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pig 发表于 2011-8-11 20:56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11-8-11 20: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她家条件也很好的样子,说不定lz要给,她还不会全收呢
这是他们夫妻俩协议离婚的具体内容,我们没什么 ...

现在的夫妻可能真的经不起时间和空间的距离。
出轨都出了,只能想怎么对孩子最好了。
现在离婚在国内也常见了,估计小孩子相对而言压力没有那么大了,搞不好以后比大人看的都开,呵呵。
我一直崇尚夫妻分手了最好是和平分手,夫妻情份不在了,可还都是孩子的亲生父母。最好不要在孩子面前表现的和仇人一样,也不要各自在孩子的面前说对方的不是。就告诉孩子父母只是不合适分开了,可都还是爱孩子的。
钱财都是身外之物,lz的老婆如果自己是个知书达理的人,就不会有什么过分的要求,明明是自己的过错也不会好意思去分lz的房子。
但如果她真的胡搅蛮缠的话,那男方也为了孩子勉为其难退让一步其实也没什么,钱都是人挣的,以后还会有的,但前妻始终还是生了个女儿,这份亲情这份血缘关系是割不断的,也不是钱能衡量的。
不过最后怎么做都是lz自己决断的,问心无愧就好了,别人说什么真的不必在意。
家务事一向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难免有各种不同的意见,可事情是自己的,别人可以七嘴八舌,却无法替lz承担任何事情。

再弹一曲东风破 发表于 2011-8-11 20:56

babypig 发表于 2011-8-11 2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觉得有问题。
真正重感情的男人不会发这帖子,发生了这种事情,多半自己一个人消化了。
lz发的这帖 ...

可是我还是觉得过错方本来就在女方,楼主没有骂骂咧咧地怨天怨地,而是采取理解的态度已经是难得了。也许楼主本来就是个理智多于情感的人,既然离婚已是定局,那么尽快收拾下情绪,考虑些离婚要碰到的实际问题,也没啥错。只是过于理智的话,难免会让别人觉得没感情,但是总好过这个时候还和女的死缠烂打强。
闹离婚毕竟不是好事,肯定是痛苦,都不容易,还是多点理解和同情吧。

babypig 发表于 2011-8-11 21:01

rhz2011 发表于 2011-8-11 2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我会的,只有在德国生活学习时间长的人,才能体会德国的好.和太太沟通过她不理解.
其实我也是省吃检用 ...

唉,难道lz当初就没有想过将来么?
长期分居怎么都不是办法的。这年头估计没有王宝钏了,如果双方都没有积极的行动来改变这样一个分居的局面,离婚只怕是难免的了。
不管怎么说,能和平分手就是最完满的结局了。
你们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不能舍弃的客观现实,那唯一能舍弃的只有你们这份主观的夫妻情份了。
也幸亏孩子现在小,估计对你这个爸爸也没有什么太深的印象,长痛不如短痛,分了对双方也许反而是解脱。
只希望孩子能找一个还不错的后爸,也希望你老婆找到的那个真爱,是真的爱她和你们的孩子吧。
如果lz的这份洒脱是真的,那倒也是一种福气,以后会有好的姻缘的。

DLIII 发表于 2011-8-11 21:04

再弹一曲东风破 发表于 2011-8-11 21: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是我还是觉得过错方本来就在女方,楼主没有骂骂咧咧地怨天怨地,而是采取理解的态度已经是难得了。也许 ...

大多数婚姻解体, 都无法清清楚楚的说谁是过错方。 比如男的长期对家庭暴力, 女的出轨找慰籍, 谁是过错方?

babypig 发表于 2011-8-11 21:09

再弹一曲东风破 发表于 2011-8-11 21: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是我还是觉得过错方本来就在女方,楼主没有骂骂咧咧地怨天怨地,而是采取理解的态度已经是难得了。也许 ...

嗯,我说了那是我的第一感觉,lz这个事情说出来难免要面对许多质疑和看法。这就是论坛的特色了。
网络就这样的啊,在现实里估计lz面对的说法和议论也是五花八门的,我表达我的看法,也让lz不要介意了,呵呵。
其实我比较怕看见夫妻离婚就翻脸成仇人,为了财产问题闹得鸡飞狗跳的局面的,让人比较寒心。
套用一句时髦的话,这会让那些还没走进婚姻的人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哈哈!
细节打败婚姻,距离打败爱情,唉,还是让人无奈的。

晴格格 发表于 2011-8-11 21:12

DLIII 发表于 2011-8-11 2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多数婚姻解体, 都无法清清楚楚的说谁是过错方。 比如男的长期对家庭暴力, 女的出轨找慰籍, 谁是过错 ...

同意。我认为最恐怖的是冷暴力,看不见摸不着,可却活不了死不掉,如果有孩子,可能还得忍着,所以我觉得我年纪越大,对之前坚持的一些观点就越怀疑。

babypig 发表于 2011-8-11 21:18

DLIII 发表于 2011-8-11 2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多数婚姻解体, 都无法清清楚楚的说谁是过错方。 比如男的长期对家庭暴力, 女的出轨找慰籍, 谁是过错 ...

呵呵,我比较怕对人家的家务事发表谁是谁非的看法,很难客观的。
人总是会站在对自己比较有利的角度去陈述事情,这个不是什么道德品质的问题,是人之常情。
总之一段婚姻走不到头,始终是可惜的,毕竟因为曾经相爱过才会结婚的吧?
不过这年头劝和不劝离的也不多了,夫妻实在不合适,还是早分的好。
我自己的看法是能和平就和平分手;不能和平,也不必大喇叭喊得人尽皆知了,毕竟不管怎么这是个伤疤,如果是我(呸呸呸:shutup:),我就不会把这段伤疤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
要真遇到jp,能离婚重新开始生活就是最大的幸运了。

DLIII 发表于 2011-8-11 21:24

babypig 发表于 2011-8-11 22: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我比较怕对人家的家务事发表谁是谁非的看法,很难客观的。
人总是会站在对自己比较有利的角度去陈 ...

我自己的看法是能和平就和平分手;不能和平,也不必大喇叭喊得人尽皆知了,毕竟不管怎么这是个伤疤。

同意!

喜欢大喇叭的人, 也许是爱秀的个性, 也许是marketing的策略, 也许, 犹如坐门槛上呼天抢地的叫骂“这日子咋过呀!”的女人一样, 不过是没头没脑的发泄。 大千世界, 什么人都有。 论坛才如此精彩, 绵绵不绝!

merryyang 发表于 2011-8-11 21:46

merryyang 发表于 2011-8-11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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