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tmann001
发表于 2016-2-17 22:47
只能说这一家子在作死的路上越走越远了
chopsticks
发表于 2016-2-17 22:55
雪凌凌 发表于 2016-2-17 21:34
求出处,求引用,这一家真是,无语
是据说是谢同学的朋友跟谢同学微信询问,得到的回应。既然要发我们就等吧。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2-17 22:57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2-17 22:57
fremblumen
发表于 2016-2-17 23:0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2-17 21:57
我祝他全家快点死!他发律师信吧,我等着。
我诅咒那些所有和他们一样或一起策划这个隐瞒真相以生病为由圈钱消费爱心唯利是图的人都不得好死。
雅情
发表于 2016-2-17 23:11
chopsticks 发表于 2016-2-17 21:55
是据说是谢同学的朋友跟谢同学微信询问,得到的回应。既然要发我们就等吧。
那就是要发给来福了,这里挑起来的嘛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2-17 23:13
chopsticks
发表于 2016-2-17 23:20
来福是什么意思啊
雪凌凌
发表于 2016-2-17 23:25
德国不是言论自由么,这里的人讲事实摆道理,又没有诽谤捏造。
讨论的东西更不是什么政治正确的问题
yangbinvictor
发表于 2016-2-17 23:27
chopsticks 发表于 2016-2-17 22:20
来福是什么意思啊
Live
雅情
发表于 2016-2-18 00:1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2-17 22:13
有人犯了罪,被人发现了举报了揭露了传播了,结果犯罪的人还要控告对方。这世道。
就是说呢
重新寻找生命
发表于 2016-2-18 01:05
chopsticks 发表于 2016-2-17 21:55
是据说是谢同学的朋友跟谢同学微信询问,得到的回应。既然要发我们就等吧。
借贴,转告谢同学一声,最好先募捐点钱,请律师。
实在不行,先买律师险,蛰伏3个月后,再请律师写律师函吧。{:5_381:}
小王八蛋,幸好是老天先动手要收拾他,不然等此类货色长大了,
不知道要危害多少人。
重新寻找生命
发表于 2016-2-18 01:06
本帖最后由 重新寻找生命 于 2016-2-18 00:09 编辑
发生这事也有好处,给新来的学生普及保险知识和律师险。
整天琢磨往社会索取的垃圾,还是趁早买点律师险,不是告别人,而是多求自保吧。
Anonymous
发表于 2016-2-18 09:14
重新寻找生命 发表于 2016-2-18 00:06
发生这事也有好处,给新来的学生普及保险知识和律师险。
整天琢磨往社会索取的垃圾,还是趁早买点律师险, ...
他告不到的,又没有无中生有? 这边论坛,他在国内找律师,还是打跨国官司,他在这边找律师,所有资料还要翻译,估计他德语也一般,律师一般都是250欧到500欧一个小时,他慢慢付吧。
而且他敢告,就肯定有人敢把这事捅到外管局,税务局和保险公司。
Anonymous
发表于 2016-2-18 09:46
他现在买律师险来不及了。律师险不管购买以前的事,而且还有使用次数限制
他倒是可以去找法律援助,作为木有收入的学生
他家的个人信息 他护照 学生证照片 不都是他们自己放网上的吗
能告谁呀
再说
他还要把这个帖子翻译成德语才能进行下一步
还要看法院受理不受理
有那工夫 他可以再发起一轮募捐了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6-2-18 09:54
老大肯定也有律师险的
这事情上最多也就部分回帖有些言辞激烈
事情本身那么清清楚楚的
真有种就告吧{:5_387:}
xulan9cn
发表于 2016-2-18 09:57
别急,叫得凶的狗不咬人,越叫得凶,越暴露它内心的恐惧
之前想闷声捞钱的时候就只听它呻吟不是
chopsticks
发表于 2016-2-18 11:01
刚被指出说谢家要发的是“律师公开信”不是律师信。引用错误,这里更正致歉。
雅情
发表于 2016-2-18 11:12
chopsticks 发表于 2016-2-18 10:01
刚被指出说谢家要发的是“律师公开信”不是律师信。引用错误,这里更正致歉。
律师公开信,不是国内明星经常搞的那玩意么。是说他们要公开回答质疑了么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2-18 11:14
vitaminc2014
发表于 2016-2-18 13:16
话说你们讨论这么多,怎么没一个人去举报?还让这人逍遥法外。我真想他被遣送回国,募捐那么多钱让他留着回国好好吃药好了。
chopsticks
发表于 2016-2-18 14:22
vitaminc2014 发表于 2016-2-18 12:16
话说你们讨论这么多,怎么没一个人去举报?还让这人逍遥法外。我真想他被遣送回国,募捐那么多钱让他留着回 ...
因为大家都比较警觉,捐款的人不多。举报要捐款的人才能行吧
right.now
发表于 2016-2-18 14:50
如果最后也就这样不了了之了,那行骗的犯罪成本也太低了。而且社会影响太差了,以后真有需要的人出来请求,估计大家都不大会相信了。
这种消费公众善心的行为,其实应该严惩。
fremblumen
发表于 2016-2-18 16:39
right.now 发表于 2016-2-18 13:50
如果最后也就这样不了了之了,那行骗的犯罪成本也太低了。而且社会影响太差了,以后真有需要的人出来请求, ...
支持严惩。退钱,道歉,坐牢
重新寻找生命
发表于 2016-2-18 18:34
匿名者 发表于 2016-2-18 08:46
他现在买律师险来不及了。律师险不管购买以前的事,而且还有使用次数限制
他倒是可以去找法律援助,作为木 ...
律师险生效是在买完后的三个月以后,所以,要他蛰伏三个月,那是讽刺他。不过,你说的那个律师求助确实是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正道。
另外,他们家的那些在微博或者主要媒体上面要求继续捐钱的助攻,看起来都很职业,这种有规划,有目的的要人捐钱,我觉得更象组织犯罪。而不是所谓的策划团队。早晚这种事情,也该引起相关部门的管理。不能借着网络,什么事情都可以为所欲为。
重新寻找生命
发表于 2016-2-18 19:54
我觉得,做为海外华人,经历这件事情,我们不能单纯地停留在谴责这家人的层面上,或许从中看到些问题,给国内相关部门做有意义的建议,促进为病人筹款的事情,进入良性发展,这是更有意义的事情。
比如,象轻松筹这类的公司,当他以公司的名义运作的时候,他就该以公司该承担的责任,为每个项目做出相对应的保障。他没有权利说,这项目只是和发起人有关,而和自己无关。这种事情,就象超市进货,货出了问题,超市说,那是供货商的责任,那样的可笑。
项目提取钱,也不能一次性提取,而是要做到公开,透明,公布一笔需要,得到第三方委员会同意后,才能发放。现在这种一次性发款的行为,简直是诈骗犯的帮凶。
国内办公司真是太简单了,做事做得那么差劲的公司都能够圈到钱。让人无语
雅情
发表于 2016-2-18 20:00
重新寻找生命 发表于 2016-2-18 17:34
律师险生效是在买完后的三个月以后,所以,要他蛰伏三个月,那是讽刺他。不过,你说的那个律师求助确实是 ...
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买法律险然后等3个月再办也不行啊,哈哈。学生求助律师那个不是免费的嘛,艾玛他都这么多捐款了,谁给他免费啊。
Zauberwald
发表于 2016-2-18 20:23
律师公开信说点什么好呢?不是诈骗?他母亲的微信号已经不存在了,那些发红包捐款的人,想要回红包都投诉无门。
chopsticks
发表于 2016-2-18 21:28
本帖最后由 chopsticks 于 2016-2-18 20:41 编辑
我来挂一下帮谢家说话的人都是什么素质
已经开始人肉说真话的人了
chopsticks
发表于 2016-2-18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