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o
发表于 2007-9-23 15:28
小孩儿不幸遗传了父亲的猪嘴与母亲的蒜鼻头
额不厚道.自掌嘴:(
fcb
发表于 2007-9-23 15:32
你我虽有不厚道之嫌
但好歹也是实话$m9$
fcb
发表于 2007-9-23 15:36
其实,孩子都那木大了
就认命安份地过日子得了
只要老公对她好,难看点就难看点呗,好歹是孩她爹
fcb
发表于 2007-9-23 15:39
如果非要打离婚,那也尽量好好离
离完后再跟别人,不至于激化矛盾
qiqiw123
发表于 2007-9-23 15:57
原帖由 fcb 于 2007-9-23 16: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孩子都那木大了
就认命安份地过日子得了
只要老公对她好,难看点就难看点呗,好歹是孩她爹
你不是个女人,当然不懂女人心理.
一份苟且偷生的婚姻,让一个这么样的女人守一辈子是不可能的.
fcb
发表于 2007-9-23 16:01
说得好,一份苟且偷生的婚姻,但,当初是谁逼她下嫁的?还不是她自已要嫁?
自找的苟且偷生
qiqiw123
发表于 2007-9-23 16:06
原帖由 fcb 于 2007-9-23 17: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得好,一份苟且偷生的婚姻,但,当初是谁逼她下嫁的?还不是她自已要嫁?
自找的苟且偷生
站在女人角度来说,她是曾经错过,难道错了后就没有权利再重新选择她的幸福?
一份婚姻,特别是已经有个孩子的婚姻,让女人再要重新做出选择,相信有她的难言之隐.
既然人都不在了,何必再对她曾经的错耿耿于怀?
kakalein
发表于 2007-9-23 16:18
原帖由 fcb 于 2007-9-23 17: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得好,一份苟且偷生的婚姻,但,当初是谁逼她下嫁的?还不是她自已要嫁?
自找的苟且偷生
你认识死者啊?你咋那么清楚?我认识一个德国女人,最近离了婚,原因是老公在结婚后原形毕漏,没有任何原因的说动手打就动手打,2个未成年的孩子都吓坏了,刚开始这个德国女人还为了孩子忍了,可是后来有一次他丈夫打她声响过大邻居报警了,这样她才得以住到妇女保护所,最后得以离婚了,那按照你的说法,这女的也是活该了谁让她当初嫁给这个暴力丈夫呢?$bs$ $怒吼$ 死者不也是在2006年住到妇女保护所吗?难道那个时候死者就外面有人啦?还有,还是那句话人都死了,还翻出人家的照片来大肆评论是不是有些过分啊???$bs$
fcb
发表于 2007-9-23 16:21
原帖由 qiqiw123 于 2007-9-23 17: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站在女人角度来说,她是曾经错过,难道错了后就没有权利再重新选择她的幸福?
一份婚姻,特别是已经有个孩子的婚姻,让女人再要重新做出选择,相信有她的难言之隐.
既然人都不在了,何必再对她曾经的错耿耿于怀?
别以为你的观念就是别的女性的观念
34楼已经说了,要找新欢等离清了再搞,不然就是激化矛盾
至于"既然人都不在了,何必再对她曾经的错耿耿于怀?",根本就是九不搭八,历史总有人评说
俺们在此八卦,重点不在追究死者本人,而主要是以此事件让活着的人引以为戒,避免悲剧一再重演
fcb
发表于 2007-9-23 16:26
原帖由 kakalein 于 2007-9-23 17: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认识死者啊?你咋那么清楚?我认识一个德国女人,最近离了婚,原因是老公在结婚后原形毕漏,没有任何原因的说动手打就动手打,2个未成年的孩子都吓坏了,刚开始这个德国女人还为了孩子忍了,可是后来有一次他丈夫打她声响过大邻居报警了,这样她才得以住到妇女保护所,最后得以离婚了,那按照你的说法,这女的也是活该了谁让她当初嫁给这个暴力丈夫呢?死者不也是在2006年住到妇女保护所吗?难道那个时候死者就外面有人啦?还有,还是那句话人都死了,还翻出人家的照片来大肆评论是不是有些过分啊???
你瞎举例比较个啥?拿你的话还你:你认识死者啊?你咋那么清楚?你咋知道你所举的例子跟他们的情形类似?
刘安安之死是个新闻,媒体和论坛转发新闻图片,无可非厚
[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7-9-23 17:2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