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üte
发表于 2007-10-12 15:01
原帖由 hasecui 于 2007-10-12 15: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德国房产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不管任何其他民事关系。
问题是,他前妻可以认为是变相的财产转移。不过,我知道有人离婚后把财产转移到现任女朋友名下,不结婚,然后不付赡养费,你一点办法没有。
bluemoon
发表于 2007-10-12 15:01
原帖由 hasecui 于 2007-10-12 16: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
你有法律依据么?上次听谁谁说婚后买的房不管写谁的名都算共同财产,和国内是一样地$考虑$ $考虑$
DLIII
发表于 2007-10-12 15:01
原帖由 hasecui 于 2007-10-12 15: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德国房产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不管任何其他民事关系。
好象没有你说的那么简单. $考虑$
fanfanqing
发表于 2007-10-12 15:01
原帖由 annierong 于 2007-10-12 15: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也没规定一定要立即付现吧,
是扯远了,
再说一句更远的
命里有的终须有,命里没有莫强求.
有时候辛辛苦苦还真为他人做嫁衣裳,有时候却得来全不费工夫.
曾经也瞎琢磨过,
但事实证明,想太远,多余!!!
$握手$ $握手$ $ok$
annierong
发表于 2007-10-12 15:01
原帖由 fanfanqing 于 2007-10-12 15: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路越走越宽是因为将心比心。
:( 看来女的是要比男的小心眼.
bluemoon
发表于 2007-10-12 15:02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7-10-12 16: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问题是,他前妻可以认为是变相的财产转移。不过,我知道有人离婚后把财产转移到现任女朋友名下,不结婚,然后不付赡养费,你一点办法没有。
那女朋友要是跟别人跑了,他不是更得不尝失:D :D
再说在德国要是不付赡养费,法院还是哪会强制执行的,自动从你konto里扣,你都没折!$汗$
fanfanqing
发表于 2007-10-12 15:03
原帖由 bluemoon 于 2007-10-12 15: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偶说地是前妻地孩子哈,说说容易,有钱当然好,可以付,就怕到时候木有钱,得砸锅卖房给钱,你就不会这么销洒啦!
心里一把秤,心里接受了,就可以了
DLIII
发表于 2007-10-12 15:03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7-10-12 16: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问题是,他前妻可以认为是变相的财产转移。不过,我知道有人离婚后把财产转移到现任女朋友名下,不结婚,然后不付赡养费,你一点办法没有。
反正就一句话, 在德国这个社会主义大家庭里面, 如果有点钱, 结婚一定要慎重, 慎重, 再慎重.
Blüte
发表于 2007-10-12 15:03
原帖由 bluemoon 于 2007-10-12 16: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哪个律师费?N贵么?$考虑$ $考虑$
你有钱律师可以想出很多馊主意。他们甚至动员人家离婚,可以省税。
fanfanqing
发表于 2007-10-12 15:04
原帖由 annierong 于 2007-10-12 16: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 看来女的是要比男的小心眼.
嫩说这话是啥意思啊$郁闷$ $fr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