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guojiang1 发表于 2010-7-14 15:07

哭死我了,今天收到警察局的信,告我Betrug,我该怎么办呀??懂法律的请帮帮我!

本帖最后由 guoguojiang1 于 2010-7-14 15:43 编辑

就是上次在超市发生的事情,具体事情如下:
我去超市买东西,称了点香蕉,然后逛着的时候想到家里还要来客人,觉得该再多买点,就又去称了点,之后因为有个老奶奶问我什么东西在哪里,我就带她去找,之后就忘记要再去称了,就去KASSE付钱了,付完以后来了个保安,说我之后加进去的香蕉是偷窃,就让我填了表格,交了50欧元罚款,当时我很害怕,他说这样就不叫警察,我就相信了,就照做了,可是没想到今天却收到警察局的信,让我两个星期里填好了邮寄回去。
信上说:
Betrug par.263 stgb
Ihene wird hiermit nach 163a Abs.1 Satz 2 Strafprozessordnung Gelegenheit gegeben,sich zu der Beschuldigung zu aeussern.
Bemerkungen:
Bertuegerisches Erlangen eines Geldwertvorteils von 2,80 Euro durch Austauschen von Waren.
我需要请律师吗?因为快延签了,会被抓起来吗?好像听说BETRUG会判的很严重的,哭死了。
我怎么写那个解释,才能判无罪呢?
现在是警察局来的信,是已经被起诉了,还是没有呢?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10-7-14 16:59

昨天去买西瓜。
忘了称了,走到Kasse想起来,我把其他事物放Kasse,
和她打招呼,示意要去Kasse外面的秤去称重。
这个死婆娘,居然叫我“站着别动!”

妈的,老子会为了一个破西瓜,强行跑路么?
真的,不够友好!

guoguojiang1 发表于 2010-7-14 15:17

懂法律的MMGG们,请帮帮我啊!{:6_409:}

2ma31551 发表于 2010-7-14 15:18

LZ你你借口还能编的真实点不?
2块钱的东西不会判你有罪的,就是留个案底而已,真是丢人啊。。。:sleepy:

tulip 发表于 2010-7-14 15:18

本帖最后由 tulip 于 2010-7-14 15:19 编辑

确实挺郁闷的!不懂,只能帮顶了。
希望楼主的事能顺利解决,看着挺冤的。
不过kasse不提醒要把没称的再去称一下吗?

Onizuka 发表于 2010-7-14 15:20

{:3_241:}

fifi 发表于 2010-7-14 15:21

为了2块8请律师~~~~~MS不大值得. 但是这么点钱, 应该不至于立案吧??

guoguojiang1 发表于 2010-7-14 15:36

LZ你你借口还能编的真实点不?
2块钱的东西不会判你有罪的,就是留个案底而已,真是丢人啊。。。
2ma31551 发表于 2010-7-14 15: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我没有编借口,确实是忘记再称了,因为水果是在一进超市的地方的,那个老奶奶是找日化品,在里面,找完我就忘了。我确实错了,我也知道错了,可我真不是存心要多拿这点2块钱的香蕉的

guoguojiang1 发表于 2010-7-14 15:37

确实挺郁闷的!不懂,只能帮顶了。
希望楼主的事能顺利解决,看着挺冤的。
不过kasse不提醒要把没称的再去 ...
tulip 发表于 2010-7-14 15: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KASSE没有提醒我,我当时还还了好几个瓶子,还买了另外东西的,所以付钱的时候我也没注意,等付完还没看账单,那个保安就叫住我了。

guoguojiang1 发表于 2010-7-14 15:46

我本来想去法院申请免费律师的,可是人家说STRAFRECHT的事情都不给免费的,唉我该怎么办呀?

黑小云 发表于 2010-7-14 15:51

lz在哪里超市?我和我的朋友也经常这么忘记的,有一次到了kasse我自己想起来要求重新称,都算了的。以后我一定要小心了,lz也太可怜了吧。

tulip 发表于 2010-7-14 15:56

我也觉得楼主不是故意的。
德国人有时就是很鸡婆,很虚伪。

guoguojiang1 发表于 2010-7-14 16:07

lz在哪里超市?我和我的朋友也经常这么忘记的,有一次到了kasse我自己想起来要求重新称,都算了的。以后我一 ...
黑小云 发表于 2010-7-14 15: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edeka,保安是个土人,特别凶,对我大喊大叫的,感觉要动手那种,还嘲讽我说中国人读什么书,应该在德国当PUTZFRAU

leisilang 发表于 2010-7-14 16:09

edeka,保安是个土人,特别凶,对我大喊大叫的,感觉要动手那种,还嘲讽我说中国人读什么书,应该在德国当 ...
guoguojiang1 发表于 2010-7-14 16: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可以告他歧视么?先问问警察再说,我觉得你去跟警察好好交涉一下看看情况,先不要找律师。完了再找超市的头投诉这个土人。祝MM顺利。

kiro 发表于 2010-7-14 16:18

nach 163a Abs.1 Satz 2 Strafprozessordnung In einfachen Sachen genügt es, dass ihm Gelegenheit gegeben wird, sich schriftlich zu äußern.

TOC 发表于 2010-7-14 16:23

TOC 发表于 2010-7-14 16:25

koch 发表于 2010-7-14 16:28

我有一次买了樱桃,因为之前跟闺蜜打电话~~~
付款的时候装樱桃的袋子一直被我攥在手里~~~
忘记付款 ...
TOC 发表于 2010-7-14 16: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qu
lz是称了一部分,等于称重之后又加了香蕉进去,并结账成功。

TOC 发表于 2010-7-14 16:30

Xuanyuan 发表于 2010-7-14 16:51

KASSE没有提醒我,我当时还还了好几个瓶子,还买了另外东西的,所以付钱的时候我也没注意,等付完还没看账 ...
guoguojiang1 发表于 2010-7-14 15: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能告诉我们是哪个城市或者哪个超市么?一般超市的人还是比较讲道理的,没有这么蛮横的,可怜的LZ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10-7-14 17:07

昨天去买西瓜。
忘了称了,走到Kasse想起来,我把其他事物放Kasse,
和她打招呼,示意要去Kasse外面的秤去 ...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10-7-14 16: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是rewe好,kasse直接称
去其他地方买东西,没有称的习惯,老被鄙视

sahari 发表于 2010-7-14 17:11

lzmm, 快去找个律师吧,听专业人士的意见,无论你是无心的还是有心的,作为外国人,不要有任何案底最好。我个人觉得,如果律师能帮你解决问题,钱不是问题。如果那些律师费和你的前途比较,你选那个呢??

voss 发表于 2010-7-14 17:26

可以花钱找律师。律师帮你办肯定比自己办要好。找律师之后,大事化小,小事划了。不会在档案留底。安全起见还是找律师的好。这种案件不会免费的。最多200欧元。但是也比你下次签证,遇到麻烦好。我朋友是律师,经常接到这种案件。所以妹妹放心。找律师肯定会轻松解决的。

kiro 发表于 2010-7-14 17:28

实际上就写个书面的说明,这事情就算完了,找律师,结果也不可能比这个再好,因为已经罚过钱,表示认罪了

ZKZ 发表于 2010-7-14 17:30

guoguojiang1 发表于 2010-7-14 19:22

其实,如果多拿一根,贪个小便宜,可能没人查的到。
2,80Euro差不多有2公斤香蕉吧。
ZKZ 发表于 2010-7-14 17: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一共的,1,99一公斤

guoguojiang1 发表于 2010-7-14 19:23

nach 163a Abs.1 Satz 2 Strafprozessordnung
kiro 发表于 2010-7-14 16: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怎么写比较好,能免罪呢?

b2broom 发表于 2010-7-14 19:30

50欧元本来不该交, 当时应该表示是搞错了,如果交了50欧元,他们认为你真的行窃. 你要表示当时是因为害怕才交50欧元,他们可能认为你做贼心虚.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0-7-14 19:46

那怎么写比较好,能免罪呢?
guoguojiang1 发表于 2010-7-14 19: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路过的人说两句。律师可以看到调查档案,然后再决定怎样去说明。自己写,不了解商店的指控里的详细情况,有可能弄巧成拙,反而对自己不利。事情虽然不大,犯的条款很大。还是要考虑周到,别为了省钱,最后用来缴罚款。

jujuwjm 发表于 2010-7-14 20:17

天哪,深度同情!什么鬼超市阿,加了几个香蕉居然被保安盯住???是不是以前由中国人做类似的事情,所以。。。

另外,你要多买香蕉的话,另外拿个袋子装就好了,如果我就这样的,袋子很小的呢。

不管怎么说这个超市很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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