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heng1 发表于 2015-4-23 22:08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5-4-23 21:46
我只能说我还是老套,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婚约视为一辈子的契约而不是随时可以解约的约定。不能有同样想法 ...

{:5_377:}
每个人找适合自己,和自己观念一致的伴侣就可以。
不想结婚或者婚后搞AA的男人我是没兴趣碰的,更不会爱。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3 22:17

daiquiri 发表于 2015-4-23 19:06
我以前也是这么理解的,后来听很多人说Lebnspartner是同性恋关系,你看看这里也这么说:
http://www.dol ...

在热线上找答案不是都靠谱

http://de.wikipedia.org/wiki/Lebenspartner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4-23 22:18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3 22:36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15-4-23 22:39 编辑

因感情而结婚的基本当时都愿意相伴终身,可惜时过境迁、世事变化,当时相爱后来却劳燕分飞的多的是,谁也不能保证自己终身不变,即使某时某刻有多么强烈的这样的心愿

谁也预见不了未来,当时觉得自己拎得再清,也抵不过变化逼人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5-4-23 23:17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3 22:36
因感情而结婚的基本当时都愿意相伴终身,可惜时过境迁、世事变化,当时相爱后来却劳燕分飞的多的是,谁也不 ...

听说国内,2015年婚姻法又有新内容出来了
其中有一条是,如果双方在婚后买的房产
比如,婚后买房10万,首付1万,若干年后房子价值100万
按照过去是各占50万
现在是,房子升值的部分分一半,也就是45万
首付一万,谁当初出的费用,谁分得余下的费用的80%

还有一条是,即使婚后,是某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
离婚时,不得分割。。。。。。

看着公平,但是很多女的都轰然了,这种形势下
更不愿意结婚了

daiquiri 发表于 2015-4-23 23:23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3 22:17
在热线上找答案不是都靠谱

http://de.wikipedia.org/wiki/Lebenspartner

我也看过wikipedia上的解释,但是这个词语在税务等级划分的时候就只是针对同性情侣来的。所以我也搞不懂了,我之前一对德国情侣朋友,同居但是不结婚,他们去问过是否可以登记为Lebnspartner,这样可以像结婚的夫妻一样交35或44的税,得到的答案是Lebenspartner是针对同性情侣的,因为他们不能结婚。

daiquiri 发表于 2015-4-23 23:25

yujinronald 发表于 2015-4-23 21:13
她说的不对,我不但问过德国人,以前上课,老师说过,这是没有结婚同居那种。我也搜了结果 , jemanden ,d ...

这个词在税务等级划分这些问题上确实指的是同性情侣,但是一般情况下泛指所有的同居情侣。

jadin 发表于 2015-4-23 23:44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5-4-23 11:16
哪会真有女人,都生了孩子了
还不愿意和男的结婚啊?
都嘴上说说而已罢了

有的,我的一个德国女朋友就这样,生完孩子就和高富帅的丈夫分了。过了2年, 2人又好了, 再生了一个, 有离了。这高富帅的丈夫是个中国人, 台湾的 。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3 23:46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5-4-23 23:17
听说国内,2015年婚姻法又有新内容出来了
其中有一条是,如果双方在婚后买的房产
比如,婚后买房10万, ...

看似好像没变啊,婚后买房,首付那一部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那还是平分,各50万,如果这首付一万是一方父母赠予,那算是被赠予者的个人财产,那是不分的,但增值部分因为有共同还贷要分割,那分到剩余80%好像也合理。

婚后某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没有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完全是被赠予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包括增值部分。

这些不是2015年新的,就是前几年出台的解释(三)的规定,是为了保护父母的财产。当时就闹得纷纷扬扬。不过闹归闹,原来就想结婚的女的还是想结婚。但是倒是因为这个解释三,父母出资的房产部分有了明确解释和保护,好多本来要结婚的后来因为房子加不加名字,闹得结不成了。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5-4-23 23:54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3 23:46
看似好像没变啊,婚后买房,首付那一部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那还是平分,各50万,如果这首付一万是 ...

80%那个是2015年新搞出来的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4 00:07

daiquiri 发表于 2015-4-23 23:23
我也看过wikipedia上的解释,但是这个词语在税务等级划分的时候就只是针对同性情侣来的。所以我也搞不懂 ...

你说的是Lebenspartnerschaftgesetz里法定的Lebenspartner定义

fusion一开始说的Lebenspartner就是一般意义的同居的Lebenspartner,分开不涉及律师啊等判啊之类需要投入费用和时间等等。要是你所指的这种Lebenspartnerschaft,那不是分开了就abmelden就行了,也有像婚姻中双方一样的法定扶助义务,分开的话也涉及到Unterhalt和Versorgungsausgleich。

peonyinnov 发表于 2015-4-24 00:09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3 17:09
peonyinnov
不至于卖身契,应该说是共同合作契约。毕竟你老公或老婆又不拿你当丫头或佣人使唤哈哈发表于 ...

否则呢?那你试试你跟个女的订立婚姻契约20年,你看看有没有人愿意嫁。这本来的本意就是终身的啊,能不能坚持另说。

没有共同语言还是不要讨论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4 00:09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5-4-23 23:54
80%那个是2015年新搞出来的

不算吧,按解释三这个父母赠予部分也有自己相应增值部分的,不是要分隔的啊。要分割的是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

我查了下没有新解释出台啊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5-4-24 00:11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4 00:09
不算吧,按解释三这个父母赠予部分也有自己相应增值部分的,不是要分隔的啊。要分割的是共同还贷部分及增 ...

我是今天听我国内一个朋友说的
但是只是简单解释了下,没有具体问
他说是2015年新出的,80%那个,我也没完全搞明白呢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5-4-24 00:12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4 00:09
不算吧,按解释三这个父母赠予部分也有自己相应增值部分的,不是要分隔的啊。要分割的是共同还贷部分及增 ...

不是,说是首付那部分,有个80%的分配
比较模糊还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5-4-24 00:16

jadin 发表于 2015-4-23 23:44
有的,我的一个德国女朋友就这样,生完孩子就和高富帅的丈夫分了。过了2年, 2人又好了, 再生了一个,...

离婚,再婚,再离
有空哦,折腾。。。。。。。。。

daiquiri 发表于 2015-4-24 00:19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4 00:07
你说的是Lebenspartnerschaftgesetz里法定的Lebenspartner定义

fusion一开始说的Lebenspartner就是一 ...

原来是这样,终于搞懂了,谢谢!{:5_320:}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4 00:21

peonyinnov 发表于 2015-4-24 00:09
否则呢?那你试试你跟个女的订立婚姻契约20年,你看看有没有人愿意嫁。这本来的本意就是终身的啊,能不能 ...

婚姻契约只是个无限期(unbefristet)合同而已,不存在提前解除的问题,解除的程序是离婚。正是因为有了离婚自由的规定存在作为保障,才让自我意识觉醒的人们更敢结婚,因为过去那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作数了。否则谁知道以后自己与之结婚的这个人会不会变,会变成什么样子,哪儿敢一张契约就什么都不管不顾投入终身。

原来你是来这里找共同语言的, 罢了罢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4 00:28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5-4-24 00:11
我是今天听我国内一个朋友说的
但是只是简单解释了下,没有具体问
他说是2015年新出的,80%那个,我也 ...

按以前对解释三的理解,一方父母出资那部分是连增值都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的。如果这一部分另一方都能分到20%,那是占了便宜的了啊,还有什么不高兴的{:5_387:}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5-4-24 00:31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4 00:28
按以前对解释三的理解,一方父母出资那部分是连增值都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的。如果这一部分另一方都能分到 ...

不是父母那部分,是双方自己买房的首付
婚后才买房的首付,有个80,20的分配条例
哪怕是婚后若干年,再一起买房的首付
也是开始要按照比例算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4 08:46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5-4-24 00:31
不是父母那部分,是双方自己买房的首付
婚后才买房的首付,有个80,20的分配条例
哪怕是婚后若干年, ...

你是说,婚后买的房,首付一万用的不是父母赠送的钱?

好奇怪! 因为按婚姻法,婚后的收入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分肯定是平分。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5-4-24 08:51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4 08:46
你是说,婚后买的房,首付一万用的不是父母赠送的钱?

好奇怪! 因为按婚姻法,婚后的收入已经是夫妻 ...

我昨天听朋友说就是这意思
所以才觉得莫名其妙 不可理解

Leapang 发表于 2015-4-24 08:57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5-4-24 00:16
离婚,再婚,再离
有空哦,折腾。。。。。。。。。

我们一个学姐,高考是省内的理科状元,父母也是很有钱那种,她个人虽然是学霸但是长得很清秀。
大学毕业后就去美国了,认识了一个德国人,也在美国读书,两个人就在一起了,现在也都差不多10年了,一直没有结婚。学姐前两年回北京工作了,男友也过来了。她父母以为男的跟过来会结婚了。给他们在北京房子都买好,家具装修全部弄好。但是就是一直没有结婚。男的也不急。学姐这边也不知道,大家都不敢问。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5-4-24 09:04

Leapang 发表于 2015-4-24 08:57
我们一个学姐,高考是省内的理科状元,父母也是很有钱那种,她个人虽然是学霸但是长得很清秀。
大学毕业 ...

这情况倒看着是女的不想结啊
没孩子,家里条件又比较好
其实倒是真无所谓结婚不结婚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4-24 09:13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4 00:07
你说的是Lebenspartnerschaftgesetz里法定的Lebenspartner定义

fusion一开始说的Lebenspartner就是一 ...

那这种登记了的Lebenspartner,是不是和婚姻一样享受同样的税收优惠,比如一个工作,另一个不工作,也是工作一方可以拿三级税卡?是不是共同财产,继承等等和婚姻一样定义?仅仅是分手的时候不必走离婚这个法律过程?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4 09:40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4-24 09:13
那这种登记了的Lebenspartner,是不是和婚姻一样享受同样的税收优惠,比如一个工作,另一个不工作,也是 ...

那种按Lebenspartnerschaftsgesetz登记的Lebenspartner, 分的时候也要走手续过程的,查了一下,跟离婚一样。

小牛拉车 发表于 2015-4-24 10:14

本帖最后由 小牛拉车 于 2015-4-24 10:17 编辑

seazq 发表于 2015-4-24 10:03
文化不同,不用理解,只需包容。

感觉国内和欧美最大的文化差异之一就是
理解和包容
欧美每个人都可以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只要不是伤天害理 违背人伦 触犯法律就可以被理解和包容
但是国内只要不是遵循传统的生活方式,很难被理解,就算被理解,也很难被包容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4-24 10:27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4-24 09:40
那种按Lebenspartnerschaftsgesetz登记的Lebenspartner, 分的时候也要走手续过程的,查了一下,跟离婚一 ...

那和婚姻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4-24 10:40

小牛拉车 发表于 2015-4-24 10:14
感觉国内和欧美最大的文化差异之一就是
理解和包容
欧美每个人都可以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只要不是 ...

一代一代地变化,可能现在老的一代去了,观念会更开放,对不同的生活方式会更包容些。
像我家亲戚,他们那一代根本不可能有婚前性行为,现在自己的女儿是先怀孕再结婚,接受了。
有一个是,从没结婚的帅儿子,找了一个二婚有孩子的,也接受了。

waxwings 发表于 2015-4-24 10:55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4-24 10:27
那和婚姻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好像在bayern只有同性的可以登记这种。分手的时候只需要再登记一下,没有离婚那么麻烦。而且不涉及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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