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的小铁匠 发表于 2005-10-22 14:42

晕,名声都这么坏就不要出来了吧,难不成在文学城臭掉了,想在德国热线上东山再起么.
不解ing
我们容忍也是容能容之事,这不能容忍的,哎,劝楼主还是别争了.

blausimon 发表于 2005-10-22 17:33

原帖由 加州老流氓 于 2005-10-21 04:08 发表





丞相非在梦中,乃先生在梦中尔。
你笨就笨在自以为自己这个id好像有无形的品牌价值似的,换个id到这里来,你倒是真的可以重新开始你那卑鄙的勾当。现在倒好,刚来,就被人骂到疯特,到处乱发短消息。等到老大把你IP发上来,你不是死得更惨吗?[/size]

笔名密码 发表于 2005-10-23 07:01

听说此事有另一个版本

那就是那4000刀不是他勒索她的,而是她借了她钱后还给他的,有凭有据的。所以他说和事实相去甚远,但没有否认真有此人此事。

fcb 发表于 2005-10-23 10:20

就J巴那么点破事,磨叽个没完!南方人吧?
要不要立个牌坊?
弄巧成拙

fcb 发表于 2005-10-24 01:28

原帖由 Blauspinat 于 2005-10-23 15:25 发表


这位GG说话真豪爽,稀饭~~~~~

:lol::lol::lol:

这位MM说话真简洁,打能记事起,咱好象就没受过谁谁谁表扬哈.$惨啊$
今儿个冷不丁被严重表扬了一把,楞是没适应. 肝动得稀里哗啦~~~
差点要发短信.一寻思,不成!咱可不能学加州流,短信就不发了,直接MSN.:lol::lol::lol:

您跟71楼是亲戚?都姓蓝...小晕一下

flyingpig 发表于 2005-10-24 04:07

原帖由 笔名密码 于 2005-10-23 08:01 发表
那就是那4000刀不是他勒索她的,而是她借了她钱后还给他的,有凭有据的。所以他说和事实相去甚远,但没有否认真有此人此事。
你如果不是老流氓本人, 就是文学城的常客了, 对老流氓这么了解.这件事关键不在4000, 而在录像, 录影和给她BF母亲听这几件事上.虽然那个MM也做得不对(有了BF还和别人上床).

笔名密码 发表于 2005-10-24 04:54

楼上这位说话比较有水平,实事求是,不象某些人只想贬低别人,以示自己清高。

没有兴趣的完全可以保持缄默,没人非要跟您校真。不过有一说一罢了。

说真的,俺也不太清楚,不过是道听途说。对加流,俺不会人云亦云,了解一个人不能听别人说,要自己看。

mao.maggie 发表于 2005-11-13 06:11

标新立意

一个人同时注册二个号是常有的事,所以请版主查一下楼上的那位是不是跟LZ的IP号是一样的.以后那位LZ发的任何贴大家都不与回音,看看没有人理,他也就没意思了.这种人就应该放在一边凉快凉快.不管这件事的真相与否,对与这个人每个人心中都有对其的认定.这种只会搞小动作,发发那些无聊的短信,偷偷摸摸的人,平时的作为也好不到哪里去.细节可以看清一个人.真所谓有一句俗话说得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难道说文学城里的那些朋友们都是"瞎子",看错他了??我看未必吧,对他这个人的否定不是一个人的行为还是整个文学城里的朋友们共同的否定,这不连ID都封了.其实这很说明问题了.
不管他是否做过那样的事,公道自在人心.他能一时逃过法律的审判也逃不过社会公德心的审判.不是不报只是时机未到.这种人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他会应了一句害人终害已而惨淡收场.

mao.maggie 发表于 2005-11-13 11:59

脸皮比轮胎还厚的老男人

这个楼主真不要脸到极点,刚才就刚才又要加我的MSN AND QQ被我拒绝还问原因,还说我不敢加他什么的.我从不会被激将法激的.你那套对我没用.你这种人不配~~~~~~~

tiatia 发表于 2005-11-16 15:58

原帖由 mao.maggie 于 2005-11-13 11:59 发表
这个楼主真不要脸到极点,刚才就刚才又要加我的MSN AND QQ被我拒绝还问原因,还说我不敢加他什么的.我从不会被激将法激的.你那套对我没用.你这种人不配~~~~~~~


他这个人太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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