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ch 发表于 2009-6-6 11:46

本帖最后由 koch 于 2009-6-6 12:53 编辑

走到这一步,楼主好像还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出错的,一切都说是不得已的样子。
意外有了孩子,不影响你工作啊,为什么定要跟来德国拿救济讨生活呢?如果不打算这么过下去,应该来了就开始学德语准备再找工作啊!而不是现在这么被动的被甩。
就这样到了现在这一步,讲什么大道理都没意义,你可以先不要考虑蒙哥马里将军,先找到自己的定位,生活独立,再争女儿的抚养权。
你现在去打官司,没人关心你的故事,只是列明双方条件,考虑怎样对孩子更好,加上德国会抢孩子,轻易不会把孩子判给外国人的。
如果你哪怕回国重新来过,有了稳定收入,都可以再争一下。不过估计真的很难,对孩子母亲来说,带着孩子能领更多,她肯定不愿放手。
目前,最有利的情况,就是你能说服孩子母亲,一起回中国生活,这样你回中国有工作以后,对争取孩子比较有利,当然,为此你一定是要做出很大的让步的,比如签订协议对孩子母亲承担生活费之类的。。。那时情况就能调转过来,对你相对有利了。

mausreis 发表于 2009-6-7 10:24

建议马上停止拿社会救济,找个工作有个900欧自己够用就行了。她不能剥夺你的Besuchrecht, 这对孩子的成长有好处,所以Sorgerecht不会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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