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edale
发表于 2007-1-17 18:32
孩子的抚养费和前妻的赡养费都是依法规定的,LZ还没有考虑到,丈夫的养老金也是
要按婚龄来计算的(其中部分也要归前妻所有),至于房子,应该算一笔帐,是按LZ文
中方式合算呢还是由法院拍卖合算?按律师的方法,房子仍是两人共有,只不过男
的是无法居住的,将来怎么样处理还不清楚,还清贷款后的房价还不知怎样呢,何
况男的要还大额贷款。拍卖的房价能到70%就很好了,第一次拍卖不到70%,银行可
以拒绝,但第二次拍卖时是拍到多少算多少的,参加竟拍的人如果知道是因离婚而
卖房的,会把房价压的很低的。其实男的收入算中上水平了,但你们以后的日子还
是会有一定困难的。如果LZ自私一点,还是叫男的把房卖掉好,至少你们将来还有
希望买自己的房。说句扫兴的话,LZ毕竟还没有到谈结婚的时候,也许麻烦还在后
面?
Ando
发表于 2007-1-17 18:32
不同情楼主。如果楼主与她男朋友的老婆换个位置,恐怕那男的该被扫地出门吧,还会大方到请老公的女朋友共度圣诞?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7-1-17 18:33
dshl
发表于 2007-1-17 18:34
我可以给LZ一个最好的例子。我的一个女朋友跟你的经历很像。她跟LG是在国内认识的,
相差12岁,她LG那时已经离婚多年,前妻也是做半职。有两个孩子。
男方具体挣多少,我不清楚,我们一般也不问这些。就知道女友月薪是4000多欧,还拿5级税,可想而知男方至少也是跟你GG差不多。唯一的幸运是没有共同的房产。可是她LG是个大好人,心疼孩子,给得比法律规定地要多,
每月光两个孩子的赡养费就是2000欧,还不算什么零花钱,再加上给前妻的赡养费,还有因为德国离婚后还可以分养老金,她LG不想跟前妻到老还纠缠不清,所以就帮她买了私人人寿养老险,等她退休后可以一次提出10万欧。
前妻现在自己买了一套Wohnung,靠这几年赡养费攒的钱付了头期(想想再怎么花两个孩子也用不上2000欧,剩的不就是她自己的吗),就等这笔退休金来还尾款了,。而我朋友夫妻还是租房住。她每月3000多欧就是给这些人了。碰上年节送礼物就更多了。
男孩过生日给买了一辆自行车就1000多欧。真是宠孩子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不过也是他对孩子总感觉愧疚。到现在她们两个结婚10多年,孩子也都长大了。可是万恶的德国制度,孩子到27岁才可以不用付赡养费。大女儿今年整27,总算送出一个,小儿子25,还有两年。我今年亲身经历的,儿子过圣诞前来看爸爸,说好买一件大衣,结果最后还配上鞋,西装,领带全套行头,才满意了。来应付吃个饭,吃完就坐不住了,想来目的达到了,也没心情应付,就扔下一群人自己走了。
再说说她自己吧。是个很坚强的女人。国内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到了这里,从头学德语,上大学,三年拿下学位,就职德国著名企业多年。虽然是拿5级税,可怎么也有1700多,两个人的的生活才好些。女友还笑话说她是她家的顶粱柱。
除了经济上的损失,女友还要受很多其它的苦,她说每次看到她们一家几口聚在一起,总觉得自己像个外人。而且前妻也很不甘心,总挖苦找个年轻的。孩子刚开始也是比较敌对,现在长大了,明白了,才好,但也是不亲。
女友的想法就跟你一样,总觉得一个对前妻都不绝情的人,应该是值得信赖的。可是她也忽略了,毕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LG对女人总不能十分信任了。刚开始恋爱得时候女友很辛苦,总需要证明自己跟他前妻是不一样的,现在是日久见人心,两人感情好地很了,女友还开玩笑跟前妻说,谢谢你,如果没有你,也许我不会那么能干呢。
所以说LZ,如果还是爱你家GG,就要首先作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二十一定要自己独.立,有
经济来源可以补贴家用,如果只想享福做家庭妇女,还是趁早分了吧。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8:34
原帖由 Ando 于 2007-1-17 17:32 发表
不同情楼主。如果楼主与她男朋友的老婆换个位置,恐怕那男的该被扫地出门吧,还会大方到请老公的女朋友共度圣诞?
不是同情楼主,是同情她的GG,
水星
发表于 2007-1-17 18:44
房子如果是在两个人名下, 要卖也得俩个人同意.
男人有权收房租, 或者, 把可收的房租从给女方的赡养费中扣除. 争取让律师写入离婚协议书.
无论如何, 离婚对于高收入的一方非常不利, 所以德国结婚率持续低迷.
为了保护婚姻中弱势的一方, 结果造成更多弱势人群, 也动摇了婚姻制度的根基.
这样那样的努力, 顶多可以挽回部分经济损失, 却恢复不了男方的元气.
相爱, 为什么一定要结婚? 当然你要是不接受这个观念, 就算我没问.
情况很简单, 我都看不出结婚的必要,
复杂到如此这般, 改一改观念, 好象比下决心结婚来的更容易.
Ando
发表于 2007-1-17 18:44
原帖由 fruchteis 于 2007-1-17 17:34 发表
不是同情楼主,是同情她的GG,
那男的活该。谁让他提出离婚的? 维持婚姻又不需要百分之百的忠诚度,夫妻二人各自精彩不结了么?费尽。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17 18:47
Pollyanna0707
发表于 2007-1-17 18:54
:o :o :o 初听就是这个表情,$考虑$ 仔细考虑了一下貌似有几分道理,比较实用原帖由 Ando 于 2007-1-17 17:44 发表
那男的活该。谁让他提出离婚的? 维持婚姻又不需要百分之百的忠诚度,夫妻二人各自精彩不结了么?费尽。
baby07
发表于 2007-1-17 19:01
原帖由 我追求故我在 于 2007-1-17 15:40 发表
我也觉得他公平,以后对我应该也公平,可是我觉得德国的法律对他太不公平了,离婚又不是一个人的错,现在除了要支付抚养费,还得几乎一个人还房子债务,这就感觉不公平.那么辛苦的工作,自己就留了个尾数.房子还没说话 ...
这也太气人了!她邀请你过去做客,本来就是个阴谋,在你们两个面前摆摆谱。唉!说到底!你和你的男友都太老实了,而她太精。你的那个男友就像是吃定她的一样,要我是你,我会逼他争取最大利益,否则的话,分手算了。趁着年轻,还有人追,直接另找一个算了。另外,你的男友怎么就那么听她的呢?她是不是那种特有魅力型的阿?$frage$
水星
发表于 2007-1-17 19:03
原帖由 Ando 于 2007-1-17 17:44 发表
那男的活该。谁让他提出离婚的? 维持婚姻又不需要百分之百的忠诚度,夫妻二人各自精彩不结了么?费尽。
早知如此, 何必当初?
各自精彩, 何必发婚?
你变聪明了, 虽然晚了些.
suker333
发表于 2007-1-17 19:05
LZ和他维持情人关系是比较好的. 觉得这男人麻烦事太多, 优柔寡断的.
LZ再勇敢些, 还可以当个单身妈妈.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7-1-17 19:05
cosimo
发表于 2007-1-17 19:07
原帖由 baby07 于 2007-1-17 18:01 发表
这也太气人了!她邀请你过去做客,本来就是个阴谋,在你们两个面前摆摆谱。唉!说到底!你和你的男友都太老实了,而她太精。你的那个男友就像是吃定她的一样,要我是你,我会逼他争取最大利益,否则的话, ...
我也觉得mm太那个啥了,哪里去不好要去bf前妻家过圣诞。你就没想过到了那人家一家三口你不觉得尴尬?$汗$
水星
发表于 2007-1-17 19:12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7-1-17 18:07 发表
我也觉得mm太那个啥了,哪里去不好要去bf前妻家过圣诞。你就没想过到了那人家一家三口你不觉得尴尬?$汗$
从这一点看, 觉得男方替楼主考虑不周, 而楼主替自己考虑不周.
想吃空心菜
发表于 2007-1-17 19:20
考验爱情的时刻来了,他的事由他处理了。况且你也还不是他的妻,管他生活多少钱,只要他自己不觉得吃亏就行了。
baby07
发表于 2007-1-17 19:34
原帖由 想吃空心菜 于 2007-1-17 18:20 发表
考验爱情的时刻来了,他的事由他处理了。况且你也还不是他的妻,管他生活多少钱,只要他自己不觉得吃亏就行了。
话不能这么说,他的决定决定了以后他们两个人的幸福,如果他一味退让,那么楼主就只能跟他一起受苦。所以,如果他爱楼主的话,为了她他也应该争取最大利益,如果不得话,就说明要么他是个缩头乌龟,要么他真的败在那个女人手里。两种情况,都没必要留念。
Ando
发表于 2007-1-17 19:37
原帖由 pollyannalalala 于 2007-1-17 17:54 发表
:o :o :o 初听就是这个表情,$考虑$ 仔细考虑了一下貌似有几分道理,比较实用
Das ist Leben.:)
水星
发表于 2007-1-17 19:40
原帖由 想吃空心菜 于 2007-1-17 18:20 发表
考验爱情的时刻来了,他的事由他处理了。况且你也还不是他的妻,管他生活多少钱,只要他自己不觉得吃亏就行了。
有道理, 但是......
单就钱, 单就这单一事件来说, 确实是这样. LZ反正没话语权. 一切随他去, 只要人留下心留下, 其他就算白手起家也可以.
但恐怕不只是钱,
也恐怕不会是一个单一事件,
这只是个开头,
真正的考验还在后面,
直到永远!
Ando
发表于 2007-1-17 19:43
原帖由 水星 于 2007-1-17 18:03 发表
早知如此, 何必当初?
各自精彩, 何必发婚?
你变聪明了, 虽然晚了些.
不婚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就像不生育的女人不是真女人。
2007
发表于 2007-1-17 19:47
sunshine123
发表于 2007-1-17 19:47
2007
发表于 2007-1-17 19:49
水星
发表于 2007-1-17 19:50
原帖由 Ando 于 2007-1-17 18:43 发表
不婚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就像不生育的女人不是真女人。
放P! 一脑子浆糊!
要再过多少年你才能明白, 婚不婚情不情育不育是三件不相干的事?
你今天IQ不太高, 少说为妙.
紫晶
发表于 2007-1-17 19:51
原帖由 Ando 于 2007-1-17 18:43 发表
不婚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就像不生育的女人不是真女人。
闹了半天,原来我是假滴。$汗$
多谢多谢 $害羞$
baby07
发表于 2007-1-17 19:51
带孩子?算了吧!这也算是那个女人的牺牲?凭着孩子,她就有能赚一笔,什么muttergeld,elterngeld, kindgeld。。。再加上前夫给的钱,这个女人该不劳而获的钱她全感谢德国Regierung拿到了。还有孩子,带着孩子,将来当然是孩子跟她亲了,这也算是她的投资和福利。
2007
发表于 2007-1-17 19:53
Ando
发表于 2007-1-17 19:53
原帖由 水星 于 2007-1-17 18:50 发表
放P! 一脑子浆糊!
要再过多少年你才能明白, 婚不婚情不情育不育是三件不相干的事?
你今天IQ不太高, 少说为妙.
你那暴脾气儿一点也没改。被你打败了。$汗$
baby07
发表于 2007-1-17 19:54
原帖由 Ando 于 2007-1-17 17:32 发表
不同情楼主。如果楼主与她男朋友的老婆换个位置,恐怕那男的该被扫地出门吧,还会大方到请老公的女朋友共度圣诞?
什么破理论?人家要你去吃饭,是要显要一下自己!什么"大方"?
海棠
发表于 2007-1-17 19:54
原帖由 2007 于 2007-1-17 18:53 发表
你的几个发言都让我感到无语。。。。
$握手$ $握手$ $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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