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大麻的法律问题
本来已经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昨天对东篱已经很宽容了,结果突然看到东篱今天又在那里说什么宽容不宽容。我倒是很想知道,
一个吸毒者,站在什么立场讨论宽容?
一个人,结了婚还在度假的时候和别的男人调情(虽然在男人事后打电话来的时候又把人家释然了),这样的人站在什么立场讨论宽容?
一个人,自己得了婚前性行为的既得利益,却又劝别人不要未婚同居,明确的诠释了马列主义手电筒的定义,这样一个人站在什么立场讨论宽容?
一个人,假装不了解德国社会,假装不认识"getrennt lebend"这个词组和它在德国的社会意义,乱给别人扣第三者的帽子,这样的人站在什么立场讨论宽容?
一个人,恶意把一个分居太太想象成一个暴力主义者,认为她会打人,这样的人站在什么立场讨论宽容?
一个人,硬要把两个社会的道德观念拆开来,只选有利于自己的部分用于自己,而把最严格的标准加在别人身上,再一次诠释了马列主义手电筒的定义,这样一个人站在什么立场讨论宽容?
这样一个人,她不宽容别人,只能说明她自己没脑子。如果她在工作中对德国同事也是这样的态度的话。。。嘿嘿,后果自己承担吧。。。。 沙发!!!!!!!!!!! 先告个假,我有事要出去一会儿,如果有人要辩论或者吵架的话,可以先酝酿或者写上来。我大概要等到9点或10点才能回复。$bye$ lz说的都是东篱jj的事迹么$frage$
看了一段时间婚版,觉得有几位jjmm真的满强$高$有勇气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16 19:13 发表
先告个假,我有事要出去一会儿,如果有人要辩论或者吵架的话,可以先酝酿或者写上来。我大概要等到9点或10点才能回复。$bye$
晕!白白! 原帖由 kittycat 于 2006-8-16 19:15 发表
lz说的都是东篱jj的事迹么$frage$
看了一段时间婚版,觉得有几位jjmm真的满强$高$有勇气
怎么个有勇气法 $frage$;)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16 19:11 发表
本来已经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昨天对东篱已经很宽容了,结果突然看到东篱今天又在那里说什么宽容不宽容。
我倒是很想知道,
一个吸毒者,站在什么立场讨论宽容?
一个人,结了婚还在度假的时候和别的男人 ...
是说东篱吸毒么?
她不就是试着抽过几次大麻么? 算不上吸毒吧, 连曾经吸过毒都算不上呢.
就好像我虽然抽过几口烟, 但是我真的不吸烟哦~~~ 大家来逛热线,聊聊天回个帖,图个高兴就行了,谁也不认识谁,都不全面了解对方,对方说啥都
不必往心里去。 原帖由 twosteps 于 2006-8-17 08:54 发表
是说东篱吸毒么?
她不就是试着抽过几次大麻么? 算不上吸毒吧, 连曾经吸过毒都算不上呢.
就好像我虽然抽过几口烟, 但是我真的不吸烟哦~~~
$握手$严重同意,抽了几口大麻就给说吸毒,有点冤枉,那人家荷兰的咖啡巴抽大麻都是合法的呢 抽大麻说成是吸毒是有点严重,不过大麻的确算毒品,只不过是软毒品.
不管软毒品还是硬毒品都是毒品是不是?!
所以,的的说东小姐吸毒,也没什么错. 原帖由 louise 于 2006-8-17 14:16 发表
$握手$严重同意,抽了几口大麻就给说吸毒,有点冤枉,那人家荷兰的咖啡巴抽大麻都是合法的呢
抽大麻在荷兰是合法的
搬到德国就是犯法的
移植到中国更千不该万不该呢
法,也是地域性的 原帖由 louise 于 2006-8-17 14:16 发表
$握手$严重同意,抽了几口大麻就给说吸毒,有点冤枉,那人家荷兰的咖啡巴抽大麻都是合法的呢
不冤枉不冤枉, 我的确在朋友的PARTY上抽过几口大麻, 硬要说吸毒也未尝不可, 反正在德国干的, 德国的法律不禁止吸大麻(不过买卖大麻绝对是违法的, 比荷兰还是严格一些), 所以我做了, 而且敢说. 如果换成其他国家, 比如新加坡, 那肯定不会做.
没别的原则, 就两个, 一不违法, 二不损害他人利益. 不过说到底, 这事不值得学, 好象抽烟一样, 虽然法律不禁止, 不过不抽更好.
[ 本帖最后由 东篱 于 2006-8-17 15:37 编辑 ] 谁说德国吸大麻不违法了?我印象中,吸大麻既违犯了中国法律(假设东篱仍然是中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同时也违反了德国法律(假设东篱住在德国,或者吸大麻事件发生在德国)。只要上述两种情况中任何一种或者两种成立,东篱吸大麻就是违法了。 原帖由 louise 于 2006-8-17 14:16 发表
$握手$严重同意,抽了几口大麻就给说吸毒,有点冤枉,那人家荷兰的咖啡巴抽大麻都是合法的呢
两步MM和louise MM,不能用荷兰的法律套在德国生活的中国人身上吧?如果这样也可以的话,有些阿拉伯国家还允许娶四个太太呢?难道这样也可以拿来应用吗?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8-17 15:27 发表
不冤枉不冤枉, 我的确在朋友的PARTY上抽过几口大麻, 硬要说吸毒也未尝不可, 反正在德国干的, 德国的法律不禁止吸大麻(不过买卖大麻绝对是违法的, 比荷兰还是严格一些), 所以我做了, 而且敢说. 如果换成其他国家, 比如新加坡, 那肯定不会做.
没别的原则, 就两个, 一不违法, 二不损害他人利益. 不过说到底, 这事不值得学, 好象抽烟一样, 虽然法律不禁止, 不过不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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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违背了你的原则,首先你违法了,其次你在这里宣扬吸大麻不违法,如果有18岁(或者21岁?)以下的青少年看到而向你学习的话,你就犯了教唆罪,实质上损害了这些青少年的利益。 你说到这个
中国以前一直是一夫多妻制
照现在的形势发展下去
看来离恢复不远了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17 18:16 发表
两步MM和louise MM,不能用荷兰的法律套在德国生活的中国人身上吧?如果这样也可以的话,有些阿拉伯国家还允许娶四个太太呢?难道这样也可以拿来应用吗?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17 18:16 发表
两步MM和louise MM,不能用荷兰的法律套在德国生活的中国人身上吧?如果这样也可以的话,有些阿拉伯国家还允许娶四个太太呢?难道这样也可以拿来应用吗?
德国禁止盗卖这个东东, 但是自己吸也违法啊?
我以前吃过一种用大麻做的饼干, 还挺好吃的......也违法了么......$郁闷$ 原帖由 twosteps 于 2006-8-17 18:19 发表
德国禁止盗卖这个东东, 但是自己吸也违法啊?
我以前吃过一种用大麻做的饼干, 还挺好吃的......也违法了么......$郁闷$
:D 照我说, 统统抓进去!!!:cool:
$汗$just joke $饶命$$饶命$ 原帖由 twosteps 于 2006-8-17 18:19 发表
德国禁止盗卖这个东东, 但是自己吸也违法啊?
我以前吃过一种用大麻做的饼干, 还挺好吃的......也违法了么......$郁闷$
吃那种饼干不违法,使用经过批准和有医生处方的含有大麻的药物,也不违法。但是自己吸大麻,按照德国法律,就是违法了, 按照中国法律,也违法了。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17 18:26 发表
吃那种饼干不违法,使用经过批准和有医生处方的含有大麻的药物,也不违法。但是自己吸大麻,按照德国法律,就是违法了, 按照中国法律,也违法了。
得國好像吸大麻不違法的
$frage$$闭嘴$ 原帖由 pamala 于 2006-8-17 18:18 发表
你说到这个
中国以前一直是一夫多妻制
照现在的形势发展下去
看来离恢复不远了
中国自古以来一直是一夫一妻制度,妾的地位根本跟妻子不能比。 原帖由 catwyc 于 2006-8-17 20:09 发表
得國好像吸大麻不違法的
$frage$$闭嘴$
吸大麻合法的那是荷兰.:cool: 吸大麻是否合法?法律版的柏林天空跟雅典娜hu呢? 愁死人了。。。。。。。
好些事情,真都不是水火不容的!
以前不理解,觉得说起来不痛不痒,
事实上,真的就是! 原帖由 大白菜. 于 2006-8-17 21:01 发表
东篱是否犯法我不感兴趣,只是想知道吸大麻是否犯法。法律方面,多知道一些总是好的。
大麻这种东西,毕竟是毒品, 无论如何还是远离比较好.
大麻自从1929年就列在德国的Opiumbesetz (jetzt Betäubungmittelgesetz)里面了. 种植和拥有大麻是会得到严厉处罚的, 但是少量使用一些含有大麻的消费品, 例如上面说的那种饼干, 就没人管. 原帖由 catwyc 于 2006-8-17 21:06 发表
這個推論有點怪喔
$frage$
中國法律不適用訂居國外的中國人吧
$frage$
你是台湾来的, 暂时管不到你,$汗$
至于台湾的法律, 定居国外的台湾人, 也要服从台湾法律吧, 听说好多台湾人在选举的时候, 特意回国参加投票的. 如果不适用, 怎么投票呢? 原帖由 大白菜. 于 2006-8-17 21:01 发表
东篱是否犯法我不感兴趣,只是想知道吸大麻是否犯法。法律方面,多知道一些总是好的。
http://www.gesetze-im-internet.de/btmg_1981/__29.html
BtMG §29: 简单而言, 在德国, 买卖拥有大麻违反, 吸大麻不违法。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8-17 21:10 发表
http://www.gesetze-im-internet.de/btmg_1981/__29.html
BtMG §29: 简单而言, 在德国, 买卖拥有大麻违反, 吸大麻不违法。
吸的时候不拥有, 您的逻辑真高明. $高$
还有一个问题呢, 你是中国公民吗? 原帖由 catwyc 于 2006-8-17 21:14 发表
選舉是權利跟義務 所以不同
一般法律好像是不適用的
不然 新加波人出國還不能吃口香糖
太慘了
$frage$$考虑$
刚刚有人扯到荷兰法律, 现在又有人扯到新加坡法律, 真是高明啊.
简单说, 上次美国发生的那件杀人案, 听过过没有, 一个中国太太把她的老公杀了, 然后化妆回国, 在上海机场被捕, 就是在中国审理的.
还有以前一个中国去香港的黑社会头子, 已经拿了香港户籍了(香港法律和大陆暂时还不一样, 据说没有死刑), 回国的时候被抓住了, 在国内审判, 判了死刑.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17 21:11 发表
吸的时候不拥有, 您的逻辑真高明. $高$
还有一个问题呢, 你是中国公民吗?
这个问题, 东篱愿意回答吗? 不是我想探你隐私, 只是这个问题和你是否违法, 很可能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