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6-15 22:54
na
发表于 2007-6-15 22:54
原帖由 dinner4u 于 2007-6-15 21: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生活的路还长着捏...一个男人有过劈腿的经历就会一犯再犯..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今日的小三,小2,5们也会是他日的EX...笑到最后才是甜滴....
所以说当小三太累呢,为了不成为EX得花多大的心血啊,你可得想好了啊:P
dinner4u
发表于 2007-6-15 22:58
原帖由 na 于 2007-6-15 22: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说当小三太累呢,为了不成为EX得花多大的心血啊,你可得想好了啊:P
我才不那么笨捏,去当这种替补黄脸婆EX..聪明人只当情人,每天只打扮地美美滴,猛刷他的卡,还拿他的钱去包养自己的情人..$m31$ $m31$
na
发表于 2007-6-15 22:58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1: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措辞总是很激烈哈。
人和人是不能比的,她LG是个研究型人才,而我LG是个业务型人才,所以从收入来说他LG不如我LG一点,但是从声望和社会地位来说我LG倒还不如她LG了。
但是,大家为什么都没注意到我 ...
你这也只是一厢情愿啊,一个巴掌是拍不响地,怎么的也需要另一支手的迎合的,她既然不配合你就放过她吧,人都是不同的,不能把你的感受强加于人啊。而且说实话,换了我,爱谁谁,爱过的好过不好,和我无关,怎么说也不是一段光彩的事,为什么不能让它压箱底而一再翻新呢?$NO$
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6-15 22:59
Spiesser
发表于 2007-6-15 23:00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2: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措辞总是很激烈哈。
人和人是不能比的,她LG是个研究型人才,而我LG是个业务型人才,所以从收入来说他LG不如我LG一点,但是从声望和社会地位来说我LG倒还不如她LG了。
但是,大家为什么都没注意到我 ...
激烈就算不上,比较直接倒是。$汗$
不过我也不会骂你,你挖的也不是我的LG。:cool:
不过就是劝你,别那么贪心,你已经是胜利者了,就不要去为难别人。:)
na
发表于 2007-6-15 23:00
原帖由 dinner4u 于 2007-6-15 21: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才不那么笨捏,去当这种替补黄脸婆EX..聪明人只当情人,每天只打扮地美美滴,猛刷他的卡,还拿他的钱去包养自己的情人..$m31$ $m31$
嗯,这才有潜力呢,还有普遍培养重点选拔,切记,切记。。。$高$
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6-15 23:02
skadi80
发表于 2007-6-15 23:02
原帖由 dinner4u 于 2007-6-15 22: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才不那么笨捏,去当这种替补黄脸婆EX..聪明人只当情人,每天只打扮地美美滴,猛刷他的卡,还拿他的钱去包养自己的情人..$m31$ $m31$
还是饭饭聪明.$m22$ $m22$ $m22$
Spiesser
发表于 2007-6-15 23:02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2: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拜托,认为什么要谈恋爱,就是要选择一个合适的人结婚,没有结婚就还有选择的权利,所以没有什么小三不小三的,这个不合适那个合适,难道还得抱着不合适的这个不成???!!!
没说你是小三,你不过是把别人的BF挖了墙角而已。
要不,我们还不拍死你$汗$ $汗$
不过你的墙脚挖的也不是厚道的人做的事情吧?本来过去就过去了,你还要求别人对你笑脸相迎!?说句实话,我很同情那个EX
精灵蓝
发表于 2007-6-15 23:03
我声明哈,lz绝对不是小三。最多最多也就是个小2,5。。。。。。
虽然没有破坏别人的婚姻,但是破坏了一段将要走进婚姻的感情.
na
发表于 2007-6-15 23:04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1: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拜托,认为什么要谈恋爱,就是要选择一个合适的人结婚,没有结婚就还有选择的权利,所以没有什么小三不小三的,这个不合适那个合适,难道还得抱着不合适的这个不成???!!!
谈恋爱本无可厚非,但是做人应该有原则,既然说感情不和为什么不马上分,而是遇到LZ之后分的呢???并不想质问什么,这是你们的私事,我只想就这贴来8一8。
skadi80
发表于 2007-6-15 23:05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3: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和我LG才处了两年,而我和LG能相处3年就结婚一直到现在有了孩子还很恩爱,那就说明这不是后劈腿的问题了!!
是你的出现导致别人的分手,而且你还是人家的同学呢!$m14$ $m14$
精灵蓝
发表于 2007-6-15 23:06
要是这个女的十年了还惦记着,更说明她对那一段情看重。
Spiesser
发表于 2007-6-15 23:06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3: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和我LG才处了两年,而我和LG能相处3年就结婚一直到现在有了孩子还很恩爱,那就说明这不是后劈腿的问题了!!
你不介入的话,也许他们也能相处三年,现在推着女儿散布的也许就是她而不是你啦:cool: :cool:
我不拍你,我拍你LG。
不地道。劈腿。最不喜欢在其他女人面前抱怨自己的LP或是女朋友的男人。绝对算是JP
茏茏葱葱
发表于 2007-6-15 23:06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2: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和人是不能比的,她LG是个研究型人才,而我LG是个业务型人才,所以从收入来说他LG不如我LG一点,但是从声望和社会地位来说我LG倒还不如她LG了。
但是,大家为什么都没注意到我在前面说的,这件事都已经过去很多很多年了,都奔10年了,10年了还看不开吗。有时候在同学聚会里,我到还真想见到她,真想知道她过得怎样生活的怎样,纯粹是出于一个老同学的关心。我们大学的同学们现在还都很亲,但唯独没有她。。。
她有没有放下这件事, 我不知道
但我感觉, 你还没有放下这件事
把她和你们之间的事都彻底从心里放下吧
dinner4u
发表于 2007-6-15 23:06
LZ自己不都说了是因为她才分手,是她把LG争取到滴...
dinner4u
发表于 2007-6-15 23:07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1: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年倒是LG为了我和她分手的。。。
:P :P :P
2,5的证据一...
skadi80
发表于 2007-6-15 23:08
原帖由 精灵蓝 于 2007-6-15 23: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声明哈,lz绝对不是小三。最多最多也就是个小2,5。。。。。。
虽然没有破坏别人的婚姻,但是破坏了一段将要走进婚姻的感情.
$m12$ $m12$ $m12$
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6-15 23:08
dinner4u
发表于 2007-6-15 23:08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1: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年倒是我把LG给争取过来的。:P :P :P
但LG说他们两个早就问题很多了,分是早晚的事,而且都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为什么还放不下呢?我真的不想多个敌人,她为什么不也么想呢。。。
2,5证据二..
发现争取比辟腿措辞文雅,学习鸟...
Spiesser
发表于 2007-6-15 23:09
原帖由 茏茏葱葱 于 2007-6-15 23: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有没有放下这件事, 我不知道
但我感觉, 你还没有放下这件事
把她和你们之间的事都彻底从心里放下吧
我觉得也是!
估计LZ潜意思还是把EX衡量自己成功的标准。应该EX比她漂亮,但是没有他成绩好,善解人意$frage$
茏茏葱葱
发表于 2007-6-15 23:09
原帖由 Spiesser 于 2007-6-15 23: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说你是小三,你不过是把别人的BF挖了墙角而已。
要不,我们还不拍死你$汗$ $汗$
不过你的墙脚挖的也不是厚道的人做的事情吧?本来过去就过去了,你还要求别人对你笑脸相迎!?说句实话,我很同情那个EX
这倒不一定, 也可能是她LG看上她, 觉得比前女友合适, 就和EX分手了, 这种情况并不过分. 只要LZ没有特主动地去追.
毕竟未婚时还是个双向选择的时候.
Spiesser
发表于 2007-6-15 23:10
原帖由 茏茏葱葱 于 2007-6-15 23: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倒不一定, 也可能是她LG看上她, 觉得比前女友合适, 就和EX分手了, 这种情况并不过分. 只要LZ没有特主动地去追.
毕竟未婚时还是个双向选择的时候.
看81楼:) :) :)
na
发表于 2007-6-15 23:10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2: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和我LG才处了两年,而我和LG能相处3年就结婚一直到现在有了孩子还很恩爱,那就说明这不是后劈腿的问题了!!
MM, 这个说明不了问题,我和EX处了N年无果,和LG处了两年就结婚生孩儿呢,时间长短并无大意义,只是在合适的时间遇到合适的人罢了,和处几年无关的。$汗$
精灵蓝
发表于 2007-6-15 23:11
lzmm为什么要比较互相的lg呢?
有意思吗?你这样比较到底是为了说明她过得不错,还是你过得不错?(当然了,你过得好我们都祝福你!)
总之觉得lzmm字里行间充满了胜利者的自信和舒心。但是不能要求失败者也像你这样吧?
要求有点过分耶。。。。。。$m14$
精灵蓝
发表于 2007-6-15 23:13
原帖由 茏茏葱葱 于 2007-6-15 23: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倒不一定, 也可能是她LG看上她, 觉得比前女友合适, 就和EX分手了, 这种情况并不过分. 只要LZ没有特主动地去追.
毕竟未婚时还是个双向选择的时候.
"当年倒是LG为了我和她分手的。。。
当年倒是我把LG给争取过来的。"
-------------lzmm自己说的$m7$
na
发表于 2007-6-15 23:13
原帖由 精灵蓝 于 2007-6-15 22: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mm为什么要比较互相的lg呢?
有意思吗?你这样比较到底是为了说明她过得不错,还是你过得不错?(当然了,你过得好我们都祝福你!)
总之觉得lzmm字里行间充满了胜利者的自信和舒心。但是不能要求失败者也像你 ...
更确切地说是有点自信和自卑吧$frage$ $frage$ $frage$为啥老抓着人不放尼?
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6-15 23:14
na
发表于 2007-6-15 23:15
我发现我的8功见涨啊,从来到婚版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哈哈: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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