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klnnqkl 发表于 2008-11-11 23:37

你们现在两个包裹单号都在手了, 谁想证明自己的清白, 自己问hermes吧~

maogedar 发表于 2008-11-11 23:56

原帖由 可乐猪 于 2008-11-11 22: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卖家在委屈什么呢?
就算你31号发的单子按预计也晚了很多天了。晚了就是晚了,难道31号寄的就能按照你们说好的29,30查收?
现在重点都给转移了,又不是说你28号准时寄出快递给耽误的。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不管买家是不是怀疑你了,还是对你不客气了,首先你没有按照你们当初说好的时间第2天发货,改用邮寄方式,没有及时告知买家包裹号码.这些都是你的责任.至于买家几号收到的,有没有说谎是后话,但是你应该承认自己是有责任的.你觉得自己没有错,让人很难理解你.

[ 本帖最后由 maogedar 于 2008-11-11 23:57 编辑 ]

queennie1230 发表于 2008-11-12 01:57

孔方兄 发表于 2008-11-12 04:41

问一下卖家,发货“底单”什么时候扔掉的?(如果有的话)
因为卖家MM自己说都10多天了,怎么还会留底单。

这个问题很值得考虑哦。
10多天是买卖双方约定发货的日子(10月30日?)开始算的吧,
那从10月30日开始,MM记得是哪天把底单扔掉的么?
既然卖家给出的号码,可以说是查到4号或者5号(?)买家签收的状态,
那么扔单子的事情至少应该是4,5号以后。
如果那之前就扔了,可就是卖家MM的错了。

另外扔单子之前,MM应该确认过签收状态吧?
没确认签收状态就扔单子的话,还是卖家责任的。

那么假定MM确认签收之后扔的单子,问题就来了哦。
MM是通过什么方式确认签收的?
MM在确认hermes的签收状态的同时,
也应该有收到买家的联系吧?这里不管买家是否真的收到假的没收到之类的。
既然买家抱怨没有收到,卖家就应该使用底单去查吧?
有人会在这个时候扔掉对自己有力的证据么?

就不用说之后的日子了,楼都这么高,卖家更加没有理由扔的啊?

鉴于买家已经收到,那么说明底单曾经存在过。
但是现在是什么状况呢?
1,卖家手里没有,那就是扔掉了。
如果是在4,5号以前扔的,那现在这个楼还是要MM自己全权负责任的。
如果是4,5号以后扔的,还是卖家的责任。
2,卖家手里还有那份底单,但是不好拿出来,只好装作扔掉了。
原因无非两个:一个是个人隐私,二个那底单对自己不利。
不管哪边,有底单不拿出来,那其实还是卖家自己惹的麻烦了。

卖家应该是解决好自己的底单问题,才有资格要求买家吧。
虽然说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底单才是整个问题的关键吧。
MM如果手里没有了应该有的底单,那买家怀疑你还需要什么举证?
or,可以说”卖家拿不出应该有的底单“这个事实就已经是买家的举证了。
如果卖家把底单处理上来,或者从hermes那里拿到证明上来,
那之后才轮到买家举证吧。

(如果查到签收的同时,买家没有跟你联系过;
或者事情真的过去好久,那扔底单的确有可能。
现在才10天,其中还有一半还是运输时间,
买家老早也跟你联系过,你还能说底单早就扔了,这本身就已经是问题。)

另外有追究楼主收到货不上传图片证明,
其实更多原因可能还是为卖家着想吧?

还有那些个说风凉话的,什么晚几天而已,收到了就不该抱怨什么的。
如果我是卖家,如果我这样操作:
开贴卖现货,因为现货可以卖的贵些,挣的也多。
但是现货有压货卖不出去的风险,如何规避呢?
先把买家的单子忽悠上来,然后马上统计进货再分发。
虽然晚几天,嘿嘿,就像那些风凉话的,
反正买家你收到了,你有什么好抱怨的。
一个个揪着lz的的版主身份,好像都忘了在这个事件里她也只是个买家。
现在既然卖家没有做到现货快到,甚至连底单保留这种基本义务都没有尽到的时候,
被买家公布id抱怨了几句怎样了?
活该。

ps。没抢到好位置。。。

可乐猪 发表于 2008-11-12 08:14

这个卖家越说越祥林嫂了。别说你没理由回帖,回的也是不知所谓了。
你自己是黑的,怎么狡辩能变白呢?
3号还是4号,你不给人家包裹号码,你能证明你寄了么?都一周多了,人家退,也省的你寄了。你就少赚这份钱,你还不干了?
买家算的日子是从发给你pdf的第二天,而不是你能看见的收钱的日子。你没网要1年去打回单子,说才看见,就能拿这个理由糖塞么?既然混论坛,要了人家pdf还不守论坛的规矩,临了跑这里来撒泼,就是因为公布了你id?这样的不公开,公开谁的呀!
整件事情还不清楚么?
卖家根本没有现货,没办法在第一时间寄出。3号买家要退货的时候怕已经从韩国寄出来的东西窝手里。估计是4号收到韩国的货了。5号给人家寄出的。6号给了个所谓的包裹号码,也就是现在没有底单那个。你说买家是4号收的,你4号,5号貌似也和买家短信了吧,怎么没号码也没说过这个问题呢?还好意思大红字问耽误谁了?买家说预计29,30收的东西你说你耽误谁了?
人家现在是收了货了,这只能证明你是5号发的,买家10号收到的。
说到底,里面的种种只有卖家最明白。
买家花钱买现货,到这种程度还在保护卖家,版主还真是树大招风,做什么都要小心翼翼的。

ps,同lsd,爬完楼再分析下,也没占到好位置

[ 本帖最后由 可乐猪 于 2008-11-12 08:24 编辑 ]

核桃罐子 发表于 2008-11-12 09:10

我说上边两位阿,你们在那边写那末多,目的是什末呢?
你们说把单子扔了是卖家的责任,又说什末人家用个无线网也是偷了,我受累问一句,这个跟她卖你东西有关系吗?这个跟买家几号收到东西有关系吗?她就算杀了人,跟这个事情有关系吗?
贴个全图什末都清楚了,不贴就不贴把。你扯别的也没意思吧。
卖家就算留着单子也没用,上边就一个价钱,能说明什末?
就你们这样各怀疑法,就算她卖家弄出个单子,也会被你们说成不是
那个单子的阿。还有那个孔方兄阿,你写那末多,无非就是说卖家寄
东西寄晚了呗,依您的意思就是卖家必须在受到您朋友订单的第一时刻就把东西寄
了是把,也就是说今天晚上短信说要,第二天就得寄也能赶得上您说的那种现货的条件喽?
我也卖过东西,别说是现货团购,就是二手衣服,我也是在钱到以后才寄的。这个是规矩。
要我说,你们也别在这里拿卖家当出气筒了。她就算拿得出单据,什末也证明不了,单子上又
没写人名,寄到哪,这些就一个价钱而已,能说明什莫阿 ??????

这事要清楚,买家手里的包裹上边写的日期最有说服力。上边肯定有收到日期把。照个照片发上来,大家一看
几号收到一目了然,是买家自己不肯发上来怕卖家黑她那没办法了。
实在不行,楼主有这个兴趣自己到herms去
要个证明也行吧。你不是都签过名吗?几号签的,谁签的,应该有底把。

我刚团了也自称是现货的mm的东西,我前天就汇了钱,然后人家说,没有现货,得下个礼拜一才能到,至少下礼拜才寄。
短信回的速度也是很慢,也要我等很久。依您二位这个逻辑,我可能也得开一贴,公布卖家id,然后大书特书一笔喽 ?

我想说得是,这种事情在团购很普遍了,团购做生意,每天要应付的人太多,短信看了不回
常有,这个卖家好歹短信都回了吧,除了问题也都给解决了吧。犯得着这末说她吗?又是祥林嫂把,又是欺诈吧,在我看来
她人没跑就不算欺诈。就算她寄的晚了,,不就你买家要求退货,卖家也说可以。实在不行赔钱道歉说晚了不就得了,事情不就解决了吗,还怎末着啊,
还得下跪道歉阿,判她个几年,你们这样说话的,有事说事呗,卖家就不是人了,卖家就得低三下气听别人任骂吗?出了问题给解决,短信也都回了,人也没跑,货也拿到了。
非得道歉赔款也行,还怎末样啊?就这末点事呗。

[ 本帖最后由 核桃罐子 于 2008-11-12 11:08 编辑 ]

yydream 发表于 2008-11-12 10:12

原帖由 s510540 于 2008-11-12 09: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版主到底几号收到的包裹,这点还很难说,反正有一人在说谎是肯定的
既然版主不愿意承担贴出地址的风险,那建议版主把包裹单寄回卖家那里,让卖家自己贴出来,不就证明自己的清白了吗?这个事情非常简单。其实 ...


mm,嫩的说法矛盾哦!   既然已经定义,有一方在说谎,那么mm的这个方法是好的,可是行不通。
假设买家说谎,根本不会把她说谎的凭证——包裹单邮寄给卖家,让卖家证明自己的清白。
假如卖家说谎,收到能证明她说谎的包裹皮,能自己贴出来证明自己说谎吗?
纯粹以事论事,无事之人飘过

366夜故事 发表于 2008-11-12 10:22

斑斑把收到的包裹拍个照片出来也不是很麻烦的事情
卖家不是都说过了不追究么 这里那么多人看到了 都可以给你证明的阿

卖家也可以给Hermes写信要求这个包裹的详细信息然后贴出来

这样就非常清楚了阿

或者其中会有啥误会么国内有时快地公司会自己换号码的
说不定这个的Hermes也会这样的

卖家Mm没有按时寄 那个是他的不好 不过好像已道歉并且肯退货了
这点来说我觉得已经算很好的了
如果卖家镇的按她说的时间寄了
现在要求给自己一个清白 我觉得也无可厚非阿

Moonriver 发表于 2008-11-12 10:55

楼上mm说的队,也许其中有什莫误会。我有两次拿到包裹号,查不到,最后收包裹时发现post把包裹号码换掉了。。。
既然买方因为没有按时寄要求退货,卖家已道歉并且肯退货了,事情也就解决了。。。
我是买方,希望以后卖家Mm如果没有现货,能事先告诉大家,付款后等现货和等期货的心情是完全不同的哦。。$考虑$
当然我理解卖家Mm的辛苦,那点代购费真是比不上辛苦。。。:)
一个过客,说得不对,别拍我。。。

yawk 发表于 2008-11-12 10:58

最差的可能性就是两家言论上都有不实之处。
这种情况下,就不会有真相了。

建议还是小事化了,把帖子删了,或者把帖子里可能伤人的言语都删了。结了吧$汗$

[ 本帖最后由 yawk 于 2008-11-12 1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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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全图在319楼,看过,笑笑都散了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