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如鲜血流千年--鱼玄机》--作者:玻璃唇
我开始嗜血、嫉妒、仇恨你断过头吗?我断过的。
断头是刹那的事,刀起刀落,人头就落了地。滚了几滚,我睁着眼睛看那血,一匹刚出洞的赤练大蛇般从自己的颈上喷出,咝咝的,带着音乐曼妙地舞着。
人群“咦”的一声,集体朗诵,为这快意恩仇的死,骚动。
杀人偿命。
我不怨恨。
刽子手得意地朝刀锋上吹了一口气,为的是自己是个砍人脑袋的熟手厨子。今天,他又当众耍了一次技艺,做了一道好菜。可笑的温璋,用华丽的官袖,掩了眼睛。
他不忍看他曾经喜欢的女人,就这样身首两处,死于非命。
你老过吗?
某一天,某一刹那,你就老了。
我就这样老过。
黄昏突临的老,夕阳将至的老。
二十六岁那年,我就这样突然老了。
我知道自己老了,是在陈韪的眼睛里看到,他嫌我老了。
我并不爱陈韪,我只是爱陈韪的年轻。我爱他年轻的身体,我爱他岩石一般粗糙原始的阳具,可他嫌我老了。
我害怕老,我喜欢年轻,我要日日呼朋,夜夜笙歌。可老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老不期而至,老是位不请自到的客人,老让我的眼皮下垂,脂粉也遮不住眼角生出的皱纹。我老了,老得让陈韪在我的身上,碾转着,碾转着,就开始把那美好的性事由阳春白雪转为下里巴人。
——他敷衍我了,他拿他的身体敷衍我了。
绿翘年轻,绿翘才十六岁,水样的青春。
扭一下腰,那水就波动,身体水光潋潋地有了滟纹。
她是个有悟性的孩子,她从我这里学了不少。
她和我喜欢的男人上床,穿着我的道袍。酡红的脸,媚眼千千,在男人的海上,极尽所能地驶过。
她背叛我了,为了一个男人,她背叛我了。
我拿着藤条吓她,我并不想打她,可她嘴硬。
她说,鱼玄机,你那么老,他不喜欢你了。
她说,鱼玄机,咱们比一比,看他要谁。
她说,鱼玄机,你别这么霸道,你老了,你自己洗了脸,去照照镜。
……
她的话使我如造人的女娲,挥着鞭子在愤怒的泥潭里打滚,在她的身上打滚。一鞭一鞭,皮开肉绽,她不喊痛。抽开了头,无法停。
她那么嫩,那么嫩的皮肤绽开,血滴纷纷,一条条小红鱼慢慢诞生。
我是真的老了。我开始嗜血、嫉妒、仇恨。
一个二十六岁就老了的女人。
老是一件悲惨的事情。
绿翘死了,我打死了她。死的时候她浑身都是斑痕。
她年轻的身体就像养了一缸红色的金鱼,一条条遭了横祸,僵死在缸中,无法移动。
我也死了,这,皆是为了一个男人。
一个,我并不爱的男人。
一个,我只喜欢和他上床的男人。
我提着自己的脑袋,任那血咝咝地喷。
穿过人墙,我如入无人之境。黄泉路上,阴风阵阵,吹着我的血,突而西,突而东,我走着,就像一棵行在深谷,绝望而孤独而燃烧的枫。
俄顷,便到奈何桥。桥边,阴惨惨一座茶坊,茶旗飘飘,上书一字——“孟”。
孟婆边盛茶,边念道:
羞日遮罗袖,
愁春懒起床。
易求无价宝,
难得有心郎。
我一愣,把头搁在茶桌上。阴司,也有人知道这首诗歌。眼泪,这时才从眼窝里“汩汩”地流出。我张开了嘴唇,把自已旧日的诗句,重复地念道:
易求无价宝,
难得有心郎。
孟婆把茶递来,“磔磔”地笑:鱼玄机,喝了吧,喝了吧,喝了尘归尘,土归土。说罢继续念道:
枕上勿垂泪,
花间莫断肠。
自能窥宋玉,
何必恨王昌?
我接过了那茶,直接往颈项上一倒。
孟婆忙喊,鱼玄机,你不能这样喝,把脑袋安上再喝。
可那茶已淋漓了一身。
前无古鸟,后无来鸟
我笑了,孟婆,谁让你这样改我的诗歌,是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孟婆摇头,鱼玄机,我那是为了点化你的。来,再来一碗孟婆茶,喝了它,忘归忘,生归生。
我提起了脑袋,眼睛斜睨着她,飘上了奈何桥。孟婆,我不喝了。
孟婆大喝,鱼玄机,回来,喝了它。人生的苦痛,皆是由有记忆而引起,你何苦与自身为敌?
我大笑,鱼玄机一生与自身为敌,不只记忆这一桩的。
孟婆黯然,可这茶,你必须喝。
喝即非喝,非喝即喝。我已经喝过了,忘记了,孟婆。
说完,我跳进了赤水河。
而实质,我什么都没忘掉。
九世轮回,每一次过孟婆店,我就记得,曾经,我有一个名字,叫鱼玄机。
鱼——玄——机。我常常站在成群的鬼魂里,嘬着嘴,释放一个秘密似的,说一道禅似的,念着它:
鱼——玄——机。
鱼,玄,机。
我的曾经,我的过往,我的生命,我的一切,都是只是一个玄机。
我记得,上上一世,我是一只极品百灵鸟。
一般百灵样子朴素,偏我的颈处天生一圈灿烂的羽毛,极端的炫耀。这个品种在百灵鸟里是极稀少的,人们叫它凤头百灵。
别的百灵最多会十四种鸟鸣,偏我争强好胜,会叫十五种。画眉、云雀、绣眼、杜鹃……等等鸟的鸣叫,我皆会的。我甚至只听过一次狗叫,便学会叫:汪——汪汪!
忘?忘忘?
偏生我什么也忘不了。
我的机巧,让主人极端地宠我。他越宠,我越要显一显自己的多能。
有一日,我遇到一只芙蓉,它趴在我的笼子上,闭口而鸣,鸣声长而婉转,轻而柔和。我想,这应该是我学的第十六种鸟叫了。
可我翘起了舌,放下了舌,百般周折,怎么也学不会它叫的样子。思虑了一日一夜,我终明白,它是靠喉部发声,唱腔和音调只在喉部珠子般滚动。这一发现,令我一连串狂欢地鸣出。我太得意了,我把我所会的十六种鸣叫,一遍遍啼过,无休无止,无止无休,最终在围拢而来的人群中,我啼得声嘶力竭,啼得泣血而尽。
我总是这样,我太固执,做鸟也做得与众不同,也做得前无古鸟,后无来鸟——绝唱着死掉。
上一世我是一位学生,血气方刚,参加学生运动,举着旗子,反对二十一条。
我的性格决定我必须走在最前排——最前排,是我的玄机,我的宿命。旗子风般地飘。有枪弹射来,我就死了。我挤在死掉的学生群,又来到孟婆店。老鬼熟魂,孟婆说,鱼玄机,这一次,你必须喝一碗茶了。
我顾左右而言他,孟婆,你这店还这模样?几百年了,早该改良。要不,西洋人会和你抢生意的,我活着的时候,见传教士在中国满地地跑……
嚄,你说得轻松,阎罗那儿经费紧张,拨款拨不到我这穷小店的。孟婆让我说准了心事,跟着感叹了。 啊,店小更要照顾,阎罗必须给你引进西洋火车,你看鬼魂日益地增多,而你这小店,都快站不下了。一旦站不下,魂魄们皆去投奔圣彼得,你的茶,可就没人喝了。
孟婆听得入神起来,茶也忘记盛了。
我继续舌灿莲花,贿赂着。再说,有了火车,你还可一边卖茶一边售火车票……
我一边叽叽咕咕地为孟婆策划,一边脚早进了赤水河,等孟婆明白过来,鱼玄机还没喝她的茶呢,鱼玄机早就转世去了。
这一世,我是个编剧,还是个作家。我写一集一万五千个大洋的弱智如白痴的言情剧。台词不外是我爱你,我爱你,我好好爱你。里面的女主角多易患了绝症,男主角多一往情深,感情纠葛起来,再另加一个男配角和女配角当了调味品。永远的三角恋情,你爱我,我爱他,他又爱别人。人造的感情食物链,在观众那里永得一百分。
大众很容易满足。
大众也很——愚蠢。
我的专栏叫孔雀男子,专来评述当红漂亮演艺小生,短短的,但一针见血,常常在里面嬉笑怒骂,把男人的伪装毫不留情地剥落。
我常常觉得自己这样写,是在拔孔雀翎,拔下来,执满满一瓶的华羽,最终,却烙伤了自己的瓶子。
我的名字不中不洋,叫茉莉 Baby。我有这样的名号,是因为我是个混血儿,混血儿也要混得身份高贵,比如中法混血就比中越混血好。可巧我是一个中法混血儿,母亲的一夜风流,有了我。我时常小人之心地猜度,我之所以有这样的血统,想必是阎罗嫌我多嘴,在孟婆那儿挑拨他的经济管理,他才给我这样的报应。
我有一张沉溺于欲望的脸,皮肤白成透明色,一对梦般的眼睛,永是半睡半醒。好似我画了烟熏妆,时刻在床上等着男人。我想我长得并不美,但见过我的人们都赞美我说,茉莉,你很性感,很特别,很……
他们难以定论。
他们拿个很字送我。
但偶尔有女人说,那个茉莉,有一只鸡的气质。
哎,鸡当然没有气质,如果你一定要认为鸡下完蛋的啰唆也算一种气质的话。我知道我不啰唆,她们是在骂我。
——那,个,婊,子。
不过,我不在乎。
因为我明白,只要你高兴,你可以赞美一只雄性牧羊犬性感如阿波罗,你也可以说它的唱腔是世界上三大美声之一,反正话语权在你那里,我不是外科医生,我永远不能把你的嘴巴封掉。
我抽烟,我喝酒,我还和一位小男人一起住。他十八岁,我二十八岁。如果你问我和他有没有爱情,我想说,嗯……这个……我也说不清楚。
爱,是什么东西?
爱,很重要吗?
我只是喜欢男人而已。喜欢男人的身体,在黯淡的灯光下最贴身的绸缎似的将我裹着。我的手指一若裁缝,把那绸缎抚摩,剪裁,缝制,爱恋,而后便弃之不用了。
——男人若衣服。
穿与不穿要看我的兴致了。
你是一只欲望动物
对于男人,我谈不上爱还是不爱。我只是喜欢,如同我喜欢研究香水,收集各种各样艺术品一样的香水瓶子。我把香氛和男人一样看待,好香水本身便是一件看不见的衣服。我最自豪的一件事情,就是我有一个好鼻子和一双好眼晴——我的好鼻子用来辨别香氛,我的好眼睛用来识别男人。香水里我喜欢“温柔毒药”,洒在我的衣、腕、颈。
而男人,我更喜欢林廊这一类型。
第一次见到林廊,他挂在我QQ的视频上,一双梦幻般的丹凤眼睛,两粒黑成雾状的瞳仁,永找不到聚焦。
男人,也流行烟视媚行?
他的眼光,在视频上,轻轻一扫,颓废而无有着落,就一类温柔毒药,只一点点,就迷香四射。我身心一震。
你应该知道,有一种人,天生美得令人无法抗衡。我迷恋色相,我在淫红尘。
他是被抓来的。报社编辑发现有人抄袭我,那个抄袭者,就是和我视频的这个男人。
报社的编辑给了我他的QQ,我去加他。他毫不畏惧,加了我。
我一边抽烟一边问他,你知道我是谁吗?
他说,你是鱼茉莉,我知道。
那你还加我?
我做过的事,我不否认。
嗬,有个性。好似我反而无理三分。
我继续问,你近视?男人的眼睛怎么可以迷茫成这样?
他摇头,咬了咬自己的嘴唇,没有人能把嘴唇咬得像他那样好看,羞涩而好看的男人确实很少。
他说,我厌倦看世物。这个世界没什么值得一看。
嗬,讲话像一个哲学家。
我一下就想将他诱惑。我想让他眼光聚焦,想验证一下自己的魅力。
我说,为什么抄袭我的文章?还发在我的专栏旁,那么清楚地让我看到?
他说,我没注意那是你的专栏,我看不上你的字,不过你的字可以骗来钱,我只是想骗点稿费吃饭。
他回答得一点也不羞耻,好似这一切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我笑了起来,问,就这么简单?
他避而不答,显然对我这个问题一点也不关心。他只关心另外的话题,他说,你的罩罩是什么颜色?
哈,真猛,从来没有人问过鱼茉莉这样的问题。
他们不敢,他们喜欢把温文尔雅的一面展示给鱼茉莉看。他们是文明人,而他属于原始部落,生猛海鲜。
我说,哦,你有恋母情结,一来就问人家的罩罩?
他说,不要“哦”,我不喜欢聊天的时候说“哦”这样的鸟语。
我大笑起来,可我喜欢,因为你的反对,“哦”不但鸟语般好听,还有花香芳芬。
他说,不傻之妞。 我说,你多大?居然称呼我是妞?
他说,我十八。
我说,才十八,装什么老。
他说,早熟,十八岁,我就活到六十八,肯定比你老。
我哈哈大笑起来,这是个有趣的男孩子,看来人的大小,真的不能拿年龄来计算。
他又问,你的罩罩是什么杯的?
我说,F杯。
他说,废话。玛丽莲·梦露的都没那么大。
我说,哦,你也知道呀?你又不是NBA球员,对球体那么感兴趣干什么?
他说,男人的职责就是对女人感兴趣。
我说,哈哈,你是一只欲望动物。
他说,我赞成欲望。
我说,你真直接。
他说,直接是一种美德。
我就这样喜欢上他了,我喜欢这个特立独行的男孩子。我一直比较堕落,我喜欢堕落的人尤甚过正人君子。
我说,我喜欢你,你来,不用抄袭,你都有饭吃。
他说,怎么来?我考上北京电影学院了,我还没钱上学呢,我来不了。
我看着视频上的他,我说,你的眼睛真美,给我看看你的手好了。
他把手伸了出来,轻轻一晃,十指纤长。
这是会说话的手指。佛说莲花落。
他说,我最欣赏我身上的两样东西了,一是我的手,二是我的阳具。用我的手,自慰我的阳具,我觉得是天下最美的组合。
我笑了起来,我说,你是很美,美得我都想吻你了,吻你的眼睛,吻你的手。
他说,不吻我的阳具吗?
我说,那好像太流氓了点。
他说,你挺喜欢假正经的。别假正经了,你来我这儿吻我吧。
我问,为什么是我来?我喜欢别人来。
他说,是你先喜欢上我了。
我说,言之有理。
他说,废话。
我说,废话都是真话。我很忙,你过来吧。
他说,我穷,我没有钱,你寄机票钱给我好了。
我说,好的,我寄,你来吧。
他就来了。
只是贪他的身体,和他做爱
他来的那天,阳光灿烂。机场里的人进进出出。远远的,我就看见了他。他一脸不羁地站在阳光下,眯着修长的丹凤眼睛。格子上衣,领口微微地敞着,蜜一样的肌肤,在阳光下光一般流淌,是个真实的美男子。只是牛仔长裤,白色球鞋,显得灰尘仆仆。他的一只手插在裤袋里,另一只手提着个塑料袋,袋子里水色晶莹,一尾红顶白身的鱼在优哉游哉。他无所事事地打量着四周,瘦高的个子,站在人群里,就如一只孤单而颓废的鹤。我走近他。
我知道,从此,我要收留这只孤单的鹤了。
打的上车,刚刚坐进去,他就把鱼袋递给我,说,拿好它,它可是我的宠物。
我发觉他喜欢说命令式的句子。
我轻轻地接了过来,你喜欢养金鱼?
他说,这可不是一般的金鱼,你知道吗?这可是我从西安曲江带来的,这种鱼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鹤顶红,是金鱼里的贵族。
我笑了起来,哦,金鱼也要论出身了?难不成如张爱玲一样,介绍的时候把作家身份且按住不表,先说说她是李鸿章的孙女?
他笑了一笑,鱼茉莉,没想到你也有幽默感。说罢倒在我的怀里,一类孩子。
我问,你这是怎么了?
他说,我晕机。
我揉了揉他的头发,那青草一样的头发,手指抚过,风吹草色,他的头发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年轻男子的气息。
我闻了一闻,嗯,你的头发气味不错。
他不答,他突然把我的脖子一揽,拉低,靠近,低声地命令着,鱼茉莉,吻我。
哦?我打量他,看着他,笑了,林廊,有司机的。
他看懂了我的目光,嘴唇一扁,嘲讽地笑了,低声说,那有什么?曾经,有个女孩子,给我在出租车里口交。
我笑着摇起了头,说,林廊,我不是那个女孩子。
他说,女人都一样的。
我大笑起来,女人不一样的。林廊,我以为我堕落,没想到遇到比我更堕落的。
他说,你难道不觉得堕落很美吗?不美的是不堕落的人罢了。
我说,不要给自己借口了,林廊,你真是颓废得可拿八级。
他不答。闭住了眼睛,突然什么话也不说。
我看着他,抱住他。很长的时间,他就这样沉默着。突然,他整个身子猛地一抖,地震一般的。
我手里的鱼袋摇了几摇。我问,林廊,你怎么了?
他还是不说话。我摇了一摇他的身子,他不回答,他闭着眼睛,睫毛长长地翘着,他居然睡着了。
我更紧地抱住他,他是如此孤独。我不知道这个孩子,受过什么样的伤害,在梦里还是这样的不安和无助。
他唤起了我的母性意识。 到了住处,他脱了外衣,里面的内衣旧得和古罗马遗迹似的,显然,这是个没有妈妈照顾的孩子。
我开始怜惜他了。
一点也不浪漫,我们同居了。他的身子一匹褐色的绸缎似的。在暗夜里,闪闪的发光,将我密不透风地裹着。
我们两个都怕黑。
都怕孤独。
天一黑,我穿着睡袍写作。他不是看书,就是喂他的那尾鱼了。他的那尾鱼,也真值得他把爱心付出。为只为那尾鱼,确实好看了得。你如果见过那尾鱼,你也会喜欢它的。它全身银白,搓粉滴脂,头顶生着红色的肉瘤,尾鳍缥缈,宽衣大袖,吴带当风,一类鱼族里的唐时女子。
——美的雍容典雅,气质不俗。
我的住处,离火车站并不很远。暗夜里,常常有火车的汽笛,哀伤而绵长地传过。一声一声的。往往这个时候,林廊光子身子,一丝不挂,皮肤亮闪闪的,一尾求偶的萤火虫似的,提着他的阳具,如提一盏灼热的灯笼,走过来,走过来,抱住我,暗夜里叠在一处,我们两个。
我们两个,叠在一处,灼灼地发着光,我看得见,火花四溅,星光满天,天堂的门开着。
地狱的门也在开着。
火车的汽笛,那相遇与离别,宿命与漂泊的声音,隐隐地伴随着我们。伴随着我们的身体,在暗夜里相逢,碰撞,撕缠,激情四射,尔后离别,各自漂泊。
结果,那一阶段的剧本,导演说,茉莉,你太腐败了,内容色情,演员无法演的。
听到这样的话,我嫣然一笑,呵,林廊,我的琳琅,你真是琳琅满目。
我们是一对腐败分子。
我爱林廊吗?我不晓得。我只是贪他的身体,和他做爱,我觉得我是和一只萤火虫做爱。你知道萤火虫做爱的后果吗?
它们做爱,它们做爱,它们做爱——做完之后,雄虫过一至两天就死了,雌虫找适合的地方产过后代,生命也就走到了极致。
像不像殉情?
为了一日之欢?
可见做爱是美丽的,值得付出生命价值。犹如麦当娜说,性哪儿不干净,除非你没有洗澡。
你常常洗澡吗?
我常常洗的,看着清白的水,注满巨大而洁白的浴缸。我撩了一撩,洒几滴熏衣草香精。我的手伸进了水来,伸了进去,我嗜水,那水里有我的记忆,有我最初见过那个人的影子,他在水里。
他永在水里,我无法捞起。
他是我的水中花。水里开,水里谢。
他是我的镜中月。镜中亮,镜中灭。
他是一个水里的男人,我永得不到的。
你必须晓得,有的男人,你一生也得不到的。
我只能把我的手指当了鱼鳍,当了唇,当了自己的身体,把他的影子,一遍遍地吻了。
奇人异貌,头角峥嵘
那一年鱼玄机十三岁了。那一年鱼玄机还不叫鱼玄机。
那一天是大唐长安的暮春。
那一天是大唐长安落桃花的暮春。
长安平康里的桃花一树一树地落,落在她家低矮的屋檐,落在她浣衣的小溪。落在清泉潺潺的水波,那人的影如着锦绣,一波一波地长了又矮,矮了又长。白色的衫,无端地妖异起来,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她手里捶衣的槌,不再捣。
小姑娘,请问一下鱼幼薇家怎么走?
她抬起了头,一双大眼流波一转,一似两粒黑珍珠,在白玉盘上轻轻滚动,慢慢由下往上看去,你是谁?
那男子,身材修长,临风而立,站在桃花雨里。可惜,面貌却不敢恭维,大耳,肉鼻,阔嘴,貌似钟馗。
本人温庭筠,到此地找鱼薇儿。
他是温庭筠呀!
他是大名鼎鼎的温庭筠?
他来找她?
急要站起,但因洗衣蹲得时间久了,腿脚一时不灵便,人一趔趄,脚下的篮子也踢进水里,衣服四散,顺水花花绿绿地流去。她忙跳进水里去捞,那是洗给这平康里妓女的衣啊,她和母亲靠它来兑换银钱,以补日常所需。
平康里,位居金碧辉煌,巍峨的大唐皇宫最近的一个坊。这里青楼云集,妓女们接的多是达官贵人,衣也华丽,尽是绫罗绸缎,若丢失一件,她实是赔不起。
她手忙脚乱地捞衣,可溪水携着艳衣,红黄蓝绿地私奔,欢喜地往下游逃去。
那人在岸边飞奔几步,三两下除了鞋袜,跳进下游的水里,截住了那衣,帮她捞起。他手臂长,溪水也并不湍急,没几下就把衣服全数捞进篮子里。
上得岸来,她提着篮子,对他狡黠一笑,红菱嘴角尽是甜蜜。谁说他难看?奇人异貌,头角峥嵘,五脏玲珑,六腑通透,说的就是温庭筠这样的面貌呢!
——他是她最景仰的诗人之一。
多谢温先生。温先生请跟我来,我带先生去找鱼幼薇。
她细嫩的胳膊,因提了一篮子的湿衣,半个身子都斜斜的,一件半旧不新的水红衫子,在他面前摇晃,在平康里林立的青楼小巷里摇晃,如一枝旁逸的桃花,堪堪的危。
——就要折断了的危。
小姑娘,来,我来提。
他从她的手里接过篮子,她感激地看他,黑眼仁里尽是谢意。自从父亲死后,没人对她这样爱惜,除了那相依为命的母亲。
人心冷漠,世态炎凉,她不想责备。
她不忙的时候,静静地遥望着那金碧辉煌的皇宫,它太大,她太小,权势和富贵,对贫困的她,是晨钟暮鼓的压力。
——一声一声地传递,不听,都没有权利。
有妓女在窗口看到了他,搔首弄姿,扔出一枝花来,温八叉,不进来坐坐吗?好久没唱你作的曲了。可有新词送我?
他摇头,改日,改日。今天有正经事要会上一会。
她走在前面,心口滴蜜,他那么看重她,去见小小的她是正经事呢!
哎哟,什么正经事儿?忙得都不来我这儿坐坐?敢情温八叉又看上了前面这雌儿,还为人家提着篮儿呢。这雌儿我不认识吗?是后巷洗衣娘家的女儿——
快住了你的嘴!他轻声叱道,不要诋毁小女孩儿。
她本该生气,可心里莫名欣喜,似乎喜欢那妓女的话一般,红着脸,在前面快步如飞。
蓬门荜户,矮矮小屋,檐下一位妇女,正坐在春阳下缝制着华衣。桃花静静地落了她一肩,一片翩翩的桃瓣,年老色衰的漂泊,迷住了她的眼。针扎破了指尖,她皱起了眉。皮肉之疼不算什么,怕的是弄脏了手里的衣,那样将前功尽弃。
桃花的美丽,走近全是虚伪。
她如鸟般飞奔过去,娘,温先生来了。
诗童的名号来得言过其实
温先生?哪位温先生啊?妇女边揉眼边问,顾不得那点微薄的疼痛,生活里的困苦太多,这实在是不值一提。温庭筠温先生啊!她甜甜地告诉母亲,大眼睛闪闪发亮。这样一位大诗人来找她,生活可是要发生转机?
温……庭筠?!她娘忙忙站起,手慌脚乱,大唐谁人不知道“温李”?温庭筠,李商隐,双峰并立。况这平康里的歌妓,日常唱的多是温飞卿写的词句。忙忙放下手里的针线篓子,温先生,请,请,请进。
他放下篮子,看了看这对母女。母亲娴静,女儿伶俐。你,就是诗童鱼幼薇?
我看着不像吗?她俏皮反问。
豆蔻神态,好生俏丽。
也……好生淘气。
他哈哈大笑,像,像,我早应猜到是你。
他边回答,边进门,娘早打起了帘子,请他进去。一脚迈进,却是黑。
半晌,他才看清晰,里面光线稀微,陈设简陋,除了床铺,一桌,两椅,零落的食具,再无所设。
传说里的五岁颂诗百篇,七岁出口成章,十一二岁便诗名盛播长安城的女诗童鱼幼薇就住在这里?
凤凰沦落,穷途陋巷,也遗翠羽?
他看着她,落了座。她要去煮茶,大唐的茶,都要煮熟了吃。他把她的手臂一拉,薇儿,别的免了。我是霸桥送过朋友之后,专程来这里拜访你的。
薇儿?
他这样叫她?她满心欢喜。
承蒙先生看得起,拜访二字实不敢当。她眼珠一转,滴溜溜的,霸桥柳绿的很好看吧?
说罢,一脸羡慕。
自从父亲死后,她日日窝在这平康里,和母亲忙着生计。去霸桥看柳,那是一件记忆中的事,也是一件奢侈的事。
是啊,柳丝垂垂,绿若翡翠。他看出了她的不快,少女心怀,他无从知晓。你做首诗给我看看好吗。薇儿?
一说做诗,她的眼睛就亮了起来,红菱嘴角掩不住的得意。她早知此是必做的课题,来看她的人,哪个不若此?要考上一考,试上一试,只怕她浪得虚名,诗童的名号来得言过其实。
请先生出题。
她才高不惧。
他想了一想,江边柳。薇儿,你看这个题目如何?
好的。
她托腮一笑,娘早把笔墨用具端了上来。他一一看去,不由一惊。这小小寒舍,竟然有这样的文房四宝?只见那笔是根根用鼠须制成的鼠须笔,可是王羲之写《兰亭序》用过的?墨是松真墨,这可是当代制墨名家松真制的。纸是花笺宣纸,其质极精,细薄光润,首尾匀薄如一。砚是金星砚,石包青莹,纹理缜密,坚润如玉。
娘挽了衣袖,要磨墨,他忙阻止,把那松真墨拿在鼻端,细细一闻,好生陶醉,连赞,好香,好香!我来磨。
娘不好意思起来,这——
娘,让温先生磨吧。她大大方方地一笑,却有一丝苦涩,这些平日是不拿出来用的,温先生。这是家父惟一存留到今的遗物,别的,能变卖的,都变卖了。
他一边磨一边听着,他知道,是他来了,她怕怠慢了他,才让她母亲把这文房四宝拿出。
待墨磨好了,她的手,那因洗衣,整日浸泡在水里的惨白幼细的手,执了笔,蘸了墨,笔走龙蛇,没有多久,就写好了。她递了过来,请温先生多多指教。
他往纸上看去,《赋得江边柳》:
翠色连荒岸,烟姿入远楼;
影铺春水面,花落钓人头。
根老藏鱼窟,枝底系客舟;
萧萧风雨夜,惊梦复添愁。
这是一位十三岁少女做的诗吗? 用笔如此老道,遣词用语,平仄音韵,意境诗情,皆属上乘。他连声反复吟诵:
影铺春水面,花落钓人头。
根老藏鱼窟,枝底系客舟。
好句,好句啊!他赞不绝口,读着句子,看着她,那半旧不新的衣衫里,藏着怎么样的灵心慧质,才能写出这样惊绝的句子?
谢谢温先生夸赞。她灵巧一笑,温先生做的才是好句子呢。说着吟道:
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渡香腮雪。懒起画娥眉,弄妆梳洗迟。
照花前后镜,花面交相映。新贴绣罗襦,双双金鹧鸪。
才思敏捷,不输曹植
吟完笑道,温先生这首《菩萨蛮》,整篇好句如画,画面频传。我那算什么,温先生见笑了。这首小令,你……也懂得?你给我解释解释。他看着她的小脸,不由疑惑,这首词,时人颇多争论,说是晦涩,他任人猜测,一概不理。她小小年纪,却这样赞了,可是理解错了?
是啊,她爱娇地一笑。举起一只手来,挡在面前,五指微张,成了山状,山后的隙缝,是她的睡在桌上娇憨可爱的脸了。她少女童稚的声音,天然的道白,令这简陋的舞台生出音乐的翅膀:
金色的初阳,射过美丽的小山屏,洒了那慵睡女子一脸明灭的金光。美人醒了,鬓边的一缕乌发,轻轻地渡过她雪一样洁白的脸庞,她懒懒地起床,要把她细细的眉毛描画……
他看着她,呆看着她,看着她做戏一样,把他的一首小令,按她少女的方式,演绎得活色生香。
她在苏醒,她在起床,她在懒起迟弄妆,她簪上了花,她执起了菱花镜,与面前的镜子相交映,看那花可插好。而这一切,她皆靠了她的表情,她的肌体,她的眉目,她那一双时而充当小山屏,时而充当菱花镜的惨白幼细的手掌来表达。
他看着她,看着她着了绣罗襦,贴上金鹧鸪,配着她点石头成金的对白:那寂寥的女子啊,她衣裳上新贴的花样,都是双双金色的鹧鸪,而她爱的人,又在何方?
她演着演着,黑眼珠上蒙了泪光,她真的只有十三岁吗?
她不只是个诗童,她还是那水晶帘后玻璃枕上那活波波的女子啊!
而她所表达的,正是他写的这首小令,最初,最本真的模样。
她令它随着她的肢体,再活一场。
他看得呆了,忘了赞她。
而她孩子气的脸逼进了他,眼光若水,温先生,我,解释得对吗?
对!对!对!咦,你真聪明,小小年纪,就晓得“小山重叠金明灭”里的“小山”指的就是小山屏啊!小山屏目下日渐式微,南北朝时是小山屏的鼎盛时光,几乎户户拥有一架。他连连赞她,很多的人,因了无知,说他所写的“小山”指的是女子画的小山眉,却无法道出眉毛如何个明灭法。
眉毛不是眼珠,不会发光。
而她懂,十三岁的她懂小山屏,她懂他!
这个,我家也本有一架。她细白的手在比画,小小的,睡时刚好挡住脸儿,上面画了花鸟鱼虫,十分的好看。祖上传下来的,父亲……病时,我们变卖了它。
她越说越低,头也慢慢低下。那眼眶里的泪水,盈盈就要滴下。
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时光。
变卖、借钱、祷告、看人脸色、仰人鼻息,什么样的屈辱皆都承受,却挽留不住父亲的生命,挽留不住那日日唤她薇儿,教她颂诗习字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