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鹅 发表于 2011-8-12 21:38

再弹一曲东风破 发表于 2011-8-11 13: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里有不少mm觉得楼主不厚道,怎么我到是觉得楼主人品还可以的啊。
如果楼主没骗我们的话,那你老婆出轨在 ...

我也觉得楼主很善良,很正直呢。

yucca123 发表于 2011-8-12 21:43

哇哩 发表于 2011-8-12 22: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新婚姻法的有效范围,应该是新婚姻法颁布以后缔结的婚姻么?
比如,新婚姻法如果是6月1日颁布,则 ...

该司法解释已经生效了,其中的最后一条也明确规定“第十九条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因此楼主的情况如果符合最高法司法解释,则无需担心房子作为婚后共同财产分割。
另外基于新发优于旧法的原则,旧的婚姻法相关条款也已经废止了。楼主的情况应适用于最新司法解释。{:5_310:}

viviever 发表于 2011-8-12 22:35

Stargate 发表于 2011-8-10 22: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5。 你父母写你名字的那几套房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如果婚前算婚前财产,你老婆没份的。
3。你名下的10万欧 ...

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 明天开始生效的. 房子和婚前的5万欧似乎都不用给女方.
结婚了有办法却不住在一起的, 不能理解.
http://news.sina.com.cn/c/2011-08-12/122722980349.shtml

bigpeppino99 发表于 2011-8-12 22:59

我猜楼主的爱人可能也在看这里。这是你们两人私人的事情,尤其是那些细节问题。你应该和她&他单方面的好好谈,一条条地过。既然到这一步了双方都退一步,说不定对下一代的成长负面影响小一点。

echo828 发表于 2011-8-12 23:05

我觉得楼主户也很厚道。 以后咱们是同行, 都做berater, 希望多交流交流

alibuda 发表于 2011-8-13 00:45

rhz2011 发表于 2011-8-11 19: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我也想要,太太不想给我,说孩子在德国吃不好,养不好

不好意思的悄悄说句,怎么一个比中国经济文化教育都发达很多的社会,怎么在你太太口中像是未开化的地方?

topd 发表于 2011-8-13 09:17

zhaoxi 发表于 2011-8-13 09:39

可以协议离婚,很简单的。

而且你在德国的生活不错,不要太在意多分些东西给前妻,毕竟她抚养你们共同的女儿。虽然离婚了,但是因为女儿你们永远都要联系的,不要弄得太僵。而且女人带着孩子在国内生活应该不会很容易的。

男人,多负担些吧!

玲珑心 发表于 2011-8-13 10:07

白天鹅 发表于 2011-8-12 22: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觉得楼主很善良,很正直呢。

{:5_332:}

同意!主楼祝好运!好人常在!{:5_342:}

china_doll 发表于 2011-8-13 11:18

白天鹅 发表于 2011-8-12 22: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觉得楼主很善良,很正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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