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jms
昨晚开了帖守到10点多的时候孩子醒了,忙着赶过去。不想lg要休息,没吱声就把电脑关了。今儿个一早起来看回帖,发现帮忙出主意的又多了很多。非常感谢。$送花$ $送花$ 其实我和lg的争论也是由一句玩笑话而起。最近找到一块地(上面已经有一座老房子,要拆的),位置还算好(我们现在住在城里,那块地只能说在个郊区或小镇上),面积也合适。lg想买。我无意间记起以前跟他就小房子的署名发牢骚的时候他曾经说过买大房子时再写两人的名字,于是拾了这个牙慧拿来挤兑他。如果他笑笑也就算了,我可能不会太在意。可他的反应却是“你为什么就要写你的名字进去呢?“这种反应立马让我嗅到了一丝丝潜在的危险,于是我开始认真起来。及至跟Notar咨询时从那个金发助手mm处得到我前面提到过的那些财产分割信息后,lg的结论是有没有我的名字都一样。于是我很自然地问了小熊和水精mm提示我问的问题:既然都一样,那么加上我的名字又有什么问题呢?没想lg的脸色似乎就有那么点儿拉下了,说是既然一样又何必麻烦地去改合同。这话我不爱听,也觉得有点无理。改个合同就1分钟的事儿,可我想求个心安难道他不理解吗,而且如果他真的不在意的话为什么要阻拦。jms说是不是这样。何况上面大家的分析展示给我好些我不曾想到过的可能性,看来我是得要好好争取一下了。 原帖由 拔剑茫然 于 2009-1-7 22: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我们买房子的时候,公证师讲夫妻双方都要签字的,根本没有你LG说的只需一个人签字就行的情况。
是的,公证时我也要在场的。可是购地合同里的买方只写了lg的名字,不明白为什么在只有他是买主的情况下我还要去。 原帖由 回锅肉 于 2009-1-7 22: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我们正考虑是否搬到一起住,他现在住的是他妈妈为了他特别买的房子,他每个月收房租.
然后就忽悠我搬去,和他一起住,然后我交房租给他,然后吃的在一半一半.
我就问他,那我们结婚了以后我是不是 ...
mm的男友有点$汗$ 。在德国的男女朋友都分得这么清楚的吗?我嫁过来之前已经对lg说过让他做好养我两三年的准备,因为我要考虑学语言和养孩子需要的时间。在这方面他倒没说过什么,其实结婚后省下来的税钱做生活费也都差不多了。 原帖由 娃娃妈 于 2009-1-7 23: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写你的名字,只要东西在,就有你的分成
危险的情况是,一旦有分家动向
他悄悄地把房子卖掉,再把钱转移了
于是鸡飞蛋打
娃娃妈,如果我能够在合同中加上一句没有我的允许不能卖房的话,是否能杜绝这种隐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