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的 发表于 2006-7-4 00:08

原帖由 红土豆 于 2006-7-4 00:00 发表
你在这帖子里没发什么爱情宣言, 是在其他帖子里。

不管是在哪个国家生活, 大家都是中国人,入了籍的也是华裔, 思想传统也是更接近于中国人(说的有点别扭)

我觉得还是大家的道德水平没有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所以引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



你有不同的看法, 可以发表. 别人也一样. 百花齐放.

我前面已经说过了, 如果大家都按照中国的标准呢, 那就整个事件全部按照中国的标准. 我现在不介入,他们很快就能离婚, 没有赡养费. 我等他们离婚之后再和男友好. 没问题, 反正他现在也不在我身边.回来之后, 去趟民政局, 一天就把离婚手续办好了.更好. 欢迎这样的 解决方案.


如果按照德国的标准呢, 那就整个事件全部按照德国的标准. 分居一年, 然后分养老保险, 赡养费, 孩子们的抚养和抚养费, 探视权等等. 那么, 德国21世纪的现状就是, 离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分居之后, 双方就都可以另找男女朋友了.



两种解决方案, 只要前后一致, 我都没有一件.只是千万不要这边取一点, 那边取一点, 弄成个四不像. 这样我是不能接受的.

猪哼哼 发表于 2006-7-4 00:09

形势太严峻 都不敢跟贴$郁闷$$郁闷$

大家都消消气把各退一步 毕竟只有自己才能给自己做主别人看的再透 最多只是提个醒当事人不这么想 说一百遍也没用话说回来 外人也不了解当事人的痛苦 谁不想更幸福呢

fcb 发表于 2006-7-4 00:10

行!那你就百花齐放吧
根本就是大放劂词

的的 发表于 2006-7-4 00:10

原帖由 fcb 于 2006-7-4 00:01 发表
还是不要硬撑了,你心里怎么样想都无所谓,但请不要在论坛过于坚持

再这样下去,会使人不得不想起一个词:
婊子要做,牌坊要立

你错了, 是你自己给自己做了套子,要用自己的标准来限制别人.

我既不做**,也不稀罕立**.您两样都自己留着吧. $bs$

fcb 发表于 2006-7-4 00:11

再这么下去,离舔不知耻还远吗?!

红土豆 发表于 2006-7-4 00:12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7-4 00:08 发表



你有不同的看法, 可以发表. 别人也一样. 百花齐放.

我前面已经说过了, 如果大家都按照中国的标准呢, 那就整个事件全部按照中国的标准. 我现在不介入,他们很快就能离婚, 没有赡养费. 我等他们离婚之后再和 ...
谁说中国离婚没有赡养费, 在中国离婚的没有工作的家庭妇女也会有赡养费阿。财产也是分成三份,带孩子的一方拿三分之二阿。女人生育,养孩子,这在中国也是被承认的。并不是只有在德国被承认。

不管是他是哪个国籍的,好像都应该是他先离婚你再跟他名正言顺的好啊

fcb 发表于 2006-7-4 00:12

你按你那套标准,当然不会觉得你自个无耻

fcb 发表于 2006-7-4 00:14

可能还会觉自个为爱很光彩

的的 发表于 2006-7-4 00:15

原帖由 红土豆 于 2006-7-4 00:06 发表


这个比喻没有太大逻辑关系, 跟男女朋友结婚没关系, 幻想跟还在婚姻关系当中的人结婚就有问题。
说你在大放爱情宣言并没有夸张,这个论坛的浏览量巨大, 一个帖子几千的浏览量,你的话就相当于在几千个人面 ...


看到楼上tina的帖子了没有, 已婚和分居, 在法律上是不同的两种状态, 在整个德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 你不了解德国的情况, 就好好学习一下, 不要想当然.


原帖由 tina-01 发表
既然他和他LP分居了这么长时间,他认识了的的,他LP也可以认识个男朋友啊。我觉得他们从分居那天开始就不是一对正常的夫妻了,法律和一些表格在婚姻状况方面不是有:

单身
已婚
分居
离婚
丧偶

之分吗?分居不等于已婚。分居期间认识的异性朋友不等于第三者。

不过还是希望的的找个更好的,和别的女人没有孩子的男朋友。


引用一下tina的帖子, 希望你多了解一下德国的情况.

的的 发表于 2006-7-4 00:17

原帖由 fcb 于 2006-7-4 00:11 发表
再这么下去,离舔不知耻还远吗?!

早就和你说过了, 您两样都自己留着吧.

fcb 发表于 2006-7-4 00:17

少拿德国唬人

以前还认为你单纯善良
看来我错了
是愚不可及
脑子跟浆糊一样
还不要脸

fcb 发表于 2006-7-4 00:18

看看这么些人,有几个是支持你的?

的的 发表于 2006-7-4 00:18

原帖由 红土豆 于 2006-7-4 00:12 发表

谁说中国离婚没有赡养费, 在中国离婚的没有工作的家庭妇女也会有赡养费阿。财产也是分成三份,带孩子的一方拿三分之二阿。女人生育,养孩子,这在中国也是被承认的。并不是只有在德国被承认。

不管是他是 ...

中国那是婚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不是赡养费. 也就是说, 前妻拿不到前夫离婚以后赚的钱.

难道中国现在修改了婚姻法, 开始给赡养费了吗? $frage$

的的 发表于 2006-7-4 00:19

原帖由 fcb 于 2006-7-4 00:17 发表
少拿德国唬人

以前还认为你单纯善良
看来我错了
是愚不可及
脑子跟浆糊一样
还不要脸

这些骂人的话, 全部原封送回.您留着给自己用吧.

fcb 发表于 2006-7-4 00:19

少拿赡养费说事
第三者就是第三者

fcb 发表于 2006-7-4 00:20

对这种还要立牌坊的第三者,我已经很客气了

红土豆 发表于 2006-7-4 00:21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7-4 00:15 发表


看到楼上tina的帖子了没有, 已婚和分居, 在法律上是不同的两种状态, 在整个德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 你不了解德国的情况, 就好好学习一下, 不要想当然.




引用一下tina的帖子, 希望你多 ...

奥~~我原来还以为但凡是中国人都会以中国人的行为规范来衡量所做事情的对与错。原来还有不是这样的。

德国的法律我不用了解了, 了解的很多了,特别是在婚版看到的关于离婚方面的法律, 但是我好像比你更了解中国法律阿

的的 发表于 2006-7-4 00:26

原帖由 红土豆 于 2006-7-4 00:21 发表


奥~~我原来还以为但凡是中国人都会以中国人的行为规范来衡量所做事情的对与错。原来还有不是这样的。

德国的法律我不用了解了, 了解的很多了,特别是在婚版看到的关于离婚方面的法律, 但是我好像比你更 ...

那么给大家讲讲, 中国离婚的话, 赡养费是怎么拿的? 我还真不知道.

fcb 发表于 2006-7-4 00:31

跟你说了,你心里怎么想怎么去做都行
但不要在公共场合过于宣扬

不是这样百花齐放的

红土豆 发表于 2006-7-4 00:31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7-4 00:18 发表


中国那是婚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不是赡养费. 也就是说, 前妻拿不到前夫离婚以后赚的钱.

难道中国现在修改了婚姻法, 开始给赡养费了吗? $frage$
中国没有德国这么多职业家庭主妇,但是在离婚法律条款里, 有关于没有正当职业的家庭主妇的赡养费问题酌情处理。
抛开法律,让您来作评价,难道为了子女及家庭放弃自己职业生涯的家庭主妇在离婚的时候,不应该得到多于赡养费这点补偿德更多补偿吗?
可能在你跟他结婚之后就会改变你的想法。

当然我还是希望你的付出也会得到回报的。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吧。
我先下了。要去给我那个大鼻子作点宵夜了。

fcb 发表于 2006-7-4 00:34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7-4 00:30 发表

这个明显违反版规了吧.是不是又想被封啊?
你自己说说你激动个啥? 人家两个外国人分居闹离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又找了新女朋友或者新男朋友, 人家自己还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呢, 你来这里瞎嚷嚷什么?不解 ...

去打小报告去呀你!
看不惯你这样的

按你所理解的百花齐放,那是不是啥都可以拿上来宣扬了是吧?

的的 发表于 2006-7-4 00:34

原帖由 红土豆 于 2006-7-4 00:31 发表
中国没有德国这么多职业家庭主妇,但是在离婚法律条款里, 有关于没有正当职业的家庭主妇的赡养费问题酌情处理。
抛开法律,让您来作评价,难道为了子女及家庭放弃自己职业生涯的家庭主妇在离婚的时候,不应该得到多于赡养费这点补偿德更多补偿吗?
可能在你跟他结婚之后就会改变你的想法。

当然我还是希望你的付出也会得到回报的。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吧。
我先下了。要去给我那个大鼻子作点宵夜了。


我没说不该有赡养费啊.从一开始就没觉得不应该有赡养费. 只是因为有人一定要用中国80年代的道德观念, 来套德国21世纪的社会中发生的事情, 我才说, 这两种社会有很多的不同, 其中的一个例子, 就是赡养费.:)

多谢你的祝福.

$害羞$

的的 发表于 2006-7-4 00:37

原帖由 fcb 于 2006-7-4 00:34 发表


去打小报告去呀你!
看不惯你这样的

按你所理解的百花齐放,那是不是啥都可以拿上来宣扬了是吧?

你看不看得惯是你个人的事情, 有更多的人看不惯你呢. :)

百花齐放当然还是要有一定规矩的, 例如不能骂人, 不能人身攻击, 更不能攻击别人的长辈.

你自己做得如何, 自己回头审视一下.

雪菜方便面 发表于 2006-7-4 00:42

别吵了,不管怎么样,跟一个女孩子吵不大好吧。大家都消气啊

fcb 发表于 2006-7-4 00:43

原帖由 changshengtian 于 2006-7-4 00:41 发表
消消气
八出的感情不容易啊
fcb也是爱之弥深责之弥切啊

跟她说了,怎么做都行
只要别在论坛上过份说道就行

这往后,论坛还全都第三者占上风了呢

莫少 发表于 2006-7-4 01:01

原帖由 fcb 于 2006-7-4 00:41 发表


做你的大头梦
你这种傻B,给我擦鞋都看不上

fcb,我觉得就是滴滴的男朋友的老婆也不会这样骂滴滴,你作为旁观者,骂得这么丢身份,很不合适,还是洗洗去睡吧。

滴滴也别顶发财不上火了,气头上是说不清道理的。公道自在人心,明天fcb或许酒醒了会后悔今天的粗鲁。

二位都歇贴吧,再骂下去连斯文都没有了。

fcb 发表于 2006-7-4 01:02

不跟你细致末节地一一说道,我太了解你的思维方式,很快就会陷入泥糟
咱们就这么说吧,你的所有理论和想法都对,OK?

你可能还是没明白我为嘛要拍你
不伙都跟你比较熟,有的不好意思说你太重
我起先也是不好意思拍你

你爱咋做都行
不要在论坛跟别人老争辩这档子破事就成
以免给人有DOLC婚版第三者横行的错觉

drach 发表于 2006-7-4 01:04

呵呵,路过,看完电影来看看

的的 发表于 2006-7-4 01:04

原帖由 drach 于 2006-7-4 01:04 发表
呵呵,路过,看完电影来看看

看吧, 这里有一个比你还过分的. $郁闷$

Don't_speak 发表于 2006-7-4 01:06

才去看了个穿越小说,这里就已经风起云涌了。
骂人不好,尤其用粗口。大家消消气。
觉得的的MM不是第三者,如果她的BF跟他老婆分居后才跟她在一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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