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5 19:33

三十三章 遇金雕慧娟遭凶险
  
  谁说祸水是红颜,红颜自古多磨难。

  一波未平一波起,何日云开复见天。


  冬日昼短夜长,太阳已经偏西。由于雾气浓重,天气愈发阴暗。为救嫣青,那大鲵独自跳进深潭。慧娟和露露姐妹二人,手提宝剑,在岸上等候,防止那孽龙逃走。过了一会,慧娟和露露见那深潭中没有一丝动静,更不见大鲵回来,心里未免着急。怎么了,义母怎么去这么半天,还没动静呢。慧娟心里想着,同露露说,“义母到深潭中已有半天,妹妹在此等候,我也进去看看吧。”

  听慧娟这样说,那露露也未免着急起来。“是啊,我们是不是又上了猴王的当了。义母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姐姐你在此等候,让我进去看看吧。”慧娟一想,也可以,把露露妹妹一个人留在这里,她也不太放心。但还没等慧娟说什么,那露露是个急性子,带着避水珠,“唰”的一声,就跳入了深潭。一会儿工夫,连个水花都不见了。慧娟只好一个人,在山涧中耐心的等待。

  露露跃入潭水之中,因为她带了避水珠,所以她走到哪里,那潭水都自动分开,她一下子就来到潭底。到了潭底,那里都是厚厚的淤泥,也同那大鲵一样,她什么也没有看见。露露心想,这是怎么回事,看来我们真的受了那猴王的骗了,怎么这里什么都没有呢。那么义母呢,义母到了哪里,自己找到义母,就什么都知道了。因此,她在水中,也沿着四壁,寻找起来。

  在深潭之中,露露的目力可照那孽龙和大鲵差的多了。虽然有那避水珠可以发出些亮光,潭水也清澈透明,但是毕竟水太深了,她也就是看出十几米远近。在水中她摸索着找了近一个时辰,也没发现什么。她正想着要回到岸上看看,却突然觉得潭水中出现一股巨大的冲力,要不是有那避水珠,她立即会被那股急流卷走的。她看见,一个巨大的黑影,在水中一闪,直奔那水面而去。露露想,啊,是不是义母回来了。她也立即随着那黑影,跃出了水面。

  那黑影是那大鲵么,当然不是。是谁呢,正是被大鲵打的措手不及、脖子受伤、断了三个手指而仓皇逃走的孽龙。那孽龙刚窜到岸上,立足未稳,就听到水中“哗哗”作响,他以为是大鲵追来,想要逃走,也怕来不及了。心想,看来今日只有在此拼个你死我活、没有逃走的份了。他立即找个有利地势,站稳马步,也不管穿没穿裤子,立在那里,准备拼命。

  因为露露一直以为从水中上来的是自己的义母,所以紧随其后,跃上岸来。可待她睁开眼睛一看,立即羞得面红耳赤,在夕阳的照射下,一个大男人,手里提着宝剑,光着屁股站在那里。不过露露也不愧是精灵,她立即就明白了,此人不是好东西,一定是那个叫什么孽龙的,被义母打败,逃上岸来的。此时还哪里顾什么羞臊,举起宝剑,直向那孽龙刺去。

  那孽龙更是吃惊,刚才在洞中打败自己的,明明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夫人,怎么一眨眼,就变成一位美丽的少女了。看来今天的确遇到了强敌,一下子就能变化,她的功力一定会比自己高出很多,要不认真对待,今天的性命难保。正在想着的时候,见那少女的宝剑到了眼前。因为在洞中他已领教过这女人的厉害,因此他不敢正面交锋,急闪身躲开宝剑,后退一步,斜过身,右手剑挥起,带着十分力道,横着向露露的小细腰扫来。那宝剑要是扫到露露,露露立即就会身首异处,被切成两段的。

  露露一剑没有凑效,见孽龙宝剑来得急速,忙旋身后撤,将自己的宝剑立起,去拨孽龙的宝剑,两只剑尖碰在一块,青光一闪,只听“仓啷”一声,幸亏露露旋身后撤得快,如果稍差半分,就得血染太行了。即便露露身形再快,宝剑碰上,露露只觉手臂一麻,虎口被振开了一条血口,那只剑脱手,“嚓”的一声,刺入了旁边一棵大树的树干之上。

  这一下在露露吃惊的同时,那孽龙也吃惊不小。他本来加了万分小心,用了十分力道,也怕自己的宝剑脱手。可没想到的是,宝剑脱手的不是自己,他怎能不奇怪呢。“啊,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她的功力是如此的差劲,要知道是这个样子,自己干嘛要逃出洞来。”

  想到此,他心中十分后悔,怎么在洞中,自己没有回手呢,不然的话,这个小妞不也是自己的了么。再细看这个小妞,丰乳、细腰、肥臀,皮肤光滑柔嫩,不觉淫心又起。看来我今天是交了桃花运了,即便丢了三个手指,也没什么,很快就长出新的来。这样漂亮的美女,自己不能不要啊。

  露露可没有这样的想法,她宝剑脱手,虎口被振破,却丝毫没有气馁。趁那孽龙想入非非、在那里一愣神之际,小腰身一拧,身形跳起,全身功力聚在右脚,照准孽龙的面门,就是一脚。要知道,梅花鹿是食草动物,雄性梅花鹿,防卫的武器,是靠头上那七叉八叉的长角和那善于奔跑的长腿,而雌性梅花鹿,头上没有长角,她们只有靠自己的长腿做防卫。遇见危险,只有靠奔跑来逃避性命。因此,她们的腿上工夫,是十分厉害的。

  可是今天却是不然了,那露露的功力十分了得,也毕竟不是孽龙的对手。她修行毕竟还浅薄,加之自幼跟随奶奶,有奶奶呵护,根本没有同谁打斗过,根本没有什么打仗的经验。那孽龙呢,却是修炼千年,功力深厚,而且是心狠手辣、无恶不作、双手沾满鲜血、嗜杀成性的恶魔。刚才在洞中,他以为自己决不是这女人的对手,现在看来,她比那嫣青还差,因此,对这个少女,他又起了淫心。也幸亏他的淫心,不然,我们的露露,也真的没命了。

  好了,闲话少说,见露露的小脚飞来,孽龙却是不急了,他不闪不躲,想着这美丽的小妞也是自己的,自高自大、傲气十足的劲头又来了。特别是那股花花肠子,玩弄女人的淫心又占了上风。见露露脚到面门,他却丢了宝剑,低头转身,向下一缩,来到露露背后,伸双手,在露露的身体没有落地之前,从背后,将露露一下搂住,抱在怀里。“好了,我的小妹妹、亲妹妹,我们不要再玩了,陪哥哥到洞中,一块与姐姐快乐去吧。”

  西边的太阳已经到了山顶上方,眼看就要落下山去。起风了,吹的山涧里的树木呜呜作响。露露被那孽龙双手抱住,她心里又羞又恼,大声喊道,“慧娟姐姐,你快来呀,来救救我。”“什么,她还有伙伴么。是了,那猴王说过,应该是三位美女。哈哈,想不到我孽龙今天算是走了桃花运,我也要将那个小妞捉住。”就在孽龙想这些,心里一走神的工夫,露露一声惊诧,眨眼变为一只硕大的梅花鹿,扬起两只后蹄,朝那孽龙踢去。

  那孽龙正在想入非非,作着美梦,没想到瞬间又有如此变化 。他根本没有任何防备,露露的双蹄正好蹬在了他的下身,因为他是光着屁股,这一下可是不轻,也和那猴王所受的宫刑差不多了。前边说过,那雌鹿自卫的武器就是两只后蹄,露露又修炼了几百年,在又羞又恼、情急之下,哪有不用力的道理。只听那孽龙“呀”的一声尖叫,如同鬼嚎一般,双手捂住自己的下档,就地跳起一丈多高。

  露露一回头,一条长着三个脑袋,三丈多长的巨蟒,张着三张嘴,露着六颗尖尖的牙齿,三条血红的舌头向外吞吐着,凶神恶煞般的向着露露扑来。露露哪里见过这等怪兽,她一边喊着姐姐,一边变回人形,顺手从旁边的树干上拔下自己的宝剑,绕着树丛,向旁边逃走。如今那孽龙可是恼羞成怒,他再也不想什么美女,在露露后面紧紧追赶。看看快追上了,张开中间那血盆似的大嘴,狠狠地朝露露的头部咬去。

  那么慧娟呢,此时的慧娟,见到妹妹有如此的危险,难道还不出手么。慧娟已经不在这里了,她此时的危险,要比露露大的多。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5 19:34

  太行山山高林密,悬崖峭壁,奇峰怪石,古洞深潭,无处不在。同时,就有众多精灵,隐居于此修行。他们平时,并不祸害人类。只是在这千奇百怪的自然中,各有各的生活方式。为了本身的生存,为了种族的繁衍,他们不得不或弱肉强食,或自然淘汰。真可谓“物择天竟,适者生存。”这是自然的法则,是谁也违背不了的。因此千百年来,生存下来的,也都是优秀的生物。他们时刻在适应着自然界的各种变化,同时也在改变着自身的属性。谁都知道,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精灵。当然我们写的是灵异小说,因此也不能按照自然法则去写,只不过作为读者们茶余饭后的消遣而已。

  好了,我们还是闲话少说。只是这一日,那大鲵跳进深潭中寻找嫣青,很长时间没有回来,慧娟和露露在岸上等的着急,慧娟就对露露说,要去潭中看一看。没想到那露露比慧娟还要着急,听姐姐说完,她自告奋勇,立即跳进潭水中寻找,这样岸上就留下慧娟一人守侯。

  妹妹也去了,慧娟在岸边,手提宝剑,两只美丽的大眼睛,聚精会神的盯住那潭水,静静的等候消息,同时也防备着孽龙逃跑。要说事情总是有那么多凑巧,一个时辰中,世界就可能发生巨大的变化。人生也是如此,千小心、万小心,百密还有一疏。

  慧娟也是精灵,精灵要想修成正果,是要经历许多磨难的。也是慧娟该有一劫,想躲也躲不过。上次慧娟的爷爷,因为喝了点酒,就被猎人捉住。其实那也是他的一劫,劫难过去,就可以继续修行。不然的话,就是气数已尽,是谁也救不了他的。因为爷爷是好人,气数不会到头,所以遇见天赐,将爷爷从猎户手中救下了,也才有了慧娟与天赐的姻缘。

  慧娟全神贯注的注意着潭水,眼看着西边的太阳就要落山,她心里是万分着急。可是她知道,自己既不能离开,也不能到潭水中寻找,只有在这里耐心等待。就在此时,慧娟的危险来了。一只凶猛的“金雕”,张着巨大的双翅,从天而降。他可不管什么美女不美女,伸出他那钢钩似的双爪,抓住慧娟,展翅钻入了云层,眨眼间就不见了踪影。此时那大鲵、露露、嫣青还有那孽龙,都在深潭之中。只有那被穿了锁骨、栓在树干上的猴王看见,他当时也吓得差点掉了魂,躺在树底下,连大气都不敢出。

  哪里来的金雕呢,“雕”,是一种猛禽。体大力气足,视力发达。在高空中飞翔,能看清地面上一切。他们都是以捕食各种鸟类,或地面上小型哺乳动物为生。金雕,是雕家族中的一个分支,多分布在我国东北地区的深山老林中。现在存活的数量已经不多,属国家保护动物。

  这只金雕,正是来自东北地区著名的长白山。长白山的冰雪、长白山的岩石、长白山茂密的森林,哺育了这里的生物。养成了金雕勇猛、飑悍的性情。那么,他本来生活在东北,怎么到太行山来了。他有个远房的表亲“黑鹰”,住在云南西双版纳的原始森林。春节前黑鹰来信,邀请金雕到他家做客。春节过去了,他要回东北老家。这天,他也正好飞到这太行山麓。一路行来,走的又饥又渴,见下面是一山涧,想到山涧中找些水喝。待他向下一看,一眼就发现了潭水边上的慧娟。啊,多么美丽的一只小狐狸啊,这可是一顿美餐啊。他丝毫没有犹豫,伸出钢钩似的利爪,抓起慧娟,就向天空飞去。

  慧娟怎么了,慧娟那么强的功力,难道丝毫没有防备、没有反抗么。而且慧娟是精灵,那金雕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一只大鸟儿而已。不然,前边已经说过,所有精灵,要想修成正果,都要经历许多劫难。慧娟已修炼的能变化为人形,已经有过许多次的劫难了。这次她要成为天赐的妻子,上天还是要磨练她的意志的,因此,她必须要经历这一劫。本来慧娟是十分机警,可偏偏她提了宝剑,全神贯注在潭水中了,丝毫没有注意到周围的变化,也丝毫没有任何防备。那金雕来势那样凶猛,自空中而降,惯力加上自身力气,钢爪一钩,已经深深嵌入了慧娟的身体之中。可怜慧娟一个金枝玉叶似的身体,被那钢钩抓住,鲜血立即涌出,她一下痛得昏迷过去,哪还有功力反抗啊,她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

  天黑了,风吹的山涧呼呼作响。眼看那孽龙,吐着三个血红的长舌,中间的头,张开血盆似的大口,向露露的头咬来。那两颗尖尖的牙齿,如果刺入露露的身体,露露还哪里有命在。露露一边绕着树木逃跑,一边大声的呼喊着姐姐,慧娟却始终不见踪影。

  露露的身体十分灵活,她在树丛间绕来绕去,那孽龙始终在她后面追赶。由于体形巨大,四周的树木又被孽龙刮倒许多,可他还是紧追不舍。因为被露露踢了一脚,他此时也不再怜香惜玉,恨不得一下追上露露,一口吞入肚中。露露也知道了孽龙的厉害,她丝毫不敢马虎,利用山涧中大树的掩护,穿来跳去。虽然拿到宝剑,现在她轻易不敢再还手了。她想着,慧娟姐姐怎么了,怎么还不来帮忙呢。

  时间一长,露露有些体力不支,稍没留神,脚下被地上的一根枯枝绊了一下,身体一斜,摔在了雪地上。她急忙想爬起来,可是晚了,那孽龙血盆似的大嘴,到了眼前。露露想,今天算是完了,没想到死在孽龙口中,奶奶再也见不到我了。她两只美丽的眼睛一闭,只有等死了。可以说,这真是千钧一发,孽龙的大嘴已经张开,正要将露露整个吞下,却见一道白光刺来,进入了孽龙的喉咙。

  那孽龙想着吞下的是露露,却没想咽喉一热,自己吞下了一口宝剑。这宝剑的味道可实在难吃,吃下了想吐出来也不容易。只痛的那孽龙嘶嘶怪叫着,庞大的身体扭曲在一块,鲜血顺着中间那颗头颅的嘴里流了下来。什么美人、美餐,他再也不想这些了。身体翻滚着,将旁边的大树又压倒不少。睁眼一看,魂飞魄散,那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和年轻美丽的嫣青,怒气冲冲的站在面前。

  在孽龙的洞中,大鲵见孽龙匆匆忙忙跑掉,连裤子都没来得及穿。她刚要去追赶,一眼看见自己的义女嫣青,赤条条的躺在床上,她急忙放下宝剑,来到床前。心想,那孽龙已经受伤,被自己削掉了三个手指,量他不会跑远。外边又有慧娟和露露姐妹守侯,他是跑不掉的,自己还是赶快抢救嫣青要紧。

  她急忙为嫣青,解开了被孽龙点住的穴道。嫣青见到亲人,一下扑在那大鲵的怀里,放声痛哭起来。她有满腹的委屈,满腔的仇恨。一个如花的少女,被那孽龙无故的羞辱,嫣青感到绝望了。为什么呢,在那个年代,讲究的是男女授首不亲。而这一次,嫣青不但被孽龙整个脱去了衣服,自己少女的侗体,也被孽龙看见,这真比让自己死,还要难受呢。嫣青想,自己再没有爱天赐哥哥的资格了。她想,自己本来应该是天赐的人,哪还有脸去见天赐呢。因此,她把满腹的委屈,全部放在了痛哭之中。

  大鲵搂住自己的女儿,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她以为嫣青已经失身于孽龙,想到自己这义女也是命苦之人。因此,自己也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母女痛哭一阵,嫣青突然坐了起来,她伸手抓过自己的衣服穿好,夺过大鲵的宝剑,起身就要出去,追赶那孽龙报仇。大鲵也突然想起,是啊,我们不能光在这里伤心了,那孽龙还没有死,要是慧娟和露露姐妹斗他不过,那又多了一份危险了。

  想到这里,急忙对嫣青说,“是啊,孩子,我们不能光在这里伤心了,我们要立即出去,杀死那孽龙报仇,也为此地的生灵,除去一害。你刚才已经和孽龙进行了一场殊死的搏斗,身体还很虚弱,你快将宝剑给我,有为娘一个人就可以了,我决不会放过那孽龙的。你在我后面跟随,我们赶快出洞去吧,外面你的两个妹妹还在等着呢。”说完,从嫣青手里拿回宝剑。嫣青听说慧娟和露露具在,知道她们也脱离了危险,自己这才稍感安慰。她急忙整理好自己身上的衣服,随大鲵一块,冲出了深潭。

  大鲵和嫣青在水中,和在陆地几乎没什么两样,出了洞一个打挺,立即浮上水面。她们刚在水中露头,大鲵一眼就看见了那条长了三个头的巨蟒,正张牙舞爪的奔向露露,眼看露露那苗条的身体,就要被那怪兽吞掉。她这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也难怪自己的义女斗他不过,就是自己,要是在平时,那孽龙有了准备之时,也很难一下战胜他呢。

  看到情况万分危急,大鲵没来得及上岸,在水中,她就聚集十分功力,功力力透剑锋,毫无声息的自大鲵手中飞了出去,急如闪电般的,直射孽龙中间那个头的颈嗓咽喉。那孽龙此时正如凶神恶煞般相似,因为他在同露露交战之时,因为他的淫心暴涨,没料到吃了这小姑娘的大亏。他的下身已经被露露一脚踢废了,他再也不管什么美女了,他狠下杀手,想立即将露露一口吞入肚中。

  深涧潭水中,大鲵和嫣青出来,他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现在还以为露露和大鲵是一个人呢)待他发现那道耀眼的白光到了自己的面门,再想躲避,可就来不及了。那大鲵用了十分的功力,可以说对他丝毫没有留情。自己好容易认下一个义女,没想到义女的青春,就这样毁在他的手里,那大鲵怎能再给他留情呢。

  只听“噗哧”一声,宝剑从孽龙张开的口中刺入,穿过了他的上颌骨,剑锋连着剑身、剑把,整个直从他中间的脑后穿了出来,可见那大鲵的功力是何等的雄厚。但这一剑,也没使孽龙毙命,他只是受了重创而已。

  我们知道,蟒蛇的致命处,是在他头颅后边七寸之处。常言说的好,“打蛇打七寸”,何况这只怪蟒,是生了三个脑袋,别人一时难以发现他的致命处是在哪里呢。但是,那蟒蛇虽然没有立即死掉,却也疼得他再也不想什么美食美餐,他将整个身体蜷曲在一块,在这山涧中翻滚起来。因为受伤的是中间的头颅,他两边头上的长舌,全部伸出口外,来舔食伤口中不断涌出的鲜血,那痛苦状,也是常人忍受不了的。但对于他,那就是自作自受。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5 19:34

三十四章 帅鬼卒天赐返故乡
  
  阴云密布凄风紧,地府兴兵捉鬼魂。

  黑白无常当先锋,中军帐内是活人。


  那日在地府之中,天赐陪同判官正要审案,突然有小鬼闯入,判官正要发火,一看,原来是押解那三个老客鬼魂去托生的鬼卒回来了。听说是跑了三个鬼魂,这判官真是又气又急。气的是自己派去的六名鬼卒,居然没有完成任务,让犯人逃掉了。急的是那三个老客,如果真的阴谋得逞,烧了大刘庄,出现那么多冤魂,阎王得知,细究起来,自己这次同总管徇私的事就可能暴露。虽然自己做的是好事,但毕竟于法不容。他立即停下审理案件,一个人不敢做主,派鬼卒请总管立即到此商量这件事情。

  天赐在一边听说这件事后,心里更是着急。大刘庄在数千里之外,那里都是自己的亲人不说,如果真的让鬼火烧掉大刘庄,那无数的生灵俱遭涂炭,不全都是因为自己,才出现这样的事情么,这可怎么办呢。正在束手无策之时,突然听到了慧娟的声音。慧娟告诉他,已经得知此事,要立即回大刘庄,拦截那三个野鬼。

  天赐知道,三位妹妹都不是一般的凡人,一定会有办法的,因此,他心里才稍稍得到安慰。但他还是放心不下,万一妹妹她们去晚了,或是路上出现什么问题,被那三个鬼魂抢了先机,那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可自己不用说现在不能离开地府,就是自己现在在家里,包括自己的兄嫂,乃至全村的老百姓全算上,也没有任何办法去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啊。因此想来想去,他把希望全部寄托在慧娟、玉华、嫣青这几位妹妹,还有爷爷、精娘他们身上了。

  他十分害怕,因为他知道,爷爷和玉华虽然先走了一天,可他们并不知道此事,因而对此事不会有任何防备。慧娟她们才走,落到那三个鬼魂的后面,那三个心狠手黑的饿鬼,暗地里下手,大家都没有防备,那就遭了。他这里越想,心里越是着急,正在这个时候,去给总管送信的鬼卒回来了,报告总管大人到了。天赐立即起身,同判官一同出门迎接总管,也就是义父大人。

  那总管刚刚从阎王那里,商量完事情,回到自己府中。听说判官大人有急事请他过去,他还没来得及脱掉地府中的官服,就急匆匆赶来。见到判官,寒暄几句。天赐也过来,见过了礼,判官立即将总管请入里屋,让在了自己的书房。此时,判官屏退左右,屋里只剩下总管、天赐他们三人,判官才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将那三个鬼魂,如何在托生的路上逃跑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全部讲给了总管听。

  总管闻知此事,心里也异常着急。因为他也知道,此事的厉害。如果叫阎王知道此事,自己和判官都会被撤职不说,叫大刘庄那么多无辜的生灵,遭到涂炭,他们都会于心不忍的。他仔细沉思了许久,对判官说,“这件事暂时不能让阎王知道,现在看来,我们只有秘密的派人,将那三个鬼魂捉回,让他们快些托生,也就了了此事。如若不然,叫阎王知道,他要亲自审理此事,就不好办了。再有,此事也不能耽搁,如果叫那三个鬼魂得逞,人间又要出现许多冤魂了。对于我们,那真是造孽呀。”

  “是的,我也是这样想的。”那判官说到,“可是,派谁去捉他们呢。你我暂时都不能离开地府,必须派个得力的心腹,才能作到万无一失,叫谁去呢。”听着判官和义父的谈话,天赐在一边突然插言到,“判官大人、义父,我看此事就交给我吧,我去捉拿他们。”听天赐说完,那判官看看总管,总管看看判官。判官晃了晃头说,“不,刘公子,你是个文弱书生,怎么能斗得过那恶鬼呢。再说,你只是暂时住在地府中,你还要回人间去的,如何叫你去办我们的鬼差事呢。”

  判官这样一说,“天赐一想也对,是啊,自己是个读书之人,虽然也曾练过剑术,那只不过都是些花拳秀腿,锻炼身体健身还可以,怎么可以真刀真枪的上阵打仗呢。再说,如果是同人打交道还可以,可他们要对付的,是已经变得十分凶残的鬼魂啊。”想到此,天赐没再说话。

  过了一会,总管却在那里说到,“好吧,我看此事也可以这样办。”他对判官说,“就让天赐去吧,这件事毕竟与他有直接关系,也应该由他出面,而且他是我们自己人,到什么时候,也不能出现其他问题的。”接着,他又想了想,然后,告诉判官,从书房中取出一张人间刚刚送来的纸钱,随手从案上拿起一只判官笔,沾上朱红,在纸钱上随意画了几笔。然后将那张纸钱,放入自己口中,将那纸钱嚼烂,“噗”的一声,将碎沫全部喷在了天赐的脸上。

  这一下可不得了,我们再看天赐,他可就变了,再也不见了天赐原来的模样,他变成了眼前的判官。不但脸型一模一样,那身材,高矮,胖瘦,就连神态、气质,也没有两样。天赐自己不知道,旁边的判官可看得一清二楚。他立即明白了总管的意思,看着天赐,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他这里一笑,笑得天赐莫名其妙。判官拿来一面铜镜,让天赐自己对着镜子看看,天赐一看,大吃一惊,不过马上就明白了总管的意思。他上下看了看自己的全身,“啊,”完全成为了第二个判官。他连忙问那总管,“义父大人,这是,”哈哈,义父一听,就连声音,也同判官一样。就连判官自己听了,也不得不佩服那总管。

  此时总管告诉天赐,你现在就是判官,一会马上带着黑白无常,再带上我们地府中的十名鬼卒,到数千里之外的大刘庄,捉拿那三个逃跑的鬼魂。但是你自己必须注意,路上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你必须以判官的身份,指挥黑白无常和鬼卒。说完,总管又从自己的口袋中掏出一只布袋,交给了天赐。

  天赐接过布袋,就要收起来。总管此时告诉他,孩子,这个布袋可不是一般的布袋,这是地府中唯一的一个拘魂袋。说完,他叫天赐打开生死簿,查到那三个老客的姓名和生辰八字,然后,将他们的生辰八字和姓名都写下来,装在那布袋之中。然后告诉天赐,碰到那三个鬼魂,不用那黑白无常和鬼卒们动手,你只要将这布袋抛出去,布袋自然就会将他们捉住,你带回来就可以了。

  见天赐将布袋小心的收好,那总管又告诉天赐,你这一去,不用发愁走不了路,你现在同其他鬼卒们没什么两样,你可以驾着旋风走路,速度也是很快的。路上不要耽搁,要速去速回,免得夜长梦多,再生事端。一切吩咐完毕,判官也对天赐说,“刘公子呀,你这次去,关系重大,千万不要将这件事情当作儿戏。不然再出现什么问题,我们谁都帮不了你了。”

  说完,那判官从壁上摘下一口宝剑,交到天赐手中。告诉天赐,总管将他自己的宝贝交给你,我也不能叫你空手啊。我这宝剑,应该是一对,叫做“阴阳剑”。只是那口“阳剑”,尚在人间,却不知落在何处。我这把叫做“阴剑”,是专门用来对付鬼魂的。在夜晚,你将宝剑放在身边,如果有鬼魂想进入你的房间,这宝剑就会发出“铮铮”声音,而且会飞出剑鞘,斩那鬼头。不过你要慎用,免得误伤好人。

  天赐听完他们的嘱咐,心中万分感激,就要告辞,带领鬼卒们出发。那总管突然又说到,“孩子,这次你去北方,是以我们地府判官的身份出现的,因此遇到什么麻烦,尽可找各地的城隍,可以找他们借兵、派将,要他们协助与你。对他们也不要书生意气,必须拿出判官的派头来,以免他们怀疑啊。”

  说完这些,那总管又从怀中掏出一封写好的书信,交给天赐。“这封信是写给我那夫人的,本来想找人去送的。你这次去到北方,办完正事,你要去那里一趟,将我的家书交到你义母手中,告诉她我在这里的一切。不久,我自会将她们母子的事情告诉阎王,请求阎王批准,我自会将她们母子接来团聚的。”说完,那总管竟然流下眼泪。判官在一边,看的不觉也伤起心来。

  他们在此商量这些事情,天气可就不早了。如果用我们人间的语言来说,天已经过了正午。时间不能耽搁过久,刘天赐此时以判官的身份升堂,那判官却变做天赐的样子,手捧生死簿,站在一边。天赐本来就饱读诗书,心有灵犀。他在地府中,也见过判官审案。因此,坐在判官的位置,俨然如同判官一样,任何鬼卒,也看不出这里有假来。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5 19:35

  天赐吩咐那黑白无常,带上十名鬼卒,跟随本官,到北方捉拿三个逃跑的野鬼归案。那黑白无常哪敢怠慢,立即准备出发。天赐没有忘记,手指那位真正的判官,告诉判官府大小鬼吏,“在我出差这些天,一切事情,都要听从这位刘公子的,谁敢不从,等我回来,要严惩不怠。”听他吩咐完这些,那总管和判官,都在心里佩服他的聪明,而且能见机行事。因此觉得自己派他去做这件事,是十分正确的,心也就安定了许多。

  天就要黑了,天赐带着黑白无常等十二名鬼吏,离开地府中的判官府,有那黑白无常作为先锋,一阵世上少见的旋风刮起,直奔北方而来。

  为什么说是世上少见的旋风呢,因为在平时,那些孤魂野鬼,大多都是单独行动,即便刮起旋风,也没有多大。有时,黑白无常两位鬼吏一块行动,他们基本都是执行秘密任务,去拘拿寿命到头的人,也不会太过张扬。因为那是鬼法所约束的,不能惊动或是吓坏世界上的活人。我们人间的人呢,不懂得这些,有时竟然自己吓唬自己,说是在大白天,遇见鬼了,这些全属于一片胡言,鬼,在严酷的法律约束下,是绝对不会轻易现身的,你哪里会看得到啊。

  可这次却是不同,加上天赐,共有十三个鬼魂一块行动,那阵势当然会很大了,因此,那阵旋风,在世上还真的是少见得很呢。

  离开地府,按理说,天赐真好比逃出樊笼的小鸟,心里应该非常轻松的。春节已过,在长江一带,正是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季节。那气候异常宜人不说,那满山遍野、生机盎然的景象,也会令你心旷神怡的。

  可是这次正好相反,他知道,自己这次回家乡,肩上的责任,是他有生以来最大的一次。他从来就没有过这么大的压力,因为我们都知道,他自幼有兄嫂呵护,除了读书,整天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在天津,说是学做买卖,其实都是老管家刘福去做的,他当东家,也是自由自在的。只是在遇到玉华、慧娟后,他才有了这么多不平凡的经历,使他锻炼的成熟起来。

  他心里着急,因为他知道,那三个野鬼,比他们早走了一天。鬼魂的速度,一天可以行走数千里地,说不定此时已经到了大刘庄呢。因此一出地府,他即吩咐那些鬼吏,不管是高山平原,不管是大河深涧,更不管是黑夜白天,刮风下雨,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前进,不能再耽搁半分。那黑白无常和十名鬼卒,见有判官亲自带队,那有不卖力气的道理。这一行人,不,不应该说人,应该说这一行鬼,不,也不对,天赐还是活人的。那我们还是说这一行人吧,真是行走如风。又错了,不是如风,就是一阵大风,电掣般的向北方刮去,那速度是无法形容的。

  经过一夜的“急行军”,在天亮时,他们已经走过了太行山。为什么这么顺利呢,要知道,阴朝地府中的判官,还有黑白无常,都是地府中重要的官吏,用我们人间的话说,那也是国家的重要领导,他们出来执行任务,谁敢前来阻拦呢,那可真是活的不耐烦了。见他们来,不但什么精灵野鬼都远远避开,就连担任巡逻的夜游神等神仙,也都给他们让路呢。到了第二天中午,他们一行人,来到了田盘山。

  前边说过,盘山,也叫田盘山。这里正是慧娟妹妹和露露妹妹出生的地方,也是天赐义母、那地府总管夫人的坟地所在,已经距大刘庄不远了。

  到了这里,天赐触景生情。想起上次,在这里遇见猛虎,被慧娟的爷爷所救。给自己疗伤的那些日子,慧娟妹妹无微不至的细心关怀,以至二人产生的感情,不由得一阵心酸。慧娟妹妹在哪里呢,也许她们早已到了大刘庄了吧,她们比自己早回来半天的。

  路过盘山,天赐不但想到了慧娟,也想到了那只老鼠精,也就是苏菁菁。开始自己是那样讨厌苏菁菁,可那苏菁菁对自己却是始终没有忘怀,是他,将自己从那厚厚的积雪下救出的呀。啊,不知道菁菁妹妹此时过得怎样,她自己说那丈夫对她很好,天赐想,但愿如此,他在心里为她们祝福。当然,这里还有精娘、露露,还有那送给自己药、为玉华保胎的义母和义弟。是的,这里有他许多许多的回忆,天赐今生是忘不了的。

  天赐毕竟是读书之人,还是有些书生意气。想到这些,他不觉放慢了脚步,盘山在吸引着他,看着盘山美丽的风光,浮想连篇。此时正是中午,温暖的阳光照在山上,积雪开始融化。那山涧中的溪流,也开始叮叮咚咚地流动起来。一切都预示着,啊春天来了。透过山上的迷雾,天赐看到了山涧中的各种树木,因为上站在高处,向那山里望去,天赐想找到慧娟的家,可这样的大山,大部分都隐没在云雾之中,哪里能够看得见呢。

  见判官慢了下来,那些鬼卒们也不敢快走了,他们随在天赐的后边,心里很是纳闷。今天是怎么了,刚才判官还是风风火火的,此时怎么停下了呢。他们只是心里在想,却是没人敢问的。看见天赐在望着群山,他们也学天赐的样子,四下看了起来。

  他们这里一慢,前边的黑白无常,手拿拘魂牌,也等在那里。过了一会,白无常走了回来,对天赐说,“大人,我们就要到大刘庄了,还休息一下么。”白无常的话提醒了天赐,是啊,自己这是来干什么呢,怎么能在这里耽搁。他立即收敛起思念的心思,沉声说到,“不,我们还要快些。到了那里,你们要仔细询查,查到那三个逃跑的鬼魂,立即报告给我,我去捉拿他们,以免发生激战。”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天赐手中有那“拘魂袋”,临行时总管告诉给天赐,只要遇见那三个鬼魂,将拘魂袋拿出,那鬼魂立即就会被收入袋中,避免伤及鬼卒。此事只有天赐自己知道,黑白无常也不知晓,他们也不敢过多去问。由判官带队来捉拿鬼魂,这在地府中来说,还是第一次。以往捉个鬼魂,都是黑白无常和那些鬼卒们的事,哪里用得到判官亲自动手呢。天赐吩咐完毕,旋风又起,直奔盘山脚下的大刘庄而来。

  正午的阳光充足,把大地山川照得非常明亮,特别是有积雪的山上,阳光反射,刺得人眼睛有些睁不开。可是旋风起处,还是刮得天昏地暗,飞砂走石,显得阴森恐怖。黑白无常在前,十名鬼卒在后,天赐走在他们中间。因为天赐心里有备,所以这次回来,他什么都不再怕,一心想捉住那三个魔鬼,不但是救大刘庄的亲人,他要解救那里所有的生灵呢。可是,他们还没走出一里地,跟随在后边的鬼卒一声大叫,黑白无常这里一回头,大吃一惊,只见判官仰身躺倒在山坡上,已经停止了呼吸。

  我们先放下这里不表,写书的也着急,但是话还必须一句一句的说,才能将事情说清楚,我们接下来再说大刘庄里的事情。

  那日爷爷、玉华还有精娘、春杏,守着天赐的身体,没想到,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竟然把天赐的整个身体丢了。正在着急之时,那春杏突然中了邪。好在有精娘,懂得一些治疗的方法,她用飞针,将那妖魔制服,春杏讲出了真话,更让人担心了。

  当时,玉华、爷爷、精娘,还有天赐的兄嫂,听春杏在那里叙述。他说自己姓黄,一家人也是住在盘山的一座古坟之中。而这座坟已经有两千多年,是当年董卓手下的一位将军。因为这些年都没有再去托生,他就成了当地野鬼们的头领。平日姓黄的一家,住在这里,互不干扰,也没有什么事情发生。见面都是很有礼貌的打招呼,自己过自己的生活。

  那么这姓黄的到底是谁呢,其实他也是盘山中的妖怪,我们所知道的黄鼠狼。这只黄鼠狼,已经在山上修行了五百余年,想着修炼成正果,因此他并不害人。他住在山里的古坟之中,从不与别人打交道,因此那些野鬼也不招惹他。

  就在昨天夜里,坟里的野鬼头,也就是那个叫张三的,将这老黄鼠狼找了去,说是有事商量。住在人家这里,好歹也是邻居啊。黄鼠狼就去了,到了那里,开始,那张三还很客气,说是有一件事请他帮忙,叫他去附近的大刘庄,迷住那里的一位小姑娘,替他们传话。之后拿出一瓶毒药来,叫他去害人,他可不同意了。可那张三事先是有准备的,脸一番,找来一群野鬼,将这黄鼠狼一家大小,全部抓来,告诉他,你要不去办好这件事情,就要杀死他们全家。没办法,这只老黄鼠狼只好出山,迷住了春杏。

  听春杏说完这些,一切都已经明白了。玉华又问道,那么,他们现在把我的丈夫弄到哪里去了。“这个,”春杏见问,就继续说到,“你是说刘公子么,我知道,我们来的时侯,我听他们商量,意思是昨天从阎王殿逃出来三个冤魂,那三个鬼魂同你们有仇恨,要来这里放火,将这里的生灵全部烧死。但他们在经过盘山时,被山上的野鬼看见,抓他们去见了张三,张三说这些都是小事,劝他们从长计议。至于为什么要抓刘公子,因为他们不让我在那里听了,所以,我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刚才我们一同来这里时,这里门上没有门神什么的,因此我们很容易就进入院子里,刘公子一个人在里间屋,你们都在客厅里坐着,那张三见机会就在这里,所以他带领野鬼,立即将刘公子偷偷地抬走了,留下我在这里为你们送信,能成功时,将你们全部用毒药药死。刘公子么,他们一定将他带回盘山的坟中去了。好象他们不想害他,还要留着他做什么人质,另有意图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5 19:36

三十五章 逢玉兔胡慧娟获救

  春阳送暖万物生,月光淡淡亦照影。

  螳螂捕蝉雀在后,多行善事天有情。


  人有人道,天有天道。俗语说的好,“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自古善恶终有报,只是来早与来迟。”象慧娟这样的狐狸,如果不做好事,落到金雕的手里,哪还有活命的道理。可是慧娟呢,就连她爷爷算上,从来没做过任何坏事,这样的侠狐,要是死在金雕的口中,岂不是悖逆了天道么。

  好了,我们还是闲话少说。在太行山深涧中,慧娟全神贯注的盯着那潭水,防止孽龙逃走,万没想到,突然飞来一只饥饿的金雕。在金雕的眼里,慧娟就是一只火狐狸啊。因此,那金雕展翅疾速飞下,在慧娟没有丝毫防备之下,那两只钢钩似的利爪,抓起慧娟,向空中飞去。尽管慧娟修炼那么多年,但是落在金雕手中,尖爪刺进了慧娟柔软的身体,鲜血立即染红了她的衣裙,她立即痛得昏晕过去,什么功力也没有了,手里的宝剑从空中滑落下来,掉进了山涧。

  空中没有一丝风,那金雕煽动双翅,向远处飞去,他抓着这只狐狸,想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把她放下来,然后将

  她撕成碎块,再慢慢享用。

  太阳落下去了,月亮从东方渐渐升起,星星看见慧娟美丽的面庞已无血色,都纷纷在为她落泪。云儿飘过来,想为她擦擦身上的血迹。慧娟呢,她自己已毫无知觉,如果现在死去,她是毫无痛苦的了。

  事情偏偏有十分凑巧的时候,月亮升起,照亮了整个天际,月中的嫦娥,孤单单吃过晚饭,饮了几杯自制的桂花酒,睡不着觉,抱着玉兔,出了月宫,想着家乡,不觉看着万里长空,默默地擦着眼泪。那玉兔见嫦娥伤心,急忙问到,“怎么了,姐姐,你哪里不舒服么,怎么掉眼泪了。”

  听玉兔问,嫦娥用手擦着眼睛,“不,没什么,我的眼睛是叫风吹的。”听姐姐这样说,玉兔很奇怪,今天一丝风都没有,怎么是风吹的呢。想着这些,那玉兔也睁开一双大大的眼睛,向那晴空中看去。她这向下一看,大吃一惊。她一眼就看见了那只金雕,抓着一只狐狸,在向空中飞呢。她急忙告诉嫦娥,“姐姐是不是看见那只狐狸了,就要被金雕吃掉了。”听她这一说,嫦娥也看见了。“啊,那不是盘山之中的那只小红狐么。”

  玉兔再一细看,可不是么,她认识这只狐狸呀。为什么呢,那玉兔怎么认识慧娟呢。其实很简单,玉兔认得她,慧娟呢,却不认识玉兔。原来慧娟在修炼之时,每月的十五,当月亮圆了的时候,她都要向月亮拜上几拜,以企求上天保佑。而且凡是要修炼得道升天,都要吸取日月之精华,才能练成气候的。那玉兔在月宫,每逢十五月圆这一天,都看见过慧娟。“怎么办,”玉兔问嫦娥,“我们救救她吧。”

  嫦娥在那里掐指一算,哦,她明白了。原来这只狐狸,要嫁给一个凡人,因此她必须要有这一劫。这一劫过去,她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夙愿。可是,可是要没人去救她,她的生命也就结束,前面所有的修行也都付之东流。

  咳,世界上的痴男信女就是这样,脱离不了那些俗气,也都难以度过爱情这一关的。想着这些,觉得自己过着这样凄苦的日子,就对玉兔说,“好吧,让我们来帮忙,成全她们吧,那女孩爱的很深,是难以自拔了。你就下去,救她一救。不过你救下她后,立即回来,千万不要再管闲事。因为那些事情,不是我们能解决的。万事自有定数,天意不可违呀。”说完,嫦娥将玉兔放下,说声,“你去吧”。她自己,返身回了月宫。

  玉兔得到嫦娥的许可,她不敢耽搁,因为她知道,那狐狸时刻都有危险,她早到一分,就减少她一分危险的。她急忙摇身一变,变成一位俊俏的小伙子。身穿一身的素衣,收拾得紧身利落,拿起自己平日捣药的小锤,“唰”的一声,跳出月宫,一道白光,如夜晚的流星般,照亮了天际,直向凡间划去。

  其实对于那些什么金雕呀、雄鹰呀、秃鹫呀,凡是那些鹰类的飞禽,那玉兔已经恨之入骨了。她知道,自己的子孙后代,已有数都不清的各种兔类,都已经进入了那些鹰类的肚子。是的,虽然是生物链的需求,但想起自己的子孙,为什么必须是他们的食物呢,对此,她总是愤愤不平的。

  这回,她得到了嫦娥的允许,她绝不放过这出气的机会呀。并且她十分清楚,慧娟是个非常可爱的小妹妹,她也一定要救她的。当然,玉兔毕竟已经成仙,虽然没有名列仙班,可在人间,在中国,她也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呢。

  一道白光,自天而降,那真是神速。如霹雳,如闪电,瞬间就来到了金雕的上空。那玉兔在空中一声惊诧,高声说道,“喂,那臭老鹰,快快将我妹妹放下,如若不然,小心你的脑袋。”她这一声喊,真吓了那金雕一跳。他抓着慧娟,在不停的向下面看着,想找到一块合适的地方,他好进餐。因此,他根本没注意到自己的上空。待他向声音出现的方向看去,心里又高兴了。啊,自己正在愁着,光这只小狐狸,不够自己吃饱的,这回,有来了一只兔子,可以真正的大吃一顿了。

  他竟想着美事,却不知道自己的刹星来了。玉兔见他不理不采,心里就来了气,扬起自己捣药的小锤,照着金雕的头上,就是一下。那玉兔每天捣药,练的就是锤功,那功力非凡,别说是金雕,就是一只雄师,也禁不住这一锤的。那金雕虽然还不知道其中的厉害,却也知道必须躲避。可他哪里知道,那是月中的玉兔呢。因而,他并没有太在意。他还想着,如何捉住这只兔子,也作为美餐呢。他要知道,就不会在这里丧命了。

  玉兔举起捣药的小锤,对着金雕的脑袋砸下。因为她恨透了这些鹰类,因此毫不留情。但是那金雕也有一套功夫的,不然他怎么敢去招惹这些精灵呢。他的两只鹰爪,因为抓着慧娟,对玉兔,他无法还手,见那锤已经砸下,他急忙将头一低,双翅平展,猛的向地面滑翔,那速度之快,也如一支利剑相似。

  玉兔见在空中一锤没有打到他,被他向下逃去,哪肯放过他呢,有意戏弄他一下,一个箭步,窜了上去,双腿一跨,骑在了那金雕翅膀前的脖子上。那金雕正在向下俯冲,猛然间觉得什么东西落在自己的背上,知道是那玉兔上来了,他就觉得不好。但是在空中俯冲之时,他难以回头,他急忙将翅膀一上一下立起,想侧翻身将玉兔摔下去。可那玉兔骑在他脖子上,两腿夹的紧紧的。他哪里摔的下来呢。这样,那金雕身负一狐、一兔,猛力向下俯冲,他想,等到了地面,放下已经到手的慧娟,再来同你这兔子算帐。

  那玉兔骑在金雕的脖子上,用双腿紧紧夹住他的身体,双手可就腾了出来。见那金雕已经对她无可奈何,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她右手握着小锤,对准他那巨大的弯钩似的鹰嘴上边的右眼就是一锤。这一锤,玉兔并没有用多大的力道,但因为距离这样近,那金雕又是在全神贯注的俯冲,丝毫没有料到,玉兔会打他的眼睛。一锤下去,那只眼睛可就冒出了眼眶。鲜血立即涌出,痛得那金雕立即感到天旋地转,身体也保持不了平衡,两只鹰爪一松,放开了慧娟的身体。他自己的身体,也象陀螺一样,打着旋,一头向地面栽去。

  慧娟的身体,被那金雕放开,但她还是处于深度昏迷状态。没有任何控制,也如同断线的风筝,由空中急速的落下去。这样一来,那玉兔急忙从金雕的背上跳下,见慧娟十分危险,就埋怨自己的莽撞。这是在空中,慧娟没有任何知觉,就不会施展自己的功力,从高空摔下,落在山崖上,非得弄个粉身碎骨不可。

  怎么办,玉兔要去用手抓慧娟,显然已经来不及了,她急忙掏出自己的手帕,“唰”的一声,向慧娟的下方抛去。那手帕在空中展开,如同一块毛毡,疾速的飘在慧娟身体的下方,轻轻地将慧娟下落的身体接住。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5 19:37

  玉兔再看那只金雕,身体失去平衡,正在向山崖处摔去。她想要追下去,结果那金雕的性命,此时突然传来嫦娥的声音。“兔妹妹,快将那小狐狸救回,不要再管那金雕了。他已经没了一只眼睛,可寿命还未到终点,天意不可违,就放过他吧。”听到嫦娥的话,玉兔哪敢怠慢。见自己的手帕已将慧娟接住,她急忙上前,将慧娟抱起,向月宫飞去。

  那金雕从空中摔下,失去了美餐,丢了一只眼睛,也总算保住了性命。他回去以后,告诉自己的子孙,以后在捕食兔子的时候,千万要注意,小兔也很厉害,特别是那两条后腿,被它们蹬上,也很危险呢。据说,中国的武术中,也有那么一招,叫做“兔子蹬鹰”,很是厉害。被别人打败了,仰面躺在地上,敌人在上来,趁他不备,两条腿猛的朝敌人蹬去,往往可以转败为胜的。

  好了,我们先不要去管金雕,总的来说他没有死,也回到了家乡长白山。玉兔抱着昏迷不醒的胡慧娟,匆匆忙忙的飞向月宫。周围的星星眨着眼睛,看着玉兔。见她怀中抱着的美女,身上已经被鲜血染红,知道情况紧急,都纷纷为她让路。那玉兔心中着急,更不搭话,很快就回到月宫。

  看到玉兔将慧娟救回,那嫦娥急忙打开自己的广寒宫门,玉兔到宫中,将慧娟放在了自己住的床上,这才松了口气。嫦娥急忙过来,见慧娟昏迷不醒,知道她失血过多,伤势不轻。她伸手抓过慧娟脉搏,这才知道,她已经生命垂危,必须实施紧急抢救,才能挽救她的生命。

  她吩咐玉兔,拿起一只透明的小玉碗,到那桂花树下,去接来几滴花露,然后兑上清水端来。她自己,从案上拿起一只红木盒子,在里边找到一只羊脂玉的小瓶,打开瓶塞,从里面倒出一粒金黄色的药丸。做完这些,那玉兔已经将清水端来。嫦娥摘下头上戴的金簪,轻轻地掰开慧娟那樱桃似的小嘴,用金簪撬开她的贝齿,将药丸放入她的口中。然后用清水,将药丸送入慧娟腹内。

  将药丸灌下,是要护住她的心脏。玉兔过来帮忙,将慧娟那粘满鲜血的衣裙脱掉,这才看清那伤口,只吓得玉兔立即闭上眼睛,不敢去看了。可是不看怎么行呢,还要为她涂药,治疗伤口啊。慧娟那大理石般清纯的、白嫩柔软的小腰身上,一面被那金雕抓出了三个血糊糊的黑洞,那六个洞还在不停的冒出血来。

  嫦娥拿起用桂花树皮凉干,又锤打柔软的树纤维团,沾着玉兔接来的清水,一点一点的将伤口上的血迹清洗干净。然后又拿出另一只小瓶,从瓶中倒出些白色的粉末状的药来,涂在了慧娟那六处伤口上。那白色的药粉,据说全是来自中国西南的西双版纳、西北的天山、东北的大兴安岭、东南福建的武夷山等山脉,是由近万种花草的花粉制成的,那月宫中的玉兔,每天捣药,就是这种药。它具有削炎、止血、去痛的奇效,而且涂上药后,不但可以立即止血,而且伤口经过一个时辰,就会完全愈合,不会留下伤疤的。(不过为了有做广告的嫌疑,本人隐去了药名)。

  总之,那金雕没有吃掉慧娟,慧娟得救了。待她苏醒过来,睁开眼睛,看见自己躺在床上,床边的两把椅子上,坐着两位美女,在笑吟吟的看着她。她一下子坐了起来,“啊,我这是在哪里。是在做梦么,姐姐、妹妹,还有精娘她们呢,她们还没有出来么。”她这一坐起身来,坐在旁边椅子上那位比较年轻的姑娘走了过来。“啊,小妹妹醒了,不知道这是哪里吧,你向窗外看看吧。”慧娟抬头向窗外一望,她看见了满天的繁星,一闪一闪的眨着眼睛。那明亮的圆月,也高高地挂在天上。啊,这都是半夜了么。

  确实已经是半夜了,不过慧娟看见窗外的月亮,本不是月亮。那些星星也不是星星,而是用宝石做成的月亮和星星。这座广寒宫并没有窗子,慧娟看到的窗子,当然也是做成窗子样式的一副壁画了。有了这些宝石,才将室内照亮的。不然,到了夜间,月亮上面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了。而且那上边的气温也相当低,为了取暖,住的屋子上没有窗子的。

  见慧娟醒过来,嫦娥和玉兔都非常高兴。玉兔告诉慧娟,“小妹妹,你是看见那月亮和星星,所以你说是半夜么。告诉你吧,不是真正的月亮和星星,那都是假的,是用来照明的宝石做成的。”

  见慧娟一副吃惊的样子,那嫦娥笑了。“算了,兔妹妹不要再开玩笑了。这位小妹妹刚刚好些,需要休息呢。不过她一醒过来,就问什么姐姐、妹妹的,准是有急事。你快告诉她,我们是谁,也好让她安心。再问她是怎么回事,在天亮以前,要把她送回去的,不然,就得让她在这里呆上一天了,也许会耽搁人家的正事呢。”

  玉兔听了嫦娥姐姐的话,这才一本正经的告诉慧娟,她是被一只金雕抓住,要吃掉她,是月里的嫦娥和玉兔,也就是眼前这两位美女救的她。慧娟也想起来了,是啊,自己正在那太行山的山涧中等候截杀那孽龙,突然间自己被什么抓住,一阵撕心裂肝似的疼痛,自己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再一看,啊,原来自己的身上还缠着丝绸的带子,自己是受了伤啊。

  慧娟突然明白了,“啊,这里是月宫么。”“是啊,”那玉兔急忙回答。“你现在是在月亮上面呢,”“是二位姐姐救的我么。”“没错,当然是我们救的你。”听玉兔说完这句话,慧娟立即从窗上爬起来,跪在床上,就要给嫦娥和玉兔磕头,慌得那玉兔急忙扶住她,嫦娥也忙说,“不要这样么,我们也是举手之劳,怎么做起俗人的姿态了。你快躺下,还需要休息一会的。”

  慧娟听嫦娥这样一说,心里异常感激。对月宫,她自小从懂事时起,就非常向往,想不到,今天居然会来到这里。难道这也是自己潜心修炼的结果么,看来“苍天不负有心人,”在修行的时候,每当十五,月亮出来的时候,自己就望着天上的月亮。有时一望就是一宿呢。在那时,她就想,如果能有一天,自己能到月亮上面看看,那该有多好啊。想不到,这次,自己果然有机会到月亮上来了。

  她突然想起来爷爷,爷爷也是经常望着月亮的。听爷爷讲,那月亮上面,有嫦娥姐姐,还讲过嫦娥奔月的故事。慧娟小时侯就想,要是能到月亮上,看看嫦娥姐姐该有多好,没想到,连做梦都想不到的事,今天却意外的实现了。

  见慧娟在那里沉思,玉兔问她,“说说吧,你是怎么回事。你也是修炼得道的灵狐,怎么落在了那金雕手中了,而且差点送命。”慧娟听玉兔问,她就丝毫没有隐瞒的,把自己所遇到的一切事情,都一五一十的讲给了两位姐姐。嫦娥和玉兔听完慧娟讲的,知道慧娟是为了一片痴心,为了自己的所爱,也是为了报恩,才走到这一步的。

  这种感情,也不觉令人敬佩。听说那大鲵、嫣青和露露,还在太行山深潭之中,同孽龙相斗,不知情况如何,她们也替慧娟着急起来。但着急是着急,她们是天神,对这些事情,她们是不能管的。救慧娟,那是偶然的事情,因为玉兔看见了,她们才出手的,这大概也是天意呢。

  此时嫦娥开始说话了,她对慧娟说,“妹妹,看来你的事情非常紧急,我们也不能留你了。你的伤,在一个时辰内已经好了,一会就叫玉兔送你回去吧。你和那刘天赐,也是有缘之人。不过你既然来到姐姐这里,我不妨告诉你,要嫁给他,还是要经过一番磨难的。因为你们毕竟不是同类,至于什么样的磨难,那是天机,我也不能琢磨得透。不过,待到功德圆满后,你们就会到一块,过上幸福的日子的。”

  说完,嫦娥从自己的怀中,掏出一把半尺左右长短的小剑来,递到慧娟手里,“这把小剑你带上吧,我们也算是有缘之人,不然也没有今天这样的事情了,没有什么送你的,这个就算是纪念吧,你会有用的。这把剑你别看它小,却是我在月宫,拣那当年‘女娲补天’的五彩石煅制的呢。它不但能削铁如泥,最主要的是,它专门是对付那些鬼魂的,不过你轻易不要使用,一旦用了它,就会致使那鬼魂,永远消失在万劫不复的境地了。”

  慧娟接过小剑一看,剑身没有任何光泽,剑刃也不锋利,说它是剑,还不如说它是一只玩具而已。不过她知道,嫦娥姐姐是不会偏她的,这可能是月宫中的镇宫之宝呢。慧娟千恩万谢的小心将剑收在怀里。

  玉兔见姐姐送慧娟宝贝,她在一边也想了想,然后从自己那里拿出一只小瓶来,送给慧娟,“姐姐送你宝剑,我也不能叫你空手啊。这瓶药你带着,这是我自己亲手捣的药呢,它可以治疗各种伤痛,是止血的奇药,刚才为你治伤,就是用的它。你带着,也许会有用的。”

  慧娟见月宫中的两位姐姐对自己这样好,对自己又有天高地厚的救命之恩,她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是感动得热泪盈眶,跪在地上就要磕头,又被嫦娥和玉兔拉了起来。“怎么了,妹妹又做俗人姿态么。”慧娟起身,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心里默默祷告,慧娟一定记住二位姐姐,虽然这一去,再不好报答了,人家也说,不要那么俗气,可自己到底是人家所救啊。而且过去素不相识,这份情意,真是难以补偿的啊。

  慧娟想着这些,嫦娥又说话了,“好了,时候不早,妹妹的身体完全康复,快些回去吧。是玉兔妹妹将你救上来的,就让我来送你回去吧。”说着话,叫慧娟闭上眼睛,慧娟没有任何感觉,如同做梦一般。等她睁开眼睛一看,“啊,”太阳已经高高的挂在头顶,自己还站在太行山的山涧之中。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5 19:38

三十六章 盘山路刘天赐魂体合一
  
  自古离魂有倩女,魂返故乡哪得闻。

  魂不守舍心所系,梦回魂体为一身。


  魂不守舍,是一句俗语。是说人们心里在想着另一件事情,神情表现就会失态。神态和说的话,就会不一致。有些地区,说谁慌张,做事失常,别人往往会说,“瞧你,象掉了魂儿似的。”其实,真的掉了魂么,当然不是。人有灵魂么,本人认为是没有的。可是有些事情,现在用科学的道理还是解释不清。因此,人们还是认为,人有魂灵。人一旦死去,魂灵也会离开肉体,去了另一个世界。真的是那样么,当然不会的。人也同其他生物一样,根本就没什么灵魂一说。人生人死,都是自然规律,没什么两样的。可人是有思想、有感情的生物,有时人们在做这样事,心却在想别的事情,当然这就是魂不守舍了。

  却说那日春杏交代,他是在盘山的古墓中一只黄鼠狼。他一家都被那鬼王张三“请来”,成了鬼王的人质。接着那鬼王张三交给黄鼠狼一个任务,告诉黄鼠狼说,“我听说你最会做那‘梁上君子’的勾当,现在就交给你一个任务,帮助我们去偷一个人来,事成之后,你立即可以带你的家人回去。如若不然,哼哼,你的一家,全在我们这里了,她们病的不轻啊。”

  听他这样说,又见自己的妻子、儿女已经落入人家手中,没有办法,黄鼠狼只好答应下来。接着,那张三告诉三位老客,“你们三人随同他前去,不过你们不要进村,只是在村外等候,他将那刘天赐身体偷出来后,你们三人立即将身体带到这里。不过你们要把身体完整的带回,不准有任何差池,他的身体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大用处的。”

  接着他又吩咐黄鼠狼,“你将身体盗出,交给他们后,你还要想法,将这个消息告诉那刘天赐的兄嫂,你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至于如何告诉,我想,你会有办法的。此事办好了,等我的大事成功后,你也是有功之臣,我们会封你做官的。完不成,我刚才说了,你也不用回来见你的家人了。”没有任何办法,那黄鼠狼只好听从吩咐了。因此,第二天上午,他同那三个鬼魂就来到了大刘庄。

  事情巧的很,黄鼠狼刚刚到,正是玉华她们回来,将那定颜丹为天赐服下,几人来客厅,研究怎样对付三个老客放火的事情时。黄鼠狼看见天赐一人在床上,这可真是机不可失,见天赐仪表堂堂、气度不凡,他心里本不愿做此勾当,可是自己的一家,都落入人家手中,他没有别的路好走,立即运起“大搬运”之功,将天赐毫无声息的搬到村外,交给了三个老客。(黄鼠狼不敢说是他偷的天赐,他说是那些鬼魂将天赐搬走的)他返回来,运功迷惑了春杏,好来告诉他们信息,叫他们想办法去救回天赐。

  书接上回,那黄鼠狼迷住春杏,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的告诉了玉华、精娘、爷爷他们。见黄鼠狼并不是坏人,精娘也就放过了他,让他赶快回去,救他自己的妻子、儿女。黄鼠狼一离开,那春杏立即恢复了原状,只是感到浑身疲惫的很,象是大病了一场。看到屋中这么多人围住自己,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公子的身体不见了,她是非常着急的。玉华看到她那天真的样子不见了,身体疲乏,就把她叫到里边屋中,让她躺在床上休息一下。怕她害怕,只把刚才的事情简单的告诉她,并且告诉她,天赐的身体已经有了下落,她们会想办法前去解救他的。春杏听说天赐有了下落,她心里稍稍安稳些,还哪里躺的住,也到外边,听爷爷他们共同想办法。

  天赐的兄嫂听说自己弟弟又落到了一群杀人不眨眼的魔鬼手中,心里怎能不着急啊,他们还想问春杏些什么,但此时那黄鼠狼已经走了,春杏还哪里知道什么。爷爷和精娘、玉华一商量,知道是盘山有一群野鬼,将天赐的身体盗走,知道天赐目前不会有什么危险,是那些野鬼阴谋造反,要将天赐做人质的,大刘庄放火之事,目前也不大可能,那么目前最主要的是,快些将天赐的身体找回来,才能确保万无一失。因为天赐在他们手中,终究是不安全的。特别是玉华,丈夫的生命,要比自己重要的多啊,她是异常着急的。

  着急归着急,毕竟玉华已经有了六个月的身孕了,行动确实是不便,经商议,解救天赐的事还是由爷爷和精娘来承担,玉华不能再去劳累、打仗,由春杏和兄嫂陪伴,留在大刘庄家中。玉华一想,自己这个样子,也确实不能再参加他们的行动了,不但天赐的身体令她担心,她还惦记着在地府中天赐魂灵。可没办法,自己现在是哪里也不能去,只好耐心等待天赐的归来。让她稍稍放心的,是有慧娟和嫣青她们在,所以她还不必太惦记了。研究完这些,时间是不等人的,爷爷和精娘两人,立即出发,奔了盘山。盘山是他们的老家,对那里他们是熟悉的。他们没有半点耽搁,直接去了山中的那片古墓。

  爷爷和精娘二人,一道红光、一道绿光,没用一个时辰,就到了盘山。因为心里惦记天赐,他们谁也没有回家,直接到了那片古墓所在地。虽然已是初春,但山上的积雪还很厚,四处白茫茫一片。只是在山沟里朝着阳光的山坡上,积雪开始融化,形成无数条小溪,冰冻的溪水,汩汩地向山坡下流淌着,给寂静的山谷,增添了一丝生机。

  爷爷和精娘,站在这大片古墓旁,甚觉凄凉。这片古墓,不知经历了多少年头,没有任何人照管,大多数已经没有了坟头。隐没在大片的灌木和荒草之中,如果不知道,根本就不知道这里会有这么多坟墓的。望着眼前这番景象,爷爷看看精娘,精娘看看爷爷,心想,如何才能找到天赐在哪座坟墓之中呢。

  那么,天赐在哪里呢。此时的刘天赐,已经复活了,而且他的魂灵和肉体,已经结合为一体,成为了一名完整的活人了。

  到底怎么回事,那日,天赐的灵魂,受地府总管和判官的委派,在地府中扮成了判官,带领黑白无常和十名鬼卒,到大刘庄捉拿逃跑的三位老客的鬼魂,同时也是来保护大刘庄所有生灵。一路之上,天赐同真的判官一样,驾着旋风,在十名小鬼们的簇拥之下,很快,就经过太行山,来到了盘山。眼看就要回到家乡,天赐不由得想起了许多往事。

  他想到了天真、活泼,看见他又有些羞涩的胡慧娟妹妹;想到了多少个夜晚,来这里寻找自己的妻子江玉华;想到了为救自己,从几千里外的峨眉山来这里的曾嫣青;他甚至想到了那个爱自己、又差点让自己丧命、后来又真心救出自己的苏菁菁。他现在知道,她们都不是人类,可她们却都是那样的可爱。

  想到这些,天赐觉得心里一阵热乎乎、甜蜜蜜的。是的,触景生情。盘山,确实给了他太多的回忆。他自幼在兄嫂的呵护下,没离开过大刘庄一步。但是他一旦步入了社会,却竟然会有这么多的奇遇。他读过许多书,他才能经受住这些离奇的事,不然,他的心理会承受不起这样的事情的。

  在天津,他第一次遇见玉华,确实被她的美丽所迷惑。知道她是鬼,他也曾经害怕过,他也听信了那三位老客的劝说,差点将玉华置于死地,酿成千古遗恨。在盘山,他遇见猛虎,却被他曾经救过的狐狸所救。当然,这就是慧娟的爷爷。因而,他也就有了同慧娟的缘分。

  这一切都是那么巧合么,是不是前世就有了呢,这是谁也说不清的,我们且不去管它吧。只是这一日,天赐是以判官的身份来到盘山的,他看到盘山,就想起了这些往事。那黑白无常、和那些鬼卒们如何知道呢。天赐知道马上就要到大刘庄了,家里到底是什么样子,他心里也是身份惦记的。如果那三个老客真的得逞,那可就遭了。可就在此时,就在马上要到家时,谁也想不到的,又出事了。

  出了什么事啊,书要接上回。判官(天赐)带着黑白无常和十名鬼卒,顶风冒雪,刮着旋风来到盘山。眼看到了大刘庄,黑白无常在前面走着,突然听到身后扑通一声。黑白无常一回头,那十名小鬼也跟了上来,“哦”,大家大吃一惊,“啊”判官老爷怎么了,怎么突然晕倒在地,躺在了雪窝之中了。

  怎么回事,就是前面说的,天赐的灵魂正好遇到了自己的肉体,那灵魂可就没有了任何拘束,他要归窍的。就是说,出了窍的灵魂又回来了。

  常言说“百密还有一疏”的时候,在地府,那判官和总管二人,叫天赐回来捉拿鬼魂,把天赐打扮成判官一样,是任何人也发现不了的。而且总管还将自己的拘魂袋、判官将自己的阴阳剑,都交给了天赐,以为他一定能马到成功,捉回那三个老客。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5 19:38

  可他们谁都忘了,天赐要来的是自己的家,而自己的身体就在家中。在这里的,只是天赐的魂灵而已。魂灵见到自己的身体,是一定要回到身体中的,这是任何力量都阻止不了的。因为造物主已经对神界、人界、鬼界这三界都做了规定,魂灵,一定属于自己的身体。只有身体腐烂了、没了,或是魂灵已经去别处托生了,这样才算完事。

  他们来到盘山,走的地方正好是张三他们住的坟地。

  却说那天,天赐的身体被那黄鼠狼偷出,被这三个老客带到张三这里。张三一看,原来是个白面书生。仔细一看,见这书生果然气宇不凡,虽然双目紧闭,没有呼吸,可是面色没有任何改变,如同生人一般。(他们不知道,天赐已经服下定颜丹了)将来要成就大事,会用得着的。

  看到天赐的身体偷来了,那张三十分的高兴,夸奖了三个老客一番。然后找人叫来了他的那位谋士,两人一商量,认为这个人质是可用的。又听那三个老客说,他还成了地府的红人,是总管的义子,很有利用价值的,他们要将他留下。因此,张三特意腾出一个坟墓,那是一位新死不久人的,里面的棺材还是新的。他们将原来的死尸移到了别处,将天赐的身体放在了这里。

  天赐带着黑白无常、十名鬼卒,来到这里。天赐的魂灵在假判官的身体里,这时,正好从这座坟前经过,天赐的魂灵立即从判官的身体中出来,一下子就钻入了坟墓中自己的身体之内。这件事不但黑白无常和小鬼们不知道,天赐自己也不知道。甚至连那张三、那三名老客、那些鬼魂们,谁都不知道的。

  见到判官倒在地上,失去知觉,这在地府之中,是从来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的。这下不但小鬼们没了主意,那黑白无常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他们围着判官的身体,叫了半天,也不见判官有任何动静。这下该怎么办啊,白无常看看黑无常、黑无常看看白无常,那十名小鬼看着他们二位。

  就在他们不知道如何办的时候,却见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夫人,来到了这群鬼的身边。“啊,”这是真的么,难道那老夫人真的活的不耐烦了不成,竟敢来到黑白无常面前,难道不怕拘她去阎王殿么。

  当然另有原因的。这老夫人不是别人,说来真是“无巧不成书”。这也许真的是太巧了,这老夫人正是居住在这里近两千年的、天赐在盘山认作义母的、也就是地府总管的,活着时的夫人啊。天赐上次来盘山为玉华找药材,就是这夫人增送的鹿胎。天赐认她为义母,还有那义弟李玉,他也在这里的。天赐从这里回去时,半路又遇见的那三位老客,这才又引起这一系列事情来。

  那么,这位夫人是如何来到这里的啊。

  总管夫人是怎么到的这里呢,这还得从头说起。

  前边曾经交待,盘山在古代曾经打过仗,留下过许多冤魂野鬼。那张三就是其中的一位,他曾经当过将军,因此他很有野心,妄想在这里招募更多的孤魂野鬼,阴谋起义,推翻现有的阎王殿。他想要篡权,当然是能人越多越好啊。

  盘山的大鬼、小鬼差不多都让他抓来当兵了。因此,在此地住的李玉、也就是前边书中说到的,天赐来盘山寻药时见到的,这位夫人的儿子,也就是地府总管的儿子,刘天赐认做义弟的那位少年公子、也不能幸免啊,也被他们抓来当兵了。

  儿子被抓当了兵,母亲怎么能放心呢,尤其是这样书香门弟之家。她找到了当地的城隍、土地,询问是怎么回事,城隍和土地都深受张三等的迫害,当地的鬼衙门也不成样子了,城隍和土地都吓得躲了起来,不敢在衙门办公了。夫人来找了几次,也没见到任何人,因此,什么信息都没有听到。儿子怎样,母亲是非常惦记的。

  想来想去,母亲认为,自己的事、还要自己办。儿子走了好几天,母亲也知道,他们并没走远,还在这盘山,她要到底看看他们想做什么。

  这天清晨,母亲起床后,看到外边天气很好,她惦记儿子,就挎了宝剑,从坟墓中出来,想在这盘山转一转,找找儿子他们,她不知道张三他们想干什么,也想探听点消息。

  快到中午了,夫人在盘山也转了大半天,也没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是啊,现在,张三他们还没敢在大白天明目张胆的搞什么,他们还只是在夜间活动,因此,白天是不会发现什么情况的。没有儿子的消息,夫人感到有些焦躁。

  就在此时,夫人发现,从南方来了一股很强的阴风。那阴风刮的异常猛烈,刮得天昏地暗、凄凄惨惨,夫人从未见过这么猛烈的大风。她立即转到一块大山石的后面,仔细观察起来。

  夫人这一看又是一惊,只见在这阴风里面,那黑白无常急匆匆走在前面,她是认得的。经常看到过他们来此地,拘拿那些鬼魂们。后边跟着的是小鬼,夫人也知道。只是中间那位,那位气宇不凡,相貌堂堂的中年男子,那是谁呢,夫人从未见过的。当然,在中间走的,正是刘天赐装成的判官老爷。夫人没去过地府,当然她也没见过判官的。

  当时夫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来了这么多鬼吏,她也是第一次看见。当然,这些鬼吏们出现,也只有鬼们才能看到的。我们人呢,看到的只是一阵旋风,如果我们人都能看见的话,那些在恐怖片中出现的,青面獠牙、披头散发的野鬼们,还不得被吓死啊。

  看到这群鬼来的好快,夫人也没有觉得奇怪,只是她一眼看到的、那位走在中间的中年男子,一是她没见过,二是觉得他的气质和别的鬼们不同,她不觉多看了几眼。她这仔细一打量,更令她吃惊了。她不由得“啊”了一声,又立即伸手捂住自己的嘴巴,还好,他们离的还远,没有让他们发现。

  那么,我们说,这位总管的夫人,当然她活着时,也是大家闺秀,文化素质也不一般呢。只不过已经死了两千多年,也是非常优秀的人才呢。可她为什么那么吃惊呢,因为她看到了自己非常熟悉的、永世难忘的东西。

  看到什么了,天赐在扮成判官,带领鬼卒们离开地府前,义父、也就是地府总管,为了叫天赐顺利将那三个老客的鬼魂捉回,交给天赐一件法宝,就是那只拘魂袋。拘魂袋中装着谁的生辰八字,只要到了附近100米左右,谁都跑不掉,你的魂灵一定被装在拘魂袋中。

  多少年来,这拘魂袋,一直在地府总管的身上带着,也不知到曾经装过多少孤魂野鬼了,这是总管的宝贝。其实那拘魂袋原本并不是什么拘魂袋,那是一位女人一针一线绣成的荷包,也是自己心爱的姑娘送给自己的信物,这位姑娘就是自己的夫人,也就是天赐这位义母,眼前这位夫人啊。

  总管在刚刚死去的时候,到了地府,也是一名小鬼卒的。自己夫人送给自己的荷包,他一直都带在身上,日夜不离身的。每当想念她的时候,或者是每逢年节时,总管都把它拿出来,想着自己的妻子。当年在战场上战死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妻子有了身孕,因此,他也不知道自己还有儿子的。

  转眼就是两千年过去了,总管在地府中履立功劳。他由一名鬼卒,变成鬼吏,逐渐被阎王看中,被封为大臣。直到千年以前,就被提升为地府的总管。

  当然,在地府,可不是象我们人世一样啊。大家知道,在人世间,掌管皇宫的大内总管,是太监才能做的。地府里就不必了,凡是鬼,都可以做总管。根本就不用什么太监之类,在那里,男女也是平等的,并不分什么男女授首不亲之类。关于“三纲五常”、那些封建礼教,只有在人类才有的。因此大家要清楚,这总管,并不是太监,一定要同我们人类区分开。

  当上总管后,每天与阎王等达官贵族接触多了,又加上他非常敬业,对地府的工作是兢兢业业,大公无私,深得阎王和地府中官吏们的赏识。所以,在阎王面前,他很有地位。一天,在阎王殿,讨论完鬼界的大事后,刚要散朝,阎王一眼看到了总管佩带的那只荷包。

  阎王要看,总管只好摘下来。阎王拿在手里,看到这只荷包做工精细,心中也十分喜爱。但他知道这是大臣的爱物,也是大臣在年轻时姑娘们送的,他是决不能夺他人之美的。他拿着把玩一阵,觉得对这样精美的东西,应该嘉奖。派个用场,于是,阎王就奏之玉皇大帝,将这个荷包,封为拘魂袋,这下,这个荷包可在地府中派上了大用场。

  拘拿那些冥顽不化的孤魂野鬼,再也不用费太大的周折,只要将他们的生辰八字放在里边,就不怕任何凶恶的鬼魂,全部都能抓到。为此,那总管也立过不少的战功。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5 19:39

三十七章 三老客鬼魂结鬼伙
  
  常言龟鳖是同根,狼狈为奸属一群。

  物以类聚自古有,恶鬼单找恶鬼混。


  前面所说都是些常理,讲的是什么样的人就结交什么样的人。也就是俗语中所说,“鱼找鱼、虾找虾,乌龟找个鳖亲家。”其实也真是那样,所谓“臭味相投,”真能“一拍既合。”用好的语言来描绘,那就是“英雄所见略同”。还可以说成是“志同道合”。如果是男女间产生感情,那就是“一见钟情”,说的来的朋友那是“相件恨晚”。不管怎么说吧,我们汉语言要描绘什么事情、什么人,那词语简直是数不胜数,真是很难把握的。考状元将八股文弄错,词不达意,就有可能丢掉性命呢。

  好了,前边又说了许多废话。却说那天,在大刘庄,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爷爷、精娘、玉华和春杏的眼皮底下,竟然把刘天赐的身体丢掉了。大家正在奇怪、切没有任何线索时,那春杏突然失态,说是她知道天赐的下落,并且只能告诉刘天民夫妇。怎么回事呢,现在向大家交代一下。

  从托生的路上逃出的、三位老客的鬼魂,要到大刘庄放火报仇,要烧死那里所有的生物,将事情闹大,让阎王得知,他们好从新翻案,还妄想再告倒玉华、天赐,甚至连判官、总管一块告。但毕竟,他们不是好人。他们如果得逞,那可真的没有天道了。他们连夜从太行山逃出,经过一天时间,到了晚上,他们三位就来到盘山。

  盘山的气候很冷,匆忙之中,他们三个又冷又饿,也是走的又乏又累,真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但是,他们的心里已充满了仇恨。对玉华,对天赐,他们已经恨之入骨了。他们也是不顾一切的,想着快些到大刘庄,快些达到目的。因此,他们也丝毫不敢耽搁。他们也知道,他们逃跑,那判官和那些鬼吏们,是不会放过他们的,也一定会派鬼卒来抓他们。他们只要快些到达大刘庄,将火烧起来,也就达到了目的。他们想的是,反正我们已经是死人了,多死几回又有什么关系呢。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他们驾着旋风,也是日夜兼程的。

  很快,他们到达盘山峰顶,再过去一条山涧,翻过另一座小山,前边就是大刘庄。眼看快到了,他们心里也高兴起来,也就商量起对策来。那位尖嘴猴腮的老客说,“二位哥哥,我们马上就到达目的了。到那里后,我们丝毫不要耽搁。我看今天晚上,正是刮西北风。我们一块,绕道庄西北面,我在前面放鬼火,你们二位在后面吹起阴风,将风刮得大大的,这次我们必须烧他个片瓦无存,方才解我心头之恨呢。”

  那老大说了,“是啊,老弟。这次我们千万不要再失算,一定要马到成功。现在已经是半夜了,他们全庄的人都在熟睡,谁也跑不掉的。等天一亮,那阎王殿又多出那么多的冤魂,看那阎王怎么收拾那判官吧。”说完,他竟然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

  那老二也随声符合着,“对、对,二位说的对呀,我们出了这口恶气,管他再让我们托生什么呢,我觉得什么也比托生猪会好些吧。就照老三说的,我们在后面给你助威,告诉你们,我在生前,也学过呼风唤雨之术的。一会你们二位,都在前面放火,我在后面将风吹大,一定会把他们全部烧光的。”

  “那好吧,我和大哥一块放火,就更快了。可是这次我们还是要小心一些,不要再让火把我们围住了,你一定看准我们,将风头定准啊。”那个尖嘴猴腮的老客,想起上次他们被火烧死的滋味,还是心有余悸的。“放心,你和大哥都放心的放火,绝对不会烧到你们了,我们这次是在外边放火,火一着起来,你们赶快向西北方向跑回,一点事情都不会有的。”

  “是啊,老三,这次我们是有准备的,不象上次了,这回我们自己动手,也没有任何顾忌的,还怕什么。你跟着我,就瞧好吧。”这是老大说的。可他那句“就瞧好吧”刚说出口,忽听一声沉闷的大喝,“哪里来的野鬼,半夜到这里,还不快来领死么。”

  这一声大喝,虽然不是那么响亮,却好象把整个山谷都震动了,只吓得那三个老客,胆战心惊,缩做一团。“啊,这些鬼卒这样快么,怎么来到我们前面了。”那尖嘴猴腮的老客,连忙凑到老大的前面,哆嗦着声音说,“大哥,看来我们今天算是栽在这里了。没想到阎王这样快就知道了,反正也是死,我们只有拼命了。”

  说着话,他们三个站成个三角形,拉好架势,准备拼命。此时一看,就见整个盘山黑漆漆的山谷,到处鬼火飘飘,鬼影憧憧,阴风四起,刮得凄凄惨惨,天昏地暗。一阵大旋风,突然停在他们的对面。旋风一停下,四盏大纱灯突然亮起,中间闪出一乘古老的木轮战车。战车没有战马,而是有八个人(其实是鬼)在后面推着,两侧有十六个武士模样的小鬼,顶盔挂甲,分列两侧。虎视眈眈,各具不同神态,模样十分可怕。

  战车之上,端坐一位将军。看上去五十左右年纪,面目清癯,赤须红发,却也威严。在他旁边,坐着一位瘦骨嶙峋的白面书生,却是非常不得体的留着两瞥八字胡须,样子也有三十左右。大概是那将军的谋士。

  此时三位老客看清楚了,他们反而不害怕了,他们知道,这不是地府的官兵,大概是此地的山大王。三个人互相看看,还是那尖嘴猴腮的老三先说话了。他上前一步,跪倒在地,“啊,大王,我们哥三个是落难之人。今日流落于此,不知大王在此。有冲撞大王之处,还望大王大人不计小人过,放我们哥三个逃生去吧。来生定当报答大人天高地厚之恩”。说完,那老客跪在地上,连连磕头。老大、老二见了,也随之上前,跪倒在地,磕起头来。

  见三个野鬼都跪倒在地,战车上的将军“哈哈”大笑起来。“哈哈,起来、起来,站起来说话。”将军旁边的那位谋士开口了,他说话的声音有些象女人,让人听了从心里会起层鸡皮疙瘩。“好了,好了,将军叫你们起来,你们没听到呀。快站起来,听将军问你们话。”

  这下那三位老客放心了,他们果然不是地府里来的。可是哪里来这么多野鬼呢,这要是他们活在世上时,遇到这么多真正的鬼,不知道他们会怎样对待,是不是也象对付玉华似的,来这里画符捉鬼呢。

  他们三位胆战心惊的站了起来,那位将军随即问道,“你们说是落难之人,那么落的什么难啊,你们为什么不去酆都报到,却来了这里,成为野鬼,难道你们不怕阎王殿的人,捉你们回去么,你们要到哪里去,快快从实说来。本将军历来有好生之德,也许会放过你们的。”

  听了那位将军的问话,还是三人中的老三答话。“多谢将军不杀之恩,(那将军并没有说不杀他们)不敢欺骗将军,我们不是没去酆都,而是去了酆都,又从酆都逃出来了。”接着,这尖嘴猴腮的人(此时应该说是鬼)把他们怎样抓住天赐去酆都,那判官怎样不主持公道,才致使他们逃出的。

  当然,他又是颠倒黑白,编出了一个故事,想骗取将军的信任。他对将军说,他们本来是好人,自幼学法术,为老百姓驱邪治病,(他不敢说驱鬼,因为他知道,现在在山上这些都是鬼)为了救一位少年公子,不想得罪了一位女妖,(这里又把玉华说成了妖)而被那女妖害死。他们为了证明自己死的冤枉,所以带那公子的灵魂去酆都做证。被判官判为去托生为猪,所以他们才逃了出来。

  那将军听他说完,“这么说,你们是想去附近的大刘庄报仇了。”“是的,小的们是这样想的,想把事情做大,因为我们要见阎王而见不到,因此,想采取这样的方式,引起阎王的注意。”“哈哈,你们不要再找阎王了,你们今天遇见本将军,本将军会为你们做主的。你们说你们会一些法术,你们只要留下来,在我帐下听差,等我的事业成了,我不会亏待你们的。”

  接着,那将军吩咐旁边那公子打扮的人说,“老二呀,今天这三个人交给你,你去问清楚,也同他们讲清楚,我们是干什么的。只要他们愿意听我的话,跟随我们,就将他们留下来,他们要是不愿意,你就给他们带上重刑具,放在我们的地狱之中,等我们大事作成之后,再来收拾他们。”说完,他吩咐自己的车帐,“好了,天快要亮了。我们该回去了。”那位老二吩咐那些小鬼,“去,将他们三位带到我那里,我一会要继续去审问他们。”说完,他也随着将军的车帐,没了踪影。那三个老客,根本就没有辨别的余地,一看自己走是走不了了,只好乖乖地跟着这些野鬼,来到了一个地方。

  那么这是哪里,三个老客所遇到的将军又是谁呢。原来,他正是这盘山之上、野鬼们的头,前边所说的那位赤发鬼张三。他已经在盘山两千多年,一心想着有朝一日,网络这些野鬼,杀上酆都,夺取阎王的宝座。如今,他在这里,已经啸聚了两千多名野鬼,他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不日即将发兵南下。因此他对过往的野鬼和附近新鬼们,都想网络在自己帐下。他看见了这三个野鬼从这里路过,怎能放过他们呢。

  不用说,这三位老客,正是无处安身之人,而且已经对阎王殿恨之入骨,因此因此,想采取这样的方式,引起阎王的注意。”“哈哈,你们不要再找阎王了,你们今天遇见本将军,本将军会为你们做主的。你们说你们会一些法术,你们只要留下来,在我帐下听差,等我的事业成了,我不会亏待你们的。”

  接着,那将军吩咐旁边那公子打扮的人说,“老二呀,今天这三个人交给你,你去问清楚,也同他们讲清楚,我们是干什么的。只要他们愿意听我的话,跟随我们,就将他们留下来,他们要是不愿意,你就给他们带上重刑具,放在我们的地狱之中,等我们大事作成之后,再来收拾他们。”说完,他吩咐自己的车帐,“好了,天快要亮了。我们该回去了。”那位老二吩咐那些小鬼,“去,将他们三位带到我那里,我一会要继续去审问他们。”说完,他也随着将军的车帐,没了踪影。那三个老客,根本就没有辨别的余地,一看自己走是走不了了,只好乖乖地跟着这些野鬼,来到了一个地方。

  那么这是哪里,三个老客所遇到的将军又是谁呢。原来,他正是这盘山之上、野鬼们的头,前边所说的那位赤发鬼张三。他已经在盘山两千多年,一心想着有朝一日,网络这些野鬼,杀上酆都,夺取阎王的宝座。如今,他在这里,已经啸聚了两千多名野鬼,他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不日即将发兵南下。因此他对过往的野鬼和附近新鬼们,都想网络在自己帐下。他看见了这三个野鬼从这里路过,怎能放过他们呢。

  不用说,这三位老客,正是无处安身之人,而且已经对阎王殿恨之入骨,因此,到了山上的鬼寨,张三的谋士对他们一说,他们都非常高兴的答应下来,愿意为夺取阎王的宝座出力。而且那将军也答应他们,只要事成之后,封他们在地府作官,抓到他们的仇人玉华,随他们处置。

  这三个老客并不是安分之人,到哪里都想着害人的。这日,那张三召集众鬼吏们议事,因为他们是新来的,也想试试他们的谋略,也叫他们来参加。别人发表言论之后,那尖嘴猴腮之人,总想着出一下风头,他就说话了。“大王,我们既然要杀向酆都,我们的人应该是越多越好。现在我向大王请战,派我们哥三。”他一指另外的两位老客,“到附近的大刘庄,烧上一把鬼火,将那里的人全部烧死,他们成为鬼后,把他们全部抓来,扩大我们的队伍。”

  一听他说这话,那张三哈哈大笑,“兄弟,我们又不是强盗,怎么能随便杀人。我们要攻打阎王殿,为的是拯救那些冤魂野鬼,怎么能再添冤魂呢。悖逆天道的事情我们怎么能做呢,如果那样做,岂只一个大刘庄,这里的洲衙府县有的是,把他们杀光,我们的队伍岂不是更大么。那么,世界上岂不是没有人类,全变成鬼么。如果象你说的那样,还没等我们起事,上天就会派来天兵,我们这些鬼,岂不要被打入万劫不复的地狱么。”

  听张三这样一说,那尖嘴猴腮的人哪还敢说话。不过他想了一下,坏主意又来了。“好吧,大王,既然那样不妥,有一个人却可以利用一下。”“好,你说吧,如果可以,就照你说的去做。”听张三同意了,这老客说,“这个人就是刘天赐,他的魂灵在地府,他的身体目前还在大刘庄。他现在已经成为地府中判官的心腹,而且是阎王殿总管的义子。我们在这里先把他的身体盗来,是不是对我们很有用啊。”

  他这里说完,没等张三开口,张三旁边的谋士说话了。“大王,我看这事倒可以试试。我们要打阎王殿,抓他们的心腹做人质,可以扰乱他们的军心。最主要的是,我掐算一下,那刘天赐并非凡人,而且有许多精灵锺爱于他,如果他同意与我们合作,那可是个不小的力量呢。他不同意,有他在我们手中,那些精灵会投鼠忌器,也不会去帮助阎王,对我们来说,是有利而无害的。”

  张三听完谋士的,“那好吧,你就快些安排,速速将刘天赐的身体盗来,不过,不要伤及无辜。”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5 19:40

三十八章 救天赐黄夫人刘庄送信
  
  都说人间情最浓,牛鬼蛇神亦有情。

  善心自有善心报,黄鼠狼儿有道行。


  上回书中写到,天赐的魂灵儿化做判官,率领黑白无常和鬼卒们来到了盘山,正好从被盘山的野鬼们偷来的身体前经过,魂灵遇到自己的身体,可就再也不听任何约束,灵魂归窍,一下就回到自己的身体之中了。魂体合一,天赐可就真的苏醒过来,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了,真正的刘天赐活了。

  应该说天赐复活确实是好事,可他复活的不是时候,也不是地点,这次他可真的差点就丧了命,真的成为冤魂。虽然他的寿命没到,在地府阎王那里已经改过,就是没改,他的寿命也不该终。可是,事情都有偶然的时候,一个偶然,往往会酿成终生的遗憾呀。

  不是写书的人这样说,在真正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情况的。有时本来是好事,就因为短短的一分钟时间,事情整个性质全变了。有时大祸临头,可就是因为一分钟时间,就躲过灾祸,倒有了后福。本人有一位朋友,要同一个旅游团出国旅游。定的是九点中的车票,要去机场,自己的车子偏偏在这个时候打不着火,没办法,只好打的向机场赶。

  因为飞机起飞的时间就要到了,他催着司机拼命的开车赶路,在弯路上,一不小心,汽车开到路下,翻个个。司机没什么事,我的朋友却摔折了三根肋骨。你说这该多倒霉,当然是不能出国了,只好住进了医院。这事倒霉吧,可这却救了他的命。他在医院里就听到,他要乘坐的那架飞机,起飞不久,就发生了空难。机上的乘客,无一幸免。所以说,遇到事情,究竟是福是祸,谁能说得清呢。

  天赐不该活的时候,他却复活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天赐的身体,此时是在一口密封的棺材里,棺材在坟墓之中。如果光是身体,不用什么呼吸,有了定颜丹的保护,在那里呆多长时间,都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可是此时复活,天赐就要呼吸新鲜空气,在地下、在棺材里,那么狭小的空间,能有多少新鲜空气呀。活人在那里,很快就会缺氧死亡的。如果这次死亡,那可不是什么灵魂出窍,那就是真正的死了。无论阎王还是总管,无论妖怪还是仙子,无论有多少仙丹妙药,都不会救活他了。他如果在这里死了,那真是天意了。何况他在这座坟墓中,他的任何一个还都不知道啊,谁能想到这里来救他呢。等到找到他时,他可真的死去了。

  天赐真的没有救了么,我们暂时且不去管他。

  前边说道,那日那位总管夫人,因为儿子李玉被张三他们抓去当鬼兵,她心里惦记,出来查看动静,却不期与天赐他们相遇。她躲在了一块大山石后边,看到了黑白无常和小鬼们。特别引起她注意的是天赐化成的中年男子,也就是那判官。

  她在看着看着,突然发现了一件让她吃惊的东西,就是判官身上挂着的那拘魂袋。那是丈夫的东西,是自己亲手一针一线所绣制的,这个当然她是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啊。看到这些,她真想一下走出来,拦住他们,问一问是怎么回事。

  可她是决不会卤莽从事的,她不着急了,她要看看究竟。她觉得这黑白无常此时来得有些蹊跷,她见到过他们许多回,可从没见过他们带着这些鬼卒。而且令她感到奇怪的,还有走在中间的那位中年男子,那位非常有风度,自己并不认得的判官。可是,他腰间带着的荷包,那明明是自己年轻时所绣,亲手给丈夫的。

  想到这里,她不觉又仔细看看那判官。啊,两千年了啊。两千年,该有多大变化呀。那是自己的丈夫么,不、不会的,如果真是自己的丈夫,就会有心灵上的感应了,怎么一点都没有啊。不是么,可那明明是自己绣的荷包,怎么还好好地在那里挂着啊。她不觉有些想入非非起来。

  她真的想立即冲出去,去同他相认。可是,她还是没有勇气那么做。并不是因为怕什么黑白无常,她并不在乎什么了。她主要是怕认错了人,那该多么不好意思。再说,两千年的隔绝,见面也有些生疏了呀。

  两千多年,自己的丈夫不知道应该有多少次生死轮回了,不知道应该有多少代后人了,他能向自己这样,一直没去地府,一直没去托生么。不,不会的。那么,那个挂着自己荷包的人是谁呢。也许是他的后代,是他把这个传给了后代子孙么,她无法再想下去了。今天这件事,真正有点让她百思不得其解了。

  这、这该怎么办。这位夫人竟一点主意也没有了,这要是自己的儿子在这里,那该有多好,他就可以上前问个究竟了。怎么办呢,不、这次决不能再错过了,自己一定要上前问一问。这次如果错过机会,说不定还要等上两千年啊。

  看着那股猛烈的旋风就要来到眼前,就要从自己的眼前刮过,这次错过了,也许永远不会有机会了。她不能再忧郁了,她必须走出来,即便是认错人,也没什么关系。都这么大年龄了,还怕什么呀。可是毕竟,毕竟两千年啊。

  她从未这样忧郁过,两千多年时间,她带着自己的儿子相依为命,在这荒山野岭的孤坟中,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她都熬过来了,难道这次,这次真的是他么,难道他也没有去哪里托生么,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可是她怎么看眼前这个人,他的气质也不象自己印象当中的丈夫啊。

  不,不管怎么说,她一定要问一问,问问总没有错吧。想到这里,她如同回到少女时代,满脸羞涩的在大山石的后边,整理一下自己的衣服,用手抿了抿有些凌乱的头发,就要从躲身处走出来。可就在此时,又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她眼看着那位走在小鬼们中间的、那位气度不凡的中年男子,突然仰面朝天的倒在了山上的雪地中。

  她急了,不顾一切的走到近前。

  那股旋风不再前进,停在原地旋转个不住。如果是人,就看不清旋风中的一切。可同样是鬼,当然会看清了。当总管的夫人走过来时,天赐的魂灵已经跑到自己的身体里面,留在这里的,只是那假的判官的躯壳而已。

  这一切,不但夫人不知,就连随同来的黑白无常、那些鬼卒们也不知情的。大家都以为是真的出了事,判官出了毛病了。黑白无常和小鬼们都慌了手脚,啊,这可怎么办啊,他们一时都不知如何是好了。

  黑白无常蹲下身子,喊着判官爷,想把他叫醒过来,因为他们知道,判官是不会死的啊。判官的生死,是必须有天庭来判定的。他又没犯什么错误,怎么会突然死去呢,这里一定有什么问题了。

  就在这些鬼卒们不知所措之时,夫人赶了过来。因为她惦记那只拘魂袋,(在她眼中,那依然是荷包)她不顾一切的来到近前。

  见到这位夫人,那黑白无常和小鬼们都大吃一惊。因为在这大白天,在地府鬼吏面前,突然出现一个野鬼,那可真是匪夷所思了。这是开天辟地从未有过的事啊。那黑白无常立即起身,哗楞楞手中铁链一抖,就要向夫人的脖子上套。当然,这都是他们的习惯动作了,夫人却不知情。

  见那铁链来的好快,夫人忙举手一搪,只用出三分力道,那铁链就被搪开,而且震得黑白无常握铁链的双臂一麻,黑白无常大吃一惊,正要发火,却听夫人微笑着说话了。

  “啊。几位官爷,不知你们从何而来,到此为什么呀。我没有恶意的,只是我在此路过,见这位官爷突然晕倒,老身(因为她已经有两千多岁,自认为老)自年轻时学点医道,想着要帮你们忙的。”

  夫人的话说的很明确了,要说那黑白无常应该领情,请她看一看才是。但在这荒山野岭之中,他们要来办的是公事,判官突然在这里无缘无故的没了气,却突然出现这个老太婆。这还不说,这老太婆一出手,竟然有这么大的力道,看来判官倒地,肯定与这老太婆有关的,这还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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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侠狐义鬼》--作者:国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