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
发表于 2006-12-3 00:13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2-3 00:00 发表
嘿嘿,你们那的方言看着就亲切,有些她写的,我扑地就笑出来了
对,她还用的特别传神。比如有些词我也不说,但是看她写出来,用那个词就是恰如其分,呵呵。
至于吐血,呵呵,往事不堪回首,能不想,真不愿意想。
鲜橙多
发表于 2006-12-3 00:13
我之所以一开始没有把已经离婚的情况和盘托出,是想给看帖子的jms一个意外,但到底有没有效果要看jms的感觉了。不过马脚总是有的,有的批评者一开始就敏锐地指出我在指责pp的错误,如果不是已经离婚,我的帖子不可能这样写的,iaccmm眼光独到,高,实在是高!
总之,我觉得既然我写的主题是px关系,那么离婚不离婚不是最重要的,至少在我的婚姻中pp没有起到颠覆的作用。事实上我认为:任何人的pp都没有颠覆婚姻的能力。所有夫妻离婚的原因归根到底只有一个:两个人不再相爱了。如果qf足够爱我,他不会有外遇,如果我足够爱他,就会原谅他的外遇。因为px不合导致离婚的也一样,如果lg足够爱lp或者lp足够爱lg,pp对婚姻是没有杀伤力的。这可不是我站着说话不腰疼,俺爹俺娘就这样,俺娘是涉农婚姻的终身受害者,但是她用对爹抡圆了的爱化解了一切。很想把俺娘和奶奶的故事写出来,但想想俺娘的窝囊劲儿我就跟着上火,怕把自己火死。俺娘自己都不知道上火,我孤独地、默默地跟着上火,火出点毛病还真是不值得。况且,我的工作实在太忙,看情况吧。
鲜橙多
发表于 2006-12-3 00:15
原帖由 海棠 于 2006-12-3 00:13 发表
对,她还用的特别传神。比如有些词我也不说,但是看她写出来,用那个词就是恰如其分,呵呵。
至于吐血,呵呵,往事不堪回首,能不想,真不愿意想。
94的,我那天夜里又想起来一些bf妈妈让我吐血的事情,本来都好久不想也不气了的,结果气的半夜没睡着,躺床上破口大骂。$怒吼$
鲜橙多
发表于 2006-12-3 00:17
将近一年半的单身母亲生活之后,我和孩子由最初的不适应到逐步适应,进而发展到享受这样的生活。想想也是,生活就是一面镜子,你对她哭,她就哭;你对她笑她就笑。孩子很像我,做事情总有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对父亲从开始的依恋逐步发展到后来的淡忘,(这是我不能原谅qf的地方,对我背叛可以,毕竟喜新厌旧是男人的天性,况且还有人说“爱是无所谓对错的”,我选择离婚就是了。可是对儿子,无辜的儿子,他的冷漠态度让我不能容忍,甚至孩子因为想念他而生病,他都拒接我的电话。)不过谢天谢地,我再也不用在黄金周去别人家里圈着了,更不用为了维护孩子的利益明火执仗、剑拔弩张了。离婚七个月后,我完全走出了阴霾,看到了属于自己的蓝天,一个字:爽!三个字:爽透了!八个字:离婚没什么了不起!十个字:再结一次婚也吓不住俺!
鲜橙多
发表于 2006-12-3 00:17
看了px论坛中《离婚后,我的新生活他的悲哀》、《离婚后,从地狱到天堂》以及《离婚后再看px》,我深受启发。结婚时,我绝对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离婚,而且还是自己坚决要求的。现在有必要重新审视自己的前一段婚姻,分析研究,以利再战!我曾经认真地告诉现在的男友,第一次结婚,他背叛了我,我就让他浑身上下只穿一条磨出窟窿的三角裤衩滚蛋,第二次结婚的话,我连这样的机会都不会给对方!他听了没有吓死,只是休克若干分钟,神情恍惚若干时段,然后老年痴呆症状至今。(出手有点重了,俺也是武功高手啊。用小品里的话说:我差点干出“没有爱情有人命”的事来)
海棠
发表于 2006-12-3 00:18
离婚那段,挺出乎意料的,真没想到,居然离婚了。
鲜橙多
发表于 2006-12-3 00:18
结束我的帖子之前,先总结一下我的婚姻吧。
用封建社会的眼光看,我的婚姻犯了两个大忌:一是更改结婚日期。(pp干的,所以pp难受用不着我心疼,对不?)二是举行两次婚礼。(佛家的观点,物极必反,夫妻二人有一世情缘已实属不易,还要锦上添花来两次,人没有两辈子的,所以乘以二变成了除以二。还是pp干的,所以现在pp咋难受都应该,对不?)
用资本主义社会的眼光审视我的婚姻,我犯了极大的路线性错误——付出和收益不对等,我不仅不抗议、不试图改变,反而听之任之还发扬光大,必将促使对方无视我得付出进而无视我的存在。通俗点说:俺不是一般地会惯人,所以给lg惯了一身唯我独尊的毛病,直到不可收拾。
用社会主义社会的眼光审视我的婚姻,我犯了极大的方向性错误——本来是妇女能顶半个天,我只要在家里顶半个天就行了,该lg顶的我也全给顶了,显我呀?lg抬头一看,天上的云彩都是xf的,xf每天“掖着奔着出去挣钱,回家忙着撅屁股擦地”,还美得屁颠屁颠儿的,自己也没什么事干啊?正好有人勾引,搞外遇去喽!(事后他的解释是:同事一桌吃饭,他们都跟好几个女人好过,就只有我光跟过你,太赔了,得找齐!我只好又@#$&*@#$了。)
用共产主义社会的眼光……,不中啊,俺也不知道共产主义社会啥眼光啊,不能瞎分析。重来,用中华民族传统的眼光来审视我的婚姻,我做了“笑话人然后和人一样”的事情。对前大姑姐离婚时丈夫什么都不要就要离婚的做法,我在心里使劲地笑话了她,跟lg闲谈时也常常拿这件事开玩笑,就连现在写帖子也强调多次。结果,我认为自己把偷情的lg赶走了,别说财产,连云彩都没有让他带走一丝儿,可是在他那边,是不是可以这么描述:我看不上lp了,什么都没要就要离婚。发现这个事实,我还真有点傻眼兼迷糊,一语成谶啊。不幸中的万幸是:幸亏是“什么都不要就要离婚”,要是“什么都拿走还要离婚”可咋办啊?冷汗……
鲜橙多
发表于 2006-12-3 00:19
最后这一段扣题吧:为什么说“赢又如何”呢?
首先,我并没有后悔打赢这场PX战争。如果一切重来一遍,一开始我就要占上风,不可能给自己内伤和吐血的机会。在个体上,PP真的是个非常难缠的妄想掌控一切的人,不赢她的话,下场会很惨,就算气死都不算公伤、公亡。
其次,为什么说“赢又如何”呢?因为PX关系是依附夫妻关系存在的,夫妻关系的维系出了问题,PX之间的矛盾也好、冲突也罢,实在是没有意义。就好像某人买了多多的胶卷,却没有照相机,买胶卷的行为在买相机之前都是浪费钱财、没有使用价值的。
希望JMS看了我的帖子,能够更加重视经营自己的婚姻。婚姻比PX关系更重要。我自己曾经对前夫说:如果预知有一天会离婚,我绝对不会受你妈的鸟气,肯定会跟她大吵一架!这是本人经历PX关系中的唯一遗憾!
鲜橙多
发表于 2006-12-3 00:20
写到这儿搁笔了。如果我那御驾亲征的前PP撒马过来,我和她不免还会有一场恶战。有新情况我再勤勉笔耕,给大家发上来,鉴于我一定会赢,JMS看了一定会很爽!值得期待哦!
我也喜欢楼高,但是要把自己想写的东西写完之后,让想看故事的JMS过足眼瘾,免得跟鼠标较劲,干着急找不着正文。现在开始,有愿意灌水的姐妹们可以动手了。因为我们已经不干扰那些单纯的读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沉默的大多数”了,愿这里成为“发言的少数人”的乐园!
收到好几份礼物,俺激动得……热泪盈眶啊!一直以来都想发个帖子,现在发了,以为心愿了了,没想到反而多了一份牵挂。看了jms的回复,我沉浸在回忆的漩涡中。早说过,我已经能够平静对待自己婚姻的失败,也能全面考虑自己在px中的所作所为。但是jms很简单的回复还是一再提醒了我,让我认识到原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真的有好多事是我没有好好想想、也确实没有想到的。我觉得有必要总结一下,大概年龄大了,人就自然沉湎回忆当中了吧。那么,接下来,用东北笑星潘长江的话说:啊就……啊就……整!
鲜橙多
发表于 2006-12-3 00:21
我考虑的第一件事情是:pp从第一次见面就对我不友好并且贯彻到px关系结束,是为了什么?
以前我觉得是pp的批判型人格决定的,就是把嫦娥娶到他们家,她也得批评人家长得不周正。现在再想,说老实话,我还是想不明白。不过我分析,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她嫌我的年龄比她儿子大三岁,以此为起点,对我不友好。后来qf自作主张登记结婚,她认为我挑唆了他儿子(冤枉啊),再次对我不满意,脸上怎么能友好起来?那时候过春节我还拿着大堆礼物得得嗖嗖往人家送,事后跟qf嘲笑他妈不懂礼数,连二百元钱压岁钱都没给我。在pp心里,也许想的是:你愿意给我的,我也没找你要,活该你乐意给我东西,我就不乐意给你钱!然后筹办婚礼,婚礼后三天回门她突击检查,发现他们家放鞭放炮娶回来的xf居然没收拾好屋子,自然还是不高兴,就还是对我不友好。总之,每次接触都让pp不高兴,她就一直对我不友好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