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ki2007 发表于 2008-2-25 13:25

原帖由 互帮互助 于 2008-2-25 03: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先热烈滴赞一个的说! $支持$$送花$$握手$
但是俺有个小小的建议, 就是在大家遇到类似的警察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甚至无理取闹 、暴力刁难的情况, 应当镇定而果断地质问该执法犯法的警察,那一个检察院对其负责 ...

$高$ $高$

dejurist 发表于 2008-2-25 16:50

$支持$ $支持$ $支持$
大家也不要担心自己语言不好,吃闷亏。在德国就应该据理力争。说不好可以慢慢说,或者请朋友帮忙说。德国标榜自己是法制社会,制定了完善的法律系统,大家一定要充分利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感谢LZ为大家树立好榜样!

celinecy 发表于 2008-2-25 18:00

原帖由 互帮互助 于 2008-2-25 03: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先热烈滴赞一个的说! $支持$$送花$$握手$
但是俺有个小小的建议, 就是在大家遇到类似的警察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甚至无理取闹 、暴力刁难的情况, 应当镇定而果断地质问该执法犯法的警察,那一个检察院对其负责 ...
$考虑$ 这个是正解。不单是在德国,我就是在国内,碰上乱找麻烦满嘴吓唬人的巡警联防队什么的,也是先脸一板眼睛一瞪,要求他们先出示自己的有效证件。基本上问出这一句,对方的气焰马上下去一半有余,就知道自己惹上的人不好欺负,态度马上转变。德国这边对公务人员的约束要更规范一些,他们对这些就怕得更厉害。可以文明解决的问题,最好不要激化到对骂的程度; 可以靠制度约束的行为,最好不用费事到上法庭辩论。

两袖清风 发表于 2008-2-25 19:58

德国警察的确草蛋,不过楼主也太能吹了。如果这事就算为国人争光,岂不是暗示国人本无光?

喜气羊羊 发表于 2008-2-25 21:52

谷歌了一下楼主 很有名很有名 可惜入了德国籍了$汗$

Ethan 发表于 2008-2-25 23:35

果然是学过法律的不一样,halts Maul的确是很常用的口语,一般人不会抓住这个穷准猛打,不过看来在法庭上还是很有效的。不过如果把重点放在他对外国人的歧视,并让法官追究他的责任就更解气了。

Anyway楼主已经很为国人争气了,佩服$支持$ $支持$

fcb 发表于 2008-2-26 00:13

原帖由 喜气羊羊 于 2008-2-25 20: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谷歌了一下楼主 很有名很有名 可惜入了德国籍了$汗$

不会是钱跃君吧?

fcb 发表于 2008-2-26 00:18

原帖由 Ethan 于 2008-2-25 22: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果然是学过法律的不一样,halts Maul的确是很常用的口语,一般人不会抓住这个穷准猛打,不过看来在法庭上还是很有效的。不过如果把重点放在他对外国人的歧视,并让法官追究他的责任就更解气了。

Anyway楼主已经很 ...

个人认为,换个法官,未必会赞同这文字游戏
主要是:控方因被告回骂一声蠢货而提出起诉,而法院又不得不依法受理。任哪个法官在心中都会认为这小破事巨无聊
说明德国法律也有一些无聊无理取闹的地儿

[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8-2-25 23:22 编辑 ]

Akim 发表于 2008-2-26 00:33

奇怪,我怎么见到警察就觉得亲切呢.还没遇到过不好的警察, 尤其是德国的,我还觉得德国警察个个都象活雷锋呢. 有次停在加油站坐在车里看地图, 一抬头看到一辆警车停在我边上了, 俩警察看着我, 我马上就问他们, 去哪哪该怎么走, 结果俩警察大笑, 说我们就是停在你边上等你来问路的.也碰到过警察要查护照, 但那是我违规停车先, 结果警察态度也很好呀, 只说不可以这样停车, 下次记得要带身份证件.

fcb 发表于 2008-2-26 00:41

原帖由 Akim 于 2008-2-25 23: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奇怪,我怎么见到警察就觉得亲切呢.还没遇到过不好的警察, 尤其是德国的,我还觉得德国警察个个都象活雷锋呢. 有次停在加油站坐在车里看地图, 一抬头看到一辆警车停在我边上了, 俩警察看着我, 我马上就问他们, 去哪哪该 ...

你是女的吧?
是不是美女?:D

bernds 发表于 2008-2-26 02:38

敬佩搂住的精神,但文章的文学色彩很浓,不是很喜欢。
警察做例行检查,能证明身份的,只有护照和身份证。驾照和社保能证明相貌等,但是不能证明国籍,和有效的居留证明,而这两点正是警察所检查的。所以,至少是证件的复印件请随身携带。而随身带上社保证明,真是第一次听说。

yundj 发表于 2008-2-27 01:55

$支持$ $支持$ $支持$

kathleen 发表于 2008-2-27 17:19

$支持$ $支持$ $支持$

好傻好天真 发表于 2008-2-27 17:30

原帖由 老留德学人 于 2008-2-22 22: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想到这次官司(也为德国警察)省下一大笔律师费没花一分钱,就把这个不可一世的蛮横德国警察修理的服服帖帖的!

不准搞笑!:D :D :D

SUELKEVIN 发表于 2008-2-27 20:20

$支持$ $支持$ $支持$ 您好厉害。

jcly2004 发表于 2008-2-27 21:14

$支持$ $支持$

phoenix1 发表于 2008-2-27 23:46

支持一下华人。
不过虽然我是学法律的,还是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我身上,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啊

xingfu 发表于 2008-2-28 06:39

钦佩。。$送花$ $送花$ $送花$

大飞 发表于 2008-2-28 07:37

哪里都有软得欺硬的怕的人,不让他赔损失费个人认为有些过于大度,希望那警察能真的吸取教训就好。

wxl 发表于 2008-2-28 12:55

哇塞,太精彩了,佩服佩服$支持$ $支持$

阿曼 发表于 2008-2-28 13:59

为倪先生感到非常非常的骄傲!!!!!!!!$支持$ $支持$

ichdich 发表于 2008-2-28 14:43

$握手$ $握手$ $握手$

pony1160 发表于 2008-2-28 15:27

原帖由 bernds 于 2008-2-26 01: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敬佩搂住的精神,但文章的文学色彩很浓,不是很喜欢。
警察做例行检查,能证明身份的,只有护照和身份证。驾照和社保能证明相貌等,但是不能证明国籍,和有效的居留证明,而这两点正是警察所检查的。所以,至少是证 ...
不要老是斤斤计较这些小细节,也许LZ出门忘带身份证了呢?关键是警察的态度,他自己都承认没有对德国人这样过。
俺那位出门也有时忘带身份证,有时开车忘带驾照,结果看见路边警察拦住好几辆车进行检查,俺那位目不斜视脸不变色地开过去了。
倒是有一次,他开车去别的城市接俺堂妹一家,说:“你们可都要带上护照,警察看见我拉着这么多中国人,肯定要拦下盘问的。”气得我当时火冒三丈,骂他歧视。
所以大家还是把重点放在如何对付歧视的方法上,没必要对LZ的文字鸡蛋里挑骨头,这能说明什么呢?你比LZ聪明?

天上的一片云 发表于 2008-2-28 16:53

原帖由 pony1160 于 2008-2-28 14: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要老是斤斤计较这些小细节,也许LZ出门忘带身份证了呢?关键是警察的态度,他自己都承认没有对德国人这样过。
俺那位出门也有时忘带身份证,有时开车忘带驾照,结果看见路边警察拦住好几辆车进行检查,俺那位目 ...


我倒是觉得楼主没带身份证是个不可忽视的原因,这方面德国是由法律规定的。警察的做法涉及到了种族歧视,这个很难界定,但是楼主的思路清晰,就往这个方向引导,官司赢得漂亮。

[ 本帖最后由 天上的一片云 于 2008-2-28 15:58 编辑 ]

天上的一片云 发表于 2008-2-28 16:58

还想说一句,这篇文章的题目本身就有些过度夸大事实的嫌疑。。。

楼主是压抑的久了。。

阿莫 发表于 2008-2-28 17:09

楼主是德籍,全篇无一个字提及。通篇给人的印象他是拿外国护照的外国人。甚至连女法官都没有指出他是德国人。如果大家脑袋里知道他是德籍,再阅读文章肯定另外一种感觉,
18岁的儿子Peter,父母德籍,那么Peter拿德籍的可能性几乎是百分之百,那么他为什么没有身份证呢?16岁的德国人就有身份证的。
做为一个德国人,身上带了驾照和社会保险卡却不带身份证的可能性会是多少呢?楼主一个劲的强调他不带护照,因为体积大,为什么不能一开始就告诉警察叔叔,喂,我是德国人呢?.....

[ 本帖最后由 阿莫 于 2008-2-28 16:10 编辑 ]

zliang 发表于 2008-2-28 17:43

回复 楼主 的帖子

佩服!$握手$

pony1160 发表于 2008-2-28 18:50

原帖由 阿莫 于 2008-2-28 16: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是德籍,全篇无一个字提及。通篇给人的印象他是拿外国护照的外国人。甚至连女法官都没有指出他是德国人。如果大家脑袋里知道他是德籍,再阅读文章肯定另外一种感觉,
18岁的儿子Peter,父母德籍,那么Peter拿德 ...
你以为有了德国籍,在这些白皮肤的德国人眼里就是德国人了?在白种人眼里,只有日耳曼人才是德国人,在德国出生长大的土耳其人,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拿德国护照的土耳其人。
我觉得LZ没做错什么,我也认为自己是中国人,不认为自己是德国人。顶多是个拿德国籍的中国人。我才不会对着这帮德国警察说:“我是德国人!”呢!
我的心理跟LZ一样,遇到这种事,就是不说自己有德国籍,我倒要看看你德国警察怎么对付我。

[ 本帖最后由 pony1160 于 2008-2-28 17:52 编辑 ]

sigourney 发表于 2008-2-28 22:58

感觉有点不可思议,不过难得看见一个家门,支持一下。同时很多人也说过,在德国,只要有理就不要怕事要据理力争。只是可能德语和法律没搂住学得好,比较困难,呵呵
另外搂主需要找的女留学生的情况跟在德语班见过的国际交换生的情况类似,不过一般都是德国家庭去登记,提供吃住和去语言班的费用,再每月付一定费用,条件一般就是带小孩或陪小孩学习,有的也是有专业方面要求。时间一般是一年。国内25岁以下的学生都可以提申请。原来认识过个学音乐的就是这样。搂主可以去相关网站看看

hanseatic 发表于 2008-2-28 23:37

敬佩楼主!
谷歌上看到了一段关于您和您太太的报道http://203.192.15.114/web/webportal/W5271091/Uzbhua/A339688.html
不知LZ在德国有没有办钢琴学校,我一直想让孩子学呢。

[ 本帖最后由 hanseatic 于 2008-2-28 22: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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