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gate 发表于 2011-8-13 19:52

本帖最后由 Stargate 于 2011-8-13 20:55 编辑

viviever 发表于 2011-8-12 23: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 明天开始生效的. 房子和婚前的5万欧似乎都不用给女方.
结婚了有办法却不住在一起的 ...

新的婚姻法可是一点也没有考虑女方的利益哦。一点也没有对国内现在普遍的男人婚后二奶小三之类的进行财产上的约束。父母婚后送的房产也不属于共同财产,那一方完全可以佯称自己婚后的房产是父母出的钱而归到自己名下。而且连婚前一方贷款买的房都不算婚后财产了,只把婚后还贷情况按收入比例分。要知道女方婚后还要生小孩照顾小孩之类的都会对收入有影响。新婚姻法使父母和子女成了利益的共同体,夫妻双方反倒成了利益的对立方,不利于家庭的凝聚,会增加经济好的一方的出轨概率即增加离婚率。当然,楼主尽可以利用新婚姻法争取自己的利益。

dingdingtang 发表于 2011-8-13 20:49

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2011-8-11 09: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俺勃然大怒:

你这个男人的耻辱,同性的败类!就是一个残废女叫花子跟你,也会离婚。。。瞧你自己观点: ...

我怎么觉得这个男人好有情义啊{:5_358:}

dingdingtang 发表于 2011-8-13 20:54

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2011-8-11 1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幸福个屁。。。人老实是好事,但愚蠢懦弱成那样,就失去幸福的基础了。。。

不是他的错吧,遇人不淑而已。刚才在个论坛又看到个女子被三,从字里行间真没看去她又什么不对,挺善良的一个女子。可能命运总爱作弄人吧。

guaguama 发表于 2011-8-13 23:01

如果lz的老婆真是因为感情离婚,人还不错的话,不应该会贪你父母的房子吧。

guaguama 发表于 2011-8-13 23:09

rhz2011 发表于 2011-8-11 2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说要孩子,其他都还没说,说实话,我觉得她不是对钱很在乎的人,但她父母就不好说了

但是是她提离婚在先,她父母也不好再要钱要的太过分吧。有定期孩子的抚养费就够了,离了你也没有义务再抚养前任老婆啊。

chinataxi1 发表于 2011-8-13 23:14

chinataxi1 发表于 2011-8-13 23:22

obiwbs 发表于 2011-8-14 03:42

同情lz {:5_327:} 我觉得应该赶快把房产过户你父母名下

Maus33 发表于 2011-8-14 09:19

LZ这种职业性质的工作,可以理解媳妇不愿意在这儿呆着,LZ根本就没有时间给家庭。就算在这儿找个媳妇,有了家有了孩子,媳妇也会不舒服的。以前有个总出差的德国同事说,出差回来,发现媳妇跟邻居跑了。

淘淘淘淘淘淘 发表于 2011-8-14 12:53

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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