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年前我是你》--作者:西岭雪
走进老北京的四合院那天,桃花初开,刚下过雨,一地的嫣红斑斓。
我穿过天坛,走在北京的街道上。鳞次的高楼,穿梭的车辆,行人脸上带着焦渴和欲望,男人和女人摩肩接踵。空气里含着雨后特有的芬芳,阳光与尘土都不能使它遮蔽,有风,紧一阵缓一阵,于是花香也随着浓一刹淡一刹。
有人撞了我一下,但我不觉得,或者说身体感觉到了,可是意识没有触动。我的心,沉浸在昨夜的梦里。大太阳在头顶上明晃晃地照着,可是梦里的天空却下着雨。
那种淅沥的恍惚,难以言喻。
梦里是另外一个世界,有男人,也有女人,他们穿着古代的衣服,同我无比熟悉,可是不认识。
我看不清他们的脸。当我在北京的街道上走着的时候,他们也行走在某个时空中,不知疲倦,宛如孜孜于追日的夸父。
从小到大,这样的梦已经蛊惑了我太久太久,破碎而缠绵,有一种冷冽的心痛。常常担心有一天睡着睡着,就会被梦中人带走,再也醒不过来。
路边的四合院围墙上写着个大大的「拆」字,如果明天再经过这里,也许已经看不见它,可是我会仍然记得这里有过一个四合院,那么它们将重现于我记忆的空间,并在那个空间里依然伫立。
不知是什么样的情绪推动我推开院门走了进去。据说,以前这样的四合院在北京有很多,可是现在已经拆一座少一座,除了留下供拍摄和当作文物用的仅有的几幢之外,其余都要作为违章建筑被拆掉了。
院子已经搬空,只留下几个破损的旧花盆和一堆丢弃的废家俱。一个炕桌模样的缺腿木器上粘着张画报当作桌面,我看了一眼,画面已经模糊,可是仍然可以判断出是故宫的照片。奇怪,我并没有参观过故宫,可是我可以清楚地知道这一张拍的是养心殿。我还知道,那个被油渍洇污了的地方应该是一把鹿角椅。
绕过炕桌往里走,是一株合抱粗的老树,已经不知多少岁了,但是很快也将被伐掉,以身殉屋,可是此刻它好像丝毫不知道自己即将到来的命运,仍然忠实地以遮天绿盖荫庇着一排三间青砖琉璃瓦房。我径直推开正房虚掩的屋门,不禁吓了一跳——一个穿白衬衫灰色西装裤的青年男子正站在屋中央弯腰整理着什么,见到我,惊讶地将手遮在额前挡住突然射进的阳光,并从手掌下诧异地打量着我。
我大窘:「对不起,我没想到这里会有人。」刚说完已经知道错了,赶紧补救,「我的意思是说,以为这里不住人,可以随便看……」天哪,这错得更离谱,再进一步解释,「不是,我是说,走过这里很好奇,看它要拆了,就想看一看……」年轻人笑了,他站直身子,并且礼貌地将高挽的袖筒放落,温和地说:「请随便看。」
他的温和使我的紧张烟消云散,我问:「这是你的家?」
「曾经是。」他留恋地打量四壁,「但现在已经不是了。通知说,明天这儿就要被拆了,所以今天最后来检查一次,看看有什么可以保留的。」
这时候我看清楚他正在清理的东西是些旧的杂志画报,有些居然是半个世纪前的藏品,不禁大惊:「这些都是宝贝呀,要扔吗?」
「是我奶奶的东西,奶奶去世很久了,这些东西一直堆在箱子里,没有人看。你想要吗?」
「我可以要吗?」我睁大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这样的好运气。
「当然,遇到你是它们的幸运。」
「我才真幸运呢。」我喜出望外,立刻紧紧地把它们抱在怀里。
年轻人又笑了:「放在箱子里带走吧,不然不好拿。」
我接受了他的建议,道谢再道谢,便转身逃也似地走了,生怕主人会反悔,再把它们要回去。
走到路边打车的时候,我才发现出了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我的钱包被偷了!
我回忆起那个刚才在路上撞我的人,也许钱包就是那时候被扒掉的吧?但是现在怎么办呢?
就这样走回去吗?我抬头望一望正午的太阳,不可能的,不要说天气这么热,箱子这么沉,最关键的,我早已迷了路,根本不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走。
我徘徊在四合院门前,犹豫着要不要回去向那个好心的年轻人借十块钱给我打车回去,可是想到初次见面就这样打扰人家,未免太贪婪了。
正在这时,院门开了,年轻人看到我,十分惊讶:「怎么?还没走?想把这些老杂志还给我?」
「不是,当然不是。」我把箱子紧护在胸前,这才发现发了半天呆,出了一身汗,我居然一直没有放下箱子。「我想,可不可以跟你借十块钱打车,是这样,我的钱包被小偷偷了。你把地址留给我,我明天会还给你的,还十倍都行。或者,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跟我一起回宾馆拿……」
年轻人再次绽开他四月春风般温暖的笑:「何必说得那么严重?不就是十块钱吗?」他取出钱包,又问:「你要去哪里?十块钱够吗?」
「够的,我是一路走过来的,应该不会很远。哦对了,我叫唐诗,台湾来的,住在京华饭店,你的地址留给我好吗,我好还钱给你……」
「不用了,祝你在北京玩得高兴。」他将十块钱塞给我,又顺手替我招了一辆车。 我还来不及问清他的名字,他已经简单地对司机交待一句「京华饭店」就替我把车门关上了。
车子行进在宽阔的北京街道上,箱子上的浮灰飞起来,有种故纸堆特有的霉味儿。可是我的心里,却充满崭新的温暖的喜悦,由于昨夜的梦而带给我的缠绵了整整一上午的忧郁早已因为这场奇遇而随风消散了。
回到酒店时,刚下车,有个年轻人迎上来:「唐小姐,去哪里了?我等了你好久。」
我抬眼,看见是北京分公司的小李,李培亮,一个挺俊的小伙子,怎么说呢,用个最常见的词儿,叫做「浓眉大眼」,用在他身上可真是不错。
他的眉毛,夸张的一种浓黑,直飞入鬓,眼睛又圆又亮,又过分灵活。所有见过他面的人都说,小李不唱戏真是可惜了,天生一张堪描堪画的脸。气得他天天对着镜子想办法把两道眉毛往下弯。
我就亲眼见到一次他对着镜子修眉毛,我打趣:「男人也修眉?」他憨笑:「让它别那么往上吊。」我笑吟:「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那是『红楼梦』里形容王熙凤的句子,当即说得他一张脸涨红起来,嚷嚷着要找剃刀把眉毛彻底剃光了去。我问:「剃光了怎么办?」他答:「文眉去。」我又问:「那不更像女人了?」他没辙了,一脸天真的苦相,两只眉毛吊得更厉害了。我笑弯了腰。
是那样子熟起来的。一下子就成为朋友。全忘了上下属关系,也忘记才认识不过几分钟。
那么快熟悉,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笑容,很像我小时的一个玩伴,叫张国力。张国力,那是刻在我心上的名字。虽然已经分别十七年,可是,我没有一天不想起他。小李阳光般没有阴影的笑容,将印在我心上的那个名字照得更亮了。
当下我将手里的箱子塞给小李,笑着抱怨:「早知道你在,我就同你借车钱了,也省得当街乞讨那样糗。」
「你?当街乞讨?」小李天真地瞪大眼睛,一双眉毛又吊了起来。
「是呀,为了十块钱。」我看到他身后的三轮车,「这是什么?」
「三轮车。」
「我当然知道这是三轮车,就是问你骑三轮车来做什么?」
「载你游北京呀。游北京就得逛胡同,逛胡同就得坐三轮车,不然,游不出那种味道来。」
我「嘻嘻」笑了,得意地炫耀:「我已经逛过胡同了,还进了四合院,还捡了一大堆宝贝。」
小李探头往箱子里瞅一眼:「旧画报?你喜欢这些个?赶明儿我给你拉一车来。」
我笑着,不置可否,两个人齐心协力将三轮车安置好,再把箱子搬进酒店。
坐定了,小李告诉我:「我一早就来了,想带你出去好好逛逛,本以为你们台湾人都是夜猫子,不会早起的,没想到你是个例外。」
「那倒不是,在台湾时我也很贪睡的,可是在北京,总觉得睡觉太浪费了,就早起了。」我笑着答,一边翻看茶几上的记事簿,「哦,今天下午的安排是……去王朝谈广告。王朝是你联系的吧?要不要一同去?」
「不要,那两位大小姐我实在吃不消。」
「哪两位大小姐?」
「他们的创意部经理和制作部经理啊。今天下午就是由她们两个代表王朝同你谈合约,报告宣传计划。」
「这两位小姐很难缠吗?」
「还不是一般的难缠呢。不过,她们同你倒好像很有缘。」
「有缘?为什么?我又没见过她们。」
「这个……」小李脸上闪过诡秘的一笑,「天机不可泄露,到时候让你自己去感受一个意外惊喜吧。」
我们去热带雨林餐厅吃快餐,跟电动大猩猩合影。
小李不住地按动快门,我说你怎么都不选景就浪费底片,他回答说我长着一张开麦拉面孔,怎么拍都上镜。
听到人夸赞自己总是愉快的,我们要了点红酒,边喝边聊,话渐渐多起来。我告诉他,其实我是出生在北京的,但是小时候因为爸爸的海外关系而全家下放到农村,一直到六岁上「文革」结束时才全家迁往台湾同爷爷团聚的。
「唐记再生缘玉行」是爷爷的产业,本来应该交给叔叔,他在台湾后娶的妻子生的儿子,可是叔叔十年前遇到车祸残了,玉行生意只得交给爸爸。爸爸是外行,苦练了多年基本功,在行内也算是好手了,可是识玉的本领还不如我,所以爷爷对我十分器重,这次来北京主持大型拍卖,便是爷爷对我的一次考验。来之前,爷爷和爸爸千叮咛万嘱咐,说这次玉饰展是我们唐家玉器行在大陆的第一次公开大型拍卖会,绝对不可掉以轻心。爷爷还说:「诗儿,这次签字无论对你个人还是对咱们玉行,都是非同小可,你可千万要打起精神呀。但是另一面,我又希望你能独当一面,所以不打算派任何助手陪你谈判,一切都看你举手投足啦。爷爷拿一千万来赌你的成功,你不会让爷爷失望吧?哈哈!」 小李艳羡地说:「十足十豪门气魄,考验子女一出手就是一千万,我们这些穷孩子,爸爸给十块钱打酱油就是十二分信任了。」
我最怕别人拿贫富做文章,立即反攻:「你是穷孩子?别装腔作势了。我爸爸早已告诉我,说你是北京通,家里在琉璃厂占着老大的铺面呢,来咱们公司打工,不过是你老爸想易子而教,盼你早些成才罢了。你是拿『再生缘』当磨刀石呢,以为我不知道?还不说说看,什么时候带我去琉璃厂参观一下贵店面呢?」
小李被揭穿底牌,大窘,坚持说:「那怎么能同你比呢?两间小铺子,管了口管不了穿衣,捉襟见肘,有什么好看的?」
我见他这样介意,忙换过话题:「再同我说说王朝广告公司的情况吧。」
小李定下神来:「为了配合这次玉饰展拍卖做宣传,咱北京分行的同事差不多已经把全北京翻了一个遍,最终选定三家做备选目标,其中王朝是我联系的,也是最看好的一家,就等你来敲定了。今天下午你先去王朝,明天上下午还安排了另外两家,然后咱们开会决定到底跟谁做,上千万的生意呢,乖乖,还不得打起十二分小心?」
我笑起来,这个小李,就是喜欢夸张,不是十二分信任,就是十二分小心,仿佛连十足十这种形容词都还不够分量似的。
眼睛湿粘起来,我捧住头,对小李说:「英国规矩,没到下午五点是不可以喝酒的,我们犯规了。」
「没关系,补个午觉精神就全回来了。」小李向我打包票,「在北京,你得学会习惯午睡。睡醒了,又是一条好汉。」
「可是,我害怕睡觉,因为害怕做梦。」
「害怕睡觉?」小李夸张地瞪大眼睛,「我听说过有怕打怕骂怕冷怕热怕饿怕穷怕病怕战争怕瘟疫怕结婚怕离婚……可就是没听说还有人怕睡觉。你睡着后做的梦很可怕吗?」
「那倒也不是,不过很累人。」我试图向小李描述我的梦,「我常常在梦中见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场景,看到一些面目模糊的熟人,可是醒来往往忘记大半,只是那种感觉,依稀仿佛,深深困扰我。」
小李更加好奇,兴致勃勃地再要一杯酒:「说得再具体些好吗?那是一些什么样的人?」
「有男人,也有女人,他们着古装,彼此纠缠,有时相爱,有时残杀,梦境支离破碎,很不完整,但是印象深刻……」我努力回忆我的梦,觉得十分辛苦,「梦里,常常会出现一个男人。他背对我,始终背对,不肯回头。我朝着他走近,一天天走近,呼唤他回头,可是,总是在他回头的那一刹那,我就醒了。」
「你从来没有看见过他的脸吗?」
「从来没有。」
「也许,有一天你看清了他,就不会再做这样的梦了。」
「也许。可是,我怎样才能看清他呢?」我深深苦恼。
「用意志力控制你的梦境。从梦境学的角度来说,梦是在人的大脑熟睡后一部分不肯休息的脑细胞的不规则的运动,是一些游离的意识。如果你可以在梦中运用自己的意志力使这些无意识的游离思想成为有意识的思维,你就可以战胜你的梦,你的心魔。」小李侃侃而谈,一副很权威的样子。
心魔?我失笑,对这个形容并不赞赏。我不认为那是一种魔,我视那梦为儿时老友,痛苦不是因为梦魇,而是因为醒来的时候总是将梦忘记。而那遗忘,令我深深自责而怅惘,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怕。
长长的街道,下不完的雨,我推开一道又一道门,每道门里都有许多人,每道门里都没有声音。可是仍然感觉到嘈杂。
是的,嘈杂是一种感觉,就像漫天的飞絮满街的拥挤是一种感觉一样,它们不一定要通过人的感官来知觉,而可以具有独立的生命力,涌自人的内心。
哲人说:我思故我在。噪动与华丽也一样。它们的存在不是由于声音和色彩本身,而在于感觉。
感觉中,我不是我自己,而只是一束思想,轻飘飘地徘徊在记忆的甬巷,同许多前世的因缘相望不相亲。
那些门都又高又沉,我不是用力气推开它们的,是用思想,当我试图打开它们时,它们就打开了,可是打开也如关闭一样,因为我看得到那门中的人群,却听不到他们,因而也就走不进去。我只是一个门外的旁观者。
有一扇门我无论如何打不开,它沉重而湿润,长满滑腻的青苔,我站在门外哭泣,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想进去。我只知道,打不开它使我感到孤独而又挫败,不知所措。我哭泣,像一个小女孩。
这时候门打开了,里面有阳光射进,灿烂芬芳,站在阳光中的人对我说:「你来了?」
梦在这个时候醒来,阳光满窗。
我觉得惊奇。我从来没有中午睡觉的习惯。也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梦。
在梦中我见过许许多多的门,常常梦见那些门,每道门里都关着一些回忆,可是,门里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话,从来没有声音传出。但是刚才,他们对我说话了,很清楚地说:「你来了?」 而且,这是第一个有阳光的梦。
这使我对接下来的约会充满了好心情。
电话铃在这个时候适时地响起,是小李,他开玩笑地说这里是通讯台报时服务,提醒我约见王朝公司的时间到了,并问用不用送我过去。
我知道他不想见那两位难缠的女经理,而且王朝离宾馆也并不远,于是问明了路,决定自己开车去。
车子慢慢驶上王朝大厦停车坪,穿蓝制服带白手套的年轻保安一路小跑地迎上来,以十分标准的手势指点泊车位,并替我拉开车门。
我微笑地道了谢下车,对与王朝的合作已经先抱了几分愿意。再大型的工程,也要从地基一砖一瓦地建成,商界谈判的成功与否,有时候往往取决于一个小小的细节。我就曾经听说过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个三星级大酒店在今春旅游旺季的竞争中,仅仅因为大厅吊灯上有灰尘而失去了承接印尼百人旅游团的投标资格。如今,单从这保安的服务,已经可见王朝管理之一斑,是有规矩的地方。
自动门无声无息地在我面前打开,刚刚迈进大厅,前台小姐已经满面笑容地迎上来:「是台湾『再生缘』的唐小姐吧?我们公司创意部和制作部两位经理正在会议室等您,请跟我来。」
很明显,在此之前她已经见过我的传真照片,故而可以在第一时间将我认出,没有一句多余盘问。
我心中的好感更加多一分。
王朝的大厅装修得很漂亮,与其说是写字楼,不如说更像是星级酒店。云母铺地,水晶吊顶,华丽,但不伧俗,有恰到好处的炫耀与含蓄。最特别的,是走廊两壁的装饰图并不是某名画的印刷版,而是真人照片。其中颇有几位名女人的样子我是认得的,都是内地当红的女明星——这大概便是公司的业绩之一了,在她们的宣传和包装上王朝应该是颇出过一些力的吧?其中一个名女人的画像边还附着她的一句名言:「只想做个普通人。」
只想做个普通人?嘁,那她认为自己有多不普通?演过几部电影,得过一两次奖,离过婚,打过官司,就变得不普通了?真的只想做个普通人,绝对不会这样响锣密鼓地喊出来,所以喊,就是因为太想不普通了。
一路胡思乱想着,跟在前台小姐的身后走进会议室,当看清坐在里面的两位年轻女经理的时候,我刚才看到的画面就都不记得了,甚至以前见过的所有女人的形象也都不存在了,天地间就只剩下这两个女子:一个高贵,一个妩媚;一个满脸英气,一个笑靥如花;一个短发方颐,西装套裙,线条极简洁,惟一装饰只是右腕一只男装表;另一位却着装艳丽繁复,夸张的大皱褶,标志性的几何图型,瞎子也可以看出,那正是「三宅一生」的招牌设计。
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这妮子等于把一尊广东玉的观音像穿在身上呢。
但是她也真配得上「三宅一生」,那纤柔有致的身材,生动灵活的眉眼,花明柳媚的笑容,都与身上的服饰衬得严丝合缝,让人看着,只觉俏丽不觉张扬。
最难得的,是两位经理无论从着装习惯还是气质风格上都截然不同,却又偏偏都惊人地美丽。我无法评价她们两人谁更美丽,也想不出除开她们之外的第三种美丽。想像力忽然变得贫乏,因为她们的面容已经填塞了我所有的想像空间。震惊之余,反而不懂得客套,就只剩下最老实的一句:「你们好,我是『再生缘』玉器行的总经理唐诗。」
「你好!」短发的小姐眉毛微扬,「我是王朝广告的制作部经理宋词。」
宋词。她说她的名字叫宋词。而她本人,的确也像是一阙极清丽洒脱的宋词。是「大江东去」?还是「杨柳岸晓风残月」?
仿佛有一阵清凉的风自远古吹来,唤醒了沉睡在荷塘深处的回忆,面前的宋词不是一个现实中的人,而来自我梦中的门内。她明眸皓齿,莞尔如花,似乎随时都会开口说出:「你来了?」
「你是不是以为她在开玩笑?」另一位长发的小姐显然误会了我的沉默,笑着从一旁转出:「是真的。她真的就叫宋词,而我,我叫元歌,创意部经理。」
她们两位且立刻取出名片相赠,果然分别叫做「宋词」、「元歌」。
这样的巧事,编成剧本子都没人相信。
难怪小李会说我同王朝有缘,我现在明白过来他所谓的「惊喜」是什么了,的确是个意外得不能再意外的「惊喜」,巧合到不能再巧合的「有缘」。
然后便开始开会了。
宋词按铃唤小妹斟出「碧螺春」来,碧绿的茶叶在杯中浮上来又沉下去,旗枪分明,香气扑鼻。
茶气氤氲间,我忽然觉得此情此景似曾相识,许多年前,也曾有过这样的一个下午吧?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品茶,聊天,玩玉,甚至吵架。吵架?为什么呢?
我觉得恍惚。
元歌问:「唐小姐,计划书您已经过目了吧?不知可满意?」平平常常的一句话,但是由她嘴里问出来,就有种回肠荡气的妩媚。
我不由笑了:「叫我名字好了。」一边取出本次参展的玉饰照片一一摊开。「这次我们『再生缘』玉行准备拿出来拍卖的古董玉器价位总值约在一千万左右。为安全起见,此次我先带来做宣传用的一百零八件玉饰主要是『新仿』,只有几件是『真旧』。总价值约在两百万。」我问两位经理:「关于王朝以往的辉煌成绩我们已经领教过了,但是我想知道的是,对于这次的『再生缘』玉饰展,你们在宣传方式上与其他广告公司会有什么不同?」 「王朝从不与人雷同,」元歌很快地接口,不愧为创意部经理,能言善道,口才便给,「玉文化在中国已有七千多年的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孔子已经对玉做了极形象的评价,赋予它深厚的道德内涵,总结出仁、智、义、礼、乐、忠、德、道等十一种品质,所以,玉器不仅仅是一种装饰品,更是一种文化品味。我们此次的宣传侧重点,就在于张扬它独特的文化意韵……」
显然在此之前元歌已经做过大量的准备工作,此刻像背功课般一股脑儿复述出来。内容虽然生硬,姿势却很漂亮,身形微微倾斜,左腿压在右腿上,以手势做辅助,眼神熠熠,滔滔不绝,不像女经理开会,倒像女明星接受记者采访。
我微笑,既对她的卖弄觉得好笑,也为她的认真所感动,她的清澈的声音里有一种温软的味道,好像初春的花香,令人销魂。而且,她絮絮地说话的姿态很像一个人,像谁呢?一时想不起。
茶香缭绕中,只有元歌的声音在回荡。「……我们宣传的初步方案是这样的,除了正常的平面媒体广告之外,我们打算在正式拍卖会前搞一次大型玉饰秀,会请最着名的模特儿公司来表演,并且提前把消息散发出去。这样,不愁媒体记者不主动上门来拿消息,代做宣传。既节省费用,又效果显着。唐小姐,不知你觉得如何?」
我从恍惚中回过神儿来,要回头想一想,才能理清思绪:「整体想法很好啊,可是,模特儿表演如今也很平常,各类服装秀、首饰秀并不罕见,除非请一流国际名模,否则也很难引起媒体关注。」
「就是,一味做大,完全不考虑预算成本。」很意外,宋词竟站在我这边说话。
元歌斜她一眼,但转向我时,又立刻换上笑容:「这个我们也考虑过,所以主要打算在会场的主题上搞一些噱头,增强秀的文化意味,使它有别于普通的服饰秀……」
「具体做法呢?」
「具体做法……」元歌将坐姿换成右腿压左腿,略略支吾。
「在具体的做法上,我们可以出一些新花样。」接话的是宋词,「自古道:美人如玉剑如虹。如果在玉饰秀的同时安插武打表演,用剑的阳刚之气衬出玉的阴柔之美,反响一定不同。」
「在T型台上表演武打?听都没听说过。」元歌不屑,重新左腿压右腿,「想像一下吧,一群千娇百媚的模特儿下场之后,忽然冒出几个赳赳武夫来舞枪弄棒,接着锣鼓一停,再出来几个美女走台。『玫瑰花炖猪肉』,什么跟什么呀?」
「什么『什么跟什么』?武打表演不一定就是舞枪弄棒。」宋词分辩,「在我国古典文化中,武术与艺术从来就是分不开的,李白既是诗人又是剑客,公孙大娘舞剑为草书增添灵感,都是文武相融的典型例子。再说,一场秀里面只有女人没有男人有什么好看?」
「可这是玉饰,不是服装。大男人戴首饰可有多突兀?又不是同志表演。」
「所以才要请他们舞剑呀,这才刚柔并济,相得益彰。」
元歌气结,又搬起课本来:「孔子说过『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玉是温文君子的化身,是一种斯文佩饰,怎么能与好勇斗狠的武术相结合呢?」
「那你可管窥蠡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宋词好整以暇,四两拨千金,「玉可不只是佩饰,最早还用于丧器、礼器和兵器。比孔子更早,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一个『玉兵时代』呢。」
「玉兵时代?」元歌惊愕,又将右腿压上左腿,脸上露出茫然神情。
在讨论中,我注意到两件事:一、宋词和元歌都不仅是美女,更是才女,相当难得的广告奇才;二、两人不和。 可不可以想像唐诗宋词元歌同台演出
怨不得小李说她们难缠,遇上这样聪慧而锋利的两位女经理,除了难缠之外,也的确没有第二个词可以形容。
眼看着两人剑拔弩张,忽然有人敲门,进来的是刚才送茶水的小妹,她看看宋词元歌又看看我,羞怯地说:「小姐,门口那辆丰田车是您的吗?」
我点头:「是我的,怎么?」
「保安阿清说有辆货车要过来,门口的通车位置不够,想请小姐把车挪一下。」
我略略思索,取出钥匙交给她:「我这里正在开会,不方便走开。麻烦你请保安先生替我挪一下,好吗?」
讨论继续。
我向元歌解释:「刚才宋小姐说的没错,『玉兵时代』一词出自袁康『越绝书宝剑篇』,说在轩辕、神农氏的时候,人们曾经『以石为兵』,就是将玉石磨成环套在手臂上,边缘处磨得很薄,像刀刃一样,可以随时取下来当飞镖或者砍削用,作为狩猎的工具和抵御袭击的武器。因为玉石的质地较一般石头软,又有装饰作用,所以久而久之,即使不打猎的时候,人们也喜欢磨一个漂亮的石环套在手上,也许,这就是最早的玉镯了。但是这个说法也只存在于古玩学家的传说中,并没有准确的考证,不像孔子关于玉的理论来得那样普及明白,所以也就很少有人知道。玉在人们的概念中也渐渐由兵器转为礼器,所谓『君子无故,玉不离身』,成了一种佩饰了。」
「是这样……」元歌动摇起来,「这样说的话,把玉饰秀和剑舞糅到一起倒也有点儿意思,可以考虑让武士们穿上表示远古时代的兽皮服饰……」
「再戴上面具。」宋词补充。
元歌点头:「傩舞的面具,增其张力,更刺激一些。」
「模特儿的服装要尽量柔美,和男子的兽皮形成鲜明对比。」
「主题可以稍做调整。」
「经费省下许多。」
两人的意见总算渐渐相合。正谈得热闹,小妹又急匆匆跑了来,门也忘了敲,一头是汗,满脸绯红,站在门口愣愣地瞅着我大喘气,却一时说不出话来。
元歌大发娇嗔:「什么事慌慌张张的?没看到这里在开会吗?」
小妹吓得一哆嗦,更加说不出话来。
我忙走过去:「你是找我吗?」
小妹这才战战兢兢憋出一句话来:「小姐,你的车子撞了,你……你们还是自己出来看一下吧。」
宋词诧异:「有这样的事?」
元歌双手抱拳做祈祷状:「天哪,真该请那个阿清滚蛋,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
会议只得暂停,我走出去,果然看到自己的车尾擦在大货车的腰上动弹不得,保安站在一旁,涨红着脸,只是初春天气,他却满头是汗,看到我,嗫嚅地上前:「小姐,对,对不起,我,我赔。」
「你赔得起吗?」元歌口快地数落,「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你是怎么工作的?」
我过意不去,赶紧拦住元歌:「不能怪他,我这就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让他们来处理好了。」我看着保安,「你叫阿清是吧?」
他憨厚地点头,不知道回应。
我微笑,再问:「你有驾驶执照吗?」
他仍然只知点头。我轻松地拍一下手:「那就没关系了。保险公司会处理的。是我不好,本来应该我自己来挪车的,却要麻烦你来替我做事,不好意思。」
听到这句话,阿清猛然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我,眼里写满愕然、感激、喜出望外,种种情绪纠缠在一起,那样清晰而炽热地表现出来,反而让我觉得为难。
小妹喜极而呼:「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
元歌取笑:「这里又有你什么事儿?阿清有麻烦,要你这么起劲道谢?」
小妹脸上一红,扭身跑了。
元歌更加娇笑起来。宋词却望着我轻轻点头:「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这是『诗经·卫风』里的句子,形容君子品德高尚,如精磨之美玉。我当不起这样的盛赞,赶紧说:「既然没事了,我们接着开会吧。」同时心里忽然想起上午在四合院里见到的那个青年,「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几句话,用来形容他倒是不错吧。
讨论进行到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阶段。
「模特儿公司请哪一家?头牌是谁?」
「剑舞表演是找武术队还是找舞蹈队?对场地有没有特殊要求?」
「背景音乐采用何种风格?」
「如何通知媒体?要不要和电视台合办?」
宋词和元歌又争吵起来,她们几乎在每一个环节上都会有分歧,往往要我参与意见才能得出答案。
开始我想不通她们如此不和,公司为什么还敢派这样两个人来同时接待客户。但是渐渐地,我猜出这其中的妙处来:因为两人的意见往往相左,如果你不同意此,就一定会赞成彼。而彼与此都有充分的理由和完整的计划可以说服客人与公司合作。这样,无论两人谁获胜,公司都一样受益。王朝的老总的确有统治一个王朝的心计。
争执间,宋词一只手忽然微微颤抖,不时去领口处拉扯。一枚玉璧从领口跳出来,我无意中看到,忽然目瞪口呆,半晌,才口吃地请求:「宋小姐,我可以看看你的玉吗?」
「当然。」宋词爽快地从脖子上取下玉坠。
我立刻紧紧地攥在手里,仿佛攥着自己的命,一颗心几乎停止跳动。
这是一枚极完美的龙纹玉璧,一望可知是出土古玉,因为表壳有莹润宝光,是埋于地下多年,沾染色沁后,以人气贴身珍存,慢慢盘玉数十年成就的。通体翠绿,底端忽然转为莹白,隐隐有青黑色,玉匠因地制宜,将翠的部分雕成龙,却在玉的部分沿天然纹路刻出丝丝缕缕的云卷云舒,刀工精美,细如发丝,龙蟠云上,巧夺天工。多年不见天日,并未有损它分毫锐气,相反,更使它有种温润含蓄之美。
最美的玉,发出最柔和的光。这是一块不折不扣的宝玉。
我抬起头,额上沁出密密一层细汗:「你这块玉,哪里来的?」
宋词见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玉璧,有些得意,语气却偏偏刻意平淡:「是别人求我爸办事,当礼物送给我爸的。据说那人的祖上是个盗墓贼,有一次盗了个古墓,发现上百块好玉,就此发达了,在琉璃厂开了铺子,辉煌了几代,可是后来不知怎地又弄穷了,只差没有再去盗墓……我看这块玉雕得可爱,就跟我爸要了来,到底也不知道是什么年代,唐小姐,你是行家,给估个价儿吧。」
我把玩龙璧,只觉无限辛酸涌自心底,那种熟稔的亲切感又浮了上来。我发誓,这玉璧我见过的,而且,围绕它曾经发生过许多故事,只是我不小心忘记了。我好像忘记了很多不该忘的事情,是什么呢?
宋词轻轻催促:「唐小姐……」
我定一定神,缓缓解释:「这是一块出土古璧,一下子很难判断真正年代,若是单凭雕琢工艺来看,倒像汉代的古物。通常出土古玉都会有色沁,很难除掉。有时费尽心力把皮壳剥掉了,玉也就毁了。惟一的办法,是靠人气来养它。就是把玉贴身带着,有时间就用手慢慢摩挲,这样过个三年五载,说不定会将表面的土气去掉,现出腊肉冻的颜色来,过个三五十年,则可将色沁完全消除。但是除去色沁后,能重新养出宝光,非得近百年功力不可。而且,能将光泽质地恢复得这样好,不损玉气的,就更加难得。那个盗墓贼既然能在一个墓中发现上百块玉,说明墓的主人非王即相。因为古代皇族有以玉殉葬的传统,商纣王在牧野与周武王决战失败,就曾把五千块玉器裹在身上登鹿台自焚身亡,与玉同殒。所以可以判断,这块玉的原主人应该是一位古代贵族。而这块玉璧的价格,少说也在几十万之数……」
「呵,那我岂不是发财了?」宋词笑起来。
元歌多少有点醋意,微觉不耐:「我们接着说场地的事儿吧……」
「不用谈了。」我交还玉璧,在这一瞬间已经做出了决定,「细节等明天签约后再谈不迟,我们先把合同签了吧。」
很难说清决定签约那一刻的心情。
那不是果断,也不是冲动,而是一种认命,一种面对命运冲击时震撼的接受。只觉得有缘至此,夫复何言?
中国人对于「一见如故」这种情况有许多形容,诸如「三生有幸」、「缘订三生」、「一见倾心」、「倾盖如故」、「似曾相识」……而最准确的一种,便是「缘分」。
谁能说唐诗宋词元歌没有缘呢?
与这样的缘分相比,一纸合同几乎微如草芥,不值一提。
「你答应把生意给我们做了?」元歌和宋词一齐惊喜地叫出来。 我点点头,心头那丝震撼依然动荡不绝。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一切都是注定的。
唐诗遇到宋词和元歌是注定的,宋词佩戴着那样一块温润得直抵人心的宝玉也是注定的。
「玉」便是「遇」,这是天意。
我望着她们俩,自心底里感到熟稔,一种刻骨铭心的亲切感。只是,我不明白老天做了这样的安排,要暗示什么呢?
元歌仍在欢呼:「太好了,没想到谈判会这样顺利。唐小姐,同你做生意可真是爽快。来,为了我们的合作成功,也为了有缘相见,不如我们出去庆祝一下。」
「好,我请客。」宋词附和。
「那怎么行?当然是我买单!」元歌对我眨眨眼,「其实谁买还不是一样?都是公司报销。不过那个掏钱结账的过程很爽,如果不是掏自己的腰包,就更加爽。」
我笑起来。这次她们两个倒难得意见一致。我喜欢她们,她们是两个真正的白领,而没有通常白领那种世俗化的通病。
来到餐厅,我本能地先让宋词坐:「你是左撇子,坐窗口吧。」
宋词惊讶:「你怎么知道我是左撇子?」
元歌笑:「一定是刚才开会时你写字暴露的。」
「可是刚才我根本没有拿过笔。」
「那就是端茶杯拿椅子露的馅儿。」
宋词钦佩地看着我:「唐小姐,你真是细心,观察入微。」
我苦笑,心头错愕不已,不,不是刚才观察到的,是我根本就知道。我知道宋词这个人,也知道她戴的那块玉。可是,我为什么知道这一切呢?
侍者送上菜谱来,宋词让我点菜,我推辞:「我又不懂点北京菜,你是老主顾,还是你来吧,我什么都吃得。」
于是宋词做主。我提点一句:「别忘了点甜品,元歌喜欢吃的。」
「咦,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甜品?」
「你喜欢甜品吗?」我怔忡,「我随便猜的。」
「我嗜甜如命呢。」元歌赞叹,「唐诗,你要是个男人,我一定爱上你。又斯文,又细心,又会做生意,文武双全。」
我羞赧,这人拍马屁有一套,可以把人抛上天去,只不知跌下来时有没有人接着。
边吃边聊,我渐渐知道她们两个也都不是北京土着——宋词在蒙古出生,骑马背,喝羊奶,直到小学毕业才阖家迁至北京,所以性格有点像男孩子。她的父亲是政府官员,与「王朝」总经理有点交情,遂将女儿推荐至公司出任制作部经理,情况约等于李培亮之于「再生缘」;而元歌的家在廊坊,算是近郊,师范学院毕业后不服从分配,一个人单枪匹马来到京城打天下,从广告业务员做起,两年跳三级,升至创意部经理。
我也将自己的经历向她们和盘托出:小时候在农村,六岁去台湾。这次来北京,是我出去后第一次回内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完全没有陌生感,仿佛故地重来,连风的气息都有一种熟悉的味道,在风中,时时听到有声音在轻轻呼唤我的名字,一个我自己不知道的名字,儿时的名字,我知道那是在叫我,可是听不清。走在北京的街道上,我总有一种感觉,好像随时转过某个街口,就会迎面撞上一个熟人。我总觉得,生命中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被我忘记了,现在忽然想起来,可是又记不清楚。而当我遇到她们两个时,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
「会不会是因为在电视或者杂志上常常看到有关北京的消息,所以来到这里才觉得似曾相识?」元歌帮我分析。
我摇头:「那种熟悉感,不是因为我看到什么具体的建筑或者景物,而是因为那种气息。从在北京机场一下飞机开始,我就有种很强烈的感觉,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发生了,关乎我的一生。每走一步,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一分。可是,我想像不出,会是什么样的事情。那种感觉,有些兴奋,有些紧张,又有些担心。我真不知道该怎样形容。」
「也许,那重要的事情,就是要你认识我们两个吧。」元歌娇笑,「你不觉得我们三个的名字巧得出奇吗?」
「唐诗、宋词、元歌,像不像艺名?」宋词也笑,「好似瞎子琴师教出来的三个女伶。」
「为什么琴师一定要是盲的?」元歌抬杠,「我说应该是陶渊明养的三朵菊,林和靖种的三株梅,齐白石笔下的三只虾,徐悲鸿纸上的三匹马……就算做戏子,也一定是哪个戏班的三根台柱子,红得发紫的那种。」
「红又怎么样?戏子终究还是戏子。」 「那可不一样。就像现在,不红的叫演员,红的就叫明星,身价差远着呢!」
「好了,元明星,要不要请你签名呀?」宋词讽刺。
元歌不以为忤,迅速接口:「这个嘛,请你问我经纪人。」
我笑起来,听着两人斗嘴,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来了。
我们没有要酒,可是咖啡也是会醉人的,我小口小口地啜着,已经醺然。曾几何时,我亲眼目睹过宋词和元歌两个人,也像此刻这样,针锋相对,寸步不让。那娇俏的表情,那愠怒的眼神,多么熟悉!
可是,我明明是今天才认识她们呀,因为一纸合同。
我弄不明白了,到底我是为了玉饰展才来北京的,还是玉饰展根本只是让我来北京的一个契机,而冥冥中其实早有安排,注定我要与宋词元歌相遇相识,一起去寻找我们共同的回忆。那些湮没在记忆深处的陈年往事,那些不可碰触而又无时或忘的心痛,到底是些什么呢?
直到这时候,我才有机会细细打量宋词。
她属于那种骨感美的典型,眉形整齐,与峻挺的鼻子横竖分明构成一个「T」字,棱角突出,轮廓鲜明,倒有些像欧洲人的脸型。但是到了下半部,因为嘴唇的小巧与丰满,整张脸的线条忽然柔和起来,平添了几分稚气,这使她所有的性格与倔强都变成小孩子的赌气,有种婴儿般的天真。而这天真里,写着不甘心、不服气、不安定、不知所措等种种情绪。
这是一张美丽的脸。
这是一个不快乐的女子。
这张脸我见过的。还有她戴的那块玉。
在哪里呢?
回到宾馆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轻盈的月光在衣间流动,风微冷,带着玉兰的香气,星罗棋布的夜空有鸟飞过的痕迹。是燕子吧?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我,可认识那只燕子?
爸爸说过,我是在北京出生的。难道,那时我已经有了记忆?爸爸还说,我出生的时候,他还不知道爷爷仍然活着,并且已经在台湾另娶,还以为自己是唐家惟一的根呢。唐家几代单传了,到我已经是第五代,所以十分紧张,天天祈祷着能生一个儿子。而且每个人看着妈妈的肚皮,看着她迈左脚跨门槛儿,都猜测会是个儿子。可是到了儿,老天骗了他,生下我这么个丫头。
据说生我那天,父亲摇头又摇头,叹气又叹气,可是想想是第一胎,也就接受了,谁知道紧接着下放,妈妈伤了身体,再也不能生了,他们只得接受今生只有我一个独生女儿的事实。
而到了台湾不久,叔叔又出了车祸,年幼的我成了偌大唐家玉行的惟一继承人,从此被当成男儿教育。
我在各色各质的玉器堆里长大。最先拥有的玩具,是「玉」,最先熟悉的颜色,也是玉。世界对我而言,不是很明确的赤橙黄绿青蓝紫,而都是一些中间色,比如翠绿、碧青、鹦哥绿、丹砂红、羊脂白、茄皮紫,以及各种各样的色沁。
所谓沁,是指玉在地下呆久了,周围矿物质的颜色就会沁到玉里,形成不同的颜色。
而我,我是「玉沁」,整个人从小到大活在玉的包围里,耳濡目染,脑子里全是有关玉的知识。生活非常简单。就是玉。玉的鉴赏、收藏、雕琢和经营。
奇特的是,我对玉天生有种极高的敏感度和颖悟力,真伪好坏,往往一言中的,师傅教过的知识,过目不忘;师傅没教的,也可触类旁通。选玉辨玉,眼光奇准,连玉行最高级别的匠人也对我这初生牛犊不敢小觑。
爷爷很是惊喜,感慨说我虽然是个女儿,可是不愧为唐家的后代,这便是天意了。从此不再提起那套重男轻女的老论调,也不许别人提,只一步步着意将家族生意交到我手上。这次进京宣传,便是一次重要的历练。
可是没想到,一到北京就发生了这么多奇事。
我有种感觉,来京好像不是为了做生意,而是为了寻找一些失落的记忆。那些记忆,沉睡在我心灵的最深处,只等北京的风将它唤醒。
同时,我心里还有一个小秘密,一份深藏的渴望,尽管,我知道实现的机会是多么地微乎其微。那就是,我想寻找一个人,一个故人。
躺在床上,我习惯性地取出一只木刻的小灯笼,点上蜡烛,看烛泪一点点滴落。
烛光中,有张阳光般的笑脸对我开放…… 恍惚又回到短墙旁。
那年,我六岁,他八岁。相遇的地方,是家门前矮矮的篱笆墙。
刚刚下过雪,空气中有种凛冽的清爽,钢蓝的,拍上去似乎可以发出脆响。
他坐在墙垛上吹口哨,看到我,问:「你叫什么?」
「丫头。」那时,我并不知道除了「丫头」外自己还有什么别的称呼。「你呢?」
「张国力。」他答得很大声,气壮山河的。
于是我觉出自己名字的土了,有些不服气,忙忙地补充:「我爸爸是大夫,会给人治病。」仍然问,「你呢?」
「我爸爸……」他转了转眼珠。只有八岁,但经得多懂得多,已经很会顾左右而言他,「我爸爸会讲故事。」
「你会讲故事吗?」
为了那些故事,我打开了篱笆门,消除了所有的隔阂与戒备。并且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
小红帽,海的女儿,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还有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那个时候听来的。
我记得很深。
这以后我一直很喜欢看书,尤其嗜读童话,不得不说是得益于张国力的启蒙。只是,不知为什么,我看到的童话书往往和他当时讲述的内容有出入,后来我想明白大概是他记不清楚就故意东拉西扯。可是小时候我不会这么想,那时我坚信他是对的,而那些童话书翻译错了,真正的原版,是张国力版。
除了故事,他还给我讲过很多新鲜的事儿。他去过很多地方,见识不知道比我广多少倍。他甚至去过遥远的哈尔滨,见过那种只有童话里才会有的冰雕的灯。
「冰灯呀!」我神往地赞叹,又渴望地仰起头,「你会做吗?」
「我不会做冰灯,不过,我会做雪灯笼。」他说做便做,随手握起一团雪,捏实了,用小刀剜得中空,圆圆的,像莲花开,然后插上一根蜡烛,点燃,就成了。
我忍不住拍着手跳起来:「雪灯笼,雪灯笼!」
他笑眯眯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脸上不知是因为兴奋还是受冻,红通通的,耀眼,而他的笑容,那样灿烂明朗,没有一丝阴影,让我连天冷都忘记了。
他笑着,忽然想起了什么,重新又掏出小刀来,一笔一笔,细细地,认真地,在灯壁上划下「张国力」三个字,很认真地说:「看,这就是我的名字。张国力!」
张国力。那是我最初识得的字。忘不了。
童年的心中,从此认定一尊神。神的名字叫张国力。
张国力对我而言,代表了朋友,兄长,老师和情人。
是的,虽然那时候还并不知道「梦中情人」这个成熟的词,可是的的确确,从此张国力一再地出现在我午夜的梦里,延续着白天的相聚。
在农村,因为我家是外来户,因为我的南方口音,还因为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没边没际的梦境,我自小是个孤僻内向的孩子,在张国力之前,并没有过一个伙伴。
认识张国力的那天晚上,我好激动,千百次地对自己重复着:「我有朋友了,我有一个朋友了。」
这个朋友来得这样及时,闪亮,而且,无所不能。
他很会打架,曾经带着我打遍了所有欺侮过我的乡村孩子,而最特别的是,他却并没有因此成为农村孩子的众矢之的,反而成了他们的领袖。无论他出现在哪里,身边总会立刻聚集许多追随者。而我,则是最忠实的一个,对他言听计从,寸步不离,并且因为他对我的格外温和而无比骄傲。
那么多的孩子中,他和我玩的次数最多,并不因为我是一个无用的小女孩而嫌弃。这使我更加死心塌地地崇拜他,曾经,童年最大的渴望就是可以永远同他在一起,日夜相随,永不分离。对我而言,靠近他,就靠近了温情,快乐,知识和幸福。
他教会我许许多多的游戏,但最喜欢的一种,还是制作雪灯笼。
那年冬天很多雪,我们常常做了雪灯笼来玩,搓着手,跺着脚,很冷,但是很开心。而且约定了,以后每年下雪都要做雪灯笼。
可是,冬天还没有过完,他就忽然说要搬家了,他说,爸爸「摘了帽子」,他们要走了。
我不懂什么叫「摘帽子」,只朦胧地知道是喜事。可是,我却一点也不高兴,哭红了眼睛拉着他问:「你还会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