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inedeng
发表于 2007-6-15 21:46
原帖由 精灵蓝 于 2007-6-15 21: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真的,那个女的现在过得肯定不好。所以才耿耿于怀,我看你还是离她远点,不要引狼入室......$m28$
不觉得应该过得不好才耿耿于怀,我现在想想自己以前被男朋友抛弃,心里那个苦啊,不是一言两语能说清楚地,而且到现在还噩梦,不是我现在过得不好,但是我也还是很怕想回以前的。
wilma
发表于 2007-6-15 21:46
鱼与熊掌不能兼得,既然选择什么了就要放弃什么
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6-15 21:47
Spiesser
发表于 2007-6-15 21:47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1: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真的只是想和她友好相处。
那就说说,什么理由人家要和你相处。:P :P
就算,以前没有这个过节,人家也有选择朋友的权利。你不能强迫别人吧!$NO$
wilma
发表于 2007-6-15 21:48
$高$ $高$ $高$
celinedeng
发表于 2007-6-15 21:48
发生在楼主的老公和他的Ex之间的事情,又有谁知道呢?想必楼主也未必知道真相,所以不要去勉强别人。。。
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6-15 21:48
celinedeng
发表于 2007-6-15 21:49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1: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小心眼的人不少。
记得当年她献血,把她的衣服给她的死党,后来她死党要上WC,就把她的衣服给了我。她出来以后我把衣服递给她,她绷着个脸,一声谢谢都不说,我都不合她计较,之后碰见她还向她打招呼。
...
这样看来楼主的心眼也不大啊,连这么小的事情都记着。。。。$闭嘴$
Spiesser
发表于 2007-6-15 21:51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1: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小心眼的人不少。
记得当年她献血,把她的衣服给她的死党,后来她死党要上WC,就把她的衣服给了我。她出来以后我把衣服递给她,她绷着个脸,一声谢谢都不说,我都不合她计较,之后碰见她还向她打招呼。
...
到没觉得你大方。如果换个角色,我也会很大方的。你这样做有点示威的感觉。
我要是她,绝对不会就崩个脸,我会劈头盖脸吗你们两个JP.
Spiesser
发表于 2007-6-15 21:53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1: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起码客客气气吧!
你要求太高了吧?
人家把你当陌路人,你应该高兴。要是遇到个不好说话的,不弄得你们两个鸡飞狗跳才怪:P
所以,你就自己偷着乐好了,下次见了,就当也是陌路人
na
发表于 2007-6-15 21:54
就装不认识好了,为什么要强求人家和你打招呼呢,你不在意并不能代表她不在意啊,可能看到你她会想去当时的被甩得情景而不好受吧,就随她去吧。
茏茏葱葱
发表于 2007-6-15 21:55
对于不想和你做朋友, 宁愿和你陌路的人, 请尊重她的选择,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 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 不管你抢没有抢, 她现在是否幸福, 客观上是因为你他离开了她, 也就是说, 你拿走了她的爱情, 现在还想要她的友谊或者说作为她的熟人的权利, 你是不是要求的太多了? 她愿意, 是你的运气. 她不愿意, 你也无话可说. 把自己放在她的位置上想一想吧
[ 本帖最后由 茏茏葱葱 于 2007-6-15 22:04 编辑 ]
想吃空心菜
发表于 2007-6-15 21:55
$握手$ $握手$
原帖由 Spiesser 于 2007-6-15 21: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总要有个先来后到。你可以选择,不过选把前面的结束了。估计,你明知道,人家一对,还是把同学四年的同学的男朋友给挖过来了。
你自己得意好了,生活也幸福,你还要求人家见到你,笑脸相迎?$NO$
na
发表于 2007-6-15 21:56
原帖由 茏茏葱葱 于 2007-6-15 20: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于不想和你做朋友, 宁愿和你陌路的人, 请尊重她的选择,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 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 不管你抢没有抢, 她现在是否幸福, 客观上是因为你他离开了她, 也就是说, 你拿走了她的男朋友, 现在还想要她 ...
$支持$ $支持$ $支持$ 说得好!$送花$
Spiesser
发表于 2007-6-15 21:59
原帖由 茏茏葱葱 于 2007-6-15 21: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于不想和你做朋友, 宁愿和你陌路的人, 请尊重她的选择,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 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 不管你抢没有抢, 她现在是否幸福, 客观上是因为你他离开了她, 也就是说, 你拿走了她的男朋友, 现在还想要她 ...
$支持$ $支持$ $支持$
celinedeng
发表于 2007-6-15 22:01
原帖由 茏茏葱葱 于 2007-6-15 21: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于不想和你做朋友, 宁愿和你陌路的人, 请尊重她的选择,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 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 不管你抢没有抢, 她现在是否幸福, 客观上是因为你他离开了她, 也就是说, 你拿走了她的男朋友, 现在还想要她 ...
$握手$ $握手$ $握手$ $高$ $高$ $高$
skadi80
发表于 2007-6-15 22:02
原帖由 Spiesser 于 2007-6-15 21: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总要有个先来后到。你可以选择,不过选把前面的结束了。估计,你明知道,人家一对,还是把同学四年的同学的男朋友给挖过来了。
你自己得意好了,生活也幸福,你还要求人家见到你,笑脸相迎?$NO$
$握手$ $支持$ $支持$
精灵蓝
发表于 2007-6-15 22:03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1: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才算过的不好呢?
我觉得这是她自己的感觉的问题。
比如说,你lg才是她今生唯一爱得人。她并不是很爱她的lg,这对于她来说就是一辈子的遗憾......$m9$
精灵蓝
发表于 2007-6-15 22:08
原帖由 celinedeng 于 2007-6-15 21: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觉得应该过得不好才耿耿于怀,我现在想想自己以前被男朋友抛弃,心里那个苦啊,不是一言两语能说清楚地,而且到现在还噩梦,不是我现在过得不好,但是我也还是很怕想回以前的。
你说的也有道理。
不过,说不定这个女的也梦见自己被抛弃,而lz就是导致自己被抛弃的人。
那她能看见导致自己做恶梦的人,还点头微笑吗?
wilma
发表于 2007-6-15 22:08
也许她现在过的不错,可是你是没看见人家失恋时痛苦的时候啊,换成谁谁能说忘就忘$汗$
精灵蓝
发表于 2007-6-15 22:11
lzmm,你胜利了,该知足了,回家过好小日子就行了。难道你还要求那个被你打败了的人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成全你的好心情。天下的好事都被你占尽了哈......$m14$
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6-15 22:42
dinner4u
发表于 2007-6-15 22:44
LZ,我现在的理想是当小三或小2,5..就算咱没LZ那么美丽如花,温柔贤惠,但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等我成功辟腿争取到嫩LG的时候,希望也可以很嫩成为朋友..$m14$ $m14$
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6-15 22:45
Spiesser
发表于 2007-6-15 22:48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2: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孩子总是无辜的吧。
我女儿又聪明又可爱,她连给我女儿好脸色都不肯,我只要带着女儿都会让我女儿对她叫“阿姨”,他对我女儿也理都不理。
你凭什么要求她。还把女儿做炫耀的工具去刺激你伤害过的人。$考虑$
我劝你,还是别要求别人了,而且你的要求还很不合理。人家给你做个陌生人始最好了。你难道还希望,两家来个TREFFEN什么的?;) ;)
PS:感觉LZ字里行间很得意,是不是你LG的EX的LG条件没你LG好?你比较得意?估计这也是个原因,人家不愿意和你一笑泯恩仇$考虑$
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6-15 22:48
Spiesser
发表于 2007-6-15 22:50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2: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只可惜我不是貌美如花。当年在学校的时候也确实有一些小得意,LG的Ex比我漂亮多了,只是学习没我好,醋劲又特别大,占有欲极强。
所以你特别的得意,还要求别人和你做朋友,来继续体会你的得意?$frage$ $frage$
dinner4u
发表于 2007-6-15 22:52
生活的路还长着捏...一个男人有过劈腿的经历就会一犯再犯..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今日的小三,小2,5们也会是他日的EX...笑到最后才是甜滴....
na
发表于 2007-6-15 22:52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1: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孩子总是无辜的吧。
我女儿又聪明又可爱,她连给我女儿好脸色都不肯,我只要带着女儿都会让我女儿对她叫“阿姨”,她对我女儿也理都不理。
做人收敛点的好,LZ太过炫耀啦。爱显的本性一览无遗,得饶人处且饶人啊,你这不成了得了便宜还卖乖嘛!$m27$
skadi80
发表于 2007-6-15 22:53
原帖由 Spiesser 于 2007-6-15 22: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凭什么要求她。还把女儿做炫耀的工具去刺激你伤害过的人。$考虑$
我劝你,还是别要求别人了,而且你的要求还很不合理。人家给你做个陌生人始最好了。你难道还希望,两家来个TREFFEN什么的?;) ;)...
这倒很难说,哪个人的LG更好,只要当时人才知道,陌路人哪知道那么多,就算知道的也是表面的.$m12$ $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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