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A2010 发表于 2011-11-13 13:22

尘埃 发表于 2011-11-13 1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其实挺能理解楼主的。
我总觉得,LZLG其实有一点点把他和楼主的家放到一个次要的位置。(虽然这个不是他 ...

{:5_394:}{:5_394:}

messe123 发表于 2011-11-13 14:24

本帖最后由 messe123 于 2011-11-13 19:05 编辑

尘埃 发表于 2011-11-13 1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其实挺能理解楼主的。
我总觉得,LZLG其实有一点点把他和楼主的家放到一个次要的位置。(虽然这个不是他 ...

你分析的的这莫多,是只站在楼主一方的话,但婆媳都是成年人了,跟孩子是不一样的,他们在需要爱的年龄里,两周来一次爸爸家,在常人看来,已经不能再少了,这种家庭的爱就是要共享的,楼主再要求一月只来一次的话,对孩子们太不公平了,要求也是很明显的过分,所以楼主需要说服自己给这个大家庭一些宽容和爱是必要的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1-13 19:02

尘埃 发表于 2011-11-13 12: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其实挺能理解楼主的。
我总觉得,LZLG其实有一点点把他和楼主的家放到一个次要的位置。(虽然这个不是他 ...

“LZLG的家首先是LZ和LZ孩子的家。”

这话就等于说:离婚家庭的孩子,只要父母再婚,就不再有家了。强!

“海灵格(Hellinger)说过,任何一种新的关系都要比旧的关系有优先权,”

不知道这位Hellinger是谁,但是这句话绝对不适用于任何关系。否则,不会有二婚的父母要求对方接受自己的孩子爱自己的孩子。对了,这件事,如果是男的来抱怨娶了了二婚女,二婚女一月要把孩子接来过两个周末四天,这个男的不知就被批成什么样了,因为母亲对孩子的爱是天性是无法割舍的阻碍这种爱是毫无人性的嘛——看来某些社会群体是比较鼓励男的没人性。

“但是更重要的是,他应该考虑现在的家庭成员的感情。现在是LZ,将来是LZ的孩子。”
这两个孩子跟他们的父亲就不属于一个家庭了吗?如果父亲的家庭不包括这俩孩子,那么等于父亲和孩子就是另一个家庭,一个人拥有两个家庭(一个有长久固定屋檐和床,一个没有),这两个家庭都是现在式,考虑现在家庭成员的感情,到底该把谁放在首位? 当然,按照那种父母离婚了父亲跟孩子就不是一个家庭的理论来说,就没这个问题了。那真是很奇怪,家庭的首要定义难道就是四堵墙和一张结婚证,孩子果然就可以这么随着父母婚姻有效期的结束而能像旧衣服一样被脱掉?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1-13 19:06

Col 发表于 2011-11-13 12: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爸爸真伟大!很用心

没准也是幸亏他现在还没再婚吧。{:5_346:}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1-13 19:12

尘埃 发表于 2011-11-13 12: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其实挺能理解楼主的。
我总觉得,LZLG其实有一点点把他和楼主的家放到一个次要的位置。(虽然这个不是他 ...

以前婚姻的孩子的确没有错,应该同时享受到父爱和母爱,尽管父母离婚。但是如果这件事情损害了新家庭成员的利益,那么就比较欠妥。

一个父亲,一个月才接孩子过两个周末四天,就能损害了新家庭成员的利益,那新家庭成员对自己的利益定义得是不是也自私得太夸张了点。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1-13 19:5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1-13 19:56

尘埃 发表于 2011-11-13 21:40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1-13 19: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LZLG的家首先是LZ和LZ孩子的家。”

这话就等于说:离婚家庭的孩子,只要父母再婚,就不再有家了。强 ...

“离婚家庭的孩子,只要父母再婚,就不再有家了。”

离婚家庭的孩子的确有自己的家。如果他们被判给母亲,母亲的家就是他们的家,无论她再婚与否。(如果判给父亲,同理。)如果母亲再婚,她的再婚对象和其带入新家庭的子女应当对未来的家庭状况有所了解。如果母亲再婚,她本人,她的孩子,她的再婚对象,她再婚对象的孩子(如果孩子判给他)组成一个新家庭。这个家庭比母亲以前的家庭有优先权。就是说,如果这个女人的前夫提出什么要求,要排在新家庭之后。

“不知道这位Hellinger是谁,但是这句话绝对不适用于任何关系。否则,不会有二婚的父母要求对方接受自己的孩子爱自己的孩子。对了,这件事,如果是男的来抱怨娶了了二婚女,二婚女一月要把孩子接来过两个周末四天,这个男的不知就被批成什么样了,因为母亲对孩子的爱是天性是无法割舍的阻碍这种爱是毫无人性的嘛——看来某些社会群体是比较鼓励男的没人性。”
关于Hellinger,请google或百度。
“二婚的父母要求对方接受自己的孩子爱自己的孩子”,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但是不代表这个现象的合理性。就像某些男人愚孝,也是很普遍的现象,但是不代表这种现象的合理性。
“如果是男的来抱怨娶了了二婚女,二婚女一月要把孩子接来过两个周末四天”。我的观点是,这个二婚女如果这么做,也是没有顾及到新家庭成员的感情。评价如我对LZLG的评价。

“这两个孩子跟他们的父亲就不属于一个家庭了吗?如果父亲的家庭不包括这俩孩子,那么等于父亲和孩子就是另一个家庭,一个人拥有两个家庭(一个有长久固定屋檐和床,一个没有),这两个家庭都是现在式,考虑现在家庭成员的感情,到底该把谁放在首位? 当然,按照那种父母离婚了父亲跟孩子就不是一个家庭的理论来说,就没这个问题了。那真是很奇怪,家庭的首要定义难道就是四堵墙和一张结婚证,孩子果然就可以这么随着父母婚姻有效期的结束而能像旧衣服一样被脱掉?”
这两个孩子跟他们的父亲的确不再同属于一个家庭。在他们的父母离婚,他们被判给母亲并且母亲再婚后,他们将和他们的母亲同属于一个家庭。LZLG和这两个孩子的家庭关系随着他和前妻的离婚而消亡,但是父子或父女关系一直存在。这种关系建立在基因基础上,会永远存在。

“一个父亲,一个月才接孩子过两个周末四天,就能损害了新家庭成员的利益,那新家庭成员对自己的利益定义得是不是也自私得太夸张了点。”
或许我以前的表达不够精确,不是“损害了新家庭成员的利益”,而是这个做法“伤害了新家庭成员的感情”。或许对于你来说,这件事如果发生在你的身上不算什么,但是LZ和你是不一样的个体,她感觉到受到了伤害。

我非常同意LZ和LZLG共同并且商讨出一个两全的解决办法。但是,LZ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有自己的感情和对事物的感觉。这种感情和感觉是独一无二的,是LZ到这个世界体会自己的(而非任何一个别人的或是大多数人的)人生的权利。在这件事情上,没有一种所谓“普世价值观”。我们可以建议LZ对某事有相应的处理,但是没有权利强迫她这样想或是这样做,毕竟每个人是不同的,对于一件特定的事情的反应也是不同的。每一个个体的情感世界都是值得尊重的。你不能因为你(或许)和LZ感觉不同,而否认她对此事的感觉。

bully 发表于 2011-11-13 21:40


似乎很多人希望父母离婚的小孩子们能够得到很多很多很多爱?
虽然很多很多很多 父母没有离婚的小孩,都没有得到正当的生活。
被亲生父母虐待的小孩子们,还要被教育,要感恩,还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既然天下无不是的父母,那父母离婚也没错,父母再婚也没错,错的就是那个后来的人,这样,大家就满意了。
所以说,一切都是楼主的错!
虽然她要求的,都是一个平常的女人对一个平常的丈夫要求的。但楼主的男人不是平常男人!他以前跟别的女人生过2个小孩!所以,她没有权利要求!她的要求侵犯了2个未成年人的权利!

如果没有人愿意找离婚有小孩的人,那人家就肯定不会离婚啦,那人家的小孩子一定每天都幸福得冒泡泡。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1-13 22:51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11-11-14 00:03 编辑

尘埃 发表于 2011-11-13 22: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离婚家庭的孩子,只要父母再婚,就不再有家了。”

离婚家庭的孩子的确有自己的家。如果他们被判给母 ...

百度这个Hellinger有什么意义呢?我知道他是谁,也不能改变我认为他那句话完全不符合现实,是一种想当然的空想理论。

你对孩子与家庭的理解和理论,无法苟同,所以也无须就此赘言了。另外,这里这位父亲,跟孩子多见面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要求,只是以前意愿和要求得不到满足,现在由于孩子生母的情况有变(搬回原来居住地),他的意愿和要求得到了满足,而不是他前妻提什么要求。所以谈不上该不该排新家庭后面。一味强调前妻(或者前夫)的要求,强调新家庭一个成员的感受,却直接忽略,家庭的另一个成员,这个爱孩子的父亲不愿意因为离婚而忽略了孩子疏远了孩子的心情和感受,恐怕太失公平,这位父亲也是个独立的人,也有自己的感受和感情,有自己的现实。他二婚的时候,有孩子就已经是事实,显然对孩子的感情还不浅(否则不会抱怨想多见孩子而不得),这一点如果后妻无法接受,要吃孩子的醋,当初就不应该跟这个男人结婚,因为接受不了这个,婚后必然会试图剪断或者至少消减这个男人对孩子的感情,那出现矛盾就不奇怪了,这种矛盾导致后妻郁闷,这不是自己造成的么。所以前面有人说,没有那个金刚钻就别揽那个瓷器活,真是一语中的。

没人能强迫LZ做什么想什么,一个人有没有感觉更是别人否认不了的。但是既然LZ发帖来问她自己怎么做是不是过分,那么别人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评论也没错吧?难不成大家都得站在LZ想法的角度上去理解她支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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