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0:01

麦克罗夫特停下来喝了一口酒,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说了这么多,他相当累了,于是整个人都倒在椅子上,好像筋疲力尽了一样。福尔摩斯注意到哥哥的疲惫,他接过话题,继续说下去。

    "我记得我第一次读你的信时非常生气。"他开始说,"说实话,我对首相和女王之间的问题并不感兴趣,为她寻找一件开心的玩物,对我来说也不是个有诱惑力的事。毕竟,格莱斯顿先生对于我,或者我对于格莱斯顿先生,都没有什么重要意义。我想,这个任务范西塔特本人就能轻松搞定。但是,旅行让我囊中羞涩,我开始感觉到一定的压力,那笔酬金正是我所需要的。还有一点,"他从容不迫地补充道,"我的确对宝石、珍珠有一定的了解,因为这些东西总是罪犯们觊觎的目标。"

    看得出来,这最后几句话触动了麦克罗夫特。尽管疲惫不堪,但他还是强打精神,直起身子坐了起来。他说:"嗨,嗨,歇洛克太谦虚了,他没有把我之所以选他的全部原因都说出来。他成功完成了拉萨的使命只是其中一个原因。还有几个……"

    "行了,我亲爱的麦克罗夫特。"福尔摩斯说,"你知道,华生,我并不认为谦虚是美德,因为谦虚让我看不清真相,总是让我误解一个人的能力。如果我对麦克罗夫特提及的事情有所保留的话,那是因为我曾郑重发誓要保守秘密。我过去办的一些案子确实给了我一些特殊的经验,处理起锡兰这件事来,这非常必要,一般我是不会违背誓言的。其中一件就是那个臭名昭著的巴特阿尼伯爵的黑珍珠一案。"

    "正是歇洛克,"麦克罗夫特又一次打断福尔摩斯,"廓清迷雾,证实了那颗珍珠是一个半世纪以前从英国皇室被盗的。"

    "最后它是怎样在布达佩斯的一家当铺里被发现的,我想这个故事读起来更有意思,"福尔摩斯转过身来对我笑了笑,说,"那颗珍珠叫佩乐格林娜,曾经被莫斯科的祖斯马兄弟俩所拥有。也许有一天我会把这个故事说给你听。无论如何,现在,我们是在谈亭可马里的事情。"

    "但是,这里面当然还有件事,福尔摩斯,"我说,"跟这个案子关系密切,因为我清楚地记得在我以前的记录里曾提到过亭可马里的阿特金森兄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在有关爱琳娜·阿德勒那件案子的开头……"

    听到我提起阿德勒小姐,福尔摩斯显然生气了,过了这么多年,他依然把她当作一个特殊的女人。他脸色一沉,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他说:"了不起,华生,你的记忆力实在惊人。不错,在伦敦,以前的确有人问过我一个案子,跟这几个主要人物有关,但我在此之前还没有去过亭可马里。虽然那个案子和这件事也有些关系,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是不能公开。我所能说的是那也跟一颗宝石有关,是一颗名贵的兰宝石……还有几个谋杀犯。"

    福尔摩斯突然停了下来,喝了一口酒。他眼神迷茫,还有些许悲伤。

    "想想看,"他说,"这些玩物所带来的不幸。一颗珍珠只是一些寄生虫的坟墓,有时是一粒沙子,有时是条小虫,这些蠢笨的软体动物深埋在海水深处,一个极微小的入侵者闯入它们的私人住所,这些主人恼羞成怒,藏到一种物质里,将它们包裹起来,它们也就永远被埋住了。所有好的珠子,都是魔鬼所宠爱的诱饵。一旦重达五十谷就能引发一桩大案。也许有人会想,出身低贱却如此美妙的东西,会是绞刑架和监狱的承办者吗?但事实的确如此。这些漂亮的珍珠,如果它们真的存在的话,一定是犯罪的焦点所在,正是因为意识到这一点,我才接受了这一任务。啊,这颗珍珠,华生!尽管这件事让我很生气,但是却很适合我。就像刚刚被杀的猎物,会引来众多的掠食者,老雕和秃鹰盘旋在受伤或垂死的动物上空,包围圈逐渐缩小。而我则站在一旁看着,我希望他们到来时并没有发现我。危险?显而易见。我饿了猎物越近,越有可能也被吃掉。不过,罪犯的气息如此强烈,我忍不住要靠近,而且,我还要说一句,越来越如我所料了。"

    "我经常觉得您就像一只侦察犬,福尔摩斯。"我说。

    麦克罗夫特笑起来。"没错,"他说,"这是我跟我弟弟不同的地方。这样的事会刺激他,他嗅觉灵敏,而我完全缺乏这方面的能力,从这把椅子上我什么也观察不到。"

    福尔摩斯没有回答,只是喝了口酒,我趁机环顾了一下四周。房间里差不多都空了。那个漂亮的印度女人和那个埃塞俄比亚人已经走了,剩下的都是些俱乐部的常客,他们大部分外表古怪,但举止文雅。房间也比较凉爽。我从旁边一扇窗户看出去,天开始乌云密布了,一场大快人心的大雨将至。我又转过来看着福尔摩斯。他脸上的悲哀神色已然不见,又继续讲起了故事。

    他给麦克罗夫特写了一封简短的回信,福尔摩斯表示同意之后,马上就接到了最后指示。格莱斯顿先生的内阁已经拨出十万英镑来购买那颗珍珠,乌得乐支的尼森也奉命开始设计新王冠。福尔摩斯将直接前往锡兰,跟我们在科伦坡的驻扎官安东尼·范西塔特见面,地点是玛里奇古迪的一家剧院,那是珍珠交易市场附近的一个小村子,那颗大珍珠就是在那儿被发现的。锡兰政府当局会提供各种协助,但是他应该知道,要得到那颗珍珠,主要还得靠自己。

    "我立即订了一张苏珊娜二世号的船票,从新加坡前往锡兰,那是一艘从利物浦开来的轮船,"福尔摩斯说,"预计十天后到达锡兰。但是,出发两天后,我们的船长就得知锡兰附近有风暴。因此,他改变航向,向北朝科罗曼丹海岸航行。我们停靠在马德拉斯以南的一座小岛旁。等了一天后,我认为走陆路反倒会更快一些,于是我下了船。我在旁迪切瑞附近登岸,并在那儿过了夜。我还给我的老朋友格拉夏写了一封信,他当时正在加尔各答,我要他到锡兰来跟我会合。我没说明原因,只是催促他说我有要事急需他的帮助。信写得很简单:'如果方便,请马上来;如果不方便,还是请你来。'第二天一早,我便搭乘第一班火车去了拉美斯瓦兰。"

    先前,福尔摩斯就怀疑最近发现这颗珍珠的事已经走漏了风声,旅途上的情况证实了福尔摩斯的疑虑。火车上人很多,挤满了来自印度各地的珠宝商,有的还远自累范特一带。他们不停地聊着珍珠丰收的事,还说到在马纳尔发现了一颗有史以来最大的珍珠。福尔摩斯静静地听着,现在他觉得这项任务远比伦敦政府想象的要来得困难。那颗珍珠已经有了个非正式的名字:马纳尔之月。福尔摩斯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他装扮成一个从伦敦来的考古学教授,正从新加坡赶往锡兰,去研究著名的阿奴拉塔普拉和泊笼那鲁瓦遗址。这个学者身份很快让他的同伴们感到了厌倦,没多久他们就对这个坐在他们身边而心不在焉的家伙失去了兴趣。

    "在这么多乘客中,我只认出了一个人,"福尔摩斯说,"我在旁迪切瑞上车后她出现在火车站上,我隔着车窗看见她一直走进我这个车厢。她叫弗兰瑞丝卡·范·瑞德,不太清楚她具有欧洲哪个国家的血统。我第一次注意她是在巴纳拉斯,但我们俩从没打过照面。她身材高挑,一头长长的黑发,经常穿着印度旁遮普地区农妇的衣服。在很多人看来,她很漂亮,五官端正,肤色白皙,但她目露凶光,这破坏了她其他方面的美好形象。我曾在燃烧着的河边台阶上看见过她,但她并没注意到我,她晚上常去那儿走走,像个女巨人一样,穿着黑衣,审视着火焰,用一根长棍戳一戳,跟那些负责火葬的人说上两句,在他们面前,她是高高在上的,有时还对他们大声呼喝。她手掌宽大,非常引人注意,还有她的手指甲,又长又尖,很危险。她有一次大发脾气,就用手指甲戳其中一个火葬工,那人立刻流血不止。在火车上,我暗暗注意了她一阵,然后埋头看起那本揉皱了的彼特拉克的书来。"

    黄昏时,火车到达拉美斯瓦兰。那是这条铁路线的终点,福尔摩斯和乘客们一道登上一艘轮船,渡过保克海峡,前往锡兰的主岛。他下火车后,看见弗兰瑞丝卡·范·瑞德正在他前面几米处,她没跟大家一起走,而是和小工站在一旁,好像在等什么人。福尔摩斯放慢脚步,有意看看她要干什么。这时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穿着一身白,走到她面前,给了她一个欢迎的拥抱。福尔摩斯从他们身旁经过时认出了那个人:那是塞巴斯第安·莫兰上校,是莫里亚蒂那伙人中还活着的一个死敌。他们两人的偶遇比福尔摩斯预期的要晚得多。莫兰和那个女人一起走进火车站,然后他们就从福尔摩斯的视线里消失了。天暗了下来,福尔摩斯笑了,因为他知道这次在锡兰的任务将是格莱斯顿先生派给他的最有趣的一件事。

    横渡海峡相当不易,很多乘客都病了。轮船上满载着商人和采珠工,其中大部分是印度人,也有一些安达曼人。幸运的是,路途不长。他们下船以后,又上了一列火车,沿着海岸向南行驶。福尔摩斯看着车窗外美丽的海滩和海上日落,他对即将达到的小岛几乎一无所知。他只有一张小小的地图,那还是一个在塔努时沟地下车的乘客给他的。在地图上,这座岛就像是一颗珍珠,挂在南亚次大陆的尖角上,并不起眼。眼前的一切看起来好像天堂。广阔的印度洋将其团团围住,海岸线上海港随处可见,那里有来自罗马和中国的商人及水手。岛上的地名千变万化,从中能看到入侵者的印记--葡萄牙人、荷兰人,最后是英国人。混合着当地名字的地方有亚当峰、世界尽头、污点,还有一些证明英国人存在的名字。

    翌日清晨,福尔摩斯到达了玛里奇古迪,依照指示,他去了一家位于切特街的小旅馆。旅馆的老板给了他一张范西塔特的字条,上面说他希望当天下午在剧院跟福尔摩斯见面。

    "我的房间条件很差,"福尔摩斯说,"又热又闷,只有一扇小窗户,用一张棕色的破纸封着,本意是想阻挡一下外面成群的虫子,但是根本不管用,嗡嗡叫的苍蝇不时来袭。屋子中央有一张床,脏得要死,还挂着破旧的蚊帐。我想躺下来休息片刻,但是没想到一躺上去,就感觉到有很多亚洲的小臭虫在狠狠地咬我,我不得不打消了这个念头。我走出旅馆,四下闲逛,来到珍珠城,那里是珍珠市场的中心。我发现那里并没有正式的建筑,房子盖得很粗糙,仿佛是一夜之间搭成的。珍珠交易结束后,那里几乎留不下什么,包括我住的那家摇摇欲坠的旅馆。所谓城,其实只是一排茅草房,临时搭起来给打捞珍珠的人和生意人住,饮食也糟糕透顶。"

    福尔摩斯走到坦克街上,那是条正路,离海边只有几码之遥。岸边,有数百艘船正在进行复杂的作业,一些船正驶向产珍珠的海面,另一些则停靠在岸边,把捕捞上来的珍珠卸下来。他发现这种作业让人非常不舒服,对嗅觉和眼睛刺激很大。成千上万的渔民潜到海底把这些软体动物捕捞上来,装在大大的黄麻袋里,送到岸边。然后,他们又把珍珠从麻袋倒进大桶里,有时也放进靠在岸边的小船里,在阳光下曝晒,使其腐烂。据说,腐烂可以让包裹珍珠的肉体松软。借助于腐烂的黏液,人们找到珍珠,从牡蛎胶里筛选出最微小的珠子,有时甚至只有半谷重。

    "莎士比亚说得没错,华生,"福尔摩斯说,"珍珠的周围总是臭气熏天。获得其他宝石绝不会发出如此的恶臭,大约两千万只海洋生物在烈日下曝晒,这些甜甜的腐肉上爬满了一群一群的青蝇及其蛆虫,发出的恶臭根本无法消散。但是,当地人就是选中了这种办法,还得到了英国政府的批准,因为整个过程都在政府的控制之中。我想,我此行的目标就是一个人把手伸进那恶心的胶状物而摸到的一个天大的惊喜。"

    那一长排卖珍珠的商店离腐肉遍地的海边只有几英尺远。商店都是些单坡屋顶的小房子,有时一个珠宝商撑起一把大伞,在烈日下辟出一点阴凉,就成了个买卖的场所。那些珍珠捕捞户们就是在这儿把他们的收获卖给这些生意人,这些生意人又把珍珠钻孔,做成美丽的装饰品,最终戴在富人们的头和肩膀上,让他们显得更加优雅。除了这两类人,就找不到别的人了,商人和他们的代理来自各个文明国家。总是有人跟福尔摩斯打招呼,伸出手来向他兜售各式各样的珍珠。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0:02

"贼就是贼,这里的人都是这个态度。那个男孩儿在莫兰家门外的大路上被发现,然后被送进了当地一家医院。但他康复后却什么也没说,而且那以后就完全不见了踪影。"

    范西塔特压低声音,说得很快。不过,福尔摩斯没有说出自己所掌握的莫兰的罪行,因为他不想打断范西塔特。但他的记忆却迅速回到了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想起了莫兰举起大石朝他砸下来的情景。

    "还有就是,"范西塔特继续说,"莫兰嗜赌成性,经常豪赌。他很少失手,不过,上帝帮助胜者,因为谁要是敢赢他,他就会不择手段地进行报复。他有一个女人,有人说是他表妹,也有人说是他的情人,名字叫弗兰瑞丝卡·范·瑞德,这个女人教唆他,也是他作案的帮凶。幸运的是,她不住在这儿,我想她大部分时间都呆在旁迪切瑞,但是偶尔也来玩玩。我从未见过她,但是本地人都很怕她,说她就像一只随意捕食的巨鸟,在日落时盘旋在空中搜寻猎物。"

    "现在莫兰在哪儿?"福尔摩斯问。

    "这很难说。"范西塔特说,"这段时间他很少去科伦坡,而是常常在一个叫'世界尽头'的地方露营。那里是岛上最美丽有趣的地方之一。它位于岛南端的丘陵地带,是一片地势较高的平原,有各种野生动物,这很吸引他。不过,在平原的尽头,是世界上最陡峭的悬崖:直落而下,足有五千英尺。莫兰白天打猎,晚上宴饮,几乎不睡觉。仿佛在打猎中,他残忍的本性略微消失了一些。否则,就会有更多的类似于那个小夜贼的事件发生。冷酷、赌博、狩猎、生活奢靡。他需要不断补充这些营养品,为此,犯罪是理所当然的。"

    这时,威尔斯利回来了,范西塔特巧妙地转移了话题。"也许,"他说,"您只能从珍珠城着手。"

    "帕夏想跟这位先生谈谈。"威尔斯利说。

    "谈什么?"福尔摩斯问。

    "考古学。他好像注意到,埃及的金字塔和锡兰的古代遗迹之间存在着某些相似之处……"

    "我非常高兴能跟他交换一下意见。对了,范西塔特,请您先检查一下帕夏的茶杯底,再让人拿走,我想,那里藏着一张字条。"

    福尔摩斯离开了一脸惊奇的范西塔特,走到帕夏坐的地方。

    "欢迎您到锡兰,我亲爱的教授。"帕夏说,"我希望您不虚此行……很快就能回去。"

    "我想您大概要离开这座天堂。"福尔摩斯说。

    "俗世的天堂对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来说并不是一种享受,"他笑着说,"这个天堂就是最糟糕的一处。有一个伟大的阿拉伯旅行家在十一世纪时曾到过印度。他的书开头一句说,这里的人们跟我们无关,我们也跟他们无关。我生长在沙漠地带,只需要赖以生存的水,不需要更多……但是够了。现在,生活对我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我的国家正在受到奴役,我,唉,再也见不到尼罗河了。"

    他说话时,福尔摩斯在仔细地观察他。尽管他看上去根本不像个囚犯,但正是这种无法舍弃的愿望让他倍受折磨。帕夏很瘦,称得上弱不禁风,一看就知道身体不太好。他目光呆滞,皮肤泛黄,面带病容,福尔摩斯估计他大量吸食鸦片,还酗酒。他手臂上的伤疤证实了这一点。他显然是个瘦弱的病人。

    "您吸鸦片,这危害了您的健康。"福尔摩斯说。

    帕夏皱起了眉头。"您说得对,但是,有什么关系呢?来锡兰以前,我从不碰那玩意儿,喝酒也不多。现在,它们是我不离身的伙伴,只有它们能帮我对付单调乏味、解除流放之苦。没有它们我活不下去。不过,它们也让我噩梦连连。我穿过亚洲的森林,逃脱了梵天①① 印度教主神,宇宙最高的永恒的实体或精神。的愤怒。毗瑟*.②② 印度教主神之一,守护神。恨我,湿婆③③ 印度教主神之一,破坏神。也在等着我。"

    "您非常了解德昆西。"福尔摩斯说。

    "终于来了一个有文化的人。"帕夏说,"是的,我有很多时间读书,我很喜欢德昆西。"他稍停片刻,然后说道:"一个法国哲学家,好像就是伟大的笛卡尔,曾断言,一个人应该去外国走走,但是要注意不要离开自己的祖国太长时间,以免回来后发现自己成了个陌生人。我和我的人民分开已经十二年了。我对他们的记忆、对我家人的记忆,都在日渐模糊,我敢肯定,已经没什么人还记得我了。当然,现在他们应该允许我回国。"

    这个人依然非常自豪,福尔摩斯听着他的述说,对他充满了同情,他说:"我帮不了您,我能告诉您的您都知道:您要求减刑,只有英国政府才能批准您的自由。"

    帕夏激动起来。"所有的要求都被地方官扣在手上。"他说,"我不能指望把我关到这里来的那些人的怜悯。但是您,亲爱的先生,却可以帮助我。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们可以互相帮助。"

    他直视着福尔摩斯的眼睛,说了一句话:"珍珠在我手上。"

    福尔摩斯极力想掩饰住内心的惊讶。帕夏的话还表明,他知道自己的任务和他的真实身份。这一切当然都是威尔斯利告诉他的。

    "我是被派来购买珍珠的,而不是来为释放一个囚犯讨价还价的。"福尔摩斯说。

    "我知道。我们也有自己的消息来源,以及获取消息的途径,尽管有时不太正当。我要说的是,那颗珍珠举世无双,如果您能释放我并让我安全到达埃及,那么我的人就会把那颗珍珠送到您手上作为回报。如果我们无法达成协议,我们就会跟别国政府商议,我们现在已经开始进行接触了。我的要求是,您把我的意图直接告诉派给您任务的那些人,再把他们的回答告诉我。当然,您完全可以把我们谈话的全部内容都告诉范西塔特或地方官戈登。"

    然后,他笑了一下,说:"我对您的这个要求可能导致终生监禁……或被处死。不管怎样,这颗珍珠最终会价高者得,那些钱则用来支持埃及的反英斗争。"

    福尔摩斯说他绝不怀疑帕夏说的这些话。他回到范西塔特那儿,把谈话内容都跟范西塔特报告了。听到帕夏要以珍珠来换回自己的自由,范西塔特的脸色都变了,但他同意把这个要求报告给伦敦。

    "然后我就收到了你的信。"麦克罗夫特打断了福尔摩斯,他一直闭着眼睛听着福尔摩斯的讲述,但是并没走一点神。

    "没错,我亲爱的麦克罗夫特。"福尔摩斯说,"就是在这样一个十分为难的关头,我要你通知殖民局秘书。我的信很短:东西找到了,急需最后确认;在阿拉伯帕夏的密探手上,帕夏要求释放,以此来交换。请当局跟帕夏协商,包括释放他的问题,如果有必要的话。"

    "内阁马上召集了一次紧急会议,"麦克罗夫特继续说,"有人告诉我,那次会议一直持续到深夜。关于是否释放帕夏,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大家争执不下,有人还说国会可能要求找出释放他的真正原因。格莱斯顿先生听了各种意见后,说了他自己的看法。他说,因为事先预计福尔摩斯必能完成任务,所以制造新王冠和为女王授冠的计划已经开始了,如果在这个紧要关头不能保证得到那颗珍珠的话,就太遗憾了。现在,珍珠在帕夏手里,福尔摩斯也相信这是真的。如果代价是还帕夏以自由身,那就给他吧。他已经被流放了十二年多了,这么久以后回到埃及,他根本不会威胁到英国在埃及的统治。报纸上可以报道说,帕夏上了年纪,健康状况恶化,首相大发慈悲,所以放了他,也不要大肆渲染,这就够了。这样的话,帕夏在埃及得到自由,可能比流放到锡兰更令人讨厌。有太多国外的敌对势力,这里没必要提及,都准备跟帕夏做这笔生意。与其让他逃跑不如放了他。很多内阁成员都说:'好哇!说得对!'格莱斯顿又补充道:'我们本来打算用来购买这颗珍珠的十万英镑就节省下来了,对我们的财政大臣来说可是获益匪浅啊。'"

    "因此,"麦克罗夫特继续说,"殖民局秘书马上来找我,还带着给歇洛克的回信。信上说,如果他认为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的话,他完全有权释放帕夏。"

    从剧院出来后,福尔摩斯回到他在切特街上的旅馆,等着格拉夏和麦克罗夫特的回复。后者先到了。范西塔特的一个勤务兵带来了伦敦的回信。内阁同意释放帕夏,但条件是:帕夏得慎重起誓,回到埃及后绝不参与任何公众活动。他只能是个普通人,一律不担任公职。在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一支军队的护送下,他可以尽快离开锡兰。一切已经安排就绪,不得有误,苏珊娜二世号轮船正停靠在亭可马里港,船长已经同意等待这位英国政府的特殊客人。福尔摩斯有权携带珍珠。在亚历山大,他把珍珠交给戈登将军,再由戈登将军把珍珠安全送回伦敦。福尔摩斯先生如果愿意从埃及直接返回英格兰,我们将提供返程途中的一切所需。在另一张字条上,范西塔特说帕夏已经同意了所有的条件,正在准备离开。福尔摩斯写了一封很短的回信,请范西塔特安排他们前往亭可马里。

    "我刚读完信,华生,就听到下面的街上一片混乱。聚集了一大群人,多半儿是泰米尔人,他们都站着,鸦雀无声。过了一会儿,人群后部的一些人开始向前移动。他们抬着竹担架,上面躺着两具尸体。当他们走到人群前面后,队伍就迅速地走过去,很快看不见了,只剩下空空的大街。就在这时,格拉夏回来了,告诉我那两个死人就是迪亚嘎玛和纳卢斯科,正是他们找到了那颗珍珠。他们在房间里被残忍地杀害了,悲痛的人群正抬着他们去海边,准备火葬。

    "好像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被害的。"格拉夏说,"几个小时前才找到尸体。他们都被人刺了一刀,还被严重毁容,看起来凶手似乎怒不可遏,可能是因为找不到那颗珍珠吧。如果真的是因为珍珠,那他们俩就死得太冤了,因为他们已经把珠子卖给了阿特金森兄弟,珠子早就不在他们手上了。至今还没有找到嫌疑犯。"

    "现在大家不在,我们可以趁机检查一下他们的房间。"福尔摩斯说,"也许,我们能有所发现。"

    格拉夏把福尔摩斯带到受害者的旅馆,那里的状况比他住的更糟糕。大厅里很昏暗,只有一个清洁工在角落里扫地,再没有别的人。福尔摩斯塞给他一把卢布,然后他就带着他们去了那个房间。房间在二楼,狭窄阴暗,四面是墙壁,连窗户也没有,除了两张床以外,一无所有。到处都有血迹,但是却没有什么搏斗的痕迹。死者所有的东西都被拿走了。满地都是脚印,死尸被发现后,进来太多的人,现场都被破坏了。

    "我们来得太晚了。除了触目所及,这儿已经找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福尔摩斯说。他转过身来,又塞给那个清洁工更多的卢布,问他看见了什么。清洁工说,前一天早晨,天刚亮,大约四点来钟,两个穿着阿拉伯衣服的人走进了旅馆。他看见了他们的脸:他们都是欧洲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们直接上了二楼,呆了几分钟,然后就下来飞快地跑了。在产珠季节里,旅馆有夜间交易,这一点也不奇怪,所以对这两个人的来去,他并没在意。直到尸体被发现后,他才想起这两个人来。情急之下,清洁工只记得那两人都很高大。随后他用一种充满恐惧的声音说,死人纳卢斯科的脸上全是爪痕。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0:03

"很明显,华生,我所一直担心的跟'马纳尔之月'相关的流血事件已经开始了。格拉夏和我回到我的住处。他还是坚持他的看法,在他们被害前,珍珠已经卖出去了,现在在亭可马里。我告诉他帕夏承认珍珠在他那儿。"

    "帕夏说的是真的,"他说,"因为珍珠现在的主人阿特金森兄弟就是他的密探,到这儿来花了两天时间买下了那颗珍珠。他带着珍珠离开时,迪亚嘎玛和纳卢斯科还活得好好的。但是,在珍珠卖出后,又是谁下手杀了那两个捞珍珠的人呢?您认为清洁工看到的那两个人就是凶手吗?"

    "我们还不敢确定。"福尔摩斯说,"到市场上去摸摸情况。然后跟我去亭可马里。"

    格拉夏走了,福尔摩斯直接去了剧场。他跟帕夏谈话,帕夏已经准备离开了,福尔摩斯告诉他,等范西塔特一安排好他们就即刻起程。

    从亭可马里到珍珠城不通火车,所以范西塔特安排了马匹和一小队军人护送。有时还得骑大象。在路上走了两天 ,比预想中的艰难得多。有好几次,为了避开罗摩四世的叛乱,他们都得绕个大弯,罗摩四世住在堪地以南的丛林里,落入他手的英国人无一幸免。有几次,他们亲眼看见了叛乱者,他们一身墨绿的服装,拿着来福枪,别着匕首。

    虽然危险重重,但他们还是抵达了目的地。福尔摩斯和帕夏直接去了阿特金森兄弟的商店,那家店叫雷珀丝迪阿金特。他们被领进一个大房间,在那儿等帕夏的密探阿不都·拉提夫。

    "留心这些门,"帕夏说,"珠宝商总是有很多不同的进出口。"

    房间里有六扇银色的门。正对着他们的那一扇门开了,阿不都·拉提夫进来了,他又高又瘦,跟帕夏不太一样。他向帕夏鞠了一躬,把一个小盒子放在他手里。帕夏把盒子打开,递给福尔摩斯。

    "这就是'马纳尔之月'。"他说,"对女王来说,合适极了。您随便怎么检测都可以。517谷重,真是一颗完美的珠子……"

    福尔摩斯想,真的非常漂亮,这是他所见过的最精美的魔鬼的诱饵。他戴上眼镜仔细端详了好一阵,然后把它放回盒子里。

    "的确如此。"他说。

    "您现在可以拿走它了。"帕夏说。

    福尔摩斯把盒子放进口袋里。他想,现在,第一项工作完成了。如果按照原计划,他和帕夏几小时后就要登上苏珊娜二世号起程前往埃及了,帕夏获得了自由,而他为女王得到了珍珠。

    福尔摩斯停下来,好像陷入了沉思。"当时,华生,就在那个紧要关头,除了照计划行事,我决定还要做点别的事。我打算陪帕夏上船,把他安置好后,我就返回亭可马里对付塞巴斯第安·莫兰。我会把珍珠交给船长,让他到埃及后转交给当局。这么多年了,我怎么能就此放过莫兰呢?我相信他就在亭可马里,我必须找到他。"

    最后几句话,福尔摩斯说得非常急切,因为莫兰正是让他在亚洲四处游荡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我也不必再去找他了。"他说。

    福尔摩斯接着说,亭可马里的市场离一个大海港并不远,亭可马里就因为那个海港而出名。他们来到港口,看见苏珊娜二世上的灯亮了,说明船已经准备好出发了。他们走上码头,帕夏转身对福尔摩斯说:"谢谢您的帮助,我亲爱的教授,不过恐怕我们要就此别过了。一切都安排好了,威尔斯利先生会随船替您照顾我,他会向政府当局说明一切。祝您今晚好远,我的朋友。"

    福尔摩斯一转身,看见以前护送他们的卫兵现在却用来福枪对准了他。另一个人,穿着一身墨绿的叛乱者的服装,突然从黑暗中出现了。那人示意帕夏继续走上码头,并对福尔摩斯说:"请跟上。国王正在等您。"

    福尔摩斯看着帕夏低身上了一只小船,那船飞快地驶向了苏珊娜。

    "几分钟后,华生,我被带到了一个叫污点的地方,周围全是士兵和他们的领导,那是一个悬崖,朝亭可马里以北的方向延伸出去,距海面大约三百英尺高。我亲爱的医生,就是在这儿,一个最美丽的地方,上演了本剧的最后一幕。"

    我注意到麦克罗夫特一下子从椅子上坐起来,显然他还没听福尔摩斯亲口讲过故事的结局。

    "我们走到悬崖顶上,看见了意料之外的事情。就像是某些大型公众活动,一些人坐成一行,中间一个老人,我猜他就是罗摩四世,锡兰人叛乱的领袖,他两侧有很多士兵。在他们面前,跪着两个人,手被反捆在背上,正是莫兰上校和弗兰瑞丝卡·范·瑞德。我一走近,莫兰就恶狠狠地盯着我。一个士兵走过来,一刀砍断了他手上的绳子。莫兰站了起来。弗兰瑞丝卡也被松了绑,因为她是女性,还给了她一个座。不过,大家跟她保持了一段距离,因为跟莫兰比起来,他们好像更怕她。

    然后,福尔摩斯说,国王罗摩四世站了起来,用母语发表了慷慨激昂的讲话。最后几句结束语他用了英语,说:"你们这些外国佬把我们的岛都给毁了。你们到处散播臭气。你们玷污了我们的土地。我活着就是要把你们这些瘟神从我的祖国赶尽杀绝。"

    国王停了一下,然后说道:"不过,让我们记住这个晚上。福尔摩斯先生,尊贵的客人,就让你亲爱的女王陛下的庆祝盛典从现在开始吧。请把珍珠拿出来。"

    福尔摩斯把盒子递过去。一个士兵从国王手中接过盒子,放到了两块黑石中间的地上。

    "你们两人将为珍珠而战--献出你们的生命。"国王说。"脱掉他们的衣服!戴上头罩!"他命令道。

    士兵脱掉了他们的上衣,莫兰狠毒地对福尔摩斯说:"我等待这一时刻已经等了很久了。自从莫里亚蒂在莱辛巴赫瀑布去了以后,时间对我来说就停滞了。他真伟大,我永远欠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教的。他是英国有史以来最聪明、最坚强、最悲惨的人。而你,这个魔鬼,杀死了这个伟大的天才。"

    "我表示忠心哀悼,老伙计,"福尔摩斯说,"不过你一定明白,我跟你的看法完全不同。别忘了,莫里亚蒂跟在我之后到了瀑布。如果他采取聪明一点的办法的话,他今天就还活着,即使是在伦敦蹲监狱。但我们现在应该关心关心眼前的事,不是吗?"

    我看着福尔摩斯,不敢相信他说的。他也瞥见了我,脸上浮现出了惊喜之色。

    "莫兰和我,"他说,"都被脱光了上衣,将要一决雌雄,来取悦叛军。现在,华生,我又一次跟一个决心要置我于死地的夙敌站在深渊的边缘,他就是那个曾把石头砸在我的头上、差点儿让我在莱辛巴赫瀑布送命的家伙。"

    福尔摩斯停下来点了一支烟。"你一定听说过古罗马时代的安达卢西亚角斗士吧?"他一边问,一边把火柴扔进烟灰缸。

    "不,没听说过。"我回答道。

    "是个很有趣的风俗。"麦克罗夫特突然插了一句,他费劲地抬起沉重的眼皮,"可能最初起源于古代印度人。角斗士的头上戴着头罩,什么也看不见。因此,他们打斗得更为精彩,当然也更加残酷,罗马观众看得也更开心。"

    "我从未想到我自己也会身处这样的险境。"福尔摩斯说,"我们开始决斗时,我突然非常感谢上帝,他让我累积了在黑夜中行走和生存的经验。戴上头罩后,我的耳朵、我的皮肤,还能发挥作用。我知道,虽然莫兰比我强壮得多,但他会发现我并不好对付。我的其他感官,已经得到了充分的锻炼,变得非常灵敏,完全可以弥补视觉上的缺陷。我能感觉到莫兰任何微小的动静。我能听到他的呼吸,以及他发出的细微的声音,能闻到他的气息和他的汗味。因为眼睛看不见,就没有了前后之分。我的全部感觉作用相等,照顾着四面八方。莫兰就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其实,我们决斗时,莫兰根本感觉不到我的方位。他听不到我的呼吸,因为我尽力压到最低。我的脚能感觉到他沉重脚步的震动,但他却感觉不到我的。我静静地等着他移动。我故意嘲笑他,以便让他知道我的位置。然后,他向我冲过来,我一闪而过,朝他腹部狠狠踢了一脚。他一下栽倒在地,疼得在地上打滚,晕了过去。我揭掉他头上的罩子,说:'来啊,亲爱的上校,给你一次更好的机会。'

    "尽管他疼痛难忍,但我还是听到他狂躁地站了起来,他动作灵巧,一下抓住了我的脚。我挣脱出来,但是,当我把腿抽出来时感到一阵巨痛。莫兰站起来冲向我,我避开了他,把他一脚绊在地上。我接着又是一记狠拳,击中了他的下巴。他呻吟着倒在地上,在我脚下痛苦地喘息着,再也动不了了。我这才把自己头上的罩子撕掉。我扶他坐起来,他又有了点力气。"

    "你这个混蛋。"他说。

    "行了,别这样,亲爱的伙计,谁也不是常胜将军。不幸的是,你输掉了一笔大赌注。"

    罗摩和他的人仍旧坐着不动。福尔摩斯冲向那颗珍珠,一把抓过来,就朝夜空中奋力地抛去,所有的人都只能看着,束手无策。一瞬间,它撞上了月亮的光芒,然后慢慢地落了下来,在落入悬崖下以前,就像颗星星似的闪闪发光。突然,弗兰瑞丝卡站了起来,一脸惊恐与贪婪的模样。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0:03

"不!"她大叫。就像一只巨大的鸟,福尔摩斯说,她腾空而起,几乎就是冲他飞过来的,她的手掌和手指都伸开来,她那锋利的爪子也完全张开了。

    福尔摩斯迅速闪到一旁,看着她直冲向悬崖。一时之间,那颗珍珠仿佛悬在她头顶的半空中,闪亮闪亮的,然后继续向崖底落了下去。弗兰瑞丝卡向前探出身子,她的指甲尖已经碰到了珍珠,当时,珍珠也好像要如她所愿地回来了一样。但是,正相反,她失去了平衡,只听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她跟着那颗白色的小珠子一起落入了万丈深渊。福尔摩斯往下一看,除了海浪拍打岸边礁石所发出的咆哮声以外,就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了。

    莫兰冲到崖边。除了一望无际的大海,他什么也看不见,他转过身对着福尔摩斯,一脸震惊与绝望。他那种挑衅与蔑视的神色不见了,突然撒腿朝丛林里跑去,立刻就消失了。罗摩随即派了几个人去找他。

    "这时,我才感到腿上疼痛难忍。"福尔摩斯说,"我走不动。我的左腿断了,只能膝盖着地。"

    然后,只听罗摩一声怒吼,他命令手下:"把他扔进海里。"四个人走上前来,他们举起福尔摩斯的四肢,站在悬崖边开始来回摇晃。这让他受伤的腿猛响了一下,接着,福尔摩斯就晕了过去。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后来我醒了,天还黑着。他们把我高高抛向空中,我被扔到了一处柔软的突出物上了,距悬崖顶大约十五英尺。我躺在那里,动弹不得,只听见身下大海的咆哮声。我能看见,在远处苏珊娜二世号上的灯光,已经起程前往埃及,正载着帕夏返回他的祖国。船消失在黑夜中,然后我听见了友好的声音。柔软的手托起我,把我拉回了悬崖。我听见了格拉夏轻柔的声音,然后又昏了过去。

    "第二天我醒来时,已经身在亭可马里了,有人告诉我这一切,因为我完全不记得我怎么到这儿来的,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了。我的头很疼,腿上也缠着厚厚的绷带动不了。格拉夏坐在窗边,打起盹来。从他第一眼见到我时起,他始终是站在我这边的。"

    福尔摩斯停了停,慢慢地喝了一口酒。他讲的经历如此惊险,我一时说不出话来。麦克罗夫特听故事时常常有些心不在焉,但他现在也似乎被弟弟的痛苦和出生入死的遭遇所打动了。

    "两个星期后我能行走了。万幸的是,我的腿只伤到了肌肉,康复所花的时间比我原来想的要短。我给范西塔特写了封信,说明一切。想要中途拦截苏珊娜号也是徒劳的,因为船长也是合谋者之一。不过,我临走前,范西塔特告诉我,船到亚丁湾时,帕夏逃跑了,在阿拉伯海岸遇到了一伙他的追随者。现在,据说他躲在哈德拉玛乌特的某个地方,计划返回埃及。威尔斯利也上了船。但是航行中,他也不见了,帕夏逃跑时,不清楚他是掉进了大海还是已经上了岸。直到几年后,我才有机会对付阿瑟·威尔斯利先生。至于帕夏,他的任何努力都无济于事。"

    此时,已经快下午五点了。福尔摩斯讲完了故事,传来了轰鸣的雷声,瓢泼大雨倾盆而下。不一会儿,雨停了,暑热消退,伦敦沐浴在傍晚的阳光里,清爽凉快多了。

    麦克罗夫特看了看表。"女王的庆典活动结束了,"他说,"那么,我们大家起立,恭送陛下回威斯敏斯特。"

    留在俱乐部里的几个怪人跟我们一起站了起来。全城的教堂都敲响了钟。随后,就像是有人指挥,全城的人都庄严地唱起了"上帝保佑女王",众人异口同声。甚至是迪奥金斯俱乐部那沉闷的房间里,也不例外。

    只有福尔摩斯一人,慢慢地站起来,一脸无动于衷的神情,下巴僵硬。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不唱。

    "没有新王冠给女王,华生。"音乐结束后麦克罗夫特说,"当然,也没有珍珠。但是,这一刻,陛下穿戴华丽,衣服上的刺绣是在印度由手工制作的。"

    我感谢他花时间给我讲述他在亭可马里事件中参与的那一部分。福尔摩斯轻轻地把他哥哥扶起来,并陪他走回房间。

    我们离开了俱乐部,街上的人已明显少了,福尔摩斯说想一个人走走,跟我约好八点在科文特花园见面,一起观看威尔第的《纳布科》。我同意了,然后,他迅速消失在人群之中。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0:04

贼市谋杀案

歇洛克·福尔摩斯处理过各种各样的犯罪案件,有的还是在地球上最偏远的一隅,这让他常常思索人的本性与犯罪的关系。跟所有真正的科学家一样,他坚信指导侦探学的规律--主要是那些观察和推理的规律--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因此,不论是在印度和伊斯兰教国家的曲折小巷里,还是在巴黎与伦敦宽阔的大街上,这些规律都是同等适用的。不同之处只是表面的现象,究其原因可以归结为由地域造成的偶然差异。

    "举个例子来说,"一天吃晚饭时,福尔摩斯说,"有一起发生在德里的谋杀案。当时满地都是红色污点,看起来好像是血迹,从现场一直延伸到几码以外。在伦敦,我们几乎完全可以断定这就是血迹,也只可能是血迹。不过,在德里,或是印度的其他地方,这可能是血迹,也可能是萎叶,那是一种带辣味的叶子,在印度很普通,人们在嘴里咀嚼,吐出叶汁,非常像血迹,让人想到流血的动物、人或是其他什么东西。这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你必须搞清楚自己是在什么地方。"

    我不得不同意这一点。"但是,犯罪的人呢,亲爱的福尔摩斯?印度或中国的罪犯,和我们英国的罪犯必然不同。难道我们不能谈论罪犯类型吗?"

    "我认为不能,华生。也许,对很多人来说,残忍和犯罪是他们的天性,但我个人认为不能这样来划分罪犯。没有什么罪犯类型,也没有罪犯家族。比如,冈瑟比的书讨论印度罪犯的社会等级和部族,纯粹是胡说八道。"

    听到他这么说,我大吃一惊,我一直认为,冈瑟比和斯里曼的书对逮捕次大陆的罪犯和犯罪团伙贡献很大。

    "那么,罗姆布拉索的书怎么样?"我反驳道,"他的观点是身体类型和犯罪密切相关,这已经无需证明了。他的理论让他成为欧洲顶尖的犯罪学家。"

    歇洛克·福尔摩斯对此嗤之以鼻,讽刺地说:"罗姆布拉索是个可怜的笨蛋。他关于犯罪男性和女性的书让我非常生气。他找到的例子都是那些关在意大利监狱里的穷人,都是些无辜的人,他们中很多是父亲,根本没犯罪,只是偷了一块面包去喂饥饿的孩子,那些母亲也是为了同样的目的而出卖自己的身体和灵魂。不,华生,如果我采用罗姆布拉索的方法,我抓到的将是无辜的人,也许只能抓到无辜。"

    我认为这些作者在法律方面还是颇有建树的,但福尔摩斯却持一副傲慢的蔑视态度,我非常生气,不过,我也很清楚,我对犯罪学著作的了解完全无法跟他一比高下。而且,我决定继续这场争论,也许能促使他再讲一个故事。

    "不过,在我们大英帝国的监狱里可没有这么多无辜的人。我在阿富汗的亲身经历让我得出这样的结论,当地人大都非常邪恶,我们如果要控制这些地区,就面临着巨大的教化任务。甚至受过教育的印度人也说,在社会下层存在大量的社会毒虫,这些人乔装打扮,绝大多数的罪行都是他们犯下的。"

    福尔摩斯开心地笑了。"很高明,华生,"他惊呼道,"即使是冈瑟比本人也无法表述得更好了。但我相信你绝对不相信这些鬼话。如果你想要我再讲一个东方的冒险故事,你就直接说嘛。"

    听到他这么说,我也大笑起来。"我本来就知道这样引导您不好。但是也许您可以给我举个更长点的例子,来证明您理论的普遍性,还有您刚才提到的特殊情况的本质。"

    "如果你的意思是,根据情况,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情况证据,华生,那么我们可说的就太多了。一个案子发生在英格兰、意大利、土耳其、日本,当地情况各异,发生的方式也就不同。而相似的是,侦探得了解情况。普遍性存在于观察者的眼里。你应该还记得那起我称作博斯库木山谷之谜的案子吧。"

    "我当然记得。表面上来看,没有人比年轻的麦卡锡更像是杀人凶手了。要不是您的介入,雷斯垂德可能已经毫不犹豫地把他送上绞刑架了。"

    "没错。在很多重大案件中--特别是谋杀案--经常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任何其他的直接证据。因此,只有研究间接证据即情况证据来找到答案。彻底改变看法,可以得到完全不同的结论。有罪的变成无辜的,无罪的却是凶手。"

    福尔摩斯停了停。"有一个案子,华生,"他一下子开始回忆起来,说,"可以用来说明我们讨论的主题,这是我在东方旅行时发生的,所以你不太熟悉。也许你愿意听听?"

    我们从桌边转移到我们喜爱的椅子上,福尔摩斯给我讲了下面这个发生在孟买贼市上的谋杀案。

    "你可能还记得,华生,前两天我跟你讲过亭可马里那件可怕的事情。"

    "当然记得。"

    "那以后不久,我离开了锡兰,踏上了前往孟买的漫漫征程,我真的打算回到英格兰。这一次我决定沿印度西海岸由南往北走,所以我的第一站就是那座美丽的印度城市特里凡得琅。在那儿,我结识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意大利贵族,洛伦佐·斯彼奈利伯爵。我们俩相见恨晚,我们目的地相同,所以斯彼奈利提议我们同行。我很快发现斯彼奈利对印度哲学很有研究,虽然我不像他那样热情澎湃,但我们的谈话还是非常愉快的,特别是在孤独的旅途中百无聊赖的时候。他没有同伴,就带着三个仆人,一个年轻人叫兰奇曼,既是厨子又是向导,另外还有两个挑夫,负责搬运斯彼奈利携带的大量书籍和文件。至于我自己,我对好心的伯爵说我叫威廉·瑞德福,是个律师,去孟买出差。

    "接下来的故事,华生,跟兰奇曼有关,我一眼就看出,他对伯爵忠心不贰。当斯彼奈利最后离开印度时,他简直无法接受。他大概二十岁左右,完全依靠他的主人。这个年轻人出身于一个叫乔吉的社会阶层,地位十分低贱,他出生的那个小村子是印度中部最穷的一个地区,叫布斯达,有人说那儿是次大陆最落后的地方之一。他从村子里跑出来,去了那格浦尔。斯彼奈利看见他在街上游荡,没饭吃,就让他做了自己的仆人。让斯彼奈利倍感欣慰的是,他很诚实、聪明,干活也勤快。在旅途中他也帮了我大忙。"

    福尔摩斯继续说,他们到达孟买后,斯彼奈利给了兰奇曼一大笔钱,让他把妻子接来,在贼市边上盖间小屋,那里是孟买最大的跳蚤市场。兰奇曼没有别的收入,斯彼奈利还关心他的生活问题,又留了一笔钱给福尔摩斯,大约有五百印度卢比,请福尔摩斯离开孟买前去看看兰奇曼,并把这份礼物送给他,福尔摩斯答应了。

    但是,斯彼奈利走了好几个星期之后,福尔摩斯才抽出空来去找兰奇曼。一件小案子难住了印度警方,于是福尔摩斯出手相助,直到案子破了以后,他才有时间去找那个年轻人。斯彼奈利给福尔摩斯画了一张地图,因此福尔摩斯找到了贼市,兰奇曼那间不大的土坯房就在其中。

    福尔摩斯走到那儿,只见到了兰奇曼的妻子,他们以前见过一次。不过,她一看见福尔摩斯,就放声痛哭起来,开始用蹩脚的印度语讲起她那可怜的兰奇曼的遭遇。

    前一天晚上,她说,兰奇曼跟她去看望一些好朋友。朋友招待他们大吃一顿,所以回来后,他们觉得不必做饭,就坐在小院子里聊天,后来就上床睡觉了。兰奇曼心情不太好,因为那天下午他跟租住他们另一个房间的人吵了一架,所以她尽力哄他忘掉烦恼,但没有用。有一只蜘蛛爬在旁边的一把椅子腿上,她指着那只蜘蛛说:

    "你们村子里把这种小动物叫什么?"

    "我不知道。"兰奇曼说。他生气地拾起旁边的一只鞋,朝那蜘蛛砸去。

    "别杀它,不要。"她大声叫起来。但是兰奇曼没听她的哀求,把那只无助的蜘蛛打死了。

    "安息吧。"他嘲弄地说。

    她对丈夫的做法很生气,转身要走进房间去。这时,从房客的房间里传出了声音。

    "嘘……听。"兰奇曼说,"房间里还有一个人。"兰奇曼更生气了,但她让他冷静下来,他们俩就回房睡觉了。

    因为缺钱,夫妻俩把一个房间租给了一个从外国回来的退休老兵,他们刚才就是听见他跟另外一个什么人在低声说话。她妻子说,那天下午,兰奇曼在街上就是和他吵了起来,因为这个老兵对她提出了无理要求。当时很多人都在场。兰奇曼怒不可遏,威胁说要杀了这个老兵,但被邻居们劝止了。

    深夜,她继续说,他们已经睡了,突然从老兵的房间里传来"咚"的一声巨响,把他们吵醒了,兰奇曼翻身下床,推醒了妻子。他从套中拔出刀,点燃一支蜡烛,夫妻俩就来到了走廊上。他们听见从老兵的房间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喘气声。惊魂未定的他们推开了门,看见老兵倒在血泊中,脖子被人割断了。一个装满钱的盒子打开了,被人扔到了地上。刚才吵醒他们的声音很可能就是这个盒子掉到地上的声音。看见弄出了声响,凶手飞快地逃跑了。窗户开着,说明他是从窗户逃跑的。兰奇曼想帮帮那个垂死的人,他撑起他的头,给他喝水,但是无济于事,那老兵当场断了气。

    兰奇曼要妻子去叫警察,他去告诉头人。她说,她盯着死人看了一会儿,又看见丈夫身上也沾上了血迹。她朝警察局走去,并转身看着丈夫朝头人的房子走去,很快就消失在黑夜中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在牢房外面看见他。"她说,"我后来才从他口中得知了他的遭遇。"他后来告诉她,那天晚上天很黑,开始他走得很慢,脑子里琢磨着白天发生的事。这个无赖,企图非礼他妻子,现在死了,他忍不住感到很痛快。但是,看到一个人在自己面前死去,他的愤怒又大多变成了怜悯,他走着走着,忘掉了自己所有的痛苦。

    突然,他脑子冒出了一个念头,这让他感到一阵惊慌:要是他,兰奇曼,被指控为杀人凶手怎么办?他不是曾威胁说要杀了这个人吗?当时有很多人在场。他吓得直冒冷汗,开始跑向头人的房子,但是当他跑到了,却没有进去,他转身又走了。他惊慌失措,在黑夜里狂奔,忘了一切,当然也忘了他的妻子。

    回忆起丈夫的话,她抽泣起来,福尔摩斯安慰她说他会尽力帮忙的。这让她又冷静下来。她说,警察发现兰奇曼没跑多远,他躲在一个朋友家里瑟瑟发抖,那个朋友恳求他去自首。他企图逃跑,这让警察相信他就是凶手。他妻子为他辩解,但谁都知道为了保护丈夫,妻子可以不顾一切。因此,兰奇曼被抓了起来,被控有罪。现在,他被关在孟买监狱的一间单人牢房里,等着印度司法部门的宣判。她获准探监,但她不知道以后会怎样。

    兰奇曼的妻子轻声哭诉着,但说到最后,就控制不住了,福尔摩斯也无能为力。他马上去当地警察局找兰奇曼。他很快被带到警长办公室,警长叫普希卡·山姆希尔,已经上了年纪,但是经验丰富。警长说,他认为整件案子是个不幸,但是情况一目了然。间接证据无可置疑。这个案子有一个证人,他说,那个人那天晚上路过他们的房子,听见兰奇曼的妻子大叫道:"别杀他!"然后兰奇曼又生气地说:"安息吧。"兰奇曼衬衫上有血迹,他的刀也从套子里拔了出来,更重要的是,他有杀人动机:兰奇曼当天曾公开威胁要杀掉他的房客。老兵的钱盒并没被拿走。因此,这不是一起抢劫杀人案。不,警长说,我们别再浪费时间和伯爵的钱了。兰奇曼有罪。

    "没什么好说的,我的朋友。"警长山姆希尔说,"这是一起不幸的愤怒杀人案。"

    "也许吧。"福尔摩斯说,"我跟这个年轻人一起从特里凡得琅来到这里,很了解他。我不相信人是他杀的。"

    福尔摩斯请求允许他去见兰奇曼,马上得到了应允。由于手段残忍,兰奇曼被单独关在孟买中心监狱的一个糟糕透顶的小牢房里。他看见福尔摩斯,喜不自胜,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己被释放了。福尔摩斯不得不马上告诉他自己会帮他,但他不知道能否成功。

    "您怎么看我的案子,老爷?我没杀人。相信我,相信我的妻子。是别人进了那个房间。从窗户进来的。"

    "那你为什么要跑呢?"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0:05

"我突然很害怕,老爷。我没了主意。我跑啊,跑啊。然后我发现自己无处可去。所以我去找我的朋友,他叫来了警察。就是这样。"

    接着,福尔摩斯要兰奇曼把他记得的每一件事都讲给他听,从他遇见那个老兵到他从杀人现场跑出来。他讲的情节跟他妻子说的基本差不多。福尔摩斯要他努力回想一下从老兵屋里传出来的说话声,但他想不起来了。老兵断气前什么也没来得及说。

    "在旅途中,我已经充分了解了兰奇曼,"福尔摩斯继续说,"我相信他是无辜的。现在我得设法证实他没有杀人。这可不容易。情况证据确凿无疑。怎样才能撕破这张表面情况的大网并揭露真相呢?"

    福尔摩斯安慰兰奇曼,对他说自己会竭尽全力为他洗脱罪名。他直接返回兰奇曼的家检查现场。这个时候,福尔摩斯当然不可能检查到当时的现场,警方已经彻底搜查过了。尽管如此,福尔摩斯还是开始了工作,仔细检查地面和少得可怜的几样家具,一张吊床,还有其他几件东西。窗户还开着,那人在匆忙间就是从这儿逃走的。凶手听见兰奇曼和他妻子走了过来,飞快地越窗而逃。窗框和窗台上好像留下了类似于手印和脚印的污迹。但是如何证明这些都是别人而不是兰奇曼的呢?

    福尔摩斯很快意识到,他那观察和推理的方法还严重地依赖于另一组假设,那不仅跟罪犯和警察有关,还跟社会本身有关。

    "在伦敦,我们的观察和推理,"他说,"是建立在伦敦人通常的想法和做法的基础之上的。这组假设适用于欧洲人,但我在东方的经历却与此大相径庭。现在,我是在孟买,而且还是处于社会下层,我得马上换一种方式来思考。我的问题还是一样。那个被害的老兵是谁?他从哪儿来?是谁杀了他?出于何种动机?但是,当我扫视着满是灰尘的房间时,完全找不到答案。如果那些问题跟我在家问的一模一样,答案会不同吗?"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开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我立即意识到,在这个案子里,检查最微小的细节,仔细回想兰奇曼和他妻子证词里的每一句话,审视每一个证据,最后都会得到另一个假设,可以解释证据,故事就完全不同了。在犯罪现场我重新开始了努力。如果我检查房间足够仔细而巧妙的话,一定能发现有价值的东西。最后,在床底下,我看见了两小块微红色的泥土,还挺软和的。我看到了希望,因为我注意到,在床头沾着一块同样的泥土,一定是什么人的脚蹭上去的,可能是死者,也可能是杀死他的人。我又检查了一遍窗台,让我高兴的是,我发现了同一种泥土的微小痕迹。我希望这不是城市这一带的泥土,把它们小心地装进一个小信封里。我检查了房间的其他地方,还有所有的鞋。房间里并没有红土,鞋子上也没有。我还找到一条线索,证明兰奇曼妻子所言非虚,但还不足以改变什么: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一只拖鞋鞋底上有一只死蜘蛛的尸体,已经被踩瘪了。"

    福尔摩斯还是不太清楚,只知道那种红土一定是凶手鞋上的。他马上回到警察局,又跟警长山姆希尔谈了一次。福尔摩斯对他说希望验尸,检查检查死者的衣服以及别的东西。福尔摩斯已经帮助警察局破了很多案子,所以警长没有反对。他本人已经做出了结论,所以没有兴趣去寻找证据来证明兰奇曼无罪。

    首先,福尔摩斯验了尸。他运气不错,因为几个小时后,尸体就要被送到火葬场去,跟孟买很多无名的尸体一起被大火烧掉。福尔摩斯先检验了伤口,断定那是用一把长而锋利的刀大力砍断了脖子上的主动脉所造成的。除了脚,老兵依然穿戴整齐,脚上没有泥土。他的鞋已经被脱掉了,卫兵告诉福尔摩斯鞋被偷走了。福尔摩斯没有发现别的伤口。但是,这个老兵却浑身肌肉、强壮结实。到处都有迹象表明,他死前经历了一场激烈的徒手搏斗。他肩部和腹部都有一些很明显的伤疤,是由更严重的伤口留下的,为此,他一定经历了一段很长时间的无法动弹的恢复期。他面容丑陋,表情冷酷,这说明他这一生好狠斗勇,最后也死于暴力。他的头发灰白却很坚硬,在左脸颊上还有一些小伤疤。即使是死了,从他的嘴唇上仍能看出他的残酷。他既不是廓尔喀人也不是锡克教徒,很有可能是马拉他人,那是印度最好战的一个部族。

    接着,福尔摩斯又检查了他的口袋,发现了两件有意思的东西。第一件是一截轮船票,上面有他的名字,叫威克兰·森,还有起程地点:亚丁港。很明显,这个老兵曾在累范特居住,最近才坐船来到孟买。另一件东西是一份文件,部分用法语、部分用阿拉伯语写成。但被血浸湿了,好像是在近东跟什么雇主签定的参军合同。这个人大概这辈子就当过雇佣兵。

    "我正准备离开时,从他夹克里掉出来一样东西,这个东西,华生,才是真正幸运的发现:那是一只坏了的银耳环,样式很独特,镶着一小块天青石。我看那不像是印度的东西。"

    然后,福尔摩斯要求看看那个钱盒,那是个木头盒子,里面装着很多印度卢比。除了盒子和那些钞票,没有其他线索。非常有意思的是那些钞票都相当旧了,一个刚来的人从银行换来的钱,一般都是比较新的票子。一些钱也沾上了血迹。福尔摩斯费劲地数了数,大票子不多,基本都是小面额的。一共是一万卢比,对一个士兵来说,这可是一大笔钱,比他能挣到的薪水要高得多。福尔摩斯更好奇了。这个老兵是怎样得到这些钱的呢?付的是哪种纸币?不太可能是印度卢比。不对,盒子里的钱远远超出了一个士兵的薪金,他应该还有一个收入来源。是什么呢?是他偷的吗?如果是,是偷谁的呢?

    福尔摩斯仔细端详着盒子,寻找线索。就是一个普通的孟买盒子,有各种不同的用途。在一些小铺子里就能找到,通常放在商人的坐处旁边。这个盒子上有一把小锁,但是钥匙却找不到了。

    "盒子就是这样,华生。我没有更多的线索。一小块泥土、一只坏了的耳环、一个装有一万卢布的木头盒子、一张说明这个士兵来自亚丁港的船票,还有一张用法语和阿拉伯语写的文件,被血迹浸过,所以我看不完全。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事后我才知道,当时我掌握的线索足以破案了,至少,我已经能找到罪犯作案的方式了。在这儿,我想要强调紧接着的下一步是:脑子里必须用一根线把各种疑团串起来。我们要做的是把发生的事情画成一幅图,或者一组图。必须对事件进行译解,重温一遍,就像一个历史学家破译历史之谜一样。"

    然后,福尔摩斯决定把这个案子暂时放在一边,他去了运动场,进行了一阵剧烈运动,之后,找了一个手艺高超的孟买按摩师来了一番印度式按摩。最后,他穿好衣服,坐在阳台上,喝了一口浓浓的印度茶,里面加了很多糖、香料和纯水牛牛奶。

    "这时,这个遇害老兵的故事以一种全新的形式浮现在我

    的脑海里。"福尔摩斯接着说,"速度如此之快,我仿佛都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些贫乏的证据,立刻就真相大白了一样。现在,我要跟你讲讲我是怎么一步一步想明白的。

    "首先是这个遇害的老兵本人。他受过军队训练,具有作战经验,我估计,大概二十年前,他作为一名英国军队招募的新兵被派往海外。任务结束后,他离开了女王陛下的军队,也可能被解散了。然后,他又当上了雇佣军,为法国作战,我想,他应该在北非参加过多次战役。现在,多年征战的他满身伤疤,于是决定退伍回家,干点儿太平事。两天前,他搭乘一艘运输船来到孟买,到码头逛一圈我就能找出那艘船。踏上印度的土地,他决定就近找个住处。几经打听,他意外地来到了我们兰奇曼的房子。兰奇曼的妻子把一个房间租给了他,老兵却又想非礼她,正在这时,兰奇曼回家来了。他听见妻子的叫喊,接着就是一场激烈的争吵。兰奇曼威胁说要杀死老兵,但围观的人群及时制止了他们,最终没有动手。老兵认为自己已经付了钱,所以坚持当晚要住下来,第二天早上再走。兰奇曼也只得同意,老兵把行李放在房间里就出去了,直到傍晚才回来,他前脚到,兰奇曼跟妻子后脚就也从朋友家回来了。

    "有一点我很清楚,那天下午那个老兵一定去某个地方跟杀他的那个人见过面了。问题是,在哪儿呢?这个问题,华生,一想就明白。一个饱尝艰辛的雇佣兵,出生入死多年,坐了几个星期的船终于到达了孟买。他最想去的地方是哪儿?

    "轻轻松松就能猜到这个问题的答案,这个老兵首先去的就是最近的妓院和鸦片烟馆,在孟买这样的城市,也许只有这种地方能让他找到安慰与乐趣。他去了,先喝了个酩酊大醉,然后找了一个在那儿出卖肉体的女人。他身上没钱,但他拿出一副从国外带来的廉价耳环送给她。从没有客人这样做过。那女人被他的亲切打动了,对他说自己想从良过正常人的生活。她说她存了些钱。老兵提议两人一起过。她就回去收拾可怜的几件家当,她回来前老兵偷走了她的存钱盒。她跟踪他一直到了兰奇曼的家里,趁他睡着了就一刀结果了他。在他最后的挣扎时刻,奋力从女人耳朵上拽下了一只耳环,耳环掉在他军服的褶子里了。钱盒掉在地上。兰奇曼和妻子被吵醒了,冲进房间。那女人夺路而逃,慌乱间没来得及带走钱盒。剩下的故事就不用讲了。

    "我必须承认,华生,回想起来,这个故事有点异想天开。不过,我别无他法,只能顺着我自己编造的离奇情节往下走。在运动场享受完以后,我去了城里的妓院区。我从距离兰奇曼家不远的地区开始,首先去了位于正街上的几家。我跟他们打听是否有个长得像威克兰·森的家伙曾经来过。他们都大笑起来,回答说来这儿的人都长这样。从我的描述中没人认出威克兰。"

    当他走到小水沟旁,福尔摩斯看见了一些东西最终让他破了案:在一家妓院前面有两个人在挖地,做什么用他并不知道。他走上前去,才发现他们挖出来一大堆红土,跟他在老兵房间里找到的那种一模一样。他可能已经找到了目标。他走上狭窄的楼梯,进了一个房间,里面装饰着俗气的天鹅绒。一个女人做在一张小桌旁。他对她说想看看姑娘们。于是,她就把妓院里的几个可怜的姑娘叫出来,一一让福尔摩斯过目。这些姑娘身着艳丽的沙丽,在他面前搔首弄姿,个个笑容满面,她们的脸都是面粉糊的颜色,眼睛里充满了痛苦和怨恨。福尔摩斯把她们仔细看了一遍,想找一个耳朵受了伤的,但没找到。他挥手让她们都下去了。

    "怎么了?这些是我最好的姑娘,您都看不上。"坐在桌边的那个女人说。

    福尔摩斯觉得这个老鸨极其令人反感,身体肥胖,一头橘色头发实在恶心,脸上覆盖着厚厚的粉,穿着一件红色天鹅绒长袍,脖子上戴着一根粗大的项链,全是假的孟买珍珠。

    "我想找那个耳朵受伤的。"福尔摩斯回答她说。

    她皱起了眉头,犹豫了一下。"今天她不在这儿。今天她休息。"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0:05

"我会付一大笔钱。"福尔摩斯说。

    "很好。我这就去叫她来。等着。"

    福尔摩斯等了几分钟。那间房子里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熏的香和廉价香水的味道让他直想吐。

    那个老鸨回来,带来一个相当年轻的姑娘,她没穿职业服装,而是穿着普通的沙丽。她脸上没擦粉。不过,她的右耳裹着胶布,另一只耳朵上的耳环跟福尔摩斯发现的那只样式一致。幸运之神让他很快找到了结局。

    福尔摩斯伸出手,把那只耳环的残片递给她。她大吃一惊,害怕起来。她示意福尔摩斯跟她走,他们去了她的房间。老鸨看着福尔摩斯咯咯地笑。

    "那我就开门见山了,小姐,"福尔摩斯用印度语说,"我已经查到,你昨晚残忍地杀害了一个叫威克兰·森的家伙。至于你为什么这样干,现在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因为我的一个年轻朋友被冤枉,替你背了黑锅。我得帮他洗清罪名。所以我要你跟我一起去一趟警察局。"

    她站在那儿,一语不发,一动不动,福尔摩斯觉得仿佛过了很长时间。然后,她轻轻地说:"您是对的。我的确杀了威克兰·森,但我为什么杀他,对您和警察来说都很重要。我跟您去以前,我希望您能听听。"

    福尔摩斯在角落里的一把椅子上坐下来。她转过身,说:"我在这个房间已经住了十一年了,也干了十一年。我十三岁的时候就被带到这儿来了。"

    她开始讲自己的故事。福尔摩斯很快发现,虽然自己靠着想象出来的故事找到了凶手,但却跟真相相去甚远。

    "我出生在南边的一个小村子里。"她说,"父母是农民,家里很穷,总是饿肚子。我妈妈生了五个孩子,生下我之后,她就死了。我父亲尽力抚养我们长大。有一天,他对我说我要去当一名神庙舞女,这是很光荣的事。我将成为湿婆神的妻子。我感到很自豪,因为我完全不知道'神庙舞女'意味着什么,但能嫁给神,我觉得非常幸福。几天后,我穿上美丽的衣服,被人带到寺庙,僧人们进行了祈祷,给我施了涂油礼。我在那儿呆了几天。然后我父亲就把我带走了,对我说我得进城去。我的表叔,也就是他的表兄弟,会来接我。我还是干神庙舞女的活儿。我会吃饱喝足,还能挣大钱。我会过上好日子。

    "一天,我父亲的表兄来把我接走了。我们离开时,我伤心地哭了,但是我父亲跟我的兄弟们都充耳不闻。他们都走开了。我跟着表叔坐火车来到孟买。一到孟买,他就把我带到这儿来了,把我卖给您刚才在楼下见过的那个女人。很快他们就教会我干这种事,我成了个见不得光的女人。从那以后我就一直呆在这儿,我终于明白了神庙舞女是什么意思。

    "这么久以来,我从未见过我的家人。我父亲来过几次,但他只是来把我的钱都拿走。我表叔当了兵,他出去打仗了,我想,他再也没回来。

    "两天前,来了一个男人。我不认识他,但他点了我。很多人来这儿,他们认识我,所以他叫得出我的名字,我一点儿都不奇怪。他喝醉了,还想抽鸦片。起先他对我很好:送给我一副耳环,我戴上了。他夸我长得漂亮,还温柔地抚摸我的脸。突然,他性情大变,他抓住我,想强行搂抱我。我没有反抗,他做完后,扔给我一些钱。他大笑起来。然后他告诉我:他就是我父亲的表兄,就是把我带到这儿来的那个表叔。他是来要钱的。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告诉他我什么也没有。但是他翻遍了这间屋子,找到了我多年来藏下来的钱,那是我准备赎身的钱。他把钱都拿走了。我跟着他,但我们到了他住的地方时,他威胁要杀死我,把我推了出来。我绝望地回到这里,决心报复。天一黑我就去了他的住处。他的窗户没关,我看见他睡得正酣。酒和鸦片让他不省人事。我从窗户爬进去。他一定是听见了什么,因为在睡梦中他嘀咕了几声。我害怕他醒过来,所以一个箭步冲上去,使出浑身的力气割断了他的喉咙。他断气前挣扎着睁开眼看见是我。鲜血从他的脖子喷到床上。他试图抓住我,我一把推开了他。但他的手抓住了我的耳朵,还拽下来一只耳环,疼得我差点叫出声来。我想夺过我的钱盒,但钱盒摔到了地上。我听见有人来了,没来得及捡起钱盒就跳窗户跑了。出来后,我对那些钱就无所谓了。这个人终于死了,自从我离开出生的小村子以来,这是我最大的快乐。现在您已经知道事情的经过了,我也不怕跟您去警察局。"

    福尔摩斯又从椅子上站起来来回踱步。"关于故事的基本情节,华生,我完全估计错了。我只是想到了证据间一种可能的联系,是一个善良的人告诉了我真相。"

    那女人一说完,福尔摩斯就决定采取行动。他叫那个女人呆在房间里等他回来。她同意了。然后福尔摩斯直接去了警察局,又找到警长普希卡·山姆希尔,他负责兰奇曼这件案子。福尔摩斯告诉他刚刚听到了事情的经过,非常紧急。警长认真地听福尔摩斯道出了真相。

    "瑞德福先生,"山姆希尔说,"我知道您根本不相信年轻的兰奇曼有罪,还找到了足够的证据,这样的话,您的说法我一经核实就会放了他。我是个老警察,我必须亲自出马。至于您说的那个年轻姑娘,我一定会秉公办理。有些案子,"他笑着说,"不论我们多老了,警察都不能意气用事。"

    警长跟福尔摩斯握了握手,请他把那个钱盒还给那姑娘。福尔摩斯照做了。他离开孟买前得知,那个姑娘离开孟买避难,不再回来。兰奇曼和妻子团聚,福尔摩斯不时地得到他们的消息,自从这件事后,他们的生活一直过得平静而幸福。

    我的朋友靠在椅子上,朝我这个方向看了一阵,但并没看我。

    "因此,我亲爱的医生,"他说,"对情况有各种不同的解释:警长的、兰奇曼的和我的。最后,还有真相。或者说,我们也能这么想。"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0:06

杰萨梅尔之谜

我以前已经好几次提醒过读者,1894年歇洛克·福尔摩斯刚返回英格兰的头几个月里,他患有严重的精神忧郁症。不过,随着破案机会的增多,这种抑郁也逐渐减弱了。从1895年的诺伍德一案开始,一直到世纪末,福尔摩斯都没闲着。因此,我用不着设法让他情绪高昂,但听他讲东方历险记的机会也少得可怜。一般我只能听到只言片语,有时是一些古怪的片段,无法串联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这个故事也是我把一些断断续续的奇怪片段组合而成的,花了很长时间。这是福尔摩斯在1895年到1896年间给我讲述的冒险经历,我把它们编辑成一个连续的故事。在那期间,福尔摩斯经常到欧洲大陆去,他已经声名广播,很多国王和国家元首也请他去破案,甚至还有罗马教会。在那桩臭名远扬的布索尼女儿一案之后,有一个短暂的间歇,他才把这个故事的最后一部分讲给我听,我也才能把这个故事理出了条理。

    福尔摩斯在东方各地游历了将近三年后,才踏上归途。他计划最后从德里向西,经过拉贾斯坦和信德,到达卡拉奇,在那儿搭乘一艘货船驶向地中海。

    在德里,他遇到一个法国人,叫路易·伯努瓦·德·布瓦涅,他和同伴一起去拉贾斯坦旅行,他有个仆人叫希瓦,是个印度小伙子,还有一个年轻的瑞士画家,一开始只知道他名字叫肖姆伯格。福尔摩斯觉得大家情趣相投,他提议同行,自己仍化名为罗杰·兰登-史密斯。伯努瓦非常高兴地同意了,他已经安排好了要穿越沙漠,再加一个人会更有意思。他在之前的旅行中有一点超支了,所以也很乐意这一次有人与他分担费用;他觉得一路上再多一个旅伴并没什么不同。

    伯努瓦准备了各种线路,包括了拉贾斯坦的主要城市--节布尔、乌代布尔和焦特布尔--还有一些不太有名的城市,比如说杰萨梅尔,那是沙漠以西很远的一座城市。很少有欧洲人踏足,故事中所描绘的美景吸引着伯努瓦,于是他把那里也列入了这次长途旅行的目的地名单。福尔摩斯在去卡拉奇南部之前,也想在那儿停留片刻。他完全没想到,到那儿去会把他卷入一系列事件之中,无限期地推迟了他的返乡之行。

    "我们准备好后就马上出发了,华生。"福尔摩斯开始讲述了,"在尼萨目丁,就在德里旧城之外,我们雇了挑夫搬运行李,又雇了熟悉沙漠的向导。我们将骑马前往焦特布尔。到达后,改骑骆驼继续剩下的旅途,因为据我们的向导说,从焦特布尔再向前走,是一片会移动的沙丘。我们一起到达信德的海得拉巴城,然后我跟他们分开,他们向北前往拉合尔,我向南去卡拉奇,在那儿坐第一艘轮船回欧洲。"

    说到这儿,我打断了我的朋友。

    "当然,福尔摩斯,绝不止这些。我很难相信您只是这么简单地跟这两个人同行。"

    福尔摩斯露齿而笑。

    "我发现,你对我话语的洞察力加强了。你说得没错,华生。一个人走并不困难,我宁可一个人。除了一位叫斯彼奈利的意大利伯爵,无论是在公海上还是在山区,我都很少能遇到聊得投机的旅伴。但这一次,他们所说的跟我的观察有很大出入,这立即引起了我的兴趣。有两个欧洲人在印度旅行,一个是画家,另一个是作家,他说自己是个日记作家。照他们自己的说法,故事平淡无奇。在马赛,他们偶然坐上了同一艘开往孟买的轮船,就这样认识了。他们觉得彼此很合得来,就决定同行,并合写一本游记,那种书现在总是装点着英国中产阶级的书架。"

    表面看来,福尔摩斯说,一切合情合理。他们举止文雅,跟那个印度小伙子的关系也相当不错。两人的穿着打扮也很得体,英语说得还可以,确实也做他们说的那些事。那个年轻的画家肖姆伯格,每天早上选择不同的地点,搭起画架,直到中午才回来。另一个,叫做伯努瓦的,黎明即起,出发前一直写作。

    "外行就只能看到这些,华生。但对一个不仅是看而且还看得非常仔细的人来说,远不止于此。在这儿,亲爱的医生,我要说的是,我看到了很多跟他们自己所说的不相符之处。他们的话是有意要误导我,尽管我至今没有证据,但我预感到,在他们无辜的外表下面隐藏着险恶的目的。"

    福尔摩斯估计肖姆伯格二十出头。他中等身材,长得很瘦,可以说是骨瘦如柴,头发剪得很短,身体却很结实。他走路腿有点瘸,这是福尔摩斯看到的他惟一的身体缺陷。他认为这是某次受伤致瘸的,后来他又发现了一道新的枪伤留下的疤痕,证明了这一点。他的眼睛是蓝色的,但他尽量避免与人对视,仿佛想隐藏什么。

    伯努瓦年纪大得多,四十多岁,不是那么瘦,但高一些,差不多跟福尔摩斯一样高。他的手上有深深的伤疤,脖子上那条很长。他英语说得相当标准,只是不时冒出些法国口音,他也尽力克服,但福尔摩斯觉得他虽然看似平静,但其实是在掩饰一种极度的不安,任何时候都可能爆发。

    "两个人都很强壮,他们的脸因长期的风吹日晒而显得粗糙、坚硬。"福尔摩斯说,"看来他们一定当过兵。他们的手掌宽大有力,也说明曾干过重体力活。他们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个画家或作家。所以,华生,从我第一次听到他们的故事开始,我就知道他们撒了谎。"

    开始的几天,福尔摩斯继续说,他们的旅途平静无事。第一天他们到达帕拉特普尔城外,第二天又前进到安泊,在王宫里过了夜。翌日早晨,他们在蓝姆巴克迎接了节布尔的王公。他非常有礼貌,受过英式教育,乐善好施,他们后来觐见的君主也都是这样。王公邀请他们留下,多久都行,但几天后他们就向王公辞行,继续向南前往乌代布尔,在构达和布恩迪地区停留过,参观了传说中的木城东克。

    "在东克,我第一次感觉到我的旅伴有了些新的问题。我必须说,尽管身边风景如画,但我已经觉得有点无聊了。我们离开德里已经六天了,跟世界失去了联系,在烈日骄阳下走了整整一天,真是又饿又累。天快黑时,东克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我们在城外支起了帐篷。趁仆人们准备晚饭之机,我们走进城去,离我们扎营的地方大约有半英里的路。"

    走到这里,福尔摩斯和他的旅伴们已经习惯了很多人向他们招揽生意,主要是城里的商贩雇来的小男孩,他们围住一个人,希望把他引到某个贪婪而肮脏的店主手上。但是在东克,他们预想中的一幕并没有出现,他们进城后,几乎没引起什么人的注意。城里很安静,街道上空无一人,直到他们看见了大清真寺的门才意识到,这时正是晚祷告时间,所有的人都面朝麦加跪着。

    "东克跟拉杰普塔纳的其他地区不同,"福尔摩斯说,"这里信仰伊斯兰教,好战的印度教统治着这一大片沙漠,只有这里除外。拉杰普的很多城市都是用大理石或石头砌成的,这里却完全是木制结构,雕刻着精美的装饰图案,涂上了绿色、金色、红色,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颜色。"

    他们站在那儿欣赏宫殿的时候,肖姆伯格一个人走了。他说他想一个人在城里逛逛,画个素描,然后自己回到营地。伯努瓦和福尔摩斯在一条街道的拱廊下坐了几分钟,欣赏着海市蜃楼的美景。然后他们开始慢慢往回向主要的城门走去。在离清真寺不远处,福尔摩斯惊讶地看见肖姆伯格正偷偷地走进一栋小房子里去。他没跟伯努瓦说,因为他觉得说也没用。迎着落日,他们回到营地,简单地吃了点晚饭,马上就睡下了。

    将近午夜,福尔摩斯被黑暗中传来的一些声音吵醒了。伯努瓦和肖姆伯格正坐在一小堆篝火旁,尽量压低声音在窃窃私语。

    "我们得干掉他。"肖姆伯格说,"我们本来就不应该让他跟着我们。这是个天大的错误,我告诉你。他让我有点不自在。方朵姆上尉得知我们中间有个外人也很不安,这是他的人今晚告诉我的。他们已经着手调查此人的来历。如果他查到我们正在……"

    "别发神经了,小点声,你会把他吵醒的,笨蛋。"伯努瓦小声而兴奋地说,"我告诉你,他要跟我们一直走到信德。他碍不了事,只是个从伦敦来的乏味的药剂师。有他在对我们有利。他是个英国人,这让王公很高兴,也不起疑。他们光去注意他了,就注意不到别的,尤其注意不到你我。他还给他们看病开药。你觉得我们能这样不被人注意地走多少次?不,在到达海得拉巴之前,他什么时候走由我说了算。让方朵姆见鬼去吧!那帮该死的家伙在沙漠里得听命于我!等到了杰萨梅尔以后,我们再决定,必须到那个时候。"

    "真是一段有趣的谈话,福尔摩斯,我不得不这样说。"我插嘴说,"了解到更多的秘密,您一定很高兴吧……"

    "说得对,我亲爱的华生。我不是来看风景的,这你知道。几天以后,王公们和他们的宫殿让我有点看烦了。他们的虔诚和他们的罪恶一样闻名。除了王室的一些平常事,没有什么值得观察和推想的。但是,在帐篷里听到这段谈话,我在黑暗中笑了。接着,我的两个旅伴去睡觉了,听见他们沉重而平稳的鼻息声,我也在沙漠的清冷中睡过去了。"

    福尔摩斯黎明时分起了床,肖姆伯格已经搭好了画架,他说要在画布上把照耀沙漠的第一缕阳光描绘下来。在不远处,伯努瓦正在写他的日记。

    "您睡得真香,我敢肯定。"伯努瓦向我问候。

    "确实很香。"福尔摩斯回答,"你们两个今天早晨真刻苦啊。"

    "也许比您看到的还要刻苦,我亲爱的罗杰。我已经出去了一趟,给我们三个打来了早餐。瞧,三只野山鹑和一只孔雀!"

    伯努瓦指着一大堆羽毛,厨子已经把那些可怜的鸟拔了毛,用铁签穿着正在火上烤着呢,不久,三个人就狼吞虎咽起来,然后又喝了一大杯印度茶去油腻。

    饱餐一顿之后,大家精神抖擞,骑上恢复了活力的马,继续朝乌代布尔前进。那里的王宫面朝一片优美的湖水,周围环绕着矮山。城市是一簇白色的房屋,坐落在一个小山谷里,在王宫的屋顶上就能看到那个山谷。王公坚持要他们留下来做客。

    过了几天,他们根本不想离开这个快乐的山谷了。福尔摩斯的同伴们似乎越来越名副其实了:是两个来沙漠观光的旅行者。伯努瓦穿行于城里的大街小巷,为买一些小装饰品讨价还价,还不停地写日记。肖姆伯格不间断地素描和作画,在福尔摩斯看来,他的画从未传达出景色真正的美妙之处,但偶尔有几笔也能让人感觉出他画的是什么地方。

    伯努瓦一再对欣喜的王公说,他将把日记写成一本关于印度的书,要用肖姆伯格的素描作为插图。福尔摩斯认为,他们再也想象不出更好的工作了,不过现在做的事决不是他们真实而隐秘的任务。王公本人也比较爱好文学,他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允许他们进入他藏书颇丰的图书馆,还命令他的大学者,一个叫夏玛尔·达斯的,尽量满足伯努瓦写书的各种要求。

    "有一次我们去王室图书馆,纯属偶然地,我了解到一些事情,这让我停下来思考,想起他们俩一个更可怕的企图。"福尔摩斯说,"当我懒洋洋地翻看一本描述穆格尔帝国历史的大部头书时,我得知,两百多年以前,穆格尔皇帝的军队跟拉贾斯坦王公进行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有几个士兵幸运地活了下来。他们大部分是法国人,也有葡萄牙人。其中最著名的是一个叫让·德·波旁的人,他服侍过阿克巴尔国王。当我看到下面几段时,大吃一惊,另外有两个早期的探险家名字就叫方朵姆上尉和伯努瓦 ·德·布瓦涅,但我的兴趣也更浓了。"

    "真是不可思议,福尔摩斯。多么奇怪的巧合!一个是您那晚偶然听到的谈话里的名字,另一个就是您的同伴之一……"

    "巧合,是的,华生,但却是最根本的巧合:巧的是,同名同姓,但我知道这绝非偶然。而且,还有一个惊喜,来源于一本扑满灰尘的旧书,绝对可靠。感谢上帝,虽然人类的记忆力并不完美。当然,我对伯努瓦没提过一个字,他当时正跟王室图书馆的人聊得起劲呢。我合上书,在脑子里记下这些,我得好好琢磨琢磨:如此说来,有两个方朵姆上尉,两个伯努瓦·德·布瓦涅。"

    过了很多天,伯努瓦和肖姆伯格都没表示出要离开乌代布尔的意思。到了第十天晚上,伯努瓦宣布,他们已经在这儿呆得够长,应该上路了。他说话的语气比较急,但没说原因。他们告知王公,王公听说他们要走非常伤心,鼎力相助,还给了他们健壮的骏马,送他们上路。

    福尔摩斯说,焦特布尔是下一个目的地。从乌代布尔走三天才能到达,那座沙漠城市位于干燥地带的中心,只有多刺的灌木才能存活。到那儿后,福尔摩斯发现年轻的肖姆伯格越来越紧张,他说话几乎控制不住怒气,倒霉的挑夫稍有不是他就大发脾气,有几次他还拳脚相加。伯努瓦轻声警告他要控制自己。福尔摩斯没说什么,他跟在他们身后,以便观察他们。

    焦特布尔的王公外出打猎去了,所以他们在城墙外扎营,他们还经过讨价还价,雇好去杰萨梅尔的骆驼。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出发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0:06

现在他们才算真正走进了拉贾斯坦的沙漠。以前走过的地方气候干燥,岩石很多,偶尔还能看见阿拉瓦里山,现在则完全变成了一大片毫无差别的黄沙地带,沙粒极其微小,即使是微风也能把沙子刮到人眼里,非常不舒服。当时正值冬天,天气凉爽,阳光强烈,一路上寸草不生,只是偶尔能看到商队艰难地向东行进。沙漠一望无际,看起来很平坦,毫不费力地就能抹掉一切痕迹。

    现在福尔摩斯已经非常清楚,他们前往目的地的行程都是由伯努瓦精心计算好的,原因还不明确。就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操纵着,他们总是走一段,就停下来让伯努瓦记日记,这成了制约旅行时间的主要因素。福尔摩斯没什么意见,他满意地等着看好戏。不过,肖姆伯格却时而平静时而发怒。他似乎急于到达下一个目的地,因无法忍受他们如此缓慢的行进速度,有时还朝伯努瓦发火。

    还差两天到达杰萨梅尔时,向导告诉他们,一支途经的商队头领警告说向西有强烈沙暴,他们最好绕道向北,去一座叫班普的小城。从那儿走,他们就没什么麻烦了。

    "尽管有危险,我认为我们还是应该按计划前进。"伯努瓦说,"也许明天沙暴就停了。再说,我们也不能保证从此往北就不会遇上沙暴。"

    "您选择吧,"福尔摩斯说,"我没有意见。"

    但是,肖姆伯格看起来却很怕沙暴。

    "我不喜欢沙暴。"他兴奋地说,"在北非我见过一次,要我说我们还是绕道吧。不会绕多远,我们安全得多。"

    "不能绕道。"伯努瓦冷冷地说,"我们按计划前进。"

    肖姆伯格没再说话。

    "这样,华生,我们继续按原路线前进。几小时后,早晨的凉爽消失了。阳光火辣辣地炙烤着我们。但是,更糟糕的是,刚才还是温柔的微风,现在已经大大加强了力道,沙子刮到脸上、手上,我们感到阵阵刺痛。一场沙暴正在酝酿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前方不远处,沙丘顶部的沙子正在旋转上升。"

    天快黑了,他们焦急地寻找遮蔽物,向导改变了方向。不一会儿,他们看见地平线上有东西。向导把他们带到了一座废弃的大寺庙里。向导叫他们进去,沙暴袭来时,就在那里躲避。

    福尔摩斯从未有过这样的体验。沙子在他们身边剧烈地旋转着,就好像空气都被吸走了。寺庙没有屋顶,他们只能面朝着墙。但是,风越刮越猛,沙子被刮得到处都是,充满了他们的眼睛和鼻孔,甚至根本无法呼吸,否则肺里也全是沙子了。

    在沙暴最强烈的时刻,肖姆伯格开始恐怖地尖叫。"我们不能呆在这儿!我们应该继续走!明白吗?你跟我一起吗?我们会像老鼠一样死在这儿!"

    他抓住了福尔摩斯的手臂,但福尔摩斯挣脱了。接着,肖姆伯格从寺庙里直接跳进了风暴里。伯努瓦静静地坐着,但福尔摩斯却跟着他冲进旋转的沙粒里。他抓住肖姆伯格,把他拉了回来,肖姆伯格瘫倒在地,哭了起来。福尔摩斯跟伯努瓦把他的脸冲墙。伯努瓦朝他大声叫喊要他安静,但他还是自顾自地哭,伯努瓦仍在呼喝,福尔摩斯假装没听见。

    风暴逐渐减退了,来得快,去得也快,福尔摩斯往外看出去,风暴过后,除了令人眩目的白沙,什么也没留下。

    "最糟糕的时刻过去了。"伯努瓦说。

    "别叫我闭嘴。"肖姆伯格暴躁地说,"在撒哈拉,我多次死里逃生。你难道忘了吗?这是最后一次……"

    伯努瓦狠狠掴了他一记耳光。

    "记清楚你是谁,我又是谁。"伯努瓦恶狠狠地说。

    肖姆伯格冷静多了,他满脸郁闷的表情。寺庙的地面已经铺了一层厚厚的沙子,三个人艰难地迈步走向沙漠。他们一切装备都不见了。牲口、水、食物,还有向导--一切都完全不见了踪影。他们一无所有了。

    "我们完了。"肖姆伯格说,"我敢肯定。这一次,我们死定了。"

    "你这个该死的胆小鬼,闭嘴!"伯努瓦吼道。

    肖姆伯格还在不住地抽泣,伯努瓦猛摇他想让他安静下来,但并不奏效。伯努瓦撇下他不管了,开始寻找道路。他们看见就在几百码之外有篝火,他们立即朝着火光走过去。那是一群古哲尔牧人,领着他们的羊和骆驼。他们说他们白天在萨姆,为躲避风暴绕了个弯子然后才走回原路,他们也要去杰萨梅尔。牧人们给了他们吃的,还提供了晚上睡觉的地方,说非常乐意大家一起去那座沙漠之城。破晓时分,他们起了床,骑上牧人们的骆驼,开始了最后一段旅程。

    走了整整两天,他们才走出那片沙丘。晴空万里,没有一丝云彩,阳光无情地炙烤着大地。第二天傍晚前,他们远远地看见了目的地:一片沙色的高塔和围墙屹然矗立在沙漠之中。

    "我永远忘不了当时的第一感觉,华生。"福尔摩斯说,"我们骑马穿行在巨大的拉其普特纪念塔林之中,它们分散在沙漠里,黄昏时,我们通过了城市的正门,就在城墙下搭起了帐篷。我们筋疲力尽了,看见城里的人似乎更加不类常人。居民们都像鬼魂一般,穿着白色束腰长袍,戴着白帽子,脸上还罩着白色面纱。这是座耆那教的城市。人们用面纱把脸团团裹住,以防不小心吸入一只苍蝇或蚊子什么的而受伤。除了这一古怪行径之外,这里的人看起来比较安静,我们在印度其他地方能发现的很多古怪而过分的行为这里都没有。伯努瓦、肖姆伯格和我就走进这样一种特别温和的宗教氛围中。"

    我在这儿打断了福尔摩斯。

    "我敢说,福尔摩斯,这座怪城的普通居民与这两个客人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一定深深地触动了您。"

    "是的,真是这样,华生,肖姆伯格和伯努瓦都很凶悍,他们带着任务而来,但我却还不太清楚他们的任务是什么。伯努瓦是头儿,他老练、冷静,善于算计,意志坚定。肖姆伯格是帮凶,容易激动,也许正是因为他很难预料而更加危险。"

    "有时很困难,我想。我不得不说我十分佩服您的勇气和忍耐力。"

    "面临紧要关头,人往往很有勇气,华生。至于我的忍耐力,我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等待。我几乎一无所知,我保持着沉默,没什么意见,应该说,有时有点像一般英国人的作风。我只顾开玩笑,即使是沙暴当头,我也表现出了英国式的镇定从容。总之,我是一个英国药剂师罗杰·兰登-史密斯。

    "杰萨梅尔跟印度其他地方一样炎热,"福尔摩斯继续说,"我们住在一家马尔瓦人的小旅馆里,即使是在晚上,我们也得搬到屋顶上去睡,那儿比房间里凉快多了。黎明时我一觉醒来,俯瞰着城市恢复活力,人们进行早间的例行仪式,沐浴,点火做早饭。我们到达后的第四天,天快黑时,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幸运地了解到我同伴的更多秘密。"

    他们两人都突然变得躁动不安起来,福尔摩斯说,他们不敢冒险往前走一步。他们显然是在等待,也许是某种信号。天气酷热难忍,福尔摩斯独自跑出去买当地人穿的那种凉爽的白色棉布衣服,包括面纱。穿戴一新后,他走上高高的城墙,想欣赏一下沙漠的风景,他朝下看时,却发现下面坐着希瓦和那两个驼夫,他还以为在那场沙暴中,这三个人不是死了就是失踪了呢。

    他们正在谈话,所以并没看见福尔摩斯。不一会儿,那两个驼夫就离去了,福尔摩斯飞快地冲下去,尾随着希瓦到了他的住处。希瓦走得很快,在人群中,福尔摩斯差点把他跟丢了,当希瓦走进一家旅馆时,福尔摩斯又跟上了他。那是一家当地人开的旅馆,门厅又小又脏,福尔摩斯跟着希瓦上了楼,他轻轻地敲了敲他的门,以免惊吓他。希瓦打开门,福尔摩斯揭掉面纱,他吓得脸色苍白,就像看见了鬼一样。他企图反抗,但福尔摩斯把他推进了屋里。

    "别怕,希瓦。"他平静地说。福尔摩斯告诉他,他们在沙暴中活了下来,安全到达了杰萨梅尔,还说自己绝不会伤害他,只是想听他讲讲肖姆伯格和伯努瓦的事。

    "如果我对您说了,他们会杀了我的。"希瓦说。

    "所以你就趁风暴逃跑了。他们以为你死了。实际上,你以为我们三个也死了,对吗?"

    "是的,我以为你们死了,我是跑了。我给伯努瓦当了三年奴隶,现在我又害怕起来了。"

    "别担心,希瓦。我跟他们不一样。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

    希瓦慢慢冷静了下来,开始述说。"三年前,"他说,"我在孟买遇到了伯努瓦。我家住在附近的一个村子里,每天都得辛勤地劳作。那年大旱,我的孩子们都没饭吃。伯努瓦答应付给我一笔不错的薪水,我把钱寄给妻子足够养活她和孩子们了。所以我跟着他在拉贾斯坦旅行了三次。这是第四次。他每年都这个时候来。我们每次都走同样的路线,在杰萨梅尔呆七天,然后去信德的海得拉巴,到那儿以后,他就一个人继续前往卡拉奇,我回孟买。

    "每次快离开杰萨梅尔时,他都要去曼都尔,在那儿,我们的马匹都要驮上重重的帆布袋子。直到第三次,我才知道带子里装的是什么。就是去年,有一天晚上,他和方朵姆上尉秘密碰头,那些袋子就是上尉拿来的。方朵姆上尉来到杰萨梅尔。他裹着头巾,只是听着,一言不发。后来,一些仆人和干活儿的人告诉我,方朵姆上尉是兰达人的头领,他们是一群奇怪的人,多年以前移居到此,拥有大面积的土地。几百年过去了,他们人口越来越多,现在非常富有。但他们坚持不与印度教徒和耆那教徒来往。他们雇佣了很多人,但人人都是有去无回。"

    "方朵姆上尉住在哪儿?"

    "在曼都尔城中心的一栋大房子里。那是他的地盘。"

    "带我去那儿。"福尔摩斯说。

    "我只能带你到曼都尔城外,据说进曼都尔城容易,但如果没有方朵姆上尉的允许,谁也甭想离开。"

    "好吧,但我们得快点儿。"

    他们走出旅馆,从一个最近的城门出了城。他们找到一个马车车夫,他年纪虽大但精力充沛,愿意把他们载到曼都尔城外十英里的地方。天黑了,福尔摩斯本想让希瓦再说一些情况,但有车夫在场,希瓦一言不发。

    走到一个地方,希瓦觉得再往前就有危险了,他叫福尔摩斯下车,对他指了指东方,然后叫马车夫掉头回杰萨梅尔去了。

    "现在,我独自一人走在曼都尔城外,华生。四下无人,我朝着希瓦指示的方向,一直走到城门。我没有看见守卫,就径直走了进去。一进城,我发现城里热闹非凡。大街上人来人往,一派繁华富庶的景象。这里好像不是印度一样。街上有路牌,院子里盛开着九重葛,都盛开到围墙外面来了。房屋的式样还保留着中世纪法国村落的风格。街道铺着鹅卵石,整洁干净。我仿佛来到了一座欧洲小镇。"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0:07

福尔摩斯走进一家看起来像咖啡馆的小店。人们说的话听着像一种古怪的法语和葡萄牙语的方言,又夹杂着很多印度语。福尔摩斯坐下来,所有的人都看着他,屋里顿时鸦雀无声了。福尔摩斯大着胆子,用法语高声说他想见见"方朵姆上尉",每个人都能听见。接着,本来正在享用晚餐的人们都站起来离开了。很快,屋里就只剩下福尔摩斯和店老板了。

    "我又说了一遍,那个老板走过来,用当地语言说:'Mandorme personne nahi jo s'appele Fantome',如果懂法语和印度语,就完全能听懂,意思是'在曼都尔,没有人叫方朵姆上尉'。显然,他在撒谎,我决定离开那家店。"

    这时,走在漆黑的大街上,福尔摩斯无法再进行调查了,因为他突然被一群带着枪和棍棒的人包围了。他们像是一队当地的宪兵。他们也用那种方言谈话,但这次,福尔摩斯什么也没听懂。

    "我到这儿是想见见方朵姆上尉。请立即带我去见他。"他大声而有力地说。

    那些人都大笑起来,他们把挣扎着的福尔摩斯带到了一栋小房子里。屋子里,一个男人坐在桌子旁边,头发又长又白,胡子也很长,非常突出,从体型上来看完全就是个法国警长。

    "你是什么人?到这儿干什么?"他用英语粗声粗气地问福尔摩斯。

    "我是谁跟你没关系,"福尔摩斯坚定地回答,"如果你一定要知道,看看这个吧。"

    福尔摩斯递给他一封信,那是总督大人为保证罗杰·兰登-史密斯在次大陆的安全通行而写的,他说:"我想见方朵姆上尉。"

    那封信似乎产生了预期的效果,那老人的脸上显出了困惑的表情,他说:"很好。既然你一再坚持,那好吧。这并不困难。上尉离这儿不远,见到陌生人他总是很高兴。"

    福尔摩斯在一名卫兵的陪同下离开了警察局,他们穿过业已安静下来的城市。月光下,福尔摩斯看见了一座巨大的宫殿,基本属于拉其普特样式,但其花园和装饰显然是欧洲风格。

    警长把福尔摩斯交给一个哨兵,用当地话低声交代了一下。福尔摩斯跟着哨兵走进宫殿,那人让他在前厅等着。

    "我等了几个小时,虽然我身处险境,但我还是打了个盹儿。拂晓前,有人给我端来了茶和早点,我被告知上尉很快就会接见我。"

    福尔摩斯被领着走过一条走廊,走廊尽头是一个大房间。在角落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十分瘦小的人,当时天还没大亮,在微明的晨光中,福尔摩斯还看不太清楚那人的脸。他走上前去才发现,坐在他面前的是一个矮胖的中年妇女,穿着印度公主的服装。

    那女人招手让福尔摩斯坐到自己旁边,她说:"我就是方朵姆上尉。我听说您想见我。"

    "太奇特了,亲爱的福尔摩斯!"我惊讶得忍不住叫出声来。

    "是的,华生,我完全没有料到,对眼前的一切,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上尉觉察到了福尔摩斯的惊讶,她说:"您好像,我的朋友,应该说,有点吃惊。怎么了?"

    "方朵姆上尉这个名字让我完全没想到会是这样。"

    "名字无关紧要。"她说,"这是我一个先辈的名字,只是为了误导外面的人。我的真名叫做伊丽莎白·德·格里默,我是兰达的女王,也是曼都尔真正的统治者。而您,"她看着面前的炉火继续说,"不是一个叫兰登-史密斯的简单的英国旅行者,而是英国政府的密探,据我的情报人员说,您就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的确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女士,但我不是英国政府的密探。我是个私家侦探。至于我为什么到这儿来,说来话长,我想您也不会太感兴趣……"

    "正相反,福尔摩斯先生,我手下已经了解到您的很多丰功伟绩。"她指着一个文件夹说,"您头脑相当聪明,而您这个人更是无人不晓啊。"

    "谢谢您的夸奖,女士,但我不得不说您比我更高明。曼都尔城和兰达人的秘密没有泄露出一丁半点。甚至是我们最优秀的东方学者,已经画出了整个次大陆的地图,但也没有提及您以及您的人民。"

    "是没有走漏风声,但也不绝对。"她说,"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这样做。在印度,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我们,特别是那些王公们。我们的先辈们受过严重的伤害,我们必须学会在充满敌意的环境中生存。因此,我们只好靠小计谋骗人生活。"

    "听您的名字,我觉得您很可能就是让·德·波旁的直系后裔。"福尔摩斯说。

    她笑了笑说:"这么说,您已经知道了一些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的事。没错,我是他的直系子孙,曼都尔城里大多数人都是。我们叫他让·勒格郎,或者马哈-让,他是曼都尔城的创立者,阿克巴尔最勇敢的士兵。国王把这个地方作为赏赐奖给马哈-让,他和妻妾、家人们就在这里安居下来。但是没过多久,当地的王侯对他们的存在感到害怕,因为他们不是印度教徒而信仰基督教。马哈-让受到国王的保护,但是国王死后,杰萨梅尔的大王率领一支拉其普特王子的联盟军攻打曼都尔,他们杀死了马哈-让和他的很多家人。他的长子皮埃尔一世带着幸存者逃到了沙漠的岩洞中。沙漠严酷的生活环境锻炼了他们,他们学会了在一无所有的条件下生存。然后,发生了一件幸运的事。那就是著名的九颗宝石日,在你们的纪年里那是1686年7月15日。就在他们居住的岩洞里,虽然没什么吃的,但他们却发现那个地方能让他们变得富有而强大。"

    她伸出手来给福尔摩斯看,她戒指上镶着一颗巨大的、闪闪发光的红宝石。

    "这是世界上最大的红宝石,"她说,"一颗精美绝伦的宝石,是皮埃尔一世的小儿子艾米尔·勒· 珀帝·哈雅发现的。自从它被发现后,历任曼都尔城的统治者都戴过。这是那天偶然发现的九颗宝石里的一颗,很快又发现了更多的。这些活下来的人偷偷把各种宝石拿到市场上去卖,不久以后,他们就用换得的钱修建城池,还从波斯及累范特地区以高价组建了一支忠诚的雇佣军,有的人还远自非洲。我们成了东方各国统治者主要的宝石供应商。波斯国王现在的御座,就是内帝尔·沙阿从印度抢来的孔雀宝座,上面的珠宝就产自这片土地,我们正坐在这片土地上谈话呢。现在,我们富裕而强盛,还秘密地在世界各地继续寻找我们的利益。"

    "是什么利益?"福尔摩斯问。

    "首先是我们自己的势力和财富。我们兰达人数量很少,还不到一千人,但我们从曼都尔去欧洲、美国和远东地区都很容易。在欧洲,我们有自己的房产以及情报网络,可以提供我们所需要的各方面的信息。除此以外,最高司令部还为我们做出指导性意见,由皮埃尔三世进行具体说明,他知道,英国势力侵入印度将会给我们带来灾难性的打击,他警告说我们必须准备迎战。我们还支持全世界的起义运动。在美国独立战争中,我们资助了法国。我们是拿破仑的主要支持者,我们还不屈不挠地支持法国和德国在非洲的事业。并且还将继续做下去。"

    "那么,伯努瓦和肖姆伯格一定也是其中的一部分。"福尔摩斯说。

    "您的眼力实在惊人。您说的一点也不错。您的旅伴,肖姆伯格和伯努瓦只是我们的客户,在非洲与英国作对。肖姆伯格实际上是个在非洲长大的瑞士人,比布尔人更像布尔人,他志在将英国人赶出非洲。几年前,他的家人在利安得·詹姆斯爵士的一次突袭中被消灭了,因此,他对英国人怀有刻骨的仇恨,一心想要把英国打倒。"

    "那伯努瓦呢?"福尔摩斯问。

    "他是个军团士兵,在阿尔及利亚服役,征服撒哈拉,巩固法国在北非的既得利益,他是马哈-让一个好友的后代,那人是伯努瓦·德·布瓦涅一世,这里都叫他伯努瓦·勒·佩米·多斯特。他跟肖姆伯格不同,对英国没有仇恨,只是个职业军人,在执行任务。"

    "他们这次的任务是什么?"

    "应该说是出口,从印度出口钻石和珠宝。这是他们第四次来曼都尔。这回,他们要带走价值几百万英镑的天然钻石,运到君士坦丁堡的市场去卖,卖得的钱将用于资助起义军队。这些钻石是我们送给他们的礼物。"

    "回报是什么?"福尔摩斯问道,话中带着讽刺意味。

    那个女人笑了。"是的,您一点也没错。我们的确期望回报,那很简单。"

    她摇了摇铃,进来一个仆人,她用当地方言跟他说了几句话。

    过了一会儿,那个仆人把伯努瓦和肖姆伯格领了进来。看见福尔摩斯,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惊讶。两人脸上反而露出了愉快的笑容。

    "亲爱的罗杰,"肖姆伯格说,"跟我想的一样。你是个英国间谍。"

    "您大错特错了,我亲爱的吉亚科莫;我,应该说是为自己工作的。我不为英国政府效力,也不为别人,我得补充一下。不过,就算作为一介平民,我也不喜欢你在印度的所作所为。你得收手了。"

    他脸上的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仇恨。他转过身来对伯努瓦说:"你看,你看,在东克我就警告过你,但你根本不听。"

    伯努瓦依然泰然自若,他没有理睬他的同伙,对上尉说:"我们的东西什么时候能装好上路?"

    "现在已经装好了。但是我们在拉合尔的人传来消息,说海得拉巴发生了骚乱,英国在通往卡拉奇的主要道路上部署了几千人的军队。你们最少还得再呆五天才能走。"

    听到这个消息,肖姆伯格更加愤怒。"但我们明天一大早必须出发。否则,没等我们赶到卡拉奇,船就已经出港了……"

    "冷静点儿,肖姆伯格先生。你也太容易激动了。"方朵姆上尉说,"他们会等你们上了船再起航,我们也都已经安排好了。现在,先生们,能保证我们获得酬劳的文件在哪儿?"

    "我想我们的英国朋友应该马上离开。"伯努瓦平静地说。

    "别担心。我们的朋友不会离开曼都尔。他是我们永远的客人之一。他在这儿所知道的根本无关紧要。"

    "如此说来,就太好了。"伯努瓦接着说,"这是法国政府和布尔政府签署的官方机密文件,授权布鲁塞尔伯爵兄弟公司,独家享有在法属阿尔及利亚以及布尔人统治的纳塔耳和德兰士瓦省永久的采矿权。我们认为伯爵兄弟是曼都尔城的兰达人惟一的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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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再度归来的探险之旅:《福尔摩斯东方探案》--作者: 利卡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