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41

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zz 转自天涯论坛

 此文只为写一个少年的成长历程,一个草根青年的心灵体验。其中,有我的影子,也有多数草根艰难成长的痕迹。
  此贴不求得到认可,惟以此纪念那些有着生命之痛但又鲜活而真实的流逝岁月。生命的状态本无好坏,就像雁过无痕一般,不过是在长空留下一些遐想罢了。
  此帖因太过真实而故事平淡,技法传统,不沾情色,惟情感深挚。若求故事跳跃或喜欢猎奇,请勿浪费宝贵时间,或欣赏其他佳作,或移步读本坛在下的另一小文《惊世大海难》。在些致谢朋友们!
  此帖已完稿,故连续发完。不求出版。帖于此,无非完成一个心愿。
  
  在此,向读者朋友们深鞠一躬。你们辛苦了!!

[ 本帖最后由 小鱼滴滴答 于 2006-8-11 13:22 编辑 ]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42

楔 子
  
  2006年春节,我应邀到老战友邢瀚家做客。老刑如今在中青报业集团某报任主编,而我早就改行做航海了。席间,老邢很兴奋地告诉我,他抓住了一个重大的选题。
  老邢的眼里仍然跳跃着当年我们一起找选题的那种狂热,口中水花四溅。“在这个混乱的时代里,居然有人愿意做苦行僧,而且一去就是八年!你说怪不怪?”
  苦行僧?我不解。
  老邢抑脖吞下一口烈酒,将袖子挽了起来。“你还写东西吗?”他问。我知道他说的所谓“东西”就是“纯文学”。我说:“现在基本不写了。写的都是千篇一律的机关八股。”
  老邢笑了:“我给你弄个选题,你可以练练手。”
  我听着。
  窗外的寒风刮得正猛。老邢激动了:“哥们,这个选题我‘养’了八年!八年哪!他终于要回北京了。这次,我一定为他好好操办,开一个盛大的新闻发布会,让他一夜成名!”
  “你到底说的是谁啊?”我忍不住问。
  “李思城。”他说。
  我从未听说过这个人。
  “什么的干活?”我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昨晚打了一夜麻将,今天气色不佳,对任何事都毫无兴趣。
  老邢看在眼里,很鄙夷地说:“船老大,在你身上已经看到哪怕一微米的激情了!可悲啊,都是商业这鬼东西让人沉沦和麻木了。唉,惟有李思城这种稀有动物,才能让人热血一把。你要是不感兴趣,我就不告诉你了。”
  “你倒是说说他是干嘛的?别绕弯子了行不行?”我说,“是不是又是一个在网上乱咬乱踢想急着出名的家伙?”
  老邢哈哈大笑:“说你俗吧,你还真俗!这个李思城,是我的好友,不能用世俗的标准去衡量。简单说吧,他用了八年的时间,足迹遍及大江南北,追寻心中的梦想,其间几次差点死掉……”
  “原来是个独行侠啊。”我打断老邢,“这有什么新鲜的?这样的行者也不少,多数是游山玩水,写些无病呻吟的文字,有什么了不起?”
  “这回你错了!”老邢神情突然变得肃穆,“他用了八年时间,是去搜集和整理快要消失在历史潮流中的民俗文化。前几天我们通过电话,他已写出了将近四百万字的文献资料,还有无数珍贵的图片和实物。实话告诉你,如果这些东西要拍卖,他就发大财了!”
  我突然精神一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居然还有这样的人!“你说的都是真的?”我端起杯子敬了老邢一下。
  老邢又一口干了,大声说:“三月底,李思城就会回到北京。到时候,我邀请你出席新闻发布会!”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43

二月下旬的一天下午,我和同事到位于北京秀水街的美国大使馆去见一位美国海岸警备队的专家Ashley-lin。因为我单位要进行大型船舶计算系统的改造,好不容易通过我们驻纽约的机构才联系到。据说这位专家在船舶计算系统方面非常精通。而我,既不懂英语,又对冷冰冰的计算机毫无感觉,因此找了两位在美国留过学的同事一道去。
  然而,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位叫Ashley-lin的专家居然是一位气质优雅的中国美女。不好判断年龄,既有四十岁的成熟,又有二十岁的靓丽。当我的两位同事紧张地用英语向她问好时,她微微一笑,用标准的普通话说:“三位好!我是四川人,还是说母语吧。我叫林如凤,以前在清华上过学。”
  于是就这样同林如凤女士认识了。林女士此次回国的时间非常短,当天晚上就要飞回美国。我的上司交待得非常清楚,此次接触是想办法稳住对方,让对方基本接受合作柜架,任务就算完成了。没想到还遇到了老乡!事情比预想的顺利得多,林女士很爽快地同意了我们的要求,并说将来有可能辞职回国,希望更紧密合作云云。为表示友好,我提出让我的两位同事中的一位女士送她去机场。没想到林女士看了我一眼,说:“老乡,要送,就得劳您大驾。”
  我当然乐意。
  
  我在秀水街附近的温特莱酒店请林女士用晚餐。此地离机场仅30公里,时间完全来得及。我征求她的意见,是吃中餐还是西餐?她想都没想,对服务生说:“来份酸菜鱼吧,要地道的。”
  服务生一愣,当即说酒店可以做酸菜鱼,但并不地道。林女士起身说了声抱歉,就往外走。我立即想到这条街的尽头有一家有些破旧的川菜馆,便建议到那里去。林女士很高兴。
  当热腾腾的酸菜鱼端上来时,林女士眼里放亮。“好几年没吃过了!”她居然的些激动,“这次回国太忙,最好的还是老家的酸菜鱼。”
  我便小心地问起她的老家。她有些黯然。她说,父母先后去世了,回乡也没有几个认识的人。我没敢问她是否在美国成家,便安慰了几句。
  “你以前在部队呆过?”她将筷子停下,突然问。
  “是的,在38军。”我很奇怪她怎么知道我当过兵。
  “我向你打听一个人。”她居然显露出一种害羞的神情,“他也当过兵……”
  “他叫什么?”我问。
  “李思城。”她的头压得更低了。
  我一震。我突然想起上次在老邢家喝酒时谈到过这个人。难道,这位林女士认识他?
  “是不是那个去收集整理民俗文化的李思城?”我问。
  “当”的一声,林女士手中的筷子落在桌上。她眼里突然燃烧起一股烈焰。“船长,你认识他?他在哪里?”
  “很可能在路上。”我说,“我并不认识他,但我的一位朋友认识他。我的这位朋友是报社的主编,他说他要为这位李先生开新闻发布会。”
  “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查不到你的音信……”林女士喃喃地说。也许,她注意到了自己的失态,向我歉意地一笑:“对不起。这位李先生是我的同乡,一起长大的。这些年我一直在网上寻找他的消息,可是根本查不到。”
  “听我那位朋友说,李先生这几年一直潜心探访和研究,默默无闻地工作,因此可能查不到他的资料。”我说,“不过你别担心,很快,网上就会有关于他的消息。我的朋友说,这些年,他整理了几百万字的文献,吃了很多苦。我那位朋友准备为他开一个盛大的新闻发布会。他能够独立完成这么大的项目,也该功成名就了。”
  “他不会开什么新闻发布会的。”林女士摇摇头,眼里滚出了泪珠,“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做这些事,并不是为了出名,而是他觉得生命应该处在这种状态……”
  我隐约感觉出林女士与李思城的关系似乎并不是“同乡”这么简单。但一个是国际海事专家,一个是深入山野挖掘民俗文化的行者,似乎扯不上关系。
  但第一次见面,我不能问得太多。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45

首都机场依旧人潮如涌。我将林如凤女士的行李箱放在安检机上。林女士伸出小巧的手与我相握,微笑着说:“感谢你,船长先生。请放心,我会尽可能地提供协助,有什么事情,请发邮件予我。天晚了,请回吧。”
  我便转身离开。当我走到机场的自动门前时,林女士追了上来。
  “船长,我还有一事相托。”她的脸色在明亮的灯光下显得有些红,“他……他回来时,你见到他,请告诉他,我……还是一个人……”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她猛然间转过头,快步向登机口跑去。她柔长的黑发飘起,像深海里泛起的波纹。
  
  三月已悄然过去。我掂记着李思城回京的事,便打电话给老邢:“老兄,你策划的那个关于李思城的新闻发布会开了吗?”
  “别提了!”老邢长长地叹了口气,“李思城是回来了,但他不愿意按我的意思办。我安排记者去采访他,他都不见。唉,这个人,现在已几乎变成了野人,木讷得很哪!”
  “我想见他。”我说。
  “他不肯的。”老邢说,“他现在是我的宝,不能把他惹急了。”他狡猾的笑声掩饰不住地传了过来。
  “他会见我的。”我说,“请转告他,说我有林如凤的消息。”
  “谁?”老邢问。


  “林如凤。留洋美国的一位女士。”我说,“你只要说出这个名字就可以了。”
  “好吧。”老邢挂了电话。
  
  见到李思城是一个周末。在他租住的一套三居室的民房里。
  李思城大约三十七八岁,中等偏上的个子,四肤很健壮,头发有些乱,脸上的胡子像杂草一样。老邢说得没错,他的表情十分木讷,只是两只眼睛很亮,是那种透彻的亮,如同山野里的泉眼。他伸过精糙的手握了我一下。我立即感到了那种铁钳似的力道。
  “听说你是船长。”李思城盯着我,“经常跑美国吗?”
  “我主要跑近海和东南亚一带。”不知为何,我竟不能与他对视,“而且,现在也很少出海了,做些无聊的行政工作。”
  “那你怎么能见到林如凤?”他问。我发现他的眼里闪过一丝焦灼。
  “林如凤正与他们单位合作。”老邢插嘴。
  “她到过北京?”李思城没理会老邢,继续问我。
  我便将与林如凤见面的情况介绍了一下。
  李思城的眼神逐渐黯淡下去。“她又走了……”一声叹息从他宽阔的胸腔传出来,如泄洪后的残流。
  “不过,她临走时让我转告你一句话。”我说。
  “什么话?”他木讷的脸似乎在一瞬间变得栩栩如生了。
  “我,还是一个人。”我说。
  李思城呆了半晌,突然背过身去。老邢轻轻地拍了我一下。我们知趣地退出了房间。
在后来的几次交往中,我和李思城渐渐成了朋友。他让我参观了他带回来的一些奇异的物事,内容涵盖民居、造景、雕塑、碑刻、设施、工具、器械、器皿、服饰、玩具、美术品等,有实物,有图片,堆了半间屋子。他说,还有大部分寄存在老乡的家里,以后慢慢去取。而最让我吃惊的是他起草的文献,整整一麻袋,居然全部是手写的。
  他对我说,这些东西要经过大约半年的整理,一部分献给博物馆,一部分供民俗研究机构研究。
  我惊诧于他的淡定。我几次提出要为他写点东西,向大众介绍他的艰辛和追求。他说没什么好写的,该写的他都写了。经不住我软磨硬泡,他终于同意写点关于他的成长历程的文字,但不涉及他的研究。
  “这个没有市场,你要想好。”他居然笑了,“如果你愿意做,我可以以足够的啤酒作为回报。”
  于是,在这个酷热的夏天,我几乎在每天下班后跑到李思城的住所,边喝啤酒,边听他讲关于自己的故事。这个故事并不传奇,甚至有些平淡。但当我真正听进去后,我被深深地震撼了。
  这是关于一个平民成长的故事。也许,它因为过于真实而缺少了戏剧效果,但我在这些平淡的故事里听到了铁刃出匣的啸鸣,听到了怒涛击峡的嘶吼。
  现在,请允许我转述这个故事——
  

  

[ 本帖最后由 小鱼滴滴答 于 2006-8-4 10:47 编辑 ]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47

第一章 山外有青山
  
  山外有山。
  层层叠叠的山。层层叠叠的森林。层层叠叠的梯田。层层叠叠的竹林。
  所有的层层叠叠都为山而生。所有的山都为所有的层层叠叠而覆盖。
  山是深山。居住在山里的人,有的人家祖祖辈辈都没能走出这层层叠叠的山。对他们而言,这些山就是世界,这些森林、梯田和竹林就是世界全部的风景。
  这山里有甜得让人想哭的清泉,有清澈见底且如缎带一样柔美的河流,有大群大群如飞雪般纯洁的白鹤在金色的晚霞中翩然飘落在莽莽林梢,有青砖红瓦的房舍星罗棋布在逶迤起伏的山间,有色彩斑斓的鸭群在梯田里戏水。如果有风,那伏在山上的翠竹就会如绿色的海浪一样,从山上流到山下,又从山下涌向山顶。
  这里,最高最险的山是“锁命崖”,最大最长的河流是“双河”,最甜最美的水是“清泉村”的水,工艺远近闻名的是“竹林村”的竹器。
  双河静静地顺着锁命崖流向远方,据说它的源头在云南,是由两条比较大的溪流组成,横穿翠竹县境内,归入滚滚长江。锁命崖的腹地,弯弯的双河盘住了一片开阔的平地,它就是山里人物资交流的惟一场所――双河镇。
  双河的东方是清泉村,山势陡峭,丛林莽莽;而隔河西面的竹林村,山势起伏,星星点点的房舍被青青翠竹掩映其中。
  当然,双河镇还有别的村落,但绝没有清泉、竹林两村有名。
  因为,清泉村有一位名叫李青山的猎手,竹林村有一位名叫林玖铭的老师。
  在双河镇乃至翠竹县,人们可以不知道县长姓甚名谁,但绝没有理由不知道李青山和林玖铭。
  李青山的枪,林玖铭的笔,都已被人们视为神物。
  山里人坚信,没有人比李青山的枪法更好,也没有人比林玖铭的书法更绝。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49

第二章 李大胆的死因
  
  李青山山一样的身板,山一样的性格。他的枪是一支自制的火铳。细长乌黑的枪管,磨得光洁如玉的楠木枪柄,透射出一种让人恐惧的威慑力。这是他生命中具有拐杖力量的第二支枪。第一支枪,在1966年那个多雪的冬天同他的左臂以及一头凶猛的野猪一起爆炸。
  他是一个有着传奇色彩的猎手。他手中的枪曾经结束了32个土匪和难以数计的野兽的生命。
  1950年,18岁的李青山才知道有一位名叫毛泽东的伟人在北京天安门城楼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已经一周年。不过,他加入川南剿匪队伍已经有两年时间。
  确切地讲,李青山不是地地道道的四川人,是从云南昭通随父亲李文忠逃荒到清泉村的。那时李青山五岁,母亲刘氏死于疟疾。李文忠凭着身强力壮在清泉村乃至整个翠竹县最大的地主陈三太爷家当护院。陈三太爷的老巢在清泉村最高最险的锁命岭上,只有一条独路可以上山,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李文忠的武器是一支百练精钢的标枪,长九尺,重七斤,蛇头状的枪尖下缠着如血的红绸。李文忠整日守在锁命岭的咽喉要道上,遇上不要命的劫匪或是盗贼,李文忠的标枪便毒蛇般钻入来人的心脏,然后抖动双臂,挑起死尸抛向山涧,如抛出去一条死狗。
  所以,李文忠的外号与自己的名字正好相反,名叫“李大胆”。
  李大胆不但让山里的匪人闻风丧胆,而且竟敢与陈三太爷的千金陈大小姐相有了私情。一个三十来岁、一顿能吃半升米的壮汉,除了有杀人的功能外还有其他功能。况且,陈大小姐绝不是一个难看的女人。山里的匪人私下议论,如果陈大小姐能陪他们睡一觉,愿意出五百两银子。甚至有的匪人打赌说自己有一次看见陈大小姐只穿一条裤叉在双河里洗澡,光那对白花花的奶子少说也有十几斤。有匪人指责说你要是瞅见,还不跳下河去了?那自称目击者的匪人叹了口气说,本来也想这么干,但岸上有一条如木头般站立的汉子,手里拿了一杆长九尺重七斤的标枪。
  山里的匪人谁没听说过这杆标枪?但真正敢与这杆标枪接触过的匪人,都已永远躺在锁命岭下的山涧里喂老鹰了。
  至于真有没有李大胆在双河守护陈大小姐洗澡的事,无从考证。但有一点,陈大小姐的肚子大了。陈三太爷的独生女儿有了野种。
  在双河镇乃至整个翠竹县名头最响的陈三太爷,会不知道谁搞大了他女儿的肚子?而且,他的女儿就要嫁给世代书香的林家大公子林海山。林海山得知消息后再也没有到陈家来过,据说气得吐了血。
  不久,林海山退了婚,出外求学;陈大小姐在陈三太爷的第三次耳括子后跳进了双河最深的回沱湾;陈三太爷的原配夫人、陈大小姐的亲娘马氏吊死在陈家大院右厢房的横梁上;紧接着,数年来相安无事的锁命岭陈家大院第一次被盗,三串明珠、一千两纹银不翼而飞。案发那天晚上,马夫陈二娃看见李大胆醉倒在马厩里,脸上残留着马尿。
  平时一张弥勒脸的陈三太爷坐不住了。他找到正在咽喉要道上发呆的李大胆,说:“大胆,陪我喝碗酒。”李大胆二话没说,提了标枪跟着陈三太爷进了右厢房。
  酒是土酒,陈三太爷自家的槽坊酿的,坛口上的老泥已乌黑。陈三太爷拍开泥封,酒花如浪般涌入一粗大海碗,浓烈的酒香呛得人鼻子发痒。
  李大胆把标枪靠于桌上,看也没看,一口干了下去。如此有三。当第四碗喝至一半时,李大胆腹中绞痛,两眼发黑,手中的碗歪了一下。泼出的酒洇入地砖缝中,顿时有股青烟腾起。
  陈三太爷很随意地提起这支曾经为他杀过无数匪人的标枪。那曾经沾满鲜血的红缨似被狂风吹动的火焰,毒蛇般的枪头毒蛇般钻进了李大胆的心脏。
  陈三太爷终于绽出了弥勒佛一样的笑容。李大胆瞳孔收缩了一下,但脸上的表情木木的。酒,仍然很稳地端在手中。他的手终于运动到了嘴边,嘴缓缓张开。他把剩下的半碗酒一滴不洒地倒进了咽喉。
  屋子里死一般的静。陈三太爷使劲一拖枪柄,一股鲜血如泉水般喷射而出,溅湿了陈三太爷灰色的长衫。那浓血结于灰衣上,如老崖上的青苔。
  大粗海碗砸在地砖上,碎成片片。李大胆倒下去的时候,目光呆滞而平静。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50

第三章 陈三太爷的麻烦
  
  “陈二娃!”陈三太爷把血淋淋的标枪扔给站在屋檐下双腿正筛糠的马夫。“去后院把那小杂种杀了!”
  陈二娃吃力地双手握紧标枪,仿佛这枪不是七斤而是七百斤。
  后院是鸡舍。鸡舍旁边就是李大胆与李青山父子的“窝”。“窝”由几把干草和一床没有罩子的黑棉絮构成。陈二娃经常看见小家伙如一只病猫一样蜷在“窝”里。陈二娃固执地认为,只要自己大咳一声,保证把小东西吓死在“窝”里。
  “窝”还残留着一丝热气。但那“小病猫”已经不见了。充塞着鸡屎味的鸡舍里,血腥味呛得几只公鸡“扑楞楞”地乱飞,撞得竹蔑编成的墙壁摇晃起来。
  “狗日的!”陈二娃骂了一句,捂着鼻子出了鸡舍。
  天色渐晚。这时,鸡舍里的一个萝筐被掀动,露出一个瘦弱的小男孩的脑袋来。那脑袋上粘了两块烟油似的鸡屎。他也来不及擦,如幽灵般消失在鸡舍外茫茫的暮色里。
  牐
  十年,对于人的一生来说并不算短,但对于宇宙来说,十年是一个非常小的计时单位。
  然而,十年对于一个急于求子的老人来说,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时间段。
  陈三太爷自马氏悬梁后,又娶了四房太太。可是四个花钱买来的女人没有一个争气的,别说儿子,连闺女也不生产。结果陈三太爷已累得皮包骨头,四位太太却一个个福态起来,仿佛陈三太爷的健康经过交流转移到了她们身上。白天,陈三太爷威严如虎;一到晚上,轮番侍候的太太们已经越来越不满意他了。
  其实,陈三太爷一直在他花钱买来的太太们的怜悯和同情中活着。
  试问,一点毛病都没有的四个女人,有什么理由怀不上孩子?
  难道这真是她们的错?
  陈三太爷的心冷了。
  那么多的财产,谁来继承?
  他壮年时,每当听到账房的驼背师爷马驼子报账时,看到马驼子灵巧的手指不断地拔动算盘珠且不断向前进位时,站在锁命岭俯瞰自己那层层叠叠的千亩良田时,看着衣衫褴褛的穷人驭着租子驴一样艰难地爬上锁命岭时,打开库房抚摸着光滑锃亮的纹银和几十支托人从重庆买回的长枪时,他陈三老板心头那分骄傲与满足,足以让他认为自己比翠竹县县太爷要牛气得多,要安逸得多,要幸福得多!
  锁命岭绝对是一个安全的地方。任何人想打上锁命岭来,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那几十条枪和几十名经过训练的家丁,决不是吃素的。况且,李大胆凭一支标枪不放一颗子弹就把匪人解决了嘛!
  陈三太爷什么都不怕。粮仓里的谷子有的已经发霉;地窖里的土酒已经没有地方可放;上好的绸缎穿三辈子都穿不完。全翠竹县真正的首富是他,他陈三太爷怕什么?
  现在陈三太爷用了十年的时间在四个女人的肚子上折腾而没折腾出结果来,他害怕了。
  那么多的财产,谁来继承?
  据可靠消息,京城已经换了皇帝。翠竹县县长已经好长时间没向他借银子了,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他已经老了。即使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爬上锁命岭来杀他,但年龄可以杀他,有什么比年龄更为可怕?
  陈三太爷常常感到有一股子冷气顺着脊梁爬到大脑神经里去,然后渗入骨髓里,把他的心凉透。
  牐
  十月初四,马驼子马虾似的弓在右厢房里恭侯主子。右厢房后屋是四太太的卧室。这是陈三太爷抱希望最大的地方,也是流汗最多的房间。
  今天,陈三太爷咳嗽了七八声才扶着门框走了出来。马驼子赶忙弓着背紧走几步,像一条狗一样伏在主人的身下,凭借脊椎的弯度撑住了主子人身子,然后慢慢地向屋中的太师椅挪动。等主子真正坐稳,驼子才放心地喘了一口气,说:“老爷,昨天我打听好了,天柱庙的普法大师有安胎灵药。前些年林海山在外面娶亲回来,也是不生育。后来请了普法大师去安胎,吃了安胎药,不到一年,便生了一个水汪汪的男娃娃,现在这男娃娃已经八岁,算过八字了,说最少也是个秀才。”
  陈三太爷心里在痛。如果当初不是李大胆搞大了闺女的肚子,那这男娃娃就是自己的外孙,自己也用不着把这把老骨头扔在这几个废物的肚皮上。但一想林家已多年不与自己来往,心下有气,喘了几下,说:“莫管他。他林家就是出了皇帝又咋样?没情没义的东西!我陈老三没与他家结亲,还保全了财产;要是与他家结亲,鬼晓得搞多乱!”
  驼子说:“是。但我知道,方圆几百里的人都说普法大师法高药灵,莲花村保长都快七十了,请他去安了胎,六月间新娶一年的三太太就为他生了个胖儿子。我翻过历书,今天是个黄道吉日,不如叫陈二娃准备滑杆,我们到天柱寺去瞧瞧。”
  陈三太爷没有说话。他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下山了。十年来他一共下过两次山,一次是受县长的邀请去赴宴;一次是在离锁命岭二里之遥的双河边迎娶他的心肝宝贝儿四姨太太,而且有二十名家丁荷枪在侧。他知道,世道很乱。惟有龟缩在锁命岭才是最安全的。天时地利人和,他至少占了两样。
  锁命岭,锁紧了陈三太爷的命,也锁住了陈三太爷的自由。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53

第四章 枪
  
  十月初九,锁命岭下来了一顶滑杆,两名轿夫一前一后淌着热汗,气喘如牛地在惟一能通向锁命岭的小道上攀登。滑杆上是竹片撑起的一个篷,用花格子布遮了;两根磨得光溜溜的毛竹轿杆压得向下弯曲,简直嵌进了轿夫的肩窝。看得出轿中人至少也有一百四五十斤,那块厚厚的坐垫被挤出来好大一团,垂于轿下,颤颤地晃,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马驼子紧跟在后面,差不多要吐白沫了。他的背部如一口铁锅,手脚并用地向石级上爬。远远看去,像一只大乌龟。
  这顶滑杆本来是抬着他到天柱寺去的。他说干了口水,又是磕头又是求情,终是成功了。他接回来的人就是神仙一般专为不孕妇女送神安胎的普法大师。有了大师的神咒和安胎药,整个锁命岭整个老陈家就有了希望,说不定四位太太每人都能生出个少东家来。
  想到这些,驼子爬得更快了。
  毕竟,这么多年,自己为主子做的事情当中,就数这件事意义重大了。
  牐
  普法大师步履矫健,一袭黄色的宽大僧袍罩着了他高大的身材。头发好像刚剃过不久,头皮白亮亮的,身上飘散着淡淡的檀香味,还真有点仙风道骨。
  陈三太爷想不到普法大师虽然白须飘然却身子硬朗,心想修行人就是不一样。普法大师面无表情,目光森冷,对陈三太爷的热情没怎么理会。
  饮过香茗后,大师用低哑的嗓音命令陈三太爷把四房太太全叫过来。他冰冷的眼光扫得四个女人心里发凉。如此足有一刻钟,大师摇了摇头。
  脖子伸得老长的陈三太爷像大病初愈一般,长长地吐了口气,嚷道:“老子说日怪了,这几个婆娘怪老子不行,原来是你几个废物不顶事!哈,白花了老子十年功夫!”
  四个女人脸色顿时煞白。却不料大师说:“跟她们没有关系。你们陈家老宅,已经有六七十年了吧?”
  陈三太爷说:“对,对。自我祖宗那代起,就上了锁命岭,可几代都有后啊。就是到我这一代,还是弟兄仨呢!大哥二哥得破伤风死了,但我一直很好啊!咋到我这儿,就不灵了呢?”
  大师说:“不对。你应该有一个女儿的,可惜短命了。”
  陈三太爷大骇,惊问:“你咋晓得?”
  大师说:“你这个屋基是个好地方,风水一直不错,本来应该既发人又发财的。可是,十几年前,有样东西破坏了风水,所以绝后。”
  陈三太爷从太师椅上站了起来,惊问:“你说是啥东西,快说,快说,老子马上搞掉,马上搞掉!”
  大师环顾周围的人。陈三太爷恨不得马上把四个婆娘和老驼子扔到崖下去。五人吓得直想尿裤子,连滚带爬地出去了。
  大师又看了看门。陈三太爷勾着腰把门死死关上。
  大师来回踱了几步,陈三太爷像一条饥饿的老狗一样围着大师转,等待着他那石破天惊的一句话。
  良久,大师沉声说:“是枪!十几年前你买的那批枪,破坏了风水,所以,你不但要绝后,还会招来杀身之祸!”
  枪!枪!!陈三太爷的心脏仿佛被一颗冰冷的子弹穿透!陈三太爷的血液已冻结!陈三太爷的神经已麻木!
  大师冷涩的声音接着在耳边轰响:“十年前,你还做了一件亏心事。你在这间屋子里杀死了一个忠心于你的人!他的阴魂一直没有散!他一直想要你的命!”
  陈三太爷僵硬的身子直挺挺地跌进太师椅中。
  陈三太爷觉得自己的心被人用力地拽了一下。
  陈三太爷觉得自己已经死去。
  牐
  静寂的右厢房。
  瓦缝里的光已经变得昏暗。
  牐
  陈三太爷活过来时,大师像一座山一样伫立于屋中。
  陈三太爷向大师跪下了。陈三太爷已经不是原来的陈三太爷。他像一个讨乞了三天却一无所获的乞丐。他的声音颤得像发了疟疾快要垂死的人:“求求您,帮帮我吧,我有的是银子,您要多少都可以。”
  大师还是如木头一样。大师在陈三太爷不断重复哀求声中终于说:“先带我去藏武器的地方,我用三道神符就可以把它的煞气打走!不要让任何人晓得,不然,就不灵了。”
  陈三太爷的瞳孔放大了。
  牐
  枪库在后院的山洞里。三把长满了铁锈的大锁,在陈三太爷颤抖的双手中足足开了一刻钟。
  枪库里什么也看不见。陈三太爷在大师的命令下点然了蜡烛。烛光很幽暗,几十支长枪放在那里,乌黑的枪管,光滑的枪托,在烛光里显得阴森可怕。大师拿出三道符,口中念念有词。然后走到门口,“嚓”地擦亮火柴,但见一道强光直飞向黄昏里铅灰色的高空。高空盛开了一朵美丽但一闪即逝的花。
  陈三太爷正想把高高悬起的心放下,突见大师从僧袍里掏出一个铁匣子。陈三太爷正努力回忆刚才大师是否说过除了烧符外还要做啥工作,只听“砰”的一声,一粒坚硬而冰冷的东西钻进了自己的胸腔。陈三太爷觉得自己整日沉闷的心脏好凉快!
  陈三太爷在凉快过后发现周身的血液纷纷涌向那个凉快的地方。这时他才发现自己体内的血已经喷泉般射了出来,溅在大师的黄袍上,盛开出一朵朵紫黑色的花,像锁命岭上的臭牡丹……
  这时,山下枪声大作,已经有人从岭下打上来了。
  “你……你……是……”陈三太爷的瞳孔收缩成一个聚满恐惧的亮点。
  “我叫李青山,李文忠是我的父亲。”大师一扯脸上面具,露出了一张布满仇恨的刚毅的年轻的脸。
  陈三太爷带着永远的迷惑倒在了这堆他视为珍宝般的武器上。
  本来他买这些武器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现在,他只能恐惧地死在这堆枪上。
  枪,难道真是不祥之物?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54

第五章 李青山的命运
  
  深秋。深夜。
  双河镇在寒夜中沉沉地睡过去。睡在双河这条黑色的绸带里。
  李青山独坐在双河镇最破旧的饭馆里。一瓶当地酿制的土酒已经底儿朝天,一大碗蚕豆此时只剩下三粒。高脚油灯的灯花已经快燃到尽头。只须轻咳一声,那比蚕豆还小的灯火就会熄灭掉。
  今天上午,李青山受了处分。他没有按上级命令活捉陈三太爷,而是毙了这个翠竹县最大也最可怕的地主。领导批评他,陈三太爷罪孽再深,也应该由组织上处理,你凭什么一枪崩了他?
  李青山没有回答。他争取到锁命岭执行任务,主要原因是报仇。因为,陈三太爷杀死了他惟一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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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了。十年中陈三太爷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累的人。但是,有谁知道一个乞丐是怎样在乱世中活过来的?
  李青山乞讨了八年。1948年,他光荣地加入了为穷苦人民谋利益的队伍。他终于握上了枪。这枪,同样是杀人的,但绝不是他父亲当年的标枪。
  李青山在两年的时间里已经把枪视为生命的一部分。
  他的枪快而准。在川南的解放战争和剿匪运动中,他的枪结束了32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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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1年,翠竹县彻底解放了。陈三太爷永远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双河镇改名为双河公社了。李青山视为珍宝的枪也上交了。农民分田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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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青山落户在清泉村。一间茅屋,一口铁锅,一张竹床,就是他生活的全部内容。
  清泉村佃农们终于有了自己的田地。虽然镇上的公告说是KP解放军解救了他们,但村人始终认为,这田地是李青山分给他们的。没有李青山和他的枪,他们还得向吃人不吐骨头的陈三太爷交租子。
  可是李青山没了枪。
  农闲的时候,李青山请双河公社的老铁匠打了一根枪管,自制了一支火铳。李青山成了猎人。每到过年的时候,村里年龄最大的几位老人总能收到李青山送来的兽皮。
  山里的日子和双河里的水一样平淡。河里的水退了又涨,涨了又退。
  六十年代来临了,三十出头的李青山仍然没娶上媳妇。但由于他的诚恳和能干,又是村里少有的党员,所以,他被推选为生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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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6年,34岁生产队长李青山从县城抱了一张奖状回来。他被评为“优秀党员”。不久,他被公社任命为清泉大队党支部书记。
  秋天,李青山迎来了从城里下放的知识青年。从通知上看,这批男男女女是深入农村学习和传播知识的。李青山还听说,他们来这里主要是挖一种铁矿,为炼钢所用。
  作为支书,李青山知道,照顾这些城里来的知识青年是自己责无旁贷的事。他把他们安排在村公所(即当年陈三太爷的老房子,因为房子甚多,村公所设在这里,村办小学设在这里,“五保户”也住在这里)两间集体宿舍里。
  清泉村一共来了八个知青。三男五女。李青山看不出他们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皮肤比山里人白了一点而已。
  
  铁矿怎么挖?铁矿在哪儿?李青山不知道。但任务既然下来了,就得执行。
  深冬。
  一口一口的炼矿窑挖出来了。一堆一堆的石头堆起来了。看得出这些知青们能吃苦,因为,他们的皮肤已经和山里人一样糙黑,他们手上的血痂已经完全覆盖了原本细密的手纹。
  这期间,有一位名叫沈华的女同志病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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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里已经结了一层薄薄的冰,山林里高大的乔木光秃秃的。李青山穿着已补了四次的破棉袄从公社回来,露着趾头的解放鞋踏着厚厚的落叶,他的心情如同这个奇冷的冬天一样萧瑟。
  抬眼望去,解放了十多年的清泉村除了锁命岭上陈家老宅仍然是瓦房外,低矮的草房依旧冒着黑烟,贫瘠的土地没有一丝生气,每年收获的粮食归仓一分,每户人家也就是两麻袋粗粮。今年看着玉米长得不错,可是在玉米刚“戴红帽子”时,连夜的狂风把玉米杆子全刮趴在地里了。稻子更不必说,无数的稻飞虱趴在刚抽出的穗儿上,公社发的农药打了什么用也不顶。别的不说,反正他这个大队书记已经有半年没有尝过猪肉是啥滋味了。
  李青山心情沉重起来。自己是清泉村的头儿,社员吃不饱穿不暖,与自己有责任啊。可是,明明是按上面发下来的文件干的嘛,哪儿又错了?说实话,这些年领着社员们与天斗与地斗,可是生活就是没转变,家中木桶里的粮食每天只能用小碗轻轻地舀上一点,稀多干少啊。今天他还以为公社副书记找他干啥,原来是为他介绍对象。对象是个过夫嫂,是副书记的弟媳,丈夫得痨病死了,带着一个3岁小女孩。李青山知道,说一千道一万,关键是生活困难。试想,那女的要真是过来了,自己木桶里那十斤二十斤的玉米,又能顶啥用?
  可是李青山知道,自己是孤儿,父亲当年死得也不光彩,清泉村上下谁又不晓得当年陈三太爷那个护院枪手?当支书,管着清泉村320户人家1200多口人,明里有权,实际上每年也就是多了几个工分,家里的粮食又比谁多了?是该娶一个媳妇了,不然过了35岁不好办。那过夫嫂可能以为嫁个大队支书日子会好过,哪晓得我已经半年多没沾过油腥味了?
  过些日子再说吧,李青山想。该找个女人了,李青山想。等过了年再说吧,李青山想。只要对方不嫌咱穷,拖个油瓶就拖个油瓶吧,李青山想……
  牐犂钋嗌秸驹诹旨浜思乱想,远远听见大队会计刘二娃叫他:“李支书,不好了,有个知青吐血了!”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56

第六章 女知青沈华病倒了
  
  大队赤脚医生张庆年正手忙脚乱地为一个瘦弱的女人打针。那女人约摸二十多岁,一张本来应该好看的瓜子脸此时像腌了三年的白菜,几绺湿湿的头发乱散着,闭紧眼睛躺在村公所那张破旧的床上。李青山认得这个女人名叫沈华,是知青中年龄最大的,不爱说话,但很关心别的同志,干活时一点也不偷懒,平时总是穿得最干净。有一次李青山在林间小便,不经意发现她正蹲在地上痛苦地呻吟。本来李青山想过去问问,但一看到她白晃晃的屁股,李青山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就悄悄逃离了。
  公社开会时讲过,这些下乡知青可是有知识的人,里面也有女娃子,一定要管好后生们,别出了问题。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男女关系淡薄,别的地方出了问题没有不好讲,反正李青山是每次开会都提出来了的。甚至,他干脆把知青与社员分开干活。他认为,人家城里人哪能干山里人的活?差不多就行了,即使发现有的知青偷懒,他也装作没瞧见。
  沈华瘦弱的身子简直像一把干草。李青山心里痛了一下。但人家是女人,自己不能太那个。他问张医生:“啥病?有问题吗?”
  张医生的医术其实也就是在公社培训过几天,诸如打针要煮针头包扎要先用酒精消毒之类的常识,一见到人吐血就吓得直哆嗦:“李支书,怕不行!她身体那么单薄,天又冷,怕不行……”
  李青山见张庆年六神无主,感到情况严重。他对刘会计说:“快去叫人,送到公社卫生院去!”
  刘会计跑出去了。这时,沈华突然动了动,张嘴喷出一口鲜血。李青山来不及多想,对张庆年说:“快,快扶着她,我背他上公社卫生院!”
  暮色苍苍,山道弯弯。李青山健步如飞。背上柔软的沈华像干草那么轻。李青山甚至敢肯定,他可以在天黑前赶到公社卫生院。
  可是双河上没有了船。张庆年急得在河沿上团团转。李青山一狠心,快步跑向滩口水位较浅的地方,叫张庆年为自己绾好裤腿,伸脚向齐膝深且透骨凉的河水扎下去。张庆年绾了绾袖子,急道:“支书,我还去吗?”李青山头也没回,说:“你回去吧!”张庆年难为情地放下袖子,说:“支书,你慢点。”正准备转身走,却听已快到河心的李青山大声问:“刚才你打的是什么药水?”
  “青霉素!最后三瓶,我全给她打了!”张庆年也高声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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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社医院的医生毕竟不是经过短期培训的。医生检查完并问明情况后对李青山说:“谁打的青霉素?简直乱干嘛!你再来晚一点,她很可能不能再参加劳动了。”
  李青山知道,不能参加劳动就是不能吃饭了。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有什么比“劳动”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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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说,沈华的身体太虚弱,需要输血。李青山捋起自己那粗壮的沾满山尘的胳膊。验血后,恰好都是A型,医生抽走了两试管温热的血。李青山的身子发冷了,但他的心火一样烫。
  沈华总算是活了下来。她的病完全是因为过度劳累造成的。她想不到一向沉默寡言的李支书救了她。
  她被批准回到清泉大队疗养。
  疗养没有实际内容。只是,能喝上较为稠一点的粥。李青山把多年来保存的最后一张狐狸皮拿出来,到双河街上换了十个鸡蛋。
  他对沈华说,这是公社派人送来的营养品。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56

第七章 这个冬天雪很大
  
  这一天,天阴得实在叫人担心它会掉下来。
  傍晚,李青山回到自己那间破屋,翻箱倒柜,看还能不能找到可以换鸡蛋的东西。
  等他满头大汗却一无所获之时,赫然发现沈华就站在自己的身后,像一团柳絮一样无声无息地飘了进来。
  一个34岁的男人,一个管理着1200多口人的支书,此时浑身都在冻结。
  “还在找兽皮吗?”沈华的声音就像从天上飘下来。柔柔弱弱的声音,柔柔弱弱的身材,仿佛随时都会倒下去。
  “这就是你的家吗?”她柔弱的声音里带着一种惊疑。她柔弱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的脸。
  虽然没有镜子,但李青山断定自己脸上的胡子一定像芭茅一样蓬乱地疯长着。他突然后悔前些天去卫生院看沈华时应该好好在公社理发店刮一刮。
  沈华的目光在转动。她看到了那张铺着稻草的竹床上只有一床脏得如屠户工作服般的被子,巴掌大的木桌上那只破损不堪的瓷碗里正盛着半碗和清水差不多的玉米糊糊,竹床下那双鞋底和鞋邦几乎没有什么联系的灰布鞋,土墙上贴着的整齐有序的社员表及五六张奖状……
  这就是一个大队支部书记的家?
  沈华是在城里长大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她无法想像一个支书的家是这个样子。如果这还叫做“家”的话,也应该是一个流浪汉或者乞丐的家。
  好半天,李青山才回过神来。他不敢与沈华对视,赶忙把惟一的小板凳用快要掉出棉絮的袖口使劲蹭了蹭,放在沈华的屁股底下,语无伦次地说:“你……来……坐,坐!”沈华坐下了。
  毕竟是城里人,大方。沈华见李青山这种模样,觉得此人很忠厚,便转移话题:“李书记,墙上的字是你写的吗?”
  “是。写得不好,你别笑。哪像你们城里人,有文化。”李青山终于平静了些,暗怪自己怎么这么没出息。想起当年打土匪时的英勇,他把气提了提。
  “在哪上的学?”沈华问。
  “上学?没上过。自己在劳动时向别人问,问一个字,马上用树枝在地上划,时间长了,整个大队的名字总算写得完了。”
  沈华怕问多了伤了他,便随口问:“书记怎么住这里?那陈家老宅不是有房子吗?你去住一间还不行?”
  “不行。我是党员干部,怎么能去住呢?当初开会时我就讲,那房子主要是为‘五保户’和娃娃们用的。孤老们没有儿女,孩子们要学点文化,大队还要有保管室,好储仓分粮。我一个人,住哪不一样?”
  “你还没有成家?”沈华问。
  “成家不是容易的事,哪能想成就成?”这回李青山爽朗地笑了。
  此时,屋外不知何已飘起了雪。李青山怕别人说闲话,自己倒无所谓,但人家是城里人,说不清道不明的。他对沈华说:“我送你回去吧,下雪了。”
  沈华还想说什么,李青山已经走进了雪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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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6年的冬天,清泉村一共下了四场雪。
  沈华的身子仍然很单薄。而且,有一次李青山去看她时,她正在吃煮鸡蛋。李青山瞥见她连蛋壳上的那层薄膜也揭下来吃了。李青山心里在绞痛。如果她肯,他愿意从自己身上割一块肉给她。但他知道,沈华是一个要强的女人,决不会提出无理要求。一个城里人能做到这一点,实在叫人既心痛又敬佩。
  由于连天下雪,暂停工。这一日李青山在自己的土屋中生了柴火,坐在竹床上看沈华借给他的《新华字典》。正入神,沈华带着另外一个叫黄丽丽的女知青来了。显然,沈华已经明白,在这几乎与世隔绝的山里,不能用城里的那套行事。
  李青山非常高兴,但苦于没有什么好东西招待二位贵客,便给她们讲自己的剿匪经历。他说当年在宜宾打完仗后,部队大会餐,每人可以吃一大碗红烧肉。讲着讲着,他发现自己的口水已涌满口腔,他只得把它咽下去。正不好意思,却听见两位客人的喉咙里也有类似的响声。
  李青山不讲了。他抬头看着越来越瘦的沈华,突然问:“你们啥时候回城?城里是不是随便可以吃肉?”
  那名叫黄丽丽的女知青突然哭了。嘴角一抽动,脸上的肉便松弛了。她那张圆脸变得像个破瓦罐。她边哭边说:“前几天我爸发信来,说政策没变化,可能一辈子也回不去了!呜……我肯定会饿死在这山里的,沈华姐,我们怎么办?呜……”她把头扎进了沈华瘦弱的怀中。
  沈华没哭。她扬起苍白的脸,安慰道:“丽丽,你看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你要坚强。现在我们国家困难,我们年轻人应该出力!你没听李书记讲当年打仗的事?他们连死都不怕,而我们还是在解放了的中国活着嘛!苦是苦了点,但你也看见了,这山里的兄弟姐妹、大叔大婶们谁个不苦?我们不过是出生在城里的人嘛,但我们都是人,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你看见了,我们毕竟还上完了高中,而像李书记这样的人却只能在田间地头用树枝当笔学文化!如果我们不来农村,哪知道农民是怎样生活的?工农本是一家,要团结一致,共同战胜困难嘛!”
  丽丽还是哭。李青山却被沈华的话深深感动了。李青山仿佛通过皑皑白雪看到一轮红日挂在空中,眼前一片明亮。他小时候,是有仇恨的阴影中活着;长大了,拿起枪为人民的解放而战;当了基层干部,为争得丰收而战!不过他总认为自己是一个地主家护院的儿子,父亲死得并不光彩,虽然手刃了仇人,但始终抹不掉这种难言的阴影。“我们都是人!”多么让人感动的话!李青山此时真想找个地方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一时间,这个生命中隐藏着野性的汉子顿时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他的青筋已鼓起。当他血管里又奔涌着那种只有山里人才有的野性的时候,他甚至敢向全世界宣布,他一拳能击毙一头老虎!
  可是山里没有虎。没有虎,但还有野兽!对!李青山激动起来,他几乎是跳起来,三下五除二打开了他那口长木箱,里面是那支已经很长时间不用了的火铳!
  枪管已经有些锈了,但楠木枪柄仍然那样光滑。他迅速地找到了包在油纸里的炸药和铁砂,对愣在那里的沈华和黄丽丽叫道:“有办法了,我进山打猎去!如果能打一只大野猪,我们可以饱餐一顿!”
  沈华看着他。沈华觉得此时的李青山像某部电影里那个令人爱慕的狙击手!沈华觉得,一个孔武的男人才能算是真正的男人,这跟他的年龄没有关系。
  沈华甚至假想,如果李青山就出生在自己那个城市,那么自己一定会去追求他。虽然自己刚才的演说慷慨激昂,但她又有哪一刻不渴盼自己早日回城呢?
  “你们等我,我去打只大野猪来!”李青山说完这句话,已箭一般消失在茫茫雪野中。
  沈华用一根柴棍捅了捅火心,说:“丽丽,你爸爸真说有可能一辈子回不去了?”
  黄丽丽已经擦干了眼泪,说:“我能骗你?要是真那样,我们怎么办?在这穷山沟里呆一辈子,嫁一个农民了事?”
  沈华说:“瞎说!现在我们还年轻嘛,就算你真要嫁一农民,人家还不一定看得上你。”
  天真的黄丽丽咯咯地笑了起来,笑道:“我知道你想嫁给那个猎手,他嘛,如果干得好,很可能干到公社那一级,转了干啥的,要不要我做个媒人?”
  沈华打了她一下,说:“真不要脸,人家李书记像大哥哥那样照顾我们,我这条命还是人家救的,就你这鬼丫头会开玩笑!”骂完,脸却红了。
  即使像沈华这样聪明的女人也难以想像命运是怎么安排自己的。她的确很感激李青山的救命之恩,但她也没有必要嫁给他。可是,这个多雪的冬天让她这个地地道道的城市青年决定嫁给李青山了。
  世上原本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57

第八章 猎人在行动
  
  李青山握紧这支他珍爱的枪,踏着积雪向山的深处走去。
  深山。寂静的深山。千万株杉树、楠木、柏树、青h好似已经在这里挺立了千万年。这千千万万的生命依附着山生长着,同时把生命的根深深扎进山的表层里,同山连结成不可分割的整体。
  无边的大雪把南国的冬天静止了。把山静止了。把树木静止了。把山泉的弹奏静止了。把成千上万只生活在山里的动物静止了。
  林里没有一点声音。李青山的脚步声像一把铁锤有节奏地敲打着山的宁静。偶有积雪从茂密的枝头上飘洒下来,像雾一样迷住了李青山的望眼。
  没有猎物。作为猎人的李青山,他的嗅觉如狼一样灵敏。虽然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用过枪,但他对自己的枪法绝对自信。当年,他曾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枪击落一只正在陈家老宅屋顶上盘旋的老鹰。
  李青山喷着热气,在树林的深处站定。冷空气不断袭来,而他体内的热气也正努力地涌向破棉袄的里层。他把枪身放平,从油纸包里取出干燥的火药,小心地放进枪膛里压紧,然后再抓一把绿豆大小的铁砂放进枪管里。“一定要打只大东西,小了,会让沈华笑话的。”他想。此时他感到作为一名猎手的重要。在整个清泉村,在整个冬天,也惟有他李青山敢说出这样一句话:“我给你们肉吃,最鲜最美的野味!”
  他把枪口朝上用右手提着,大步朝前走去。他相信,山的更深处肯定有猎物在等着他,就如同他相信沈华一定会在家里等着他带着战利品回去一样。
  李青山是可以等待的。他毕竟等待了三十多年。但当家里有一个温柔瘦弱的女人在等着他时,他决不会浪费时间。而且,这个女人是沈华。
  热血再涌动的时候,他又翻过了一座山。
  茫茫的雪地里什么也没有。连动物的足迹和粪便也没有。
  天幕缓缓地拉下来。李青山感到,体内的热气已渐渐减退。他知道,一碗玉米糊糊还能撑着他连翻两座山,已经够不容易了。
  现在,李青山发现不争气的脚趾头和提枪的手已经和空气的温度一样。更让他减弱信心的是,肚子毫不客气地向他“咕咕”地嚷了起来来。
  难道就这样往回走?李青山站住了。夜幕像网一样漫天洒下来,一望无边的树林里静静的,他的视野被限制在十米的范围内。应该感谢这雪,洁白的雪在极力地反光。
  积雪从枝上像雾一样飘下来,冻僵了李青山的脸。
  他失望了。他感到了作为一名猎手的孤独。他想,如果世界上再没有一只可猎的动物,那么世界上也就再也没有猎手。
  猎手的生命和荣誉都是猎物赐予的。而猎手却要结束这些赐予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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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层层地罩下来。李青山那双尖利的眼也只能看到五米内的东西。
  在雪地里跋涉得筋疲力尽的李青山,真想就地躺下去。
  他刚想闭上眼喘会儿,忽然,眼前一串零乱的脚印向树林的深处延伸过去。那脚印很深,像用拳头在雪地上猛地砸了进去。
  李青山站住了。他的眼睛发出了光。他拄着枪托,弯下身子去判断。绝不是豺狗的,豺狗的脚印像梅花,而且豺狗的脚印要规律得多;也不是狼的,狼的脚印间距不会有这么大,印也不会有这么大。有这么大脚印的野物只有两种:野猪,老虎。
  老虎是绝不可能的。因为这山里连关于老虎的传说都是那么少。只能是野猪!绝对是一只大野猪,通常大的野猪惹急了要咬人的!李青山看到那零乱而大的脚印,一种恐惧涌上心头。
  不管怎么样,目标已经出现。李青山调整了一下心态,想着沈华和村里人应该尝尝肉的滋味了,便随着脚印小心的追下去。
  不是我吃你的肉,就是你吃我的肉!李青山咬紧了牙。
  脚印在一个灌木丛边消失。李青山屏住了呼吸,他的眼睛不断地搜索着,终于,他看到灌木丛后面的一块巨石下有一个大洞。
  李青山像一名侦察兵一样悄声无息地在靠洞口三米左右的地方伏下身来。洞黑乎乎的,没有一点响动。但李青山根据脚印推测,这头野猪进洞不到一小时。但它什么时候再出来?李青山难以推测。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等。
  他掀去前面一块石头上的积雪,然后把枪固定,整个身子都趴在雪地上,正准备向黑乎乎的洞口瞄准,陡见黑影一闪,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从洞里窜出来。李青山来不及想,迅速扣动了板机。
  “砰!”一声枪响后,便是野猪惊天动地的嚎叫,山里的宁静被撕扯成片片,树枝上的积雪漱漱下落。
  可是野猪并没有完全倒下去。在地上打了两个滚后,它居然站起并向李青山藏身处奔过来!那张开的血盆大口恨不得把李青山一口吞下去。
  刚才那一枪很可能没有击中要害或是根本没有击中它。李青山感到冷汗已经塞满毛孔。野猪奔袭到前面不到一米了,他毫不犹豫地、拼命地把枪管扎进了野猪张开的嘴中。
  发了疯的野猪用坚硬的牙齿咬紧了枪管,并左右猛甩。李青山差点握不稳枪柄。这是一头硕大的老野猪,至少也有一百多斤,但它的力气决不比体重小。李青山沉着应战,一面紧握着枪托,一面使劲向野猪嘴里猛捣。李青山挪动脚步,慢慢地向野猪洞口移过去。他知道,如果自己能缩进野猪洞里,即使野猪冲上来,他也可以用枪管顶在洞口以减小攻击面。野猪洞是朝下的,李青山一到洞边就把身子挪了进去。现在,他可以把长长的枪管靠在洞口,借洞口的支撑来省些力气了。
  那野猪发现枪管咬不动后,拼命甩脱枪管,猪嘴里顿时涌出大量的血,松软的积雪如被一条条鞭子狠狠地抽打过。
  野猪胆怯了。而筋疲力尽的李青山也不敢轻举妄动。双方就这样对峙着。李青山看见那野猪扁扁的肚皮几乎要垂在地上,也知道这家伙可能几天没进食了。
  它不但要报刚才这一枪之仇,而且,它也要吃李青山的肉。山里人都说“头猪二熊三老虎”,这家伙可也不是好惹的。
  必须再补它一枪!李青山慢慢地蹲下去,再慢慢地换手取火药。那野猪还是在那里喘息,没有动。李青山把火药装进枪膛,把铁砂装进枪管,冷汗已把内衣浸透。
  全部火药都装进去了,成败在此一击!李青山把左手伸出去托着枪管,把枪调整到最佳位置,在野猪欲再次发动进攻时猛地扣动了扳机——
  “轰!”惊天动地的巨响!枪管爆炸了。野猪倒下去了。决斗结束了。李青山托枪的左手手掌被撕成一朵菊花。
  李青山昏过去的时候,他看到天空中有无数云块被撞碎成千千万万颗星星……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59

 第九章 人生的拐杖
  
  
  最后一块木炭已经化成了白色的灰烬。
  沈华与丽丽已把所有的可能都猜遍了。夜已深,李青山还是没有回来。
  “我们回去吧,不要等他了。对于一个猎手来说,他可以在深山里过夜,但我们却不能在这里过夜。”丽丽打完今晚的第九个哈欠,说。
  “不!”沈华坚定地说,“李书记是为我们而去打猎的。哪怕他空手回来,我也一定要等!”
  “会不会出了什么事?”丽丽焦虑起来,“听刘会计说,山里有一种凶猛的野猪,会吃人的。”
  沈华单薄的身子抖动了一下。
  “去找刘会计!”沈华站起身来,推开了李青山的屋门。
  雪在夜幕里亮得刺痛了沈华的眼。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和着冷空气刺向她的鼻孔。
  李青山赫然站在门前。他的脸和雪一样白。他的全身上下都被鲜血浸染得斑驳陆离。他的右手铁钳一样钳住了一根腿――一头大野猪的腿。他的左手已经被包进一大片破棉絮中,那破棉絮已经被鲜血浸透,沉重而坚硬。
  李青山看到了沈华,黯淡的瞳孔亮了一下,然后像一根木头直挺挺地倒在雪地里野猪的身旁。
  
  大雪还没有完全融化。新年来了。
  清泉村每户人家都尝到了野猪肉的味道。而李青山,还躺在公社卫生院,躺在沈华温柔的目光里。
  李青山活过来了。但他左手已经从腕处锯掉。
  他成了一个残废人。前来看望他的公社副书记说,过夫嫂听说他成了残废,整整哭了一个晚上。过夫嫂已经决定不嫁了,说怕自己命不好害了别人,刚刚提亲男方就残废了。李青山知道,过夫嫂不是为自己残废而哭,而是为她自己的命而哭。
  李青山对公社副书记笑了笑,说:“啥都是天注定。我娶不上媳妇,是怪我没本事。书记你别操心了。”他的笑容僵硬而苦涩。
  呆立在一旁的沈华突然说:“我嫁给你!”
  公社副书记愣愣地看着她。她的脸和窗外稻田里的水一样平静。她坚定的声音像一柄铁锤敲打在李青山的心上。
  “不――”李青山使劲用被子蒙了头,任凭泪水狂泻在他宽阔但虚弱的胸膊上。
  苦难和艰难没有让李青山流过泪。但当幸福骤然降临时,李青山无法阻止这关闭了三十多年的眼泪闸门。
  难道男人的眼泪,要在幸福来临之时才肯流出来?
  
  李青山出院了。李青山搬石头的速度仍然比别人快。李青山一只右手仍然可以很好地驾驭着沉重的犁铧,他犁出的田地和以前一样整齐而均匀。
  李青山更沉默,也很少回家了。他通常是在某个社员的家里借宿。他不敢回家,因为,沈华在那里等他,等他对她说,他要娶她。
  李青山逃避了。他知道她是城里人,高贵,年轻,漂亮,有文化。虽然她是被下放到山里来锻炼的,但他隐隐感觉到这些城里人在某一天仍然会回到城里去。那里有电灯电话,那里有汽车和宽阔的马路,有层层的高楼……那里才是他们真正的家!他知道沈华这样对他,是恩赐是牺牲也是同情。他宁可接受打击接受残害也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他总是百倍警惕地躲着她。只要看见她的身影,他就会像兔子一样飞快地逃走。
  然而他始料未及的是,沈华几乎已经向村里每一个人说:“我和青山就要结婚了。”凡是她能见着的人她都这样说了,并向许多不解的人说:“他救过我的命,难道我不该嫁给他吗?”
  是的。所有想嫁的女人都有嫁出去的权利。单薄瘦弱的沈华也有坚强刚烈的一面。她甚至感谢毛主席让她到山里来,不然,她一辈子也不会认识一个像李青山这样的男人。
  所有见着李青山的人都问他啥时候结婚。但也有人在嫉妒或者羡慕的表情中勉强这样发问。
  李青山决定找一找沈华。他不能再躲了。
  
  李青山一进屋,就看见了沈华。
  沈华正用一把菜刀在已经洇湿水的小木桌上使劲地刮。黑黑的水夹杂着黑黑的碎末一起流在地上。李青山发现自己的家变了。竹床上已经收拾得很干净,那如屠户衣服般的脏被子已经被一个花被罩套起来整整齐齐地叠在一张崭新的灯草席上;那双破布鞋已经洗得很干净,并且鞋帮和鞋底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地面上找不到一样乱的东西,就连那两把缺了口的锄头也和水桶整齐地放在墙角。
  每一样东西都在发亮。每一样东西都安静地放在该放的地方。
  李青山只觉胸中有热血翻涌。有了女人的家,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家啊!
  “你回来了!”沈华扬起脸。她的脸不再如生病时那样苍白,像初春高远而洁净的天空被轻轻地涂抹上一层薄薄的晚霞。
  李青山没有动。李青山的嘴角抽动着。他终于鼓起勇气说:“沈华,你回去吧。多谢你替我收拾了房间。”
  沈华放下手中的刀,一步一步向他走过来,目光像一把刀子直捅进李青山的心脏。她一字一句地说:“你为啥要逃避我?你为啥赶我走?”
  李青山的心很乱,乱得像狂风刮过的芭茅草。李青山深吸了两口气,大声说:“因为你是城里人!因为我是一个残废!因为我比你大十几岁!因为我不能使你过上好日子……”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沈华蹲下身,异常平静地说:“青山,你不要说这些。我们都是人,我们都要过日子。你救过我的命,现在我血管里流的血有一部分是你的!我们结婚,是为了创造更美好的生活,是为了共同战胜困难!”
  见李青山没有吱声,沈华激动起来,她也大声说:“你赶我走吧!反正城里已不让我们回去了,我现在已没有地方可去,你把我赶走吧……”她的眼泪来得更快,瘦弱的身子一抖一抖的。
  李青山伸出去一只手。沈华抓紧了那只手。那是一只没有手掌的手,像一根光滑的拐杖。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59

第十章 城市灯火在梦中
  
  1967年初夏的一个晚上,锁命岭陈家老宅下面的一所新房里,一个幼小的女婴分娩了。
  这个小女婴的父亲叫李青山,母亲叫沈华。
  35岁的李青山终于做了父亲。24岁的沈华生下了一个小猫一样的女孩子。
  结婚一年多来,李青山好似一头永不力竭的老虎,一天到晚总有使不完的劲。有了家的男人总会结束以前那种随遇而安的生活。无论在公社开会,还是随基层干部们到外地去参观学习,他都惦念着沈华。沈华是他一生的港湾,一生的牵挂。
  他知道,一个城里的女人长期在一个土屋里居住是对她的男人的一种讽刺。每每月亮升起的时候,李青山拿着锯子,到山里去伐木,然后一根一根地扛回来;他经常到双河对岸的瓦厂去帮工,然后每到深夜时担着一担沉重的瓦片踩着昏昏的月光轻轻地拉开那间破旧的房屋。他宽实的肩膀出了血,长了老茧,但他的心是甜蜜的。
  当材料准备得差不多的时候,他请了木匠开始修建清泉村第一所新木头瓦房。当成千上万的瓦片全部整齐而规则地盖上房顶时,李青山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李青山认为自己的努力会让沈华高兴的。这一年多来沈华总是让他感到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他忙乎一天之后,回到家里总能吃到清泉村最可口的饭菜;总能穿上清泉村最干净的衣服;总能感受到清泉村最整洁最温暖的家给一个早出晚归的男人的幸福,而且,这个等他回来的女人是清泉村最美丽最贤惠的。如果一个男人能享受这其中任何一种待遇,也算是幸福的人了。这种幸福让李青山恍若梦中。已经与沈华结婚一年了,但他每每从梦中醒来时还是怀疑这是不是真的,他总是潜意识地伸手去触动身旁这个柔软的身体,才能放心地睡过去。每当身边的沈华如一团云一般飘进厨房里去为他烧水洗脸的时候,他的心头就会涌动一种幸福的痛。
  住进新居的沈华在生了小囡囡后总是沉默寡言。她每天的工作并不比李青山少。她灵巧的双手总是魔术般地变幻出许多村里人想都不敢想象的东西。一个红薯在她手里至少会有五种新鲜的吃法;一团毛线在她手里摆弄半月就成了一件让山里人瞠目结舌的毛衣——有到过翠竹县的村人曾看见过这种毛衣,但决不敢去买的;她是第一个在村里为大家缝制衣服的人,她只用皮尺在会计刘二娃身上比划了两下便做出了一件让刘会计只有在重要场合才舍得穿出来的中山装——它的不同之处是,无论手臂怎么运动衣服决不会裂开(以前刘会计的衣服总是在腋下部位开了口子);她是村里第一个用塑料管代替了水桶用木头水缸代替了石头水缸的人;她是在半年内养肥了三头猪交予大队而评得妇女中工分最高的人(那年月,妇女出工率和男人一样,但仅得一半工分);她是村里数一数二的采茶能手;她是村办小学惟一的女老师……
  总之,沈华用城里人的智慧加上山里人的勤劳奠定了她在清泉村妇女们中的地位。她没有和任何人吵过架,即使那些蛮横不讲理的村里人,见到了她都很尊敬。甚至,村里常见的婆媳之争到了很紧张的时候,那两为其难的丈夫或是儿子就会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锁命岭下来,请沈华去论理。沈华一到,只消一个时辰包管争斗双方止息干戈,相安无事。
  可是沈华平时是沉默寡言的。自从她决定嫁给李青山之后,她亦已决定把自己融入大山里,成为这大山的一部分。一年多来她的确这么做了,可是,她内心隐隐觉得这不是自己的归宿。
  黄丽丽她们已经回城探亲去了。政策还没有变,但据人讲,下乡知青有可能回城。
  城市才是她真正的故乡。故乡是人的根。无论你走到哪里,故乡的梦永不会断。故乡像一根绳索永远系着了心中那种解不开也剪不断的情结。
  每每黄昏,沈华站在木板门前,望天际的彩霞像火一样燃烧。她就想起了生她养她的城市。那个城市里有汽车,有马路,有商场,有电影院,有图书馆,有熙熙攘攘的人流,有鳞次栉比的高楼。
  山外的山外,就是那座城市;那座城市里,高楼外有高楼。
  沈华总是痴痴地想。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1:00

第十一章 李青山想要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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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华做了母亲。沈华明白自己应该过一种普通人的生活。而且,李青山是那样的朴实,朴实得即使做错了事她也找不出理由责怪他。况且,他的心里永远装着她,他的心永远疼她。
  女儿像自己一样娇小瘦弱。李青山为她取了个名字:思贫。思是李家的字辈,族谱上定了的;贫与“贫下中农”意合,意为这贫苦的日子是值得纪念的。但沈华觉得不好。她认为一个女孩的名字应该有点文化才行。她坚持地把“贫”字改成“萍”字。李青山拗她不过,同意了。
  日子过得平淡。生产也不见有什么起色。整个清泉村千多口人,每天翻山越岭干完活,又翻山越岭到陈家老宅伙食团吃饭。
  饥饿长期陪伴着人们。思萍出生后奶水不足,常常吮了几口便断了流。小思萍也不客气,用欲长出新牙的牙床狠狠地咬母亲的奶头,疼得沈华闭上眼睛强忍着。
  大队支书李青山的会越来越多了。有时整夜整夜都不回来。静寂的夜晚,瘦弱的小思萍总是用悠长的哭声打破山间的宁静。夜很冷,沈华在很冷的夜里煎熬着。
  李青山挨批斗了,成了社员攻击的对象,罪名一大堆:地主走狗的儿子、军队的叛徒、走资派、右派……他被推到会场上,人们疯了一般打他,踩他,把他放在一大堆柴火旁烤他。当他满身都在流油的时候,他用他在田间地头和沈华那里学来的文字写检讨……
  冰凉孤寂的夜,冰凉孤寂的心。沈华搂着哭累了正流着口水入睡的女儿,暗暗发誓:不要再生了,不要再生了!
  可是,她又不知不觉地怀上了。
  她觉得应该瞒着李青山,悄悄地把孩子做掉!不能再生了,身子受不了,当前的生活状况受不了。
  但她知道,不能去公社做人流。政策是不允许的,政策鼓励多生孩子。她生思萍时就得到了20斤口粮的奖励。
  他悄悄地托黄丽丽,在城里买了打胎药。但吃下去只是肚子疼。每次上厕所的时候,她都要仔细审察一遍,但什么结果也没有。
  沈华恐惧起来。
  她感到肚子里这个家伙开始和自己作对了。只要肚子一大,她怎么忍心让李青山知道自己不想再要孩子?李青山虽然对思萍无比疼爱,但一个农村人,他还是渴盼有一个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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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华的肚子渐渐大起来了。这是村里人有目共睹的。受了不少罪写了无数检讨的李青山,只要一回到家里看见老婆渐渐大起来的肚皮,就傻傻地笑。他对那些运动已经麻木,但对沈华,他永远觉得她是新鲜的。
  “为我生个儿子!”李青山用那只没有手掌的手圈住沈华,“为我生个能打枪的儿子吧!”
  沈华不语。他了解李青山,一个热爱着枪的猎人。他的这一生与枪有着不解之缘,即使枪要了他一只手,但他仍然狂热地爱它。
  沈华发觉肚子里的家伙开始运动了,伸拳踢腿,练“二五更功夫”,一天没有几刻老实的时候。凭怀思萍时的经验,这是不可思议的。难道肚子里的家伙真的是一个男孩,一个像他爸爸一样的猎手?
  自从怀上这个孩子,沈华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她觉得累,觉得不安定,觉得心浮气躁。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1:01

第十二章 流星飞过锁命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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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萍已经一岁多了,能叫爸爸妈妈和下地走路了。她时不时还用背带把小凳子缚在背上,说这是她的弟弟。
  1968年中秋,李青山从地里回来。庄稼收成不好,因为天旱,收成连去年也比不上。
  月亮很圆。一家三口坐在小院子里默默地看着晴朗的夜空。夜空干净得如同用水仔细地擦洗过,浅蓝浅蓝的。星星被月光挤到四周的天边去了。有山风轻轻吹过,说不出的轻松惬意。
  “妈,快看,天上有火把飞出来了!”躺在母亲怀里数星星的思萍叫了起来。
  三双眼睛同时望去。只见东方的天空不知从哪里窜出一颗巨大的流星,如火把般照亮了秋夜的晴空。那流星如炮筒里飞出的弹片,呼啸而来,落入锁命岭上的山林里。
  “那是流星。”沈华温柔地对女儿说。
  “是不是天上的星星掉下来了?”思萍问妈妈。
  “是。”沈华一时解释不清,随口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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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深了,李青山把已熟睡在母亲怀里的思萍抱到自己的床上去。沈华临产,不能让女儿与她一起睡。
  然后他又为沈华烧好了一桶水,提到她的房间去。沈华是一个爱干净的女人,每晚都几乎要洗一次澡。
  隔壁的水哗哗地响。李青山伸了伸腰。他实在太累了,但他睡不着。今天是中秋节,可全家最丰盛的晚餐是一顿韭菜包子。日子难啊,沈华就要临产了,自己得想想办法弄点营养品。
  李青山思前想后,睁着的眼睛慢慢地闭合上了。
  朦胧中,他看到一颗流星从东方的天际飞出来,飞过陈家老宅,飞到自己的屋脊上,然后穿过瓦片,一下掉进沈华的洗澡桶里。那流星掉进水里时,还“扑嗵”地响了一下。
  李青山惊出了一身冷汗。他惊醒了。这时他听见村里有公鸡叫了一声。紧接着,他听见隔壁沈华的屋里传来呻吟声。他马上从床上跳起来点燃马灯,几步窜过去碰开沈华的房门。他看见沈华正趴在洗澡的木桶上,握着肚子大声地呻吟着。
  李青山过去扶她。沈华的指甲像一把把尖利的小刀,深深地扎进李青山的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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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腾了整整一天,请了三个接生婆,沈华总算把这个差点要了她的老命的孩子生出来了。
  原来这是个逆生子,脚先出而上半身始终坚持在母体内。沈华喊爹叫娘,痛不欲生,小家伙还是不肯出来。一个胆大的接生婆生拉活扯地把婴儿拽出来时,沈华已不能再动。李青山吓得面如土色,那只断手不停地从衣袖里伸出来又缩回去。而小家伙,足足有五分钟才“哇”地哭出声来。接生婆吓出了汗,对李青山说:“这是憋的气。孩子要是五分钟内不叫,只能闷死。逆生子一般都不能活,有的甚至要了娘的命!”李青山只觉冷汗顺脸颊滚滚而下。
  果然是个男孩。李青山等接生婆剪完脐带并用沈华早准备好的一条旧裤子捆上后,放在秤盘上一称,恰好五斤重。
  李青山看着小家伙那双大大的眼睛和皱不拉叽的红皮肤,心激动得就要崩出来。他猛然想起昨晚的梦,难道这小家伙有来历?不然,他怎么一出生就差点要了娘的命?
  沈华已经很虚弱。她抬头看了看接生婆举着的婴儿,即不悲伤也不喜悦。
  做母亲的痛苦是从怀胎时开始的。自从孩子从胎盘上成长的那天起,母亲就已经无限地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做母亲,偶尔也能享受幸福,但多半是在痛苦中度过的。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1:02

第十三章 李思城的由来
  
  沈华自从生了这个逆生子后,体内大量出血,身体比原来更加虚弱了。
  小家伙几乎没有一天不哭闹的,吵得李青山夫妇几乎无法入睡。后来李青山按山里人的风俗,用红纸写了几张“告示”,贴于路边。“告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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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皇皇
  地皇皇
  我家有个吵夜郎
  过路君子念过后
  一觉睡到大天光
  
  “过路君子”不知念了多少遍,可这孩子还是哭。大约是沈华身子太单薄,根本没有奶水,这小家伙连沈华的血都吸吃了,还是不满足。
  李青山见这孩子头大身子小,嗓门特粗,哭起来不要命,怕他活不长久,便又请双河公社的老铁匠制了一根枪管,做成一支枪。白天劳动,晚上到山里去狩猎。他左手断了,无法握枪,就把枪管靠在断手上,依然枪法准确。打了野物,便到双河公社去换点奶粉之类的营养品。果然,孩子哭得不那么凶了。
  后来李青山想了一个办法,抱着小家伙到村里找奶。有的妇女天生奶足,自己的孩子吃不完,奶水多得只能挤掉在地上。所以,李青山为了儿子能活下去,干脆讨起了“千家奶”。但毕竟村里生孩子的妇女有限,小家伙食量不小,还是常常哭闹。
  孩子就这样一顿饱一顿饿地成长着。但刚过了一岁,就能下地走路了,而且还能拿筷子往嘴里扒饭。
  这一年来,山里的知青有的生病有的告假,反正有好几个偷偷地回城里去了。沈华已经结婚生子,况且她已决定把这一生交给李青山,做一个称职的妻子和母亲。她明显苍老了。二十五六的人,眼角已有了发丝粗细的皱纹。每天晚上,她搂着被饿得哭叫的儿子时,内心里总有一种酸楚。要是在城里,孩子不可能这样饿的,至少,也能买个奶瓶让他喝足牛奶,可以用摇蓝车把孩子推到大街上去散散心,孩子的尿布也不用自己天天生火烤,孩子生病了也不用自己担心农村的赤脚医生用那不知消没消过毒的针头不分青红皂白地照着屁股就扎下去,孩子半夜尿床了只须拉一下电灯开关就可以马上处理,不用找半天油灯划半天火柴结果弄得满身都是尿味煤油味,要是在城里……沈华竭力不使自己去想,但偏偏又去想。
  儿子一岁了,还没有名字。李青山知道自己文化不行,便把此任务交给沈华。沈华虽然想不出什么好名字,却不愿像山里人那样为孩子随便起个“阿猫阿狗”了事。在孩子满一周岁的那一天,沈华终于给儿子起了个名字——李思城。
  思城——也许她这一生只能在梦境中想念着生她养她的那座城市吧!虽然那座城市的高楼和灯火让她魂牵梦萦,但她已经选择了大山,选择了李青山,选择了与她梦境中截然相反的贫穷荒凉的山村。所以,她只能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她将竭尽全力抚养他,教育他,让他成才,让他长大后能回到城市里去,过着快节奏高质量的生活……
  她坚信,要苦就苦她这一代吧。下一代,将是她的理想和希望!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1:02

第十四章 李思城的叛逆
  
  李思城长到两岁,已经很少哭了。他穿着母亲为他缝的开裆裤,让姐姐思萍拉着到田野里去摘野菜,割猪草。他实在很瘦,让人担心他细细的脖子撑不住那颗硕大的脑袋。
  李思城三岁时,已经不用拉着姐姐的手而独自偷偷地跑出去玩了。有一次,他从小溪边回来,小脸变成了苦瓜,右手被一只大螃蟹的“钳子”夹住了,只好双手捧着螃蟹回来求救。思萍吓得哭了,沈华从房间里出来,气得恨不得把他打一顿。但见儿子痛苦的模样,赶忙用柴火烧那螃蟹,那蟹才松开了“钳子”。
  当然,沈华也有喜欢儿子的地方。比方说沈华教他背的唐诗,他一学就会。虽然发音不太纯正,却一字不漏。
  李思城四岁时,李青山从村里拿回来许多扫盲课本。那时农村能认识字的人不多,上面下了文件,扫除文盲,各地编了扫盲课本,下发乡村,每个生产队选派一名识字较多的社员晚上召集全队男女老少(当然,有个别固执的老者老妇除外)一起学习。同样充当着“教师”角色的李青山每晚疲惫不堪地回来,觉得教文化比挣工分难多了。有的社员甚至说:“李书记,你干脆扣我两个工吧,这文化,一学头就大了。”
  李青山万般无奈,每晚便教李思城学习上面的文字。想不到儿子对文字特别喜欢,教几遍便能上口。一两个月过去,李思城已能将整个扫盲课本一字不差地通读下来。
  李思城绝对算不上一个听话的孩子,没有一刻闲着的时候,拿山里人的话来说,是“搞事儿”,不听话。沈华除了做家务,还要抽空养猪。不过她最主要的工作是到陈家老宅的“清泉小学”去教书。其实,每天上课的时间也就是两三个小时。山里的孩子野,经常丢课本,有的孩子甚至连着一星期不来上课,害得当老师的还要去做家长的工作,又是劝家长又是哄孩子,这些小孩子才肯到学校里来。但迟到很普遍。倘若下了雨,肯定没有几个人来的。
  沈华自从生了李思城后,身体越发不好了,经常咳嗽。他把思城交给懂事较早的思萍,自顾自地忙。但每次回来,不是小思城把思萍打哭了,就是小思城把她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家弄得像个猪窝。
  李思城第一次挨母亲的家伙是快到五岁的那一年夏天。李思城与大队会计刘二娃家三儿子刘小三一起玩。刘小三七岁,鼻孔里却长年拖着一根又粗又大的“粉条”。这小三手里有一把弹弓,是用两条黑色的橡皮筋和一个“Y”形的小木头叉做成的,使劲一拉长,兜在后套里的石子便被弹射出去。李思城一眼就爱上了这个玩艺儿。他苦苦向姐姐哀求,把思萍的全部积蓄——一个五分钱的硬币要了出来,购买了这个他命名为“枪”的东西。只要见到动物,不管是家的还是野的,他都定然会满怀信心地向目标开火。刘小三收了五分钱有些后悔,又来找他要。李思城一气之下,拉动橡皮筋照着刘小三的脑袋射过去。顿时,刘小三的额头肿得老高,哭着去找他的老师沈华。沈华正在大队的猪圈打饲料,一看小三伤成那样,气得跑回家里,捡起一根小棍照着李思城的屁股猛抽。小家伙居然没哭,也没有交出那五分钱换来的武器。但他也不敢再向别人头上“开火”了。不过,对鸡鸭猪狗,还是不客气的。
  秋天,李思萍已经六岁多了。她被母亲带着上了小学。李青山老是不在家,李思城一个人在家里闲不着。他用小锯子锯四轮车,用泥巴做泥人,发明了许多玩的方法。有一次玩火,差点把房子烧了。沈华没办法,只得让他也上学。一则避免许多麻烦,二来自己也可以照应照应他。
  小学一年级是最难教的。面对一群懵懵懂懂不谙世事的小孩子,需要足够的耐心。也无怪许多人都称颂启蒙老师的伟大。
  山里的孩子别的不怕,就怕老师。他们可以在放学后去疯去野,但在课堂上还是不敢乱动的,甚至有的小孩想上厕所也不敢对老师讲。因此,一天内有一两个孩子把屎尿直接拉到裤裆里或直接拉到课堂上是很正常的事。但李思城并不怕“老师”,这老师就是他的妈妈,他晓得她是温柔的,他也晓得她打他的手是经过控制了的。他有时等母亲转身在那块已经掉了漆的木头黑板上写拼音字母的时候,他就从桌子底下钻出去,从后门逃跑了。
  对他而言,上课没有一点趣味。他喜欢捉螃蟹;喜欢躲在树丛里用自己的“枪”向那些呆头呆脑的斑鸠“开火”,当然十有八九是打不中的;喜欢用长长的狗尾草杆编织能装十来个蟋蟀的笼子;喜欢到地里去刨红薯,躲在树林里用柴火烤得半生不熟后啃得满嘴乌黑……
  一开始沈华还满山去找,但后来也习以为常。不过,李思城还是怕父亲的。父亲从不打他,但父亲那双威严的眼睛让他感到这个新奇的世界里,有一种东西在制约着他,使他在做各种事情之前也想一想会不会遭到父亲的责怪。
  总之,这个孩子已经能自己单独行动了。他就像一只偷偷脱离暖巢的小鸟,想展翅高飞却又老是受伤。他每天疯玩后总是带点伤回来,不是头弄破了,就是膝盖划了口子,或是手被刀子拉出长长的口子。沈华很伤心。一个村的孩子她都能哄得服服贴贴,但她所有的好法子一放到儿子身上,全都失去了效力。“这真是报应啊!这真是前世造孽啊!”每当沈华在安顿受了伤或是玩累了的儿子熟睡的时候,她总是这样悄悄地叹息。
  与李思城相反,李思萍是个绝对乖顺的好孩子。她似乎从上学的那一天起就懂事了。每天早晨,当弟弟还在被窝里做美梦的时候,她就随父母起了床,帮母亲扫地、烧水。当她的个子只能够着灶台的时候,她就踮着脚尖在灶上忙乎开了。过年的时候,李青山卖了一张兽皮,换回一块毛兰布,准备给女儿做件上衣。小思萍却对妈妈说:“给弟弟吧。他穿衣裳费布,我那件衣裳还可以将就穿到明年。”其实,思萍的那件花布衣服是她唯一能穿得出去的,已经穿了两年,只能盖住半截身子,而且已经洗得发白。李思萍经常在晚上洗干净,放在灶上的炕箩(一种竹器,放在炭火上作烤物之用)上,眼睁睁地盯着它被烤干,第二天就穿上。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已经很懂事了。偶尔家里开一次荤,她总是把碗端到灶火边去咽,用油汤泡泡饭。而他的弟弟却两眼紧盯着菜碗,饿狼似的大嚼大咽。
  李思城从未叫过姐姐。从会说话的那天起,他就和父母一样叫姐姐“小小”(思萍的小名)。他虽然也瘦弱,但和姐姐站在一起算是个大人。甚至由于胃口的关系,他长到六岁时已经高过了七岁的姐姐。常常有不知情的社员会误以为他是哥哥。因此,他觉得这个“小小”叫得理所当然。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1:03

思萍事事都让着弟弟。她知道农村重男轻女。虽然父母在这个问题上表现不太明显,但她深信父母疼爱弟弟胜过自己。弟弟淘气,调皮,老是惹是生非,老是遭到母亲的斥责甚至武力,但她知道母亲是疼弟弟的。她看得出来。每次弟弟生病发烧时她总看到母亲的脸色随着弟弟病情的变化而变化。每次母亲总是把最好吃的都让给了弟弟。所以,她总是顺从父母的意愿把自己应该拥有的东西都让给弟弟,以博取父母的爱。一个六七岁的女孩其实更需要爱,更需要关怀。因为,女孩往往比男孩更细心,更容易觉察到冷暖,更容易满足也更容易受伤。
  李思城可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关心的是下一顿饭是不是有大米和炒菜,下一堂课是不是又有好的故事,下一个晚上父亲是否能拎着野物回来,下一本连环画是否有枪战或者武打的内容。这个孩子已经狂热地爱上了连环画。甚至,他可以把将要塞进嘴里的那块肥肉夹到别人的碗里,但前提是你必须给他找一本连环画。
  沈华小时候也有狂热迷上连环画的经历。在这一点上她是理解儿子的。但在城里长大的她可以到书摊去看,可以到图书馆里去看。可在这可几乎与世隔绝的山里,哪里有那么多连环画满足一个贪欲极强的孩子?因此,她只有写信给好友黄丽丽,让她从城里把连环画寄过来或者是抽时间送到乡下来。
  顺便交待一下,现在,当年下放在清泉村的那些知青,除沈华一人留下外,其余的人都回到城里去了。前来清泉村的,大都是本省的城市青年,比如重庆、成都、内江什么的,也就是交通不太方便,但在中国地图上是马巴掌以内的距离。他们回城什么原因都有,主要还是政策松了劲。他们就像春天的花朵一样随着几场夏日大雨的降临就很快从山里人的视线里消失了。他们本来就不是山里人,他们应该回到属于自己的城市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甚至有人背后说沈华太傻,放下大好的前途不去争取,却心甘情愿地陪着一个残疾了的山里人过日子。
  沈华呢,也的确考虑过。她在这几年中也曾回过城,见过了双亲。父母狠狠地骂了她一顿,说你既然嫁给了一农民还回来干啥?她的父母是普通工人,一个儿子刚刚当兵服员回来,目前正等着老爸退休后自己去顶替父亲的岗位。她即使回到这个到处都残留着大字报的城市,也只能待业,说白了,是分享家中那经过精密计算的生活费。如果她是一个人,这也能凑合过去,但目前她已是有了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不能把两个孩子扔到农村不管。而且,断了一只手的李青山要是失去了她,他将会怎样呢?她不敢想,也不愿去想。李青山曾经是她的救命恩人,这注定她一生都欠他的。她应该偿还他。况且,青山已经是老支书了,已经在山里人心目中奠定了地位,他们家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会有援助之手伸过来。去年她养的两头猪不惧落进了粪坑,就有两个不顾一切的后生跳下去把猪拉起来了。还有,自己那个讨债的儿子李思城搅得全村一片乱,可善良的山里人全都原谅了他。山里是闭塞的,但正因为它的闭塞才关住了淳淳的民风,才过着虽然清苦但相对宁静的生活。再说,她已经在清泉小学教了几年书,是山里人非常敬重的老师了。而且,李青山已经组织村民准备顺着双河在锁命崖脚下打出一条能跑汽车的公路来。如果是那样,每年的课本就不必用背筐到公社去背了,还可以把山里的物资运往县城运往更大的城市……
  再说,父母也没有强烈要求她回去的意思。她已经适应了山里的生活,适应了在脏衣服长鼻涕的孩子们中间抑扬顿挫地讲授她的知识。在这个世界上,哪个地方都需要人去生活和改变,哪种生活都是人赋予它的生命和质量的。
  那种对城市的情结,她决定在孩子们身上体现。虽然思城是个不听话的孩子,但看得出,这家伙是很聪明的。他甚至能问出连她这个老师也解答不出的一串串问题来。只要自己好好地培养他,他一定能凭自己的实力闯入城市,成为掌握城市和开创城市的新一代人才。
  苦,她这一代人已经吃够了。她的下一代应该很好地生活。只要下一代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吃多少苦都是应该的,都是值得的。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1:04

第十五章 李思城初遇林如凤
  
  岁月像双河里的水一样平静地流淌着。
  1979年,清泉村发生了有史以来最重大的两件事:农民包产到户了,可以有自主权耕种自家分到的责任田;清泉村通往双河公社通往翠竹县的公路完工了,有拖拉机偶尔也有大货车轰隆隆地开进山里来,顺着盘曲的公路开到锁命岭陈家老宅下面拉石灰。当然,有一个细节大家并没有怎么关心,双河公社改名双河乡,清泉大队改名为清泉村。
  李思城家惟一发生的一件大事,是母亲当上了清泉小学的校长。
  李思城已经11岁了。虽然身体仍然瘦,但已经能轻而易举在从开着的拖拉机的车斗后面爬到车厢里去,到河里去洗澡了。而且,小学的课程也将在这个奇热的夏天结束。如果还能像往年一样考分达到全公社第一,他就可以轻松地到双河中学去上初中。
  李思城并没考虑到这些。小学里那些知识难不倒他。他现在关心的是,如何才能像隔河对岸竹林村的那些孩子一样,想让身子在水里想怎么凫就怎么凫。
  下河游泳(山里人俗称“洗澡”)是大人们严格禁止的事,甚至学校直接干涉。因为每年双河都要淹死人。在清泉小学除《学生守则》十大条外,还是两个特殊规定:凡是偷偷下河洗澡的学生,一律罚在教室外晒两个小时太阳;另一条规定是自公路打通后制定的,凡是扒拖拉机的学生,也一律罚晒两个小时太阳。李思城在公路打通后,老是偷偷地扒车下河洗澡。因此,他皮肤被晒得黑黑的。每当这时,他总是骄傲地站在灼灼的太阳底下,让自己纤长的影子随着太阳移动。他知道,身后教室里那些对老师的讲解心不在焉的男同学们都在向他射过来崇敬的目光。
  当然,至少有两个人是决不敬佩他的,甚至已对他伤心顶透。一个是他的班主任王国华老师,一个是他的母亲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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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日天气闷热。沈华去乡里开会了。李思城早早地交了摸底考试卷,出得校门来。这时一辆大货车装满石灰,缓慢地向村外蠕动。李思城三步两步追上去,一跃就抓住了车厢后沿,勾腰吊着车,随着颠簸的货车向河边驶去。
  河里的水很清凉。但河的浅水处已有许多人一丝不挂地在里面洗澡。双河的夏天实在是一个宽阔的天然澡堂。李思城没有和他们在一起洗澡。这是有原因的,第一,他不认识这些人。这些人大都是更方便下河洗澡的竹林村人。第二,自己的游泳技术实在很糟,只会两个被游泳人笑话的“狗刨式”,李思城担心对面的竹林村人会笑话自己的。竹林村人地理条件比清泉村要好得多,公路也提前两年顺河打通,生活也富裕得多,放眼望去已经没有几家草房,而清泉村的草房还有半数。在李思城看来,这种富裕是对清泉村人的一种嘲笑和挑战。因为,自己的父亲就是清泉村的第一把手。清泉村没有钱,在李思城看来与父亲有关。但他又不承认这是父亲的过错。究竟是什么原因,他搞不清楚。可是,他从内心里还是维护父亲的。他认定自己的父亲是整个双河镇最能干最有功劳的人。因此,他从心里就排斥竹林村和竹林村人。刘会计的儿子刘小三的外婆在竹林村,但只要小三到外婆家去玩,李思城会好几天也不理会刘小三,认为这个家伙背叛了他。
  刘小三是决不敢和他一起偷偷下河洗澡的。刘小三今年已经13岁,但他还是不敢惹李思城。他和李思城同桌,他老是抄李思城的作业。可一到考试,李思城总是全乡同年级第一名,他刘小三总是科科不及格。统计分数的老师只顾统计成绩好的,如果连差的也作一比较,他刘小三肯定是全乡同年级倒数第一名。
  李思城对成绩的好坏倒没有放在心上。但刘小三的胆小是他不能接受的。他认为刘小三应该像自己一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且在做一些令老师和家长头痛的事情时应该有一个帮手。他在连环画里老是看到一个英雄人物总是有许多朋友,英雄们完成的英雄壮举也是由于朋友的帮助才得以成功的。而他所干的事却没有人帮他,老是单枪匹马,让他感到既孤独又无聊。后来,他终于原谅了刘小三,因为他想,一定是刘小三觉得和他这样做一些令大人们头痛的事时他自己也不快乐,所以不做;但我是快乐的,那就做吧。
  所以今天,他连看都没有看正在旁边咬笔杆的刘小三,就私自一个人到双河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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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很毒。李思城一直往下游走去。他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好好地游一游。他想,挨一次罚就得有一次进步。今天不管怎么样,得学会仰游。每次他看到竹林村的孩子们像木板一样飘在水面上时,他的心猫抓般难受。
  李思城在下游找到了一个河水碧绿碧绿且几乎静止了的水面,脱光了衣服,慢慢地从浅水处向深水处走去。当河水淹没他木梳似的肋骨时,他猛一蹬腿,像一只青蛙一样扎入水中。
  河水清凉而湿润,像母亲的手温柔地抚摸着他,轻轻地托着他。划动的水波层层叠叠地荡向河的深处,搅乱了静止在水里的山水图。李思城越游越快,离河岸越来越远,游到这几乎静止的深潭上面了。他感到今天的手特别轻灵,今天的水浮力特别好。他决心要在这片他自己的天地里学会仰凫。他就不相信,清泉村的人会比竹林村的人笨!
  他开始试着翻转身体。这是个比较难的动作,始终不好转过来。最后,他情急之下猛地翻过身来,但四肢却不知怎样动。水,平静的水,一下子淹没了他。他感到耳朵在嗡嗡作响。他感到身体在往下沉,往下沉。当自己喘不过气来本能地张开嘴猛喝水时,他已经感到生命的力量在逐渐减退。碧绿碧绿的河水很深,他的身子还有往下沉、往下沉……他想喊妈妈,可是自己的嘴和声音全部被清凉的河水淹没……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1:04

“有人落水了!爸爸,有人落水了!”岸边的竹林里,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扔掉橡皮筋,对身边看书看得入神的父亲说。
  “在哪?”一位戴眼镜的中年男人放下一本半尺厚的书,扶了扶眼镜,问身边惊恐的女儿。
  “看,下面的回沱湾。我刚刚看见一个人在那里游,可是,他游到回沱湾中间就落下去了!”那女孩着急地拉着父亲的手,急急地跑到河边来。“快去救救他,看,这衣服还是一个孩子的衣服哩!”她指着地上那堆凌乱破旧的衣服说。
  中年人摘下眼镜交给女儿,一边跑一边也把衣服脱下抛向女儿。当小女孩捡到父亲裤子时,那中年人已像一条鱼一样扎进了碧绿碧绿的水的深处。
  小女孩焦急地张望着。过了一会儿,他看到父亲的头露出了水面,但一会儿又钻下去了。如此三次,她终于看到父亲把一个圆圆的脑袋托出了水面,用左手划着水,慢慢地向岸边游来。
  当小女孩看到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但一丝不挂的男孩时,她羞红了脸,赶紧转过身去。
  中年人把溺水的小孩放在河滩忙活开了,又掐人中又推穴位,然后把小孩提了起来倒出肚子里的水,并施以人工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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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思城醒来时,看到了两张陌生的充满关爱的脸。
  一张慈爱平和的脸,架着一幅眼镜;另一张是甜美清秀的脸,一双眼睛就要滴出水来。
  李思城恍若梦中。他努力地挣扎了一下,问:“我这在哪里?你们是谁?”
  那中年人和蔼地说:“我叫林玖铭,这是我的女儿小凤。刚才你掉进深水里去了。不过,现在你醒过来了。没事的,孩子,将来游泳时不要再往深水里去。就是要去,也不要一个人去。这回沱湾,是死水,经常淹死人的。”
  李思城终于明白过来了。
  他坐了起来,见身上的衣服已经穿好,心想刚才一定被这女孩看见自己光溜溜的身子了,不禁脸也红了。想起今天这陌生的父女救了自己,心里十分感激,便诚恳地说:“谢谢林大叔救了我。”
  林玖铭和蔼地笑了笑,说:“小朋友,你叫啥名字,为啥一个人到河里洗澡?”
  李思城想了想,反正自己今天回去是免不了一场暴风骤雨了,便如实回答:“我叫李思城,是清泉村的。今天刚刚考完试,我就一个人偷跑到河里洗澡来了。”
  “啊?你就是李思城?”那女孩睁大了眼睛。她一把拉着爸爸的手,像乞丐发现了金元宝似的大声问道:“你就是那个连续四年得了全乡第一名的李思城?对,我们老师讲,是清泉小学的,爸爸,他比我高三分啊!”
  林玖铭瞪了女儿一眼:“叫嚷啥?平时我叫你好好学习,但你每年都只能拿到第二,怪谁了?”
  小女孩委屈地低下了头。
  “李思城?你爸爸叫什么名字?”林玖铭问。
  “李青山。”李思城说。
  “啊?李青山!爸,是不是你经常提起的那个枪打得很准的李青山?”小女孩又惊叫起来。
  “小凤别乱叫,应该叫李书记或者李伯伯。”林玖铭突然严肃地对女儿说:“小凤,对人的称呼一定要注意。称呼是对人的尊重,对于长辈,是不能直接叫他的名字的。在当面不能叫,在背后更不能叫。做人要表里如一,不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记住了吗?”
  “记住了。”小凤反头低下了,两条羊角辫直挺挺的。
  “好了,我送你回家吧。”林玖铭对李思城说,“小凤,你先把我的书带回家去,好好复习功课。快要考试了,争取今年能考个全乡第一。”
  那小女孩又看了看狼狈不堪连站都站不直的李思城,慢慢地往回走。那羊角辫上扎着的蝴蝶结上下闪动,想飞似的,轻盈极了。
林玖铭把李思城送到清泉小学前,沈华和班主任王国华老师都等急了。原来,王国华考完试半天找不到李思城,断定这小子又下河洗澡去了,便去找。结果,半路碰到从乡里开会回来的沈华,二人在河边找了半天,没有李思城的身影。他们万万没想到李思城跑到下游的回沱湾去了。
  二人本来气得快要昏过去,但一见来了林玖铭,二人的脸上都挤出了笑容,几乎是异口同地叫道:“林老师好!”表情尊敬而严肃。
  林玖铭方正的脸上漾溢着春风。他说:“二位老师,思城是个好孩子,他已经答应我不再私自到河里洗澡了。你们不要怪他。我们做孩子的时候,不也和他一样吗?思城,向老师认个错吧,他们也是关心你呀!”
  李思城垂下头,哑着嗓子说:“王老师,妈,我错了。”声音低得连自己都听不见。
  换了别人叫他,他是不会认这个错的。但在这个救了他的命而且和蔼宽容的长者面前,他只能这样。
  他还不知道,这个林玖铭,是值得全乡上下都尊敬的人物。他的学识和气度,是双河镇乃至翠竹县都公认的。只不过,李思城一般不怎么尊重别人。
  他尊敬的人,不在双河乡也不在翠竹县,是连环画上的英雄们。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1:05

第十六章 少年不识愁滋味
  
  1979年夏天,李思城以总分全乡第二的成绩考上了双河中学。
  出人意料的是,这次考得全乡第一名居然是李思萍。她的总分成绩居然高出弟弟9分。
  这是清泉村人引以为豪的事。他们私下议论,对面竹林村的风水变了。以前,总是竹林村出人才,每年考去城里的中专生、师范生都是竹林村的人,清泉村不要说根本没有真正以考分吃上“皇粮”的,连考上双河中学的人都少得可怜,每年也就是三四个。所以竹林村的人总是说,清泉村出不了人才。清泉村把学校建在锁命岭陈家老宅,是坏风水。
  现在,不是出了两个人才吗?为什么全乡前一二名全是清泉村的?清泉村人田间地头议论的话题丰盛了。他们甚至预测说,李思城姐弟将来肯定是吃皇粮的。李思城将来肯定超过学识满腹的林玖铭。村里年龄最大资格最老且通阴阳八卦的刘天根老人这时也在一个公众场合公开了他隐藏多年的秘密:在李思城出生前那天晚上,他正观星象,突然发现天边有一颗流星飞落在李青山的房顶上……
  村里人是熟悉李思城的。虽然这个孩子平时老干些出人意料的事,但总的来说并没有给村里人带来损失重大的灾难,纯属小孩调皮罢了。
  当然,最高兴最得意的人还是沈华。她终于肯定了自己的看法:孩子一定会成器的,一定能考上学校并按自己的意志回到城里去的。儿子去乡里上中学了,她再也不能天天守着他,只能天天为他担心。几年来,沈华老了。两个孩子的母亲、一个学校的校长、一个残疾人的妻子……所有的一切都压在她孱弱的肩上,压在这个在城里土生土长且身体瘦弱的女人的心上!她哪里像一个30多岁的妇女?她的头发已经白了几根,皱纹已经盘踞在眼睛周围。为了孩子,她的身体越发不好了。每天清晨,她总是大声大声地咳嗽。有一天,她发现痰里有血丝。第二天,她发现了同样的结果。她的心在颤动。但她狠了狠心,决定不告诉任何人,尤其是丈夫和孩子!所以,每当咳嗽的时候,她总是把痰含在嘴里,跑到厕所里去,把该死的带血的痰吐在丈夫和孩子的视线之外。
  1979年秋天,李思萍和弟弟李思城,怀揣父母亲整整凑了两月才凑齐的学费,去双河中学报名了。
  李思萍的脚步好轻好快。她简直是一路小跑出了家门的。九月的阳光温柔地抚摸着这个12岁的小女孩的全身,她感到林间小鸟在为她唱歌,锁命岭上飞溅的山泉在为她唱歌。她要上中学了。她知道,自己是清泉村第一个上中学的女孩子!她感到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子!
  衣服是新做的,头上扎的花手巾是妈妈今晨亲手扎上的。亲爱的妈妈,您总是那么善解人意。女儿已经不再是那个常常偷偷哭鼻子的小丫头了,女儿已经长大,已经是一名中学生了!女儿也希望自己能穿得漂亮些,但是妈妈,女儿没有说,您怎么知道女儿的心思呢?您真是天下最好的母亲呵!您说您感谢我考了全乡第一,但是妈妈,请您相信,女儿一定会在今后的每一次考试中拿第一!
  李思萍心潮涌动,眼里已经有了泪花。透过晶莹的泪花,她看到自己身上那件绿条绒的上衣简直和春天枝头长出的新叶一样柔美一样鲜艳!
  “小小,你在想啥。都快八点了,走吧。”弟弟思城在身后说。
  李思萍从涌动的情感里跳出来。她一回头,就看到弟弟也穿着一件绿条绒的上衣。崭新的上衣,简直和自己的上衣一般无二!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1:06

李思萍愣住了!弟弟居然穿一件与自己完全相同的上衣!这是女孩子才能穿的上衣!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路上有那么多人,学校有那么多人,他们要是看到我们穿同样的衣服,会怎么想?他们一定认为这是一个穷人家里才会发生的事——姐弟俩穿同样的衣服!更重要的,她是女孩子!她已经12岁!她已经是一名中学生!在清泉小学,她对穿什么衣服都不在乎。可是,今天要去的是双河中学,是一个陌生的地方,是一个有许多女孩和许多男孩的地方。去这种地方,她怎么可以和弟弟穿同样的衣服?男孩和女孩是有区别的!而且,她所有的衣服中都没有了一件完整的!那件陪伴她四年的花布衣服在昨天被装满沉重猪草的背篓在肩上压破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还没来得及补。
  她一下慌了。她感到太阳的光线正强烈地炙烤着她的脸。她的脸热得不行。她几乎是哀求弟弟:“思城,你回去换件衣服吧!你不能和姐姐穿一样的衣服,姐姐求求你,好吗?”
  “为啥?”李思城撅起小嘴,“这是妈妈为我们做的衣服,为啥你能穿我就不能穿?”
  “因为我是女孩子!”从来都是让着弟弟的思萍激动了,“只有女孩子才穿这种绿色的。你们男孩子穿啥都没关系!”
  “为啥只有你们女孩子才能穿?男孩子穿了又咋样?我就穿,我就穿!”李思城的犟脾气上来了,“我看我穿了就不让我进校门是咋的!”
  李思萍愤怒到了极点。她知道,从小就不叫她姐姐的弟弟啥都干得出来。她知道要说服弟弟是不可能的,连妈妈都拿他没办法。她气得一把抓住了弟弟的衣领,大声说:“你必须回去换!不然,我打死你!”
  “你打!”李思城的胸脯向前挺了挺,“你打!不打不是人!”
  李思萍的眼泪流了出来,她举起她那被山间的野草划成道道口子的粗糙而瘦弱的手,向李思城推过去。李思城晃了一下,马上就抓住姐姐的头发,二人扭打起来。
  呜呜的哭声惊动了正在家里为女儿缝衣服的沈华。她急急地跑出来,拉开姐弟俩,脸色像纸一样白。她气得大声喝道:“你们两个讨债鬼,要死啦?大清早干啥?想气死你妈呀!”
  思萍已经哭得蹲在地上去。李思城大声说:“小小要我回去换衣裳,小小说这绿衣裳只有女孩才能穿,她怕我和她走在一起难为情。可是妈妈,我哪还有衣服换?我那件劳动布衣服都穿了两年了!她咋不回去换?!”
  沈华心里一痛痛,眼泪涮地流下来了。她呜咽着说:“孩子们,是妈不好,是妈没让你们穿好。妈对不起你们呀!”她只觉得胸腔里有一股气麻团一样绞动,她只觉两眼发黑,一屁股坐在地上。
  李思萍一下扑倒的妈妈的脚下,抱着妈妈的腿,放声大哭:“妈妈,是我不好,是我不好!我不该叫弟弟去换衣服。妈妈,你打我吧。”
  李思城也把小腿跪下来,扶起妈妈。一向桀骜不驯的他,突然从心里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难过。幼小的心被一种说不清的东西堵得厉害。
  一个11岁的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做痛苦。
  他更不知道,痛苦,在人的一生中割不断,也赶不走。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1:07

 第十七章 双河中学
  
  双河是一个小镇。街是老街,多用青石板铺成,由于年头久远,青石已有裂缝。街道两旁都是店铺,一律的瓦房,偶尔三两家有楼层的,但楼上的板壁和百叶窗都已破损,颜色黄白相间。
  双河镇每逢农历三、六、九赶集。四面八方的农村人涌来了,使这个小镇有了生机。卖的东西很多,花生、芝麻、鸡蛋、鱼、猪崽、大肉、辣椒、胡椒、大蒜……凡是地里能种的小玩艺儿,全都摆在了摊上。要是到了夏天,小街两头还要沿伸出压断街的各种鲜嫩的蔬菜来;街上有剃头的、算命的、买肉的、卖小吃的、卖布的……一时五吆六喝,窄窄的小街沸腾了。
  双河中学位于双河镇主街背后一个高大的铁门后面。学校的主体建筑是一座石头砌成的楼。说是楼,其实就两层,不过是条形的,而且粉刷得雪一样白。中间是楼梯,两边各有四间教室,共八间,每个年级分为两个班。这便是教学楼了;教学楼对面也是两层的小楼,是木板楼。被农村人敬佩羡慕的教师们就住在里面。如果有太阳,那小楼的栏杆上就会晾出长短不一的衣裤,当然也有小孩的尿布,女人的胸罩;教学楼和教师宿舍楼的中间是一大块空地,共摆放了四张乒乓球台;空地的两边还有两个不大起眼建筑物,一为学校食堂,一为教务室。至于厕所,只好安排在教学楼后面的操场旁边。总之,这是一所简陋的学校。但对山里的孩子来说,这是一个决定他们命运的神圣殿堂。没有升上中学的孩子们,断无勇气跨进铁门瞅上一眼。
  李思萍姐弟已经渐渐适应了学校的生活。中学的课本对他们的压力并不大,但他们明显感到,进入中学的孩子们已经有了一种竞争意识。细心的李思萍发现,她的同学中几乎没有拖着鼻涕走进校门的,而且居然有几个女同学穿着飘逸的长裙像蝴蝶般穿梭于教室与饭堂之间。几乎大多数同学都背上了帆布书包,用上了钢笔。对于只有一件象样衣服和一支圆珠笔的李思萍来说,是自卑的。她只有心无旁骛地拼命学习,直到她把书本上的东西完全吃透并自信那令同学们头疼的考卷决不会难倒自己时,她那种隐隐的自卑才被挤压到心灵的角落。
  与姐姐不一样的是,李思城还是那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要不是每天被姐姐推攘着催促着,他很可能天天迟到。而且,他喜欢上了乒乓球。虽然在清泉小学时他连乒乓球拍也没见过,但刚进中学一个月,他已经学会了这新鲜玩艺,且时不时杀出两个怪招来,让平均年龄都比他大的同学们刮目相看。
  但也有让李思城感到失落的事。他在小学四年级后因为成绩拔尖,一直是班长。可是他这个全乡第一名到了中学,什么“官职”也没有。因为这是要经过选举的。他个子瘦高,又不爱说话,也没有人真正了解他,所以没有人选他。他投了姐姐一票,但姐姐也和他一样惨,只有一票。看来这是姐弟之间互相信任吧。
  班长的产生是在入学一个月后的一天下午。班长的名字叫林如凤,是班主任老师林玖铭的女儿。
  林如凤一共得了15票。虽然不到半数,但已是学生中最多的了。
  “小小,我敢肯定,那叫林如凤的丫头一定是向大伙儿说了,她就是林老师的女儿,大家才选她的。”一天放学回家,吊着脑袋的李思城突然向姐姐说道。
  李思萍没有说话。她没有像弟弟那样对班长之职有强烈的欲望,但和她年龄相当的林如凤有两条长裙。就凭这一点,李思萍就没有勇气和林如凤竞争了。
  “凭啥她当班长?她考了多少分?她只不过是全乡第三名嘛!我们前两名却连个芝麻官儿也没捞着,哼,这哪里公平了?”李思城忿忿不平地说。
  “不管怎么说,人家的票多嘛。”李思萍想到自己只有一票,心里黯然。突然,他问弟弟:“思城,你说实话,我那一票是不是你投的?”
  “是啊!”李思城不解地说,“你也不是投了我一票吗?毕竟是姐弟嘛。”
  “我没有投你的票。”李思萍说,“我怎么可以投自己弟弟的票呢?林老师在选举前就讲了,做人一定要诚实,不要乱投票,不要投感情票,我没有投你的票。”
  “那,谁投了我的票呢?”李思城百思不得其解。这时,隔河对岸响起了一串清脆的车玲声。李思城抬眼望过去,只见隔河对岸的公路上,林玖铭骑了辆自行车,车座后面带着她的女儿林如凤。林如凤的白色长裙被风鼓起,如一团云烟飘过。
  “难道是她?”李思城想。“不会吧!都一个多月了,我也没和她说过一句话,她咋会投我的票?虽然今年夏天我差点被淹死时见过她一面,但她肯定早就忘记了。不管咋样,这个班长我一定要夺回来!哼,我李思城想要的东西,谁也别想拿走!”他咬了咬牙,一股冲动从心中涌起,使他的步子坚定而稳健。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1:07

第十八章 李思城的作文
  
  期中考试很快下来。李思城得了第一名,林如凤得了第二名。李思萍数学考了满分,但作文审题偏了点,结果弄了个第三。
  全班轰动了。因为,李思城的作文得了满分。作文的考题是翠竹县教育局统一命的,是写一篇关于竹子的文章。翠竹县的竹子是最常见的,出题老师的初衷很可能是想让刚刚上中学的孩子们学会观察事物,因此,便让大家写一写随处可见的竹子。
  第二天,李思城所在的初一(一)班的学习专拦上,贴出了李思城的作文;第三天,学校的专拦上板书了李思城这篇名《竹笋》的作文。一时间从初一到初三,几乎没有人不知道李思城的名字。
  这是一篇短文,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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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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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总是感叹高大笔挺的毛竹。它枝叶蓬勃,四季长青,能忍受狂风暴雨的侵袭,能经受烈日寒霜的考验,能为人们的需求而献身。但是,人们是否注意到,这高大挺拔的枝杆的前身,是经受了破土而出之苦、蜕皮换骨之痛的竹笋?
  竹笋,貌并不美,根本不深。在严寒的冬天,它将自己深深地埋藏于地下,在黑暗中默默地汲取养分,默默地积累力量。它不冲动,它不急躁。它在盘错的老竹根的帮助下,找准一个点,扎稳它的根,悄悄地生长着,默默地奋斗着,在春天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在瘦弱的黄土下,在坚硬的石缝中,在冻僵的小溪旁,在只要有黄土地和老竹根的地方,它和它的伙伴们都默默地准备着。
  当春风吹绿了大山,当阳光融化了冰雪,它和它的伙伴们一齐用力,用尖尖的脑袋去撞击坚硬的石头,去刺破紧密的黄土。它们要战斗,它们要生长;它们要冲破这无边的黑暗,它们要到另一个世界去开始新的生活!
  小鸟在为它们欢呼,溪流在为它们歌唱。
  那剑一般的头终于刺破地面,掀起泥土,掀开石块,挺立在新的世界。它们的身体借助这撕开的一条缝,努力地向上挺,拼命地向上窜。它们鲜活的生命在春雨中在阳光下更有力量,更能战斗!
  它们旺盛的生命像永不枯竭的山泉一样,源源不断地把一个冬天的积累传送到地面上。它们无声地成长,无声地战斗。一夜之间,那毛绒绒的身体已经奇迹般遍布在山野,遍布在自己的父亲母亲身旁!
  没有赞美,没有欢呼。它们继续向上拔高。它们要去追赶自己的父亲母亲。它们要把笔直的躯杆挺向高而远的天空。
  它们一件一件地脱掉衣服。它们赤裸着身子向上窜。它们在微微的春风中已经快要追赶上自己的父亲母亲┅┅
  这就是竹笋。貌并不美,根本不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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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篇只有五六百字的短文,让语文老师林玖铭对这个叫李思城的孩子注意起来。这个平日不大爱说话的孩子,是有潜力的。教了许多年书的林玖铭意识到,这个孩子很可能是这一生中最得意的学生了。
  他决定找李思城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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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思城在林老师面前是平静的。他当然记得这位林老师在夏天救过自己的命,也知道林老师是全乡最有名的语文老师。
  “请坐。”林老师对李思城说,“你那篇作文写得不错,很有力度,看得出你读过一些书。告诉老师,你都看过哪些书?”
  李思城想了想,说:“主要都是妈妈的书。妈妈最爱看鲁迅的书了。但我看得不太懂。倒是很喜欢看《西游记》和《水浒传》,只是好多字都要查字典,而且,上面的好多诗我是不太喜欢,就隔过去不看。”他的回答很诚实。
  林玖铭说:“好。你妈妈是很不错的老师,她的文章在全县的教师作文比赛中还得过奖呢。看来,你是受了她的影响。”
  “可是我不喜欢妈妈写的作文。”李思城直言不讳,“她老是把自己写的作文抄在黑板上,叫同学们都抄回家去背。她的作文写得死板,没有力气。本来一个活生生的东西,让她给写死了。”
  林玖铭看着这个全班最小的孩子,心里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他看过沈华的范文,从教育这个角度讲,是起到了作用的,但如果仅从行文的角度,他的感觉与李思城不谋而合。但他不明白,一个不到12岁的孩子,为什么要这样说自己的妈妈呢?
  林玖铭没有和他再讨论这个问题,只是说:“思城,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孩子。记住,什么时候想看书了,来找我,老师让你看个痛快。”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1:08

第十九章 武侠情结
  
  第一个学期很快过去了。李思城终于当上了班长,林如凤是学习委员,李思萍因为平时在班里干活最多,被公正地推选为劳动委员。
  再也没有人认为李思城是个小孩子了。因为那篇《竹笋》已经被作为全县中学生优秀作文,让许多语文老师在课堂上朗诵。
  李思城已经在林玖铭那里借了五次书。但林老师借给他的书大多数都是《三国演义》、《红楼梦》、《聊斋志异》、《钢铁是怎么炼成的》等古代名著和一些现代文学名著。李思城都一一阅读,并把书里的故事讲给同学们听。因此他每天来回走十里路,却并不觉得累。
  书看得多了,李思城便不满足林老师的那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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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河镇上有一个书摊,摊主是一个瘸腿的张老头,很和气。他全靠经营一些流行的武侠小说而生活。他的一个儿子在成都工作,老头便让儿子每次回来时都带回一些新书,充实自己的书摊。
  双河中学中午开饭的时间是一个半小时。主要是一些老师有午睡的习惯。李思城每天中午吃饭只需要几分钟,余下的时间很无聊,也不想全部消磨在球场上。不过,他倒乐意伙同几个同学到双河里去撑竹排的。
  这一日李思城又去撑竹排,可是那些竹排全部都撑走了。他从双河镇街头转到街尾,还是没有找到一个空竹排,只得怏怏而回。路过张老头的书摊,他随便捡起一本封面已经翻得稀烂的书翻了两页,便被书里诱人的故事吸住了。原来这是香港武侠小说家金庸所著的《射雕英雄传》,他一看就入了迷。直到他感到上课时间早已到了,才恋恋不舍地放下。回到教室,已经快放学了。幸好上英语课的女老师从来都不注意人数的。要遇上林老师,他得写检查。
  第二天,李思城连中午饭都顾不上吃,就去了书摊。可是张老头有意见了,说这是生意,看每本书要掏一毛五分钱的。李思城急了,跑回来向姐姐要了钱。他知道姐姐总是把每分钱都积攒起来的。可是姐姐问他:“干啥?又去街上买吃的?”
  “去买一把牙刷。”李思城第一次向姐姐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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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思城像一个吸上了大烟的烟鬼一样,迷上了武侠小说。
  他再也不满足站在大街上看了。他想把书带回家里去看。可是,一本书要几块钱的押金,他没有。他知道,这是不能向老师讲的,也不能向姐姐讲,更不能向妈妈讲。
  只有自力更生。李思城下了决心自己挣钱。他打听到干鱼腥草能买两分钱一斤,便在星期天放牛的时候,在田间地头挖鱼腥草,然后晒干,提到镇上去卖。沈华惊奇这个孩子上中学后懂事多了,也不再胡闹了,而且还自己挣钱。但每当问他挣钱干啥用时,李思城总是回答:“我要买一块手表。班里好多男同学都买了手表,而我这个班长却没有手表。”沈华很幸福地笑。连平时沉默寡言的李青山也傻傻地笑。
  只有李思萍没笑。她早就知道弟弟在干些什么。这个细心的女孩,已经好几次看见弟弟傻子似的站在大街上看书了。她知道弟弟看的是什么书。林老师不止一次告诫过班上的学生,什么书都可以看,就是不能看武侠小说。那东西害人,会影响学习。林老师的话是真的。最近,她发现弟弟一幅魂不守舍的样子,而且,她知道弟弟用毛竹片制作了一样东西,藏在床底下,有时在晚上偷偷拿出来比划。她有一次问弟弟那是啥东西,弟弟吃了一惊后神秘地说,是剑,是大侠们行侠仗义用的宝剑!李思萍知道弟弟着魔了。但她又想不出好的办法来挽救弟弟。
  有一天,她终于鼓足勇气对弟弟说:“思城,你不要再去赵老头那儿看书了。你每天中午都不吃菜,把菜钱都放在那些书上了,这不但影响你的学习,还会影响你的身体。”
  李思城吃了一惊。他知道,什么事都是瞒不过姐姐的。现在只有争取得到姐姐的同情,才是出路。他恳切地对姐姐说:“小小,你不要对任何人讲这件事。我的功课会好的。小小,求求你了。你不知道,那些书对我是多么重要!你没有看过那些大侠的事迹,他们的精神是那么伟大!他们甚至为了别人的幸福而愿意舍弃一切!我常常被他们的事迹感动得落泪。小小,你没有看过他们的事迹,你是不明白的。但请你相信我,我不会让妈妈失望的,我一定会考好的。”
  看着可怜巴巴的弟弟,李思萍心里难过极了。她知道,弟弟已经中毒太深。她了解弟弟,他认定的事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的。她从衣服的里层掏出一叠皱巴巴的毛票,说:“思城,你拿着吧,你也不要再去挖侧耳根(注:鱼腥草)了。姐姐不怪你,但你一定要把学习搞上去,不要让妈妈生气!不论做什么,姐姐都支持你。”
  接着这一叠毛票,李思城睛眶湿润了,这是姐姐从已经少得可怜的菜钱中节省出来的呀!他感到这个世界上,只有姐姐懂自己。姐姐就像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一样,对他的内心世界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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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思城并没有放弃那种云雾般的大侠情结。他现在已是赵老头的老客户。他交上了押金。他把自己本来少得可怜的零花钱全部放在这个书摊上。他把书偷偷地带回家里了。每到深夜的时候,他悄悄起床,偷偷地点了油灯在自己的小屋里,在昏黄的灯光下走进这成人的童话世界。他完全把自己当成了那些飞檐走壁、打富济贫的大侠,并随他们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他有时甚至情不自禁地把平时死也不肯流出来的滚烫的眼泪噼噼啪啪地打在书页上。
  
  期末考试的时候,李思城从第一名一下退居第六名。
  李思城的学习成绩下降了。
  林玖铭老师找他谈话了。
  沈华在他的枕头底下翻出了《七剑下天山》。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1:10

第二十章 李思萍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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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思城在各种压力下稍微收敛了他的“武侠”活动。
  1980年夏天,李思萍辍学了。
  林玖铭操着他能令犯罪分子改过自新的口才去清泉村走访了三次,未果;林如凤去清泉村做了五次思想工作,但这位她最要好的同学却让她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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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岁的李思萍面无表情地背上背篓,到山的深处去割猪草,到悬崖的高处去挑石灰;鸡刚打鸣儿时她已经做好了全家人的饭,太阳挂在西山时她已经锄完了三块梯田里的草。
  这本不是一个13岁女孩能做得到的事。但是,李思萍做到了。
  清泉村,从村头到村尾,没有一个人不佩服李思萍的,没有一个人不敬重李思萍的。一个13岁的女孩,得到了30岁的人也可能得不到的尊敬。
  可是,没有一个人能真正理解李思萍。她宁可不要这些赞誉,宁可不要这些尊敬。她真正想干的事是上学!她的成绩一直没有下过前三名,双河学校的校长曾经这样说过:李思萍是他见到过的最懂事最勤奋最可爱的学生!
  可是,李思萍选择了辍学。选择了大多数农村女孩无法选择的工作——务农。
  没有人让她这样选择。也没有人有任何理由让她这样选择。她是个好孩子,善良、聪明、勤奋的好孩子!
  沈华、李青山、林玖铭、李思城、双河中学的老校长、全村的人都曾经阻止过她。但这个一向听话的女孩这次却坚定地对每一个劝阻她的人说“不!”
  没有人能动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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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夏天,清泉村发生了两件不幸的事。
  支书李青山在一次烧窑中不慎烧伤了腿,那伤口感染后一直拼命地缠着他,一条腿烂得直流脓。医生讲,他至少要在家里躺半年。
  紧接着,沈华也被送进了医院。她在一天清晨去地里摘菜时,一跤摔在菜地里,并吐出两口鲜血。她患了严重的心脏病。
  随后,李青山辞去了清泉村村支书的职务,沈华也辞去了教师和小学校长的职务。
  一个本来称得上幸福的家庭,就在这突如其来的不幸中被唏哩哗啦地打碎了。家里三头半大的猪正是催肥的时候,经常饿得把做猪圈的木板啃得稀烂;那头牯牛饿得不能忍受,居然把穿在它鼻子上那根拇指粗的竹麻绳挣断,一夜之间践踏了会计刘二娃的四块稻田;田里刚刚茂盛起来的秧苗已被疯长的野草包围着;两个病人的药费全是负数,还挂在账本上……
  一个刚刚分了田地的农民家庭加上这种不幸,说有多难就有多难。
  这时候,我们那聪明、善良、勤奋的小思萍站出来了。她没有哭,只是对弟弟说:“你好好上学,家里的事,有我。”
  她俨然已经像个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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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牐牎拔乙膊簧涎Я恕!崩钏汲窃谀盖淄院的当晚撕掉了一本他刚刚拿回来的武侠小说,红着眼睛说。
  牐牎澳愀遥 崩钏计嘉兆乓桓木棍,用灼灼的目光威逼着弟弟,“你再说一句!”
  牐牎安蝗ィ 崩钏汲钦局绷松硖濉K努力想把瘦削的身子挺立成一个大人。
  牐犇竟鞔犹焐掀下来。李思城只感到一种飘渺的抚摸。我已经长大了,我已经是大侠了,我已经可以扛爸爸那杆枪了,他想。
  牐犂钏汲敲挥卸。冥冥的幻觉中他感到有人在哭泣。他感到有人在向自己跪下来。他感到那只从天上飘下来的木棍已经粉碎,正像雾一样飘散……
  牐牱慷ビ谢┗┑挠晟。有闪电蛇一样缠过小窗。有惊雷把房子晃动着。李思城终于从虚幻中醒来。她的姐姐就跪在面前。他的姐姐的泪水汹涌澎湃,比屋外倾盆的大雨还要大!
  牐牎敖憬悖 崩钏汲且补虻瓜氯ァ12年了。自从他会说话那天起就叫姐姐“小小”。而在这个父亲母亲都躺在医院的雷雨交加的晚上,他第一次用全部的爱心全部的感情这样称呼比他大一岁却比他成熟比他伟大的女孩!
  牐牻憬悖≌馐嵌嗝凑嬷慷嗝锤腥说某坪簦×惊天动地的雷声都远远躲进天边去了。雨停止了。闪电的强光照亮了两张稚嫩的被滂沱的眼泪浇透了的脸。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1:11

第二十一章 李思城的改变
  
  我一定要记住姐姐的话。一定要做个好学生。一定要考个好成绩。一定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一个名叫李思城的人,不是一个孬种,是一个有志气的人!是一个有作为的人!
  “我不能上学了。你替我上吧!”姐姐说。姐姐在菜缸里一边腌萝卜一边说。
  “要争气,将来一定考个好学校,到城里去生活。城里有车,有电,城里什么都有。”妈妈说。妈妈躺在病床上边咳边说。
  “思城,你爸爸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好几次县领导都要我去参加干部考试,但我不行啊。记住,没有文化,啥也干不成!”爸爸说。爸爸苍老的额头上有那么多皱纹。那皱纹是由太多的苦难和太多的遗憾构成的。李思城知道。
  “男儿当自强。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现在政策好了,年轻人机会多了。你不好好学习,看你拿什么报答为你牺牲的父母和姐姐?”林玖铭老师那双深邃的目光老在李思城面前晃动。
  “思萍是我见过的最坚强最值得尊敬的同学,可是,她却不能与我们一起上学了。”林如凤在劝了李思城几次后,对李思城这样说。她的眸子里滚动着一种晶莹的东西,让李思城不敢去看。
  干吧!李思城,你这个混蛋!你这个自私的小人!你的亲人们为你付出了那么多,你不拿出点成绩你对得起谁?
  李思城,你去死吧!你就拿第六名的成绩去面对父母和姐姐?
  李思城沿着双河疾走。他的心里,一口油锅正翻滚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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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思城的话越来越少了。有时候林如凤借口向他请教作文,想开导开导他。但他总是有事说事,绝不多言。
  李思城不吃中午饭了。他每天晚上烤了两个红薯带到学校去吃。初二有晚自习,但他从来不去上。他的“晚自习”在山野里。每天放学回家,他就把书包挂在牛角上,他几乎能把每一篇课文、每一道例题都背下来了。而且,他还自制了一根竹萧,在心情郁闷的时候,他便无师自通地吹两首欢快的曲子。晚间,他和姐姐一起拉磨磨面,一起煮猪食。
  在疲累后的梦中,他经常看到自己手持宝剑,在花丛上飞,在屋檐上飞。每每被母亲的咳嗽声惊醒,他就怅然。他想忘记这种虚幻的梦。可是,梦要在他熟睡之后出现,他有啥法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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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天,李思城捧了三张奖状回来。一张是他被评为“三好学生”,一张是他在全县的征文活动中得了一等奖;另一张,是他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在家里养病的沈华,苍白的脸上终于露出了花一样的笑容。这笑里,有晶亮的泪珠串串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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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幸总不会永无期限地不幸下去。沈华已经能下床做一些很轻的活;而李青山,也能拄着拐杖走路了。至少,他可以牵着那头大黄牯牛到离家不远的山坡上放牧。
  年终的时候,李思城又考得同年级第一名的成绩回来。李思萍被山风冻僵了的脸也舒活开了。
  冬天很冷。李思城坐在火炉旁写日记。他写道:
  没有永远的春天,也没的永远的冬天。
  
  1982年的春天,李青山那顽固的腿病终于好了。但他那只左腿稍稍有点跛。不过他又可以提着他心爱的猎枪上山打猎了。
  李思城经常在夜晚和父亲一道走进寂寂的深山。山在昏月下显得神秘而苍凉。那咕咕直叫的猫头鹰不知道背后有一个可怕的猎手。李青山端起枪,疾飞的铁砂从猫头鹰的屁股一直穿透头顶,然后像一块沉重的石头砸在地上;如果运气不错,还可以打到野兔。不过,这家伙逃跑能力在动物中算得上好手,得把它往山下撵。李思城在旁边堵,用石头、吼声撵那已经慌乱了的兔。李青山端枪瞄准,那野兔就在枪响后几个倒栽葱翻跌于地上;最难打的是狐狸,凭着李青山狼一样的嗅觉寻到他的窝时,它早已携妻带子远走高飞。
  李思城很佩服自己的父亲。他认为,如果这是古代,父亲肯定是一代大侠。那么,他至少是一位少侠。
  他会请求做大侠的父亲让想当少侠的儿子去闯荡江湖的。甚至他联想父亲送他出家门时会说:“江湖险恶,你自当亲君子而远小人。武林中人,当以张正义扶贫弱为己任。大丈夫光明磊落,敢作敢为,切莫苟且偷生,让江湖同道耻笑!”
  他想,自己一定会躬身应道:“是,孩儿定当谨记爹爹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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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初秋,李思城以总分689分(满分为700分)的成绩,考上了翠竹县重点高中。
  共同考上这个全县“最高学府”的还有林如凤。送别那天,林玖铭老师把自己手书的一幅字送给李思城,上写:志当存高远。笔力遒劲,果然不愧为全县民间书法比赛第一名!李思城郑重接过,躬听老师的教诲。林玖铭意味深长地对李思城说:“小凤和你一块上学,你要照顾好她。将来你们都上了大学,也不枉我培养你们一场。”林如凤15岁了,已是活脱脱一个姑娘了。而老成持重的李思城尽管才14岁,却俨然像个大哥哥。他说:“林老师请放心,我们会谨记您的教诲的。”
  然后李思城对痴痴地站在双河街上的母亲说:“妈,您回吧,过些天我会回来看您的。”沈华的身子颤了颤,说:“好好念书……别让林老师失望。”
  林玖铭目送他们坐上公共汽车到县城去,心绪如麻。这个教了几十年书却仍然是个民办教师的才子,因为当年被划成地主成份,一直难以施展抱负。40挂零的人,他的背已经有点驼的意思了。他把最得意的弟子李思城送到了县重点中学,而且小凤和他在一起,他是放心的。小凤从未和思城闹过别扭,等他们都读完大学,自然会挑明关系的。想到这里,他眼角的皱纹堆起来了。
  林玖铭对还在痴痴地看着公共汽车远去方向的沈华说:“沈老师,该回去了。孩子们总在一天天长大,他们的事,我们当大人的何必操太多的心,啊?”
  回过神来的沈华听出了话中的意思。她苍白僵硬的脸顿时像解了冻的双河一样又微波涌动。但她还是不放心地问:“思城真的能考上大学吗?”
  “肯定能!”林玖铭说,“每年,翠竹县重点高中高考,至少有七名学生能考上大学。按思城和小凤现在的扎实基础,至少能排在前五名。”
  沈华放心地点了点头。别人的话她可以不信,但是,林玖铭的话她不能不信。
  沈华觉得,今天的空气阳光特别好,今天的双河街面特别宽。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1:13

第二十二章 李思萍进城
  
  今年的冬天没有雪。
  已是腊月,天干冷干冷的。李思萍在太阳爬上山梁的时候,已乘坐双河镇最早的一班车抵达翠竹县城。
  她的花布包里有一件衣服。一件用上好的黄的卡做成的学生装。衣服是她自己做的。她已经在母亲的教授下学会裁缝。“敦煌”牌缝纫机轧出的线条和画粉画的一样直。她今晨四点钟就起了床,把煨在灶火旁那个已经被她抚摸得光溜溜的小药罐端到母亲的房间去,看母亲撑起身闭着眼睛喝了六口,才轻声对母亲说:“妈,我去了。让思城试试这衣服吧。天冷了,他连件毛衣也没有。”
  沈华微微睁开了眼,说:“小小,把那30个鸡蛋拿到城里卖了吧。城里价钱好,给思城买件秋衣,越厚的越好。他那件秋衣恐怕已经不行了。”
  李思萍应道:“是,妈。”沈华还不放心,又说:“记住,双河的班车是到县城的三叉路口下车的,三叉路口是农贸市场,市场的东面那条主街就是通往翠竹中学的。千万别记错了。”李思萍说:“是,妈。”其实沈华已经说过好几遍了,仍不放心。李思萍怕妈妈再重复下去,赶忙拉灭了那颗15瓦的灯泡。自己家是全村最后一批拉上电线的,现在还欠着村里500元的安装费。每月收电费时李思萍家总是最少。
  李思萍踩着西山淡月的昏影高一脚低一脚地向前摸索。昏月下的每个物体都是鬼影。李思萍穿过锁命崖下面的坟场时每个毛孔都凉飕飕的。李思萍赶到双河镇时才听到第一声鸡叫。李思萍赶到县城时大街上已经热闹非凡。
  这是李思萍第一次到县城。她的脚步和别人一样匆忙,但她的举动看起来就像是在这个小城边上土生土长的农村姑娘。但她那双似乎是在看路面的眼睛,时不时在用亮亮的光扫射这个她梦里也决不可能出现的情景:好几层的楼房、能并排三辆汽车的水泥马路、纵横交错的街道、如烟雾般流过来流过去的人群……李思萍的头是空的。她那件花了八块钱在双河镇挑了三个小时,又在家里让母亲精心做了一整天的衣服,被清泉村的姑娘们羡慕得直淌口水,但在这个城里的大街上却变得惨不忍睹。
  她不止一次听母亲讲述过城里的故事。她一直认为所谓的城市就是比双河镇大得多的街道。她想不到城市是这样的宽阔,这样的美丽;她想不到城里姑娘们的衣服简直和春天的风一样轻柔和秋天的菊一样灿烂!让她没有信心和力量。这样美的城里,她的弟弟就在最好的中学里念书。她突然意识到,自己为弟弟做的那件学生装在这个城里同样会变得惨不忍睹。她站在街口犹豫了。
  花布包变得沉重起来。“先把鸡蛋卖掉再说吧。”她想。她按妈妈指引的方向,进了农贸市场。她在骚乱的市场里卖掉了鸡蛋,的确比双河镇的价钱多了一块。至少,车费出来了。然后,她决定去买秋衣。
  服装市场在农贸市场一隅。那些服装全是为城里人做的,一看就不是30个鸡蛋能够打发的。李思萍没有勇气去看。挤,人群在拥挤中闹;闹,人群在喧闹中挤。李思萍看见了一件红色的秋衣被竹杆挑起来贴在墙上,那尺寸,好像是专门为弟弟做的,已经学会裁剪的李思萍当然敏感于服装。买,李思萍想。再看看,李思萍想。她的目光又伸过去。她发现了那件红色秋衣的旁边,有一件深红的女式衣服。血一样深红,那细致的面料从深红中体现出来,柔顺而耀眼。领是尖领,随意地下垂着;扣是晶亮的钮金玻璃扣,在太阳下闪着光。李思萍已经学会了裁剪。她从妈妈那本裁剪书上看到过这种款式。可书上是没的生命的细线条,而面前这件衣服,在城里的阳光下活着。李思萍已经学会了裁剪,她知道这件衣服是适合自己的身材的。她的身材本来就适合各种衣服。她的心灼痛着,被那种刺目的深红和细致的面料以及那尖领那晶亮的钮扣灼痛着。不要去看它!她的神经在命令她的眼睛。她的神经告诉她自己的私人积蓄只有十块钱,是绝对不够的。而那几块钱的鸡蛋钱是妈妈省了几个月的结果,马上就要为弟弟买秋衣的。而且,自己那十块钱是挖了半年的半夏才从药铺里换回来的,是为了应急用的。电费还没有交,妈妈的药费还没有交,爸爸枪药钱也没有交……别看了,这是属于城里的姑娘穿的衣服,不属于我的……赶快买了弟弟的秋衣走吧……李思萍的脑子像麻一样乱。
  这时,那位肥胖得眼睛已被挤成一道缝的大嫂过来了。她一抬手就把那件深红色的衣服挑下来,放在案子上。她像拉自家的孩子那样一把把李思萍拉过去,大声说:“妹子,看看这衣服吧,这面料,这做工,是最好的,是从成都进的货,今年最好的冬季服装。妹子,你那么逗人爱,我看你就试试吧。不合身,不要钱!”大嫂的一连串煽动把李思萍弄懵了。她不知所措。她就像一条放上砧板任人摆布的鱼一样无助。大嫂把衣服取下来了,把那一袭深红披在她的肩上,啧啧的赞叹让她感到窒息。但她还是用尽全身力量几乎是带着哭腔对大嫂说:“不,我不买这件……我要那件红秋衣。”
  忙乎了半天的大嫂索然地把深红的女装重新挑上竹杆,激情一落千丈。她有气无力地说:“秋衣?四块钱,交钱吧。”
  四块钱?我有。李思萍想。她掏钱。她把手放进衣兜。她的手什么也没有掏着。她又把手放进裤兜。她的手同样什么也没有掏着。冷汗钻满了毛孔。她慌了。她的心比骚乱的人群更乱。
  大嫂冷冷地盯着她,这个小姑娘的脸苍白得如同深冬的寒霜。大嫂看见这个小女孩的衣袋外面有一条两寸左右的口子,便冷冷地说:“自己不把钱揣好,照顾小偷了!”
  李思萍的眼泪一下子滚出来,滚落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滚落在骚乱的人群里,滚落在胖大嫂冷冷的目光里。
  十四块钱,十四块钱!30个鸡蛋和半年的劳动被人在一瞬间掏走了!
  李思萍的心被掏空了。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1:14

第二十三章 最穷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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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潮如涌。没有人注意李思萍。尽管她鹅蛋似的小脸上已经被泪水冲出道道泪痕来。要是在山里,素不相识的行人也会停下脚步问上两声的。但这是在城里。城里天天有人丢钱,城里人哪里顾得上过问这些闲事?
  李思萍在眼泪流干后在街道的拐角处坐了半天。她恨自己,恨自己没有把钱放好。弟弟的秋衣肯定穿不成了。李思萍的心已经被绞痛得麻木。我该怎么办?回去,没有路费;找弟弟,没有脸面。她真想死了算了。但这宽阔的大街上连一条河也没有,连耗子药都要掏钱买!她怎么死?
  李思萍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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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萍萍,真的是你?”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传进了李思萍的耳朵。她扬起满是泪痕的脸,一眼就认出了林如凤。
  林如凤穿着一件粉红色的上衣,头发像瀑布一样垂洒在她苗条的身材上。墨一样的眼珠,火一样的嘴唇,嫩葱一样的手指……她全身都散射着青春的活力。她像一只仙鹤在鸡一样的人群中飞翔。
  李思萍像发了傻似的看着这个她熟悉而又陌生的同学。林如凤已经奔过来,一把拉着李思萍冰凉的粗糙的手。
  李思萍的眼泪又流下来。李思萍差一点就昏倒在林如凤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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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县城在李思萍的眼里很大,但对于天天出入的林如凤来说,它小得只能容纳一万多人口,它的每一处细节都已镌刻在大脑深层。她几乎是每天都要路过这条主街到姑姑家去吃中午饭。
  今天,林如凤遇到李思萍。林如凤同李思萍一起哭泣。林如凤同李思萍一起到姑妈家吃饭。林如凤把二十块钱放进了李思萍的口袋。林如凤说:“算我借你的。你以后还我好了。”李思萍抓紧了林如凤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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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如凤带着李思萍走进了翠竹中学。这座赫赫有名的中学,却是很老很旧的房子,据说在民国时候,这里是县大老爷办公的地方。柱子是木头的,墙壁是木头的,楼板是木头的,窗户是木头的。不过这些木材因为年头久远显得苍老了,到处都有裂缝。裂缝宽的地方能塞进去一块砖。
  县教育局说要修。县政府说,没钱,明年再说;满头花发功绩卓著的老师们说又有同学踩穿了楼板,教育局说政府已经在筹钱了,最迟推到明年;学生们的手经常被从破窗户里刮进来的风冻得拿不稳笔,老师们说,快了,明年要盖新楼了。
  是该盖了。这座翠竹县最有名的学府,已经被周围的高楼挤压喘不过气来。有愤慨的学生身向校长报告,他们每天早晨清理的垃圾中百分之七十是围在四周的居民们从窗户里扔出来的。校长无奈地问是谁扔的。学生们哑口无言。
  是该盖了。地区教育部门的同志每次下来检查都谈到重新盖教学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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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思城正在自己那间住了八个同学的宿舍里扒米饭。三根煮得只剩下杆儿的菠菜压在被蒸得呛了水的饭粒上。扒到最后,李思城才舍得把毕竟被油汤煮过的菠菜含在嘴里慢慢地嚼,半天也没舍得下咽。
  李思城的碗通常很干净。也就是说,不用去刷就已经没有任何东西沾在碗上。
  半夜里,李思城只能听到两种声音。一种声音来自那扇老窗,破窗户老是与北风有交流不完的语言;另一种声音来自自己的肚子里,叽叽咕咕的,如同几只大老鼠正在一个粮仓中拼命地抢夺粮食。
  不能向家里要钱。不能!
  牐犂钏汲谴┳潘的旧条绒衣服光明正大地走着。每次洗完他就钻进被子里把冻僵的身子暖一暖,第二天不管它是干是湿也得穿上。即使让体温烘干也不能穿着那件已经破了三个洞的秋衣到班上去。当然,和他最要好的同学徐伟每到他洗衣服时会悄悄地把自己的衣服披在他的身上。不过,李思城决不会把别人的衣服穿到课堂上去的。在宿舍里穿穿还可以。那件绿条绒衣服已经洗得发白了。每次洗它的时候,李思城都像在做手术一样聚精会神,生怕用力用狠了,它就破了,再也不为他遮挡秋衣上那三个洞了。
  他认为只要是不破的衣服,就是好衣服,就能穿得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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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思城咽完最后一根菠菜,他就看到林如凤领着姐姐走进了宿舍。
  李思城差点握不稳那只碗。李思城惊恐地回眼看了看身后乱得像猪窝似的床铺。李思城聪明的大脑此时竟忘了叫一声姐姐。姐姐还是姐姐。姐姐的脸上满是笑容。姐姐没有说啥就挨着他坐下。姐姐变戏法似的从花布包里掏出了一件让他心跳的红秋衣,接着又掏出一件板实的学生装来。
  姐姐的笑里好像隐藏了啥,手又多了几道口子。姐姐怎么啦?李思城正想再看看姐姐的脸,但姐姐叫他试试衣服然后为他把满被窝的书码起来,把像一条猪大肠的被子叠起来。
  衣服很合身。姐姐就是姐姐。姐姐不用皮尺就把弟弟的身材测量得分毫不差。
  黄色的学生装,衬着李思城白皙的皮肤。在一旁的林如凤发现,此时的李思城像一个“五四”运动时准备留洋的学生。
  牐
  李思萍回到家。李思萍没有向父母讲那件伤心的事。
  多事的母亲追问她在县城里有什么感觉。她希望女儿能说出一大堆关于城里的好处来。
  李思萍说:“妈妈,城里很美,城里有高楼,有汽车,有商场。”
  沈华满意地笑了。
  她不知道女儿还想说:城里还有小偷,城里人很冷漠。
  李思萍没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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