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temacciatoo 发表于 2009-8-9 23:16

本帖最后由 Lattemacciatoo 于 2009-8-9 23:18 编辑


好的。。。我会的。。。只是我想说。。。我做完这次后。。。我再也不想帮中国人了。。。我有点心寒!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8-9 22: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北北,不要为了少数几个人生气了,气坏了自己多不值得。
他们的话,你就直接跳过别看了。
绝大多数明事理的兄弟姐妹都是很支持你的。
还是早点去睡美容觉,别看这个贴了,越看越生气

ii120mph 发表于 2009-8-9 23:18

我彻底倒了,原来以为是北半球MM让别人给自己改论文,原来MM是帮别人讨公道,我只能说个服字了,MM是个好人。更加的鄙视那对不爱贱人。
Dell11 发表于 2009-8-9 23: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是北mm推荐那两个孩子去找不相信爱改论文的,因此她一直觉得自己在这件事情上有责任。。。。其实的确不关她事情的,她就是为了帮人,是好心

verseau 发表于 2009-8-9 23:20


你明明说了N句~~~{:4_282:}
我喜欢北北的性格~~~在古代就是侠女也。我也跟北北说了,自己要注意安全。
我相信北北帮助别人是不求回报的,本来就不会有回报阿,北北纯粹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阿。

我说你做一 ...
fifi 发表于 2009-8-9 23: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身为女侠,初涉江湖,如不是自己一身功力出神入化,又或者没有遇到贵人相助,往往最后倒霉的就是自己了。。{:5_371:}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8-9 23:28

{:5_314:}汗,果然这里很多人对事情来龙去脉都不了解,算了,还是看明天结果吧,北半球记得发上来啊

fifi 发表于 2009-8-9 23:29



身为女侠,初涉江湖,如不是自己一身功力出神入化,又或者没有遇到贵人相助,往往最后倒霉的就是自己了。。{:5_371:}
verseau 发表于 2009-8-9 23: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哼~~~换我的话那就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一般初涉江湖的都是菜鸟啊,武力值不都是满满练出来的么。不练的话不一直都是菜鸟。

ii120mph 发表于 2009-8-9 23:36

{:5_314:}汗,果然这里很多人对事情来龙去脉都不了解,算了,还是看明天结果吧,北半球记得发上来啊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8-9 23: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大家还是不要都催着说北mm明天来说说结果之类的了

很多事情也不是都要发到网上才算是给个说法交代的

估计那两个fh的,早就做好决定了

北mm的话,也让她自己做决定好了

围观的网民们能不给压力就不要给了吧。。。。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8-9 23:40




我觉得大家还是不要都催着说北mm明天来说说结果之类的了

很多事情也不是都要发到网上才算是给个说法交代的

估计那两个fh的,早就做好决定了

北mm的话,也让她自己做决定好了

围观的网民们能不给压 ...
ii120mph 发表于 2009-8-9 23: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希望至少要来普法一下,那个北大才子说的可以有7000多不报税的额度到底是不是真的

北大才子 发表于 2009-8-9 23:41

{:5_365:}

VinniDoll 发表于 2009-8-9 23:49

本帖最后由 VinniDoll 于 2009-8-10 00:01 编辑

LS的 {:5_357:}闹鬼了么 {:4_283:}

北北: 记着大家都挺你 记着你的真善!加油!

晚安

bluefor. 发表于 2009-8-9 23:50

支持北半球mm。

qiqiqiqiw123 发表于 2009-8-9 23:52

{:5_365:}
北大才子 发表于 2009-8-9 23: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冲你这个表情,我也得支持北半球mm!

北大才子 发表于 2009-8-9 23:54

我是开元之星,鲁尔大帅哥,嫉妒吧
气死你

北大才子 发表于 2009-8-9 23:54

你们这些克莱登的学子们,在我北大才子面前顿时显得黯然失色

舟截轮 发表于 2009-8-9 23:59

你们这些克莱登的学子们,在我北大才子面前顿时显得黯然失色
北大才子 发表于 2009-8-9 23: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1:} 佳人呢 佳人在哪里?

EEver 发表于 2009-8-10 00:00

你们这些克莱登的学子们,在我北大才子面前顿时显得黯然失色
北大才子 发表于 2009-8-9 23: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标记一下! 请继续~~

ii120mph 发表于 2009-8-10 00:01


希望至少要来普法一下,那个北大才子说的可以有7000多不报税的额度到底是不是真的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8-9 23: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才子不是留了类似官方机构的电话说大家可以去咨询的吗

要是免费的话,打一个问问,咨询一下好了

小F 发表于 2009-8-10 00:02

646# 北大才子
明知道不是本尊,还是想扁怎么办{:5_350:}

北大才子 发表于 2009-8-10 00:03


{:5_371:} 佳人呢 佳人在哪里?
舟截轮 发表于 2009-8-9 23:59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今天我本来心情很好,开着奔驰带着不相信爱在街上兜风,突然看到路边一个猥琐男留着平头在打电话,依稀听见他在说什么:“上市....资金....”什么的,我愤怒了,从我的奔驰车上下来,用我新买的LV鳄鱼皮鞋狠狠踹在他身上。猥琐男困惑的看着我,我摘下帽子指着我的头跟他说:“一个留着狗啃头的低等人也敢冒充我们成功人士谈论上市的问题?真正的成功人士是都是找北大才子剃头的!”那个猥琐男看到我优雅的发型,没话说了,灰溜溜的走了。本来一天的好心情就被这个冒充成功人士败坏我们成功人士形象的破坏了,还弄脏了我新买的LV鳄鱼皮鞋,真晦气!

EEver 发表于 2009-8-10 00:03

我是开元之星,鲁尔大帅哥,嫉妒吧
气死你
北大才子 发表于 2009-8-9 23: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标记一下~ 才子又来了阿 继续继续~~
搬个板凳看热闹~~{:2_231:}
ps> 昨天那个匿名能再爆点料么?
比如 美呀 Essen的那个女交流生 Bochum的那个北广交流生~

magicstar855 发表于 2009-8-10 00:04

jojona 发表于 2009-8-10 00:04


希望至少要来普法一下,那个北大才子说的可以有7000多不报税的额度到底是不是真的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8-9 23: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原来是7664,现在税法改了不知道多少,等高人来普法。菜籽的问题不是退税额度,而是他俩有没有做自由职业的资格外加有没有合法报税

Aberlin 发表于 2009-8-10 00:07

66页,强帖留名,66大顺

VinniDoll 发表于 2009-8-10 00:11

{:4_291:}
今天我本来心情很好,开着奔驰带着不相信爱在街上兜风,突然看到路边一个猥琐男留着平头在打电话,依稀听见他在说什么:“上市....资金....”什么的,我愤怒了,从我的奔驰车上下来,用我新买的LV鳄鱼皮鞋狠狠踹在 ...
北大才子 发表于 2009-8-10 00: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deepbluesea 发表于 2009-8-10 00:20

看了半天, 火很大, 明明jp博士的问题, 偏偏有些人要说什么独立思考, 谴责下写论文的, 就像有人说的那样, 写论文的让人修改, 并不表示那就是终稿, 我给人修改, 可以事后加引用, 我没有必要给个修改的人, 或者义务看我的终稿, jp博士说抄袭, 明显是事后找借口而已, 付钱修改, 你按时没交货, 还要威胁, 真是人渣到极点! 最重要的是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别人给你的是终稿, 是抄袭呢?

支持北mm, 那些谴责论文作假, 要什么独立思考的, 你们要么做点实事, 要么就新开贴痛骂学术不正之风, 不要在这里展现你们的所谓独立! 大家都不是白痴, 不会看不到你们所谓的问题!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8-10 00:21


原来是7664,现在税法改了不知道多少,等高人来普法。菜籽的问题不是退税额度,而是他俩有没有做自由职业的资格外加有没有合法报税
jojona 发表于 2009-8-10 00: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嗯,这个问题也要到时候给我们普及一下,德国法律能学的东西太多了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8-10 00:24

睡前最后一贴

北北,不管你做什么决定,告还是不告,我挺你到底,你已经很不错了,做的很好了,今天话就留在这。

deepbluesea 发表于 2009-8-10 00:24

我是开元之星,鲁尔大帅哥,嫉妒吧
气死你
北大才子 发表于 2009-8-9 23: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真是个250!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8-10 00:24

{:5_360:}占660

{:5_354:} 没占到

lullady 发表于 2009-8-10 00:26

那就占666吧

katja-0411 发表于 2009-8-10 00:27

睡前进来挺北北{:4_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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