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面
发表于 2007-1-18 00:41
:D :D :D你最逗
这种事情真得很麻烦那
我有几个好友也是跟离过婚的男人结婚, 男人都是好男人,可就是这个前妻,每次提起来也都是咬牙切齿。
原帖由 catwyc 于 2007-1-17 23:33 发表
我覺得德國男人有些更喜歡有小孩的女人ㄟ
覺得這樣可以省掉養小孩最麻煩的時間 經?上負擔也小一點 又可以享受養孩子的樂趣
$汗$
回歸主題 覺得賣房子或是跟前妻收房租 應該是對lz比較有利的方式 ...
catwyc
发表于 2007-1-18 00:44
原帖由 拉面 于 2007-1-17 23:41 发表
:D :D :D你最逗
这种事情真得很麻烦那
我有几个好友也是跟离过婚的男人结婚, 男人都是好男人,可就是这个前妻,每次提起来也都是咬牙切齿。
$汗$ $汗$
這叫換位思考
;)
不過 我覺得 離婚還好 錢畢竟可以自己
拉面
发表于 2007-1-18 00:47
原帖由 catwyc 于 2007-1-17 23:44 发表
$汗$ $汗$
這叫換位思考
;)
不過 我覺得 離婚還好 錢畢竟可以自己
catwyc
发表于 2007-1-18 00:50
原帖由 拉面 于 2007-1-17 23:47 发表
那都是实实在在的银子阿
能不咬牙切齿吗
:)
好麻烦的问题,
睡觉觉去鸟
各位睡个好觉$bye$
埃 找這種有過去的男人 基本上就跟找小白臉差不多
是要女人出錢的
不過 既然兩性平等 家庭主夫也未嘗不可啊
;)
catwyc
发表于 2007-1-18 00:51
忘記說晚安了
$ok$
wannsee
发表于 2007-1-18 00:52
要不,和GG一起逃回中国吧。德国对待离婚的法律还能管到中国去?
Arterix
发表于 2007-1-18 01:03
原帖由 wannsee 于 2007-1-17 23:52 发表
要不,和GG一起逃回中国吧。德国对待离婚的法律还能管到中国去?
在中国他还想挣7000欧元?
还有,他不管前妻可以,就不管孩子了?
大飞
发表于 2007-1-18 05:07
总之,跟离婚男在一起要慎重,作为离婚男,他给自己孩子前甚至给前妻钱都在情理之中,也就是应该的。但是这触及了LZ未来的利益,LZ没有义务把本来属于自己的利益分给别人,如果决定在一起了那就应该接受这种状况的存在,也就是你以后也要为他和他前妻的孩子出钱出力,以后你的财产也要分给那个孩子,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所以要认清这个事实,再考虑结婚的事情。$汗$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1-18 09:16
跟离婚男的还有个孩子的确实很麻烦的,同时很理解LZ爱德国GG,放不下他。如果你这么爱他的话,你们可以在一起但是先别结婚,等他在几年后把房子处理了再考虑。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8 09:34
原帖由 catwyc 于 2007-1-17 23:50 发表
埃 找這種有過去的男人 基本上就跟找小白臉差不多
是要女人出錢的
不過 既然兩性平等 家庭主夫也未嘗不可啊
;)
;) ;) ;)
飘来的云
发表于 2007-1-18 09:55
嗯
原帖由 rosedale 于 2007-1-17 17:32 发表
孩子的抚养费和前妻的赡养费都是依法规定的,LZ还没有考虑到,丈夫的养老金也是
要按婚龄来计算的(其中部分也要归前妻所有),至于房子,应该算一笔帐,是按LZ文
中方式合算呢还是由法院拍卖合算?按律师的方法 ...
[ 本帖最后由 飘来的云 于 2007-1-18 09:03 编辑 ]
飘来的云
发表于 2007-1-18 10:01
$考虑$ $考虑$ $考虑$
[ 本帖最后由 飘来的云 于 2007-1-18 09:05 编辑 ]
我追求故我在
发表于 2007-1-18 10:07
当初去她家过圣诞节,是应她邀请,而且我也觉得GG想和孩子一起过圣诞,考虑到他的感受,如果我答应不去她那过圣诞,GG也不会去她那过的,这样的话,对孩子不好,圣诞对他们来说很重要,有爸妈一起陪她过,好很多.所以我也没多想,就答应了. 他们一家三口我倒没觉得很尴尬,因为GG的心在我这,然后他孩子总是要和我玩游戏
原帖由 baby07 于 2007-1-17 18:01 发表
这也太气人了!她邀请你过去做客,本来就是个阴谋,在你们两个面前摆摆谱。唉!说到底!你和你的男友都太老实了,而她太精。你的那个男友就像是吃定她的一样,要我是你,我会逼他争取最大利益,否则的话, ...
我追求故我在
发表于 2007-1-18 10:10
你分析得很透彻,想必经常和经济打交道吧,养老金就懒得计算了,该付多少就付多少,毕竟是她该得的,法律规定改不了的,就算了.最主要就是房子,如果拍卖价格高,就拍卖,如果能卖个好价格就卖个好价格,如果能卖到70%的价格就不错了,然后自己再还上亏的那部分贷款,亏的那部分贷款还要利息,算起来也不少.我们俩计算过,光还亏的贷款就要还5年,这5年中,只能维持自己的温饱问题水准.但也认了,如果真能卖那个房子的话.
原帖由 rosedale 于 2007-1-17 17:32 发表
孩子的抚养费和前妻的赡养费都是依法规定的,LZ还没有考虑到,丈夫的养老金也是
要按婚龄来计算的(其中部分也要归前妻所有),至于房子,应该算一笔帐,是按LZ文
中方式合算呢还是由法院拍卖合算?按律师的方法 ...
我追求故我在
发表于 2007-1-18 10:22
这倒不是的,我的就是我的,他要付的,不会算到我的头上,德国法律这点还是很清楚的.
原帖由 Spiesser 于 2007-1-17 20:19 发表
别天真了,就算LZ自己会挣钱,将来结婚了,就不是按LG的收入来付赡养费,而是算家庭收入。就是说,你结婚了,你要帮你LG养他的ex和孩子。:cool:
到时候,你心里更不平衡拉$汗$
我追求故我在
发表于 2007-1-18 10:53
娃娃妈说的话总是有很有道理,养孩子是辛苦,而且孩子是她自己要的,她要那个孩子,养孩子是辛苦和乐趣并存,
而且将来也和母亲比较亲.
GG说在家庭中他是90%都由女人作主,所以很多时候他都不去据理力争什么,比如房子的装修,设计,等等什么的.离婚是GG提的,因为他说了他自己留了10%,邻居和朋友居然比他更重要,已经超出他接受范围,他在南部很辛苦工作,周末有时候还得去加班,这不是我夸大的,因为他在公司责任比较大,所以时间和付出都比较多,他叫她们来南部看他,她说路途太远.没时间,周末有朋友来访.就开始的时候去南部看过他一次.
GG说他当时听了心里很悲伤,路途太远,他每个周末回去还不是路途很远吗,星期五下班后,直接开车,到北部都是
大半夜的,有时候很累,就在加油站睡一觉,醒来继续开,很多时候都是天亮了.当他回到北部的时候,肚子有时候很饿,发现冰箱里除了面条什么都没有,因为她前妻和女儿喜欢吃面条,他从不吃面条,他问她为什么不买些什么东西放冰箱呢,她说她没时间,说GG可以在路途中吃麦当劳. 然后周末回家,都是GG做饭,要么去饭店吃.
他说当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积累起来的时候,就成了一座推不倒的山.
原帖由 娃娃妈 于 2007-1-17 23:05 发表
我从来没想过要不义之财,谁都不容易,凭什么非得靠老公养活自己,还养房子...养孩子是他应尽的义务
谁说单亲不容易了,除非自己撑着,不然还能再找下一个男人.很多单亲家庭一点都不窘迫,养孩子除了辛苦还有乐趣 ...
我追求故我在
发表于 2007-1-18 10:58
她有工作,半天而已,而且德国不像中国,德国人不那么计较对方是否离婚,带孩子,而且她现在也正在和一个男人开始拍拖.
原帖由 2007 于 2007-1-17 23:14 发表
娃娃妈,一直都比较喜欢你的发言,但你这个发言我有看法如下。
我相信主题中的老公养孩子是根据德国法律。做母亲那个由于什么情况而没有工作咱们不清楚,但由他老公供养这可是合情合理的,再说,他老公也愿 ...
我追求故我在
发表于 2007-1-18 11:14
我看了大家的回帖,很感动,很多人都给了我很多很好的建议,再此,特别感谢大家,
不管是说GG错的,说她前妻错的,还是说我做得不对的,这些建议我也会好好分析分析.
昨晚我把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和GG商量了一下,他说想不到这么多人回帖,也谢谢大家的建议.$握手$ $送花$
我追求故我在
发表于 2007-1-18 11:29
大飞,谢谢你的建议,你确定我将来的利益也要给他前妻和孩子吗?
我也知道选择离婚男真的很复杂,可是离婚男我们也不能把他们打入地狱啊,他们有些人更会懂得珍惜家庭,而且从他们对过去的处理事情中,最能看出一个人的本性.也许目前对我们来说很苦,可是总比选择一个也许经济好,可是对你不咱样的人强吧,也许那句话是对的,也许现在好,并不代表将来一直好,也许现在不好,也不代表将来会一直差. 很多时候,只要我们有正确的建议,并采纳建议,往往可以由差变好.
原帖由 大飞 于 2007-1-18 04:07 发表
总之,跟离婚男在一起要慎重,作为离婚男,他给自己孩子前甚至给前妻钱都在情理之中,也就是应该的。但是这触及了LZ未来的利益,LZ没有义务把本来属于自己的利益分给别人,如果决定在一起了那就应该接受这种状况 ...
星期三
发表于 2007-1-18 12:06
lz gg 失业
lz不和他结婚就可以了
这样损失最少
li8ping6
发表于 2007-1-18 12:44
原帖由 我追求故我在 于 2007-1-18 17:29 发表
大飞,谢谢你的建议,你确定我将来的利益也要给他前妻和孩子吗?
我也知道选择离婚男真的很复杂,可是离婚男我们也不能把他们打入地狱啊,他们有些人更会懂得珍惜家庭,而且从他们对过去的处理事情中,最能看出一个 ...
赞~
所有的事情都会有解决的办法的。我的表姐的男朋友从前和他妈妈住在一个月600元房租(在上海)的公房里,连热水器都没有,当时家里没有任何人同意他两结婚。我姐那时待业在家,她的男朋友三班倒工作一个月一千出头,其间他还红杏出墙过一次,家里闹得天荒地乱的。现在他两的工资加起来差不多六千左右,马上因为拆迁政.府也要分房子给他,他俩明年就要办婚礼了。虽然和楼主妹妹的情况有所不同,但偶想说的是,事在人为,看了你的叙述,偶觉得你家GG应该是个不错的人,既然他有能力可以一个月赚到三千多块,就一定可以应付一时的经济困难~法律是硬性的东西,无法说清楚它到底公平不公平,因为立场不同。不知道MM平时是否记账,如果把每天的各项开销纪录下来,就可以一定程度上保证金钱的良性运转,一段时间过后你会发现钱会使用的非常有规律而且会慢慢地多起来,这也是我现在做的功课。一点一点来,如果他真的人好,相信你们会有好结果的~$bye$
娓娓
发表于 2007-1-18 13:09
原帖由 fruchteis 于 2007-1-17 16:30 发表
不管孩子大小?
没有年龄限制么?
一直到小孩书读完,如果小孩学习不争气,18岁就完。如果小孩读书用功,读到27岁都有可能。漫漫长路啊!!!
bluemoon
发表于 2007-1-18 13:25
不是要到小陔子读完书,是他18岁后从家里搬出去就算自力了,就不用付抚养费了。如果一直和母亲住,那就要付到27岁!
na1031
发表于 2007-1-18 15:12
原帖由 bluemoon 于 2007-1-18 12:25 发表
不是要到小陔子读完书,是他18岁后从家里搬出去就算自力了,就不用付抚养费了。如果一直和母亲住,那就要付到27岁!
如果孩子一直读书,要供到26岁,如果是男孩子当了一年兵,要供到27岁。
我的好朋友就是这样,她哥哥被法定供到27岁,她被法定供到26岁,不过超过了年龄她爸也不会不管她的,现在她都29岁了,还在读,他爸还在供,她后妈$汗$ $汗$
na1031
发表于 2007-1-18 15:16
原帖由 na1031 于 2007-1-18 14:12 发表
如果孩子一直读书,要供到26岁,如果是男孩子当了一年兵,要供到27岁。
我的好朋友就是这样,她哥哥被法定供到27岁,她被法定供到26岁,不过超过了年龄她爸也不会不管她的,现在她都29岁了,还在读,他爸还 ...
她住在我隔壁,她说她19岁开始读大学就没和妈妈住一起了,每周末回家。
kittycat
发表于 2007-1-18 15:21
没有一定的心理承受力和事业上打拼的能力,还是不要趟这浑水的好,毕竟人就一辈子。
除非你觉得除了跟他,再也不会有人给你幸福了,那就怎么也扛下去吧,祝一切顺利$送花$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8 15:30
原帖由 kittycat 于 2007-1-18 14:21 发表
没有一定的心理承受力和事业上打拼的能力,还是不要趟这浑水的好,毕竟人就一辈子。
除非你觉得除了跟他,再也不会有人给你幸福了,那就怎么也扛下去吧,祝一切顺利$送花$
$握手$ $握手$ $握手$
schuetze
发表于 2007-1-22 18:32
坛子里大家的意见还是实际为主,最后怎么选还是你自己决定。。。。。。。一辈子的事情哦,也不是别人说几句就能左右的。。。。。。。。。
但愿LZ幸福
温文江湖
发表于 2007-6-19 19:41
找个好律师,婚后财产是平分的。德国的房地产不像中国的那么疯涨,但也不降,比较稳定。房子赔12 万的说法是不可能的,及时还贷款也是一年比一年少,因为开始时利息很多嘛。除去还贷款和给孩子的,其余的分7份,4份是男的,3份是女的。如果他老婆住房子,他分的钱就多些,他老婆赚的钱的一半来抵消他的抚养费,也就是如果他付给她1000,那付给她700就行了。我估计900欧是不好的计算,能算出更好的答案。事在人为哦
采姑娘的小蘑菇
发表于 2007-6-19 20:08
原帖由 minipig 于 2007-1-17 11: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了第三者,现在又来考虑人家的净收入了。
这个不叫第三者吧? 又不是LZ导致他们夫妻感情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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