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6-15 21:54
na
发表于 2007-6-15 21:54
原帖由 dinner4u 于 2007-6-15 21: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生活的路还长着捏...一个男人有过劈腿的经历就会一犯再犯..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今日的小三,小2,5们也会是他日的EX...笑到最后才是甜滴....
所以说当小三太累呢,为了不成为EX得花多大的心血啊,你可得想好了啊:P
dinner4u
发表于 2007-6-15 21:58
原帖由 na 于 2007-6-15 22: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说当小三太累呢,为了不成为EX得花多大的心血啊,你可得想好了啊:P
我才不那么笨捏,去当这种替补黄脸婆EX..聪明人只当情人,每天只打扮地美美滴,猛刷他的卡,还拿他的钱去包养自己的情人..$m31$ $m31$
na
发表于 2007-6-15 21:58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1: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措辞总是很激烈哈。
人和人是不能比的,她LG是个研究型人才,而我LG是个业务型人才,所以从收入来说他LG不如我LG一点,但是从声望和社会地位来说我LG倒还不如她LG了。
但是,大家为什么都没注意到我 ...
你这也只是一厢情愿啊,一个巴掌是拍不响地,怎么的也需要另一支手的迎合的,她既然不配合你就放过她吧,人都是不同的,不能把你的感受强加于人啊。而且说实话,换了我,爱谁谁,爱过的好过不好,和我无关,怎么说也不是一段光彩的事,为什么不能让它压箱底而一再翻新呢?$NO$
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6-15 21:59
Spiesser
发表于 2007-6-15 22:00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2: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措辞总是很激烈哈。
人和人是不能比的,她LG是个研究型人才,而我LG是个业务型人才,所以从收入来说他LG不如我LG一点,但是从声望和社会地位来说我LG倒还不如她LG了。
但是,大家为什么都没注意到我 ...
激烈就算不上,比较直接倒是。$汗$
不过我也不会骂你,你挖的也不是我的LG。:cool:
不过就是劝你,别那么贪心,你已经是胜利者了,就不要去为难别人。:)
na
发表于 2007-6-15 22:00
原帖由 dinner4u 于 2007-6-15 21: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才不那么笨捏,去当这种替补黄脸婆EX..聪明人只当情人,每天只打扮地美美滴,猛刷他的卡,还拿他的钱去包养自己的情人..$m31$ $m31$
嗯,这才有潜力呢,还有普遍培养重点选拔,切记,切记。。。$高$
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6-15 22:02
skadi80
发表于 2007-6-15 22:02
原帖由 dinner4u 于 2007-6-15 22: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才不那么笨捏,去当这种替补黄脸婆EX..聪明人只当情人,每天只打扮地美美滴,猛刷他的卡,还拿他的钱去包养自己的情人..$m31$ $m31$
还是饭饭聪明.$m22$ $m22$ $m22$
Spiesser
发表于 2007-6-15 22:02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2: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拜托,认为什么要谈恋爱,就是要选择一个合适的人结婚,没有结婚就还有选择的权利,所以没有什么小三不小三的,这个不合适那个合适,难道还得抱着不合适的这个不成???!!!
没说你是小三,你不过是把别人的BF挖了墙角而已。
要不,我们还不拍死你$汗$ $汗$
不过你的墙脚挖的也不是厚道的人做的事情吧?本来过去就过去了,你还要求别人对你笑脸相迎!?说句实话,我很同情那个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