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7:07

情愿下地狱

  看到我的泪,张楚忽然崩溃下来:「唐诗,不要哭。丫头,不要哭,好不好?」

  一声「丫头」,让我更加难以自持,猛地投进他怀中哭出声来:「张楚,我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不能够不爱你,没有办法不爱你。」

  我看着他,看着我心中的神:「张楚,我知道我不对,不该再缠着你。我惟一做错的,就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地爱上你。可是,我有什么理由不爱你?你那么博学,智慧,热情,真诚,对人充满信任和善意。这样的你,一次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就好像在劫难逃。张楚,不是我想要爱你,而是,我不能够不爱你,我没有理由不爱你。」「就像,我也没有理由不爱你一样。」他低语,用尽他浑身的力将我紧紧地拥抱,在我耳边绝望地,沉痛地呢喃,「唐诗,相信我,我的痛苦绝对不亚于你,你这么美丽,善良,痴情又正直,我又怎么可能不爱你?那次,在医院里,我一天天地守着你,心疼得要发疯,几次都想冲进去大声地告诉你我爱你。可是,我没有资格,没有立场来爱你,我是个已婚的男人,而我的太太,在怀孕。这样的男人,该下地狱!」

  「不,不,不!」我迷乱地大声地叫着,「我并不要你背叛妻子,我不会要求你离婚的,你还是可以做个好丈夫,好爸爸,我只是要你知道,我爱你,这就够了;而如果,如果你也能同样地爱上我,已经是我最大的幸福。我不要求名分,我只要和你在一起!」

  「这不可能!」张楚闭上眼睛,我看到泪水从他紧闭的眼中流下来,他说得对,他的痛苦并不亚于我,除了爱而不能的无奈之外,他所多背负于我的,还有良心的自责和道德的鞭挞。

  「我不能够爱你而不给你将来,我不能够同时爱着两个女人也伤害两个女人。我必须选择其一!」

  「于是,你选择了她而放弃我,是吗?」我苦苦地问。

  他看着我,眼神痛楚得欲流出血来:「我早已做出了选择,不是吗?早在和你重逢之前,我已经结婚,已经用我的婚姻做出了选择,我没有理由再选择第二次,不是吗?!」

  「不是!」我大声喊,「那不是选择,那时候你还没有找到我,你只不过先遇上了她,可是现在我来了,现在你才要重新选择……」

  「那么,你让我怎样选择?放弃她吗?放弃一个毫无过错的我的孩子的母亲?!」

  张楚的话将我问住了,不,伤害别人不是我的本意,尤其是伤害一个同样痴情善良的女人,我爱张楚,就该爱张楚的所爱,并爱着所有同我一样爱张楚的人,而不该把自己当成她们的敌人,那样,不仅伤害了对方,也伤害了张楚,从而,更深地伤害了我自己。不,我不能,我不能那样自私而残忍。可是,可是我爱张楚,我该怎么办?

  我捂住脸痛哭起来:「张楚,让我忘记你,你为什么不可以坏一点?不要这么优秀,这么善良,这么正直,这么……让我绝望地爱着你!」

  我们再一次紧紧地拥抱,将泪流在了一起。为什么,世界不可以在这一刻天塌地陷,让我,死在爱人的怀中?

  我在那一刻再次对自己说我应该离开张楚,可是,当我这样对自己说着的时候,就仿佛有一柄剑深深刺进我的心,并在不断地翻滚、扭绞,让我知道,世上任何一种痛苦都不及离开张楚所带来的痛,与爱他相比,一切的原则、骄傲、道德、名分,都显得微不足道。

  忽然之间,我的脑中一片澄明,看清了自己,也看清他的爱。我抬起头,依偎在他怀中,一字一句地发誓:「张楚,我爱你,不需要任何的条件,我不奢望你对我比对你妻子更好,甚至连一个婢妾的身份也不敢要求,我不会妨碍你做好丈夫,好爸爸,我只想你允许我爱你。

  因为,不论你许或不许,我总是爱你的!」

  「唐诗!」张楚低低地爆发地叫了一声,就猛地将我抱在了怀里,他辗转地吻着我,流着泪,被挚爱与内疚纠缠着,从心底里发出最伤痛的哀呼:「唐诗,我爱你,让我们下地狱!」

  是的,让我们下地狱!让我永世不得轮回!让我上刀山下油锅,被铡刀斩成千万片,而一片碎屑里仍然饱含着对他的爱!

  宋词被拘的第三天,我接到一个特别的电话,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说想约我见面。

  「我认识你吗?」我奇怪地问。

  「不,不认识,我姓苏,是宋词的前夫。」

  我立刻说:「你在哪里?我马上来。」

  我们约在圆明园见面。

  这是一个三十来岁的新中年,举止得体,神情忧郁,略带沧桑感,看得出,他对宋词是真关心,见了面,劈头就问:「唐小姐,你怎么看这件事?」

  「我相信不是宋词做的。」我立即表明立场,「她是我好友,不会杀人窃玉」。

  「你是失主,如果你肯相信她,事情会简单得多。」苏君明显松一口气,忽然叹息,「宋词生性傲慢,自视清高,难能交到朋友。遇到你,真是她的幸运。」

  「然而失去你却是她至大不幸。」这句话只在我心里,没有说出口。明明苏君很关心她,不知宋词是聪明还是笨,放着这么好的一个丈夫,竟肯轻易离婚。

  我忽然想到一件事:「你是怎么知道消息的?」

  「警方通知家属送衣裳,宋词报的家属是我。」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7:07

  「为什么不通知她父亲?我听说宋词的爸爸身居高位……」

  「宋词特意叮嘱,不要她的家人知道。」苏君眼圈有些发潮,「宋词从小生活在父亲的光环里,内心很苦恼,一直和家人赌气,离了婚也不肯回家去住,自己租房独居。可是在她内心深处,其实很孝顺,生怕父亲知道这件事会着急……」

  我点点头。宋词一直抱怨生为官家女,真不知特权阶级给她带来的福利更多还是烦恼更多。

  我们坐在那座着名的残碑下讨论案情。我的神思忽然又不受牵制地飞出去老远,一时扯不回来。

  「这地方我来过。」我对苏君说。

  「是吗?什么时候?」

  「上辈子。」

  他愣一愣,但是没说什么。这使我越发觉出这男人的深度和风度来。我知道他根本不会相信我说的每一句话,可还是忍不住想对他诉说,也许,只是因为他是宋词的丈夫吧。

  「我真的觉得我来过这里,很熟悉。但是我来的时候,这里不是这个样子,它是完整的,汉白玉的建筑,斗拱飞檐,雕龙刻凤,美轮美奂……」

  不仅是这里,还有外城,内城,瓮城,闭上眼,都可以历历在目。

  内城各城楼重檐歇山顶,上铺灰筒瓦,绿琉璃剪边。面阔七间,进深五间,其中以正阳门规格最高,在各城楼中也最壮观。

  城门外有箭楼,角楼,敌台,闸门,护城河……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可是那样坚固的防守,依然抵不住洋枪洋炮,终使百年繁华一朝火葬,华美的圆明园夷为平地。

  「我仿佛可以看见峨冠高屐的女子从林中走过,香风习习,环佩丁冬。这里曾经一度歌舞不休,秀丽无双,可是现在,正应了那句唱词:『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似这般,都付与断壁颓垣』……我觉得痛心,但是立刻省起自己跑题跑得太远了,不由抱歉地笑笑:「对不起,我又在自说自话了。」

  苏君的确是正人君子,对我痴人说梦的自白并没有丝毫见怪,但是也不会顺着我的话展开讨论。他轻描淡写地转入正题:「要想让宋词和元歌尽快洗清自己,首先,要考虑一下有没有可能找到她们两人不在场证据。」

  「元歌不可能,现场有她的指纹和鞋印。宋词没有。」我回答,心里更加赞叹这苏君的为人端方,他并没有只提宋词,而是说,「要让宋词和元歌洗清自己」,「要找出她们两人的不在场证据」。这才是有责任感正义感的大男人。我又一次感叹,不明白宋词为什么会错过这样好的丈夫。

  苏君沉吟:「没有指纹也不能说明她不在场,可能是销毁了。所以,还得设法寻找不在场时间。」

  「也不行。保安说,她们两个先后离开大厦,时间和案发时间吻合。」

  「这也不行,那就要证明没有杀人动机。」

  「可是她俩都同姓秦的有仇,一个吵过架,还有一个就在案发当天还闹过一场别扭。」

  谈到这里,我不禁泄气:「好像一点成功的可能性都没有啊。」

  苏君不放弃,继续分析:「那就剩下最后一条,证明她们没有杀人能力。」

  我一震,仿佛在黑暗中看到一线光明:「我想起来了,宋词有帕金森症,稍微激动就会两手发抖,又怎么可能有力气用丝袜勒死人呢?」

  「是呀!我怎么没有想到?!」苏君大喜,「我有她的医生证明,我这就回去拿。」

  「我跟你一起去警察局。」

  「不用亲自去,我已经替她请了最好的辩护律师,他会替我们出头处理这件事。」临走,他忽然想起什么,从口袋里取出一只盒子交给我:「对了,宋词让人拿出来给你的。」

  「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只听警察局的人传话说,宋词说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再出来了,让人把这个送给你,做个纪念。」

  盒子打开来,是那块璧,龙蟠云上,栩栩如生。我紧紧握住,忽然流下泪来。

  苏君走后,我在圆明园的乱石丛中坐下来,紧紧攥着那块玉,仿佛攥着自己的生命。

  我知道在以往的时间的无涯的海洋中,曾经流过我另一个自己。而如今,两个我借助这块玉连结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7:08

  我把它戴在胸前,于是我就有了两颗心,一颗在胸膛内跳动,一颗在身体外呼应,就像有两个我在冥冥中对话一样。

  在它们的呼应中,某种神秘的力量产生了,那是一种界于回忆与臆想之间的东西,一种属于思想范围的意念。

  许久以来,我站在思想的悬崖边上,不知道该跳入峡谷亦或退依绝壁。

  时间像一道聒噪的风呼啸而过,风中有被我遗忘了的记忆的碎片,但是它们无法联缀成任何一段完整的情节,也不能束成一束思想。

  我不知道该用一条什么样的纽带贯串它们,但是确切地感到那其中固执的联系。

  但是当那块玉在我的手掌中温暖地跳动时,我终于按稳了时间的脉搏,找到了那条通向记忆的甬道。

  望着周围的建筑,望着那着名的残碑,我愈发确切地知道,我来过这里,不仅我来过,宋词和元歌也来过,她们穿着古代的衣服,穿花拂柳而来,轻盈而忧伤。

  天上的星一颗颗亮起来。

  我双手抱膝,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早已经过了闭园时间,但是我不想走,不为什么,就是想在这里多坐一会儿。古老的建筑和深沉的夜使我心情宁静,我渴望在星空下找回自己的心。

  看园人进来巡视了一周,大概是驱逐留连忘返的游客,我正在打腹稿如何说服他们放过我,可是他们却毫无所见地走了。

  奇怪,我明明看到他们的眼光在我身上掠过,为何竟像是没有看见我?

  何处传来一声幽幽叹息。

  我悚然,撒目四顾,月光下断碑残垣愈发凄美动人。

  我大声问:「谁?谁在那里?」

  又一声叹息响起,幽凄人。

  这一次听清了,声音来自背后。我猛地回头,差点儿扭了脖子,发现不知何时,竟有一个穿古代服装的男人坐在断碑上,两只脚荡来荡去,正对着我微笑。

  近日研究有功,月色朦胧中我认出那一身是清代服饰。

  「你是谁?什么时候进来的?我怎么没看见你?」

  「刚才天太亮了,我没办法让你看见我。但是现在可以了。」他从碑上跳下来,落地无声,而且也没有影子。「你很奇怪他们没发现你是吗?那是因为我帮了你。」

  我渐渐看清他,眉目英挺,与我有三分相似,心中略略有数:「你到底是谁?」

  「我是你。」

  「我?」

  「对,我是你的前身。我就是你,你就是我。」

  说简单点,就是鬼。

  我是遇见鬼了。

  一个古代男鬼。

  但是我毫不惊讶,而且立刻便信了。

  梦中见他太多次,如今终于面对面见到,倒也并不害怕。反而因为寻找了太久的谜底马上就要水落石出,而不能不感到几分兴奋。

  「那么,」我问我的前身,「我到底是谁呢?」

  「吴应熊。」

  「吴应熊?」咦,这个名字好像很熟,但是一下子想不起来。

  「连吴应熊你都不知道?我在今世这样没名气吗?」他有些不满,「你不知道我,总知道我的父亲吴三桂吧?」

  「啊!原来你是吴三桂的儿子吴应熊,娶了十四格格那位。」真是失敬。想不到我前身这般着名。

  他咧开嘴笑:「对,正是我!看来你对你自己还有点认识嘛。」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7:08

  「我自己?」

  「是呀。我不是说过了吗?我就是你,你就是我。」

  「可是,你是怎么做到的呢?每个人都有前世今生,为什么只有你可以找到我?」

  「很简单,靠它。」他指一指我的胸前。

  我低下头,看到那块云龙璧在月光下莹莹闪烁,发出不同寻常的光亮。原来是它!果然是它!

  「可是,它为什么会有这样大的法力呢?」

  「亏你还是玉人呢,对玉竟然这样缺乏常识。」他对我这个后身好像特别多不满,「要知道,玉是万物中最有灵性的,可以通过它接通来世今生,幽明两界。知道『巫婆』的『巫』字吗?『说文解字』上说:巫,双手持玉者也。所以说,持玉的人是有法术的。我,就是通过这块玉和你取得了联络。」

  「我还是不懂。」

  「这还不懂。比如说吧,你为什么会从台湾来到北京?」

  「因为玉饰拍卖会。」

  「就是啦,玉既然能连接空间,当然也可以连接时间。时空因为某件事物而发生关系,就可以联系起来,就这么简单。」

  「我还是不懂,不过,说玉有巫术,有灵性,也许我还更容易接受一些。因为我知道,以前占卜用的签,就是玉做的;大臣们上奏的牒,也是玉做的;还有号令三军的璋,也是玉;两国修好,也以圭相赠,叫做化干戈为玉帛;还有……」

  「好了好了,看来你对玉还有点认识,不愧是我的后身。」

  「你是说,我对玉的灵感是因为你?」

  「那当然了,你以为那些本领会自动跑到你脑袋里去?是我带给你的。」

  我奇怪:「喂,你说你是鬼,还是个清朝鬼,可是为什么讲话好像同我们没什么分别?」

  「你可真笨。」他摇头,对于自己的后身竟然如此蠢笨十分费解,「我都说了一百次了,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当然你怎么讲话我就怎么讲话了,要是自己跟自己沟通都发生问题,那还成什么世界?」

  「好,算你说得有理。但是,为什么你现在才出现呢?」

  「喏,喏,又笨了不是?你不是今天才拿到这块玉吗?」

  「你是说,这块玉当初就是属于我的?」

  「那当然。要不,今天我怎么能通过它找到你?」

  我想起紫砂壶店老板的话来:出土的东西有灵性,属于谁,会自己长脚找回去。这样说来,宋词将玉璧送给我是注定的,推也推不掉。

  「可是,你为什么要找我呢?」

  「因为要帮助你,哦不,是你们,哦不,是我们,消灾解难。」

  「什么我们你们的?」

  「你到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好,你听我从头跟你说吧。」

  顺治十年,即公元1653年8月,孝庄皇后主婚,将13岁的恪纯长公主下嫁平西王吴三桂之子吴应熊。

  这是一场不折不扣的政治婚姻。

  也是清朝历史上第一次满洲格格与汉人子弟联姻。

  恪纯长公主,原称金福格格,为皇太极第十四女,她并非嫡出,而是由庶妃奇垒氏所生。相传奇垒氏是漠南蒙古察哈尔部的绝代佳人,是皇太极征服察哈尔部的战利品,她虽然出身卑微,但为人谦和,才貌出众,在众后妃中最得皇太极欢心,长占龙床,独擅专宠,连孝庄皇后也要对她礼让三分。

  崇德六年,即 1641年,皇太极兵围锦州,久战不下,只得丢下身怀六甲的奇垒氏御驾亲征。正当他率大军赶赴锦州前线时,当年12月,恪纯长公主降生了。与此同时,清军忽然如有神助,战场形势迅速发生逆转,明军节节败退,短短十天里,十三万大军损失殆尽,仅被斩杀者就有五万多人,尸横遍野,惨烈至极。

  皇太极认为这是小公主给他带来的「勃兴之兆」,于是破例为刚满周岁的她进行册封。按照清制,公主一般在十三岁才可以受封,皇后之女封为「固伦公主」,品级相当于亲王;妃嫔所生的则封为「和硕公主」,品级相当于郡主。但是恪纯却有特许,可以享受同固伦公主相同的俸禄。这前所未有的殊荣养成了她自幼骄纵的个性。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7:09

  然而好景不长,在她三岁的时候,皇太极驾崩,紧接着,多尔衮也因病去世,而新继位的顺治帝年纪尚幼,于是宫中大权落到孝庄皇后手上。她主持的第一场婚礼即是将恪纯许配给吴应熊。

  那时候恪纯已经十三岁了,这十年间,她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地位是怎样一天天发生改变的,父皇死后,和硕公主与固伦公主的差别慢慢显现出来,服饰、饮食、年例都有分级,最重要的,是她所有的姐妹不是嫁给蒙古王公就是满洲贵族,可是只有她,却要嫁给汉人。

  这对于恪纯来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屈辱。她终于知道,自己即使从小接受册封,可是庶出终究是庶出,她到底没有能力与真正的皇权斗争。

  她哭泣,愤怒,悲哀甚至绝食,可是她终于在一片吹打声中出嫁了。孝庄皇后,人们心目中最完美的女性,最仁厚的长者,她特意宣诏,将恪纯出嫁的嫁妆礼服和婚礼仪仗都依照和硕公主的品级来准备,但要比其他和硕公主丰厚得多,由钦天监选取吉日,内务府具体负责,隆重操办,备极华丽。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和硕公主毕竟是和硕公主,顶戴花翎同仪仗礼数全不相同。而且,婚礼是否幸福看的不是仪式,而是她要嫁的那个人。额附是个汉人,这是不容更改的事实,这事实抹煞了所有的表面风光,让恪纯幼小的心灵深深受伤。她对未见面的夫婿盛满了恨和不屑。

  巧的是,吴应熊也并不想娶她,娶一个格格做妻子,娶一个眼线回家。他非常清楚这宗政治婚姻的实质,明白他留驻京城,赐住额驸府并不是一种光荣。他无法感恩。

  自懂事起,少年吴应熊就知道一件事:父亲吴三桂是天字第一号大汉奸!自己是汉奸之子!

  出身不可选择,他惶惑了。在那个时代,所有的课本都只讲了「忠、孝」两个字,可是他却无君可忠,有父难孝。

  他的君王,是满人。如果他真是忠臣,他应该反清复明;可是出卖大明江山的,正是他的父亲吴三桂!试问,他该忠于谁?又怎样去尽孝?

  也曾习文,天资既聪颖,不难锦心绣口,满腹经纶,然而读书人最高成就无非中举,然既生为吴三桂之子,荣华富贵已是囊中物,何须赶考?

  也曾学武,剑走流星,刀赶日月,却又如何?不是没机会上战场,但是任务是「平反」,平的是「反清复明」的正义之师,试问手中剑如何举起挥下?

  他的剑锈了,他的诗废了,汉奸之子的身份像影子一样地跟随着他,人们因为他的身份而畏惧他,更鄙夷他。他没有朋友,没有亲信,没有志向,惟一的乐趣只是玩玉。

  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处境和玉很像——玉本是名贵的石头,质地坚硬,光泽温润,但是偏偏容易受沁,沾上什么就变成什么色,俗称「十三彩」,就是很难有自己的颜色。除非有人肯过气给它,温存地对待它,才可以使它去尽色沁,恢复本性。

  他从早到晚抚摩着玉,幻想有一天,自己也可以像玉一样,得到一个人温柔的爱,让他的心灵复苏。

  可是,他偏偏娶了格格。

  指婚之日,他身着蟒袍补服,由赞事大使指引,在干清门东阶下跪领圣旨,授爵三等精奇尼哈番加少保兼太子太保。接着到午门恭进「九九大礼」,入宫赴宴接驾。

  顺治帝在保和殿设宴,宴请额驸及王公大臣;孝庄皇后在慈宁宫设宴,款待众妃嫔及朝中命妇。宫中奏起中和韶乐和丹陛乐,一派喜乐气氛。

  他醉了。

  从此他知道,自己正式成为一个没有自由的人,一个父亲的人质,更深地卷入他所痛恨的政治漩涡之中。即使在自己的家中,也不可以随便说话,否则随时就会被安上不知什么罪名推到他刚刚进礼的午门斩首。

  运送嫁妆的车马排了长长的一队,浩浩荡荡开至额驸府来。

  他看到格格。

  她真美,美若天仙。可是他毫不心动,看她的眼神,如同看着一柄悬在自己头上的利剑,不知道它何时会呼啸劈下。

  而她看他的眼神,也同样地冷,充满敌意。

  新婚第一夜,他们并没有同床。

  但是当然他也不敢慢待她,他们只是生疏,相敬如宾。

  哦不,不是相敬,因为只是他敬她,不是敬重,是敬畏。而且,不仅是如「宾」,是如「贵宾」,因为她的的确确是一位太尊贵的来宾。

  他对她的态度,正是一个臣子对公主应该有的那样,朝叩头晚请安,不疏礼数。而她也似乎很高兴他这样对待她,乐得逍遥。实在,她还太小,对男女之事尚无经验,亦无渴望。

  这一切,都被随嫁的宫女香儿看在眼里。香儿今年十六岁了,已经人事初通,早自皇后钦点由她陪嫁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替自己的命运做了安排,陪嫁,不就是陪着嫁吗?她认为真正嫁额附的人不是公主,而是她,香儿。

  格格的嫁妆中,有一件龙纹玉璧是额附所珍爱的,他将它穿了绳挂在自己的胸前。香儿看在眼里,不声不响,替他另结一条五彩丝绦,换掉了那根红绳。

  于是他注意到了她,注意到了她的美丽妩媚,也注意到了她的风流宛转。最重要的,是她和他一样,都是汉人。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7:10

  当公主发现自己的婢女抢了驸马之后,暴怒不已,同时她发现,自己的愤怒中,其实有很大的吃醋的成分。原来,不知不觉,她早已爱上他的儒雅温存,越来越被他那种忧郁的气质所吸引。她喜欢他看玉时那种专注的眼神,不只一次渴望它也可以在自己的身上留连;她更喜欢听他读诗,那悠扬的语调像一首遥远的歌。他最喜欢念的一首词叫『三姝媚』:「春梦人间须断,但怪得当年,梦缘能短?绣屋秦筝,傍海棠偏爱,夜深开宴。舞歇歌沉,花未减,红颜先变。伫久河桥欲去,斜阳泪满……」

  哦,他原来是这样好,为什么自己早没有注意到,而让他的心属于了别人。而且,那别人还是自己身边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婢女?!

  恪纯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于是毒打香儿,甚至令她饮鸠自尽。

  吴应熊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迫不得已,将公主软禁,温存劝诫,希望她可以放香儿一马,不要与婢女计较。本来嘛,香儿只是陪嫁,格格的附属品,就像那块龙纹玉璧一样,位列丰厚的嫁妆之一,额驸取用,亦在情理之中,有何不妥。

  格格在软禁生涯中,初尝人间云雨,渐渐心动。

  可是就在这时候,目光短浅的香儿不知天高地厚,生怕格格脱禁后再行加害,竟然自恃得到额驸欢心,一不做二不休,私下命小校将其缢死。以为这样就可以斩草除根,从此取公主而代之。

  那小校惧祸不敢,阳奉阴违,表面上答应照做,私下里却将格格偷偷放出,并助她逃回皇宫。

  皇上这些年因为三藩势力越来越大,早已视为心头大患,要伺机除掉,只苦于师出无名。这下得到借口,立刻发兵前来,包围额驸府,百余口老小,尽皆捆绑。

  吴应熊到了这时候才知道香儿所为,但已死到临头,束手无策。同时他也明白,这是早晚的事,即使没有香儿,皇上也会找到别的借口杀他。

  香儿,不过是一枚错走的棋子,盲目过河,惹起杀身之祸。

  吴应熊和格格,也都是棋子,早自他们成亲的那一天起,他们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一个是人质,一个是火药,随时引爆,结果都是同归于尽。

  下棋的人,是爱新觉罗与吴三桂。

  早自孝庄皇后赐婚那一刻,已经预知这样的结局。所以,她指定了恪纯,那个先王宠妃的孤女。

  可是无知的香儿却以为这一切全是因为自己胆大妄为所造成,这个虽然聪明有心计却没有见过多少世面的小宫女,终于知道强权的厉害,悔恨交加,竟拔剑自刎,死在吴应熊的怀中。

  至死,仍然认为自己落得这样的收场,只是因为身为婢女,所以才会败给格格。她握着额驸的那柄锈剑,对天盟誓:如有来生,定要与恪纯再决生死,绝不再输给她的身份。

  吴应熊拔出剑来,那柄钝剑,终于第一次饮血,自己至爱亲人的血!

  血一滴滴自剑刃淌下来,他倒提着它,走出内院,站在三军之前,也站在正得意洋洋耀武扬威的十四格格面前。

  来将宣诏,吴应熊密谋弑主,贼胆包天,当满门抄斩,诛灭九族。

  吴应熊掷剑于地,仰天长啸。

  身为吴三桂之子,十四格格之夫,命运早已不由自己安排,他死得不冤。恨只恨,白白做了一回男儿,竟要因为闺阁之私床笫之争而获罪。俗话说,「文死谏、武死战」,而他,死于艳情。这,才冤枉,才屈辱,才不平!

  恪纯呆住了,同香儿一样,这时候她才明白事情并不像自己想的那么简单,不是杀了一个婢女就可以解决问题,同时死的,原来还有自己挚爱的夫婿。不,这不是她的初衷,她不想的,她原本只是要回来教训花心的丈夫一下,让他重新正视自己至高无上的格格身份,然后,再命他当着自己的面亲手杀死香儿,为自己泄愤。她没有想到连他也要杀!她不想!她不要!她不许!

  她挡在丈夫面前替他求情,怒斥来将,你是不是看错了?皇上怎么会让你杀额驸呢?你回去吧,这里有我做主得了。

  然而,皇上早已密令大将如有反抗,可将吴应熊就地正法,绝对不留活口。

  兵已就位,箭在弦上。宣诏大将面如玄铁,挥动生死大旗:「放箭!」

  恪纯绝望了,不顾一切,飞身上前替丈夫挡了一箭,只晚香儿半个时辰也死在吴应熊的怀中。珠摇翠落,红颜惨淡,满心的悔满腹的恨都说不尽了,她紧紧攥住丈夫胸前的玉璧,用力拉断彩绳,泣血发誓:「我绝不放过香儿,是她害我夫妻分离,是她……」

  她眼睁睁地看着丈夫,无限依恋,无限恩爱,有生以来,从没有像这一刻这样坦白自己的感情:「应熊,我后悔没有好好地待你……」猛一用力,亲手拔出胸前的羽箭,鲜血狂喷而出,染红玉璧,最后从齿间迸出一句「太迟了!」便无力地垂下了头,一双凤眼,犹自圆睁不瞑。

  恪纯死了,香儿死了,吴应熊,也奉旨裹玉自焚,可是,那么多未偿的心愿,那么深的缠绵,那么不甘的仇恨,怎么肯就此罢休,随土风化?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7:11

吴应熊和建宁格格的故事

  于是,他们三个人寻尽一切机会再历红尘,再起争端,生生世世,恩怨纠缠,至今未休。而长达半个世纪,牵连数千成万人的一场浩劫——历史上着名的平藩之战,也由此爆发了……

  「现在你明白了?」

  故事讲完,清朝男鬼吴应熊的眼中流下两行泪来。

  我张口结舌,叹为奇观,这才知道原来鬼也有眼泪。我盯着那两滴泪的去向,眼睁睁看它们落入土中,可是毫无痕迹,也许是回到黄泉了吧。

  我叹一口气:「像长篇电视连续剧,真令人难以置信。」

  「事实永远比虚构的故事好听。」

  「在人们的概念中,鬼就是最大的虚构了。」

  「这是你们人类的见识有限。」

  「不要攻击人类,别忘记你也是人死后变的,不可以攻击自己的出身。」我忽然想起一事,「别的鬼呢?」

  「什么?」

  「别的鬼如何同他的后身交流?他们又不懂借玉还魂,岂不是很寂寞?」

  「做鬼本来就是相当寂寞的一个行当嘛,这也选择不来。」他很自矜,「人有贵贱,鬼有高低,自然规律」。

  「其实我觉得你同宋词真是天生一对,都一样骄傲自大,不明白为什么会处不好。」

  「那是因为到了她面前,我就骄傲不起来嘛。你知道,在我们那个时代,娶了格格做老婆,是要三叩九拜的。就是平时夫妻见面,只要是公众场合,我也得给她跪下。你想想看,整天跪着跟老婆说话,那感情还好得起来吗?」

  「是很难。」我深觉同情,「的确很难正常发展感情。」

  「我看姓苏的那小子也不是坏人,同宋词也没过得久,大概境遇同我差不多。」他谈到自己的「情敌」,竟然毫无醋意,反而惺惺相惜似的。

  我微笑,这可比今世的男人大度多了。嗯,我不介意他做我的前身,也不算丢脸了,到底是个王爷。

  终于了解到所有前尘,我也就心头澄明。难怪随着我们的相遇会发生这么多事情,原来一切都是因为三百年前的一场旧恨。

  吴应熊又说:「其实,这三百年间,你们已经不止一次转世,每一次遇到了,都斗来斗去。

  没办法,恪纯出生时适逢明军大败,伤亡众多,怨气充溢天地,使她禀赋戾气而生,多灾多难;而她死的时候,又充满怨恨,冤魂不散,每每转世,都要引起灾难。除非你们可以化敌为友,将这份戾气完全消除,才能真正平息恩怨,那将不仅仅是你们三个,更是社会的福音。」

  「社会的福音?这概念未免太大了。」我有些啼笑皆非,「我只是一个小人物,不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吧?」

  「不要笑。」男鬼吴应熊正色道,「要知道,世间再大的灾难,也不过是个人的所为,起因往往只是一件小事,或者一个不起眼的小小角色。中国着名的芦沟桥事变,引发八年抗战,日军的借口也只是寻找一个失踪的小兵;拿破仑弃剑投降的对象,是曾被他辜负的初恋情人;比尔·盖茨一个人造出了整个微软世界,连巫师的能力也无法企及;还有……」

  「天哪,你的知识还真丰富。」我更加笑起来,「怎么你说话像外国传教士?」

  「大家头上顶着的都是同一片天,外国的上帝和中国的玉皇本来就是同一个人的不同化身而已。」他颇有科学意识,真是个文明鬼。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他。「那么我们前几次转世的情形是怎么样的?」

  「翻天覆地,捣乱生事喽。哪,就像现在,秦归田已经被牺牲掉了,宋词和元歌也卷进麻烦中。如果你们不能联合起来,化敌为友,死的人会更多。这还都不算什么,最怕是因小及大,最终像香儿和恪纯那样,到底因为两个人的恩怨引起全民族的战争,那样罪孽可就大了。」

  「那么,为什么前几世你又不肯出来帮助自己的后身把麻烦摆平呢?」

  「我也想啊,可是没办法同后身通灵。」他无辜地摊一摊手,「好容易今世玉璧出土,而又辗转流离落到你手中,这才终于借玉还魂,同你相会。」

  「原来,这块玉璧是你的陪葬品。这样看来,倒要感谢那个盗墓人,是他让你重见天日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7:11

  「其实,在这以前,我也多次试图与你沟通……」

  「我知道,我梦见过你。」我现在全明白了,原来一切都是注定的,「真没想到我的前身会是一个男人。」

  「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上天有好生之德,不想你们三个再因为闹三角恋爱而引起纷争吧?」

  他像外国人那样耸一耸肩,忽然弯下腰,从石缝间采下一朵不知名的小花,顺手插在我的头发上,称赞说:「没想到我的后身这样美丽。」

  我忽然脸红起来。

  鬼王爷莫名其妙地叹了一口气。

  我又一次惊讶了:「鬼也会叹气?」

  他又不满起来:「你怎么如此大惊小怪?鬼是人变的,也会有七情六欲,会叹气流泪有什么了不起?」

  这时我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说我和宋词元歌的前世是认识的,那么,那么张楚呢?我和他有缘吗?」

  鬼一拍手:「哪,我就知道你要问这个,所以才叹气,你到底还是问了。说起来更是冤孽,你和张楚,根本就是一个人。」

  「什么?」这回答太出乎意料了,我再一次震惊得完全失去了思维。

  鬼王爷吴应熊说,每个人都是一个完整的阴阳结合体,只不过是分占的比例不同而已。由于我裹玉自焚,拥有可以与天地抗衡的能力,且禀赋太多的仇恨和怨气投生,只要我存在于天地之间,宋词和元歌的魂魄也就将会随我而投胎,生生世世,争斗不息。

  所以,我的每次投生,上天都会派神秘力量将我追杀,希望可以将我扼杀于襁褓之间,以期阻止悲剧的发生。有几次他们做到了,于是换得一世的平安;可是他们不能阻止我重新投胎,于是又一轮的追杀开始,有几次失手,便任我搅得天昏地暗,引发一场又一场的灾难。

  然而那究竟是些什么灾难,吴应熊却没有告诉我,只是,他眼中显露出那样惨切的哀悯,让我清楚地感觉到我的悲剧命运给世界带来的困扰,超乎我想像的强大。而最悲哀的,是这一切并不是我本心所愿,所以也就不是我所能阻止,就像吴应熊生而为天下第一大汉奸之子也并不是他的选择一样,他的后世同样不能选择自己的命运,身不由己地一次又一次成为违心的罪魁祸首,背负千古罪名而不能自救。

  由于天赋禀异,虽然我并无恶意,可是只要我动情,无论是愤怒,伤心,怨恨或恋爱,只要情动于衷,就会生成强大力量,改变宇宙间的平衡,于是就会有人莫名死亡,受到殃及。换言之,只要我出现,灾难便会不期而至。彻底消弭灾难的惟一办法,便是将我消灭。这才是解决宋词元歌恩怨的最根本的方法,也是上天丢卒保帅的惟一选择。宋词元歌因我而生隙,如果将我消灭,她们的恩仇自然就解开了。然而裹玉自焚的我,借着玉的能力聚集天地精华,拥有着不自知的强大力量,可以与天地同寿,不是说消失就可以消失的,上帝即使可以制止我这一生,也阻止不了我下一世,所谓不虞之隙,防不胜防。

  于是,上天采取了另一种方法,虽然不能将我消灭,却可以使我削弱,正像清帝削藩一样,将我一分为二,化为阴阳两性,再逐渐消磨我的能力,直到彻底根除。但是前提是,这两个我一定不可以再走在一起,否则,所有的努力都将付诸东流。

  吴应熊说:「上天将张楚和你分别禀赋了阴阳两性重新投生,然后再借玉结缘,安排你与宋词元歌相识,由于你们三个都是女人,比较容易化敌为友,仇恨的力量便不会那么强大;可是百密一疏,却没有想到你会爱上你自己,也就是你阳性的另一半。这真是又一场孽缘。」

  我彻底投降了,原来世上真有另一半之说。很小的时候,我就听说过,人原来是完整的,力量很强大,所以上帝将人一分为二。而每个人从出生那一天起,就在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可是大多数人都找不到,所以,也就只有听从上天的摆布,无力与之抗衡。

  但是,我竟然有幸找到了,我的另一半,是张楚;张楚的另一半,是我。试问,我又怎能不爱上自己呢?可是,我们虽然找到了彼此,却已经失去了结合的时机。我们注定在此世分开,而且生生世世,将不再完整。这,真是比永不相遇更加可怕的悲剧!

  我问吴应熊:「如果,如果我不理会上帝的安排,会怎么样呢?如果我一定要跟随张楚,重新与他合二为一,会怎么样?」

  「那样,就连上帝也拿你们无可奈何。两个相爱的人的力量是伟大的,如果你们坚持自己的感情,那么天也不能夺其爱。可是,只要你继续存在,换言之,就是我继续存在,那么建宁和香儿的仇恨也就继续存在,是非争端也就继续存在。也就仍然会有人受殃及,这一次,死的只是一个小小的秦归田,下一次,就不知会发生什么样更大的灾难了。」

  他的潜台词是:我只不过爱上张楚,已经死了个秦归田作为警告;如果我偏要和张楚生死相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么,很可能就会再引起一场平藩之战,或者更大的战争。

  「可是,如果我今世离开张楚,也许就会永远错过。那么,到了下一世,也许我和张楚又会被再次分解,成为四个人,八个人,直至无数个人,而我的力量将不断削弱,直到成为一个没有任何超能力的平凡人,最终被上帝轻而易举地消灭掉,是这样的吗?」

  「是的。」吴应熊重重颔首。

  我惊讶:「也就是说,你明知道天意是要消灭你我,你还要合作?」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7:12

  吴应熊深深凝视我,带着那样的无奈和一种认命的安详:「如果换了是你,你怎么选?」

  我语塞。是呀,如果我的存在有干天和,影响了全世界的和平,我也只有自我消亡这一条路。全世界的和平,天哪!

  「你一定听过白蛇传的故事吧?」吴应熊深深叹息,「这就像青白双蛇与许仙的故事一样,白蛇水漫金山,不过是想忠于自己的爱情,却因此酿成水灾,贻害百姓;法海度许仙出家,几次三番与白蛇斗法,以及塔收白蛇,并不是因为白蛇有什么过错,而是为了给世人消灾。人蛇相恋是有悖天理的,这同样是一种改变宇宙秩序的行为,是种冤孽。世人同情白蛇,都祝福她和许仙能够破镜重圆,并因此怨恨法海。可是,他们有没有想过,如果真地放白蛇出塔,那么再来一次天灾人祸,他们该怎么办?」

  我呆住。白蛇传的故事不知听过多少次,看过多少个版本,却还从没有从这个角度考虑过。

  可是,也曾经有过猜疑:法海虽然是一个得道高僧,却也毕竟是人不是神,有什么理由法力会比三百年道行的蛇精还厉害呢?现在,我终于知道答案。也许,白娘子伏塔根本是一种心甘情愿的选择而并非被迫,她为了和法海斗力而水漫金山,却又因身怀六甲而无力收水,致使镇江府百户人家尽埋水底,死于非难。这样的结局,也是她所不愿看到的吧?如果她早知道自己的爱将带来这样大的灾难,也许她也宁可从没有来过人世,宁可守住青灯古佛于塔下孤独百年。当个人情爱与天意违和,又怎能有第二种选择?

  「那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悲哀地问:「需要我自杀吗?」

  「没有用。」吴应熊更加悲哀地苦笑,「你忘了我们是可以无限次重新投胎的吗?自杀只可以让灾难延期,却不可以停止。所以,你要做的,是两件事:第一,立即和张楚分开,连见面也不可以,更不能让你们的感情增进,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第二,设法令宋词和元歌成为朋友。」

  「我一直在努力这样做,可是她们俩现在……」我想起宋词元歌的处境,低下头来。

  「我知道。」吴应熊了然地安慰,「只要你努力,她们很快就会没事的。因为,她们拥有你这样一个好朋友。」

  咦,这句话好熟悉,谁说过的?「她们一定会成为朋友,因为,她们有你这样一个共同的难得的朋友。」是的,是张楚。

  我再次叹息,当然,他也是吴应熊的转世,自然会说一样的话。

  至此,我已经清楚地知道,我和张楚,再也不可能走在一起。真没有想到,我们的爱会因为这样的理由而结束,遇上他,爱上他,离开他,这,是我的命!

  我流下泪来:「也就是说,我和张楚的爱情,注定是错的,是一场天灾?」

  第二天一早,我跑到街上去替元歌选购几套换洗衣裳和日常用具。不需要多强的分析能力也可以猜到,连背景显赫的宋词都不愿意出事让父母知道,元歌更不会这样做,因为徒增烦恼,于事无补。

  大包小裹地赶到警察局,门口处遇上苏君,见到我,立刻说:「律师刚才来过了。」

  「是吗?那宋词是不是可以马上走了?」

  「不可以。」苏君摇头,满脸失望落寞可以结成厚厚一层灰痂,「虽然警方承认宋词患帕金森症,可是认为这不能证明人就不是她杀的。因为发病率并非百分之百,不排除在此之前她服过药物例如镇静剂之类,在清醒状态下将人杀死。换言之,这更说明她可能是有计划有预谋地杀人,所以现场才找不到她任何指纹或脚印。」

  「什么?」我呆了,「那现在怎么办?」

  「律师说,如果不能证明她们两个没有杀人,就必须想办法证明第三个人杀人,换言之,找出真正凶手,她们自然会被释放。」

  「这不是废话吗?」我不禁泄气。

  「不过也有一点点好消息,当初宋词受嫌疑,主要原因有三个:第一,她因为升职问题,和秦归田一直有过节儿,是竞争对手,所以有杀人动机;第二,有杀人时间,而且录像表明她离开大厦时提着一只巨型手袋,有窃玉嫌疑;第三,她曾经预言,秦归田有一天会被长统袜和避孕套闷死。而秦归田是被丝袜勒死,所以怀疑杀人者是女人。」说到这里,苏君略停一停,似乎犹豫了一下,才又接着说下去,「但是现在,警察已经查明套在死者头上的丝袜和保险套,都归死者所有。」

  「什么?」

  苏君脸上现出羞赧之色,似觉难以启齿,但终于还是说出来:「死者有收藏女性用品的嗜好。」

  「变态狂!」我顿觉恶心。

  「还有,宋词那天晚上带走的那只大包也已交上来,里面装的不过是新购置的摄影机,放到包里后,鼓出来的形状与『王朝』大厅的录像一模一样,证明她没有携带赃物出逃。」

  我略略放松,问:「那么,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做?」

  「就像他们说的,想办法证明第三个人杀人。」苏君拧着眉,沉着地说:「也许我们都走入了误区,把注意力全部放在宋词和元歌身上,反而忽略重要细节,放真凶漏网。」

  「你是说,我们应该协助警方破案?」我愣愣地,「该从哪里入手呢?」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7:13

  「第一步,必须找『王朝』的人再做了解,看看有没有新线索。」他提议,「也许大厦里那天晚上其实不止宋词元歌两个人,保安呢?其他员工呢?还有,是谁第一个发现尸体,那个人有没有嫌疑?大厦有没有别的通道可以上八楼?除了宋词和元歌,还有哪些人知道那天晚上玉饰会放在经理室?那些模特儿们有没有嫌疑?」

  「没错。」我转身,「我这就去找『王朝』董事长。」

  这时候他注意到我手中的包裹:「这是什么?」

  我想起来:「差点儿忘了,这是拿来给元歌的换洗衣裳。」

  「算了,给我吧,你自己不一定送得进去。」他自嘲地笑一笑,「这点小事我还可以找到人情通融。」

  「那么有劳你。」我把东西交给他。

  他已经准备走了,又忽然回身问:「这是否便叫做雪中送炭?」

  我温柔地答:「现今的炭已经没有过去那样珍贵,不过是举手之劳。」

  其实给朋友送一包衣服并没什么,肯捐弃前嫌为已经离异的妻子奔走才真正伟大。

  我再一次肯定这姓苏的是个好人。要劝劝宋词珍惜他。

  想到宋词,不禁一阵心酸。还想劝她复婚呢,也不知道她还有没有机会重获自由。

  头顶上,大太阳火辣辣地照下来,前面白花花一片,完全看不清路。我在街头站了很久很久,终于叹一口气,向王朝走去。

  再到「王朝」,只觉阴森可怖,望向哪里都好像影影绰绰看到一堆暗红的血。

  何敬之听到通报,很快迎了出来,双手对搓着,因为不习惯笑,脸上肌肉全扭曲起来:「唐小姐,什么事要劳你亲自跑来?其实,打个电话就是了。或者……」又赶紧按铃叫小妹上茶,问:「唐小姐喜欢喝什么?茶还是咖啡?台湾人是不是喜欢喝绿茶的?」

  「随便好了,就是上次的碧螺春吧。」我坐下来,「我来是想问一下案子的事。」

  「那件事不会对玉饰展有影响的,这我可以向您保证。」谈到生意经,他说话流利多了:「我刚和贵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的李先生通过电话,听说台湾补的货已经到了是吗?我已经安排了人手接替宋词和元歌,随时都可以召开记者招待会发布消息。其实,这次的事虽然给你们带来很多麻烦,但也不一定是坏事,因为炒了新闻,大家对拍卖会反而更有兴趣。」

  我有些不悦,这里出了人命案,还有两个无辜的人仍被审讯,他却说这不是坏事?真不知他的脑子是怎么想的,我猜剖开来,大脑沟回的形状一定全是美元符号。

  「何董,我不是为玉饰展的事来的。」我说。

  他立刻又结巴起来:「那,唐小姐今天来的目的是……」

  「我想请教何董,案发那天晚上,大厦里真的就只有秦经理和宋词元歌三个人吗?难道王朝夜里没人巡逻?」

  「你是说保安?那不可能。那天晚上是阿清值勤,他是秦归田亲自招聘的人,对秦经理一直毕恭毕敬,感激不尽,绝对不可能是他。」

  我想到阿清一脸的憨厚温顺,也觉不可能,看来这条线又断了。

  「那么,是谁第一个发现尸体的?」

  「就是小妹喽。哪,她来了,你自己问她好了。」

  我接过小妹手中的碧螺春,尽量把态度放得温和:「小妹,你还认得我吗?」

  「我认得,你是那位好心的唐小姐。」小妹露出甜甜笑容,可是仍然遮不住她脸色的苍白,大概是睡眠不足的缘故,她眼圈乌青,皮肤微微浮肿,病得不轻的样子。

  「你能告诉我那天发现八楼出事的经过吗?」

  提起那可怕的往事,小妹有点颤抖,但仍能口齿清晰地叙述:「那天早晨,我和往常一样到八楼打扫,一推开经理办公室的门,就看到秦经理躺在地上,一摊血……我吓坏了,大叫起来,阿清跑上来,看了一眼,就说要赶紧报警。然后,警察就来了。」

  「那天早晨你是第一个来大厦的人吗?」

  「是,我每天都第一个来。」

  「阿清开门放你进来?」

  「不是,那天晚上我就住在楼下仓库里。」

  我一愣,难道——「你那天也在大厦里?」

  「在地下室。不过我睡得很死,完全听不到八楼的动静。看到秦经理,已经是早晨六点多钟了。」

  「你常常住在楼里不回家吗?」

  「有时候是这样,地下室比我宿舍条件好多了,我下晚班的时候就会住在仓库不走。」

  我仔细地盯着她的脸,看不出任何异样来。不,不会是她,这小妹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如果是她杀人,根本没有可能掩盖得这样干净。

  看看再也问不出什么来,我只得起身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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