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2
发表于 2011-10-20 10:37
怪阿姨 发表于 2011-10-20 1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懒得跟你扯,说你恶吧,你想法倒是善。说你善吧,那都是乌托邦的善。
你看你的思维条理,无不引人发笑。 ...
我说把法官给判了。你说这是暗箱操作。
判,什么叫判?
国家机构用国家刑典处罚公民,就叫判。何来暗箱一说?判的前提,就是走正常程序。
笑S了,还正常程序呢,再问一遍:国家机构有什么法律可以处罚这个法官?那法官具体触犯了哪条国家刑典,可以判啊?您要是真认为他触犯了刑典,您还会再三强调要什么“矫枉过正”?就算真判错了案子,还就触犯刑法了?这所谓国家刑典,该不是您拍脑袋凭空捏造出来的吧?{:5_370:}
怪阿姨
发表于 2011-10-20 10:38
怪阿姨
发表于 2011-10-20 10:45
hh2
发表于 2011-10-20 10:55
怪阿姨 发表于 2011-10-20 11: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失职你听说过吧?
法官在重大判决书中经常有一句,情节恶劣,对社会影响深远这么一句,你也有印象吧?
...
额,您不是在说刑典嘛、说判嘛,咋忽然转而讨论起失职来了?失职就是触犯刑典嘛?“解除职务,开除党籍”,是叫做“用国家刑典处罚公民”嘛?依法治国不对,违法治国才对?原来说什么那法官触犯国家刑典,果然是你造谣造出来的呀?谢谢啦{:5_315:}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20 11:05
从不到四万,到十万元,人们的胃口真是越来越大啦。
花景因梦
发表于 2011-10-20 11:19
本帖最后由 花景因梦 于 2011-10-20 12:20 编辑
hh2 发表于 2011-10-20 11: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额,您不是在说刑典嘛、说判嘛,咋忽然转而讨论起失职来了?失职就是触犯刑典嘛?“解除职务,开除党籍” ...
失职触犯刑法的例子多了,比如一栋房子非正常倒塌,施工方和设计方都要吃官司。怎么在你这好像天方夜谭一样。
hh2
发表于 2011-10-20 11:29
花景因梦 发表于 2011-10-20 12: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失职触犯刑法的例子多了,比如一栋房子非正常倒塌,施工方和设计方都要吃官司。怎么在你这好像天方夜谭 ...
我的原话是“失职就是触犯刑典嘛?” 不是说失职就不是触犯刑典,要看失职的具体情况。就南京法官的情况,具体触犯了什么刑典,假如您不是跟lz一样热爱以中国人之身造中国法律谣言,能不能代lz说明一下?
我觉得吧,进修好基础中文,然后上中文论坛才比较合适,您说呢?{:5_315:}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20 11:30
锅比碗大 发表于 2011-10-20 09: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道这个法官在司法所里是啥职位,不过看上去貌似是被降职了。
其实媒体也该多宣传下这种新闻,好让 ...
我要是碰到黑暗的事儿,我也希望媒体广泛报道,好提醒大家注意,别跟我一样倒霉。
没错,恶人不是大多数,但谁也不知道自己救助的对象是不是农夫怀里冻僵的蛇。如果这么多关于黑暗面的报道,能引起社会广泛讨论,甚至能为此立法,使恶成为改善的契机,这不是好事吗?比如助人为乐受法律保护,诬陷遭法律制裁。真能如此,那些心向恶的被救助者在行恶之前必然也会掂量一下自己为自己的行恶要付出的代价。
至于善的一面,本来就是应该的,还用宣传吗?自我纠正是谁在纠正,还不是舆论纠正。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20 11:31
hh2 发表于 2011-10-20 09: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媒体不是纳粹宣传部,根本不存在需要宣扬或宣传的东西,把发生的事情实事求是报道出来即可。要批评的 ...
“把发生的事情实事求是报道出来即可。要批评的是超越事实的夸张甚至虚构的部分。”
这一点非常重要{:5_346:}
怪阿姨
发表于 2011-10-20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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