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fefish
发表于 2008-11-20 10:02
mm完全没必要动气的,不是你的错,俺觉得你和卖家mm联系一下把东西退给她就好了,剩下的就留给她做吧:)
eva99
发表于 2008-11-20 12:19
楼主,这个事情他们撒谎当然不对
可是你们也有理亏的地方,卖家绝对不应该将买家的个人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对于比较注重隐私的人来说,这很让人生气了。
我不是说他们的做法就对哈,但那封信要是卖家自己写的就好了
violazen
发表于 2008-11-20 12:37
:D :D lz还没从这件事走出来啊。阿人跟他叫什么劲啊,要么比他凶,要么忽略他,Sie müssen是德语中简单的句型了,他也只会这样造句了,犯不着跟这样的人生气。
卖家mm已经收到钱了,收没收到不是他说得算了,邮局有证据是他签收了,理论上交易算完成了,换我就不寄他手机了。$汗$
reiyui
发表于 2008-11-20 14:13
$angry $angry $bs$
na bian de ren mei ji gegei wo hao yinxiang.
悠悠米菲
发表于 2008-11-20 14:23
阿人的素质不予评论.
但hermes是会撒谎的,我前段时间的包裹就是,明明没收到,说签收了.后来我要索赔,然后过几天就说找到了,才送来的.
两者都不可信. $怒吼$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20 15:15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20 15:19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20 16:13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20 16:16
狐狸家的猫
发表于 2008-11-20 17:13
这个邮局大妈还真是害惨一群人。 $怒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