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低声叫了,只靠在柔青怀中,有些羞怯。
惠心不知想起了什么,竟有些呆了,一会儿,她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拉过百合小手,仔细端详,那眉目之间,依稀仿佛,还能看出几分襁褓中的模样,再看,那脖子里挂着一块小小玉坠,惠心的手,有些颤抖,捧起那玉,只见上面一个合字,不由神色大变,眼中滴下泪来。
柔青一见,急道:“怎么?惠姐竟知道这孩子的身世吗?当年,我是看着有人从田府把她抱出来,一条小命差点就送了,后来,我们老房子又失火,这孩子又差点给烧死在里头,小小年纪,可怜见的,就这么水里来,火里去的!”
惠心只听到“从田府里抱出来”这几个字,早已泣不成声,她一把抱住百合:“孩子,你让娘想的好苦啊!”
原来,惠心当年进田府时,就已带着身孕,而孩子的父亲,却是被田老爷给害死的。田老爷为了抱得美人归,竟不惜花钱买凶杀人灭口,他却没有想到,惠心嫁入田家,肚子里却带着别人的骨肉,而这个孩子一落地,田老爷虽然也知道不是自己的骨血,但他却对惠心有了真情,买通了接生婆,命婆子把孩子扔掉,却哄惠心说孩子生下来,是死的,谁知那接生婆也怕造孽太多,竟听从惠心的吩咐,把一块玉坠挂在了孩子身上,而这,也成了日后母女相认的信物。
从此,惠心顾不得府中人的怀疑,一味的母女情深,常到小屋中去探望百合,日久天长,这个秘密,变得不是秘密了。
田老爷似乎对此并不在意,他并没有流露出丝毫他已得知孩子没有死的事情,好像也不关注惠心每日里的去向,只是,他曾去学校找过柔青,表示仍要与她“再续前缘”,柔青愤然拒绝,当时田老爷没有什么表示,只说让她再考虑清楚,后来,他又来找了几次,都是无功而返。
柔青很反感他的纠缠,幸亏姚林,一次田老爷又来找她,正巧被姚林碰到,姚林清楚事情的始末,他只是上前,携住柔青的手,道:“田伯父,怎么这么有空?这位水姑娘,是我的朋友,怎么,你们很熟吗?”
田老爷在自己儿子的朋友面前,还是要保留几分面子的,他只得走了,柔青与姚林相视而笑,完全没有留意他眼中一闪而过的凶光。
日子又平静了,然而,善良的柔青,却没有料到,这种平静,只是暴风雨前夕的平静。
这天,惠心收拾了一大包好吃的,准备带去给百合吃,现在,百合已经不再怕生了,而是乖乖的依偎在她的身边,听她讲故事。一想到百合,惠心的嘴角,不由绽出一抹轻笑。
正忙碌间,房门一响,从未上过的门的二姨太芳如一扭一扭的进来,不等惠心开口,娇笑道:“你这是要去哪儿啊?”拨一下长发,接着道,“又去看你那野种吧?不用去了,恐怕,你永远都见不到她了!”
惠心失声道:“她怎样了?”
“你可听说过水柔青那丫头家里曾被人放火吗?那时老爷就觉得她拾的那个婴儿,就是你的野种,一方面,他是想占用那块地皮,另一方面,可以借机除掉那个野种……谁知那小野种偏生命大,这次,恐怕她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惠心像疯了一般赶到柔青家,远远看去,一如往常,小屋小院宛然如昨,她的心,稍微放下了一点,可进得小屋,却见屋内桌椅翻倒,箱笼大开,静悄悄的,却是一个人都没有。
惠心更加心惊,转身来到老六家中,但见老六满脸上血,果然,王树带着一帮人来过了,抢走了百合,王树还翻箱倒柜,把当初写下的休书夺走了,老六上前阻拦,却被这伙恶徒打了一顿,临走,王树还留下话来,想要百合活命,就要柔青去换。
惠心一听,跌坐在地上,没了主意。
派人去把柔青找了回来,柔青听了,不怒反笑,而她的心里,却已暗暗有了主意:“惠心姐,我一直把你当作亲生姐姐,你放心,百合也是我的孩子,我会把她还给你的!只是……”她压低了声音,伏在惠心耳边低声说了些什么。最后,她一再叮嘱:“你要牢记,切莫忘了!”
她没有轻举妄动,而是一边静等消息,一边把老人们悄悄都送走了。
田老爷现在要关注的,只是柔青,别人,倒是退后了。
果然,不出三日,对方沉不住气了,王树又上门了,居然还摆出一家之主的嘴脸:“我已把你卖给田老爷做姨太太,你快收拾收拾,跟我去吧!”
柔青道:“你不是已经把我休了吗?此时,怎能卖我?”
王树此时已被大烟掏空了身子,灰败的脸色,竟然皮厚到没有一丝愧疚:“你生是老子的人,死是老子的鬼,休了?休书呢?老子现在没有钱了,只能拿你换烟钱了!不怕直说,当初娶你,就是因为你无亲无故,好摆布!”
柔青道:“也好,卖也好,嫁也好,我有三个条件!”
“你这臭婆娘,还提什么条件?”王树虽然嘴硬,但他深知柔青虽然心地善良,却生性刚烈,还是听她把话说完比较妥当。
柔青接口道:“第一,把百合放回来,必须毫发无伤,且不能为难惠心母子;第二,卖我的身价钱,你有多少,就要给我多少;第二,我绝不再进田家的门,在外面给我另找住处,我要做当家夫人!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王树一听,这些条件,他还不敢作主,只得回去请示田老爷。
田老爷听了,笑道:“我还以为她是宁死不屈,谁知也是贪图钱财之人!这个世界上我什么都不怕,只怕不爱钱的人!钱嘛,她要多少,我就给多少,打她那私吞 个银儿都无所谓,只是这百合,不能送回去了,我让柔青带着,问她可好!”
王树少不得又跑一趟,柔青听了,不为所动:“百合不能跟着我生活,你们就乖乖把她送回到这里,就可以了,别的,不用多管!”
田老爷最终,还是答应了她的条件。
因为此时,他的一颗心,全都在柔青的身上,对于惠心,他是早就玩腻了,现下先放着,总有一天收拾她!
三日之后,百合被送了回来,除了身上有些外伤,倒是没有什么,柔青搂她睡了,絮絮的叮嘱了她好多。
第二天,便是柔青过门之日了,按规矩,做小的,只能在黄昏出门,柔青只在小屋中收拾打扮着,百合,也早早被老六一家接去了,六婶说是村里有人娶亲,一家人都去吃喜酒了。
吃过午饭,柔青好好睡了一觉,养足精神,刚刚醒来,却听到外面有撕打之声,原来,田老爷怕柔青跑了,在外面安插了家丁看管,姚林听说柔青准备牺牲自己,前来阻止,与那些家丁打了起来。
柔青出门,制止住动手的双方,请姚林进屋后,故意大声道:“我知道你一直对我很好,只是,我想过丰食足食的生活,实在是不配你的错爱,请你从此,忘了我吧!”一边说,一边把一张叠成四方形的信纸塞到他的手上,姚林也是聪明人,也大声回道:“我今天才看透,你也是一个世俗的女子,就当我是瞎了眼!”
说着,他愤然去了。
走了好远,确定没有人跟踪,姚林这才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道:“姚君,深感君之厚意,只是柔青早已深陷泥沼,现下如一走了之,恐怕惠心有难。请君速去城南外树林中,接应惠心母女,送至安全之处,田老爷之聘礼,我已托六叔一家带出,可供惠心母女今后之生活!大恩不言谢,柔青敬上!”
姚林看得捏紧了拳头,这个外柔内刚的小青,为了别人,全然不顾自身的安危!他一看时间不早,便火速往城南去了。
尾声:
不出所料,柔青如愿没有再入田府,而是来到一处特别的地方,田老爷也许是为了向她表示“专情”,把她接到了他的一片“事业”所在地--田氏烟馆。
不错,这块地方,就是当日柔青与老人们得以落脚的小屋,而今,这里已建起一片小楼,供一些达官贵人前来享乐,当然,往往有人因迷上了大烟而倾家荡产。
黄昏,残阳如血,狂风大作。
一直没有惠心她们的消息,柔青安静的在后宅内室等待。
是夜,田老爷在一番满足之后,得意的睡去。
子时,一场大火由后宅燃起,火借风势,竟把一片雕梁画栋烧成了白地。
那田老爷,也丧生在火场中。
三年后,蜀中。
山清水秀的峨嵋山中,一道竹篱,大门上书四个大字“青惠慈敬”。
惠心与姚林,正忙着照顾被她们一路“捡”来的老人们。
树荫下,小小的百合正陪着一位坐在轮椅上的“人”。
这人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呼吸也极为费劲,只一双眸子,仍是水光莹莹。望向百合,嘶声道:“我近日觉得越发累了,三年,上天又多给了我三年,真心的感谢,如今,我要去了。这一生,我无悔,但有憾!”说完,就闭上了眼睛。
“妈妈!姚叔叔!”百合的声音发颤,哭道,“青姑,她去了!”
听说,当年烟馆一场大火,几乎无人逃生,只有一个人,几乎被烧成焦炭,仍坚强的活了下来。
田老爷的尸体,都被焚烧干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王树用卖柔青的钱吸食大烟,又沉迷于花街枊巷。
也早早而亡,据说他死时骨瘦如柴,身上全是杨梅大疮,死状极惨,看来,人真的不能做坏事,举头三尺,神明可鉴。
第九章 洪佑蓝
回顾往生,女子之魂喃喃道:“我不知是该感谢你,还是应该责怪你!前世你让我遇到那么多的折辱与痛苦,却让我失去这部分痛苦的记忆……”阎君笑而不答,女子之魂只得下殿去了。接着,又换男子之魂前来发难:“你这是早就高计好的,让我眼睁睁的看她受苦,却一点也不能帮助她!”
阎君笑道:“你不是说,只要她开心,你甘心做一双平凡普通的眼睛么?都说人心不足,这仙家的心,一沾了情爱二字,也变得贪了么?再说了,这才是真正的人生,对她,我还算手下留情了!”
男子之魂默默无语,阎君趁机道:“现下你有两条路可选,一是乖乖做你的眼睛,还是那样无声无息,无可作为;第二条路吗?”阎君沉吟片刻,“不,不行,此事关系重大,我得仔细考虑之后再说!”
男子之魂刚有一线希望,当然不肯轻易放弃,一再要求,阎君却并非一般神仙,简直是铁板一块,最后,因了要随那女子之魂下世轮回,只得愤愤去了,孰料就因了他心中的嗔意,这一世,她的眼睛……
“什么纸醉金迷?什么夜夜笙歌?什么灯红酒绿的大上海?我看,倒不如我们乡下!”茵茵又喝多了,在那里骂天骂地。
也是,这里不是大世界,只是一个三流的小舞厅,虽然昏暗的灯光下,那些“布景”也显得“金壁辉煌”,但是仔细看去,却有些破败的况味。
大凡有点钱的客人,也不会常来这里,大心有点姿色的舞女,也不会久困此处。
茵茵除外,因为她是老板的“干女儿”,她不在这里撑台面,这个摊子谁来管?放着外面好好的花花世界不能去玩,大把大把的有钱公子不能去结识,茵茵经常不开心,经常借酒装疯。
红兰就不同了,她有什么资本呢?老板之所以给她几个钱养着她,不外乎是因为这里实在没有什么舞小姐,再加上,茵茵喜欢红兰。
茵茵常与红兰开玩笑:“红兰,红兰,又红又兰,像一支红蓝铅笔,你说,你哪里红来哪里兰?”
红兰苦笑,“红兰”这名字叫起来是不好听,但总比什么梦露曼娜的强吧?自己本名黾洪佑蓝,改成“红兰”,也算没有忘本。
“我怎么不是又红又兰?嘴唇抹得红通通,眼圈画得蓝汪汪,不是红兰,又是什么?明天我穿一件红上衣,一条蓝裙子,那才是真正的红蓝铅笔!”红兰嘴上凶巴巴,但眼里唇边都是笑意。
是的,红兰生得的确不美,个子虽然不低,但却没有时下流行的水蛇腰,削肩膀,微微有些胖,自诩走的是“丰腴路子”,只是与瘦小些的客人共舞时,她总是把客人搞得团团转。
五官模糊,没有什么特点,反正都是画出来的。
只是那双眼睛……
那双眼睛,虽然不时闪动着睿智的光芒,却因了那男子之魂的愤愤,扭曲成了一大一小,原本是一双秋水眼啊,现下,倒成了子母灯。
红兰却不以为意,只是不经意间垂下额角发丝,遮掩一下,这几缕原本是“遮丑”用的头发,却给她平添了别样的味道。
红兰与茵茵不同。
茵茵是乡下女孩子,跟了小姐妹们来大上海做工,只为了一双红皮鞋,便下海做了舞女,又认了这里的老板做“干爹”,如今,她的鞋柜里随处可见的是各种款式的红皮鞋,可她却碰都不碰,难得穿一次,似乎这些,仅仅是她的收藏,而收集这些红皮鞋,则成了她的一种嗜好。
红兰是地地道道的上海人,出生在一个小小的弄堂中,不知为了什么,自她懂事就没有见过爹爹姆妈,她一直跟着奶奶生活。
奶奶是一个严肃的小个子女人,每天只是抿着嘴唇做生活,她靠着替别人缝缝补补旧衣服把红兰一点点拉扯大,直到红兰长到十六岁,奶奶灯尽油枯,终于去了。
奶奶一生好强,从未向生活低头,红兰,却没有能做到这一点。
给奶奶办后事,已是家徒四壁,她虽然识字,但在那个时候的上海,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要想养活自己,除了出卖青春,还能做什么呢?
辗转了两年的时候,她终于做了舞女,不过,也正是因为没有几分姿色,红兰倒是没有碰到对她有什么非份之想的男人,结识了茵茵后,她们两人感情很好,有时她入不敷出时,多亏了茵茵贴补。
这天,照样装扮起来,红兰坐在后面,听着前台咿咿呀呀传来的歌声,那歌女懒洋洋的唱道:“乌云散,明月照人来……”红兰伸头向外看去,仍是漆黑一片,狂风四起,看来,是又要下一场大暴雨了,平常的好天气,这个小舞厅就没有什么客人光顾,现下这种天气,干脆回家,洗洗睡吧。
反正也没什么客人,索性来到前面,选了一张台子坐下。
茵茵的心情,却没有被这坏天气所影响,一直在她耳边絮絮的说道:“你知道不?那些大一点的舞厅,一般的舞小姐,一天的收入,就抵得上你半个月,那里的客人,也是又多金又大方,人还长得帅……”
红兰斜睇她一眼,道:“要去那种地方,也得先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吧?宝马香车,自然要配玫瑰花一样的嘴唇,蔷薇花一样的面颊,像你,还差不多,我到了那里,只能乖乖坐在墙角,一个人坐到天明了,哦,不,也许会有人来理我,舞厅老板会派大班来,扔一张钞票在我脸上,小姐,拜托你回家照照镜子再来好不?这点钱你拿去,算是车马费,不要吓跑我的客人!”她学得绘声绘色,茵茵笑得都软了,整个人倒在她的杯里。
两个人正在笑闹间,红兰忽然觉得有些异样,回头一望,但见一个面色有些苍白的年轻男子一双眼灼灼的,正望向自己,红兰在心底一声轻笑,那男子却向她挥了挥手,站了起来,走到二人面前,唇边含笑,开口道:“不知小姐可赏光,一起跳个舞?”说着,优雅的伸出一只手。
虽然那男子的笑容让红兰有一种晕眩的感觉,她仍心知肚明,这人,要请的,是茵茵,她推了推为这男人俊美容颜而失神的茵茵,在她耳边小声道:“这人,是不是从你说的大舞厅来的?”说着,推茵茵起身,自己则更往椅子里面缩去,找了一个更加舒服的姿势,窝在那边,看俊男美女双双起舞,毕竟,这个小地方,很少见到这么帅且这么有风度的男人,再配上茵茵的美丽,真是珠联璧合啊。 左手擎着一杯红酒,右手夹着一支烟,虽然对烟酒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但红兰仍是一副十足十的舞女扮相,除去自身条件不理想外,红兰的表现,却是相当的“敬业”。
都说酒至微醺,花看半开,灯下观美人,也许是对这个帅气的客人非常满意,茵茵在这昏暗的灯光下,竟显得明艳不可方物,美女就是美女啊!
红兰在心底低叹,自己这辈子,也别想有她那般迷死人的风情了。
摇摇头,再倒上一杯酒,又掏出一支烟,夹在指间,低头找火的时候,一只手从后面伸来,摁住了她的手,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我一向不反对女人吸烟,而且,你吸烟的样子还有几分动人,但是,我怎么看你,都不像是坐在这里,吸烟等男人的人。”
红兰不愿回头,准确的说,是懒得回头,男人嘛,推开窗子看看,外面的男人,就像天上掉下来的雨点一样多,不,甚至比雨点还多,只是,好的,又有几个?
不如就这样,和茵茵一处混着吧。
可那个男人却没有打算放过她,他走过来,斜倚在桌边,从手上端起她的酒杯,喝了一口:“你左手烟,右手酒,倒让我想起了一句词,”她仍不扭头看他,这人倒不觉自己无趣,仍接着道,“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
正说着,茵茵和那脸色苍白的男子一曲终了,回到台边,正巧,那男子在红兰左手,茵茵的舞伴,在红兰右手,借着几分酒意,红兰左手一指:“左牵黄”,右手一点“右擎苍”!说完,自己把自己逗得哈哈大笑,茵茵不解其意,倒是和她跳舞的男子反应奇快,笑道:“奇哥,我虽然成了猎鹰,但比起你来,却是天上地下,你只能混个阿黄了!”
那个被叫做奇哥的男子并不生气,淡淡道:“没想到,我们因为避雨来到这小地方,却还真大有收获!”接着,他转动红兰的椅子,让她面对自己,道,“我叫曹奇,这是我二弟,赵飞。不知两位小姐怎么称呼。”
红兰只觉得他的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摄人的气息,他长得,比起赵飞来,真可谓是天上地下,但只要他站在那里,就光芒四射,赵飞的锋芒,全被他压下去了。
过了好一会儿,红兰方发出声音:“她是茵茵,我叫红兰,都是这家舞厅的舞女,这样介绍,你们满意吗?”
曹奇点点头,微微眯起了眼睛:“我记住了,看来,以后,这种小地方,也不能放过!”
那天晚上,赵飞一直在和茵茵跳舞,红兰好像一直在和曹奇喝酒,他的话并不多,她也好像在赌气一样,两个人一言不发,只是一杯接一杯的喝酒,以致于第二天老板破天荒的给了红兰一大笔小费,因为她和那个家伙几乎把柜台里所有的红酒都喝光了。
是的,红兰只喝红酒。
那两个男人临走时,都留下话,说,一定会常来的,红兰虽然几乎有些醉了,可她的心底,仍然有一丝清醒,赵飞,也许还会再来,而那姓曹的,则不会再来了,因为,红兰不是茵茵,红兰的心里,对男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奢望。
果不其然。
自那天之后,赵飞偶尔会来坐坐,要不,就在她们结束一天的“工作”后,请她们吃夜宵。
起初红兰不愿夹在中间,总是推脱,可是禁不起不住茵茵和赵飞的苦劝,只得和他们一起出去了几次。而恰恰正是这几次外出,更是让红兰看清了他们两个人的状况。
茵茵是容光焕发,一脸找到梦中情人的幸福小女子模样,赵飞倒是不动声色,每次都以与红兰斗嘴为乐,这往往让红兰极为不屑,一个大男人,总与小女子斤斤计较,有什么意思!偏偏赵飞不觉得,虽然有时气得直叫“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仍是屡败屡战,哪怕被红兰气得面红耳赤,下回仍请她一起出游,好像红兰几天不说他几句,他就浑身痒痒不得劲似的。
这天赵飞又在门口“站岗”,红兰一见,把茵茵向他一推,摇摇手道:“快把这小女子带走,谢天谢地,有你来接我的班,总算能让我轻松一会儿了!她一整天叽叽咕咕的,烦死人了!”
茵茵轻笑道:“不会吧?烦我还总和我在一起!”
“我是怕你荼毒别人的耳朵,幸好我的神经比较坚韧!”红兰突然转向赵飞,看来也不准备放过他了,“你最近和茵茵走得很近,你只道我们是舞女,可是我们也是人,也有感情的,你要是有心呢,就请上前一步,无意呢,现在就请你向后转!”别看她嘴上如此不客气,她也是心里在替茵茵着急,眼见茵茵一幅小妮子春心已动的样子,万一赵飞哪天突然离开,她该怎么办?哪怕自己嘴上刻薄些,但也要帮好友探探这赵飞的口风,毕竟,这么长时间了,都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看他双手修长,似乎是个公子哥儿,但以红兰这些年的阅人经验来看,他并不简单。
赵飞没有料到红兰会突然发难,他一下子愣住了,不知该怎么回答,红兰一见,伸手拉回茵茵,淡淡道:“那么,你先回家去,清醒一下,搞清楚你的状况,如果你有心,就再来找我们,无意的话,就不要再出现了,毕竟,我们只是舞女,不配高攀你这样的朋友!”
说着话,不顾茵茵的挣扎,硬拉着她向另一个方向走了。
也许是被她黑着一张脸吓到了,走了半天,茵茵才轻声问道:“红兰,咱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红兰仔细一看,可不,自己一腔激愤,只顾生气,竟然走错了路,也好,索性去路边小摊买了几样小菜,又买了几瓶酒,拖着茵茵回到自己的小屋。
昏暗的灯光下,两个卸去浓妆的女人对面的坐着,桌是摊开的小菜,手中,是红似血的杯中酒。
两个女人,都有了几分酒意,红兰幽幽道:“茵茵,你可知道,我们女人,宁可把一颗心,丢到街边去喂野狗,也不能把它送给一个浪子,尤其是如你我一般的女子!”
“你我怎么了?你我就不是女人了?”茵茵有些不服。
“不错,我们是女人,可我们却是不同的女人,我们在男人堆里打过滚,什么没有见识过?没有见过的,唯有男人的一颗心,一颗真心!茵茵,不要怪我阻拦你与赵飞,依我看,他对你,还未曾忘情,有些时候,暂时的分离,是为了将来相处得更长久,更何况,你总要看到他的一颗心,才好把自己的心交出去吧?”
“你真是样样都要精打细算的上海女人,我不,我不像你那么有理性,我只爱他,爱他那张俊俏的脸,别的,我什么也不管!如果他再来,我就和他说,要搬去和他一起住!”
红兰摇头,为爱执著的女子,再精明的,也会变成傻子,劝,是劝不住的,算了,就让她去吧,反正不论发生什么事,自己都会守在这里,做她的后盾,为她开解。
果然,赵飞有整整三个月没有出现。
茵茵由开始的期盼,开始埋怨,埋怨红兰吓跑了他,后来,索性躲着她不再和她讲话。
终于,红兰把她堵在小屋里,对她说:“我知道你恨我,只是,我真的怕你受到伤害,茵茵,长痛不如短痛!”
茵茵苦笑道:“我宁愿被他伤害,因为我可以靠着回忆我们在一起的快乐,继续生活!”
红兰心想,这女人,真是中毒太深了!赵飞怎么就和鸦片一样,让茵茵沾上了,再也放不下?
可是不管怎么说,两人总算是和好了,虽然并不如初。
三个月,一百天,一夏将过,绿叶已黄,茵茵是度日如年,红兰的日子,也不好过,看着好友像夏花一样渐渐在初秋枯萎,红兰的心里,更比茵茵要难过上三分,这世间的男子,怎会如此薄情呢?当日里日日嘘寒,夜夜问暖,如今,却真个不闻不问,难道,男人真的怕给女人一个承诺?
你薄情也好,多情也罢,为何定要出现在我们姐妹面前,坏了我们的姐妹情呢?有时也想想,幸亏自己样貌平凡,不然,再和茵茵喜欢上同一个男子,那岂不是天都要塌下来了?
胡思乱想着,还得巴巴的求着茵茵与她同行,一起走出门外,不用四下张望,那个像电线杆子一样戳在那里,英俊的脸上挂着无害笑容的男子,不是赵飞,是哪个?他站在那里,不用说话,就吸引了不少人的注目,偏偏茵茵近来不思茶饭,人都变得迟钝了,竟然没有注意到,心与神,都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一见到他,红兰先是一喜,又是一忧,喜的是这赵飞终于出现了,忧的是,谁知这家伙对茵茵有几分真心,能不能对茵茵用情专一呢?
她只顾盘算,根本没有注意,在赵飞的身边,还有一个人,一直在默默的看着她。 不错,那人,便是曹奇。
没想到,茵茵这个舞女,还会有这么大面子,竟连曹奇也来了,不过,不知他此番前来,到底是什么用意。
红兰一直在想,不知赵飞这回,会对茵茵说些什么,谁知,他可倒好,仍是一派没事人的样子,仍是把她们带到以前常去的小摊吃宵夜,红兰没有开口,茵茵也是因为突然,一时之间没有什么反应,赵飞仍是有说有笑,说一些不相干的话,似乎这三个月的时间,没有一丝空白。曹奇,仍是那幅不阴不阳的鬼样子,这个男人,就算他心里有一座火山,他的面上,仍是七情不动。
好了,宵夜吃的无滋无味,倒是从些由三人行变成了四人帮,不但赵飞从此常来常往,曹奇也时不时会出现,虽然他一出席,大家的笑声似乎都被压制住了,但他就是没有自觉,不觉自已煞了风景,只有红兰,觉得自己这个灯泡,就算再亮,瓦数也高不过曹奇。
这样四人出行的日子,倒也没有什么不好,一段时间之后,暂时是风平浪静,红兰只是在心里暗暗为茵茵着急,赵飞的再次出现,只有让茵茵对他更加着迷,纵使,他依然未曾给她任何承诺。
四个人一起出去,仍是红兰与赵飞斗嘴为多,茵茵渐渐也恢复了活泼本性,曹奇有时也会插几句嘴,嗯,小小的团体,开始有了另一种氛围。
只是,红兰觉得茵茵有了心事,虽然她什么也没有说。
红兰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与赵飞的话多了些,毕竟,茵茵是真心对他,毕竟,赵飞生着一张英俊得脸孔,同时,又很风趣。
于是,自觉不自觉的,再有四人同行的机会,红兰总是一身随意打扮,话,也显然不如以往多了,直到有一天,赵飞如同往常一样借题发挥,想再与红兰斗嘴时,她只是抿嘴一笑,并不说什么,茵茵反应也很快,把话接了过去。红兰以为自己做得隐蔽,不想曹奇目光闪动,特别的看了她一眼,红兰眼帘低垂,假装没有注意到,可心里却觉得此人,倒是粗中有细。
这天,又是“上班”的时间,同样,客人并不是很多,茵茵和红兰相对而坐,只听大门一响,呼啦啦进来一群人,红兰学着大班的口气:“还不快些打起精神来,客人来了!”她那喜出望外的样子,真是惟妙惟肖,茵茵也不由被她逗得笑出声来,正待回她一句,忽然觉得这一大队人马冲着她们这边就来了,心里正自纳闷,却见红兰的面色已经变了,回头一看,只见身后站了一大帮人,为首的,是一个女子,乍一看,倒看不她的年纪,只觉得浑身上下金光闪闪,照得人睁不开眼睛。
那女人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红兰,不屑的撇撇嘴,再看向茵茵,不由得心头火起,冷笑道:“我倒是什么样的人物,果然是个小妖精!要不怎么奇哥一天到晚魂不守舍的?”
茵茵一听,不怒反笑,开始以为她是为了赵飞而来,没想到却是为了曹奇!于是开口道:“我想你是误会了!”话还没说完,那女子上来就是一个耳光,口中还恨声道:“我不与你这没有廉耻的女人对嘴对舌!”又回头命令手下,“你们还不动手?难道要我亲自收拾她不成?”
眼见那帮手下如狼似虎的就上来前来,红兰上前护住茵茵,大班也跑过来,央求道:“这位夫人请息怒,我们这里原本就是客人们来玩的地方,客人要来,我们难道不请进来,还能把人给赶走不成?再说,我们还要做生意的,夫人还是回家,管好自己的家里人吧!”
那女子一听,更加怒上心头:“我就是管不住家里人,才来教训这小狐狸精的!今天我要不打她个半死,绝不善罢甘休!”
眼见这个女人已经气得快要发了疯,红兰一边挡在茵茵前面,一边大声向大班道:“还愣着干什么?茵茵可是咱们这儿的顶梁柱,她要是有个好歹,看你们怎么向老板交待!”那大班似乎才回过神来,招呼几个侍应生围在茵茵周围。
红兰接着对那个女子道:“我不管你是那姓曹的什么人,也不管你究竟有何种身份,今天,有我在这里,你休想动她一根汗毛!”她说得斩钉截铁,说完话,抄起面前的一个铁制烛台,面对着那个女子,以及她身后的那一大帮人,她毫无惧色。
结果,当然是一场“混战”。
茵茵只是扭伤了脚,红兰的脸上,不知被谁的棍子擦伤了一片,本来就是圆圆面积的脸,再肿起来一块,两只眼睛,更加显得一大一小了。
红兰家的小阁楼上,灯下。
茵茵正细心的为红兰擦拭伤口,虽然很疼,但红兰拼命的忍住,因为,一向以来,虽然两个人一直是相互依赖,但红兰似乎一直在不知不觉的保护着茵茵,就像,一个姐姐,或是,一个兄长,红兰也无法说清这种感觉,只是觉得,茵茵的事,就是她自己的事情,不,好像是比自己的事情还要在意。
正是由于是为了茵茵受的伤,她更不能在茵茵面前表现出疼痛,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茵茵说出的话,让她的心,比伤口还要疼上一百倍。
茵茵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我想,以后,我们不能再这样在一起了?”
红兰一惊:“为什么?”
“我一直奇怪,赵飞为什么从来不愿给我任何承诺,一开始,我以为他是因为我的身份,我只是一个下贱的舞女,可是,从今天的事看来,他这么做,是为了曹奇,因为他对我,也有好感,男人为了兄弟之情,往往会牺牲他心爱的女人,所以,我决定洗手不干了,我去和他说,搬去和他同住,这样,我也表明了态度,曹奇也不会再成为我们中间的鸿沟了!”
红兰没有想到,多年的朋友,竟敌不过这“洪水猛兽”般的一个爱字:“你决定了?是不是,以后,我们都不再来住了?”
茵茵绝决道:“我想,恐怕,是的。我想,既然离开,就走得彻底一点,你的伤,养几天,大概就没有事了,这里是我的一些积蓄,留下给你用吧。”
不等红兰说什么,她转身走了,去找那个让她痴迷,让她思念的男人了,只把红兰一个人,丢在了无边的寂静中。 茵茵走了,就这样消失在红兰的生活中,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红兰不知道自己心中是什么感觉,只是从那一天开始,她发现自己开始长白头发,就在额前的发际处,不多不少的那么一缕,拔去了,过几天又长出来,后来索性罢了,不去管它。
伍子胥一夜白头,红兰竟也仿效了古人,她暗笑自己多情。
茵茵走了,舞厅的生意更是每况愈下,红兰撑了一段时间,实在不好做下去,于是,随便找了一间酒巴,做起了女招待。
那个年代,如果说舞女等同于交际花,那么,女招待,似乎就更低三下四了一点,想要对舞女搂搂抱抱,要先付钱,而在酒巴里,只需要上一杯酒,就可以对女招待动手动脚,摸摸捏捏。
幸亏红兰容貌平凡,就连醉汉都不怎么招惹她,她这才在这里平安无事的做下去,虽然,比起其他漂亮的女孩子,小费是少了许多。
只是无聊。
天天都是上晚班,白天做些什么呢?偏偏红兰是个精力旺盛的人,即使晚上做事累个半死,小睡一下,也就没事了,这漫长的白天,真是不知如何打发。
以前的时候,总是陪着茵茵逛商店,现在自己一个人了,去做什么呢?
买衣服?酒巴招待有统一的服装,再说了,又不是什么美女,何必丑人多做怪?
这样无所事事的白天,让红兰真是说不出的难过。
最后,也许是因为她略识一些字,也许是因为她平凡的外表,终于找到一份帮人带孩子的工作。
主人家姓宋,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都还没有到上学的所纪。
宋先生似乎在一家银行做事,从来没有见过宋太太。工作时间朝九晚五,正是宋先生不在家的时候,中午就和孩子们一起吃午饭。
红兰当然隐瞒了自己在酒巴工作的事情,宋先生只见一个平凡安静的女孩子,哪能晓得她还有这样的经历?他一个男人家,带着两个孩子,又有公事,自是万分操劳,只求有人能搭一把手。家里倒是有一个佣人,只是总是给孩子们讲大老猫之类儿童不宜的故事,吓得那小妹妹经常晚上噩梦连天,一定要爸爸抱着才肯睡去,一天两天还好,时间一长,让他烦不胜烦。
找到了新的工作,红兰只觉得万分兴奋,只是,她没有想到,这两个孩子竟也十分难缠。
第一次见到两个孩子,一个穿着小西装背带裤,小皮鞋,另一个,穿着粉色纱裙,像一个洋娃娃,红兰还道,多可爱的两个孩子,谁料想,大人一走开去,就完全变了样。
男孩子小文直冲到她的面前,握紧拳头道:“你是来给我们当妈妈的吗?告诉你,我们有妈妈!我们就不听你的话!”
小女孩叫小清,她歪着头,打量了一会儿红兰,细声细气道:“你要是想当我伞兵 妈妈,还得长得再漂亮一些才好,可是,你还得长多少年才能变漂亮呢?等你长漂亮了,也许我们已经长大了,你当不成我们的妈妈了!”
红兰哭笑不得,半日方道:“我不是来给你们当妈妈的,我也不想给你们当妈妈,你们自然有你们自己的妈妈,她现在不是不在家么?我只是替她来照顾你的!”
小文还没有什么反应,小清一下子抬起头,发出尖利的哭喊声:“我不要你!我要妈妈!我要妈妈!”
她一哭,倒好,小文也开始拿起手边的东西乱扔,把房里的东西丢得乱七八糟,z工兰几时见过这样的阵势,上前想哄小清不要哭,却被小文扔过来的个墨水瓶砸了一下,虽然力道不大,但那瓶盖没有拧紧,一瓶红墨水泼了她满头满脸,乍一看上去,就像流了一头血一样,甚是吓人。
小文一见闯了祸,也大哭起来,小清一见红兰的样子,更是吓得大声哭叫,嗓子都喊哑了!
红兰顶着一头墨水,呆呆的站在当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哪里是两个孩子,简直是两个小魔星!
几天下来,红兰痛心疾首的发现,应付这两个小孩子,竟要比对付几个醉汉还要费力气!这两个孩子似乎以整她为生活的目的与乐趣所在,反正他们总是来断的想出各种方法来考验她的耐心,而一旦红兰认真的给他们“立规矩”的时候,两个孩子,尤其是小清,则会以大哭来解决一切。
真是头痛。
白天,在孩子们那里遭到打击,晚上,在酒巴,仍没有碰到顺心的事。
像往常一样,七点钟,酒巴里的客人越来越多,红兰有些应接不暇,正忙碌间,却有个客人不识趣的拉住她:“这不是红兰吗?怎么?到这里来了?”
红兰一看,依稀认得是以前舞厅里的一个客人,好像是姓孙,因为胖,茵茵背地里一直叫他“孙胖子”。
虽然心情不好,红兰却不好得罪客人,只得强笑着与他支应:“是啊,那里也不好做,只好到这里讨生活!”
也许是多喝了几杯,孙胖子有些多话:“对了,那时常和你在一起的,那个漂亮妞,叫什么来的?”
“是茵茵吧?”红兰有些不快。
“对!就是她!我前几天见她来的,她好像也不干了!”
“是的,她比我离开的早,她找到了自己心爱的男人,和他生活在一起呢?”虽然迟疑了半晌,红兰仍忍不住问道,“她,现在过得好吗?”
“我倒看不出她过得好不好,只是觉得,她比那时要憔悴多了,说话也吞吞吐吐的!”
红兰听了,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茵茵为了一个男人,不顾多年的情份而去,现在,听说她过得不快乐,红兰心里,仍是有些酸酸的。
累了一整天,回到家里,红兰反而一时无法入睡,前思后想,辗转反侧。
第二天一早,随便吃了一点稀粥,就来到宋家。
进了门,才发现,宋先生竟然没有去上班,红兰不知所以,只听他道:“洪小姐,我知道你这几天受累了,我的两个孩子,给你添麻烦了,请你不要介意,今天我请了半天假,你可以休息半天。”说着,递给红兰几张钞票,“这是工钱以外的额外补贴,辛苦了!”
红兰也不多话,拿了钱,就转身出来了。
偷得浮生半日闲,回家又没有什么事,外面阳光正好,红兰一个人在街上闲逛了一会儿。
一个人,做什么也是无趣,包括闲逛。
实在没有意思,坐在街边长椅上歇息,眼光,却被一个小乞丐吸引住了。
那是个小男孩,大约七八岁的样子,虽然衣衫破旧,满面污泥,却掩不住一股聪明伶俐之气。
只见他懒洋洋的靠在路边的一棵树的树干上,身旁放了一顶破旧的帽子,里面零零碎碎丢着几个铜角子。
虽然衣食无着,那男孩子却一幅无所谓的样子。
不知为了什么,红兰为他那种无所谓的神态所吸引,眼光不停的在他身上打转,仔细看去,这孩子面貌竟有几分眼熟。
这下子,红兰更不愿走了,就一直在那里坐着,直到觉得肚子饿了,才起身买了两个面包,自己拿了一个,另一个,递给那个男孩。 原以为那男孩子会感激不尽,接过去大嚼,谁料,他根本不领情,正眼都不看那面包,似乎红兰递过去的,不是食物,而是一块木头。
红兰好心道:“喏,这是给你的,吃吧!”
那男孩不屑的一笑:“你给我,我就要吃吗?”
红兰有些奇怪了:“你在这里坐着,不就是为了讨些钱来,好买吃的吗?”
那男孩子唇边的戏谑更浓:“我是很穷,没有钱,但我坐在这里,只是为发晒晒太阳的。有些人可怜我,扔给我几个小钱,可不是我讨来的!”又上下打量了她几眼,“你一定是把我当成不事劳动的小混混,才不给我钱,而是直接换成吃食!”
红兰没有料到他这么说话,脸色有些不大好看。
他又接着道:“你若真有那么好心,也应该买点比较能入口的东西,一个面包,干巴巴的,叫人怎么吃呢?再说了,我饿了,自然会去找吃的,要不就用这几个小钱去换些馄饨汤面之类的。想不到,你看上去怎么也比我要大,就算大不了太多,但总也该学会照顾自己了!”说着跳起来准备离开,也不拍拍身上的土。
走了几步,回过头来又笑道:“我劝你,以后不要随便看到谁就给人家去买吃食,就算买,也要买些好吃的,不然,人家一定不会要,说不定,还会在心里骂你小气呢!”
这一下可让红兰气得够呛,她冲过去,不嫌脏的拉住他的衣服:“你这孩子小小年纪怎地如此说话?我只不过好心给你买东西吃,你不吃,就算了,也犯不着这样抢白人啊?”
“你好心?你要是好心,就帮帮忙松开手好吧?我就这一身好衣服了!”
“叫我松手也可以,你要道歉!”红兰也不知是怎么了,和他较上了劲。
“道歉?我不会!”他索性扮出一副无赖相。
“我来教你!说声对不起,就好了!”红兰仍不放手。
“没关系,没关系,你不要再向我赔礼了,这个面包,我吃了!”他竟从红兰手中抢过那个面包,大吃起来。
这下子,红兰真是哭笑不得,只好在心底安慰自己,遇到不讲理的人,就不能与他计较,狗咬了你,难道你还要咬回去吗?
跺跺脚,红兰自认倒霉,转身要走。
谁知那个男孩子竟来劲了,嘴里还嚼着面包,说话含糊不清的,叫了半日,红兰才听清楚,他是说他的衣服被红兰拉破了,要她赔呢!
真是没天理,出门撞到鬼……红兰在心里一阵诅咒。
“好吧!你说,要怎么赔法?”
“我早说过,我就这一身好衣服了,你还一直用力拉用力拉,怎么,好心人,你想给你买一身新衣服吗?”
红兰心道,看来今天宋先生给的那几张大钞,是注定在钱包里待不住了!
本以为赔给他钱,就万事大吉了。谁知这小鬼偏偏也好像是闲得无聊,拉着她唠叨个没完:“你赔钱?赔钱不行!你看,我这件衣服,买的时候,花了……花了……反正我也不知道花了多少钱,现在加上物价飞涨,钱不如过去值钱,再加上,再加上这么多年了,我和它早就有了感情……”
红兰就是再好脾气,也有点不耐烦了:“那依你说,到底要不要赔钱?”
“钱嘛,当然是要赔了!可是,我也舍不得这件衣服,不如,你找一件一模一样的来赔我?”见红兰的面色不豫,他机灵的改口道,“不如这样,你买一身新的赔我好了!”
事已至此,红兰只好认倒霉,带着这个小鬼到处去买衣服。
想不到,他还真是有够麻烦,这件款式不好,那件颜色不对,反正走遍了附近的店铺,他仍没有看上一件。
红兰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那小鬼最后吞吞吐吐道:“我累了,也渴了,能不能坐下喝点水?”
他这么一说,红兰也觉得累了,两个人找个间小店,坐下来歇脚,叫了两杯茶,慢慢喝着。
红兰正在想,不知这小鬼到底要做什么,出神间,对面的男孩子突地跳起来:“老大,你怎么来了?”
老大?这小鬼真是黑社会?疑惑的转过头去,却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曹奇。
仍是一贯的沉稳样子,即使见到两个八杆子打不到的人坐在一起,也没有把惊奇写在脸上,而是先向红兰点头示意,这才转向一脸兴奋的小鬼头:“小欢,你怎么也在这里?”
被叫做小欢的小鬼头不屑的一转头:“还不是这个好管闲事的女人,撕破了我的衣服,要她赔呢!”
曹奇的唇边没有笑,但眼睛里,却有了笑意:“那,衣服赔好了没有?”
“还没,走得累了,所以才坐下喝点东西!”
曹奇看着红兰的眼光里,竟似有了一份同情,想了想,对小欢道:“这位红兰小姐是我的朋友,看在我的份上,不要她赔了,可以吗?”
小欢心道:那不没得玩了?可是,他一向信服这位大哥,只好不情不愿的点了点头:“这样好了,不要赔了,但你帮我缝好,总行了吧?”
红兰松了一口气,总算打发了这个小鬼,只是,自己缝衣服的手艺,实在是有点惨不忍睹,不过,他只说要她缝,随便缝几下,说得过去,就行了。
正思量间,曹奇开口道:“上次的事,多亏你了!”
红兰这才想起,他说的,是上次那女子去打人的事情,摇摇头:“没关系了,都是一些皮外伤,早好了!”
“一直就想向你道歉,只是,你好像很久不在那家舞厅做了……我问过茵茵,她也不知道你的去向。”停了半晌,他有些艰难的开口,“茵茵……她现在,和我在一起了!”
红兰一惊,上次听到茵茵的消息,还是从孙胖子那里,他只说她过得不大好,怎么?她竟离开了令她深深着迷的赵飞,投入了曹奇的怀抱?狐疑的看着曹奇,真想问个一清二楚,只是,和这姓曹的,本不是太熟,这种别人的隐私,怎么好开口呢?
正盘算间,忽然看到一旁的小欢,越看,越觉得他长得像一个人,红兰脑中灵光一闪,冲口而出:“曹先生,这小欢,他可是姓赵?” “难道,他是赵飞的儿子?难道就为了他的存在,茵茵才和赵飞闹翻的?”不等曹奇回答,红兰又接着道。
曹奇赞许的点了点头:“你感觉很是敏锐,只是,猜得不太对!小欢,的确姓赵,但他不是赵飞的儿子,他是赵飞的侄子,也就是说,他是赵飞大哥,赵宇的儿子。茵茵离开赵飞,也不是因为他。”
抿一口杯中清茶,他接着道:“像茵茵这样的美女,相信天下没有男人不被她迷住,只是,像许多美女一样,茵茵,除了美貌,没有别的长处,尤其,她不是一个好的谈话对手。也许,男人是天下最贪心的动物,我们不但要求自己的伴侣长得美艳如花,更希望她才学过人,谈吐有致,还记得当日我们四人同行吗?那时送走你们,我常与赵飞感叹,如果,有一个女人,集茵茵的美貌与红兰的机敏于一体,那真是天下无双了!只是,我们都犯了同样的毛病,在外在美与内在美之间,先注重的是前者。
茵茵搬去与赵飞同住,开始的确很美满,但久而久之,赵飞觉得与她无话可说,而茵茵也开始怀疑赵飞,毕竟,赵飞也是花样美男,所以,两个人之间争吵日多,最后,茵茵哭着找到了我。”
自嘲的一笑,“她是梨花带雨分外动人,我也是寡人有疾,有着所有男人的通病,于是,我们走到了一起。”
“那你们在一起,就有话说了吗?”红兰的语气中,有着掩不住的讥诮。
曹奇倒是不以为意:“虽然她永远不是一个好的谈话对手,也无法如你一般谈吐有致,但是,我毕竟不是赵飞,没有他那张俊俏的面孔,麻烦,自然要少一些。”
“那么你与赵飞之间呢?没有所谓的夺妻之恨吗?”红兰有些好奇。
“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我们兄弟之间,应该不会为了一件衣服,而坏了交情!” 曹奇似乎很有把握。
红兰冷笑一声,心下为茵茵不值,她为了这个男人,自己多年的朋友都不要了,自己却落得个如同“衣服”的下场,要知道,“衣不如新”是人之常情啊!
“我只希望你像这小欢一样,对自己穿过几年的衣服,也依依不舍,有些感情!”说完,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回到小屋,红兰越想此事,越觉得有些不对劲。
都说是“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看来,茵茵虽然离开了赵飞,转投了曹奇,可她,似乎过得并不开心……一想到这里,红兰的心里,就愈发乱了,算了,不想这些了,人生在世,为何要有这些麻烦?难道,真是“情深不寿,强极必辱”?
要是如此看来,茵茵为了那个男人而与自己断绝来往,倒是得不偿失了。
其实,有时候,女人之间的情感,往往比男女之情还要长久,还要牢固。
而有的时候,陷入爱情的女人,会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往往会因了那个男人而丢下自己的闺中密友,其结果呢?男人的专情,又能有几天呢?何况,在这灯红酒绿的大上海,美女如云这四个字,真是不枉。
近来,红兰的睡眠一直不太好,现下,又有了这些烦心事,虽然如常一样喝了些酒,仍是没有丝毫睡意,索性披衣下床,临窗而立。
窗外繁星点点,虽然上海的夜,一派的灯火通明,但那点点的繁星,仍是一明一灭,分外动人。
听说,每一颗星星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就像凡间的每一个女孩子,降生时,都有一个命定的男孩在等着她,那么,哪一颗星是为红兰而亮,哪一个男子,在为她等候?
红兰的一颗心,向来不为男子所动,如今,竟也生出几分少女情怀,披衣静坐,直到天明。
谁料,这一夜无眠,竟会影响到许多事情。
第二天一早,还要打起精神来应对那两个小魔星,时间长了,石头都能焐热了,这两个孩子,也对她有了一些依恋与信赖,比起当日来,已是好相处了许多。
只是到了晚上,再去酒巴工作时,虽然年轻,但连日操心劳累,到底是有些力不从心。更何况,又见到了不想见的人。
酒巴与舞厅不同,虽然也有从事“特殊”职业的女子,但毕竟不是很多,因为这里,是饮酒作乐的地方,也是失意人独酌的角落,比不得舞厅,专为寻欢人的而准备。
所以,虽然她选择了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然而,她的美貌,仍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虽然,她并不是存心想让男人们注意自己。
当然,除了茵茵,哪个女人能这么勾人心魄?虽然她只是一只花瓶。但,这个世上的男人,看女人,首先用的是眼睛,而不是心,而当他们真的用心去看的时候,往往已经把那花瓶,抱回家了!
他们还不明白,花瓶,最好是摆在那里欣赏,而一旦带回了家,还要配上好桌子,好椅子,好花,清水,去捧着、供着,不然,那花瓶,蒙了尘,碰了瓷,可就不那么精致好看了!
虽然当了几年的舞女,红兰却没有真正和哪个男人亲近过,所以,她虽然聪慧,能看透人心,揣摩别人的心意,却看不透男人骨子里的东西。
所以,在这里见到茵茵,独自一人,喝得半醉,她就更加不知所措,连着打了三个杯子,送错了五回酒后,红兰终于决定,上前一看究竟。
刚到茵茵的台子边上,就闻到很大的酒味,按说在酒巴中,处处都是酒味,可是,茵茵身上的酒味,仍是令人皱眉。
将手中的柠檬茶放到桌上,收起酒杯,却引来茵茵的大叫:“你干什么?我要喝酒!你这里不是酒巴么?干什么拿些茶来糊弄我?”
“你已经喝得够多的了!”红兰冷眼看着这个为情所困的女人,“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有些事,是不应去招惹的!”
“是你?怎么?不做舞女了?改做女侍应了?”茵茵的舌头都大了,说话,也有点不清楚了。
“你呢?赵太太做得如何了?”红兰倒是不愠不火,对茵茵的事,故做不知。
“赵太太?我现在是曹夫人!”茵茵半哭半笑。
“噢?看来,你当初为了那个男人要死要活的,怎么?”
“这都怪你!要不是你在一边比着,飞哥怎么会觉得我不够有深度?”茵茵恨道。
红兰不怒反笑:“世上的女子,各有各的长处,有的温柔,有的美貌,有的机智,有的可人……所谓各花入各眼,你说我把你比得无知,你呢?你的美貌,不也把我比不堪吗?茵茵,我们是多年的好友,姐妹,你怎么能有这种想法呢?”
茵茵低头不语,半日,才放声大哭,女人就是如此,总是视爱情为生活的全部,而一旦发现,自己的爱情,如同建筑在沙滩上城堡,没有坚实的根基,才惊觉自己的盲目,才发现,自己为了这份爱情,失去了太多!
看到茵茵的样子,红兰也不由红了眼圈,请了假,搀扶着茵茵回到小屋,路上,没有忘记买上几瓶红酒。
又是小屋,仍是灯下,时隔多日,两个伤了心的女人,仍在对饮。
茵茵似乎清醒了些:“我虽然生得貌美,却不能与自己心爱的男人长相厮守,你说,这不是一大苦事吗?”
“那我呢?至今仍是白纸一张,就算有男人为我的才情与机敏而动心,却被这副尊容吓退!你说,我是不是比你还要惨上几分?”
就这样,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对饮到天明。
“你说,我要是现在回头,离开这些不可信的男人,咱们姐妹仍一起生活,好不好?”
红兰怔了一下,看了茵茵几眼,道:“难道,与曹奇在一起,不快乐吗?”
“他是一个极闷的人,和他在一起,只是因为,我要生活,更主要的是,我可以有机会见到赵飞,我想,如果我要走,他也不会挽留吧?毕竟,这个世上,有谁不是一个人,一个人死的?有的时候,姐妹之情,要比臭男人要可靠的多!”
“是吗?你终于醒悟了!太好了,就让我们在一起生活,忘掉那些不快!”红兰的酒意,也有七八分了。 因为头一天就没有睡好,加上又喝多了酒,第二天,红兰醒来,已是下午了,茵茵,不知什么几时,悄悄离开了。
宿醉使得红兰头痛欲裂,想起头一天晚上说的醉话,她不由笑了,现在,茵茵已不用再靠卖笑生活了,她是说归说,生活还是依着原有轨道,继续着。
那夜之后,茵茵仍是回到曹奇身边,纵然她想离开,但一时之间,没有借口,再说,她也实在不想再去做那些出卖自己的事情了。
红兰,仍是三点一线的生活,虽然每天可以见到许多人,发生许多事情,但,她始终像一个局外人,纵使生活再火热沸腾,她仍是冷冷清清。
现在,她所期盼的,只是茵茵能够回到她的生活中,为她平淡的生活,增添几分亮色。
有时,她也会扪心自问:“佑蓝佑蓝,你的生活,真的就像那平静无波的水面一样,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了吗?青春时光,是一去永不回啊!就算是死水,也会有微澜呢!”可是,不如此,又能如何呢?毕竟,她只是一介平凡女子,除了一双一大一小的眼睛,还有什么呢?
若更不是茵茵,也许红兰的日子,就这样永远日复一日的过下去了。
这天一大早,红兰还未起床,只听门响,胡乱披了件衣服,只听茵茵的声音:“开门,红兰,开门!”
没错,是茵茵,一大早,来敲她的房门:“我记得,你曾说过,我可以回来,和你一起生活!”茵茵眼圈发黑,显见昨晚没有睡好,但这更增加了她的美艳,给她的青春娇颜,增添了一种神秘的美感,“是的,之前我从没有告诉过你,他总是怀疑我!”
进了门,茵茵捡了张舒服的椅子坐下:“不,别问我为什么要来,现在是我的诉苦时间,我的!”点燃一支烟,“他一直不相信我,就像我不相信赵飞。还有那个女人,记得那个找到舞厅去的女人吗?你以为她是谁?她竟然只是她的管家,居然为了暗恋他去找我们算账!曹奇是个怪物,他不仅干巴巴的没有情趣,而且疑心极重,只要我和男人说一句话,他就会对我产生怀疑,他的逻辑是,我曾离开赵飞投向他,我就会离开他再转向别的男人!他天天怀疑,日日逼问,甚至于,带叫那个疯子女管家来监视我!”她顿住了,摇摇头,不再往下说了。
红兰递给她一杯茶,“茵茵,你先不要激动,喝口茶,先在我这里,休息一下,好吗?”
茵茵喝了茶,乖乖睡下了。
看着她安然睡去,红兰长出了一口气,收拾了一下,准备去宋家,照顾两个孩子。
不是她忍心丢下伤心的茵茵一个人独处,而是她深深知道,像她这样生活在底层的小人物,手停口停,不做事,怎么养活自己,怎么养活茵茵?
无情无绪的做了一天的事,从宋家出来,买了些吃食,回到小屋,茵茵还在睡着,看来,可怜的她,真是累坏了,但愿她能有个好梦。
换好了衣服,还得强打精神去酒巴上班,唉,为什么有的人命就那么好,在么是生在大富之家,要么就是命好,被男人捧在手心,而我红兰,却要为生活这样苦苦挣扎?
来到酒巴,没忙多久,小欢这个鬼精灵就来找她了,仍是一幅吊而啷当,没有正经的样子:“哎,茶和面包我不能白白吃你的喝你的,这次是来向你通风报信的,我老大为了那个女人很不高兴,可能一会儿要来找你,做好心理准备啊!”说完,就走了,虽然他是一贯的漫不经心的样子,可是语气里充满了关心。
红兰还没有回过神来,曹奇已经来了。
他本一就带着一种摄人的压力,现下因了生着气,更是令人胆寒。
倒是红兰,仍是不动声色,把他点的酒送了过去:“请慢用。”
“你坐!我有话问你。”他沉声命令。
“对不起,我现在在工作,不能陪客人坐,如果先生有所要求,我们这里有专门陪坐陪酒的服务,可要我帮你叫来?”红兰依然平静如水。
奇怪的是,曹奇却并没有发作:“好,我等你!”
直等到红兰下了班,曹奇才有机会与她坐下来谈话。
“我这次来,是为了茵茵的事情!”还是他,先开了口,为什么,在红兰睿智的目光下,他竟无所遁形,纵然,她并不是什么美女,纵然,她的眼睛,一大一小。
“我知道,你们不能相互信任,所以,在一起,又何有幸福可言?”
“如果,茵茵像你一样,那么,我就可以完全放心了!”他的眼中,闪动着几许热情。
“也许,正许正因为我没有茵茵那般的美貌,所以才比较会令人感到放心,毕竟,如茵茵那样的美女,是会令天下男人动心的!”红兰的话,也不无道理。
“我常怀疑,她的去处,包括她与我对面而坐,我都在想,她的心里,会不会还装着别的男人!”
“我呢?你对着我,是不会有更好的幻想的,我只适合做你的朋友,而不是情人!”红兰苦笑,“前几天的那个晚上,茵茵和我在一起,你不要乱怀疑她!”
“你信她?你确定她整晚都和你在一起?”
“我们一起喝酒,都喝得多了,就一起睡了啊?”红兰苦苦思索。
“你确定她没有趁你睡着了,一个人偷偷溜走,去和别人幽会?”
红兰皱起眉头,不再说话。
他又开口了,今天晚上,他的话,似乎特别的多话,“如果有一个女人,集茵茵的美貌与你的智慧于一体,那她,就会是完美的了!”
红兰笑了:“我也并没有什么智慧,只是性情中人罢了,倒是茵茵,女人貌美,又有几个,能胜于她?你还是好好珍惜吧!”
曹奇笑了,道:“茵茵貌,红兰情真,合而为一,天下无双!”
红兰仍是笑笑的:“我这才发现,你比赵飞,还要会说笑!”
“我是认真的!”曹奇有些不悦。
红兰不愿再继续这个没有意义的话题,只是低头不语,也正是因此,她没有看到,曹奇眼中闪动着奇异的光芒。
“茵茵对你有些不满,如果你放心的话,这段时间,让她先和我住在一起,可以吗?”
曹奇答应得倒是很痛快:“好吧!”又拿出一个信封,“这里是一点钱,你先拿着,茵茵可是个会花钱的女人!”
红兰不接,只说:“茵茵来住,我只要添一双筷子就可以了,不用你给什么钱,再说了,你要给,也应该给她!”
“你就拿着吧,不要推辞了,现在茵茵正生我的气,我就算给她,她也不一定会要,就拜托你,替我照顾她吧!” 曹奇说得十分诚恳。
看来,曹奇虽然多疑,但也算是真心关心茵茵了。
他接着又强调:“你一定要给她多买点好吃的,她嘴刁,又怕胖,每餐只吃那么一点点,长此以往,真担心她把身体搞坏了,一定要让她保重身体。”
他最后的这几句,让红兰不由有了几分感动。
曹奇又叮嘱了半天,才放红兰走了。 回到家中,已是后半夜了,茵茵还没睡,见她回来,笑道:“回来了?有什么吃的没有?我饿坏了!”
“大小姐!就知道你懒,这不,带了宵夜回来!你最爱吃的鸡汤小馄饨!”
茵茵扑过来狼吞虎咽,看来真是饿坏了。
红兰不由得摇摇头,真是小姐的身子,饿成这样,都不去买吃食,又在心里叹茵茵好命,不做家事,不会做饭,不会女红,竟然还有男人把她当宝。
换了衣服,坐到茵茵旁边看她大嚼:“今天曹奇来找我了,他不像你说的那么小心眼,要我好好照顾你呢!”
茵茵有些不快:“我们是姐妹,他是外人,你可不要被他那几句好听的给骗了!”
红兰不再说话,只觉得茵茵有些不知珍惜。换了自己,如果有人这样对待自己,一定感恩戴德,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真是一个人,一个命啊!
重新与茵茵生活在一起,红兰真的感觉到了别样的温暖,想到每天回家时,会有一盏灯在为自己等候,与回到家中,到处冷冷清清,真是天壤之别。
因为自己手边还有一些积蓄,曹奇给的钱,她一分都没有动,哪怕是有时钱比较紧张,她也会想别的办法应付过去,她没有别的想头,只是替茵茵好好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只是因为过了一段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裕日子,茵茵对衣食住行都多少有一些挑剔,好在红兰比较体谅她,两个人倒是相安无事,日子,平滑的如丝绸一般,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
这天,从宋家出来,就见到茵茵在对面向她招手:“红兰,我好久都没有在外面吃过饭了,今天,我们在外面吃饭,好吗?”
红兰对于吃饭这种事情,一向就不十分在意,只要茵茵高兴,她自然也就不多说什么,两个人说说笑笑相伴而去。
正在商量要去哪里吃饭,红兰忽然见到小欢在路的另一边,她一推茵茵:“看,那是谁!”
谁知茵茵的眼睛,比她还要尖,先看到在树后的赵飞,她不顾一切,便要冲过去,也不管有没有车子经过,红兰也没有料到茵茵会这样,发现有车驶来时,出声示警,已是来不及了,她也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力气,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把茵茵推开,她,却被车子撞到,倒了在血泊中。
她的意识一点点远去,只是仿佛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不是红兰,而是她自己的名字:“佑兰,佑兰!”她努力想睁开眼睛,但可能是因为失血过多,她终于陷入了昏迷之中……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红兰终于醒了过来。
睁开眼,是一个陌生的所在,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什么地方,也记不起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回忆了半天,才想起,自己是被车撞了,想到这里,连忙试着抬手动脚,看看自己是不是已经缺胳膊少腿了。
谁知自己的胳膊却似乎不太听话,试了好几次才抬了起来,惊出红兰一身冷汗。
光抬一下胳膊,就费了她好大的力气,额头上,竟冒出汗来,休息了好一会儿,才又积攒了一些力气,抬起腿来,喘了口气,挣扎着下了床。
她只顾着努力完成“下床”这个动作,完全没有注意到,隔着窗子,还有一个人,正在看着她。
怎么,才躺了几时,就觉得身体轻飘飘的?真是躺得太多,都昏了头,红兰可不是身轻如燕的体格呢!
不过,除了觉得身体轻了,还有许多地方都不对劲,怎么?难道昏迷了好久?怎么头发长得这么长了?以前的头发,可是刚刚及肩啊。
不管了,还是先去照一下镜子吧,还不知道,当日有没有在脸上头上,留下疤痕呢!虽说不是美女,要是破了相,就更糟了。
虽然全身上下都不舒服,仍是先走到梳妆台边,定了定神,向镜中看去,怎么,难道自己真的昏迷了多日,怎么圆脸竟瘦成了尖脸?虽然头发蓬乱,却仍透出美丽的本色。
再仔细端详,不对,不对,这哪里是红兰,明明是茵茵的样子!
红兰不由得睁大眼睛,镜中的女子,也同样圆睁了双目。
红兰心中大骇,伸手往脸上摸去,触手可及的滑嫩,再用力捏自己的大腿,很痛,没错,不是梦。
红兰的脑中电光火石的一闪,曹奇的话又在耳边回响:“茵茵貌,红兰情真,合而为一,天下无双!”
怎么?她竟真的进入到了茵茵的身体里?怎么可能?那茵茵呢?
正当她满腹疑惑,有人开门而入,正是曹奇:“你终于醒了,对你现在样子,可还满意吗?”
果然,一切都是他操纵的!
红兰急道:“茵茵呢?她现在怎么样?”
“你先不要急,她,现在没有事。还记得我曾经说过,如果你的内心与茵茵的外貌合而为一,就是天下无双的女子了,现在,这一切,终于成了现实!”
“我不管你说的什么天下无双,我要你赶快给我换回来!立刻!马上!”
“怎么?你不想变美吗?照照镜子,你现在可是举世无双的美女,而且,秀外慧中,兰心惠质!来,你照照镜子,就看一眼,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美,而且,你的智慧没有辜负这副好皮囊。”
在他充满了盅惑的声音的鼓动下,红兰向镜中看去,镜中的女子,娇弱中有着妩媚,美艳里含着万种风情,真是让人又怜又爱啊!往日里,红兰也像所有女孩子一样,幻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变得美丽,而当这一天真正来临之时,她才发现,这美,是如此的让人不能拒绝。
在她的心底,有一个声音越来越大:“就算这是一个梦,我宁愿多梦一会儿,哪怕,只让我美丽三天,就三天,茵茵,你已经美丽了这么多年,不会介意让我美丽这三天吧?”
曹奇一直在旁边注视着她的表情,见她双颊酡红,知道她是被自己说动了,这就是人的本性,没有的时候,千方百计,都要得到,而一旦得到了,就怎么也不愿再放手了,曹奇的脸上,不禁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红兰要求去看茵茵,曹奇告诉她,茵茵还没有醒来,再说,她昏迷了好久,现在身体极为虚弱,要多补充营养才好。
也许是因为“借用”了茵茵的身体,红兰也有些怕见茵茵。于是,红兰随曹奇一起用膳。
桌上满满的,全是红兰平日里爱吃的东西,她不由得轻笑:“看来,你虽然选择了茵茵,但也不是不关注我的啊!”
曹奇为了她的绝丽容颜而失神,半晌,才回过神来:“其实你的智慧与谈吐,令我十分倾心,只是……正如天下男人一样,寡人有疾,寡人好色!
所以,最终,我还是选择了茵茵!”他的目光突然变得热切,“现在,这一切,都不是问题了!你的心,是我想要的,你的容貌,也令我沉醉,真是完美!就连造物主的错失,我都已经纠正过来了!”
红兰双眉一挑:“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 曹奇有些洋洋得意,表功一般娓娓道来:“自从在那个小舞厅第一次见到你和茵茵,我就一直对你们两个人念念不忘。只是虽然现在男人可以三妻四妾,我却觉得仍是不满意,我常想,如果你们两个人能合而为一,就好了。
后来,茵茵离开赵飞与我一起生活,我更是觉得,女人不但在中看,更要有内涵。在茵茵去和你同住的时候,我巧遇一位高人,她表示可以帮我实现愿望。其实我也不能一下子做出决定,也担心能否成功,毕竟这种神鬼的事情,我一直都不大相信,恰在此时,你出了车祸,茵茵虽无大碍,但你伤得很严重,于是,把你们带回来后,我不再犹豫,决意让高人一试。在施法后,你昏迷了四十九天,才醒过来,我如坐针毡,天幸你终于康复了!本以为永远不能和你在一起,却没有想到,真的让我梦想成真!”
红兰听了,但笑不语,饭后,才不经意的问道:“那茵茵,她现在何处?”
“你先养好身体,别的事,过后我再一一向你解释!” 曹奇的语气温柔。
红兰今天好似心情不错,居然安心的听从他的嘱咐,吃完就去休息,好像什么也没有多想。
就这样,曹奇陪伴着她,一边休养身体,一边带着她,参加各种活动。
一开始,红兰真的想马上换回去的,可是曹奇却抓住了红兰的心理,把她打扮得花团锦簇,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红兰从来都被人忽略惯了,忽然如此,真有一种“穷人乍富”的感觉,也许不单单是女子,世上的人,都是如此吧?虽然知道这些皮相,都是身外之物,可是一旦身陷其中,仍是乐此不疲。
于是,日日游玩,夜夜笙歌,红兰这才见识到了大上海的繁华,知道了什么才是纸醉金迷。
很自然的,红兰与曹奇生活在一起,水到渠成般的顺理成章,红兰甚至没有多问一句茵茵的事情,她就像一只鸵鸟一样,把头埋进土中,就以为看不到摆在眼前的事实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也不是不曾想过,曹奇与天下好色的男子并无区别,在她样貌平凡之际,仍是选择了茵茵的美貌,虽然为了她的智慧而动心,但,吸引终归只是吸引而已,并没有促使他有任何举动,包括在她替茵茵出头受伤那次,虽然也是因曹奇而起,他却从未有什么表示,假如当时她就有如此美貌,情况则会完全不同吧!只是,红兰已经沉溺于这种美好的感受之中,纵使明知这种日子,是从茵茵那里“偷”来的,她只是试着安慰自己,这一切,都是曹奇安排的,并非自己主动要求的,以此聊以自慰罢了。
尾声:
快乐的日子,总是易过。不知不觉中,时光飞逝。
表面看去,红兰仍是与往日一样,尽情的享受生活,然而,在她的内心已经有了变化。她越来越明显的感受到,自己已经不再与过去一样,除了外表,还有内心。
过去的红兰,完全不负于心,开心快乐,现在的红兰,虽然有着花样容颜,却日日惶恐不安。
晚上躺在床上,一闭上眼睛,就是满身鲜血的茵茵前来算帐,虽然梦中的她,总是面目模糊,却仍能见到她眼中流中的血泪,仍能感觉到她的不甘。
一次,红兰向曹奇提起,想见见那位高人,向他当面道谢,曹奇吞吞吐吐半日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在红兰的苦苦追问下,曹奇才吐露实情,因为他不想再让那位高人“合成”第二个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绝世美女,当红兰醒来,并已被医生确诊无恙之后,曹奇下手把他杀死了。
红兰原本以为,还有机会与茵茵换回来,这一下,几乎已经无望了。
这一天,曹奇醒来时,不见了红兰,以为她去花园采花去了,谁知很久都不见她的人回来,正当他忧心如焚的时候,手下来回报,找到红兰了。
曹奇不知道,红兰是如何找到茵茵的,当他赶到的时候,红兰已经去了,就躺在茵茵的身边。
她们的身边,放着一她的遗言:
“……这里躺着的,是你曾经爱过的两个女人,等你找到我们的时候,我们已经携手走在黄泉路上了,生前,我们是好姐妹,死后,在一起,也不会孤单。
曾经,在拥有了茵茵的美貌之后,我像昏了头一样,一度自私的想就这么下去吧,一个女人,纵使再聪明,再睿智,如果她容貌平凡,仍是很难得到男人的欣赏与喜爱,而纵使她生得再美,如果腹内空空,仍是难逃做花瓶的命运,这也许是天下女子的悲哀吧!
可是,我做不到,我不能像从来没有过茵茵,从来没有过原来的红兰一样,永远的自欺其人下去。
一度,我也幻想过,能请那位高人施法,再把我们换回来,可是,你杀死了那位高人,也几乎断绝了我的希望,但当时我并没有绝望,因为我相信,这世上除了他,也许还有人会这种法术,可是,当我费尽心思找到茵茵时,我绝望了。
我没有想到,那天,我竟伤得那么重。我看到茵茵,也就是我的身体,浑身包着绷带,昏迷不醒,我的心都要碎了,我在这里坐了整夜,然后做出了我今生最重要的一个决定,那就是,和她一起死。
我选择了今天这个日子,因为这一天,是我与茵茵交换之后的第一百天,茵茵无法和我再换回来,我的身体也已经残破,她的灵魂似乎也迷失了,现在,是该结束这一切的时候了,我们是好姐妹,黄泉路上,一起做伴也不会寂寞。
我不知道,你看到我们两个人的尸体时,会抚着哪一具大放悲声,这一点,我想,我也没有必要再去苦苦思索了,毕竟,此去不问身后事,百年之身莫要再回首。
我没有别的希望,只请你能给我二人合葬一处,我想,我就死亦瞑目了!
又及:女人所追求的,不过是一份真诚的爱情,比爱情更重要的,是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下一次,如果你再喜爱上哪个女子,请给她自由选择的权利,好吗?
洪佑蓝绝笔”
七日之后,红兰与茵茵一起合葬,尘埃落定,入土为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