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09-7-6 16:34
我开始同情买家了
她付的邮费的确是
55cent(小于20g信件的邮资)+2,05eur(要求收件人签收信件的附加服务费用)=2,6eur
很多人都搞混了
1,6eur也好,2,05eur也好,都是额外支付的
区别也就是2,05eur一定要有人签收
去邮局邮寄时说einschreiben的话
工作人员通常会问是不是要unterschrift
55cent的基本邮资是肯定要付的
所以总价才有2,15eur和2,6eur的区别
sugizo
发表于 2009-7-6 16:36
给你说吧,3.9欧的也不保险,也没有追踪号,还不如maxibrief加挂号呢。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7-6 16: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这个我知道,呵呵我这里3,9看我RP还行,还没丢过
哎谁知道这次这个卖家要寄MAXIBRIEF,我付的是3,9的DHL。。。它主页上也自己写着的,可惜的就是还给我寄丢了。。。我叫他担负30%的责任都不肯,可见德国人的心胸。。。
sugizo
发表于 2009-7-6 16:38
我也丢过挂号信,大概需要3到4个星期邮局调查的时间,然后邮局就发了张26欧的支票给我进行赔偿。
minichips 发表于 2009-7-6 16: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说贵重物品,自己花多点钱,买6,9DHL或者4,5 HERMES准没错。。。不差钱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7-6 16:40
恩这个我知道,呵呵我这里3,9看我RP还行,还没丢过
哎谁知道这次这个卖家要寄MAXIBRIEF,我付的是3,9的DHL。。。它主页上也自己写着的,可惜的就是还给我寄丢了。。。我叫他担负30%的责任都不肯,可见德国人的心 ...
sugizo 发表于 2009-7-6 16: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能投诉吗?我在amazon买的东西,卖家挂羊头卖狗肉,跟他联系,他扯动扯西装傻,我一怒之下找amazon投诉,第二天他就老老实实答应给我退货并且出退回去的邮费了
路边小草
发表于 2009-7-6 16:43
令人心悸的德国POST啊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7-6 16:44
我觉得这个事情啊,就算卖家寄了要签名的信,也一样要丢的。信根本就是在卖家的邮局里失踪的,都不是在路上失踪的,邮局员工监守自盗的嫌疑很大。那个信丢了才陪20欧,一张票面值可是要160欧啊
路边小草
发表于 2009-7-6 16:48
我觉得这个事情啊,就算卖家寄了要签名的信,也一样要丢的。信根本就是在卖家的邮局里失踪的,都不是在路上失踪的,邮局员工监守自盗的嫌疑很大。那个信丢了才陪20欧,一张票面值可是要160欧啊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7-6 16: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觉得,所以说POST太让人心悸了,以后这种大面额的交易还是不要省那个邮费了,选择那些保险比较可靠的邮寄方式比较好。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09-7-6 16:52
本帖最后由 葱白小小 于 2009-7-6 19:17 编辑
96# 我不是笨猫
这个推测有点武断吧{:5_367:}
如果卖家真寄了需要签收的那种einschreiben,她的确一点责任都没
很可惜她没有寄那个总价是2,6eur的形式
按照卖家的说法,买家有责任,她理所当然的觉得所有人都知道2,6eur就是55cent+2,05eur
结果偏巧碰到一个对邮政服务很陌生的卖家
卖家也有责任,可能是新手也没有多问几句
就随意的按照她的理解寄出了
然后“惨剧”发生了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7-6 16:58
96# 我不是笨猫
这个推测有点武断吧{:5_367:}
如果卖家真寄了需要签收的那种einschreiben,她的确一点责任都没
很可惜她没有寄那个总价是2,6eur的形式
买家有责任,她理所当然的觉得所有人都知道2,6eur就是 ...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09-7-6 16: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从状态追踪和邮局的回复可以看出来,这个信一直就在卖家的邮局里面,根本没有投递,连上路都没有,你觉得寄哪一种方式有关系吗?不管要不要签名,赔偿也不会从20欧涨到200欧的,不是吗?我哪里武断了?我在这里根本就没有评价谁的责任。而且差的这笔钱其实就是邮局的人按门铃让你签名的人工费,其他的,我看不出区别,因为当初特意去网站研究了一下,他们给出的就这么一个区别。einwurf一样可以追踪,有追踪号,有保险。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09-7-6 17:06
本帖最后由 葱白小小 于 2009-7-6 18:09 编辑
99# 我不是笨猫
关于有签收的einschreiben和没有签收的einwurf
我问过工作人员,被明确的告知:有签收的要比没有签收的einwurf保险
不然为什么要多收45cent,换句话说,有签收的信件,被第三人下手的可能性就要小
当然丢失信件这种,肯定是小概率事件,碰到了损失也就是100%的{:5_386:}
刚刚问了一下学法律的朋友
她给出的思路仅供参考:
1.一步步讨论的话,就是第一合同是否成立,买卖双方是否尽责
具体参考§433 BGB ABS.1 里面规定了买卖双方的责任
买方在把钱转给卖方后,他那方面已经完成了
转了2.6表示买方的WE是这个价钱的
一般会要求对方在回复
但是一种情况表示默认表示成认
合同缔结
这个情况下,卖方没有按照2.6的擅自邮寄
责任应该是卖方的
2.所以接下来就要讨论,他的错误是故意的还是非故意的, 再讨论赔偿金之类的
sugizo
发表于 2009-7-6 17:11
不能投诉吗?我在amazon买的东西,卖家挂羊头卖狗肉,跟他联系,他扯动扯西装傻,我一怒之下找amazon投诉,第二天他就老老实实答应给我退货并且出退回去的邮费了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7-6 16: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投诉了,EBAY现在都懒的管的,还是叫我们自己解决。。。
所以没办法,我认倒霉。。。
oah
发表于 2009-7-6 17:36
从状态追踪和邮局的回复可以看出来,这个信一直就在卖家的邮局里面,根本没有投递,连上路都没有,你觉得寄哪一种方式有关系吗?不管要不要签名,赔偿也不会从20欧涨到200欧的,不是吗?我哪里武断了?我在这里根本 ...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7-6 16: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 邮局的状态追踪信息不可靠,我一个多星期前寄过一封EINSCHREIBEN, 对方都来EMAIL证实,收到了,
状态追踪信息仍显示为:
Die Sendung wurde am 26.06.2009 in unserem Logistikzentrum Nuernberg bearbeitet.
至到又过了两天,才显示为:zugestellt.
2. 这封信,也未必能丢,我以前寄的EINSCHREIBEN(护照),开始以为丢了,都准备办理新护照了,又收到了,当时那个EINSCHREIBEN路上走了差不多三个星期.
3.如果丢信,大部分情况,应是邮局的人监守自盗.对此,EINSCHREIBEN 应比 EINSCHREIBEN EINWURF 更保险一些.
4.寄信时,你如寄EINSCHREIBEN,邮局的人一般会问你,是EINSCHREIBEN还是EINSCHREIBEN EINWURF,并会解释二者区别.
qiqi84902059
发表于 2009-7-6 17:45
卖家买家都很倒霉,这种事情,买家付了182,6欧最后啥都没收到,不可能自己担负所有的责任,卖家寄出了,路在路上丢了也很无辜,不过劝你们都不要再打那个0180电话了,那个电话手机打不含税都要60cent一分钟,再打电话费就比票值钱了。
qiqi84902059
发表于 2009-7-6 17:47
1. 邮局的状态追踪信息不可靠,我一个多星期前寄过一封EINSCHREIBEN, 对方都来EMAIL证实,收到了,
状态追踪信息仍显示为:
Die Sendung wurde am 26.06.2009 in unserem Logistikzentrum Nuernberg bearbeitet.
...
oah 发表于 2009-7-6 16: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post的人的效率也就这样,我上次邮寄回国,邮局的人说11天,我妈妈等了1个月没收到,我去查,又是一个月告诉我丢了,正在我气急败坏之际,我妈妈收到了,其实就是一个坏了的手机,但是邮局的人效率真汗
qiqi84902059
发表于 2009-7-6 17:49
另外根据卖家贴出的信息,这封信没离开卖家的邮局区域,不大可能是买家的信箱被盗什么的
Intelcentrino
发表于 2009-7-6 18:06
本帖最后由 Intelcentrino 于 2009-7-6 18:10 编辑
既然你一定要在EINWURF上面追究我的责任,那我们就从头来再看一遍
# U; {" k' n4 Y" b5 Bhttp://www.deutschepost.de/dpag? ... le=link1015122_3906
8 P8 D1 |$ k6 U! H' J这个网页是你当初复制给我的,我当时也就打开看了一眼,上面确实写的是2.05欧& w: c9 ~$ _" D* {* A/ q这个网页是隶属EINSCHREIBEN这个子目录下面的,所以EINWURF也属于EINSCHREIBEN的一种,这个我们都不能否认吧?/
http://www.deutschepost.de/dpag?tab=1&skin=hi&check=yes&lang=de_DE&xmlFile=link1015122_3906
这个网页是你当初复制给我的,我当时也就打开看 ...
不安的灵魂 发表于 2009-7-6 15: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 当时我给你明确说好的
2.05的挂号费加0.55的平信费
共计2.6欧
所以我才转2.6欧给你 这就是需要本人签字的挂号信的价格 这是非常清楚的
你到了邮局不问问清楚,说我没有跟你交代清楚 这好像不太对吧
现在我们也只能等结果了
祝你考试顺利!
Intelcentrino
发表于 2009-7-6 18:13
我开始同情买家了
她付的邮费的确是
55cent(小于20g信件的邮资)+2,05eur(要求收件人签收信件的附加服务费用)=2,6eur
很多人都搞混了
1,6eur也好,2,05eur也好,都是额外支付的
区别也就是2,05eur一定要有 ...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09-7-6 16: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当时说的很清楚
就是2.05+0.55=2.6
Intelcentrino
发表于 2009-7-6 18:17
本帖最后由 Intelcentrino 于 2009-7-6 18:24 编辑
99# 我不是笨猫
关于有签收的einschreiben和没有签收的einwurf% T0 e: |0 f( |& J; b
我问过工作人员,被明确的告知:有签收的要比没有签收的einwurf保险
4 e- T* a0 w: d) M2 _不然为什么要多收45cent,换句话说,有签收的信件,被第三人下手的可能性就要小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09-7-6 17: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就是我选择2.6欧挂号信的原因
可是卖家没有履行我要求的邮寄方式
而单方面强调两种邮寄方式差不多 其实是模糊了实质性的差别
我说的推诿责任并不是说邮局把责任推给我们
而是指邮局内部人员的互相推诿
而需要本人签字的信 工作人员是不太敢乱动的 因为追查的环节很清楚
要查到邮局内部具体哪个人的失职相对容易
这就是需要收件人签名的信件要保险一些的原因
Intelcentrino
发表于 2009-7-6 18:21
本帖最后由 Intelcentrino 于 2009-7-6 18:26 编辑
既然你一定要在EINWURF上面追究我的责任,那我们就从头来再看一遍; l- F; g& a* j# z4 G# @
http://www.deutschepost.de/dpag? ... le=link1015122_3906/ K1 {* h3 L6 |5 {! @
这个网页是你当初复制给我的,我当时也就打开看了一眼,上面确实写的是2.05欧1 q! [. I' P& v3 o7 O/ C7 J
这个网页是隶属EINSCHREIBEN这个子目录下面的,所以EINWURF也属于EINSCHREIBEN的一种,这个我们都不能否认吧?
: D6 d) l0 M, A& A9 r5 A' [7 F7 k8 M9 D! s8 T! WE. GC* v7 u% X
当初你让我寄信,就说EINSCHREIBEN,你也没有明确说是' N. x0 i6 @0 B5 F* X7 P) U
以下三种方式的那一种
7 \) U$ ?1 E1 b/ @# E( P' O. m" n; d! p
Eigenhändig - persönliche Zustellung nur an den Empfänger$ w, X: l" {/ i3 g1 x- i& n
Einschreiben Einwurf - Wir dokumentieren die Zustellung in den Briefkasten oder das Postfach
, K2 [' r, l6 G- S0 ^" jRückschein - Empfangsbestätigung mit der Originalunterschrift des Empfängers
0 c* a) X& A6 E( x3 c( O/ c
. n{: w$ t! \7 p, N根据价格,你可以说是第一种,但是第一种并不是向你说的,只有你签字的才行,只要有接受方签字就行了。* a* Y! F" P( U! z3 c按照你所说的必须要你签字才能接收信的是第三种,可是第三种的价格又不符合你给我的2、6欧元这个特征。
( y3 U. z+ j* W2 ?! N* `
. P+ {6 D$ P- _, sh& Q4 _由此可见,在此之前,你我都不太明白EINWURF和其他两种方式的区别,不然这么贵的一份信,在你和我讨论邮寄的方式时候,你应该会提醒我这三种方式的区别,当然,这不是必须的,我只是说,你和我,当时都不明白这三种方式的差异罢了。
) a) w0 [& k1 N3 K& x& N9 Y. t
& X; u9 j0 q3 u# V' ?+ [
6 b% G" n0 R5 I9 J0 O我现在打个比方,如果我寄的是第一种,但是被你邻居或者其他人签收了,但是又不承认,你是不是还要我承担这个责任呢,就因为你本人没有签到字???你现在不是就是抓住你本人没有签到字这件事嘛,我都已经说了,邮局没有推卸责任,他们在电话里几乎都说了,信大有可能是在邮局就丢失了!!!所以就算我选择第一种邮寄方式,你也同样可能在字没还签到的情况下,信就丢失了。$ T) F; o3 n( K
1 x" \9 u8 k( @# k; U8 Z( X* q
我刚刚又打了电话给客服,他说三个礼拜还没到,他们还在查找当中,也许信的最大可能性是丢失了,但是不是还没成为定局么?为什么你不能自己也去邮局问一问,查一查,跟一跟呢?我查了,我问了,我跟进了,你却说没什么用,直接就认定信已经没了,开始讨论赔偿了。2 h0 o8 u( ]v
我看了你回复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我很无奈也很无语,虽然你说的就是残酷的事实罢了,那么我们就等邮局的最终结果出来,如果信真的丢了,那个时候,我们再讨论赔偿,看看信到底是因为那个环节弄丢的。4 U0 C4 M% b: \% ^t# |
不安的灵魂 发表于 2009-7-6 15: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第一点,第一种挂号信明确说明必须收件人签名才行,如果我的邻居签收了,他有签字怎么也赖不掉的
第二点,关于有签收的einschreiben和没有签收的einwurf
有朋友明确告知:我问过工作人员,被明确的告知:有签收的要比没有签收的einwurf保险
,不然为什么要多收45cent,换句话说,有签收的信件,被第三人下手的可能性就要小
所以我说的邮局推诿责任并不是说邮局把责任推给我们
而是指邮局内部人员容易互相推诿
而需要本人签字的信 工作人员是不太敢乱动的 因为追查的环节很清楚
要查到邮局内部具体哪个人的失职相对容易
这就是需要收件人签名的信件要保险一些的原因
fission
发表于 2009-7-6 18:24
在这里说这么多有什么用啊,卖家我觉得是个很不错的人了,上来解释,包括打电话跟进所有的事情,说实话,要是她把信寄出去以后,就当作自己的责任完成了,而且管它丢与不丢都与她无关,你又能把她怎么样呢,呵呵
Intelcentrino
发表于 2009-7-6 18:30
在这里说这么多有什么用啊,卖家我觉得是个很不错的人了,上来解释,包括打电话跟进所有的事情,说实话,要是她把信寄出去以后,就当作自己的责任完成了,而且管它丢与不丢都与她无关,你又能把她怎么样呢,呵呵
fission 发表于 2009-7-6 18: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大家都是讲道理的人
当然就应该说说明白
我从来没说过卖家不好
但这件事情上她有疏忽是确实的 而她的疏忽和我花了180欧什么也没有收到在法律上有因果关系
最后怎么样
肯定还是要大家协商确定
我绝对不想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弄得满城风雨
obana
发表于 2009-7-6 18:35
本帖最后由 obana 于 2009-7-6 18:38 编辑
111# Intelcentrino
我来支持下MM,如果MM在一开始就已经说明了要用0,55加2.05的邮寄方式,而且也转了那么多钱。卖家没有按照此来邮寄,导致损失的,责任完全在卖方。他根本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履行合同。
这里和卖者什么不知道两者区别拉,根本没有关系。
然后再讨论她是否是故意和非故意来讨论赔偿金。
qiqi84902059
发表于 2009-7-6 18:39
111# Intelcentrino
我来支持下MM,如果MM在一开始就已经说明了要用0,55加2.05的邮寄方式,而且也转了那么多钱。卖家没有按照此来邮寄,导致损失的,责任完全在卖方。他根本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履行合同。
obana 发表于 2009-7-6 17: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虽然觉得责任不完全在卖家,但是还是觉得卖家要付一半的责任。加了钱转票就要承担相应的一些风险,而且买家mm还是挺好说话的,双方互相信任才好解决事情。
要是卖家说买家的邻居黑了票,买家说卖家没寄出,这事就没法说了,毕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那封挂号信是寄给买家mm的,因为从没到达买家的邮局管区
wbtla
发表于 2009-7-6 18:41
在这里说这么多有什么用啊,卖家我觉得是个很不错的人了,上来解释,包括打电话跟进所有的事情,说实话,要是她把信寄出去以后,就当作自己的责任完成了,而且管它丢与不丢都与她无关,你又能把她怎么样呢,呵呵
fission 发表于 2009-7-6 18: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事实是如果卖家完全按照之前与买家达成一致的邮寄方式(买家的意愿)投递,那么,从她在邮局正确的把物品递交后开始,是跟卖家没有关系了.除非物品本身有问题.但现在的情况根本不是这样吧,所以卖家又怎么能将自己置身事外?!
现在要讨论的是如果endlich找不到这封信,双方该怎样解决赔偿问题.
qiqi84902059
发表于 2009-7-6 18:47
事实是如果卖家完全按照之前与买家达成一致的邮寄方式(买家的意愿)投递,那么,从她在邮局正确的把物品递交后开始,是跟卖家没有关系了.除非物品本身有问题.但现在的情况根本不是这样吧,所以卖家又怎么能将自己置身事 ...
wbtla 发表于 2009-7-6 17: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道理,虽然丢的不是便宜东西,还是双方各退一步吧,双方平分了损失就算了,不然双方吵翻事情闹大就不好了
Intelcentrino
发表于 2009-7-6 19:20
本帖最后由 Intelcentrino 于 2009-7-6 19:23 编辑
大家有空研读一下德国民法典447条
马屁精
发表于 2009-7-6 19:30
我觉得也跟卖家mm没关系了
只能说买家mm比较倒霉吧
看了半天EINSCHREIBEN 和 EINWURF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
Ola 发表于 2009-7-6 15: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你没看懂之前,先不要判定是谁的责任
马屁精
发表于 2009-7-6 19:33
本帖最后由 马屁精 于 2009-7-6 19:43 编辑
其实没区别,一个找一个人收信签字(不一定是收信人的,一定要收信人签名的是4,4欧)另一个是邮递员投进邮箱的时候签字,两种都是要丢一样丢。
但是卖家比较倒霉邮错了邮寄方式,所以现在相当于未按约定方式寄出 ...
qiqi84902059 发表于 2009-7-6 15: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本人收到东西签字了,之后再否认,那就找死了
如果邮递局把东西私吞了,没有投递,然后他自己签了个字上去,你觉得这两有区别吗?
马屁精
发表于 2009-7-6 19:34
既然你一定要在EINWURF上面追究我的责任,那我们就从头来再看一遍
http://www.deutschepost.de/dpag?tab=1&skin=hi&check=yes&lang=de_DE&xmlFile=link1015122_3906
这个网页是你当初复制给我的,我当时也就打开看 ...
不安的灵魂 发表于 2009-7-6 15: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要再耍无赖啦,价格写的很清楚,2.05欧,如果你不是这个价格,你认为会是同一个服务吗{:5_389:}
马屁精
发表于 2009-7-6 19:40
我当时说的很清楚
就是2.05+0.55=2.6
Intelcentrino 发表于 2009-7-6 18: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一点很肯定,你一点问题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