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e 发表于 2008-7-16 16:20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7-16 16:23

more 发表于 2008-7-16 16:27

rosemaryhe 发表于 2008-7-16 16:30

原帖由 more 于 2008-7-16 17: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干脆最后把我变成女的吧,我也当个好吃懒做的前妻,天天光拿钱不上班。
听听,这就是男人.没有变成前妻之前还不是一样天天光拿钱不上班,LG不也养着?男人想要新生活,女人成全了他,离了婚,变了前妻就不值钱了.
其实我的意思也没有说,男人应该养好吃懒做的前妻,我也觉得过去的政策太极端,但是现在这个又有什么情义可讲?完全就是另一个极端.好了,不扯了,个人个人的命,有的人根本不会离婚,有的人不需要法院判,LG照样会养她,有的人什么都没有,还有很多人一辈子不结婚,跟我都没什么大关系,无聊感叹一下而已.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7-16 16:30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7-16 16:32

原帖由 茏茏葱葱 于 2008-7-16 14: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付两年的赡养费和结婚的年限有没有关系? 比如结婚时间越长的付赡养费的时间就越长? 这样好象更合理些.


我问过她了,她说没有限制
现在就是一刀切的情况
期待以后会改变吧,但是目前就是如此的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7-16 16:35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7-16 16:35

原帖由 more 于 2008-7-16 16: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原帖由 qiqiqiqiw123 于 2008-7-16 14: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的社会,70怕80的,80惧90的,归根究底在于男人的不自觉

不是很同意小旗同学的观点。
男人 ...


$汗$ $汗$ $汗$
想起一首歌叫<赤裸裸>

more 发表于 2008-7-16 16:36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7-16 16:37

原帖由 rosemaryhe 于 2008-7-16 17: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过去听说,离个婚还要贡献那么多,结错婚的代价那么高,真的觉得有点过分,同情付出太多的那方.
现在这样的政策说实话很让人心冷,没其它什么,就因为大多数受害的势必会是没什么社会竞争力的家庭主妇,本身应该的保护妇孺 ...


是的,而且我那个朋友说,这个政策的改变者是个女人
说是个神经病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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