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III
发表于 2010-10-3 20:20
那是,给小孩玩刀子,那不判刑才怪。我的意思是说,如果因为怕把小孩撞死了就不带他上街,是因噎废食的 ...
蓝枕头 发表于 2010-10-3 21: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刀子, 是绳子, 我记得好象还是一截衣服上的带子。
我倒是想和你讨论一件事情: 我认识一个TM, 非常棒的一个TM, 她带三个孩子, 每周都和孩子们去游泳池玩水。 一次她左手拉一个, 右手拉一个, 一回头, 第三个孩子不见了。 她差点没发疯, 直到一个男人拎着一个小男孩走过来。 从此, 她再也不带孩子们去游泳池。
如果那次, 第三个调皮的小男孩被淹死, 你说说, 怎么界定这个TM的责任?
DLIII
发表于 2010-10-3 20:21
为你身边的人担心,看来你身边的人做错了事情都会被你报复的
蓝枕头 发表于 2010-10-3 21: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以前工作的时候, 权责必须非常分明, 不然很多事情就是一团麻, 也许是那时候养出的习惯吧。
蓝枕头
发表于 2010-10-3 20:22
不是刀子, 是绳子, 我记得好象还是一截衣服上的带子。
我倒是想和你讨论一件事情: 我认识一 ...
DLIII 发表于 2010-10-3 21: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还好没有发生悲剧。。。
我觉得这个应该是保姆的责任吧,她一个人带3个小孩子去游泳,要是是我打死也不会干这种事情的。
蓝枕头
发表于 2010-10-3 20:23
我以前工作的时候, 权责必须非常分明, 不然很多事情就是一团麻, 也许是那时候养出的习惯吧。
DLIII 发表于 2010-10-3 21: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叫一事归一事,不能算作报复吧。。。
DLIII
发表于 2010-10-3 20:24
那叫一事归一事,不能算作报复吧。。。
蓝枕头 发表于 2010-10-3 21: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叫奖罚分明。
蓝枕头
发表于 2010-10-3 20:25
那叫奖罚分明。
DLIII 发表于 2010-10-3 21: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每个人做人做事方式不同,你这样也是对的,但是还是要适度
LSY041
发表于 2010-10-3 20:34
先不说雇主宝宝这事了,光看雇主的其他帖子就可以认定极品一名!
spider127
发表于 2010-10-3 20:47
我有点晕了 那个雇主不是id为XXXstein的吗?怎么变成ball008了?
huazhou
发表于 2010-10-3 21:28
怎么换了lz了?两个楼的id不一样的哎
kakalein
发表于 2010-10-3 21:34
就是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