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11

21、

  原先应该往林森北路方向行进的计程车,却一路往新店的山区驶进,我看到邵文杰不时的从後照镜偷看著早已烂醉如泥的沈森,熟睡的他居然还打起呼来,完全不晓得自己已经踏上了死亡之旅。
  邵文杰熟悉的开著车,就算在蜿蜒岐岖的北宜公路上速度也不见迟缓,开到路边一个缺口,阿杰迅速的右转下坡,在这个凌晨时分,北宜公路上根本没有车辆往来,就算有,在路灯昏暗的情况下,後方车辆大概还以为刚才是自己看走了眼。这辆计程车就这麽神不知鬼不觉的自这公路上消失不见。

  开过一段柏油路後,计程车行进到石子路上,四周只剩树林,黝黑到不见丝毫光线,在重重的树木丛野间,彷佛置身於一个人烟罕至的郊外,颠簸的路段让沈森机警的睁开了眼睛,正打算坐起来的时候,一个枪托刚好打在他的左太阳穴上,他就再也不醒人事了。

  一阵冷水淋头,沈森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在一间小铝皮屋里,里头的陈设破烂简单,看起来像是临时搭建的工地,而眼前的景物竟然是完全颠倒的,他直觉的想挣扎,手脚却不听使唤,这才发现自己的双手双脚早已被胶带困起,整个人被倒吊在半空,在意识逐渐清醒的同时,他也发现自己的前方来了三个人:两男一女。

  「没想到他竟然醉成这副模样,害我早已准备好的乙醚都没什麽用了。」一个身著黑衣黑皮裤的瘦高少年如此说著。

  另一个男子,看起来比黑衣少年略矮,也胖了些,穿著HIP HOP造型的宽大T恤,还有时下流行的松垮牛仔裤,正在用角架装设一台V8,一边调整角度还一边问著:「阿杰,我们真要用V8拍下来给老大做纪念哪?」

  阿杰笑了笑,得意的对旁边一个高眺金发挑染美女说:「当然,要不谁会知道我邵文杰干的这麽漂亮?嗯?小君?」

  一阵阴风吹来,沈森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嗲嗦,这才发现自己浑身上下的衣服早已经剥光不见。想到自己四十几岁的人了,竟然被这两个「古惑仔」耍著玩,心中一把无名火起,酒也醒了,忍不住放声大骂:

  「×你祖宗十八代,你们两个混蛋,还不快点把老子给放下来!?」

  「哇靠,被吊起来还敢『喊苦』?」阿杰看到沈森不住的扭来动去,随即一脚踹向沈森那软趴趴的下阴,本以为会换来一阵痛楚的号叫,没想到「硬颈」的沈森只是用力的哼了一声,紧皱著眉,强忍住疼痛不发一语。这个举动没有让阿杰佩服,反而更加恼怒:「摆明了就是说我扁你扁的不痛不痒嘛?!好!『衰文』,把球棒拿来!」

  「好!打给他死!」「衰文」随即从一旁的桌子底下掏出一根铝棒来,交给阿杰:「来!给你!」

  阿杰看了,不禁皱了皱眉:「怎麽只有一根,不是叫你带两根来吗?」

  「衰文」心虚的往後面退了退:「我…我只有…只有买一枝耶…」

  看见他一副「孬种」的模样,阿杰看了心中有气,球棒一拿,脚马上踹到「衰文」的肚子:「滚啦!『卒仔』!什麽都要我动手!」「啐」的一声,一口口水便吐到跌倒在地的「衰文」脸上!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13

22、

  邵文杰得意的笑了笑,慢慢晃到沈森的後面,开始用力推他,一边推,一边哼著歌:
  「摇啊摇,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外婆说我好宝宝…」

  沈森整个人就像盪秋千不停的摆来盪去,原先绑住双脚的绳索也愈困愈紧,沈森的体重再加上摆盪的速度,让被绑住的脚踝不断勒出一道道的血痕!

  摆动的幅度愈大,邵文杰就愈得意,到後来他乾脆用脚去踢沈森的身躯,当沈森摆盪的幅度接近六十度,像个大沙袋时,邵文杰右手轻轻放下球棒,接触到地面,左手高举伸出食指,摆出十分酷劲的姿势,口中开始大声念著:

  「中华队的强打四号打击手,邵文杰,已经创下连续出席一百次安打打击,这一次,他会不会再创世界纪录呢?所有的观众都注视著他的表现!」

  一声高喊,阿杰抡起手中的球棒往後一举,摆出铃木一朗的打击姿势,对著迎面急至的沈森,左脚一踏,球棒就像电光火石一般向前挥出…「锵!」的一声,伴随著「唔~~~」的闷哼,阿杰兴高采烈的挥著球棒大喊:「哈!正中直球!打的好!」

  这一棒敲去,刚好打到沈森的右臂,刹那间,右臂马上破折性骨折!不过个性强硬的沈森,居然连叫也不叫一声,咬著牙,倒吊著死瞪著阿杰,这让阿杰更加光火,拿起球棒就开始乱打乱敲!

  「马的!你这混蛋!害老子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日夜不停的跟踪,还让我昨晚三更半夜的去抢了台计程车诱拐你上当!我你他妈的给你死!」

  当阿杰说完「计程车」三个字时,我的脑海中忽地冒出:「DSY-XXX」的车牌号码。

  阿杰像疯子在绕著沈森鬼吼鬼叫,球棒就像雨点一般落在沈森身上,打不到五分钟,鲜血就像爆炸一样落在屋内四周。看到阿杰的狠劲,美君吓的瑟缩躲在屋角的一边,捂著耳朵、眼睛不发一言;就连平时砍人如吃饭的「衰文」,也都撇过头去,不忍再看。

  过了半个小时,阿杰也打到头昏手软,瘫在地上不住喘气;沈森更是数度被打到昏厥,全身上下几乎无一处完好;休息了一会儿,大夥忽然听见沈森用著咬紧牙关的气力说著:

  「为…为什麽…为什麽…要抓…我…?」

  「为什麽?哈哈哈…!」听到这句话,阿杰不由得全身乱颤,疯狂大笑:「你这淫魔,到现在你还不知道为什麽会被我抓来毒打一顿?您认不认识胡哲庆?(沈森勉力的摇了摇头)他的女儿被你在牛郎店里下药,後来还被你操到堕胎!你谁不好得罪,敢得罪我老大!我饿了!」说完站起来又狠踹了沈森一脚!

  这回沈森有回应了!只不过他的回应竟然是一连串的大笑,笑的很狂,很放,也很令人丈二和尚摸不著脑袋,阿杰看见他的狂笑,也没来由的跟著一起笑,两个人,一个坐在地上,一个倒吊在半空,放声大笑,这种诡异的情景,让在场的美君和衰文都不约而同的竖起了鸡皮疙瘩…

  笑了半天,阿杰上气不接下气的问:「你他妈笑什麽?」

  沈森不说话,保持著奇怪又诡谲的笑容,两人注视著将近十秒钟,没多久,阿杰忽然听见屋里传出滴滴答答的水声…

  「怎…怎麽会下雨了呢?」阿杰觉得奇怪,摸了摸自己的头发,闻了闻,不禁勃然大怒:

  「妈…妈的!我操!你竟然在我头上尿尿?」

  阿杰连声的跳脚怒骂,伴随著沈森的狂笑,让整间屋子弥漫著十分不搭调的气氛,美君、衰文,甚至我,都不知道该如何自处,也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麽样的怪事。

  「好…很好…你是条汉子,我就给你一个痛快!」

  说完,阿杰进到小房间里,拿出一个用报纸紧紧包住的长条型物品,猛力将报纸一撕,原来是把武士刀!

  他走到沈森背後,大声的喊了一句:

  「你这淫魔,觉悟吧!」

  唰的一声,只见沈森的人头落地,没有头的身体在半空中还不住抖动,从断颈处冒出来的血液随著身躯四处飞散,将整个小房间都淹满了泉源而出的鲜血…「哇」的一声,美君和衰文两人几乎狂奔似的冲到门外,蹲到地上开始狂吐起来。那浓郁的血腥味,就连不该在现场的我都隐约能感受的到!

  「喂!吴澧童!吴澧童!你还好吧…?」当我完全清醒时,发现自己是整个人面朝天的躺在人行道上,归霖竞在一旁担心的拍著我的脸:「醒了醒了!妈的,没事昏倒,差点吓死我!」

  「别…别管我…」我马上坐起,眼角一瞥,在二楼窗户旁的两个「人」早已不见踪影,我抓住归霖竞的衣领,靠近他的耳朵小声的说著:「快!通知八号分机!DSY-XXX,计程车…邵文杰…在上面!!」说完,我整个人又再昏厥过去!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13

23、

  「您好,欢迎您收看×视七点新闻,我是黄玉琴。造成社会恐慌的『留头魔』分尸命案,警方今天已有重点性的突破。一位计程车司机今天下午五点在友人的陪同下向警方报案,声称他在前几天开计程车时,车子遭歹徒劫走,而歹徒的相貌与日前所公布的牛郎分尸案嫌犯邵文杰完全吻合,警方已发布八号分机,全面通缉涉案人邵文杰,也希望民众能提供线索,这辆被歹徒劫走的计程车车牌为:DY-XXX...」
  看著邵文杰那张笑容灿烂的照片在萤幕上出现,我的心情其实颇为五味杂陈:明明是个前途无量、年轻有为的大好青年,却因为好勇斗狠,误入歧途而触犯法网,「一步错,全盘错」,这句话用在邵文杰的境遇上,实在是太贴切了。

  虽说警方在下午六点多才召开记者会,发布通缉邵文杰的新闻稿,事实上,在下午两点多,这消息早已通报全国警政单位,请所有警界同仁密切注意车号「DY-XXX」的计程车。这当然和我在昏厥过去前所说的最後几句话有关。

  当我清醒後,归霖竞把我扶到阳明医院一楼会客室的沙发上,随後就去向李组长报告我刚刚的遭遇。我整个人呢,就像一个被掏空的公事包一样----软扁扁的瘫在沙发上,两眼无神的看著正前方…不敢阖眼哪!一闭上眼睛,沈森那具在空中不住扭动挣扎、鲜血肉块四射的无头尸体,就会硬生生的占领了我所有的记忆!

  就在我惊魂未定的时候,腰间突然传来一阵震动,我整个人吓的从沙发上弹到墙角,没想到震动感竟然跟著我一起移动,直到五秒钟过去,我的耳里传来一声声熟悉的音乐铃声时,我才警觉原来是我的手机响了,我再度陷回了沙发,按了通话键:

  「喂,哪位?」

  「听说,你刚才看了沈森死亡的『现场实况转播』是吧?」会问这种没有人性问题而不会发笑的,大概只有石法医这个人吧…

  「是…真是让我难忘哩…」我有气无力的应著。

  「有些问题想问你,不知道你现在行不行呢?」石法医又问。

  「如果我说:不呢?」

  「他哪里骨折?」他根本不理会我的抗议。

  「没有错的话,全身应该都有,不过身体你们还没有找到,我想…应该是右手上臂最明显。」

  「凶器呢?知道吗?」

  「身上的伤痕是球棒,砍掉头颅的是武士刀。」

  「还有呢?」

  「双手双脚…应该都有绳索困绑过的痕迹吧…而且他长期被倒吊著,头颅应该有出现『脑充血』的迹象。」

  石法医沉思了一会,才回答:「好小子,真有你的!」接著他转身告诉李组长:「这小子说的完全正确。我想,你们可以开始通知各县市发通缉令了。喂,吴桑,待会儿一起吃中饭吧,排骨饭加猪血汤?」

  我先是一阵恶心反胃,然後呻吟的说:「我…我今天…大概吃不下东西了吧…?你们自便…」

  挂上电话前,我还听到石法医传来十分「爽朗」的笑声,我可是连回嘴的力气也没有,骑上机车,回到家後坐在床上发呆,或许是太累了,在不知不觉中就沉沉睡去了。

  晚上醒来,已经九点多,虽说肚子一阵咕噜乱叫,但著实没有胃口,想来想去,乾脆去找习学好了,半个小时後,我已经在「SUCK HELL」里的一间包厢,卧躺在暗红色的沙发上,在我身旁的,是我那火辣标致的马子。今天的她,穿了件纯白色的紧身T恤,在胸前却有一朵极为显眼的大红花,搭配上粉红色的小短裙,露出性感修长的双腿…真让人忍不住想对她上下其手一番。

  可惜的是:我一点「性」趣也没有。

  握著手中的琴汤尼,我的右手不自主的发抖著,看著我的窘况,习学贴心的紧握住我的手,将它贴近她那柔软具弹性的胸前,我看著她,她缓缓的闭起双眼,正当我要亲吻她那豔红的双唇时…一个煞风景的声音在外头响起:

  「习小姐,外找!」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14

24、

  这麽一个浪漫的气氛被人忽地打断,习学非常不高兴,她瞪大双眼向布帘外的服务人员大吼著:
  「没看见包厢外已经用布廉遮起来了吗?我老公身体不舒服,今天我谁也不见!叫他滚!」

  「可是…」布帘外的女服务生嗫嚅著说:「他说…他们是吴先生的朋友…」

  习学马上从沙发上跳起来,两手叉腰,大剌剌的瞪著我:「你…你居然敢找女人来我这间PUB?!」

  我无辜的两手一翻,缩在沙发里:「我什麽都不知道…?今天下午去阳明医院,已经把我折腾的快挂了,我连办公室也没回,更没和别人连络…哪有什麽女人来这儿啊…?」

  就在我们僵持不下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看著习学一张怒气高涨的脸,我连忙在她面前接起电话:

  「喂,哪位?」

  「嗨哟,无厘头,想见你还这麽困难哪?大牌记者喔!」

  听见他的声音,我才松了口气:「呵…鬼灵精啊?死鬼仔,又有什麽事啦?」

  「我现在在你马子PUB的门外,但是她们不让我们进来啊?」归霖竞在电话另一端鬼吼鬼叫的。

  「我知道了…」我把手捂住话筒,然後抬头看著习学:「是我那警察朋友鬼灵精哪,他说要进来找我,方不方便呢?」我会这样问,因为这儿可是台北市著名的『蕾丝边·吧』,只有女同志才能进得来,男人想要进来,只有两种:一是厨师,二是送货员…而且还得从後门才得其门而入,这回鬼灵精想要进到这儿,说真的有点强人所难。

  一听到是男人来找我,习学整个人心花怒放:「好呀好呀,反正有包厢,客人看不见。他们有几个人哪?」

  「喂,你们有几个人哪?」我反问。

  「嗯…连我在一起,四个,就是石法医、黄检察官、李组长和我罗。」

  「啊…这麽多人哪?那我得问问。」我转头问习学:「有四个人耶,三男一女。」

  「为什麽会有女的?」习学根本不管其他男人是干什麽的,她只在意:那个女人是干什麽的?她为什麽要来?

  我哑然失笑:「她?她是检察官啦,我看他们来是为了讨论案情吧?」

  五分钟後,一行人进到这个秘密包厢里,我尴尬的向李英才点了点头,毕竟早上直接冲到他办公室里对他大吼质疑的态度著实不好。

  他挥了挥手,表示没事,不过脸上的倦容的确可以看出:为了这几天来所发生的凶杀命案奔波,他也苍老了许多。

  除了鬼灵精之外,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到习学,像习学这样外型亮丽抢眼的女孩子,很难不会让男人为她失魂落魄…换言之,如果有男人不看她反而是件奇怪的事。不过,她今天就遇上了,而且,一次还两个人。

  石法医向她点了点头後,就倒在沙发上,摸著自己的肚子:「刚刚的猪血糕、猪肚汤还有猪头皮真他妈的好吃!」李组长坐在沙发上,闭上眼睛开始沉思。

  我胃里一阵翻搅,转头就将刚刚喝下去的琴汤尼和胃酸整个吐到沙发旁的垃圾桶里,习学马上冲了下来,拿湿纸巾帮我擦拭。

  半晌,我才苦笑著抬起头:「无事不登三宝殿,各位前来,一定有什麽要紧的事。是吧?」

  黄检察官把拿在手上好久的资料往我面前一丢,没好气的说:「哪!这是今天解剖沈森的资料和数据,我想可能可以帮助你再想起一些什麽东西。」

  归霖竞和石法医相视一笑,归霖竞甚至做了个鬼脸,不过,只有我看见。

  不知道她为什麽心情不好,大概是和李组长同一个「毛病」:压力太大,来PUB就是要放松,习学叫了瓶红酒,我们就在包厢里聊了起来。

  其实,在晚上十点多,谁也不想再谈公事,加上PUB放的正好是轻柔的爵士乐,昏黄的灯光,更让人心情沉淀,通体舒畅。

  「我的老婆,说要和我离婚。」高举著手中的酒杯,李组长直盯著不住摇晃的威士忌,口气深沉的冒出这句话来。

  大夥都不约而同的将目光集中向他,露出惊异的眼光。事实上,李英才组长的表现十分优异尽职,算是警界中少有的「悍将」,每次出任务都是身先士卒、劳心劳力。不过遇上「留头魔」这种奇案,任谁也无法找到蛛丝马迹,想破案真比登天还难!

  石法医拍了拍他,并没有说话。黄检察官不时的偷眼看我,似乎是希望我能打破僵局。我咳了一声,打了个哈哈:「算啦,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没有人笑,也没人接话。我知道,这话接的不漂亮。还好灯光昏暗,没人看见我的脸一路羞红到脖子。

  「嗯,组长,有没有想过,和嫂子再聊聊嘛?」归霖竞不愧是「鬼灵精」,马上见风转舵,换个话题。

  不知是我眼花还是什麽看走了眼,我隐约的瞄见李组长的眼眶泛著泪光:「唉,我何尝愿意用媒体的力量来抓人呢?问题是:这案子不破,我一天无法安眠,连家也都很少回去了…而且上级的压力又这麽大,上面说,先放消息出去,反正到头来没有人会怪警方释放错误消息,一定是怪媒体胡乱报导。」

  大家默然。谁也不说话,黄检察官不知为什麽,拼命喝著酒,一杯接著一杯,就在我举起酒杯打算向李组长致歉的同时,他的手机忽然响了。

  「喂,我李英才,是,你说什麽?我知道了,我马上赶回去,对,石景城法医也在我这儿…」

  挂了电话,李组长转过来对大家说了一件最不想听到的事…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15

25、

  大约三十分钟後,我们出现在西门町武昌街中,除了习学之外,李英才、石景城、归霖竞、我,还有一位已经喝到醉茫茫的黄欣桦检察官……一位基层员警看到我们过来,连忙向李组长、石法医等人打招呼,身边带著一位年约六十好几的男子,头顶微秃,穿著轻简的衬衫西装裤,员警表示,他是现场的目击证人:「就是这位,陈老伯,他在半个小时内,打了两次电话报警。」
  「偶…偶看到他哩…电视上的那锅人啦!」那位老伯还心有馀悸的说著。

  警员表示,这名陈老伯是大楼管理员,晚上在值夜班,正当看著电视的整点新闻时,忽然瞄见门外有一对年轻男女匆匆忙忙的经过,在他们的前方,还有一名男子。

  「偶那时候还感觉就奇怪,为啥米伊两个人的头前会有个男的,走的就没甘愿耶…偶就站起来往前看哪…哇!惊死人!那锅少年仔手上拿著枪哩,叫前面那个人快点走啦!」

  「你确定那个年轻男人就是电视上的那个邵文杰吗?」李组长问。

  陈老伯用力点了点头:「偶不会记错的!我看了早报、晚报,还看了电视新闻,偶不会看错的!所以偶…偶马上打电话报警。」

  「那…你为什麽会到楼上去看呢?」归霖竞不解的问。

  陈老伯马上解释,由於他们大楼的九、十、十一、十二楼是旅馆,因此时常会有人进进出出的,他发现邵文杰三个人是从大楼旁边的电梯出来的,於是他打完电话後,直觉觉得阿杰出现在这间大楼里,铁定大楼里发生什麽事,就一楼一楼的清查,却没想到在九楼住宅户时,发现一件更怪的事!

  「那锅女的我宰样啊,她是一个秘书小姐啦,其实喔,她是一间大公司老板的情妇啦,偶常常看见有个男的开宾士300载她回来,两个人就又搂又亲的上了电梯,然後那个男的喔,大概都十二点多才走哩!」陈老伯详实的说。

  「不过偶告诉你们喔…」陈老伯马上又小声的接著讲:「这个何小姐其实粉花心哩,伊的男朋友偶就看过好几个,每个都不同。」

  这样的消息对一头雾水的警方来说十分有利。因为这件新的案子,让疲於奔命的警方狠狠的再吃了一记閟亏。

  「偶就好奇啊,那锅查某的房间门没关好,半开半掩的,偶就推门进去啊,偶就叫:『何小姐,何小姐,你在厝吗?』不叫还好,偶看到伊的床喔…差点惊到屎都跑出来!」陈老伯愈说愈激动,脸皮不住的颤抖,嘴唇也因恐惧而变紫。

  「那锅小姐的头喔…就摆在伊的床上!哇!吓死偶了,这一定是那个电视上的那锅阿杰杀的啦!」他笃定的说。

  我、归霖竞和另一警员对望一眼後,随著石法医和李组长上了楼。当然,所有鉴识人员也早已就位,检查案发现场有无可疑证物。

  「嗯,这个女人长的还真不错。」石法医蹲在床前,仔细端详著眼前的头颅,冒出这句话来。

  我和石法医是在当兵的时候就认识了。那时的他刚自成大法医学系毕业,在校期间还是跆拳道社社长,身高一百七十多公分,身材练的十分健壮,在当兵的时候,没出操时他就埋首书中,时常光著上半身,拿著棍子边打身体边念书,我笑他是悬梁刺股,他却有另一种说法:

  「我才不是想睡哩,我是在练身体!把皮练厚点,这样以後被打才不怕痛!」石景城严肃的说。

  认识这个人之後,我才真正明白什麽叫「天不怕地不怕」。当年在站卫兵时,有个新兵因为感情问题而在岗哨内开枪自尽,帮他收尸的,就是石景城。他连纸钱也不烧,香也不拜,就这样拿著汤匙,一瓢一瓢的把满墙满地的碎肉挖起,就连警方都佩服他的勇气。看著他「卖力」的挖著,我这个政战士不由得问他一个笨问题:

  「石头(石景城的腻称),你不怕吗?」

  石景城连头也不抬,用汤匙挖著墙脚角带血的碎骨:「惊啥小?他活著我都不怕,死了有什麽好怕的?」

  从此之後,那个岗哨只有他敢站,因为事後,所有站那岗哨的人都遇过那个自裁的阿兵哥,就他没遇过。

  「这个男人,不做法医真的太可惜了!」我心里不知为何冒出这个念头。

  三年後,我当了记者,五年後,他真的也干到了法医。

  听到他这麽说,我也蹲下来仔细注视著眼前的头,没错,如果不是只剩一颗头的话,这个女人还真是个美人胚子,妆化的十分浓豔,却难掩天生的丽质,长而翘的睫毛配上修剪合宜的眉毛,从她的双眸就能感觉到当她对男人抛媚眼时所能展现的『核能电力』。更别说高挺的鼻子和娇翘的唇型,甚至比一般模特儿或者一些小女明星也不逊色!

  「喂,无厘头,你看看这个!」石法医递给我一个相框。

  那是一张单人沙龙照,里头的女子身著低胸礼服,摆出来的媚姿搭配著修长的身形,丰挺的胸部,浑圆的臀部和完美曲线才有的腰身,也难怪,这女孩会有这麽多男人迷恋她。

  「看够了吗?」一个低沉的声音自身後响起,把我和石法医都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一个身高约一百六十五公分的中年男子站在我们背後,双手戴著手套,手上还拿著笔记本,最让我惊讶的是:现在是七月底,凌晨十二点多,就算是晚上,气温大概也有二十五、六度,而这个男人竟然穿著西装,打著领带,过於正式的服饰不免引人侧目。

  「长…长官好!」石法医马上起身,对他来个十分正式的敬礼,我还搞不清楚怎麽回事时,这名男子连看也不看我一眼,对著石法医说:

  「这个人…是记者是吧?你们怎麽可以让记者进来呢?」

  「我…我…」一时之间我也语塞,该怎麽介绍我自己呢?记者吗?灵媒吗?

  「长官,他…他就是『无厘头』啦…」石法医比这男子高一个头,但也低下身来,小心翼翼的在这男子耳旁咬耳朵。尊敬的模样,是我这一生中从来没见到过的。

  这男子生气的瞪了他一眼,破口大骂:「我管他有头没头的!记者就不准待在案发现场!这是规定!」

  「你…你凭什麽说…说我是记者?」我没好气的问著。

  他转过身,低头写著东西,头也不抬的说:「第一,你没带头罩、手套,就说明你不是警方的搜证人员;第二,你没穿制服,你也不是管区警员;第三,你没戴口罩,表示你不是检察官,第四,你穿著多口袋背心,表示你时常使用这些口袋,不是装底片,就是装纸笔,第五…」他右手後指,不偏不倚的指到我的胸口:

  「你这儿…挂著『记者采访证』!」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16

26、

  「石法医,这…这又是『无头魔』干的吗?」就在我和石景城陷入尴尬非常的场面中时,刚作完陈老伯侦讯的李组长,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的问著。
  石法医点了点头:「嗯,而且死的时间应该不到一天,可能是昨晚才遇害的,脸上的彩妆还十分明显,没什麽掉妆的痕迹…」李英才一看到身边的中年小个男子,也马上立正站好:「长…长官好!长官…我不知道你在这儿…歹势!」

  归霖竞跑过来,对著李组长和石法医做简报:「死者叫何逸兰,二十六岁,是一间知名电脑公司老板的秘书,这间房子的名下是何逸兰的,不过听说出钱的是她老板,房子买不到一年,刚刚已经连络过她的老板,不过手机没开,人不知去向…咦,长官!你…你也在?」

  这时,我真的快笑出来…那个中年男子的身材实在太娇小了,以至於几乎让人「忘了他的存在」,不过看到众人毕恭毕敬的模样,想捧腹大笑的冲动又硬生生的吞了回去。

  这时中年男子开口了:「刚刚楼下那位管理员说,她好像还有其他男朋友,是吗?」

  归霖竞摇了摇头:「这点我们还在查证中,看来,要先找到她老板再说。」

  醉醺醺的黄检察官不耐烦的门外大声叫著:「你们男人啊!真是太可恶了!包什麽二奶?!现在好啦!女朋友死了,这件『金屋藏娇』的事也要爆发出来,看他以後怎麽做人?」

  中年男子皱了皱眉头,声音低沉的说:「警方找了半天电话拨不通,原来黄检察官在这儿啊…怎麽喝成这样还过来案发现场呢?实在太不像话了!」

  大家你看著我,我盯著你,谁也不敢接话。

  「对了!你!」这中年男子指著我,简单的下了个命令:「出去!」

  归霖竞连忙拉著我往外走,我愈想愈气,双手拳头紧握,到了楼下,我马上回头破口大骂:

  「哇靠!这男的是谁啊?摆这麽大的架子?!」

  「你不认得他?也难怪,这个人叫李秉强,是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特种勤务督察,去年才从美国回来,平常很少会请他出面的啦…除非是很大的案子,否则要请他都很难哩…」归霖竞拉我到一旁,小声的描述著:

  「他真的很行,之前曾经在美国的FBI哪儿待过,学习并研究一些连续杀人犯的心理和犯案过程,你知道像他们这种人哦,可以依现场的状况、尸体摆放的位置、相关的地形地物、致命伤口的产生、凶器的种类,有无性侵害等等来推敲,不用资料,不用指纹,就能把凶手的年龄、外型、特色、穿著、习惯和身材说的一清二楚,超强的咧……我想这次会轮到他出马,大概也是借重他这方面的专才吧。」

  「嗯…难怪…难怪会这麽『臭屁』,那为什麽我不晓得,你们全认识他咧?」我又好奇的追问著。

  「这还不简单?」归霖竞笑著说:「他的布达我们都要到场啊?谁知道那天你去哪儿了?对了,关於这个人,你知道他多少?」

  我低头看了看那名字,脑海里浮现出这个人的相关资料,这个知名电脑公司的负责人,已婚,有儿有女,年纪不过四十多岁,已经是亿万富翁了,而且形象也不坏,不时从事一些公益活动,就连经发会都邀请他参与,现在却因女友的被害,使得两人的「婚外情」即有可能因此而曝光,名誉的损失金钱也难弥补…这或许真的是得不偿失啊。

  归霖竞看见陈老伯在警车里,一个人怪无聊的,於是就上前打屁:「喂,陈桑,『歹就捕』啦!没啥米好惊的啊…做个笔录,马上就回来了啦!」

  陈老伯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嘴巴动了动,又好像不太想说,我看他有事想讲,便凑到警车旁:「喂,陈桑,你是不是有事要说啊…」

  「偶…偶好像有看见…伊个坏人他…他们驰走的车子车牌喔…不过喔…偶…偶惊偶真的不太记得咧…」

  我和归霖竞对望了一眼,他点了点头,知道我的用意,我把手伸进车窗,拍了拍陈桑的手背,然後抓著他的手说:

  「没关系,陈桑,你先想看看…」

  就在这一瞬间,我很快的进入了他的脑海里,用一种,称之为『快转』的方式吧,找到了最後一幕:一个男子在前面踉跄的走著,另一个瘦高的男子则不停的催促著他,在他们两人的後方,跟著一个高眺的女孩,还不时的回头看…他们上了辆计程车,车牌号码是…

  「伊…伊驰的车是…」陈老伯还没把话说完,我就接下来了:「是计程车,对吧?」

  「咦…你…你哪知?」陈老伯瞪大眼睛看著我。

  我点点头笑了笑,然後转身告诉归霖竞:「错不了,Q6-×××,我看到了!」

  归霖竞马上拿出笔,写在自己左手手心:「谢啦!我去告诉他们…就说…是陈老伯看到的!」说完就匆匆上楼了。

  经过这麽一折腾下来,看看时间,也已经凌晨快两点了,打了个哈欠,趁其他媒体还没有来,先回家休息休息。骑到一半,忽然有种想找习学的冲动,心想,反正已经这麽晚了,她也该休息了,於是车头一转,就往「SUCK HELL」的方向骑去。到了店门口,居然已经打烊了,铁门也拉了下来,但是地下室还是传来阵阵吵杂的摇头音乐,还有一些零星的尖叫声…与其说是尖叫,不如说是惨叫还像一点!我愈想愈不对,正准备下车趴在地上听听究竟是怎麽回事时,有个人在我背後说著:

  「喂!你要干什麽?」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17

27、

  我回头一看,一个高瘦的人影在我後方出现,而我,正好面对著路灯,在强光的照射下,只能隐约的看见他的身影,从身高和体型看起来,「他」,应该是个女性。
  「我听到有些尖叫声…你…有没有听到?」我眯著眼睛,用左手遮住眼前的强光,关心的询问著。

  她,没有接话,只是冷冷的再问了一遍:「你,在这儿干什麽?」

  「我…?我听到这儿有些怪声哪…我…」说到这儿,我的右手上臂又开始起了一阵鸡皮疙瘩,一股妖气从她身上忽地散发出来,狠劲地直扑向我,我不由得闭上了双眼,但刹那间惊觉自己正现在陷入一个十分危急的情势中,我右手捏了个「制妖咒」,左手也比出了密宗退魔的手势,不论对方从什麽方向攻击我,只要不是将我一击毙命,我都能有馀力还击!

  过了大约一秒,我睁开双眼,迅速起身往後一弹,「碰」的一声,背後先靠上墙壁,随即蹲下,以防身後遭人偷袭,不过我这些动作都是多馀的,左顾右盼,眼前哪有什麽人?有个巡逻的警察看到我在那儿跳来跳去,坚称我喝醉了酒(谁叫我就在PUB前面大跳『摇头舞』?),要我到最近的检测站,看看我的酒精浓度有没有超过。

  「我就告诉你我没有喝酒啊…」我急忙抗辩。

  「那你怕什麽?和我走一趟,检查一下马上就可以知道结果了。」这警察坚持。

  说真的,今天已经很糟糕了:上午和李英才吵架;下午又「亲眼目睹」沈森死亡的惨状;晚上又看到另一个「留头魔」的手下冤魂,还被一个国外回来的小矮个狠狠的凶了几句;一肚子大便,想来和自己的马子温存温存又被莫名其妙的妖怪偷袭…现在又有一个怪警察不让我骑车闪人,还硬拗我喝酒,愈想愈火,眼睛一闭,默念了个「读心咒」,三分钟後,决定让他知道小老百姓不是好欺负的:

  「你…郭警员是吧…去年才从警专毕业的呵,你这个月的『业绩』不怎麽样,所以才找我『秽气』,对吧…?」

  他听到我这麽说,整个人楞了一下:「你…你怎麽…知道我姓郭?」

  「知道你姓郭有什麽了不起,嗯,让我看看,你这个月的业绩不好,欠奖金是吧?喔,我知道了,原来是想帮小女朋友买生日礼物啊…我告诉你,你的『大』女朋友早就知道你在外头有小女友啦,不过也没关系,她本来也没把你当成结婚对象,你认不认识一个叫『黄×仁』的人呢?」我毫不犹豫的,就把他最隐私的部份淘淘不绝给说出来。

  这下他可呆了,身体也不自觉的往後退,喃喃的说:「黄×仁…黄×仁…真的是他!我就知道佳佳和他有鬼!靠,真的背著我偷人…」

  看到一副气急败坏的模样,我马上追加一句:「郭桑,搞不好你家佳佳…现在正躺在他的床上喔…」

  这名警员马上拍大腿:「对呵!她知道我今晚值夜班,她知道我今晚值夜班…我马上打电话给她…谢谢你喔…!」

  我点头回礼,心中暗自窃笑,骑上机车马上落跑,就在发动机车的时候,还不时听到从後方传来声声的咒骂:「你现在人倒底在哪里?你说你在家?我打电话到你房间也没人接啊?你骗鬼啊?你是不是在黄×仁哪里!说!」

  隔天上午,我进了杂志社,和总编周志昌讨论一下目前「留头魔」的案情,截稿在即,他叫我先写一篇有关邵文杰和沈森之间过节的专题报导,虽说我手头上的资料已经十分完整,但目前案情进行到什麽情况我也不甚清楚,想了想,还是拨个电话给鬼灵精比较妥当,於是打他的手机,不过他接电话的反应倒叫我十分好奇:

  「我现在正在开会啦…不能说话。待会再打电话给你…」他十分小声的说著。

  「开什麽会那麽神神秘秘的?你们平常开会不是挺大声的吗?」我不解的问。

  他说话的声音更小了:「哎哟,还不是昨晚的那个李秉强!他说他发现一些线索,希望我们协助清查一下…」

  有线索了?!这真是个可喜可贺的消息。我连忙追问:「喂,我可不可以『旁听』哪…」

  「要来就快点!在市刑大七楼会议厅!记住!别告诉别人是我说的喔…挂电话了!拜!」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18

28、

  二十分钟後,我出现在忠孝东路的市刑大七楼会议厅里,在一片漆黑中,我矮著身子趁机摸入了会议厅的最後一排,还好,给我摸到一个位子。
  虽然只有四、五十个座位,但真的是「座无虚席」,现场鸦雀无声,只有李秉强一个人在前方「大放厥辞」,不过,正所谓:「来的好不如来的巧」,前面开场的『屁话』我一句也没听到,才刚坐在位子上,就听见他那高八度的尖细嗓音说著:

  「嗯…各位手头上应该已经有这些死者的身份、姓名、背景了吧,我们现在来讨论一下:凶手究竟会是个什麽样的人,有没有人有些什麽想法的?不妨说出来大家聊聊。」

  众所皆知,传统的中国人,在面对这样课程时,是不会有任何主动发言的,李秉强见底下的反应平淡,就请人把投影机打开,在前方讲台旁的白幕上,就出现了这样的字样:

  ************************************

  凶手剖析:(什麽样的人可能会是凶手?)

  时间:二○○○到二○○一案情:将人头部砍下,身体不知去向死亡人数:目前已知七人死亡地点:集中在大台北地区************************************

  「我个人以为:」李秉强说著:「由於死者的死亡地点遍布台北市各地,表示该凶嫌有交通工具代步。载送遗体。」

  「第二:死者的身份有学生、健身房教练、酒店女子、上班族、老师等,彼此间每个死者互相都没有关系,可见凶嫌是采『随机』的方式来锁定行凶对象。由於凶嫌必须四处閒逛,找寻猎物,因此此人一定以开车、骑车的方式在街头閒逛。而以开车的可能性居多。」

  「第三,想要长时间的找寻猎物而没有经济上的压力,应该是家中颇有积蓄,要不就是以『开计程中兼职』的方式来维持基本生活。」

  「李督察!」底下有位员警举手:「照您这麽说:凶嫌很有可能是计程车之狼罗?」

  李秉强点了点头:「不错,因为骑车不方便载送死者,而其他小客车又极容易引起死者住家旁的住户注意,这样更排除了厢型车的可能,因此我断定:凶嫌应该是开计程车的!」

  此语一出,底下所有警员一阵哗然,开始交头接耳,也不时传出:「我就知道是『计程车之狼』!」的声音。

  「各位同事,请安静!李督察还没分析完!有问题请举手发问。」市刑大刑警大队队长刘永松站起来喊著。

  「如果我分析的没错…」李秉强向刘永松点了点头,表示谢意:「如何让死者没有戒心?我猜,他的相貌应该不错,外型也很好,至少是那种不会让人一眼看到就排斥的人。最重要的,他能与所有的『猎物』攀谈,可见谈吐不差,颇有内涵。更有可能的是:国台语都能应付。」李秉强再一次强调:「这和不少计程车司机不谋而合,许多上班族因为失业而转开计程车,程度好的人比比皆是。」

  李秉强举起手中的资料扬了扬:「每位死者的遗体都放置自己的家中,可见凶嫌对死者有长时间的跟踪,知悉对方所有的起居时间和出入环境。由此可知…」他停顿了一会。拿只笔在他的资料上写下些字。

  「…跟踪需要相当时间和精力,表示凶嫌年纪不大,约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而且对事情相当执著,很有可能因为工作需要和别人起争执而离职。应该已有相当事业基础,却因个性问题不为他人所重用。」李秉强肯定的说。

  「就现场的照片看来…」大家低头,看著手头上的照片;「由於每位死者的现场几乎没遭到什麽破坏,也没什麽财物损失,可见此人杀人的目的并不在金钱上,而他停留在死者房里的时间不长,也或许凶嫌是个有洁癖的人。」

  这时李秉强把灯打开,环视四周:「有没有哪位能够提出:究竟这些死者他们的『相同点』在哪儿呢?换言之,为什麽凶嫌要杀害这些死者?动机在哪里?」

  大夥面面相觑,彼此开始小声讨论,有些人反覆看著照片,有些人和同事聊著当时侦察的重点,讨论了约十多分钟,有人举手发问:

  「李督察,会不会是情杀或仇杀?这次的何逸兰不是人际关系十分复杂,有可能因为感情出轨而遭到杀害?」

  「这种连续杀人案有没有可能是因为上一代的恩怨?甚至是因为他们的父母而惹杀机?」

  大家议论纷纷,什麽莫名其妙的答案都冒出来了:「会不会是外星人杀的?」「他们有可能是中共派来的卧底,被情治单位给干掉了?」「日本军阀亡灵做祟?专取人头?」听见这些答案,李秉强只是闭著眼,坐在位子上一个劲的摇头,而每一个天方夜谭的答案,都让在场的高阶员警笑的东倒西歪,最後有个人怪腔怪调的大喊著:

  「这些死者的生前照片看起来身材都很棒啊…搞不好是因为身材太好被人妒嫉,把他们的身体带走也说不定,恋尸癖嘛!」

  这句话说出来,更引起大家的哄堂大笑,不过李秉强却迅速的拿起麦克风,站了起来,眼睛直盯著我的方向,冷笑的说:

  「好小子!我就在等这句话!」

  所有的人都猛力转身,把眼光往我这儿看…因为刚刚那句怪腔怪调的「吐糟」,正是我的『杰作』!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19

29、

  事到如今,木以成舟,我也只好讪讪的笑了笑,向前方所有的高阶主管们挥手致意,有人认识我的,忍不住强别笑意,有人不知道我的,也纷纷询问身边的人:「这个头发乱的像鸟窝的傻高个是哪个单位的?」
  不过,李秉强并没有揭穿我的真实身份,他清了清喉咙,顺著我刚刚胡诌出来的论点,做出一个更接近凶嫌身分的「雏型」:

  「没错,这也是我把所有现场资料搜集後,所发现死者们唯一的共通点:不论男女,也不分他们长的美丑,这些死者都是…身材十分皎好、健美之人,因此凶嫌很有可能是要搜集这些死者的身体,而且他能透过衣服,清楚的『透视』死者的身材(说到这儿,所有人掩嘴偷笑),表示该人对於人体相当有研究,极有可能是人体画家、雕塑师,甚至健身教练、游泳教练或服装设计师。」

  「其次;」李秉强看了看现场反应,大夥对他这个推论都不禁点头如捣蒜後,他又继续说出他的分析:「如果要搜集尸体,该凶嫌应该没有家人同住,或者是与家人分居,而居住地点应该是在顶楼,或者是地下室,比较有大的空间去存放尸体。而且搬运尸体必须大费周张,因此所居之地应该是居住者较少之近郊。若以死者多集中在台北市看来,凶嫌很可能藏匿在北投、淡水、石碇、深坑、新庄等交通便利,住户较为分散之地。」

  这样的论点,其实已经将凶嫌的身份、住处都已经做了个明显的区分。我嘴巴上不说,但我已经打从心底里面,深深为这位「机车」督察那犀利明快、观察入微的剖析推理而折服。试想,在承接这件案子後,他手头上只有一些现场照片,死者身份,证人说词,警方笔录等间接物证,他却能如临现场,如数家珍的把凶嫌的大概给说出来,这份抽丝剥茧的观察能耐,国内还没有几个单位、专家能够做的到的。

  当然,这些论点也过於武断,现场有些警员不服气,便提出反驳的问题:

  「那…李督察,为什麽他会杀了五个人之後就收手,隔了一年又再度出现?为什麽女的要杀,男的也要杀?这和国外的连续杀人狂不太类似…」

  「是啊…如果要毁尸灭迹,干嘛还要把头送回每个死者的家里?这不是一种奇怪的作法吗?找个地方埋了,或者是随意丢弃,都比把头送回家中来的安全隐密,这样做,不就有可能被死者的邻居、朋友发现凶嫌的行踪?」

  「李督察,如果凶嫌要搜集身体,他的用途为何?又拿来做什麽用哩?又要如何保存不会腐烂哩?」

  李秉强仔细听著每个问题,然後不时的将这些问题记下,沉思了一会儿,他开始一一回覆:

  「凶嫌将死者头颅送回死者住处,我个人的看法是,这很像是一种宗教行为,就好像中国人所谓的『死後归乡』的作法,所以我在这儿大胆的假设:这个人一定是个宗教迷,并且长期阅读一些宗教书籍,甚至有可能在他的计程车上,就放有不少佛像或者是其他神佛之雕像、信条或咒语。」

  「至於为什麽要搜集身体,我也不清楚。相信各位都有看过最近的一部片叫:『人魔』,这部片的前一集叫『沉默的羔羊』,该剧中的凶嫌也是搜集死者的身体,将他们的皮肤一层层的撕下,然後黏贴在一个人型模特儿上…我不是在臆测凶嫌是不是也在做同样变态的事情。不过这些变态的连续杀人魔的行迳本来就不容易了解,更遑论要弄清楚他们真正杀人的意图…」李秉强语带保留的说。

  说到这儿,底下开始响起一阵嘘声,一大早把手上的工作放下,来到市刑大,已经有点老大不爽了,又听见这个国外回来的人「大放厥词」、「无地放矢」,更影射所有侦办此案的员警都是酒囊饭袋、一事无成,也难怪讲台下的人会纷纷发出不平之声了。

  「大家请安静,有问题举手发问,李督察也说了,这只是他从我们同仁们在这一年之中辛苦所侦察下来的重点、照片、资料所做的凶嫌剖析,我想,李督察只是将他在美国办案的经验给我们做一个参考而已…」市刑大刑警大队长刘永松深谙这些警员的自尊和颜面,如果单刀直入,完全否定他们之前的侦办方向,实在说不过去,不过对於李秉强的说法,他又有点半信半疑,所以站起来打圆场,一方面安抚在场所有办案人员的辛劳,如果没有他们的努力,李秉强也只是个『名誉神探』,如何能做出这些凶嫌人格、身份的分析?而在话里头,也暗指李督察的「经验」大家拿来参考就行了,照不照著做,就看办案人员自己愿不愿意了。

  李督察何等精明,当然听出来刘永松的话中有话,他只是淡淡的说:「国际知名的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也说过:想破案就像要一张桌子,四只桌脚缺一不可。这四只桌脚谁知道?」

  一个员警语带讽刺的说:「左脚、右脚…还有…两腿中间那只『烂脚』…哈…!」话一说完,所有人笑成一团,还有人趁机乱喊:「我还『猪脚』咧!」看大家笑到叉气,李秉强也不生气,静静的拿起麦克风,然後趁大家笑闹不休的时候,语带平静的说:

  「四只桌脚是:现场、人证、物证和运气。很幸运的,前三个桌脚在在座所有同仁的努力之下,我们都已经搜集齐全了…」说到这儿,所有的人也都安静下来,凝听李秉强的谈话:「现在…我们就差运气了…不过,这案子要破,我想已经是十拿九稳的了!」

  我看大夥沉默下来,一副不置可否的模样,连忙挥挥手,问一个别在心里许久的问题:「李督察,据我们所知道,这些连续杀人犯都是希望自己的所作所为,被社会大众注意,或者引起众人的目光…不过目前为止,凶嫌并没有向警方投递任何讯息,或是任何声明,有点点像…『锦衣夜行』的感觉,这是不是也透露出什麽与以往不同的讯息呢?」

  「这个问题问的好,坦白说,昨晚何逸兰的命案时,我已经安排了几个员警,把现场所有围观的人全部用摄影机拍下存证。据我以往在美国办案的经验,这些变态的连续杀人狂通常会把自己犯案的过程,或者动机,或者死者死亡的经过用各种方法公开,来吸引旁人,或者警方的注意…我个人以为:他将死者的头留在家中的用意可能也在此…挑衅社会常理的意味颇浓。」

  他停了停,喝了口水,接著继续说:「至於将所有围观人全部拍下的原因,就是这些杀人凶嫌极有可能会回到现场,观察现场民众惊惶失措的模样,和警方处理此案的过程,藉此满足心里莫名的快感。换句话说:凶手有可能会出现在录影带里面。」

  这番见解,更让在场所有人一阵哗然,李秉强接著更说了一件让大家惊讶到阖不拢嘴的假设:「但是今天早上,我也想到一个可能性:要能搬运尸体而不为人所发现,此人必然身材高大,要不就是孔武有力型,不过…」李秉强微吟的说:「也不排除有两个人以上的凶嫌共同犯案!」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19

30、

  不知过了多久,邵文杰醒了过来,整个人昏沉沉的,也搞不太清楚自己身处何地,他下意识的想动,却发现自己浑身无力,就连移动一根手指头也不能,不过,就算意识不是很清楚,一阵凉意袭来,他才发觉自己身上光溜溜的,全身上下,除了眼珠子之外,什麽也动不了。
  然而,过人的警觉心让他的意志逐渐清醒,他用眼角的馀光瞄到眼前的景物,这才明白自己是躺卧在冰凉的地板上,他的眼珠转啊转,却怎麽也不晓得他究意躺在什麽地方,不过隐约可以知道:眼前触目所及,都是一件件衣服,有的挂在墙上,有的丢在地上,有些扔在沙发,有的随意弃置…

  「我为什麽会在这儿?」邵文杰开始苦思,一时之间却什麽也想不起来,直到从「那天晚上」开始想起……

  「那天…我和美君看到那则新闻快报後…我们干什麽了?喔!对,我们…」

  在看到自己和胡哲庆(天台帮)合照的相片被所有的电子媒体,用「新闻快报」的方式来回放送之後,邵文杰清楚的知道:他最後的一点希望也没有了。这回是胡哲庆摆了他一道,而且是致他於死地的一道。他的心情烦闷到了极点,想找人来发泄出气,他以为,在他身旁的美君会开始号淘大哭起来,他希望美君能这样做,因为,他可以藉机吼骂她,顺便一吐心口上这股鸟气,不过令人意外的,美君从看到新闻到结束,不发一语。

  这样的沉默让阿杰十分难受,他把手上的摇控器往墙角一摔,站起来不住的来回踱步,美君仍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淡漠模样,这使得阿杰更加气恼:

  「你…你干嘛不说话?你说话啊…?喔,我知道了!你在打算怎麽离开我,丢下我一个人不管,是不是?」

  美君转头,看了看阿杰,眼中的阿杰已不复以往帅气自信的潇洒,反而一脸气急败坏,惊惶失措,阿杰原本还想再骂,但看见美君眼中所透露出的坚定,刹那间他想骂出来的话,硬生生的噎了回去。

  「我想…我们先逃到东部吧…偷渡这一条路…我看庆仔是不会为我们安排的,就算有,也是个陷阱,不是死在庆仔的手里,就是被警察抓个正著,你的枪…还在吧?」

  听到美君这样说,阿杰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腰间,那是把六发子弹的史密斯左轮手枪,是胡哲庆知道他要干掉沈森时,交给他的,这把虽说是改造枪械,但也贴身放在胡哲庆身上许久,远距离的准度有待商榷,但十公尺以内的杀伤力也蛮惊人的。

  想到自己可以「拥枪自重」,阿杰开始恢复以往的冷静:「嗯…抢来的这辆计程车是不能坐了,为了省钱,我们也不能坐车…对了!我们可以再抢一辆车…对!」当阿杰的心中已经有了盘算,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胆量也随之增长。

  「好!就照你说的,我们走吧!衣服、行李也不用拿了,走到哪儿算哪儿!」阿杰一起身,就见美君也拍了拍裙子下摆,甜甜的回他一笑:「对!你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

  两个人概略的计画了一下:要闪人绝不能在白天,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多,正是闪人的最佳时机,而且要抢车,就得抢一台能跑长途的好车,两人商议好了,趁人不知鬼不觉的时候,蹑手蹑脚的离开旅馆房间,按了电梯,两个人谁也没说话,只是两个人的手握的好牢,好紧。

  电梯从十二楼逐层往下,每下一楼,阿杰和美君的心头就一阵轻松,到了九楼时,电梯忽然间一震,两个人的心就彷佛要从嘴里跳出来一样!门一开,阿杰直觉的往腰间插放的手枪处摸,一个约一百七十五公分的男子,吹著口哨的走了进来,手指头上的汽车钥匙不住的转圈著。阿杰和美君两人马上很有默契的背过转身,低著头怕对方认了出来。

  阿杰微一抬眼,从电梯的镜子中,看见那名男子竟不停的从电梯里的镜子偷瞄著美君,上下打量,那副色眯眯的模样让阿杰看了就「肚烂」,他猛一转身,冷笑的说著:

  「先生,你…开车吗?」

  「嗯…」那男子吓了一跳,连忙把眼光收回,随意的答著。

  「开什麽样的车?」阿杰再问。

  「嗯…开Cefiro…有事吗?」男子鼓起勇气问。

  「我们想去一个地方…方便载一程吗?」

  「方便哪!我这是计程车呢!」那男子眉头一松,呼了一口气的说著。

  「我们…」阿杰看了美君一眼:「要去花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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