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gwer
发表于 2012-7-5 21:24
kiro 发表于 2012-7-5 2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id就别和临时马甲一般见识了,临时马甲什么用,大家都懂的,就是为了骂人和挑事方便
-==发送 ...
嗯,懂的,就一介神经病上来找事的,我闪身位了。
fourfour_dolc
发表于 2012-7-5 21:43
LynnH 发表于 2012-7-4 23: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咖啡有照片,嫩去看看?
给个连接吧
Arbeitsrecht
发表于 2012-7-5 22:01
有色老花镜 发表于 2012-7-4 1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很简单,因为优秀,你达不到他的标准了。。。
人往高处走,妻往低龄娶。。。正常啊。。。
看了这个人前面的发言俺还点评了,现在觉得跟这种非类动物对话真是闲得,大街上遇到痛扁一顿了事。
Arbeitsrecht
发表于 2012-7-5 22:13
foxtail_lb 发表于 2012-7-4 12: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她发贴的目的是啥呢?发贴肯定不能让南方回心转意,肯定更恨她,更想办法折磨她。经济么,人家照样还 ...
那您这意思,女方是不是该给男方写封比“与妻书”还文艺、还煽情的信,然后祝福男主人公永远幸福、快乐!以德报怨,何以报德?祝各位圣人在生活中遇到各种能让你们显圣的事儿……
foxtail_lb
发表于 2012-7-5 22:16
Arbeitsrecht 发表于 2012-7-5 23: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您这意思,女方是不是该给男方写封比“与妻书”还文艺、还煽情的信,然后祝福男主人公永远幸福、快乐! ...
想幸福,有本事,自己解决。揭发人家老底的事情,把男的写的比尘世没还尘世没,这个俺看不管。
Arbeitsrecht
发表于 2012-7-5 22:21
foxtail_lb 发表于 2012-7-5 23: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想幸福,有本事,自己解决。揭发人家老底的事情,把男的写的比尘世没还尘世没,这个俺看不管。
“揭老底”这个词挺有意思,如此说来所有法庭上互相辩论,互相质证,乃至对从政人物过去是否有污点的探究都是让人看不惯的揭老底了,赶紧呼吁立法禁制吧……没有人会单纯地相信一面之词,事实不辩不明,但如果只以混乱的逻辑,荒谬的思维方式,甚至一夫多妻这种理由来辩白,实在有点儿让人不敢把自己与其放在一类交流……
foxtail_lb
发表于 2012-7-5 22:27
Arbeitsrecht 发表于 2012-7-5 23: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揭老底”这个词挺有意思,如此说来所有法庭上互相辩论,互相质证,乃至对从政人物过去是否有污点的探究 ...
法庭上是一会事情,社会中就可以互相指着鼻子谩骂么?法庭上取证也是要有证据的。不能说俺是妇孺,说的就一切都真实了吧?所以,光靠一封信,就把一个男人说成抛弃妻子,这个俺不赞同。但是光凭这封信,没有有效的证据给这个男人定罪。前头说了,真有问题,法庭上见。
谁说一夫多妻了?混乱逻辑从和而来?谁让谁不跟谁放在一类交流的?
Arbeitsrecht
发表于 2012-7-5 22:33
foxtail_lb 发表于 2012-7-5 23: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庭上是一会事情,社会中就可以互相指着鼻子谩骂么?法庭上取证也是要有证据的。不能说俺是妇孺,说的就 ...
法庭上原被告都可以有自己的主张,举证,最后由法官裁定。这封信等于是原告的一种陈述,她是否有权利给这个男人定罪,正常人都知道。而您,预先设定这个女人的陈述即结论,然后指责这一方不该这么说,是你自己先乱了。
foxtail_lb
发表于 2012-7-5 22:34
Arbeitsrecht 发表于 2012-7-5 23: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庭上原被告都可以有自己的主张,举证,最后由法官裁定。这封信等于是原告的一种陈述,她是否有权利给这 ...
那嫩就凭一封信硬挺一个人,不乱么?
Arbeitsrecht
发表于 2012-7-5 22:34
foxtail_lb 发表于 2012-7-5 23: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庭上是一会事情,社会中就可以互相指着鼻子谩骂么?法庭上取证也是要有证据的。不能说俺是妇孺,说的就 ...
后半段话不是针对你。而且你也没看明白是什么意思,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