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29 13:5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29 14:02
lovedabei
发表于 2008-1-29 14:04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8-1-29 13: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谁否定事实了? 哦, 原来不承认那是误会的人都是在否定事实.
别人犯了什么错误? 难道反对抄袭就是错误?
你的思维逻辑超级强悍$高$ $高$
你自己也是一个抄袭者,也在公共场所道过歉!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663607&extra=page%3D1&page=1
没有论点没有论据,请原谅我的不礼貌,本人谢绝弱智问题!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29 14:10
瓜瓜乐
发表于 2008-1-29 14:11
原帖由 收获的季节 于 2008-1-29 13: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病挖,又拿出来说??
$握手$ $握手$ $汗$
是挖,有猫饼bing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29 14:12
athena_hu
发表于 2008-1-29 14:14
贝贝妈立场:两不相帮
贝贝妈恳请:让这件事过去吧!
lovedabei
发表于 2008-1-29 14:19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8-1-29 14: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帖还在, 其他人都能看到是怎么回事. ;)
我跟你说, CICI即使之前犯了抄袭的错误, 但只要她改正, 她还是有权利批评其他人犯的错误的.
你不要认为人犯了过失就一辈子不能翻身了.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您在这里跟贴,请您明确说明您对Cici事件的不满的论点和论据在哪里?
看来这个最简单得做人道理您都不懂
做一个人最起码的道理就是自己没有犯错误,才可以指责别人犯了错误,如果自己都犯错误,又有什么资格去指责别人
请家教等等问题,本人不代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29 14:20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29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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