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olazen 发表于 2010-10-4 15:01

回复葡萄仔

不好意思,我纠正你一下,lz不是只说了一便对不起,而且不是简单的说了一遍对不起。
清看 ...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3: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实话,我还就从那个mm到处发的贴感受到她的不真诚,那篇文章对自己迷路2小时不接电话轻描淡写,一点都没有对自己迷路的局面有所担心,貌似还在压着马路呢,只是偶然联系上那个妈妈了告诉了下地铁站位置很淡定地等她们来接就是了,她根本没意识到这事有多严重,对她来说最严重的就是没付工钱了,这失踪的事情根本不是大事了,对这样的小mm花个几十欧买个深刻的教训也未必是坏事。

rainbow929 发表于 2010-10-4 15:03


一部分人(包括当妈的,没当妈的)认为,feuerstein应该付前几次的钱,这次不应该付。音乐mm做事没谱,以后别做babysitter了,免得害人害己。我觉得这部分人数是最多的,各打五十大板,很符合猪哥性格,猪哥和大多数人站在一起,很嗨皮阿!

另一部分人(大多数是没当妈的)认为,feuerstein故意赖钱,出言不逊,她应当付给音乐mm前几次的钱。这部分人第二多。但是我觉得,这部分人中很多都受了ball08这个id彪悍风格影响,尤其是卖车贴,让大家先入为主,导致这部分一边倒攻击feuerstein。这部分中坚定不移支持音乐mm的,好像也不是很多,都承认音乐mm也有失职的地方。

还有部分人(大多数都是当妈的)认为,音乐mm的做法给feuerstein一度带来巨大的恐慌,造成了心理上的损失,因此,一分钱都不要付!猪哥认为,给feuerstein造成的恐慌,音乐mm用道歉弥补,但是明显feuerstein认为道歉没用(嗯,道歉有用警察就去喝西北风了是吧?),怎么办呢?叫警察吧。

好像打酱油的没有哈?这个帖子的主题很符合八卦!

双方争议有很多不同之处,比如
1,究竟是谁说不要签合同的?
2,音乐mm走失之后,究竟是谁先联系谁的?
。。。。。。
还有很多,就不醋拉

整个一个《babysitter之罗生门》阿!
朱歌亮 发表于 2010-10-4 14: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主编的帖要拷贝下。。。可以做第一期婚版月刊的一个题材。{:5_377:}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0-10-4 15:04

这里很多8婆都是说了,应拿到前面2次钱的
但是后面很多都改口,说不给,为什么呢?就是楼主的态 ...
shyshy 发表于 2010-10-4 14: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算了,看来大家的意见也差不多。
各打50大板。

catwyc 发表于 2010-10-4 15:04

有些事自己不是媽媽真的很難理解的
我剛來時 有一次在mango 有各小女孩 兩三歲吧   跑來跟我玩
後來小孩自己跑下電梯 我怕他摔下去 就跟上去要把她拉回來
另依各媽媽擋住了 以為我是媽媽 要環給我我正要說 我不是媽時
正牌媽媽跑過來狠很的瞪我一眼(估計以為我要拐帶她家小孩)
把小孩接過去了

當時很無法理解 覺得那各媽媽大驚小怪
現在倒是很能理解了哈哈

wangjing88 发表于 2010-10-4 15:05

说这种话的人,有哪个妈妈以后还敢给你保姆的工作呀???
现在孩子是找到了,没事了。如果在楼主的这 ...
混血小兔兔 发表于 2010-10-4 14: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我觉得最应该反省的是当妈的。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0-10-4 15:07

有些事自己不是媽媽真的很難理解的
我剛來時 有一次在mango 有各小女孩 兩三歲吧   跑來跟我玩
後來小孩 ...
catwyc 发表于 2010-10-4 15: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以后找保姆,得找个年纪大点,有过育儿经验的。
25岁的mm,其实还孩子得很。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5:07

本帖最后由 actively 于 2010-10-4 15:08 编辑

回复 186# 混血小兔兔


    你看你看,我看你思维不是一般的混乱,请你找出来我哪里有怀疑这里任何一个人是马甲了的话了???

不但我没有怀疑过谁是马甲,而且有人怀疑我是马甲,我前面都说了,有一点点智商的人,看看我注册时间和最近法贴就知道我不可能是马甲。

孩子出事,当然是他妈妈和lz两个人负责,因为他妈妈是监护人!!!是她把孩子给lz的,还有,就是lz要负责,因为她把孩子带出去所以出事了!!

但是这位同学:麻烦你注意,你说的出事是假设,假设出事,而事实上是没有出事,出事这个事件没有发生!!!请不要拿没发生的事情说道理好不好????
而且我相信,lz是不会让小孩有什么意外的,25岁的人了,有在国内当过保姆,国内坏人不必德国多吗?????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5:09

说这种话的人,有哪个妈妈以后还敢给你保姆的工作呀???
现在孩子是找到了,没事了。如果在楼主的这 ...
混血小兔兔 发表于 2010-10-4 14: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你很奇怪,你为什么非要盼望小孩子出事呢???

如果如果,你怎么不说,如果他们俩出去买乐透中将了呢?????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5:11

回复 200# violazen


    在德国迷路为什么要害怕呢?最多是着急,而且可以打电话,可以问路,这里又不是上海,人多车多

混血小兔兔 发表于 2010-10-4 15:11

对阿,这事大部分人都认为各打50大板
本来刚开始还同情楼主的,可是看到她那个态度,就改成拍了
shyshy 发表于 2010-10-4 15: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正是,就因为她那态度才会激起千层浪。。。。。

但我相信经此事后,很多学生保姆和妈妈,以后应该也会引以为戒,合作更好的。

zuzuzu 发表于 2010-10-4 15:11

还有,你很奇怪,你为什么非要盼望小孩子出事呢???

如果如果,你怎么不说,如果他们俩出去买乐透 ...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5: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中了LOTTO跟孩子家没关系吧?{:5_383:}

catwyc 发表于 2010-10-4 15:12

以后找保姆,得找个年纪大点,有过育儿经验的。
25岁的mm,其实还孩子得很。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0-10-4 15: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國這邊 還不少十七八歲的小mm找babysitting的工作呢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5:12

回复 199# dahli


    你说的我很同意,第三次的钱本来就不应该给,因为lz没有做好本职工作。

可是,前两次的钱,阿姨凭什么不给呢??

混血小兔兔 发表于 2010-10-4 15:15

回复 209# actively

不是你的孩子,没有当过妈,你当然是不会明白的了,跟你说了也是白说,等你再长大一会儿再听吧。

葡萄仔 发表于 2010-10-4 15:17

本帖最后由 葡萄仔 于 2010-10-4 15:19 编辑

回复葡萄仔

不好意思,我纠正你一下,lz不是只说了一便对不起,而且不是简单的说了一遍对不起。
清看 ...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3:43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好像当事人一样的哦~!

我想问你,什么叫道歉?lzmm到底知道自己做错什么么?如果她真的知道了做错,就不会在网上发这样的帖子。
你如果真的看懂之前的短信,也不会这样回我了。

dahli 发表于 2010-10-4 15:17

本帖最后由 dahli 于 2010-10-4 15:19 编辑

回复dahli


    你说的我很同意,第三次的钱本来就不应该给,因为lz没有做好本职工作。

可是,前 ...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5: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你回复我,我也就有来有往。因为阿姨气不顺。这口气一直憋着。 大家也不用多讨论了。 看宝宝园地上那位妈妈写已经正式报警了。就等着看法律结果吧。 我们怎么讨论都没用了。 现在已经是在走法律程序了。
还有一点是不管这个妈妈以前怎么在卖车的时候发帖。 都无关这次的事情。 这个在法律上是不影响这次的事情的。

sgxqbljz 发表于 2010-10-4 15:18

回复混血小兔兔


   而且我相信,lz是不会让小孩有什么意外的,25岁的人了,有在国内当过保姆,国内坏人不必德国多吗?????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5: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话说的太武断了,没出事当然是谢天谢地,但是忧患意思还是要有的,更何况是做妈的。
国内比这边乱,但德国也不是天堂,前几天失踪的男孩还没找到呢。
LZ是不会让小孩有什么以外的,这话谁都不敢打包票的,而事实证明她不是个合格的保姆,至于在国内当过保姆,看着不太象。
其实大家都有共识,两边都有错。

xueli 发表于 2010-10-4 15:19

带孩子什么事都会发生,中Lotto是好事,孩子乱跑万一摔坏或者出车祸损失的肯定是家长。我念书时有次也想做Babysitter挣零花钱来着, 去Arbeitsamt登记,说要接受短期培训,还要到警察局备案。

dahli 发表于 2010-10-4 15:20

哪里啊?
shyshy 发表于 2010-10-4 15: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另外她的帖子让我彻底知道,她根本没有当带走孩子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那么我选择让警察和法律告诉她。我已经报警,警察也正式接受审理。另外我也正式委托律师索要赔偿。这个可能是对每一个人都是最公平的。我到任何时候都会说,我问心无愧。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183485&extra=page%3D1&page=20

sgxqbljz 发表于 2010-10-4 15:22

带孩子什么事都会发生,中Lotto是好事,孩子乱跑万一摔坏或者出车祸损失的肯定是家长。我念书时有次也想做B ...
xueli 发表于 2010-10-4 15: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错,别说中了LOTTO不归雇主,就算归雇主,也没有哪个妈妈愿意拿孩子的健康和安全换LOTTO的。

葡萄仔 发表于 2010-10-4 15:23

再次感慨一下,希望妈妈们都来看看这个帖子
看看谁还还敢请没有经验的学生保姆
shyshy 发表于 2010-10-4 15:09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肯定不会找学生做保姆的。太危险了,遇到一个像lzmmm这么没责任心的,真是可怕。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5:24

回复 218# 葡萄仔


    看来我跟你理解就是两个方向,我是从帖子和短信的字面去理解。短信都是贴出来的,你自己去看看,楼主是不是很诚恳地认错了?????如果你说不是,那么请你模拟一下,怎么才能更诚恳???

既然我们都不是当时人,为什么你认为你懂了而我没懂呢?????

xueli 发表于 2010-10-4 15:24

没错,别说中了LOTTO不归雇主,就算归雇主,也没有哪个妈妈愿意拿孩子的健康和安全换LOTTO的。
sgxqbljz 发表于 2010-10-4 15: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别说不着边的,记得找人看孩子一定要找Arbeitsamt有登记的!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5:26

回复 218# dahli


    那么,你觉得付出劳动又被赖账,气能顺?能开心??

关键是,我们大家要尊重事实,法律也是以事实为依据的,那就是,孩子毫发无损

请大家尊重一下事实可以吗??

sgxqbljz 发表于 2010-10-4 15:27

本帖最后由 sgxqbljz 于 2010-10-4 15:28 编辑

我说下我看完楼主帖子后的感受吧,她要工钱也没啥错,但是帖子里我真没觉得她对自己的过失有什么认识,很多她的过失之处都轻描淡写了,更多的是为了讨钱和搞臭雇主。当然了,雇主不给钱也是错的。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5:29

回复 220# sgxqbljz


那更多的人口口声声说 孩子会出事 不是更加武断吗??
因为事实是孩子毫发无损。

葡萄仔 发表于 2010-10-4 15:29

回复葡萄仔


    看来我跟你理解就是两个方向,我是从帖子和短信的字面去理解。短信都是贴出来的,你 ...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5:24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站在做妈妈的角度来看,lzmm的问题真是很严重,如果换着是我,肯定直接报警了,这没有什么好说。雇主没有支付她的人工,估计也是一时之气,本来也许她们之间可以私人很好的沟通,但lzmm觉得根本没有把私自带走孩子去逛街一事当回事,而且还觉得自己受了很大委屈,上来发那多个帖子,雇主看到了这样的情况,生气了,不付钱,也能理解阿~
mm,别再讨论来讨论去了,雇主已经报警了,自然有人去管,假设,我只是假设,这事发生在你身上的话,你会如何处理阿?

therightone 发表于 2010-10-4 15:29

另外她的帖子让我彻底知道,她根本没有当带走孩子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那么我选择让警察和法律告 ...
dahli 发表于 2010-10-4 15: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她的动机只是带孩子出去散步,为什么要有大问题?
这么多JM都在说雇主也有问题,不是自己说问心无愧就无愧了,有些人没有责任感的觉悟而已。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5:31

回复 218# 葡萄仔


    还有就是lz法帖的原因,不是要声讨谁,而是给其他人提个醒,难道你没看见吗??

葡萄仔 发表于 2010-10-4 15:31

回复dahli


    那么,你觉得付出劳动又被赖账,气能顺?能开心??

关键是,我们大家要尊重事实 ...
actively 发表于 2010-10-4 15:26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lzmm去告雇主咯,按法律办事么。

ps:你咋那么激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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