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坏消息: weniger Geld für geschiedene Frauen
从今年一月一日起, 给离异的配偶的钱要少了. 在一般情况下只给到孩子满三岁上幼儿园, 这个法规原来只用于未婚有孩又分手的情况, 现在离婚的也这样了, 三岁以后女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有时间去找工作, 不可以象以前那样再从前夫那儿得到UNTERHALT, 直到自己找到工作或又结婚. 除非幼儿园不能提供全天BETREUUNG而影响找工作, 这种情况会酌情处理. 今年会有很多离异男子提出重新计算UNTERHALT的申请, ZU RECHT. 不变的是孩子依然排在第一位.对那些和离异男子而孩子在前妻那儿的MM来说, 是个好消息, 我有两个女同事就是这样, 不敢怀孕生孩子, 觉得负担太重, 因为男朋友或LG要每月付前妻近一千欧, 现在好了, 后任不会生活在因为前任造成的负担中.
对那些没有职业没有孩子或孩子大于三岁而又可能离婚的MM来说, 是个坏消息, 生活开始会比较艰难, 得自己找工作了, 几年没工作, 一下子想找个比较满意的, 不容易.
大家觉得这样比原来更公平还是更不公平(因为三年在家是职业的杀手, 再能干的人对事业都有影响)?
[ 本帖最后由 茏茏葱葱 于 2008-2-12 21:45 编辑 ] 合理!$支持$ 有好也有坏!!!!!!!!!!!!!! 相对合理, 男人女人离婚后, 都应该有从新开始新生活的机会。 按目前的规定, 男人的负担太重太长。
更何况大多数人的工作, 谈不上事业, 一个收银员或者一个办公室文员休息三年后可以很快又成为一个合格的收银员或者一个办公室文员。 真的事业为主的女人, 不太可能休息三年。
[ 本帖最后由 DLIII 于 2008-2-12 21:58 编辑 ] 当然不好喽
再这样下去,更没人生孩子了,都去做职业妇女了
要是生一个还行,如果想生两个三个呢?
都不生孩子,大家老了养老退休金哪来呢? 如果找不到工作呢$考虑$ 马上会有人上来JJWW的。:cool: 会打消一部分人的结婚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