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üte
发表于 2010-10-4 20:47
真是无私的发帖只为了提醒别人,还用得着附上雇主以前的帖子。纯粹是鼓动别人拍那个雇主。 ...
sgxqbljz 发表于 2010-10-4 20: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还觉得有人因为飞机事故孩子死了就把肇事的飞机调度师捅死了是好样的
蓝枕头 发表于 2010-10-4 20: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天楼主开第一个贴的时候,我本来想占沙发,但是看见那个卖车的link后,我想,这楼主还是懂得博取同情心的,因此没怎么吭声。
我感兴趣警察如何处理,会不会要求短信翻译成德语?
Dolc还出名啦。
xiaowla
发表于 2010-10-4 20:47
我只是回复了很少几个贴子。看到有人说要在签证事情上为难一下这个babysitter, 觉得太过啦。
Blüte 发表于 2010-10-4 20: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没有操作可能性啊,还是我out{:5_389:}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10-4 20:48
catwyc
发表于 2010-10-4 20:48
这个没有操作可能性啊,还是我out
xiaowla 发表于 2010-10-4 20: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他的不知但是柏林這兩年外辦卡的比較嚴
不知道會不會有操作的可能性了
zuzuzu
发表于 2010-10-4 20:49
那天楼主开第一个贴的时候,我本来想占沙发,但是看见那个卖车的link后,我想,这楼主还是懂得 ...
Blüte 发表于 2010-10-4 20: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出名个P啊, 又在警察局挂名啦,
等着整改吧{:5_383:}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10-4 20:49
Blüte
发表于 2010-10-4 20:50
这个没有操作可能性啊,还是我out
xiaowla 发表于 2010-10-4 20: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清楚。的确有人这么说的,如果她真的被起诉, Recht haben und Recht bekommen sind zweierlei, you know, 老乡。
Blüte
发表于 2010-10-4 20:51
出名个P啊, 又在警察局挂名啦,
等着整改吧
zuzuzu 发表于 2010-10-4 20: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增加点击?天涯转载?etc...
xiaowla
发表于 2010-10-4 20:52
就是这么说说。我觉得做不到啊。
其实就算告那个当妈的不给工钱,也不容易。那个当妈的非说给了 ...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10-4 20: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没证据证明给过,没收条啊,没银行凭证啊。
蓝枕头
发表于 2010-10-4 20:53
那天楼主开第一个贴的时候,我本来想占沙发,但是看见那个卖车的link后,我想,这楼主还是懂得 ...
Blüte 发表于 2010-10-4 20: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非要报案的话,中文短信会被作为证物要求翻译的。
这个我知道,因为警察局都有各种语言的翻译,我倒是自己没做过,我姐姐还给警察局监听过中国嫌疑人的电话,所以她清楚这一点
Blüte
发表于 2010-10-4 20:54
她没证据证明给过,没收条啊,没银行凭证啊。
xiaowla 发表于 2010-10-4 20: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雇主告babysitter{:5_358:}
Blüte
发表于 2010-10-4 20:54
非要报案的话,中文短信会被作为证物要求翻译的。
这个我知道,因为警察局都有各种语言的翻译, ...
蓝枕头 发表于 2010-10-4 20: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已经报案!雇主自己说的。
zuzuzu
发表于 2010-10-4 20:55
不清楚。的确有人这么说的,如果她真的被起诉, Recht haben und Recht bekommen sind zweierlei ...
Blüte 发表于 2010-10-4 20: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告官这事都是扯蛋, 双方谁也告不赢的,
再说了, 为了多少银子的P事去打官司啊? 说出来笑掉警察叔叔的大牙,
黑的BABYSITTER撑死五块钱一小时, 前两次一次三小时吧, 一共30欧,
谁要为了30欧去打官司, 真是活得太无聊了.{:5_383:}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10-4 20:55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10-4 20:56
蓝枕头
发表于 2010-10-4 20:57
要是没短信的话,也没法说没给阿。她非说给了现金的,怎么办啊。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10-4 20: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短信里显示她不愿意给嘛,这应该算是证据吧
Blüte
发表于 2010-10-4 20:58
告官这事都是扯蛋, 双方谁也告不赢的,
再说了, 为了多少银子的P事去打官司啊? 说出来笑掉警察叔叔的大牙 ...
zuzuzu 发表于 2010-10-4 20: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雇主肯定告她拐骗,企图拐骗???
不懂法律,我想也许就来个mangelnde Oeffentliches Interesse, eingestellt
xiaowla
发表于 2010-10-4 21:00
不清楚。的确有人这么说的,如果她真的被起诉, Recht haben und Recht bekommen sind zweierlei ...
Blüte 发表于 2010-10-4 20: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事儿没法起诉吧,刑法,民法都用不上啊。
真不知道雇主的律师给了什么建议。
很好奇警察的调查结果嘞{:5_384:}。
DLIII
发表于 2010-10-4 21:04
亲爱的,你是很少的自己当娘,外嫁,还说公道话的人。俺对这件事情不发表意见的。感兴趣 ...
Blüte 发表于 2010-10-4 16: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都说了凌波说公道话, 你还说你不发表意见。 假话!{:5_319:}
DLIII
发表于 2010-10-4 21:05
告官这事都是扯蛋, 双方谁也告不赢的,
再说了, 为了多少银子的P事去打官司啊? 说出来笑掉警察叔叔的大牙,
黑的BABYSITTER撑死五块钱一小时, 前两次一次三小时吧, 一共30欧,
谁要为了30欧去打官司, 真是活得太无聊了.
zuzuzu 发表于 2010-10-4 20: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事越来越搞笑。 {:5_383:}
Blüte
发表于 2010-10-4 21:07
这事儿没法起诉吧,刑法,民法都用不上啊。
真不知道雇主的律师给了什么建议。
很好奇警察的调查结果 ...
xiaowla 发表于 2010-10-4 21: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说工作没干好,在德国这个肯定不是不付工资的理由,这点我懂。而且雇主主动起诉,那么我看她起诉babysitter企图拐卖儿童???
ich finde es sehr schwach.
xiaowla
发表于 2010-10-4 21:07
要是没短信的话,也没法说没给阿。她非说给了现金的,怎么办啊。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10-4 20: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给现金没留收条,自己的错。
她没法证明自己的论点,(即给过钱),视为论点不成立。
不过这么屁点大的事,警察受理了,过几天也不过发个终结程序的通知书。
Blüte
发表于 2010-10-4 21:08
都说了凌波说公道话, 你还说你不发表意见。 假话!
DLIII 发表于 2010-10-4 21: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60:}现在我开始发表意见。
xiaowla
发表于 2010-10-4 21:11
雇主肯定告她拐骗,企图拐骗???
不懂法律,我想也许就来个mangelnde Oeffentliches Interess ...
Blüte 发表于 2010-10-4 20: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个脑。
一看就不成立的罪名。
就是送律师些银子,律师肯定嘴都笑歪了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10-4 21:14
DLIII
发表于 2010-10-4 21:16
大家看这样好不好:
音乐付出了劳动, 雇主应该付钱, 第三次有争议, 第一次第二次的那几十欧, 还是应该付的。 不付钱可不行, 群众会骂你人品有问题的。
音乐因为自己的不负责任, 让雇主承受了两个小时的很大的痛苦, 你的道歉被认为没诚意没有被接受, 你把脸给她打一巴掌, 让她出气, 行不? 如果不愿意, 那就Geldstrafe吧, 半天的Tagessatz, 4个小时, 怎么样?
我这么当法官算公平么? 不过搞来搞去, 好象还是回到原来。
DLIII
发表于 2010-10-4 21:17
个脑。
一看就不成立的罪名。
就是送律师些银子,律师肯定嘴都笑歪了
xiaowla 发表于 2010-10-4 21: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般如果是生意人, 应该有法律保险吧, 不然请律师, 那也太夸张。
xiaowla
发表于 2010-10-4 21:17
如果说工作没干好,在德国这个肯定不是不付工资的理由,这点我懂。而且雇主主动起诉,那么我看她起诉babysitter企图拐卖儿童???...
Blüte 发表于 2010-10-4 21: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没法证明这个企图,因为保姆接了她电话,还等她来接,哪有这样企图 拐卖儿童的,就是在搞笑。{:5_314:}
catwyc
发表于 2010-10-4 21:18
這各故事告訴我門法律險還是還是很重要的{:5_396:}
celinecy
发表于 2010-10-4 21:18
{:5_387:}N久没来婚版回过帖,偶今天既然来了就作点贡献,给大家爆个料。团购版又有JP赖账事件,又是几十欧的小事,赶快去强势围观...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218295&extra=page%3D1&page=1
页: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