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hli
发表于 2010-10-3 23:05
知道什么叫做因噎废食么?就是你这样的。要是这样不相信保姆,根本不能找,只能自己24小时看着。 ...
蓝枕头 发表于 2010-10-3 20: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找过保姆。 但我会找有经验的。 而且会跟保姆交代清楚。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 和注意事项。 如果是新手。至少也得等她熟悉情况以后,才敢放手让她单独和孩子在一起。
孩子是磕磕碰碰摔打着长大的。 但在孩子不清楚危险意识的情况下。特别是3岁以下的。这个责任就在于看管她的人。
如果只是在SPIELPLATZ孩子摔倒什么的。我也都是让孩子自己爬起来。也让他在大人视线范围内自由玩耍。但在马路上在孩子没有危险意识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放手的。 孩子很多情况下会把危险情况视为游乐。特别是在马路上大人越是不让他跑。走里面。他10次可能听了9次。 在你以为他已经明白的情况下。一次放手。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10-3 23:11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10-3 23:17
sgxqbljz
发表于 2010-10-3 23:22
而且我也不相信,一个保姆带着孩子出去玩出了什么事情,雇主可以告孩子赔钱。除非是雇主有证据是保姆故意害孩子,否则都是意外,保姆是没有责任的。
蓝枕头 发表于 2010-10-3 20: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说的话,那雇主生气更有道理了,万一出事,保姆都不用负责的,受伤害的只是雇主和她的孩子。
皮皮熊
发表于 2010-10-4 00:06
{:5_377:}多大点事啊,一个道歉一个把钱付了呗。
zoe_cheng 发表于 2010-10-3 16:56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eva06
发表于 2010-10-4 00:08
皮皮熊
发表于 2010-10-4 00:09
我在咖啡说过。 如果有人触及到我的底线, 我绝对不仅仅骂两句解气那么简单。 不过我肯定不会找学 ...
DLIII 发表于 2010-10-3 17:57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毛骨悚然啊,那男的去幼儿园里面了么,我儿子他们幼儿园谁都可以进的
皮皮熊
发表于 2010-10-4 00:11
这个我相信, 就连我家附近出现的那个男人, 他也未必一定是想拐带。 但是当妈妈的, 最见不得这 ...
DLIII 发表于 2010-10-3 18:08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男的绝对有图谋的,太可怕了
catwyc
发表于 2010-10-4 10:22
我只想知道 那些捧lz的會不會讓lz來幫自己帶小孩?!
反正我是不敢請lz的不管是保母還是putzfrau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0-10-4 11:10
呵,要是真的对孩子负责任,又怎么会请保姆不签合同,想找黑工?
即使lz最后一次做的不好不负责任,但是lz前两次的工钱雇主应该付。
catwyc
发表于 2010-10-4 11:21
呵,要是真的对孩子负责任,又怎么会请保姆不签合同,想找黑工?
即使lz最后一次做的不好不负责任,但是lz前 ...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0-10-4 11: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不認識那位媽媽 說說自己找保母的經驗吧
一班短工好像是口頭合同的反正德國口頭合同也算數
我家兩各清潔工 熨衣工都是這樣的
我門自己現在也在找保母但是短工基本上找不到所謂正規的tM的
估計那位媽媽可能是急著要找人 加上自己反正在旁邊 所以用了lz吧
反正我絕得這件是最後就是該告的去告 這樣兩邊都能消氣
月隐
发表于 2010-10-4 11:26
{:4_298:}我咋愣是没看出来有人捧了楼主呢?
母爱这么伟大,就多花几个钱,去找经过正规培训的babysister吧。
又要黑心贪便宜,还要质量好。
天下的便宜事还都是你的了。
另外,母爱是伟大,不过打着母爱伟大的旗帜赖人家孩子的工钱,那就是下作而不是伟大的行为了。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0-10-4 11:26
我也不認識那位媽媽 說說自己找保母的經驗吧
一班短工好像是口頭合同的反正德國口頭合同也算數
我 ...
catwyc 发表于 2010-10-4 11: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有口头合同,那么那位雇主更不能因为那个借口而连前两次的劳工费用都赖了。
lz有护照复印件在雇主那里,说她没脑子,做事没担待可以,说她拐带,那就搞笑了。
其实就那点钱,雇主把前两次的付了就结了,把lz辞退就结了。
用错人,雇主自己也有部分责任的。
catwyc
发表于 2010-10-4 11:38
既然有口头合同,那么那位雇主更不能因为那个借口而连前两次的劳工费用都赖了。
lz有护照复印件 ...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0-10-4 11: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之前就說過啦 我絕得那各媽媽應該把前兩次的付掉
其實會有多少啊 最多一百歐吧
不過我絕得現在兩邊都鬥上氣了
估計不告官不足以平兩邊的怨氣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10-4 11:40
catwyc
发表于 2010-10-4 11:46
不过,这个楼主估计态度也很让人生气。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10-4 11: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老實說 我絕得兩邊都不是善恁
xueli
发表于 2010-10-4 12:01
找人看孩子还是去Arbeitsamt找登记过的比较妥当。当然这样费用高些,雇主还要买个保险,万一工作过程中受雇者意外受伤也有保障。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10-4 12:15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3:35
我觉得哈,什么叫做失踪?你首先得明白这个概念,中国都有,只有失踪24小时甚至是48小时才有资格 ...
蓝枕头 发表于 2010-10-3 15: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有个懂法律的mm了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3:40
回复 58# 混血小兔兔
德国宪法是你写的,警察局是你们家开的???
你说是总就是失踪???别忘了,是当事人自愿把孩子给保姆看管的
大家说归说,能不能有点法律常识???????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3:43
回复 64# 葡萄仔
不好意思,我纠正你一下,lz不是只说了一便对不起,而且不是简单的说了一遍对不起。
清看他们的往来段信。
我想问问你觉得lz应该怎么做???下跪磕头/?????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3:44
没看过lz和那位阿姨往来短信的人,能不能先看看在说????
段信中lz及其诚恳地悔过了!!!
你们能不能看完了再说话????
朱歌亮
发表于 2010-10-4 13:47
老實說 我絕得兩邊都不是善恁
catwyc 发表于 2010-10-4 11: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5_335:}
DLIII
发表于 2010-10-4 13:52
没看过lz和那位阿姨往来短信的人,能不能先看看在说????
段信中lz及其诚恳地悔过了!!!
你们能 ...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3: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相信不相信有什么用, 问题是那个妈妈不接受她的道歉。
帮你拍一下那个妈妈吧, 你为什么不够善良, 为什么这么计较小保姆的态度, 为什么不能为别人多想想, 为什么不能原谅她的无心之过, 为什么, 为什么!PIA ~~~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3:55
她不接受是她的问题,她不接受的原因是她不想给钱!!!不是lz不真诚的道歉
DLIII
发表于 2010-10-4 14:00
她不接受是她的问题,她不接受的原因是她不想给钱!!!不是lz不真诚的道歉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3: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就是异议所在。 很多妈妈都理解为什么那个妈妈不接受道歉, 很多学生都认为是雇主故意找刺目的是为了赖帐。
那没办法了, 继续吵吧。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4:04
回复 157# DLIII
麻烦你再看看前面的回复,有多少个当妈妈的觉得lz虽然有错,但是也应该给钱!!1
有多少个当妈妈的在jm cafe里觉得楼主人错态度较好!!!
dahli
发表于 2010-10-4 14:06
回复葡萄仔
不好意思,我纠正你一下,lz不是只说了一便对不起,而且不是简单的说了一遍对不起。
清看 ...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3: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什么叫道歉。如果只是短信 或一个电话。说实话我觉得在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的情况下诚意是不够的。 真有诚意是不是应该事后上门亲自去道歉。面对面的。错就是错。让人真的觉得你是真的认识到给对方造成了伤害。 也意识到自己的过失。至于妈妈接受不接受。但最起码你是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犯的过失。你可能觉得这样会很难堪。 但不管怎么样。 我想事情的结果应该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dahli
发表于 2010-10-4 14:13
回复DLIII
麻烦你再看看前面的回复,有多少个当妈妈的觉得lz虽然有错,但是也应该给钱!!1
有多 ...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4: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给钱是同情学生。觉得学生经济不宽裕。但并不代表妈妈们认同LZ没有犯错。 而且这个错误是大部分妈妈都接受不了的。 相信很多妈妈以后都不会找学生做这个了。 最起码不会找刚来的学生。发生了这种事情也间接影响了其他的想找这种学生工的学生。
其实很多妈妈找中国学生做这个。 和他们找德国人做这个钱都是一样的。 并没有在钱上面克扣什么的。
朱歌亮
发表于 2010-10-4 14:16
这就是异议所在。 很多妈妈都理解为什么那个妈妈不接受道歉, 很多学生都认为是雇主故意找刺目的是为了赖帐。
那没办法了, 继续吵吧。
DLIII 发表于 2010-10-4 14: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部分人(包括当妈的,没当妈的)认为,feuerstein应该付前几次的钱,这次不应该付。音乐mm做事没谱,以后别做babysitter了,免得害人害己。我觉得这部分人数是最多的,各打五十大板,很符合猪哥性格,猪哥和大多数人站在一起,很嗨皮阿!
另一部分人(大多数是没当妈的)认为,feuerstein故意赖钱,出言不逊,她应当付给音乐mm前几次的钱。这部分人第二多。但是我觉得,这部分人中很多都受了ball08这个id彪悍风格影响,尤其是卖车贴,让大家先入为主,导致这部分一边倒攻击feuerstein。这部分中坚定不移支持音乐mm的,好像也不是很多,都承认音乐mm也有失职的地方。
还有部分人(大多数都是当妈的)认为,音乐mm的做法给feuerstein一度带来巨大的恐慌,造成了心理上的损失,因此,一分钱都不要付!猪哥认为,给feuerstein造成的恐慌,音乐mm用道歉弥补,但是明显feuerstein认为道歉没用(嗯,道歉有用警察就去喝西北风了是吧?),怎么办呢?叫警察吧。
好像打酱油的没有哈?这个帖子的主题很符合八卦!
双方争议有很多不同之处,比如
1,究竟是谁说不要签合同的?
2,音乐mm走失之后,究竟是谁先联系谁的?
。。。。。。
还有很多,就不醋拉
整个一个《babysitter之罗生门》阿!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