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KEJ 发表于 2009-1-26 10:40

基本上知道是哪位老兄所得出这样尖酸的话来,本来不想反驳的,想想对不起观众。一条条来。
1.医院说没有眼科医院不收,不是不收,你这样的人去不收是有可能的。
2.这可是他的朋友你也知道你老兄没有朋友的
你觉得可能么?我承认你社会活动多点儿,你这样的人,从刚来的时候整天蹭吃蹭喝,事先没有任何通知吃饭时间来我家报道,来了什么都不说忙着在我家上网,到吃饭时间一副理所当然地样子让我给你做饭。赶么不好意思,不赶么实在没有时间伺候。后来你自己瞧出来了,不来报道人了,谁都知道你四处散播了什么谣言。说实话,我一直觉得你这样的人,表面上朋友比我多一点儿挺奇怪的,我的习惯是自己好好反省,俗话说王八活千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3.我打电话是入院第二天上午,他说是第四天,也就是我本来出院的那天送来。我能理解你不是当事人不明白细节,也理解你为何又来劲了,眼睛又眯起来吧,我受伤你感觉很过瘾吧?那天SPORTZENTRUM里你看着我受伤差不多就哈哈大笑了。
4.一直跟我们唠叨 说你出院要去医院接你   我们都觉得没必要跑这么远就劝他不要去 顶多去火车站接你就ok了
我出院是临时知道的,何来一直唠叨。我们互相看不顺眼,我能理解你的用词,中文的多样丰富性我也能理解。你们都觉得没有必要跑这么远,我看第一个是你吧?有没有必要好像不是你说了算的,劝他不要去,怪不得好好一个人变成那样。
5.c同学给你打了很多次电话想说医疗费的事你都没有接
你要搞清楚,我有半天手机在充电,如果有一个电话没有接到,那不叫我没有接。而且电话不通和电话不接是很好分辨的。

6.还说什么你是学法律的云云一幅他不付钱的话就要告他的样子
呵呵,我学法律的,本来他都知道,我没有必要强调这点。他在反复声明觉得自己没有责任的时候,我强调,我虽然自己是学法律的,可是作为当事人,我说的他也不信,所以劝他找几个懂行的 问问,当然指的不是你。当然你要这么理解,我认了,责任在我。

7.c没有送你去医院
第11页最上面的回帖。对一开始没有交待清楚,很抱歉。

8、从没打电话给你
我有这么说么?看清楚是说在医院的时候。话说回来,除了开始有过几天,后来什么送衣服,什么出院,都是我打电话找的他。


以上这些,虽然可能只是不大的差异,可是经过这位老兄的描述,我活脱脱一副小人的嘴脸已经呼之欲出了,这位老兄这方面的能力确实很强,我估计我这个小城不久很多人能够听到他这方面的描述。我能说什么呢,管好自己吧。


如果从头看到底的人,应该能明白,我有点儿矛盾。我承认自己那个玩笑有点儿过。


想说什么呢,对于这事情本身,我说了,第一,我没兴趣找同情。第二,没有来找法律援助,我自己懂一点,知道这事儿很不简单。第三,我对自己的那个玩笑有点儿过意不去。第四,这钱本身数目页不大,我从来没当回事情。我知道描述事情的时候当然是挑对自己有利的说,比如这位老兄,可是我不是来造舆论的,而是来虚心受教的,很多人的言论我很不认同,也有不少人的言论给我很大启发。说了,这事儿我本身就比较矛盾,所以才发帖,现在事情的作用已经起到了,也多谢各位啊。

[ 本帖最后由 EKEJ 于 2009-1-26 10:06 编辑 ]

EKEJ 发表于 2009-1-26 11:12

既然lZ不想人从法律角度说,那我就从RP角度说说。
就冲LZ一边在这发了这篇“狗啊狗啊”的帖子,隔天又跟C巨和谐无比的喝酒,我就觉得LZ那无比强大的RP不需要C再宣传了。。。雷阿。。。
另外,从女生角度,觉得一个 ...


强烈表达一下,狗是一个好动物。我对自己在火车站开的玩笑的反省之意,看原文认真看的应该能看出来。何况,这么多人的新春聚会,何必影响别人的心情。

deepbluesea 发表于 2009-1-26 11:21

实在不想说什么了, 通过一些人得发言和楼主得回答, 就事情而言, 我是c, 我也不愿意付了, 打官司就打官司好了, 真输了陪多少也干, 不输得话, 一分钱我也不付!

deepbluesea 发表于 2009-1-26 11:23

原帖由 EKEJ 于 2009-1-26 09:40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想说什么呢,对于这事情本身,我说了,第一,我没兴趣找同情。第二,没有来找法律援助,我自己懂一点,知道这事儿很不简单。第三,我对自己的那个玩笑有点儿过意不去。第四,这钱本身数目页不大,我从来没当回事情。我知道描述事情的时候当然是挑对自己有利的说,比如这位老兄,可是我不是来造舆论的,而是来虚心受教的,很多人的言论我很不认同,也有不少人的言论给我很大启发。说了,这事儿我本身就比较矛盾,所以才发帖,现在事情的作用已经起到了,也多谢各位/quote]

感觉从你得原帖来说, 你对这个钱不仅不是不在意, 而是很在意啊! 或者我得理解不对!

EKEJ 发表于 2009-1-26 11:32

在意的是人的这份心,火车站的玩笑和所谓电话通知帐单,只是发泄的一个出口。

看到大家这么激烈的讨论,也更让我明白,我自己的玩笑不妥。

之所以过了一段时间发帖,只是想看看大家的意见,批评我都接受。至于什么钱不钱的,我自己心里明白就行。本来这事儿怎么处理,我已经想好了,只要眼睛没事儿已经是天幸,别的过去就过去了。

Lining 发表于 2009-1-26 13:56

原帖由 deepbluesea 于 2009-1-25 03: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http://origin.wdr.de/radio/wdr2/sportzeit/361432.phtml

C确实做的很过分, 但是真的撕破脸, 打官司, 楼主获胜希望不大, 看链接

其实说那么多都关于道德人品的没什么用。具体事情怎么样,不管是你责怪C或者是后来有人披个马甲来责怪你,我们不是在网上看到描述的几句话就能清楚事情真相的。你就好好看看deepbluesea给你的链接就行了。这个事情根本不需要打官司,如实向AOK描述事情经过,然后AOK会根据情况决定,医疗费用是否由C来付钱的。Schmerzgeld或Schadenersatz按照你的情况应该是不能要求的。

Wer zahlt nach einer Verletzung beim Sport?
Die Heilbehandlung einer jeden Verletzung zahlt die eigene Krankenkasse. Und dies erfolgt zunächst unabhängig davon, wer der Verursacher der Verletzung ist und ob ihn eine Mitschuld trifft.
Der Verletzte füllt in der Regel einen Unfallbogen aus, auf dem er den Unfallhergang und Beteiligte aufführt. Die Regressabteilung der Krankenkasse entscheidet dann, ob sie bei der privaten Haftpflichtversicherung des Unfallbeteiligten die Kosten für die Heilbehandlung wieder zurückfordert.
Sollte der Verletzte dauerhaft körperliche Einschränkungen haben (Invalidität), dann könnte er dafür Entschädigung erhalten, wenn er entweder eine private Unfallversicherung abgeschlossen hat oder als Mitglied eines Sportvereins über den LandesSportbund versichert ist oder wenn er zu Recht auf dem zivilrechtlichen Weg Schadensersatz von dem Unfallbeteiligten und -verursacher fordert.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09-1-26 14:16

首先,楼主开始把c当朋友吧

可是人家显然没把你当朋友,既然大家都不是朋友,就公事公办,走法律途径,如果你觉得走法律途径没希望,就算了吧,现在显然只是你在伤害你自己,c早把你这事让一边去了。

EKEJ 发表于 2009-1-26 14:39

提倡楼上两位的理性思维,说白了,各位啊,我这事儿自己后来的玩笑有不对的地方。说了,就是因为那1天半等候最后结果审判的恐惧需要寻找发泄的出口。眼睛不是腿脚胳膊,废了就无法挽回的。

我本来就无意法律途径解决,这个事情不好办这我自己心里早就很明白,法律解决比较有利于他,但未必绝对。何况各位看官应该明了,这事儿不在于钱。

说人情,多少对方有受那几个马甲的鼓动之下,越来越觉得自己占理,越来越觉得我是在无意敲诈。可能没有那些鼓噪,对方冷静下来想想可能未必能说出那些话来,可现在他话也出口,没什么好挽回的。

我呢,本来就是因为要发泄才提钱的事情,现在枉为小人,多少觉得有点儿冤。再咋样咱是受害者不是?您觉得呢?

发帖的本意就是看看多少人有C这样的反应,现在看来不是少数,越发有情可原。

还是那话,只要眼睛最后没事儿是万幸,多多自我检讨自我批评。别人是否心安理得,我还真管不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9-1-26 15:38

Pfefferspray 发表于 2009-1-26 15:57

原帖由 你不要脸 于 2009-1-26 00: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这里就不评价你那惊为天人的羽毛球技术了

先说说责任的问题吧
我还真没见过体育运动中受伤还要人赔的你连c同学到底要负多少责都没搞清楚就把全责都往他身上揽 别人能不讨厌你嘛

再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
:o 原来楼主自己就是学法律的人,还跑到这里虚张声势。
如果你不要脸说的是事实,你楼主的描述可就真太片面了,是有心还是无意不得而知。。。$m27$

zhiga_xi 发表于 2009-1-26 16:02

原帖由 Pfefferspray 于 2009-1-26 14:57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o 原来楼主自己就是学法律的人,还跑到这里虚张声势。
如果你不要脸说的是事实,你楼主的描述可就真太片面了,是有心还是无意不得而知。。。$m27$
$握手$

Elfie 发表于 2009-1-26 16:15

啥呀,LZ不仅是学法律的,还是要考国家考试的呢。
他这帖子发的是什么用意,大家都明白了吧。。。
事情发展到现在,我可没听C说LZ一句不好的,更别提狗啊猫的了。这倒好,这位爷儿跑这宣传来了,整一个想蒙骗善良群众。
本来LZ的大名我也只是耳闻而已,经过这次LZ的亲身示范,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以后不能接近LZ五步之内,现在到处冰冰雪雪的,他摔一跤,说你推的!20年后腿脚不好使了,你还得管他饭!

草在水中游 发表于 2009-1-26 16:19

面子+金钱,C同学什么都输不起,最后皆输。男人最忌惮小气,没责任感!多大的一点事啊,值的这样吗!

自来卷 发表于 2009-1-26 16:31

学生找法律支持 也就是律师 是免费的 你看看吧 这种事情自己掂量 把事情的责任关系撇清 也能还lz个清白吧
C也可能是怕事 每个人的出发角度不一样lz的遭遇实在是令人同情 我是女生 但是羽毛球 篮球也很喜欢打 不过真的要躲。。。$汗$

perspectives 发表于 2009-1-26 16:36

我也很理解楼主的心情。毕竟是眼睛,废了就一辈子是废人了。

楼主既然是学法律的,其实开始可以挑明的,没有必要遮遮掩掩。其实华人圈子真恨小,大家都认识。

不过c的做法也可以理解。正因为事情后果可能很大,他无法承担自己可能可以不承担的责任,简单得说,不能先承认自己有错,否则自己先认了。在国外,人多多少少自私了许多。

还是按照法律程序来吧,赔多少就是多少。至于口头道歉,其实彼此经过这件事情,已经不是朋友,口头已经没有意义。

Pfefferspray 发表于 2009-1-26 16:40

原帖由 Lining 于 2009-1-26 12: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说那么多都关于道德人品的没什么用。具体事情怎么样,不管是你责怪C或者是后来有人披个马甲来责怪你,我们不是在网上看到描述的几句话就能清楚事情真相的。你就好好看看deepbluesea给你的链接就行了。这个事情根本不需要打官司,如实向AOK描述事情经过,然后AOK会根据情况决定,医疗费用是否由C来付钱的。Schmerzgeld或Schadenersatz按照你的情况应该是不能要求的。
Wer zahlt nach einer Verletzung beim Sport?
Die Heilbehandlung einer jeden Verletzung zahlt die eigene Krankenkasse. Und dies erfolgt zunächst unabhängig davon, wer der Verursacher der Verletzung ist und ob ihn eine Mitschuld trifft.
Der Verletzte füllt in der Regel einen Unfallbogen aus, auf dem er den Unfallhergang und Beteiligte aufführt. Die Regressabteilung der Krankenkasse entscheidet dann, ob sie bei der privaten Haftpflichtversicherung des Unfallbeteiligten die Kosten für die Heilbehandlung wieder zurückfordert.
Sollte der Verletzte dauerhaft körperliche Einschränkungen haben (Invalidität), dann könnte er dafür Entschädigung erhalten, wenn er entweder eine private Unfallversicherung abgeschlossen hat oder als Mitglied eines Sportvereins über den LandesSportbund versichert ist oder wenn er zu Recht auf dem zivilrechtlichen Weg Schadensersatz von dem Unfallbeteiligten und -verursacher fordert.
楼主运动中被球击中眼睛一时失明是件挺恐怖挺倒霉的事情,受伤本身肯定受到大多数人的同情和理解。在网上发发牢骚也无可厚非,这的确是件令人很后怕的事情。可现在发展到双方各执一词,再这样在有火气,感情不能平复,双方都缺少对彼此的信任和诚意的情况下网上继续下去,可能反而不利于双方互相理解和事情的妥善解决。觉得关于人情冷暖的交流,楼主还是虚拟世界外面和c直接交流更能起到沟通的作用。

这里是法律版,相信很多人可能想了解此事件在法律上的认定。我和Lining mm的理解差不多,如实告诉自己的保险公司打球的经过就好了,我以前受伤也是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了解事情的始末,如实就好,楼主本身是个学法的人,这么简单的程序应该不会不知道的。

这里肯定很多人和我一样是那种大学里有上过民法课却不是专攻法律的人,所以我对和Lining mm类似的理解(Schmerzgeld或Schadenersatz应该要求不到,c的行为不属于Fahrlässigkeit)不能百分百的确定。这里如果有精通法律的人,可否冒个泡,谈谈这个案例。$m12$

这里真心的希望楼主的眼睛没有留下任何的后遗症,是健康的。否则,楼主身体受折磨,而且我想其实那个c心里多多少少还是会有歉意的,不管法律上的鉴定是什么。

[ 本帖最后由 Pfefferspray 于 2009-1-26 15:58 编辑 ]

ichdich 发表于 2009-1-26 16:41

原帖由 makurt 于 2009-1-25 06: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在超市不小心把醋瓶打翻拉,你不是故意,也没有违规,就不需要赔偿吗。就可脸不红,心不跳地走出超市吗。
不赔偿也许可以,但是超事不和你计较罢了,因为只是一瓶醋而已。你不主动赔偿或道歉,只能导致他人 ...


一般这个情况不需要理赔, 超市和商店都是有保险的, 商品损坏有保险公司埋单.
LZ这个没必要走私人途经解决, 直接把事情讲给AOK, 他们就会把帐单直接给责任人.

sherman 发表于 2009-1-26 17:03

这楼真长,几个感觉
lz被打到眼睛毕竟是比较郁闷的事情,眼睛失明啥的就惨了,叫唤几句也不奇怪,玩笑开得倒是有点小气了
C的行为有点自私不过可以理解,先撇清责任,要补偿也声明是道义而不是责任。
至于几个mj这么叫唤倒是对C的形象没啥好处,莫非是雇佣来特意败坏C形象的?

火之舞 发表于 2009-1-26 17:21

走法律途径好了,我觉得该赔赔,不该赔楼主自己负担,既然这样了,朋友肯定是做不了了,也别在这嚷嚷了,对谁的面子都不好,何苦呢!

你别假装低调 发表于 2009-1-26 17:22

原帖由 火之舞 于 2009-1-26 16: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走法律途径好了,我觉得该赔赔,不该赔楼主自己负担,既然这样了,朋友肯定是做不了了,也别在这嚷嚷了,对谁的面子都不好,何苦呢!

$支持$ $支持$

xiayu 发表于 2009-1-26 17:46

原帖由 火之舞 于 2009-1-26 16: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走法律途径好了,我觉得该赔赔,不该赔楼主自己负担,既然这样了,朋友肯定是做不了了,也别在这嚷嚷了,对谁的面子都不好,何苦呢!
就是,到底是谁的责任理清楚好了。

sleod 发表于 2009-1-26 17:52

很遗憾,在活动地点门口明文写了关于意外处理办法和规定。自己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避免意外发生。

而且楼主片面之词,难以考证!! 大家也不要轻易下结论。

至于道德标准方面,只有当事人才清楚,所以到底是有人摆弄是非还是有人不负责任,外人都不清楚,都应该冷静对待。

sleod 发表于 2009-1-26 17:58

说实话,羽毛球场地很规范,真的很难想象,隔那么远,中间还有网,能被一个中速飞行的羽毛球直接正中眼球的。
这不比是球拍挥动,击中眼睛。概率低的可以。

qpxz605 发表于 2009-1-26 17:59

其实,LZ,不管怎么样,眼睛是大问题,一定要看好了,其他都是小事,就当破财消灾嘛。朋友是做不成了,但是小地方,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闹太僵不好

不过中国朋友少倒不代表人不好,人家只是专心念书而已,出国还是为了来念书的,应酬很浪费时间和精力的。

sleod 发表于 2009-1-26 18:03

楼主好像很会避重就轻阿,是谁托人,找车子第一时间直接把你送到医院的? 从头到尾我都没听说他要推卸责任。

你别假装低调 发表于 2009-1-26 18:13

原帖由 sleod 于 2009-1-26 17: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好像很会避重就轻阿,是谁托人,找车子第一时间直接把你送到医院的? 从头到尾我都没听说他要推卸责任。

你为什么不陪着去呢$frage$
好人做到底啊,这样楼主就没话说了

tux 发表于 2009-1-26 18:15

原帖由 sleod 于 2009-1-26 16: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实话,羽毛球场地很规范,真的很难想象,隔那么远,中间还有网,能被一个中速飞行的羽毛球直接正中眼球的。
这不比是球拍挥动,击中眼睛。概率低的可以。
这是想说明啥$frage$

你不要脸 发表于 2009-1-26 18:31

基本上知道是哪位老兄所得出这样尖酸的话来,本来不想反驳的,想想对不起观众。一条条来。
1.医院说没有眼科医院不收,不是不收,你这样的人去不收是有可能的。
医院为什么不收你在这里有这么重要吗。
2.这可是他的朋友你也知道你老兄没有朋友的,你觉得可能么?我承认你社会活动多点儿,你这样的人,从刚来的时候整天蹭吃蹭喝,事先没有任何通知吃饭时间来我家报道,来了什么都不说忙着在我家上网,到吃饭时间一副理所当然地样子让我给你做饭。赶么不好意思,不赶么实在没有时间伺候。后来你自己瞧出来了,不来报道人了,谁都知道你四处散播了什么谣言。说实话,我一直觉得你这样的人,表面上朋友比我多一点儿挺奇怪的,我的习惯是自己好好反省,俗话说王八活千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cao 你在骂谁啊老子连你家在哪里都不知道不知道你含沙射影的在骂谁
那位给骂到的童鞋 不好意思 俺连累到你了
3.我打电话是入院第二天上午,他说是第四天,也就是我本来出院的那天送来。我能理解你不是当事人不明白细节,也理解你为何又来劲了,眼睛又眯起来吧,我受伤你感觉很过瘾吧?那天SPORTZENTRUM里你看着我受伤差不多就哈哈大笑了。
非常遗憾那天没有看到你打滚的样子不过就算不喜欢你就算你再无耻点 也没有人希望你受伤
4.一直跟我们唠叨 说你出院要去医院接你   我们都觉得没必要跑这么远就劝他不要去 顶多去火车站接你就ok了
我出院是临时知道的,何来一直唠叨。我们互相看不顺眼,我能理解你的用词,中文的多样丰富性我也能理解。你们都觉得没有必要跑这么远,我看第一个是你吧?有没有必要好像不是你说了算的,劝他不要去,怪不得好好一个人变成那样。
他说你出院的时候要去接你 并没有说你哪天出院 你觉得哪里有矛盾的大律师我说错了可不要告我我好怕怕
5.c同学给你打了很多次电话想说医疗费的事你都没有接
你要搞清楚,我有半天手机在充电,如果有一个电话没有接到,那不叫我没有接。而且电话不通和电话不接是很好分辨的。
那你还是承认他给你打过电话了你在帖子里可不是这么说的
6.还说什么你是学法律的云云一幅他不付钱的话就要告他的样子
呵呵,我学法律的,本来他都知道,我没有必要强调这点。他在反复声明觉得自己没有责任的时候,我强调,我虽然自己是学法律的,可是作为当事人,我说的他也不信,所以劝他找几个懂行的 问问,当然指的不是你。当然你要这么理解,我认了,责任在我。
他本来是想给你钱的你好家伙整个一幅无赖的样子开口闭口就是钱 生怕人家跑了的样子最后连法律都拿搬出来
任何人处在他的立场 肯定都会说 要钱没有 想告得话你就告吧
7.c没有送你去医院
第11页最上面的回帖。对一开始没有交待清楚,很抱歉。
你怎么不在帖子里说看别人攻击他 骂他畜牲 你很爽把整个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弱者的形象有人说你是女生你也不否认i服了u
8、从没打电话给你我有这么说么?看清楚是说在医院的时候。话说回来,除了开始有过几天,后来什么送衣服,什么出院,都是我打电话找的他。以上这些,虽然可能只是不大的差异,可是经过这位老兄的描述,我活脱脱一副小人的嘴脸已经呼之欲出了,这位老兄这方面的能力确实很强,我估计我这个小城不久很多人能够听到他这方面的描述。我能说什么呢,管好自己吧。
你承认他给你打电话了哦帖子里怎么不说? 你一共就住了4天 你想人家怎么样难道要人家天天几通电话问说"亲爱的你好点了吗"
你的出发点根本就是大错特错我没有任何立场替他逃脱责任
不过你凭什么认为他应该负100%责任你的言行举止全是以这点为依据做出的
看他在这里给人攻击你有什么好处你不觉得你过分吗
小人的嘴脸? 不好意思 在这城市 大家对你的印象就是这样的只是没跟你说罢了 难道你没发现你来参加聚会的时候大家的表情都很奇怪吗
"不久很多人能够听到他这方面的描述"? 你又错了这事我也是听别人说的大家伙早就知道了 这个帖子也是别人发现的我只是看你独角戏演得挺孤独的来给你做下配角
如果从头看到底的人,应该能明白,我有点儿矛盾。我承认自己那个玩笑有点儿过。
这句才像话
想说什么呢,对于这事情本身,我说了,第一,我没兴趣找同情。第二,没有来找法律援助,我自己懂一点,知道这事儿很不简单。第三,我对自己的那个玩笑有点儿过意不去。第四,这钱本身数目页不大,我从来没当回事情。我知道描述事情的时候当然是挑对自己有利的说,比如这位老兄,可是我不是来造舆论的,而是来虚心受教的,很多人的言论我很不认同,也有不少人的言论给我很大启发。说了,这事儿我本身就比较矛盾,所以才发帖,现在事情的作用已经起到了,也多谢各位啊。
我还是没明白你发这帖的用意不是找同情 不是找援助那是为什么
请问你的事情起到了什么作用?
除了有人攻击他 我还真看不出你得到的什么好处

还有阿劝你以后不要在网上说谎这世界是很小你这文章会传遍ps小城的
就像你上次在abcdv贴个曾志伟的照片招女朋友一样其实我们都看到了不过这件事倒是没有哪里不对 不好意思啊 说离题了
至于谁对谁错 大家都会判断的 你如果觉得委屈的话 我可以把所有的中国学生都叫来 让他们评评理

如果我的言论也给你启发的话   不用谢

你别假装低调 发表于 2009-1-26 18:40

原帖由 你不要脸 于 2009-1-26 17: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像你上次在abcdv贴个曾志伟的照片招女朋友一样其实我们都看到了不过这件事倒是没有哪里不对 不好意思啊 说离题了 ...

$汗$

你别假装低调 发表于 2009-1-26 18:49

原帖由 你不要脸 于 2009-1-26 17: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基本上知道是哪位老兄所得出这样尖酸的话来,本来不想反驳的,想想对不起观众。一条条来。
1.医院说没有眼科医院不收,不是不收,你这样的人去不收是有可能的。
医院为什么不收你在这里有这么重要吗。
2.这可是他 ...

能看出来,学生会主席的嘴绝对不是吹的$汗$

哥们儿,给咋东北淫树立一个好形象吧,几十欧而已,掏了钱从此断绝来往,鄙视一下南方小男淫,没必要为了这么点钱浪费口水啊$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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