Aquaspirit
发表于 2014-7-8 15:5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4-7-8 15:5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4-7-8 15:5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4-7-8 15:58
倾城宠爱
发表于 2014-7-8 16:0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4-7-8 16:58
对,赞同。文化背景根本没被考虑进去,罪犯占了大便宜。
赞同你个毛球。
谁能把这句话翻译给法官听?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4-7-8 16:11
倾城宠爱
发表于 2014-7-8 16:29
本帖最后由 倾城宠爱 于 2014-7-8 17:31 编辑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4-7-8 17:11
也想知道,怎么翻译?
还有,跟法官说:你娃儿球得很,葫芦官乱断葫芦案!这句怎么翻?
辱骂法官,你会被拖出法庭,一顿仙人板板。
hh2
发表于 2014-7-8 16:34
这个案子具体罪名是什么呀?杀人跟杀人,区别大了去了。中国的话,一个看关系,一个看公众舆论。社会影响对中国司法很重要。舆论弄好了,真故意杀人也能给放,过失杀人也能枪毙。就看取什么证据了,中国刑法从过失杀人到故意伤害致死到故意杀人,刑期天差地别,从3年到无期都能判。男方媒体不曝光,法院搞得定,3年也不是完全没可能;女方媒体搞得定法院搞得定,说不定都能弄对方个死缓。当然这都要有大把银子大把关系。
我是big
发表于 2014-7-8 16:53
hh2 发表于 2014-7-8 17:34
这个案子具体罪名是什么呀?杀人跟杀人,区别大了去了。中国的话,一个看关系,一个看公众舆论。社会影响对 ...
问题这个案件,女方才来德国,人生地不熟的,估计连个朋友都还没有呢,父母都过不来,法院只听男方供词和辩护律师,如果女方在这边有亲友团之类的说不定要好一些,
Specht
发表于 2014-7-8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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