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的 发表于 2006-7-3 22:31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7-3 22:29 发表


难得和你看法一致。

算了不说的的了, 浪费口水。

只要你别按照双重标准来说就行了。:P

冷冰冰 发表于 2006-7-3 22:36

东篱也是为了的的好,按照她的标准,怕的的吃亏。

的的比较固执,执着。

无论听不听劝,相信的的自己都有能力承受结果。咱们站在岸上的,就让的的自己游吧。

如果的的抽筋了或者没劲儿了,招呼一声,这里应该不是只有看热闹的。

canlook 发表于 2006-7-3 22:37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7-3 21:11 发表


这句话颇有当年朱熹那句"妇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神韵。 :o

首先,我要说明的是,我认识他之前,他们已经分居了。所以他们感情破裂,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cool:

其次,你好象在用中国80年 ...

的的,不必太在意别人的评论,坦荡,问心无愧就好。关键是,你要确定这份感情不是虚幻,而是值得长久珍藏的。注意对方基本为人和品格,

冷冰冰 发表于 2006-7-3 22:38

原帖由 canlook 于 2006-7-3 22:37 发表


的的,不必太在意别人的评论,坦荡,问心无愧就好。关键是,你要确定这份感情不是虚幻,而是值得长久珍藏的。注意对方基本为人和品格,

女孩子到了一定年龄,问心无愧是绝对不够的,也要为自己打算。

的的 发表于 2006-7-3 22:39

原帖由 冷冰冰 于 2006-7-3 22:36 发表
东篱也是为了的的好,按照她的标准,怕的的吃亏。

的的比较固执,执着。

无论听不听劝,相信的的自己都有能力承受结果。咱们站在岸上的,就让的的自己游吧。

如果的的抽筋了或者没劲儿了,招呼一声,这里 ...

先在这里多谢一下大家的关心。我知道大家都是为我好,怕我吃亏。可是不怕啦,一来我相信他,我能够感觉到他对我的情谊,二来我自认为输得起,就算万一失败,我也不会倒下去起不来。

多谢多谢。作揖作揖。$送花$

drach 发表于 2006-7-3 22:42

艾,和的的说了一晚上的,全是精华阿,居然都被删了。。。可惜,可惜

canlook 发表于 2006-7-3 22:42

原帖由 冷冰冰 于 2006-7-3 22:38 发表


女孩子到了一定年龄,问心无愧是绝对不够的,也要为自己打算。

问心无愧是指没有故意去拆散别人家庭。
有点误解。

的的 发表于 2006-7-3 22:43

原帖由 drach 于 2006-7-3 22:42 发表
艾,和的的说了一晚上的,全是精华阿,居然都被删了。。。可惜,可惜
:D大家心知肚明就好了。;)

drach 发表于 2006-7-3 22:44

看电影吃夜宵咯,水一下

的的 发表于 2006-7-3 22:44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6-7-3 22:40 发表
哇赛,都加精华拉
的的一定要表示一下


多谢大家的关心,再次团团作揖,多谢大家。$感人$ $送花$

茏茏葱葱 发表于 2006-7-3 22:45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7-3 22:39 发表


先在这里多谢一下大家的关心。我知道大家都是为我好,怕我吃亏。可是不怕啦,一来我相信他,我能够感觉到他对我的情谊,二来我自认为输得起,就算万一失败,我也不会倒下去起不来。

多谢多谢。作揖作揖。$ ...


现在的有些年轻女孩很强悍, 处处想压在男朋友头上, 更看不贯一面叫着妇女解放, 男女平等, 另一面要让男的送这送那, 还要处处让着她

的的是个好姑娘, 好脾气有耐心, 娶了你应该是他的福气

的的 发表于 2006-7-3 22:49

原帖由 茏茏葱葱 于 2006-7-3 22:45 发表

的的是个好姑娘, 好脾气有耐心, 娶了你应该是他的福气



多谢夸奖,愧不敢当。有时候反而是在自己最亲近的人面前,脾气最不好。$汗$

茏茏葱葱 发表于 2006-7-3 23:02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7-3 22:49 发表


多谢夸奖,愧不敢当。有时候反而是在自己最亲近的人面前,脾气最不好。$汗$

不要不敢当, 大家有目共睹
很多人都一样, 都是在自己最亲近的人面前,脾气最不好

的的 发表于 2006-7-3 23:14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6-7-3 23:10 发表

我也赶紧自我陶醉一下
$害羞$
怪不得我在我父母和我家猴子面前,特容易冒火
$害羞$

关心则乱,是因为你最重视他们,也最重视他们对你的看法。:P

catwyc 发表于 2006-7-3 23:22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7-3 21:28 发表


你的感觉不正确。。。。。。。;)

这叫生来就注定的姻缘:D
這叫你上被子欠他的
$汗$

fcb 发表于 2006-7-3 23:38

原帖由 canlook 于 2006-7-3 22:42 发表

问心无愧是指没有故意去拆散别人家庭。
有点误解。

切!你俩想过一个问题没有?
离了还有复婚的可能
更何况没离
记住:在没离之前,啥事都可能发生

如今,夹着这么一个(或许N个)女友不象女友第三者不象第三者的主儿,
或多或少减少了人家两口子复合的可能性

别以为打着爱的旗号就可以理直气壮问心无愧了

红土豆 发表于 2006-7-3 23:38

知道你是为了爱可以献出一切, 但是你没有必要在他离婚之前在公共场合大宣爱情宣言阿

所谓的第三者,就是他还有他老婆是俩人,中间加了你, 那不就是第三者吗

如果你说大家要按德国的标准来衡量你, 那你发帖发错地方了,在这说话的好像都是中国人啊,好像大家接收的也是中国传统教育阿,你还是去德国人的论坛发贴吧。或者是把贴发到搜狐猫扑上, 看看更多的中国人怎么看待这件事


支持东篱

乐乐 发表于 2006-7-3 23:47

是东黎姐姐提出了民工论吧。还是下岗论阿。支持一下。

的的 发表于 2006-7-3 23:51

原帖由 红土豆 于 2006-7-3 23:38 发表
知道你是为了爱可以献出一切, 但是你没有必要在他离婚之前在公共场合大宣爱情宣言阿

所谓的第三者,就是他还有他老婆是俩人,中间加了你, 那不就是第三者吗

如果你说大家要按德国的标准来衡量你, 那你发 ...

嘻嘻,你睁大眼睛看看清楚,这个楼可不是我起的,是gast起的。gast还凭此楼赚取了一个精华。恭喜一下gast。


再说,我们都是生活在德国的啊,很多人更是已经在德国安家落户,甚至入籍了。这个论坛也是架设在德国的,这个就是德国的论坛啊,你看看论坛的后缀,是de, 不是cn.大家只是习惯使用汉语发贴子而已,其实汉语德语英语都是允许的。

fcb 发表于 2006-7-3 23:51

原帖由 红土豆 于 2006-7-3 23:38 发表
知道你是为了爱可以献出一切, 但是你没有必要在他离婚之前在公共场合大宣爱情宣言阿

所谓的第三者,就是他还有他老婆是俩人,中间加了你, 那不就是第三者吗
如果你说大家要按德国的标准来衡量你, 那你发 ...

没错!
虽然的的起先是被蒙在鼓,但事实上就是个第三者

fcb 发表于 2006-7-3 23:55

你以为你很无私吗?也许对他是,而其实对别人是另一种不折不扣的自私

居然还要在论坛理直气壮捍卫你那一套
好之为之吧

的的 发表于 2006-7-3 23:55

原帖由 fcb 于 2006-7-3 23:38 发表


切!你俩想过一个问题没有?
离了还有复婚的可能
更何况没离
记住:在没离之前,啥事都可能发生

如今,夹着这么一个(或许N个)女友不象女友第三者不象第三者的主儿,
或多或少减少了人家两口子复合的 ...

照你这么说,任何一个人和男友/女友结婚了, 都有可能妨碍到其他人和此男友/女友结婚的可能性了啊,因为如果他/她不和这个人结婚,应该会有另外一个人和此人结婚的。


那么,难道所有结婚的人都罪大恶极了不成吗?

所以,可能性这种事情,算不得数的。

fcb 发表于 2006-7-3 23:56

做了也就做了
但请不要在论坛那么理直气壮宣扬!!

的的 发表于 2006-7-3 23:57

原帖由 fcb 于 2006-7-3 23:51 发表


没错!
虽然的的起先是被蒙在鼓,但事实上就是个第三者

你和任何人恋爱,如果她以前有过男友,你都是第三者了吗? 如果你是一个人的初恋, 你也剥夺了另一个人成为她初恋的可能性, 那就更加自私了吧? 该怎么说你好呢? $考虑$

的的 发表于 2006-7-3 23:59

原帖由 fcb 于 2006-7-3 23:56 发表
做了也就做了
但请不要在论坛那么理直气壮宣扬!!

;);) 我再重复一遍, 这个楼是gast起的,不是我起的.

有人拿我来说事, 我总有为自己辩解的权利吧?

红土豆 发表于 2006-7-4 00:00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7-3 23:51 发表


嘻嘻,你睁大眼睛看看清楚,这个楼可不是我起的,是gast起的。gast还凭此楼赚取了一个精华。恭喜一下gast。


再说,我们都是生活在德国的啊,很多人更是已经在德国安家落户,甚至入籍了。这个论坛也是架设 ...
你在这帖子里没发什么爱情宣言, 是在其他帖子里。

不管是在哪个国家生活, 大家都是中国人,入了籍的也是华裔, 思想传统也是更接近于中国人(说的有点别扭)

我觉得还是大家的道德水平没有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所以引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

tina-01 发表于 2006-7-4 00:01

既然他和他LP分居了这么长时间,他认识了的的,他LP也可以认识个男朋友啊。我觉得他们从分居那天开始就不是一对正常的夫妻了,法律和一些表格在婚姻状况方面不是有:

单身
已婚
分居
离婚
丧偶

之分吗?分居不等于已婚。分居期间认识的异性朋友不等于第三者。

不过还是希望的的找个更好的,和别的女人没有孩子的男朋友。


原帖由 红土豆 于 2006-7-3 23:38 发表
知道你是为了爱可以献出一切, 但是你没有必要在他离婚之前在公共场合大宣爱情宣言阿

所谓的第三者,就是他还有他老婆是俩人,中间加了你, 那不就是第三者吗

如果你说大家要按德国的标准来衡量你, 那你发 ...

fcb 发表于 2006-7-4 00:01

还是不要硬撑了,你心里怎么样想都无所谓,但请不要在论坛过于坚持

再这样下去,会使人不得不想起一个词:
婊子要做,牌坊要立

[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6-7-4 00:05 编辑 ]

fcb 发表于 2006-7-4 00:04

我知道我这话很难听
但你一而再再而三思路不清地争辩
有点自找的

红土豆 发表于 2006-7-4 00:06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7-3 23:55 发表


照你这么说,任何一个人和男友/女友结婚了, 都有可能妨碍到其他人和此男友/女友结婚的可能性了啊,因为如果他/她不和这个人结婚,应该会有另外一个人和此人结婚的。

.

这个比喻没有太大逻辑关系, 跟男女朋友结婚没关系, 幻想跟还在婚姻关系当中的人结婚就有问题。
说你在大放爱情宣言并没有夸张,这个论坛的浏览量巨大, 一个帖子几千的浏览量,你的话就相当于在几千个人面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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