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哼哼
发表于 2008-1-24 13:02
原帖由 jjcatich 于 2008-1-24 12: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别突出地域区别哦,,,上海的纳兰,萍聚的纳兰,难道是两个纳兰?
$闭嘴$ $闭嘴$ 忍了,走了。不明白的人永远不明白,明白的人永远明白
jjcatich
发表于 2008-1-24 13:03
原帖由 christinafan 于 2008-1-24 13:01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老大把话说的隐晦是为了顾全纳兰版主的面子
别的不多说
想知道可以自己去问纳兰版主
$NO$
这事而既然有了处罚,那当然跟“法院”上诉,更何况“法院”下判决书的时候,本就失了误,换你,你会放弃上诉,直接回家拍你朋友吗?
jjcatich
发表于 2008-1-24 13:05
原帖由 砖家 于 2008-1-24 13:02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闭嘴$ $闭嘴$ 忍了,走了。不明白的人永远不明白,明白的人永远明白
您最明白,我知道,所以您是版主阿。我是不明白阿,你给我个让我明白的理由先阿。。。我又不是版主,看不到在版主区的任何。。。。。,对不对?
christinafan
发表于 2008-1-24 13:08
原帖由 jjcatich 于 2008-1-24 13: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NO$
这事而既然有了处罚,那当然跟“法院”上诉,更何况“法院”下判决书的时候,本就失了误,换你,你会放弃上诉,直接回家拍你朋友吗?
如果真的是朋友,我不会拍她,如果我认为她是冤枉的,我会先和她沟通之后再申诉。
如果我觉得她的确有错,我会安慰她
不知道我这样的回答您满意吗?
猪哼哼
发表于 2008-1-24 13:08
原帖由 jjcatich 于 2008-1-24 13: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人情味的论坛,我很同意。
所以那么处罚是不是也该有些人情味呢?人情这个东西是什么呢?难道一批人有错,处罚一个?如果要处罚,是不是该都处罚,要不处罚,是不是都该不处罚,对不起啊,很像绕口令 ...
回来再说一下:你要投诉谁,贴出证据。有谁的证据就投诉谁。没证据,你看谁再不顺眼,也提都别提。别一说就是要投诉版主。版主是个群体,其中包括纳兰。这样没有目标的乱打,何人可以处理?何人可以给你答案?
回去看看前些天本事件的投诉帖,本来你们的目标就是一个肇事者,后来演变成毫无目标的乱打乱骂,最后导致被禁ID大部分来自上海,能怨谁啊
Bettencourt
发表于 2008-1-24 13:31
同意楼主提议。。。。
jjcatich
发表于 2008-1-24 13:53
说了半天了,怪累人的。
再说最后一次,我一个老百姓,看到live处罚了纳兰,没有给出任何处罚的依据,我觉得老百姓应该也有知情权,所以想问live,处罚的依据究竟是什么。有人投诉其它版主,被版主勒令要给出截图等证据,同理,我的要求算不算过分?你们不能昭告天下,我当然能质疑。你们也有无视质疑的权利,不过越无视,越表明。。。 其它版主,别跟我绕来绕去了,什么面子不面子,这里谁有真正的面子?好笑,纳兰,你,我,包括live,一个id,有面子吗?
纳兰,算你倒霉,栽在这个既有人情味又公正公平的论坛,让好多不明情理的糊涂人如我连替你讨个说法都无门。
走了,你们尽兴。最后说一句,live,你好样的!$送花$
reifer
发表于 2008-1-24 14:02
原帖由 砖家 于 2008-1-24 13: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回来再说一下:你要投诉谁,贴出证据。有谁的证据就投诉谁。没证据,你看谁再不顺眼,也提都别提。别一说就是要投诉版主。版主是个群体,其中包括纳兰。这样没有目标的乱打,何人可以处理?何人可以给你答案? ...
这年头投诉也没用啊,人家版主势力大,一投诉就找一帮版主救兵,把我们普通会员打压的哟,唉,还要被消遣,真是势力一边倒啊,而且最近版主说话都不算,看了权力大了,说话也做不得准
龍兒
发表于 2008-1-24 14:55
:o :o
是不是一个个都杀红眼拉?
还有,再说一句
再帮纳兰找一个搭档的意见,再这个帖子里面,是我第一个提出来的,大家看看清楚,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说,纳兰会不做了,而只是说,帮纳兰找一个搭档,以后万一再遇到这样的情况,两个人商量一下,可能结果更加好一点.
而且,请有些人放心,我绝对不会去搀和这个事情
如果真的会出现这个能和纳兰搭档的,我也希望是纳兰可以接受,上海版的XDJM可以接受,还有最后论坛可以接受
就这么简单
misi
发表于 2008-1-24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