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p013
发表于 2015-7-17 13:01
fusion 发表于 2015-7-17 13:21
这个社会如果都用计算器算了定社会规则,那就又要回到纳粹社会了,老弱病残都别生孩子了,老弱病残都自行 ...
但是破坏了既定规则或者在既定规则下的特例是不是应该避免。
比如说假难民。
是不是鉴定为假难民(不一定真的是假难民),那时不是该遣返?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7-17 13:02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7-17 12:45
概念你定义,什么有意义或者没意义,也是你说了算,你说,我和你讨论什么?
读书的费用,前面前面的帖 ...
说到德国的强征,说到你可以自己投资养老,姑娘我好奇你为什么会来德国留学,并且学成还要留在德国工作,你知道这世界多的是政府不强制缴纳养老保险养老要靠自己投资的发达国家,我相信是你先选择了德国而不是德国先选择了你,退一万步就算德国先选择了你,你有拒绝的自由啊——离开那个渣,是你最好的出路
你这满腔委屈真是让人心疼
KillBill
发表于 2015-7-17 13:03
junmi0719 发表于 2015-7-17 13:52
虽然我对难民从来没抱着敌视的态度 但是你这个混淆概念了 非要类比的话 假难民等于假结婚 而不能和结婚离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这儿生活了好几年的青少年或者儿童,怎么遣返。当然了我不是政治家,也不扯了。
但哪天我参政的话,得提议让外国精英们,如果失业一个月就签证失效,离开德国。省得他们整天聒噪政府强行征税,或者帮别人养孩子了这些屁话。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7-17 13:05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7-17 13:56
最近的一个例子,我小伙伴的爸爸,刚70,还不到中国人的平均寿命。
前面一直没什么大毛病,一天,大天亮 ...
那叫无疾而终?我晕,你这中文学的
他这年纪去了必然是有疾,别把急症不当病好吧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7-17 13:06
澜风抚袖
每个人有不同的理解,比如我和江南织造在这方面的观点差不多,我们觉得我们概念很清楚。但有人有不同观点,对他们来说,我们的概念不清楚。但不等于说,我们就只能遵循他们单方面的观点。发表于 2015-7-17 13:59
——————————————————————————————————————————————————
观点与概念是两回事,你们的清楚的是观点,不是概念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7-17 13:12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7-17 13:39
我也没看到你的对方说假难民不应该被遣返 、
我知道你要问这个,花了点时间搜前面的帖,
你从第77楼开始看起吧。然后86楼,然后晚上我来补充第190楼,然后202楼,我被质疑。。。
然后就有了后面那么多。
你慢慢看吧,就知道前因后果了
junmi0719
发表于 2015-7-17 13:14
KillBill 发表于 2015-7-17 14:03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这儿生活了好几年的青少年或者儿童,怎么遣返。当然了我不是政治家,也不扯了。
...
你不要激动,其实难民政策和我们都没什么关系。也不要牵扯太多其他的啊,就是论事就好。我也不回复了。
Reisender
发表于 2015-7-17 13:16
LynnH 发表于 2015-7-17 13:07
本来是没有法的,现在有了。Reem darf wohl bleiben。。。
她能继续在德国也是好事。。现在遣送未免太不人道了。。
其实这里很多人未必是真的反对难民,只是觉得这个方法有些投机取巧,所以难以接受而已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7-17 13:16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7-17 14:12
我知道你要问这个,花了点时间搜前面的帖,
你从第77楼开始看起吧。然后86楼,然后晚上我来补充第190楼 ...
我都看过了
fusion
发表于 2015-7-17 13:18
pcp013 发表于 2015-7-17 13:01
但是破坏了既定规则或者在既定规则下的特例是不是应该避免。
比如说假难民。
是不是鉴定为假难民(不一 ...
矮马,你看看我前面的发言,我一向就支持有法必依的,假的就遣返,真的留下,加快审核效率,减少buerokrat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