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
既然楼主投诉无效,就要懂得存在即合理的道理
楼上说涵养的?我看你装逼行!
:P :P
可怜的小孩
$m12$ $m12$
别跟我傻笑,你就一唐僧
原帖由 Bettencourt 于 2008-8-2 13: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P :P
可怜的小孩
$m12$ $m12$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763081&extra=&authorid=94349&page=1 原帖由 很红很革命 于 2008-8-2 13: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763081&extra=&authorid=94349&page=1
:D:D
看来吓倒某些小朋友了,不过剪辑的水平还不错。和CNN有的一拼。 从以前搞投票,赶这赶那看来,煌小妹妹不知道啥是多数暴力。 要学会与各种鸟共存。
——习近平
真粗俗啊,领导人尚且如此,何况他的粉丝。 原帖由 solidersw 于 2008-8-2 21: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观点很有问题
少数人的观点是不是应该保护??
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那就应该受到保护
按照你的观点来说
文革死得那么多人就是活该了
因为当时那些人的死都是被大多数人认同的
依据宪法规定,我们只保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你们想申请保护,先把中国护照拿来看一下。
你们这群苍蝇就象小偷小摸一样干扰公共秩序,把自己比作文革中冤屈者也不怕抬举了自己。
美国屠杀印地安人的时候讲保护少数了吗?美国屠杀伊拉克人民的时候讲法律了吗?凭什么就往中国的老事上扯?
很好,为了这个帖又有几个苍蝇的马甲浮出水面。;) 煌小妹妹,只要没有侮辱你的人格,你是没有资格将你的"感觉"用来压制别人。 煌小妹妹,你好意思说美国?这跟美国有啥屁关系?你的行为就等同于自认是世界警察的美国,知不知道啊? 煌小妹妹,你也别看了几本书,就立马发贴,因为你根本没读透,你在这所学理论精髓的与你在坛里的言论完全是矛盾的。
[ 本帖最后由 余秋雨 于 2008-8-3 11:24 编辑 ] 煌小妹妹,有些事还禁不起较真,扰乱公共秩序是依照个人感情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