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ce 发表于 2008-8-9 12:27

一层一层爬大楼,支持楼主!

这件事狠狠的打击了我对德国法律的幻想。

将持续关注,希望我离开德国前能见到结果。

doujiang 发表于 2008-8-9 13:01

一直都在关注这个帖子,来来回回也一年多了,
MM别泄气,一定要坚持住。
无论如何,不要半途而废。
加油,加油

$送花$ $送花$ $送花$

emma1207 发表于 2008-8-9 18:58

我们这不知有多少学生的自行车被偷掉了。。。$NO$

all1 发表于 2008-8-12 01:46

全看完了,虽然很俗,但是我也要说支持lz。
你的坚持不是像有些人说的有时间有闲钱,这个例子能给广大在德相对弱势的中国同胞们一个很好的例子,也许将来能帮到许多人,这就是很大的意义。另外就是能让大家看看德国人的真面目,更深入的了解一下这个社会。如果你在ebay买卖过东西,可以告诉你你会碰到很多这样的“人”,虽然不能反映整个德国社会的风貌,但是还是能管中窥豹的,有些令人不齿的事情,我想即使是在信用度相对的薄弱的中国的网站淘宝都不能发生,真的现在对德国人越来越失望,虽然99%的德国人可能都不会干出这种事,但是她那种时候的态度(气定神闲、坦然自得)确实很多很多或者说德国人独有的气质。德国媒体现在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德国人就能做出在你眼前偷你东西还不脸红的事情。
法律只是个工具,工具嘛谁用的好就对谁有利,不见得绝对公正。这事要是在美国,可能会不太一样。
我猜她偷你除了她自己的特质以外,另外可能她看你也不是穷人(看你的描述感觉的),另外她是学法律的,估计她知道就是你发现也不能把她怎么样,因为数额不大,没有特别证据,她家里背景好就是真打起官司来她也抗的住,她是德国人反正不会被驱逐出境。
lz也别为这个事太费心了,别耽误正事,反正就是被小偷偷了呗,只不过这个人是你的一个熟人。

Kosmonaut 发表于 2008-8-12 03:37

楼主感动得我泪花流。
什么也不说了,献花。

$送花$ $送花$ $送花$

$支持$ $支持$ $支持$

Lining 发表于 2008-8-12 15:39

唉,都折腾这么久了,德国人的办事效率。。。。。。。。。。

群众演员 发表于 2008-8-12 18:14

可以考虑找律师起诉警察局了!

qwycd 发表于 2008-8-12 18:34

原帖由 tin_tint 于 2008-8-7 20: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咳$郁闷$我叹口气。

结果还没出来。

去年12月底的时候,问调解员,她只给了个case number。
连电话都没给。

我发EMAIL去问,也没人理我。

难道公正的法律只是德国人用来对付外国人的?! 对自己人就这 ...

楼主还是不要抱很大希望了。前些日子看到Aachen的中国女博士被推下站台致死,德国凶手才判了10.5年。慕尼黑一个德国老头被2个小青年打,打人的人被判12年。看到这种结果还有什么好说呢?!

不过作为半个法律人还是支持你lz,机智勇敢以及用于抗争的精神令人钦佩。

fcb 发表于 2008-8-12 18:35

调嘛狗P解, 直接起诉

fcb 发表于 2008-8-12 18:37

状书中要求被告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ccurry 发表于 2008-8-12 18:42

LZ现在怎么样了?
德国人现在办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很官僚,也很拖拉。
现在看来他们的体制需要改进,他们本国人,有时候也被气得直骂娘的$怒吼$

fcb 发表于 2008-8-12 18:45

至于LZ付空房费, 那的确得你先付着
打赢了官司你才有可能得到全部或部分赔偿

fcb 发表于 2008-8-12 18:52

状书中要把累计所被偷的钱全写上, 即使一部分并无直接证据
总之, 要把事态往最严重里写, 包括不得不搬走等等

[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8-8-12 18:53 编辑 ]

s55g66 发表于 2008-8-12 19:01

爬楼真累,从第一楼到此!
支持你啊!一定坚持到底!!!!

violett123 发表于 2008-8-13 15:23

好长,终于看完了,支持,要抗争到底

Hartz 发表于 2008-8-13 16:58

佩服LZ

佩服LZ,佩服LZ的坚持不懈的精神。终于全部都看完了!
$送花$ 支持楼主
$送花$ 期待结果!但希望不要因这件事扰乱了你的生活秩序。愿你有个好心情!$送花$

[ 本帖最后由 Hartz 于 2008-8-13 21:21 编辑 ]

龙的传猫 发表于 2008-8-14 13:11

在事发一年多后的今天才爬完这个楼, 让人心凉心疼。 坚持这么久是不容易的事情, 但还是希望楼主可以坚持下去。
祝 顺利。

临街的窗 发表于 2008-8-14 13:28

原帖由 tin_tint 于 2007-7-27 15: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想着得饶人处且饶人,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否则,我也不会给她机会,让她解释,道歉。

可是,她的态度,实在让我气愤。事实面前,还要狡辩,还不肯认错。还要愚弄人,试图掩盖她的所做所为。

我估计,她 ...

这个思想有时要不得啊, 你这次放过了她,就是给了她下次害别人的机会,她没有受到惩罚是不会知道悔改的,更何况就是受了罚也不一定会悔改。

娃娃于 发表于 2008-8-14 14:31

lz有勇有谋,又有恒心,赞一个,一直关注,lz我们都支持你,有需要说话阿:cool:

idaqian 发表于 2008-8-14 14:59

天啊,去年的案子,还没结。。。

建议LZ到RATHAUS去问一下,我记得以前也是有个中国人要打官司,忘了因为什么了,斯图的,后来去RATHAUS那边问了,做一个低收入的申请,你是学生嘛,算低收入的,然后凭这个证明好象找律师基本不要钱,那个中国人就付了20欧,剩下的律师费由政府出的。LZ最好去问一下,反正又不损失什么,如果真的能这样,有个律师帮忙,进程会加快许多。你在这里死等,难说到明年都没结果

小灯泡 发表于 2008-8-14 23:06

第一次看到此帖,總算看完了。
其實有好多建議想跟樓主說,但是現在說都晚了,因爲你都已經同意庭外和解了。
事已至此,樓主大概要花很長時間等待結果了。
無論如何,支持樓主勇敢鬥爭的精神,希望能儘快出結果。

meteorcatherina 发表于 2008-8-14 23:49

楼主,别泄气,偶尔去催催,估计有个号,他们也不敢随便私了。坚持住啊。:)

爱哭的鳄鱼 发表于 2008-8-14 23:59

调解中提出这些间接赔偿的数额,并且主张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可能不会被支持,要看你怎么主张了)如果对方不同意,就达不成调节意见。可以诉讼解决。你可以不请律师。同时,尽管数额不大,虽然是入室盗窃而且多次(但你能证明的只有一次,当时多拍几次录像就好了)并且,记下钱的编号。刑事诉讼就和你没有多大关系了。主诉的是检察官。

pierre73 发表于 2008-8-18 22:10

原帖由 tin_tint 于 2008-8-9 11: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累计损失700多吧。

楼主不容易,但是要坚持住,也是一个经历吧。

Eva2005 发表于 2008-8-19 18:37

单行 发表于 2008-8-20 17:18

我很好奇啊,你用的是什么摄像头啊,还真高科技啊,$支持$ $支持$ ,偷的钱也多,自己以后小心点就好了,告诉警察她一辈子就毁了,还是女孩子啊

tin_tint 发表于 2008-8-20 21:24

原帖由 小灯泡 于 2008-8-14 23: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第一次看到此帖,總算看完了。
其實有好多建議想跟樓主說,但是現在說都晚了,因爲你都已經同意庭外和解了。
事已至此,樓主大概要花很長時間等待結果了。
無論如何,支持樓主勇敢鬥爭的精神,希望能儘快出結果。


不知道你是怎么看贴的。

我根本没写我同意庭外和解。

而是把案件提交上去,请他们判决。就这么拖了1年多还没消息。

tin_tint 发表于 2008-8-20 21:31

关与摄像头我说一下吧。

我基本是利用现代科技来“自卫“。
但是不知道为啥,老有人问我诸如,什么摄像头,怎么用,可不可以这么用。。。

我的摄像头是mac的isight。
而且光有摄像头是没用的。 得有软件支持,保存图像。

所以,以下几种情况是不可能的:
1, 长期不在家,装在门口。因为,电脑的硬盘是不够大的。
2,怀疑邻居监视你房间。 因为,webcam的线得多长啊!
3, 自己想吧。。。

Rijnsteeg 发表于 2008-8-27 23:16

支持楼主坚持到底,很佩服你$送花$ $送花$

kirschsaft 发表于 2008-8-27 23:58

楼主你的帖子我全都看了.
已经一年多了,佩服你的坚持!
我想说的是,既然你已经搭上了这么长的时间,就应该讨一个最后的说法.如果现在放弃了的话,就亏大了.加油!$送花$

最后冷笑一个,德国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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