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2-27 11:18
hasecui
发表于 2008-2-27 11:19
hasecui
发表于 2008-2-27 11:20
中国花
发表于 2008-2-27 11:21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8-2-27 11: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到目前为止, 你贴出了好几段法律条文, 可有力的支持了你的观点吗? 我看大家还都处于疑惑和思考中.
俺还是没搞清楚$郁闷$ 昨天很3-8,打电话去问移民局,人家说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让俺给个人信息$m9$ 就没敢继续问下去$汗$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2-27 11:22
Don't_speak
发表于 2008-2-27 11:22
吵吵吵,吵什么。大家都信自己相信的就不结了。
hasecui还真诲人不倦,好耐心。但是也要找诲得动的人诲啊。简直浪费时间。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2-27 11:23
Blüte
发表于 2008-2-27 11:25
原帖由 中国花 于 2008-2-27 11: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俺还是没搞清楚$郁闷$ 昨天很3-8,打电话去问移民局,人家说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让俺给个人信息$m9$ 就没敢继续问下去$汗$
NE看来是有家庭团聚和工作的区别的,他们故意含含糊糊,试问,如果工作的人失业是不是也马上更改NE呢。$考虑$ 崔兔,你的理解。$支持$ $支持$
hasecui
发表于 2008-2-27 11:30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8-2-27 11:31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8-2-27 11: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啥常识啊? 她就是德语暂时比我懂得多点, 其他还真没看出来
当粉丝也不要太盲目, 人无完人, 你把对方想那么美好, 到恶心那一天别怪人没提醒你
你要是不无知, 也不要光纠缠在吵架和攻击上, 说说你对外国人法的个人观点?
有些人就和你一样, 在BBS上除了攻击人和施阴暗诡计, 别的啥都说不出来. 从没见过你这样的人说过其他有用的信息.
德语跟常识在这里是两个不同程度的概念。这个你先分清楚。
其次,不要动不动给别人下定义。什么叫粉丝,那是你定义的吧?! 我承认我是hasecui的粉丝了吗? hasecui承认我是她的粉丝了吗? 我俩均不认识,也互相不了解。我仅仅赞同她在这两天这几个帖子里观点,什么叫由衷的共鸣,你懂吗?人跟人之间更珍贵的关系有一种叫欣赏,而不是互相吹捧利用。
我根本无意插入吵架,更不想攻击什么,我早就说了,你应该收敛一下,你却变本加厉,出来说你的,不是我一人吧?!!!
不是每个人在德国生活都跟你一样,大家都有各自的轨迹,计划和方向。你说有人就和我一样。。。,那是你的想当然。
PS 还有,告诉你,黑社会才喜欢出来混的时候给自己身上挂金挂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